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宛如一首歌
鸟儿在枝头欢唱是一首歌;鱼儿在水里嬉戏是一首歌;蜜蜂在花丛中飞舞是一首歌。细细谛听,小溪的流水声是一首歌。原来,这美妙神奇的大自然就宛如一首优美动听的歌。不,是一部欢快愉悦的交响曲。需要不同的乐器才能演奏出。春、夏、秋、冬构成了四个不同的乐章。
几声清脆的鸟叫,唱响了这春曲的主旋律。生命便由此开始,树枝上萌发出淡绿的新芽。小小的芽孢如鹦鹉嘴般吸取着雨露的精华,从而转化成生命的蓬勃。小草露出尖尖的脑袋,花儿在春风中点头。一阵风把我吹到了江南,我奔跑于绿色的田野上,躺在如茵的草地上,每一个动作都飘荡在自然的胸中。举手投足间是无比的惬意。忽然,又置身于蒙蒙细雨中。“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垂钓于江畔那自然的美便油然而生了。几句恬淡的诗,为春曲增添了几个和谐的音符。
一支弯弯的木橹,搅碎了夏的梦。一圈圈涟漪引起了荷花的注意,脱离了淤泥的束缚从水下探上头来。这是已有几只蜻蜓来与荷共舞,便有了“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情趣。漫步在树林里,眼睛所看之处皆是浓重的绿荫。蝉儿在树上欢快地鸣叫,微风过来,叶儿哗啦作响。奏起了夏曲的高潮。顿时,身心解脱了重重束缚,体会到了“绿树阴浓夏日长。”的感觉。
所谓“一叶落而知天下秋。”随着一片枯黄的梧桐叶落下,揭开了秋歌的序幕。玉米露出了珍珠般圆润的牙齿,高粱涨红了脸,各种瓜果的颜色融于一体,织成一块丰收的锦缎飘摇与大地之上。“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真珠月似弓。”一阵凉风吹过,秋歌结束了。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不错,冬天只有这鹅毛大雪与呼啸的北风协奏着。多么的单调,乏味。四处皆是银装素裹,洁白的精灵从空中拂摇而下,筑成童话中无暇的城堡。
悄悄的,歌曲结束了;
静静的,歌声消失了……
二 : 你宛如一首歌,深深地写在心里
夜将逝去,
你的影子轻轻掠过这个灯光闪烁的城市,
你可不可以听到我的想念,
听到就回答。
——————文、青。苹果
『一份想念』
一张黑白照片,一段旧时光,一张美好的笑脸,一瞬间的幸福,是我不变的想念。那年的情愫,如窗外的雨落在我的掌心,带着风的密语,穿越过城市,希望你慢些走,捎上我的思念,淡淡的…
你曾许下的诺言如此生动美好,你的笑容是否依旧,让人难以忘怀。
『我是一个可怜的失恋分子』
那年的秋风格外的凉,树上的叶子一夜之间飘落了许多,我喜欢的人喜欢上了别人。那段时间我曾认为自己是多么的不幸和可怜。
每当周二下午最后一堂课的时候,我都会手里拿着一瓶水,痴痴的盯着篮球场上正在奔跑的郝哲,他每次打篮球都会在中场休息的时候跑过来接过我手中的水,只是这种日子持续的时间不是很长。所有的幸福瞬间就被另一个女生的出现,而消失。自从那个袁丽雅出现,郝哲每次都不在接我的水,不在朝我走来。我看到这样的画面,我终于溃不成军,躲到教室偷偷的伤心起来。我很想不通,这不是狗血的偶像剧,为什么又像偶像剧那样出现一个让人讨厌的第三者呢。
此刻教室里特别特别的安静,只听到我的泪“吧嗒吧嗒”落在课桌上的声音。我承认我很花痴,唯美色是从的那种,但是这也不是我的错是不?我就是那么疯狂的喜欢上了她。
坐在我对面的唐宇一个劲的叹气,狠狠的拍着课桌,一遍一遍的对我吼:“陈文青啊,你是猪脑子吗?人家那么明显的表示不再喜欢你了,你能不能不要再哭了啊。”
“你就是个花痴,纯粹的花痴,清醒一点好不,他是什么样的人,我们所有人都看得出,唯独你像个白痴当初接受他。”他在说这些话时,很认真很认真。
我受不了他这么说郝哲,我猛地站起来,狠狠的对他说,“你凭什么这么说他啊,你走开,不要管我。”
就在说完的那一刻,我心里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后悔,我匆忙的看了唐宇一眼,他斜过了脸,我看到他眼角有一丝丝伤心。他转身拎起书包,走时狠狠的撇下一句:“陈文青,我TM要是再管你的破事,我就不姓唐。你好自为之!”然后头也不回的就走出了教室。我知道自己的花痴,这一次伤了自己,又伤了一个关心我的人。我心里很明白谁好谁坏,只是就是做不出一个明智的选择。
