61阅读

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07 所属栏目:散文

一 : 强制戒毒办法

第一条为了教育和帮助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戒毒,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秩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
  第三条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公安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
  第四条强制戒毒所的设置,由省、自冶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强制戒毒的实际需要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将强制戒毒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
  第五条对需要送入强制戒毒所的吸食、注射毒品成涌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实施强制戒毒,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强制戒毒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通知戒毒人员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第六条强制戒毒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
  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年。
  第七条戒毒人员对强制戒毒决定和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仪;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戒毒人员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戒毒人员进入强制戒毒所时,必须接受强制戒毒所的检查。强制戒毒所以外人员给戒毒人员的物品、信件,必须经强制戒毒所的工作人员检查。

  第九条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应当按照性别实行分别管理,女性戒毒人员应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条强制戒毒所工作人员实行依法管理,严禁打骂、体罚和侮辱戒毒人员。
  戒毒人员必须遵守强制戒毒所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配合治疗,接受教育。
  第十一条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采取药物治疗措施,应当建立治疗档案;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戒毒人员伤亡事故。
强制戒毒所对因毒痛发作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害行为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保护性措施。
  第十三条强制戒毒所除对戒毒人员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外,可以组织戒毒人员参加适度的劳动。
  第十四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允许戒毒人员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探访。探访人员必须遵守强制戒毒所的规定。
  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遇有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暂时离开强制戒毒所的,由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担保,经强制戒毒所批准,可以离所,离所期限一般不超过3日。
  第十五条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由本人或者其家属承担。
  第十六条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死亡的,应当由公安机关组织法医或者指定医生作出死亡鉴定,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检验后,填写死亡通知书,通知死亡者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家属不予认领的尸体,由公安机关拍照后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将死亡鉴定等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七条戒毒人员有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应当给予奖励。
  戒毒人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尚未处理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或者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届满的,强制戒毒所应当解除强制戒毒,由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发给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并通知其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第十九条戒毒人员解除强制戒毒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受歧视。解除强制戒毒的戒毒人员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继续对其进行帮助、教育、防止其再次吸食、注射毒品。
  第二十条吸食、注射毒品成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的,应当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戒毒:
  (一)患有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
  (三)其他不适宜在强制戒毒所戒毒的。
  对前款所列人员由公安机关向本人和其家属发出戒毒通知书,并由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医疗单位开办戒毒脱瘾治疗业务,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医疗单位开办的戒毒脱瘾治疗业务,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监督。
  任何个人不得开办戒毒脱痛治疗业务。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 : 桥头阿三小传(下)六、强制戒毒

六 强制戒毒

一天傍晚,地段民警找到阿三父母,告知“乔志强吸毒被拘留了”。民警让家里给送点衣物过去。这是怎么啦?宗德夫妇无论如何不能相信既乖巧又孝顺的宝贝儿子阿三会去吸毒,会被拘留。公司孙经理及同事们也不相信,胡莉更是觉得不可思议。可事实就是这么残酷:阿三供认不讳,民警在阿三的办公桌里搜走了多半条“特制”中华烟。

事实上,警方对打击这一贩、吸毒团伙早已有部署。阿三经常光顾的那个歌厅以及找“五哥”买烟的情况也尽在掌握之中。最近一举抓获“五哥”的上线、下线有几十人,阿三作为一名吸毒者,自然也在抓捕之列了。

在拘留所,除了哥哥志刚在上海还没回来,爷爷年纪太大没告诉以外,爸爸、妈妈,小姑、小姨,小叔、小婶、姐姐、妹妹,家里所有关心阿三的亲人都来了。“阿三哎-----!”妈妈看到被剃了光头,一脸憔悴的阿三,一声哀叫几乎跌倒。小姑和小姨搀着妈妈不停的抽泣-----。阿三见到了噙满泪水的亲人们,哽咽着叫了声“妈!爸!”就愧疚地低下了头,任凭泪水顺流而下------。

