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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Uber叫车出现交通事故 到底谁应该对此负责?

发布时间:2017-12-28 所属栏目:科技

一 : Uber叫车出现交通事故 到底谁应该对此负责?

一场交通事故,暴露了专车背后法律和服务的真空地带

  腾讯科技 孙宏超 3月8日报道

  近日,一位Uber乘客因遭遇车祸交通事故,在事故处理、维权和赔偿等方面与Uber官方发生纠纷争执,双方各执一词,责任暂难定性,但事件背后,凸显了专车行业尚不成熟的一面。

  这几天,《“夺命Uber”乘客死里逃生,Uber公司神回复:路上行车,车祸正常!》在社交网络传开,一位通过uber约车的乘客发文称,遭遇车祸后,受到了Uber的冷待遇,24小时无法联系到官方回应处理。Uber官方人士则回应称,公司与该乘客第一时间有正常沟通,并保留其与客服的通话录音。

  无可否认,专车行业诞生两年后,这头闯进瓷器店的公牛几乎无所畏惧,在滴滴、Uber等公司疯狂扩张下,出行市场领域被彻底改变,但另一方面,大多数专车公司仍游走在政策和法律边缘,在这头公牛的身后,很多对消费者、从业者的权利维护还无人买单。

  上述这起待解的纠纷,正反映了国内专车行业责权划分的困境。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对腾讯科技表示,目前专车在法律层面依然处于模糊地带,所以无法建立完善投诉机制;一位来自保险公司的员工则对腾讯科技表示:“目前大部分专车公司购买的都是车辆的一般保险,而非营运险,理赔时的确会遇到问题。”

  纠纷案例已不在少数,来自南京的某大学生在乘坐某公司专车的过程中,该专车与另一辆车发生碰撞,该大学生被碰伤,但保险公司事故调查员认定该专车是按照私家车进行投保,涉嫌擅自变更车辆使用性质,造成车辆风险增加,于是拒绝赔偿。经过多次调解,且医疗费用不高,该专车司机最终和大学生达成赔偿协议。

  理赔流程漫长

  交通部部长杨传堂近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表示,涉及专车的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若干办法已经制定,希望出台时间能“越快越好”。

  去年10月,交通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此,杨传堂表示:“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因此我们制定的是指导意见,就是为了等到意见出台后,各地方可以结合当地实情,让政策更好地发挥作用。”

  杨传堂表示,目前专车还没有纳入到正规程序中去,但专车合法化已经有了指导意见,正式获得“合法身份”不会太远。

  正如杨传堂部长所说,专车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未纳入到正规程序中,这意味着大部分专车平台,尤其是私家车做专车,依然面临着保险理赔风险。

  目前国内大部分叫车平台都已推出了“先行赔付”基金,并要求相关司机或租赁公司投乘客险以及第三方责任险等。一些叫车平台还设立了相关基金池,并委托保险公司进行相关的评估和赔付。

  但据腾讯科技了解,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叫车平台理赔流程漫长,且要求乘客保留多项相关证据,实际理赔成功案例并不多见。

  出行涉及保险

  据腾讯科技统计,目前国内叫车平台涉及项目如下:呼叫出租车、呼叫私家车运营的专车或者快车、呼叫顺风车、呼叫叫车平台自营的专车或者快车。作为普通乘客,你目前需要了解的相关法律和权力义务如下:

  1、出租车

  叫车软件将乘客的用车信息与出租车公司的车辆、司机信息相匹配。乘客通过软件平台向司机发出乘车订单后,公司与乘客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公司向乘客提供出租车服务,乘客支付费用。乘客乘坐出租车,发生事故、损害,乘客不存在过错的,责任由出租车公司对其承担。

  目前相关叫车软件并未在出租车模式中进行分成,也未参与运营,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很难据此要求叫车软件承担相关责任。

  如果乘客在出租车上出现相应事故,则出租车公司没有尽到把乘客安全、及时地送到目的地的义务,因此,乘客有权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零二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2、私家车(顺风车模式与私家车模式大致相同):

  目前私家车从事运营行为尚未认定合法,所以乘客行为在客观上已经将生命健康至于无安全运营保障的危险处境之中,其本人具有过错。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私家车运营专车或快车时,部分平台进行抽成,但无论是否抽成,平台方都需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另外,私家车从事载客营运的业务,属于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从而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增加。所以,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以及相应的保险条款,对于此类平台中私车营运发生的车祸导致的乘客受伤或者车损拒绝赔偿。

