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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百元钞出生遇尴尬-二手房个税新政遭遇执行尴尬

发布时间:2018-01-26 所属栏目:二手房个税

一 : 二手房个税新政遭遇执行尴尬

价格拆分大行其道二手房个税新政遭遇执行尴尬

一套二手房的交易差价接近100万元,但最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到10万元。在近期的北京二手房市场上,类似的例子屡见不鲜。虽然目前二手房市场已大幅降温,但在楼市调控新政出台一个半月后,被认为是最严厉手段的二手房个税新政遭遇了执行的尴尬。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二手房交易中,拆分交易价格以做低房屋的网签价格,进而压低交易差价,已成为当前交易双方应对政策的主要手段,屡试不爽。此外,为了促成交易,一些房主甚至采用“假离婚”的方式,将二手房变成免税房源出售。业内人士认为,在一片争议声中,政策条款的边际效应正在逐步递减。为避免调控落空,既应加大执行力度,也面需结合实际情况对调控政策细节进行调整。

价格拆分大行其道

谈及最近刚在北京买到的一套二手房,小刘又郁闷又庆幸。郁闷的是买了一套“含税房”,庆幸的是通过“合理”方式减少了这套房屋的个税。

小刘所买的这套房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刘家窑,是一套面积64平方米的小两居。购房合同显示,交易总价为210万元。问题在于税费。这套房子虽属较老的社区,但业主持有房屋的时间不满五年且为非唯一住房。这意味着,这笔交易将产生相当于差价20%的个人所得税。按照115万元的房屋原值计算,个人所得税达19万元。再算上契税、营业税、中介费等,交易成本将达25万元。

在供不应求的北京楼市,房屋交易的所有税费成本均转嫁给买方。为了促成这笔交易,中介机构提出了一个价格拆分的方案:将交易价分为房屋成交价格和附加价格两个部分,前者作为网签的报价,也是计算交易差额和个税的标准;后者主要包括家具、家电、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设备等的作价。上述两个部分均在购房合同中体现,从而实现其“合法性”。在具体操作中,只要把后者的价格做高,前述房屋成交价便相应降低,与房屋原值之间的差额就会缩小,房屋交易所需缴纳的个税进而减少。

小刘向中国证券报记者出具的购房合同显示,这套房屋的家具、家电、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设备的价格被做成31万元,房屋则以179万元的价格完成网签。与房屋原值相比,差价仅为49万元,应缴纳的个税不到10万元。中国证券报记者调研发现,在当前的北京二手房市场,这种拆分价格的方法被广泛采用。

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对于做低交易价格的现象,相关部门曾出台措施,但房地产中介的反馈是,只要操作得宜,拆分价格都能过关。

北京市4月初调整各区县二手房交易的最低计税价格,实际交易中的网签价格不得低于该价格,但调整后的最低计税价格究竟应在什么水平,按照惯例并未公开。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业务员表示,在拆分二手房价格时,通常会将家具、家电和装修等部分的价格做到相当于业主报价15%-20%的水平,往往不会触及最低计税价格“红线”。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国税总局2006年发布的《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作为二手房交易中免税部分的装修费用,最多不得超过房屋原值的15%。然而,在小刘的交易中,房屋装修费用已经达到房屋原值的23.8%。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多家房地产中介工作人员获悉,在他们成功操作的案例中,装修费用占比远远超过政府文件规定的水平,部分高端房屋的装修费用甚至接近成交价格的50%。

同样,避税的另一招是假离婚。在北京某大型房产中介青年路店,一位经纪人讲述了一则案例:一位名下拥有两套房产的丈夫欲将其中的一套卖出,这两套房屋的持有时间虽已满五年,但由于是家庭非唯一住房,无法规避个税,长时间无人问津。为此,丈夫先将其中一套房产通过“赠予”方式过户到妻子名下,然后两人办理离婚。如此一来,这套房源成为“满五年、唯一”的免税房源,很快受到购房者青睐并成功售出。两人计划待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复婚。

该经纪人表示,在他所在门店的免税房源中,相当一部分属于假离婚,这种做法屡试不爽。业内人士分析,二手房交易中高昂的个税成本导致买卖双方千方百计钻政策漏洞,而在实际执行中,调控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在二手房个税新政出台一个半月后,其边际效应已开始出现递减。

市场回升苗头隐现

二手房个税新政出台后,各地二手房成交量萎缩,市场交易达到冰点。

据北京市住建委数据,4月1日至5月13日,北京二手住宅网签量为6973套,同比下滑49.8%。根据链家地产统计,同期北京二手住宅成交均价为26540元/平方米,与政策出台前大致持平,但同比上涨30.1%。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市场对调控政策的逐渐消化,近期二手房市场出现升温苗头。据中国证券报记者调研,不少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人表示,近期门店的成交量普遍有所回升,大致上升到调控政策出台前1/3的水平。考虑到调控政策出台前的交易量带有非理性虚高成分,如今市场的恢复速度可谓超出预期。

