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沙弥律仪》
《沙弥律仪》是学佛、出家一入门先要学的。分两个部分,上篇是讲戒律,下篇是讲威仪。沙弥戒一共有十条,在佛法里面,这十条特别对出家人来讲叫根本大戒,为出家人必学,根本戒是从初发心到成佛都要坚固的受持。二十四门威仪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必须要遵守的规矩,也就是生活规范。戒律里面对治习气的开导最多,会学的人知道在这里面撷取重要的开示,针对自己毛病习气的教训抄录下来,自己常常看看,常常用它反省、检点,改过自新,这叫真正修行。二 : 《沙弥律仪》
《沙弥律仪》
《沙弥律仪》是学佛、出家一入门先要学的。分两个部分,上篇是讲戒律,下篇是讲威仪。沙弥戒一共有十条,在佛法里面,这十条特别对出家人来讲叫根本大戒,为出家人必学,根本戒是从初发心到成佛都要坚固的受持。二十四门威仪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必须要遵守的规矩,也就是生活规范。戒律里面对治习气的开导最多,会学的人知道在这里面撷取重要的开示,针对自己毛病习气的教训抄录下来,自己常常看看,常常用它反省、检点,改过自新,这叫真正修行。
原 文
上篇 戒律门
佛制出家者,五夏以前专精戒律;五夏以后方乃听教参禅。是故沙弥剃落,先受十戒,次则登坛受具。今名为沙弥,而本所受戒,愚者茫乎不知;狂者忽而不学,便拟躐(liè)等,罔意高远,亦可慨矣。因取十戒,略解数语,使蒙学知所向方。好心出家者,切意遵行,慎勿违犯。然后近为比丘戒之阶梯,远为菩萨戒之根本。因戒生定,因定发慧,庶几成就圣道,不负出家之志矣。若乐广览,自当阅律藏全书。后十戒,出沙弥十戒经。佛敕(chì)舍利弗,为罗睺罗说。
一曰不杀生。
解曰:上至诸佛、圣人、师僧、父母,下至蜎飞蠕动、微细昆虫,但有命者,不得故杀。或自杀,或教他杀,或见杀随喜。广如律中,文繁不录。经载冬月生虱,取放竹筒中,暖以绵絮,养以腻物,恐其饥冻而死也。乃至滤水覆灯,不畜猫狸等,皆慈悲之道也。微类尚然,大者可知矣!今人不能如是行慈,复加伤害可乎?故经云:“施恩济乏,使其得安,若见杀者,当起慈心。”噫,可不戒欤!
二曰不盗。
解曰:金银重物,以至一针一草,不得不与而取。若常住物,若信施物,若僧众物,若官物,民物,一切物。或夺取,或窃取,或诈取,乃至偷税冒渡等,皆为偷盗。经载:“一沙弥盗常住果七枚;一沙弥盗众僧饼数番(fān);一沙弥盗众僧石蜜少分,俱堕地狱。”故经云:“宁就断手,不取非财。”噫,可不戒欤!
三曰不淫。
解曰:在家五戒,惟制邪淫;出家十戒,全断淫欲。但干犯世间一切男女,悉名破戒。《楞严经》载宝莲香比丘尼,私行淫欲,自言淫欲非杀非盗,无有罪报。遂感身出猛火,生陷地狱。世人因欲,杀身亡家。出俗为僧,岂可更犯!生死根本,欲为第一。故经云:“虽淫泆(yì)而生,不如贞洁而死。”噫,可不戒欤!
四曰不妄语。
解曰:妄语有四:一者妄言。谓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见言不见,不见言见,虚妄不实等。二者绮语。谓妆饰浮言靡语,艳曲情词,导欲增悲,荡人心志等。三者恶口。谓粗恶骂詈(lì)人等。四者两舌。谓向此说彼,向彼说此,离间恩义,挑唆斗争等。乃至前誉后毁,面是背非;证入人罪,发宣人短,皆妄语之类也。若凡夫自言证圣,如言已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等,名大妄语,其罪极重。余妄语,为救他急难,方便权巧,慈悲利济者不犯。古人谓:“行己之要,自不妄语始。”况学出世之道乎?经载:沙弥轻笑一老比丘,读经声如狗吠。而老比丘者,是阿罗汉,因教沙弥急忏,仅免地狱,犹堕狗身。恶言一句,为害至此。故经云:“夫士处世,斧在口中,所以斩身,由其恶言。”噫,可不戒欤!