  3、自营车:

  目前国内叫车平台自营车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和汽车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另一种则是直接购买车辆并聘请司机。这两种模式,相关叫车软件平台都需要承担相关责任。

  和汽车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的模式中,乘客作为专车用户与租车公司形成了汽车租赁关系,和劳务服务公司形成了劳务服务关系。从民法过错责任承担的角度,以及从法律的公平合理角度看,叫车平台、汽车租赁公司、劳务派遣服务公司以及司机,都是向乘客提供专车服务的服务方,而且都从中获得直接的经济收益,都应对自己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如果车辆属于叫车软件公司,则驾驶员所行使的是职务行为,应该由公司承担相关责任。

二 : 交通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对于购车族来说,那种比较受益?

虽然由最初的“强三险”改为“交强险”,这个强制保险仍是不折不扣的“三者险”。条例明确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简言之,钱是赔给被撞一方的。

设置职能迥异于商业保险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称:“交强险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与消费者以往熟悉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有着本质的不同。尽管消费者总是习惯于将两者进行对比,尤其关注交强险的价格是否会比原有的商业三责险高,然而这种比较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够科学的。毕竟,他们两个根本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种类。”

先从设置的初衷而言,两者便具有本质的不同。相比较而言,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目的便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盈不亏”的经营理念显然相去甚远。

除此之外,交强险还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民事合同,机动车主或者是管理人拥有是否选择购买的权利,保险公司也享有拒绝承保的权利。

目前实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是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交强险实施后,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交通强制保险是必须要买的,强制性的嘛。商业保险根据你的爱车的情况喽。种类很多的,差别也很大,你可以到保险公司咨询一下,总有一种合适的。

三 : 单车的故事

打小就特别喜欢自行车,方便又快捷。我们家那时没有自行车,自然只能羡慕那些有自行车的人了。我们船厂楼上的大李叔叔有辆自行车,下班回家就放在家门前的楼梯脚下。夜里我就偷偷推出去趟它几下,虽然还不会骑,却也能过过自行车的瘾。八十年代的社会有自行车的人并不多,那时自行车是个奢侈品,近两百元的价格要抵上俺父母开2个半月的船的工资。除了生活以外,要买辆自行车起码要存上一年的钱才能买得起。光有了钱还不行,计划经济还要票证,要什么工业券,要多少不记得了,反正要很多的工业券。买辆自行车是那时人的一种奢望,被列为家庭三大件里的一种。自己没有自行车,却也会骑车了,并没有人教,没有人扶。某一天的晚上又把楼上叔叔的自行车偷出来玩,趟着趟着,猛然一个偏腿竟然坐上了车座,龙头晃了几下就稳住了。原来骑车就这样简单,那时我10岁。骑车的感觉像是在飞,脚蹬着风火轮,一切一闪而过,可神气了。我把这个会骑车的好消息告诉了爸爸,真希望他也能买上一辆车,自己也能沾点光,可惜爸爸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时间一晃又过好多年我们也从船上回到了岸上生活,马路上的自行车比以前多了很多。三大件里的两样已经有了,自行车还是难以寻觅。像一个儿时的童话,静静地听着叙说,没有办法实现。自行车还是要凭票才能买到。平乐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2元钱的摸奖彩票,就在百货公司门口上一点点的街道那每天都有摸彩票活动,我就经常去看看别人在摸彩票。终于有一天,我缠着奶奶要了10元钱,因那时家里还要开船,父母经常开船到广东一去就半年,我和姐姐就跟着奶奶生活。拿了奶奶给的10元钱开始了我的摸奖活动,第一次和第二次4元钱得了两个“谢谢参与”。第三个后来真是有点“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味道。我摸上了一辆“永久牌”的女士车,车子的质量不错,拿着奖票看了又看,最后确定是真的摸上车了,高兴的跳跃着,一个童年的梦实现了。我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风火轮”,我骑上自行车,一直骑到平中操场那,围着操场骑了好几圈,嘴里还唱着兰花草;我成了一位骑车族。风里来雨里去,寒冬酷暑从没有间断。一个滚动的几年又过去了。自行车在我的手里没有变苍老,车身和钢圈总是铮亮的,下雨后总是细心地搽干雨水,抹上机油。家里的邻居都夸我自行车保养的好,其实就是一个勤快,你爱护它,它给你的是美丽!车如人,人如车,人世间就是这样,付出和回报是成正比的。最后因家里有一远方表舅的孩子需要这辆车,父亲让我送给表舅。尽管有点舍不得,它给过我一个梦想,一个拥有的童话故事,依然是那么崭新。自行车还是比较紧张,还是要凭票供应,计划经济是商品匮乏的社会。我割舍了这一份自行车的情感,让给了更需要它的人。后来自己工作了,我虽然不是特别需要,但还是买了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总感觉没有原来的那一辆骑起来舒适。北京是自行车的王国,现在早上上班能感受自行车的海洋,像潮水般地涌向城市的每个角落。我也是其中的一滴水,流淌着自己的心情故事。