郝哲,唐宇还有我,其实我们是从小学到高中的同学了,放学上学都很顺路,因此我们算是比较要好的那种关系了。郝哲,从小学到现在,他读书从没用过心,中考的时候碰了运气,就上了这所看起来有几分重点的高中。虽然他学习中游,但是就是因为篮球打得棒,提高了人气,也是因为他长得很好看,想想不到的那种清晰的轮廓,深邃的眼神,总是让我很痴迷。我这样花痴,就连我自己也鄙视自己,更何况唐宇呢。
唐宇虽然不及郝哲帅,但是也是许多女孩梦寐的对象,痴迷他的舞蹈,还有他弹吉他的样子,酷酷的,帅帅的。只是他就是我的哥们,无话不谈的哥们,我从没有想和他之间会逾越到爱情。
我知道他一直都对我很好,当他第一次在我邮箱里偷偷发了一首情诗的时候我就知道,还有第一次偷看我日记的时候我就知道。只是他的这些都比不过,郝哲曾经对我说过的一句话。那是小学的时候,我们班有一男生拿走了我的橡皮,我要不回的时候,郝哲一把替我抢过了橡皮,并且狠揍了一顿那小子。就在还我橡皮的那一刻,他说:“小青,我以后保护你。”就这样子,我把这句话深深的记在了心里,一个没有人能抵达的地方,也包括唐宇为我所做的一切的事。
看到这里,许多人或许会认为这很俗套,但是我却因为他的一句话乐此不彼。
之后的好多天里,唐宇再也没有跟我说过话,而且就像他说的,没有管我的任何事。我只是很心痛的看着郝哲和那个很会拉风的袁丽雅推着自行车,走出校门,并且让我讨厌的是,她自己的自行车不骑,偏偏让郝哲送她回家。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女生啊,真是让人讨厌。每天打扮的那么魅惑,不就是想让别人多看她几眼嘛,有什么了不起的。全年纪都知道,她不就是仗着自己老爸是校主任吗,可以随意的在学校横行霸道,蛮不讲理,欺负女生。可是偏偏的,郝哲就这样无耻的当着我的面对唐宇说,“袁丽雅,太有个性了,我就喜欢这样的女生。”
就在说这话的时候,郝哲这个家伙是完全没有顾忌我的感受的,唯一只有唐宇在我脸上轻瞄了一下,只有他看懂了我那一瞬间的失落和伤心。他刻意的跳到了其他话题上,我知道唐宇是为了不让我听到这样的话,他害怕我伤心,所以他故意的说,“那女生哪有我们小青好啊,温柔可爱。是不?小青。”说这话时,他回头故意给我抛了一个深度魅惑的眼神,然后瓷嘴一笑,我恶心的不想看到,“切!”心里极其的气愤,你们凭什么拿我跟她比啊,于是歪过了脑袋不想听他们说话。
郝哲认识袁丽雅是在篮球场上,那天郝哲和一帮高年级的男生打篮球,打到一半的时候,有一个男生就说他犯规打到了他,正在所有人撕拉着准备动手打架的时候,袁丽雅的出现,可以说是让一场战争停止了。学校里许多的人都认识她,也多少会给她几分小面子。至此,郝哲就认为袁丽雅是女生中的豪杰。
就是这样,我被动的沦为了失恋者,沦为了被甩人。
某天放学的时候,走进车棚推车回家,突然看到我旁边停放着一辆亮红的自行车,看起来很拉风的样子,不错,这确实就是郝哲送袁丽雅回家的那辆单车。就在那一刻我突然萌生了一种很可恶,很讨厌的想法。我掏出背包里的圆规,随着一声“噗哧”车胎就扁了下来。我心跳的很厉害,生怕有人发现我的可耻行为。
我刚打算起身偷偷离开的时候,听到“陈文青,你对我的自行车做了什么?”是的,这是袁丽雅的声音。随即,一巴掌重重的落在了我的脸上,这对我来说是多么耻辱的事,我怎会甘心示弱呢?就在我揪住她头发的那一刻,她伸手过来抓我的脸,我在挡她的时候,忘记了手里的圆规还带着针,她不小心碰在上面,于是手臂划伤,流出了血。
真的想不明白的是,我们不是再演狗血剧,为什么剧情被安排的如此巧合。恰巧郝哲来找袁丽雅,看我们厮打在一起,他一把推开了我,紧紧的将袁丽雅抱在怀里,关心的一遍一遍问“没事吧,没事吧。”那个袁丽雅他妈真会装,刚才还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瞬间哭泣着告诉郝哲,“陈文青她扎破了我的车胎,还弄伤了我的手臂。”
紧接着,郝哲脸色苍白,冷冷的对着我吼道“陈文青,你怎么变成这样子了,怎么变得这么可怕呢?”