爸爸、妈妈知道阿三在里面受苦了,可无论如何想不到会吃那么多苦。

进来第一天,阿三就犯瘾了。浑身似万箭穿心,有无数只蚂蚁在咬噬骨髓。阿三翻滚着,呻吟着,嘶声力竭,抓心挠肺,恨不得一头撞在墙上,好几个人都摁不住他。直到医生来给注射了一针,阿三才浑身湿透虚脱得死狗似的喘着粗气慢慢地平复下来。这一天,阿三犯了三次瘾,翻江倒海地折腾了三次,任谁都受不了。(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这些天除了审问、教育,还打针、吃药。阿三感觉好多了。虽然每天还会犯瘾,但时间短了,次数少了。阿三希望能尽早出去,出去后无论如何也不敢再吸了。

管教说,经查,乔志强虽不是贩毒团伙成员,但毒瘾较深,需接受强制戒毒二年,以观后效。(注:2008年前,国家对吸毒人员处理强调惩戒,进行劳教强制戒毒;2008年以后国家对吸毒人员处理以治疗为主。)

完了,完了!阿三顿觉五雷轰顶。本想着尽早出去,找孙经理帮帮忙,还去售楼处。可现在,强制戒毒二年!二年啊!哎呀!完啦!阿三怔怔地盯着灰暗的墙角,冰凉的泪水顺着脸颊无声地滴在污秽的水泥地上------。

阿三自打进戒毒所接受强制戒毒以来,经过药物治疗、思想教育、劳动锻炼,不到一个月毒瘾也就基本消除了。今后主要是要在心理上克服对毒品的依赖、思念,也就是要进行心理矫治,克服“心瘾”。克服心瘾,没有药物,完全靠自身意志,当然还要靠社会和家庭的监督、教育和关心。稍有放松,就有可能复吸,后果不堪设想。好在戒毒所自有一整套完整的科学的脱毒、矫治程序。

戒毒所的管教对阿三很好,阿三也“眼头活络”。除了学习、劳动努力认真,还积极参加所里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现在不仅感觉精神状态比以前好多了,体质也比过去强健多了。自己原本是被人下套,被动误吸了毒品,现在对毒品是恨之又恨,怕之又怕。想起来让人羞愧难当追悔莫及。幸亏进了戒毒所,要不以后还不知会堕落成啥样呢。阿三觉得特别对不起父母。阿三永远不会忘记爸爸妈妈那悲痛欲绝的哭泣,哀怨凄惨的场面。阿三也觉得对不起孙经理,对不起售楼处的同事。阿三更是觉得无颜再见胡莉。尽管胡莉一次也没来看望过,但阿三不怪她,理解她。

花开花落,春去春回,转眼之间阿三已经在这里度过了两个春天。在这些日子里,哥哥志刚、姐姐芝慧先后结了婚,阿三现在都要做叔叔、娘舅了。戒毒所领导依据乔志强的各项身体指标、思想觉悟,认为可以提前结束戒毒所矫治,回到社区康复半年。也就是说,阿三可以回家了。

三 : 中国网事:毒·殇——走进强制戒毒所(三)

与“毒”共舞: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平均“两三天就 玩 一次”的关霞说,吸毒时的自己瘦得可怕,“站着都迷糊……整天整宿不睡觉,一宿能瘦起码3斤。[www.61k.com]”

“很多年轻女性就是受到合成毒品能减肥的蛊惑,但实际上这种 减肥 带来的是心、肝、脑、肾等重要器官的功能衰竭,当衰竭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死亡。”北京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朱志伟说,这种“减肥”实际上是在用生命为代价。

冰毒为代表的合成毒品,另一个恐怖之处在于对人精神领域的毒害。作为一名精神科专业医生,朱志伟每天必须都要对监区进行巡视、对存在精神类症状的戒毒人员进行药物治疗和心理疏导。