五曰饮酒。
解曰:饮酒者,谓饮一切能醉人之酒。西域酒有多种:甘蔗、葡萄,及与百花,皆可造酒。此方只有米造,俱不可饮。除有重病,非酒莫疗者,白众方服。无故一滴不可沾唇。乃至不得齅酒,不得止酒舍,不得以酒饮人。仪狄造酒,禹因痛绝;纣作酒池,国以灭亡。僧而饮酒,可耻尤甚。昔有优婆塞,因破酒戒,遂并余戒俱破。三十六失,一饮备焉,过非小矣。贪饮之人,死堕沸屎地狱,生生愚痴,失智慧种。迷魂狂药,烈于砒(pī)鸩(zhēn)。故经云:“宁饮烊铜,慎无犯酒。”噫,可不戒欤!
六曰不著香花鬘(màn),不香涂身。
解曰:花鬘者,西域人贯花作鬘,以严其首。此土则缯绒金宝,制饰巾冠之类是也。香涂身者,西域贵人,用名香为末,令青衣摩身。此土则佩香、熏香、脂粉之类是也。出家之人,岂宜用此?佛制三衣,俱用粗疏麻布,兽毛蚕口,害物伤慈,非所应也。除年及七十,衰颓之甚,非帛不暖者,或可为之,余俱不可。夏禹恶衣,公孙布被。王臣之贵,宜为不为,岂得道人,反贪华饰?坏色为服,粪扫蔽形,固其宜矣。古有高僧,三十年著一緉(liǎng)鞋,况凡辈乎?噫,可不戒欤!
七曰不歌舞倡妓,不往观听。
解曰;歌者,口出歌曲;舞者,身为戏舞;倡妓者,谓琴、瑟、箫管之类是也。不得自作,亦不得他人作时,故往观听。古有仙人,因听女歌,音声微妙,遽(jù)失神足,观听之害如是,况自作乎?今世愚人,因法华有琵琶、铙(náo)、钹(bó)之句,恣学音乐。然法华乃供养诸佛,非自娱也。应院作人间法事道场,犹可为之。今为生死,舍俗出家,岂宜不修正务,而求工技乐?乃至围棋、陆博、骰(tóu)掷、摴(shū)蒱(pú)等事,皆乱道心,增长过恶。噫,可不戒欤!
八曰不坐高广大床。
解曰:佛制绳床,高不过如来八指,过此即犯。乃至漆彩雕刻,及纱绢帐褥之类,亦不宜用。古人用草为座,宿于树下,今有床榻,亦既胜矣!何更高广,纵恣幻躯?胁尊者,一生胁不著席。高峰妙禅师,三年立愿不沾床凳;悟达受沉香之座,尚损福而招报。噫,可不戒欤!
九曰不非时食。
解曰:非时者,过日午,非僧食之时分也。诸天早食,佛午食,畜生午后食,鬼夜食。僧宜学佛,不过午食。饿鬼闻碗钵声,则咽中火起,故午食尚宜寂静,况过午乎?昔有高僧,闻邻房僧,午后举爨(cuàn),不觉涕泣,悲佛法之衰残也。今人体弱多病,欲数数食者,或不能持此戒,故古人称晚食为药石,取疗病之意也。必也知违佛制,生大惭愧,念饿鬼苦,常行悲济。不多食,不美食,不安意食,庶几可耳!如或不然,得罪弥重。噫,可不戒欤!
十曰不捉持生像金银宝物。
解曰:生即金也;像,似也,似金者银也。谓金色生本自黄,银可染黄似金也。宝者,七宝之类也。皆长贪心,妨废道业。故佛在世时,僧皆乞食,不立烟爨,衣服房舍,悉任外缘,置金银于无用之地。捉持尚禁,清可知矣。锄金不顾,世儒尚然,释子称贫,畜财奚用?今人不能俱行乞食,或入丛林,或住庵院,或出远方,亦未免有金银之费。必也知违佛制,生大惭愧,念他贫乏,常行布施。不营求,不畜积,不贩卖,不以七宝妆饰衣器等物,庶几可耳。如或不然,得罪弥重。噫,可不戒欤!