我真是白痴和笨蛋,我总是关键时刻掉链子的那种,我很想解释,很想告诉他那个袁丽雅背后是怎么整我的。她背地里让人是怎么欺负我的。我的脑袋蒙了,耳朵里发出嗡嗡的声响。那一刻,我才明白什么是委屈,那一刻,我深深感受到无助原来是这么可怕的事情,我特想逃离,可是我的脚就像被钉在了那里,怎么动也动不了。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总是在我最委屈的时候,他总是会及时的出现,会用一百倍的温柔呵护我。可是这些我从来没有认真接受过呢。他就是唐宇。
唐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在某个角落看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也包括我偷偷扎袁丽雅车胎的时候。唐宇走到我们面前,一拳打在了郝哲很好看的脸上。这一刻,我心里没有心疼,没有埋怨唐宇打了他。唐宇指着郝哲说,“郝哲,这一拳是你替这个女人挨的,以后管好她。”
然后对着一脸惊恐的袁丽雅说:“你这个女人真他妈长了一张欠揍的脸!”说完,唐宇拉着我的手,离开了他们面前。他一声不吭只是拉着我向前走,这时候的我不知道为什么,眼泪瞬间落了下来,我不是因为刚才受委屈才流泪的,我是因为感动,是他帮我挽回了爱一个人的尊严。唐宇明明看到了是我不对,他还这么义无反顾的保护着我。听到我哭泣声,他停住了脚步,轻轻擦去我脸上的泪。突然发现唐宇是那么那么帅,我说“你是不是感觉我很坏呢?”只听到他扑哧的笑了,他说“你不是坏,你是傻!”使劲的揉了揉我的头发。
说完“快走啦!”然后的潇洒的转身。奇怪哦,就连背影都是那么酷,怎么我以前就没发现呢?莫名其妙的在心里偷偷笑了起来。
很久很久之后,我和唐宇很少再见到郝哲。就这样子,我和郝哲化成了两个世界的人。我和他在没有交集,没有任何可以谈论的话语。
淡了,忘了。时间真是好的疗伤药,我是郝哲的小病人,而郝哲却不是我的疗伤药。
『用一段时间回忆你的好』
四季总在流转,故事还在继续,就像一首未完的歌继续着,继续着它的继续。
校园里的树叶落了好些,当最后一片叶子旋转飘落的时候,冬天到了。一个让人容易遐想的季节,这个季节里无论谁都会轻易的相信有童话存在。
当再次雪花飘落的时候,已经是圣诞节了。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年的圣诞节比以往的圣诞节来的快。[www.61k.com)圣诞节同样是美好的,就好比情人节一样温馨浪漫。在街上你可以看到,蛋糕店的橱窗里摆满了各种象征爱情的蛋糕,许多的小情侣们手牵手站在橱窗前流着口水,那么那么幸福。
这个圣诞节我会和唐宇过,因为郝哲已经很少和我们在一起了。不用问也会知道,这一刻他会和袁丽雅在一起甜蜜。所以也不再打扰到他们了。
我和唐宇吃过晚饭,游走在飘雪的街头,所有的商店门窗上都挂满了炫丽的彩灯,看到的都是情侣。我和唐宇不是情侣,我们没有牵手的正当理由。我们只是时不时的会一起笑笑那些可爱的情侣们,其实都是羡慕的笑而已。
走到大白兔的蛋糕店橱窗前时,我被一个漂亮的蛋糕深深吸引了。确实我很爱吃蛋糕,看着它我不由得就流口水。记得我再次将注意力转移到唐宇身上时,是唐宇拿着我看的流口水的那个蛋糕出现在我面前。我开心的抱着蛋糕,幸福的也像个恋爱中的小女生一样。幸福,只剩下幸福了。
“小青,你看摩天轮!我们也去吧!”我们同时抬头仰望着头顶的那个大大的摩天轮。
我和唐宇坐在摩天轮上,看着这个灯火炫丽的城市,世界是那么那么大,下面的人都是那么渺小。这是我第七次坐摩天轮了,唯一不同的是,身边有唐宇,他是我梦中的骑士。这是我第一次冲动想向他说出我喜欢。这也是我第一次在心里对郝哲说出祝福他和袁丽雅。
“小青,我有话要对你说!”“唐宇,我有话要对你说!”我们就像约好的同时说出了这句话。我们彼此在心中暗自窃喜我们的默契竟然达到如此程度了。
随后,我说“好吧,这次你先说吧!以前干什么总是我和你抢,这次给你个特例!”