分析人士表示,在经过了政策恐慌阶段后,市场正在逐步自我修复。从避税手段多样、房源以免税房为主流不难看出,二手房个税政策的效果正在被消解,未来市场交易量回升将是大趋势。

有观点认为,为避免调控政策落空,除强化执行环节外,也需及时调整个别不合理条款,防止对政策对市场构成伤害。

二手房交易中高昂的个税成本导致买卖双方千方百计钻政策漏洞。

二 : 百万保金拒赔案遭遇法律尴尬

百万保金拒赔案遭遇法律尴尬

近日,王文宇诉平安保险公司索赔百万保险金案二审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此案因为投保人的离奇死亡而备受关注,它是否符合《保险法》关于“故意犯罪导致死亡不予赔偿”的规定引发争议,而法律上并无明确的认定。

2003年9月19日晚,哈尔滨天福宴京楼酒店(夜总会)老板王国廷带领7名工人在酒店屋顶做防水。23时50分左右,他蹲下调整电焊机,工人们听到“砰”的一声响,只见王国廷应声倒下。众人急忙将王国廷送往医院,方知是因枪伤所致,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王国廷头部中枪,致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当晚家属报案,警方在现场找到一支改装手枪,弹夹内有6发“64”子弹。2003年9月20日,警方得出结论,王国廷“非他杀,非正常死亡”。

此前,王国廷在保险业务员李敏的多次劝说下,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购买了两份“平安鸿盛”终身寿险和两份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险及附加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共计95.34万元。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件身亡,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保险合同载明,身故受益人为长女王文宇。据此,事发当晚,王文宇就通知了平安保险公司,并提出理赔申请。

2004年4月19日,平安保险公司作出“拒赔”决定,认为王国廷的死亡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依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条款和《保险法》的规定,不给付保险金,解除保险合同,退还现金和未满期保险费5527.89元。王国廷的家属拒绝在理赔书上签字,随后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赔偿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王文宇又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了解,平安保险公司拒赔的主要依据是《保险法》第67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法庭上,平安保险公司代理人出示的主要证据,是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的出具的《情况说明》。

这份说明写道:此案我局认定,王国廷生前涉嫌非法持有枪支,但人已死亡,枪支来源不清。2003年9月19日晚23时许,王国廷所非法携带的手枪走火,击中王国廷头部致其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之规定,王国廷已死亡,此案现已侦查终结。

王文宇的代理人李滨律师说,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都主张,未经法院裁判,不得认定某人犯罪。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是法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而在本案中,王国廷已经死亡,无法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仅凭公安机关的一纸说明,更不可能给王国廷定“非法持有枪支罪”。既然无法认定王国廷有罪,保险公司就没有理由拒绝理赔。

庭审中,双方互不相让,争执不休。在犯罪嫌疑人已死亡的情况下,侦查机关的侦查结论能否作为认定被保险人构成故意犯罪的依据?民事法庭是否能对被保险人作出有罪的认定?对此,法律没有明确的说法。

黑龙江省法律界资深人士王国忠谈到,我国的刑法和刑事诉讼制度要求认定自然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如何处罚等,只能由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通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程序来完成,而《刑事诉讼法》又规定,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不予立案或不予追诉,这使得根据法定程序认定已经死亡的被保险人是否因故意犯罪导致死亡的证明活动无法进行,从而导致《保险法》上的“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是“已决犯罪”、“嫌疑犯罪”或“犯罪事实”无法确定,似有任意解释的余地。解释为“已决犯罪”时应以判决书为证据;解释为“嫌疑犯罪”时,属于不确定状态,显然不可行;解释为“犯罪事实”,同样需要侦查机关来证明。摆脱上述困境的关键,是国家应及时完善相应的证据制度,就本案而言,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司法解释或立法解释确定。

三 : 尴尬的元旦节

  哎,今年的元旦本来我是很开心的,因为又迎来一个新年,我又长大了一岁,想起来心里就乐开了花。可不知被子哪个淘气鬼“暗算”,让我好不尴尬,害得我这个节日郁闷极了。要知怎么回事,且听我说。

  元旦前一天的下午是作文课,时老师布置好作文题目后,就说:‘张傲冉,你的作文就免写了,下次课上补给我。现在你在讲台前看着纪律,老师要批改试卷。”“是,遵命!”我心里乐滋滋的。同学们都不约而同地投来羡慕的目光。

  老师走后,我昂首阔步走到台前,跨上一步,抓起教棒,清了清嗓子,大声说:“各位同学,从现在起,好好写,不许说话,不许笑,不许……啊!否则别怪我不客气……哄,大家还真被我吓住了,教室里鸦雀无声。我把教棒别在身后,踱着方步在教室前来回走动。”“满轩晨,闭上嘴。”我用教棒指着他提醒道。“哎,张傲冉好威风啊!”有两个同学窃窃私语,可还是被我听到了。我奔了过去,严厉地说:“你再说一遍!”“不敢。”我得意洋洋地走开了。