四 : 单车的故事

  这天晚上爸爸打电话让我和弟弟妹妹去吃饭,我转告他们。他们忙着看电视,像赶乞丐似地推着我说:“我们不想去,你吃的时候留一份打包给我们就可以啦”“这么会打算啊,想吧你们。哼”我气冲冲地踏上单车就走了。

  饭吃过后,爸爸还在和别人谈着事,妈妈对我说:“你先带超超回去,给他洗个澡,我和你爸很快就回去。”我没说一句话,扭头就走人。把那家伙抱上单车后座之后,自己开始骑车。一个4岁的小孩懂什么?但超超到底是很听话很乖。他很喜欢抱着我的双腿仰起脸叫姐姐。我告诉他:“抓紧了,超超,放开双脚啊。”他听完我的话后,把我搂的紧紧的,有中难以呼吸的感觉。他靠在我的身上,安静的不说一句话。此时感觉好幸福啊,他的依靠在此时就只有我一个人。他的拥抱是对我的信任,抓的那么紧怎么甩也不可能,真开心,我喜欢这样。

  路灯下拉长的身影,是一个怎样的画面呀??一个悠哉悠哉地骑着单车,一个安安静静的倚在谁的身上,两只脚放的那么开,就像走起路来摇摆不定的企鹅一样,特别是QQ里的那种。我会心的看着这些有些痴呆,在幻想什么呢?脑海里想着自己很喜欢对他说,姐姐不会要你的,滚吧……他一脸委屈的看着这么无情的我,眼泪刷的一下滑落了。看着有点手忙脚乱,一把抱过他,亲亲他的脸蛋,说:“乖,不要哭!姐姐不会不要你的。”他的泪水在一瞬见止住了,我有点苦笑不得,这也太快了点吧。站起身来,摸摸他的头,很是无奈。他倒好裂开嘴角,踮起脚要亲我的额头,我会意的蹲了下来,他则亲完就转身跑开了。再次站起来,看着背影,有些模糊。一不小心,车着撞上了石头,我一下子回过神来,急忙拐弯,吓死我了。回过头,他还好好的,心舒坦了不少,怜爱的用手摸摸他。突然想起了那首歌《单车恋人》,我笑了笑,那我和这个家伙是什么呢??呵呵!!

 

五 : 北京交通委主任称将限制新增机动车数量

  [61阅读 新闻]  之前有传闻称明年开始北京将限制上牌量10万,搅的人心惶惶。如今就在大家刚刚平息不安的心情的同时,又曝出了新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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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第四届中国交通高层论坛上,市交通委主任刘小明在主题发言时表示,北京正在研究制订对新增机动车调控的办法。在发言中提到,现在北京的机动车总量已接近340万辆,其中私家车占210万辆,如果再不对总量进行调控,恐怕不到3年,机动车总量便将突破400万辆。

  根据国际经验,北京将并重公交优先和需求管理两方面,通过一些手段对小汽车出行进行引导。除了目前的限行措施,目前还正在研究制订对新增机动车的调控办法,以及差别化的停车场配建和收费标准。但未来具体将实施怎样的措施,刘小明主任并没有透露。是否真的会像传闻所说限牌并未得到确切的证实。

  另外,刘小明主任还表明下一阶段北京将把轨道交通作为重点建设项目,保证资金各个方面的投入。计划到2012年实现地铁运营总里程达到420公里,2015年达到561公里。在资金上,在2015年以前,北京投入到公共交通的资金每年将占到GDP的5%以上,从2009年到2012年累计投入24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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