“你先说吧!你先说吧。”他每次都那样绅士的样子让人受不了。
“不行,你还听不听我的啊,你必须先说!”我撅起嘴巴,以命令的口气逼着他说。
只看他侧过了脸看着窗外,我看不清他的表情。过了一会儿,他说:“小青,我爸爸因为工作要调到D市,爸妈把这边的房子卖了,那边的房子也已经装修好了,等我期末考试结束,我们全家就搬走了。考大学也不是我的终极目标,明年毕业我爸送我去国外。我估计会很久不再回来了。所以你以后自己别犯傻了。”
听到他的话后,我不知道说什么。只觉得心脏好像被人拽住一样透不过气。
“小青,该你说了!”
“啊,嗯!”我真的说不出口了,他就要走了,我说出来,他会不会接受,又会不会成为他的负担呢。我在心里挣扎,好像有两个小人再打架。
实在招架不住唐宇的催促,我口中莫名其妙的冒出了一句让人大跌眼镜的话,“我有轻微的恐高症啊!听不到你说什么啊?”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就是不听话的落了下来。怎么形容自己心情好呢?
唐宇看到我哭了,急忙的对我说“对不起,让你难过了。”
唐宇,其实我想说的是,我喜欢你。
我不知道喜欢人的方式是怎样的?是藏在心里的,还是说出口的?
你死心眼的喜欢了我七年。如今我喜欢你的时候,你却要离开了。
在搬离这座城市的前几天,我和唐宇徒步于每条熟悉的街,闭着眼,蒙着耳。从朝霞出道也晚归。北方的冬天寒冷刺骨,心底生出无限的疼。
我和唐宇最后一刻挥手告别,一转身,心底便有细细的疼痛蔓延散开。
『想念有你的繁华』
如今这个城市的夜晚霓虹闪烁,在这样热闹的画面里,却让我有了一颗孤独的心。
街口又新开了一家大白兔蛋糕店,人来人往生意兴隆。我隔着厚厚的玻璃橱窗望见里面各种各样可爱的蛋糕。还有俯瞰这个城市的灯火,炫目的无与伦比。
就这样轻易的想起了那年那个酷酷的小子。时光残忍的让我们相遇,相遇却终将我们分割成回忆。提起笔,纸上不由得写满了“我喜欢你,我喜欢你。”
你在遥远的某个城市,或许早已忘记了十七岁那年的情愫吧,忘记了我的摸样,我的笑意…
就这样,我一个人渡完了青春里所有的春夏秋冬。想着曾经忍泪离去的你,我知道整个人生有多残酷了。真的如此。高三毕业后的漫长岁月里,我依然写着对你的爱意。所有未敢表露的心悸,都写成了一篇一篇的文章和故事。等待着你某天看到。
唐宇,就让那句我喜欢,遗留在当初的繁华里。
如今,你是一首歌,深深的将你写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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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美食,宛如寻常一段歌
不可否认,山珍海味当然是美食。但大部分的美食一定是我们喜闻乐见又吃得起、吃得上,吃了舌尖上享受,肠胃里温暖,心里头舒坦的东西。天天吃大闸蟹不光一般人消费不起,你的肠胃不接受,你的身体也吃不消。一道健康美味的菜,无论是鸡鱼肉蛋,还是白菜豆腐,首先它的食材是新鲜无污染,最好是与土地有过亲密接触过的,现代化流水线上下来的除外,然后经过精心加工烹制而成的“作品”,色香味俱佳,是为美食。
所以,真正的美食并不是高高在上的。高端上档次的食物,不一定是美食。低调有内涵的饭菜,才回味无穷。生活中,我们一定常常在吃的过程中有过这样的体会,美食更多的是寻常之物,比如每个菜市场都有卖的猪肉、牛羊肉以及其他各种菜蔬,只要烹调得恰到好处,不操之过急,有一份耐心,都是令人食之难忘的美食。把平常生活的平常食物烹调成一道美食,可以有很多种方法,即便是用心下出来的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也可以让人吃的唇齿留香,心满意足。