下篇威仪门
佛制沙弥年满二十,欲受具足戒时,若问不能具对沙弥事者,不应与具足戒。当云:“卿作沙弥,乃不知沙弥所施行,沙门事大难作,卿且去熟学,当悉闻知,乃应受具足戒。今授卿具足戒,人谓佛法易行,沙门易作。”故当先问。以下条则,于沙弥威仪诸经,及古清规,今沙弥成范中节出。又宣律师行护律仪,虽诫新学比丘,有可通用者,亦节出。良以末法人情,多诸懈怠,闻繁则厌,由是删繁取要,仍分类以便读学,间有未备,从义补入一二。其有乐广览者,自当检阅全书。
敬大沙门第一
不得唤大沙门字,不得盗听大沙门说戒,不得转行说大沙门过,不得坐见大沙门过不起;除读经时、病时、剃发时、饭时、作众事时。《行护》云:“五夏以上,即阇黎位,十夏以上,即和尚位。”虽比丘事,沙弥当预知之。
事师第二
欲入户,当先三弹指。若有过,和尚、阿阇黎教诫之,不得还逆语。视和尚、阿阇黎,当如视佛。若使出不净器,不得唾,不得怒恚。若礼拜,师坐禅不应作礼,师经行不应作礼,师食、师说经、师梳齿、师澡浴、师眠息等,俱不应作礼。师闭户,不应户外作礼。欲入户作礼,应弹指三遍,师不应,应去。持师饮食,皆当两手捧,食毕佥(qiān)器,当徐徐。侍师不得对面立,不得高处立,不得太远立,当令师小语得闻,不费尊力。若请问佛法因缘,当整衣礼拜,合掌胡跪;师有语,澄心谛听,思惟深入。若问家常事,不须拜跪,但端立师侧,据实申白。师若身心倦,教去应去;不得心情不喜,现于颜色。凡有犯戒等事,不得覆藏,速诣师哀乞忏悔;师许,则尽情发露,精诚悔改,还得清净;师语未了,不得语。不得戏坐师座,及卧师床,著师衣帽等。为师驰达书信,不得私自拆看,亦不得与人看,到彼有问,应答,则实对;不应答,则善辞却之;彼留,不得便住,当一心思师望归。师对宾,或立常处,或于师侧,或于师后,必使耳目相接,候师所须。师疾病,一一用心调治房室、被褥、药饵、粥食等。持衣授履,洗浣(huàn)烘晒等,具于律中,兹不繁录。
附:凡侍师,不命坐,不敢坐;不问,不敢问,除自有事欲问。凡侍立,不得倚壁靠桌,宜端身齐足侧立。欲礼拜,若师止之,宜顺师命勿拜。凡师与客谈论,涉道话,益身心者,皆当记取。师有所使令,宜及时作办,不得违慢。凡睡眠,不得先师。凡人问师讳,当云上某字下某字。凡弟子,当择明师,久久亲近,不得离师太早;如师实不明,当别求良导。设离师,当忆师悔,不得纵情自用,随世俗流,行不正事。亦不得住市井闹处,不得住神庙,不得住民房,不得住近尼寺处,不得与师各住,而行世法中一切恶事。
随师出行第三
不得过历人家。不得止住道边,共人语。不得左右顾视,当低头随师后。到檀越家,当住一面,师教坐应坐。到他寺院,师礼佛或自礼,不得擅自鸣磬。若山行,当持座具随之。若远行,不得相离太远。若渡水,当持杖徐试浅深。持瓶携锡等,具如律中,文繁不录。
附:若偶分行,约于某处会,不得后时。师受斋,当侍立出生;斋毕,当侍立收贝亲。
入众第四