  教室里的安静没持续多久,新一轮的骚动又开始了。当我转了一圈回过身来时,发现大部分同学都盯着我,有的招着嘴在笑,有的牙齿紧紧咬着嘴唇,想知又不敢笑;有的把头进而在了桌子底下,两手拍打着桌子,躲在下面笑歪了嘴,这还得了,“啪”我把教棒往教桌上一拍,“谁再笑,我记名字了。“没想到同学们笑得更厉害了,就边我的好姐妹刘思汝也指着我笑得前仰后翻……

  “啪、啪、啪“我狠狠地敲着桌子,感觉手都震麻了。”“张超,允许你说话,但不许超过三句。”“就两面三刀句,第一句,你背上有张纸条。第二句,上面写着‘我是一只老狐狸’完毕”教室里顿时响起雷呜般的笑声。我尴尬极了,脸羞得通红,也只得跟着自嘲地笑起来。

  “老师来了。”我提醒大家,教室里又安静下来。老师直夸我管得好,可他哪知道我刚才的威风与尴尬呀!

  哎,这真是一个尴尬的节日小插曲!

 

    六年级:雪碧女孩

四 : 新版人民币流通遭遇尴尬

  日前,四川新闻网曾报道了宜宾市民拿到新版人民币后发现纸币金线有差别一事。今日,该币持有者黄华拿着三张纸币来到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行宜宾支行)金银科进行鉴定。经专家专业鉴定后认为,黄华的三张纸币所体现出的细微差别都属于可控范围内,不是错假币,也不影响使用。以下是由网小编为您整理推荐的《新版人民币流通遭遇尴尬》正文,欢迎阅读参考。

  水印出现“刘海”发型

  今日,记者仔细比对了黄华手中的三张钱币,发现除了其中一张金线位置明显和另外两张不一样,另外还有一张新版百元纸币左边水印和普通纸币有所不同。“我也是后来发现这张钱也有点差别。把钱对着光看,可以明显看到左边水印毛主席头上多了几根头发,像个刘海发型,右边的毛主席下颚也多了个痣。”黄华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按照黄华的指引仔细比对了钱币,发现黄华所指出的不同地方的确在纸币上可以发现,水印中的毛主席头上多出了几根头发,看着就像“刘海”发型,而正常的钱币并没有多余的头发。

  黄华表示:“发现这个问题后,我也上网查了好多资料了解相关知识。今天到人民银行来,就是想请专家帮忙给看看,这具体是什么原因。”

  专家鉴定:这样的情况属于油墨印刷细微差别

  人行宜宾支行金银科专门负责货币鉴定工作的工作人员仔细查验过黄华带来的钱币后,认定三张纸币都是真币。“多出来的头发和‘痣’都是印刷过程中油墨浓度的细微差别所导致的。”

  针对纸币中看起来像多出的头发和“痣”,该名工作人员介绍:“我们手上拿到的钱币都是通过了多次印刷后最终成型的。这张钱币通过放大后可以看到,是局部油墨多了一点点所导致的,当放大观察时就可以发现油墨痕迹,而并不是制作问题。但这也在可控范围内,属于正常范围,并不是错币。”

  至于金线和其他钱币位置不一样,该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由于在钱币在印刷过程中排版所致,是比较正常的情况,并不是市民认为的错币。目前新版人民币刚刚发行不久,广大市民对新版的新特征都很感兴趣,拿到新币后大多会仔细核对研究。新版人民币相对于老版来说最大的特征就是防伪技术更加完备,市民如果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到金银科来咨询。”

  人行宜宾支行:有差别新币属于极少数且并不影响使用

  目前,宜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所使用的点验钞机和自动存取款机已经全部升级完毕,人行宜宾支行正在积极宣传推动商用、民用的点钞机、验钞机、自动售票机等等的升级更新。人行宜宾支行货币在近段时间以来也多次开展了新版人民币知识的宣传活动,向市民宣传相关知识。

  人行宜宾支行货币金银科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宜宾的新版人民币的发行工作总体效果很好,各项工作都在有序推进。从今年6、7月份开始,我们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相关培训工作,把新版人民币的知识培训到了全市各个银行以及金融单位,还在全省最先开展了对普通企业的培训工作,把需要掌握的知识都向大家一一作了培训。”

  该负责人表示:“新版人民币和过去对比防伪性能更高了,整个钱币设计更加先进和完善,也有一些改变,市民接受起来也有一个过程。就目前看,除了市民黄华发现了钱币有细微差别外,全市范围内还没有接到其他相关情况的反馈。因此,这也说明这种情况只是极少数,而且并不是所谓的错币,只是油墨印刷导致的细微差别,并也不影响使用。如果市民有所疑问,可以前往所在地人民银行进行询问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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