如今,红烧肉是最平常的荤菜了,解馋、下饭,当成喝酒的菜也无不可。现在是冬天,吃红烧肉还可以御寒。一盘红烧肉历史悠久,古往今来,大江南北,最经典的家常菜,香而不腻、软烂爽口,那么诱人,一块块精致动人,让人直流口水。革命导师毛泽东据说最好这一口,一顿最多的时候能吃一斤多肉。做红烧肉花点时间,调味料掌握好,火候把控住,甜甜咸咸,相互溶合,各不抢各的味,肥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瘦肉瘦而不柴,有咬劲,很丰润。啊,尽管是寻常之物,难道不是让人久久回味的美食吗?
青菜和大白菜也是寻常之物,然而青菜和大白菜除了清炒,还可以做成美味的汤。我照着菜谱,在周六的晚上,用猪骨熬成浓汁,加上莲藕片,再加入切好的白菜和青菜,煮一锅汤。汤成之后,看上去汤清菜绿,莲藕嫩白,还没有油星。这汤有一个雅致的名字,叫翡翠白玉猪骨汤。不明其中玄机的人看到这锅汤,会皱皱眉,觉得这种清水白汤是不会好吃的。不过,美食的滋味要尝过才有发言权。尝一口这汤,忍不住会惊叹,咦,鲜美无比,且不油腻。于是,一干人就埋头大快朵颐,很快吃个精光。
梁实秋写过一篇散文,说是某位太太炖的萝卜排骨汤特别好吃,许多人便去打探秘诀,此太太支支吾吾不肯说,倒是那旁人开了口,说道,多放排骨,少加萝卜少加水。其实,这奥妙所在就是烹调的方法和智慧,多则腻,寡则淡,恰到好处才刚刚好。这轻易一点拨,用寻常之物做出美食便不再是独门绝活了。
是的,美食也是寻常的,寻常得像我们熟悉的一段歌,如同我们朴实无华的人生,在波澜不惊的日子里喜怒哀乐,耕耘收获,即使是一棵小树抑或是一棵小草,我们也认真地生长,有模有样地开花、结果。(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四 : 你宛如一首歌,深深地写在心里
夜将逝去,
你的影子轻轻掠过这个灯光闪烁的城市,
你可不可以听到我的想念,
听到就回答。
——————文、青。苹果
『一份想念』(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一张黑白照片,一段旧时光,一张美好的笑脸,一瞬间的幸福,是我不变的想念。那年的情愫,如窗外的雨落在我的掌心,带着风的密语,穿越过城市,希望你慢些走,捎上我的思念,淡淡的…
你曾许下的诺言如此生动美好,你的笑容是否依旧,让人难以忘怀。
『我是一个可怜的失恋分子』
那年的秋风格外的凉,树上的叶子一夜之间飘落了许多,我喜欢的人喜欢上了别人。那段时间我曾认为自己是多么的不幸和可怜。
每当周二下午最后一堂课的时候,我都会手里拿着一瓶水,痴痴的盯着篮球场上正在奔跑的郝哲,他每次打篮球都会在中场休息的时候跑过来接过我手中的水,只是这种日子持续的时间不是很长。所有的幸福瞬间就被另一个女生的出现,而消失。自从那个袁丽雅出现,郝哲每次都不在接我的水,不在朝我走来。我看到这样的画面,我终于溃不成军,躲到教室偷偷的伤心起来。我很想不通,这不是狗血的偶像剧,为什么又像偶像剧那样出现一个让人讨厌的第三者呢。
此刻教室里特别特别的安静,只听到我的泪“吧嗒吧嗒”落在课桌上的声音。我承认我很花痴,唯美色是从的那种,但是这也不是我的错是不?我就是那么疯狂的喜欢上了她。
坐在我对面的唐宇一个劲的叹气,狠狠的拍着课桌,一遍一遍的对我吼:“陈文青啊,你是猪脑子吗?人家那么明显的表示不再喜欢你了,你能不能不要再哭了啊。”
“你就是个花痴,纯粹的花痴,清醒一点好不,他是什么样的人,我们所有人都看得出,唯独你像个白痴当初接受他。”他在说这些话时,很认真很认真。