不得争座处。不得于座上,遥相呼语笑。众中有失仪,当隐恶扬善。不得伐劳,显己之功。凡在处,睡不在人前,起不在人后。凡洗面,不得多使水。擦牙吐水,须低头引水下,不得喷水溅人。不得高声鼻涕、呕吐。不得于殿塔,及净室、净地、净水中涕唾,当于僻处。吃茶汤时,不得只手揖人。不得向塔洗齿,及向和尚、阿阇黎等。凡闻钟声,合掌默念云:“闻钟声,烦恼轻;智慧长,菩提生;离地狱,出火坑;愿成佛,度众生。唵,伽啰帝耶,娑诃。”不得多笑;若大笑,及呵欠,当以衣袖掩口。不得急行。不得将佛灯私就己用。若燃灯,当好以罩密覆,勿令飞虫投入。供佛毕,取开圆者,不得先齅;除萎者,方供新者;萎者,不得弃地践踏,宜置屏处。不得闻呼不应;凡呼,俱宜以念佛应之。凡拾遗物,即当白知事僧。
附:不得与年少沙弥结友。不得三衣苟简。不得多作衣服,若有余当舍。不得办精致绦(tāo)拂、玩器等,妆点江湖,取笑识者。不得著色服,及类俗人衣饰等。不得不净手搭衣。凡上殿,须束缚裤袜,不得放意自便。不得闲走,不得多言。不得坐视大众劳务,避懒偷安。不得私取招提竹、木、花、果、蔬菜,一切饮食及一切器物等。不得谈说朝廷公府政事得失,及白衣家长短好恶。凡自称,当举二字法名,不得云我,及小僧。不得因小事争执;若大事难忍者,亦须心平气和,以理论辩;不可,则辞而去。动气发粗,即非好僧也。
随众食第五
闻揵搥(chuí)声,即当整衣服。临食咒愿,皆当恭敬。出生饭,不过七粒,面不过一寸,馒头不过指甲许。多则为贪,少则为悭。其余蔬菜、豆腐不出。凡出生,安左掌中,想念偈云:“汝等鬼神众,我今施汝供,此食遍十方,一切鬼神共。”凡欲食,作五观想:一、计功多少,量彼来处;二、忖己德行,全缺应供;三、防心离过,贪等为宗;四、正事良药,为疗形枯;五、为成道故,方受此食。无呵食好恶。不得以食私所与,若摘与狗。来益食,不得言不用。若己饱,当以手让却之。不得爪头,使风屑落邻钵中。不得含食语。不得笑谈杂话。不得嚼食有声。如欲挑牙,以衣袖掩口。食中或有虫蚁,宜密藏掩之,莫令邻单见,生疑心。当一坐食,不得食讫离座,更坐食。不得食讫,以手指刮碗钵食。凡食不得太速,不得太迟。行食未至,不得生烦恼。或有所需,默然指授,不得高声大唤。不得碗钵作声。不得食毕先起。若违僧制,闻白槌,不得抗拒不服。饭中有谷,去皮食之。不得见美味生贪心,恣口食。不得偏众食。
礼拜第六
礼拜不得占殿中央,是住持位。有人礼佛,不得向彼人头前迳过。凡合掌,不得十指参差,不得中虚,不得将指插鼻中,须平胸高低得所。不得非时礼拜,如欲非时礼,须待人静时。师礼佛,不得与师并礼,当随师后远拜。师拜人,不得与师同拜。在师前,不得与同类相礼;在师前,不得受人礼。己手持经像,不得为人作礼。
附:凡礼拜,须精诚作观,教列七种礼,不可不知。
听法第七
凡遇挂上堂牌,宜早上堂,莫待法鼓大擂。整理衣服,平视直进。坐必端严。不得乱语。不得大咳唾。
附:凡听法,须闻而思,思而修。不得专记名言,以资笑柄。不得未会称会,入耳出口。年少沙弥,戒力未固,宜更学律,不得早赴讲筵。
习学经典第八
宜先学律,后学修多罗,不得违越。凡学一经,须先白师,经完更白别学某经。不得口吹经上尘。不得经案上,包藏茶末杂物。人阅经,不得近彼案前经行。凡经籍损坏,宜速修补。沙弥本业未成,不得习学外书、子史、治世典章。