“刘晓华,你好像长胖了。你还认识我吗?”“认识。您给我治病,谢谢您。”

“那我姓什么?”“您姓什么……我还真给忘了。”

这是朱志伟与49岁戒毒人员刘晓华的对话。初入强戒所时,由于大脑受到冰毒的伤害,刘晓华出现了明显的精神症状,躁动、易怒,具有伤害性倾向,意识模糊。经过系统的药物和心理治疗,其症状明显缓解,但与正常人仍有差距。

“我自己报警进来的, 溜大了 稀里糊涂就报警了。”刘晓华说,他总是觉得屋里有人进来,或者在外边等着抓自己。而毒品让戒毒人员李长明觉得,“有声音老是跟我对骂,还说 你去死去吧 。”

朱志伟说,合成毒品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的损伤是不可逆的,即使治疗也基本不可能恢复到吸毒前的状态。“慢性中毒会导致吸毒人员孤僻、离群、没有责任感、人际关系破裂。还有的吸毒人员出现严重的幻觉和妄想,感觉被追杀、被迫害,并由此引发杀人、自杀等恶性事件。”朱志伟介绍,曾经有一名女性戒毒人员,进所时腰椎骨折。吸毒后她产生“空间感知障碍”,在晾衣服时直接从阳台上“走”了下去。

同时,由于吸食合成毒品进而性乱导致的艾滋病、性病传播,也不容小觑。

“毒品的恐怖之处还在于对青少年的毒害。我们接触过的吸毒人员,最小的初次接触毒品时仅有11岁!青少年神经系统发育还不完全、世界观也没有形成。毒品对他们的危害是双重的、深远的,甚至会影响国家的发展。”朱志伟说。

“这些戒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受毒品毒害的病人。对于我们来说,既要通过严格管理让他们尽快脱离毒瘾,更要教育和引导他们,建立通过自己的努力重新回到社会的信心。”朱志伟说。

“一二一,齐步走,请为我加油;依稀可见美好明天向我挥手,别回头向前走 动力无止无休。”窗外,《一二一,齐步走》的歌声响亮。“我衷心希望从这里走出去的戒毒人员都有个美好的明天,永远不要再回来;我更希望 天下无毒。”朱志伟说。

四 : 强制戒毒怎么保释出来

  如果吸毒成瘾的,公安机关在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可以决定强制戒毒,强制戒毒是需要在戒毒所进行的,那么,被强制戒毒是否可以交保释金出来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哪些毒品犯罪会判死刑

  被强制戒毒怎么保释出来

  强制戒毒是不能保释的,当事人需要期满后,才能出来。

  强制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

  戒毒人员对强制戒毒决定和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戒毒人员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戒毒人员进入强制戒毒所时,必须接受强制戒毒所的检查。强制戒毒所以外的人员给戒毒人员的物品、信件,必须经强制戒毒所的工作人员检查。

  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应当按照性别实行分别管理,女性戒毒人员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

  强制戒毒所工作人员实行依法管理,严禁打骂、体罚和侮辱戒毒人员。戒毒人员必须遵守强制戒毒所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配合治疗,接受教育

  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采取药物治疗措施,应当建立治疗档案;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戒毒人员伤亡事故。强制戒毒所对因毒瘾发作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害行为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保护性措施。

  强制戒毒所除对戒毒人员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外,可以组织戒毒人员参加适度的劳动。

  强制戒毒所应当允许戒毒人员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探访。探访人员必须遵守强制戒毒所的规定。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遇有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暂时离开强制戒毒所的,由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担保,经强制戒毒所批准,可以离所,离所期限一般不超过三日。

  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由本人或者其家属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强制戒毒是不能交保释金的,如果已经戒毒的,是可以释放的,在戒毒期间,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本文标题: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办法
本文地址: http://www.61k.com/1193387.html

61阅读| 精彩专题|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苏ICP备13036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