我受不了他这么说郝哲,我猛地站起来,狠狠的对他说,“你凭什么这么说他啊,你走开,不要管我。”
就在说完的那一刻,我心里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后悔,我匆忙的看了唐宇一眼,他斜过了脸,我看到他眼角有一丝丝伤心。他转身拎起书包,走时狠狠的撇下一句:“陈文青,我TM要是再管你的破事,我就不姓唐。你好自为之!”然后头也不回的就走出了教室。我知道自己的花痴,这一次伤了自己,又伤了一个关心我的人。我心里很明白谁好谁坏,只是就是做不出一个明智的选择。
郝哲,唐宇还有我,其实我们是从小学到高中的同学了,放学上学都很顺路,因此我们算是比较要好的那种关系了。郝哲,从小学到现在,他读书从没用过心,中考的时候碰了运气,就上了这所看起来有几分重点的高中。虽然他学习中游,但是就是因为篮球打得棒,提高了人气,也是因为他长得很好看,想想不到的那种清晰的轮廓,深邃的眼神,总是让我很痴迷。我这样花痴,就连我自己也鄙视自己,更何况唐宇呢。
唐宇虽然不及郝哲帅,但是也是许多女孩梦寐的对象,痴迷他的舞蹈,还有他弹吉他的样子,酷酷的,帅帅的。只是他就是我的哥们,无话不谈的哥们,我从没有想和他之间会逾越到爱情。
我知道他一直都对我很好,当他第一次在我邮箱里偷偷发了一首情诗的时候我就知道,还有第一次偷看我日记的时候我就知道。只是他的这些都比不过,郝哲曾经对我说过的一句话。那是小学的时候,我们班有一男生拿走了我的橡皮,我要不回的时候,郝哲一把替我抢过了橡皮,并且狠揍了一顿那小子。就在还我橡皮的那一刻,他说:“小青,我以后保护你。”就这样子,我把这句话深深的记在了心里,一个没有人能抵达的地方,也包括唐宇为我所做的一切的事。
看到这里,许多人或许会认为这很俗套,但是我却因为他的一句话乐此不彼。
之后的好多天里,唐宇再也没有跟我说过话,而且就像他说的,没有管我的任何事。我只是很心痛的看着郝哲和那个很会拉风的袁丽雅推着自行车,走出校门,并且让我讨厌的是,她自己的自行车不骑,偏偏让郝哲送她回家。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女生啊,真是让人讨厌。每天打扮的那么魅惑,不就是想让别人多看她几眼嘛,有什么了不起的。全年纪都知道,她不就是仗着自己老爸是校主任吗,可以随意的在学校横行霸道,蛮不讲理,欺负女生。可是偏偏的,郝哲就这样无耻的当着我的面对唐宇说,“袁丽雅,太有个性了,我就喜欢这样的女生。”
就在说这话的时候,郝哲这个家伙是完全没有顾忌我的感受的,唯一只有唐宇在我脸上轻瞄了一下,只有他看懂了我那一瞬间的失落和伤心。他刻意的跳到了其他话题上,我知道唐宇是为了不让我听到这样的话,他害怕我伤心,所以他故意的说,“那女生哪有我们小青好啊,温柔可爱。是不?小青。”说这话时,他回头故意给我抛了一个深度魅惑的眼神,然后瓷嘴一笑,我恶心的不想看到,“切!”心里极其的气愤,你们凭什么拿我跟她比啊,于是歪过了脑袋不想听他们说话。
郝哲认识袁丽雅是在篮球场上,那天郝哲和一帮高年级的男生打篮球,打到一半的时候,有一个男生就说他犯规打到了他,正在所有人撕拉着准备动手打架的时候,袁丽雅的出现,可以说是让一场战争停止了。学校里许多的人都认识她,也多少会给她几分小面子。至此,郝哲就认为袁丽雅是女生中的豪杰。
就是这样,我被动的沦为了失恋者,沦为了被甩人。
某天放学的时候,走进车棚推车回家,突然看到我旁边停放着一辆亮红的自行车,看起来很拉风的样子,不错,这确实就是郝哲送袁丽雅回家的那辆单车。就在那一刻我突然萌生了一种很可恶,很讨厌的想法。我掏出背包里的圆规,随着一声“噗哧”车胎就扁了下来。我心跳的很厉害,生怕有人发现我的可耻行为。