附:不得拣应赴道场经习学。不得习学伪造经典。不得习学命书、相书、医书、兵书、卜筮书、天文书、地理书、图谶(chèn)书,乃至炉火黄白、神奇guiguai符水等书。不得习学宣卷打偈。不得习学外道书。除智力有余,为欲知内外教深浅者,可以涉猎,然勿生习学想。不得习学诗词。不得著心学字求工,但书写端楷足矣。不得污手执持经。对经典如对佛,不得戏笑。不得案上狼藉卷帙(zhì)。不得高声动众。不得借人经看不还,及不加爱重,以致损坏。
入寺院第九
凡入寺门,不得行中央,须缘左右边行;缘左先左足,缘右先右足。不得无故登大殿游行。不得无故登塔。入殿塔,当右绕,不得左转。不得殿塔中涕唾。绕塔,或三匝、七匝,乃至十百匝,须知遍数。不得以笠杖等,倚殿壁。
入禅堂随众第十
单上不得抖衣被,作声扇风,使邻单动念。下床默念偈云:“从朝寅旦直至暮,一切众生自回护,若于足下丧身形,愿汝即时生净土。”不得大语高声。轻手揭帘,须垂后手。不得拖鞋作声。不得大咳(嗽)作声。不得邻单交头接耳,讲说世事。或有道伴亲情相看,堂中不得久话,相邀林下水边,乃可倾心谈论。若看经,须端身澄心默玩,不得出声。二板鸣,即宜早进堂。归位默念偈云:“正身端坐,当愿众生,坐菩提座,心无所著。”
附:不得穿堂直过。上单下单,俱当细行,勿令邻单动念。不得单上写文字,除众看经教时。不得单上相聚,摆茶夜坐杂话。不得单上缝补衣被。不得眠卧共邻单说话动众。
执作第十一
当惜众僧物。当随知事者教令,不得违戾(lì)。凡洗菜,当三易水。凡汲水,先净手。凡用水,当谛视有虫无虫,有以密罗滤过方用。若严冬,不得早滤水,须待日出。凡烧灶,不得燃腐薪。凡作食,不得带爪甲垢。凡弃恶水,不得当道,不得高手扬泼,当离地四五寸,徐徐弃之。凡扫地,不得逆风扫,不得聚灰土,安门扇后。洗内衣,须拾去虮虱方洗。夏月用水盆了须覆,若仰即虫生。
附:不得热汤泼地上。一切米面蔬果等,不得轻弃狼藉,须加爱惜。
入浴第十二
先以汤洗面,从上至下,徐徐洗之。不得粗躁以汤水溅邻人,不得浴堂小遗。不得共人语笑。不得洗僻处。凡有疮癣,宜在后浴;或有可畏疮,尤宜回避,免刺人眠。不得恣意久洗,妨碍后人。
附:脱衣著衣,安祥自在。浴前先洗净,须细行,不得以洗净水入浴釜。汤冷热,依例击梆,不得大唤。
入厕第十三
欲大小便,即当行,莫待内逼仓卒。于竹竿上,挂直裰(duō),折令齐整,以手巾或腰绦系之,一作记认,二恐堕地。须脱换鞋履,不可净鞋入厕。至,当三弹指,使内人知。不得迫促内人使出。己上,复当三弹指,默念云:“大小便时,当愿众生,弃贪瞋痴。蠲(juān)除罪法。”不得低头视下。不得持草画地。不得努气作声。不得隔壁共人说话。不得唾壁。逢人不得作礼,宜侧身避之。不得沿路行系衣带。便毕,当净澡手,未澡,不得持物。洗手默念云:“以水盥掌,当愿众生,得清净手,受持佛法。唵,主迦啰耶,娑诃。”
附:若小解,要须收起衣袖;又不可著褊衫小解。
睡卧第十四
卧须右胁,名吉祥睡,不得仰、覆卧,及左胁卧。不得与师同室同榻,或得同室,不得同榻。亦不得与同事沙弥共榻,或得同室,不得同榻。凡挂鞋履小衣等,不得过人头面。
附:不得脱里衣卧。不得床上笑语高声。不得圣像及法堂前,携溺器过。
围炉第十五
不得交头接耳说话,不得弹垢腻火中。不得烘焙鞋袜,不得向火太久,恐妨后人,稍暖便宜归位。
在房中住第十六
更相问讯,须知大小。欲持灯火入,预告房内知云:“火入”;欲灭灯火,预问同房人:“更用灯否”?灭灯火,不得口吹。念诵不得高声。若有病人,当慈心始终看之。有人睡,不得打物作响,及高声语笑。不得无故入他房院。
到尼寺第十七
有异座方坐,无异座不得坐。不得为非时之说。若还,不得说其好丑。不得书疏往来,及假借、裁割、洗浣等。不得手为净发。不得屏处共坐。
附:无二人,不得单进。不得彼此送礼。不得嘱托尼僧,入豪贵家化缘,及求念经忏等。不得与尼僧结拜父母姊妹道友。
至人家第十八
有异座当坐,不宜杂坐。人问经,当知时,慎勿为非时之说。不得多笑。主人设食,虽非法会,亦勿失仪轨。无犯夜行。不得空室内,或屏处,与女人共坐共语。不得书信往来等,同前。若诣俗省亲,当先入中堂礼佛,或家堂圣像,端庄问讯。次父母、眷属等,一一问讯。不得向父母说师法严、出家难、寂寥淡薄、艰辛苦屈等事。宜为说佛法,令生信增福。不得与亲俗小儿等,久坐、久立、杂话、戏笑;亦不得问候族中是非、好恶。若天晚作宿,当独处一榻,多坐少卧,一心念佛,事讫即还,不得留连。
附:不得左右邪视,不得杂语,若与女人语,不得低声密语,不得多话。不得诈现威仪,假妆禅相,求彼恭敬。不得妄说佛法,乱答他问,自卖多闻,求彼恭敬。不得送盒礼,效白衣往还。不得管人家务。不得杂坐酒席。不得结拜白衣人,作父母姊妹。不得说僧中过失。
乞食第十九
当与老成人俱。若无人俱,当知所可行处。到人门户,宜审举措,不得失威仪。家无男子,不可入门。若欲坐,先当瞻视座席:有刀兵不宜坐,有宝物不宜坐,有妇人衣被庄严等不宜坐。欲说经,当知所应说时,不应说时。不得说:“与我食,令尔得福。”
附:凡乞食,不得哀求苦索。不得广谈因果,望彼多施。多得,勿生贪著;少得,勿生忧恼。不得专向熟情施主家,及熟情庵院索食。
入聚落第二十
无切缘不得入。不得驰行。不得摇臂行。不得数数傍视人物行。不得共沙弥小儿谈笑行。不得与女人前后互随行,不得与尼僧前后互随行。不得与醉人、狂人,前后互随行。不得后故视女人。不得眼角傍看女人。或逢尊宿亲识,俱立下傍,先意问讯。或逢戏幻奇怪等,俱不宜看,惟端身正道而行。凡遇水坑、水缺,不得跳越;有路当绕行,无路,众皆跳越则得。非病缘及急事,不得乘马,乃至戏心鞭策驰骤。
附:凡遇官府,无论大小,俱宜回避。遇斗诤者,亦远避之,不得住看。不得回寺夸张,所见城中华美之事。
市物第二十一
无诤贵贱。无坐女肆。若为人所犯,方便避之,勿从求直。己许甲物,虽复更贱,无舍彼取此,令主有恨。慎无保任致[僣-日+心](愆)负人。
凡所施行不得自用第二十二
凡出入往来,当先白师。做新法衣,当先白师;著新法衣,当先白师。剃头,当先白师。疾病服药,当先白师。作众僧事,当先白师。欲有私具纸笔之辈,当先白师。若讽起经呗,当先白师。若人以物惠施,当先白师已,然后受;己物惠施人,当先白师,师听然后与。人从己假借,当先白师,师听然后与;己欲从人借物,当先白师,师听得去。白师听不听,皆当作礼;不听,不得有恨意。
附:乃至大事,或游方,或听讲,或入众,或守山,或兴缘事,皆当白师,不得自用。
参方第二十三
远行要假良朋。古人心地未通,不远千里求师。