我刚打算起身偷偷离开的时候,听到“陈文青,你对我的自行车做了什么?”是的,这是袁丽雅的声音。随即,一巴掌重重的落在了我的脸上,这对我来说是多么耻辱的事,我怎会甘心示弱呢?就在我揪住她头发的那一刻,她伸手过来抓我的脸,我在挡她的时候,忘记了手里的圆规还带着针,她不小心碰在上面,于是手臂划伤,流出了血。
真的想不明白的是,我们不是再演狗血剧,为什么剧情被安排的如此巧合。恰巧郝哲来找袁丽雅,看我们厮打在一起,他一把推开了我,紧紧的将袁丽雅抱在怀里,关心的一遍一遍问“没事吧,没事吧。”那个袁丽雅他妈真会装,刚才还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瞬间哭泣着告诉郝哲,“陈文青她扎破了我的车胎,还弄伤了我的手臂。”
紧接着,郝哲脸色苍白,冷冷的对着我吼道“陈文青,你怎么变成这样子了,怎么变得这么可怕呢?”
我真是白痴和笨蛋,我总是关键时刻掉链子的那种,我很想解释,很想告诉他那个袁丽雅背后是怎么整我的。她背地里让人是怎么欺负我的。我的脑袋蒙了,耳朵里发出嗡嗡的声响。那一刻,我才明白什么是委屈,那一刻,我深深感受到无助原来是这么可怕的事情,我特想逃离,可是我的脚就像被钉在了那里,怎么动也动不了。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总是在我最委屈的时候,他总是会及时的出现,会用一百倍的温柔呵护我。可是这些我从来没有认真接受过呢。他就是唐宇。
唐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在某个角落看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也包括我偷偷扎袁丽雅车胎的时候。唐宇走到我们面前,一拳打在了郝哲很好看的脸上。这一刻,我心里没有心疼,没有埋怨唐宇打了他。唐宇指着郝哲说,“郝哲,这一拳是你替这个女人挨的,以后管好她。”
然后对着一脸惊恐的袁丽雅说:“你这个女人真他妈长了一张欠揍的脸!”说完,唐宇拉着我的手,离开了他们面前。他一声不吭只是拉着我向前走,这时候的我不知道为什么,眼泪瞬间落了下来,我不是因为刚才受委屈才流泪的,我是因为感动,是他帮我挽回了爱一个人的尊严。唐宇明明看到了是我不对,他还这么义无反顾的保护着我。听到我哭泣声,他停住了脚步,轻轻擦去我脸上的泪。突然发现唐宇是那么那么帅,我说“你是不是感觉我很坏呢?”只听到他扑哧的笑了,他说“你不是坏,你是傻!”使劲的揉了揉我的头发。
说完“快走啦!”然后的潇洒的转身。奇怪哦,就连背影都是那么酷,怎么我以前就没发现呢?莫名其妙的在心里偷偷笑了起来。
很久很久之后,我和唐宇很少再见到郝哲。就这样子,我和郝哲化成了两个世界的人。我和他在没有交集,没有任何可以谈论的话语。
淡了,忘了。时间真是好的疗伤药,我是郝哲的小病人,而郝哲却不是我的疗伤药。
『用一段时间回忆你的好』
四季总在流转,故事还在继续,就像一首未完的歌继续着,继续着它的继续。
校园里的树叶落了好些,当最后一片叶子旋转飘落的时候,冬天到了。一个让人容易遐想的季节,这个季节里无论谁都会轻易的相信有童话存在。
当再次雪花飘落的时候,已经是圣诞节了。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年的圣诞节比以往的圣诞节来的快。圣诞节同样是美好的,就好比情人节一样温馨浪漫。在街上你可以看到,蛋糕店的橱窗里摆满了各种象征爱情的蛋糕,许多的小情侣们手牵手站在橱窗前流着口水,那么那么幸福。
这个圣诞节我会和唐宇过,因为郝哲已经很少和我们在一起了。不用问也会知道,这一刻他会和袁丽雅在一起甜蜜。所以也不再打扰到他们了。
我和唐宇吃过晚饭,游走在飘雪的街头,所有的商店门窗上都挂满了炫丽的彩灯,看到的都是情侣。我和唐宇不是情侣,我们没有牵手的正当理由。我们只是时不时的会一起笑笑那些可爱的情侣们,其实都是羡慕的笑而已。
走到大白兔的蛋糕店橱窗前时,我被一个漂亮的蛋糕深深吸引了。确实我很爱吃蛋糕,看着它我不由得就流口水。记得我再次将注意力转移到唐宇身上时,是唐宇拿着我看的流口水的那个蛋糕出现在我面前。我开心的抱着蛋糕,幸福的也像个恋爱中的小女生一样。幸福,只剩下幸福了。
“小青,你看摩天轮!我们也去吧!”我们同时抬头仰望着头顶的那个大大的摩天轮。
我和唐宇坐在摩天轮上,看着这个灯火炫丽的城市,世界是那么那么大,下面的人都是那么渺小。这是我第七次坐摩天轮了,唯一不同的是,身边有唐宇,他是我梦中的骑士。这是我第一次冲动想向他说出我喜欢。这也是我第一次在心里对郝哲说出祝福他和袁丽雅。
“小青,我有话要对你说!”“唐宇,我有话要对你说!”我们就像约好的同时说出了这句话。我们彼此在心中暗自窃喜我们的默契竟然达到如此程度了。
随后,我说“好吧,这次你先说吧!以前干什么总是我和你抢,这次给你个特例!”
“你先说吧!你先说吧。”他每次都那样绅士的样子让人受不了。
“不行,你还听不听我的啊,你必须先说!”我撅起嘴巴,以命令的口气逼着他说。
只看他侧过了脸看着窗外,我看不清他的表情。过了一会儿,他说:“小青,我爸爸因为工作要调到D市,爸妈把这边的房子卖了,那边的房子也已经装修好了,等我期末考试结束,我们全家就搬走了。考大学也不是我的终极目标,明年毕业我爸送我去国外。我估计会很久不再回来了。所以你以后自己别犯傻了。”
听到他的话后,我不知道说什么。只觉得心脏好像被人拽住一样透不过气。
“小青,该你说了!”
“啊,嗯!”我真的说不出口了,他就要走了,我说出来,他会不会接受,又会不会成为他的负担呢。我在心里挣扎,好像有两个小人再打架。
实在招架不住唐宇的催促,我口中莫名其妙的冒出了一句让人大跌眼镜的话,“我有轻微的恐高症啊!听不到你说什么啊?”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就是不听话的落了下来。怎么形容自己心情好呢?
唐宇看到我哭了,急忙的对我说“对不起,让你难过了。”
唐宇,其实我想说的是,我喜欢你。
我不知道喜欢人的方式是怎样的?是藏在心里的,还是说出口的?
你死心眼的喜欢了我七年。如今我喜欢你的时候,你却要离开了。
在搬离这座城市的前几天,我和唐宇徒步于每条熟悉的街,闭着眼,蒙着耳。从朝霞出道也晚归。北方的冬天寒冷刺骨,心底生出无限的疼。
我和唐宇最后一刻挥手告别,一转身,心底便有细细的疼痛蔓延散开。
『想念有你的繁华』
如今这个城市的夜晚霓虹闪烁,在这样热闹的画面里,却让我有了一颗孤独的心。
街口又新开了一家大白兔蛋糕店,人来人往生意兴隆。我隔着厚厚的玻璃橱窗望见里面各种各样可爱的蛋糕。还有俯瞰这个城市的灯火,炫目的无与伦比。
就这样轻易的想起了那年那个酷酷的小子。时光残忍的让我们相遇,相遇却终将我们分割成回忆。提起笔,纸上不由得写满了“我喜欢你,我喜欢你。”
你在遥远的某个城市,或许早已忘记了十七岁那年的情愫吧,忘记了我的摸样,我的笑意…
就这样,我一个人渡完了青春里所有的春夏秋冬。想着曾经忍泪离去的你,我知道整个人生有多残酷了。真的如此。高三毕业后的漫长岁月里,我依然写着对你的爱意。所有未敢表露的心悸,都写成了一篇一篇的文章和故事。等待着你某天看到。
唐宇,就让那句我喜欢,遗留在当初的繁华里。
如今,你是一首歌,深深的将你写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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