附:年幼戒浅,未许远行;如行,不得与不良之辈同行。须为寻师访道,决择生死。不宜观山玩水,惟图游历广远,夸示于人。所到之处,歇放行李,不得径入殿堂。一人看行李,一人先入问讯,取常住进止,方可安顿行李入内。
衣钵名相第二十四
五条衣,梵语安陀会,此云中宿衣,亦云下衣,亦云杂作衣。凡寺中执劳服役,路途出入往还,当著此衣。搭衣偈云:“善哉解脱服,无上福田衣,我今顶戴受,世世不舍离。唵,悉陀耶,娑婆诃。”七条衣,梵语郁多罗僧,此云上著衣,亦名入众衣。凡礼佛、修忏、诵经、坐禅、赴斋、听讲、布萨、自恣,当著此衣。搭衣偈云:“善哉解脱服,无上福田衣,我今顶戴受,世世常得披。唵,度波度波,娑婆诃。”二十五条衣,梵语僧伽黎,此云合,亦云重,亦云杂碎衣。凡入王宫,升座说法,聚落乞食,当著此衣。又此衣九品。下品有三:谓九条、十一条、十三条。中品有三:谓十五条、十七条、十九条。上品有三:谓二十一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搭衣偈云:“善哉解脱服,无上福田衣,我今顶戴受,广度诸群迷。唵,摩诃迦,波波叱悉帝,娑婆诃。”钵,梵语钵多罗,此云应量器。谓体、色、量,三皆应法故。体用瓦、铁二物,色以药烟熏治。量,则分上、中、下。具,梵语尼师坛,此云坐具,亦云随足衣。开具偈云:“坐具尼师坛,长养心苗性,展开登圣地,奉持如来命。唵,檀波檀波,娑婆诃。”
节录讲解
【一、凡夫从无始来,为无明所覆真性,起诸妄想,攀缘尘境,情染世间五欲。以身口意,造诸过失,堕落三途,轮回六趣,无有出期。】
这一条把六道凡夫生死轮回的缘由、状况都说出来了。我们常讲宇宙人生的真相,当然这是宇宙人生真相的一部分,只限於六道,六道里的真相就是如此。这一句是真正的觉悟、真实的觉悟了,觉悟之後,才晓得这个事实的可悲、这个事实的可怕。佛在经论上教导我们,要断无明才能对於整个宇宙人生过去、现在、未来统统明了。断无明的方法,佛告诉我们就是戒定慧三学,「因戒得定,因定开慧」,慧开了,无明就破了。但是修学的枢纽、修学的关键就是在定,慧没有法子修的,定了,定的作用就是慧。我们对於佛说的能够完全接受、能够顺从、能够依教奉行,我们一定能够得到真实的利益,就是永脱轮回、超越三界。唯有念佛的人能出三界,这是事实真相!世间什麽都是假的,什麽都是空的。「无智亦无得」。「智」是什麽?世间人所讲的聪明才智、妄想,我们所得到的全是烦恼。我们想一想,这一生当中,跟佛说的一样,一天到晚在妄想,以为那叫聪明智慧,所得的确实是烦恼、是生死、是业报,真的明白,真的搞清楚,我们选择的道路就不会错。
【二、沙弥始心出家,禀受十戒,勤修策励,断除烦恼惑习,而求证涅盘之妙果。】
持戒从哪里做起?从十戒做起。自己要认真、要勤奋,用这十条标准修正我们自己的过失,用这个标准来勉励自己。迷惑颠倒的习气要断除。这是我们修学目的。这一条,说出佛法修学入门与教学宗旨。我们要想出离六道生死轮回,必须守佛的教诫,要受佛的约束,要遵守佛教给我们的一些规矩,这些规矩对我们决定是有好处的,决定是有利益的。所有一切的规范,是帮助我们的心定下来、静下来,戒律的目的在此地,所以它是善的、它是好的。等到我们心地清净,那就得大自在,那是真的自在了。就像孔老夫子讲的「随心所欲而不踰矩」。随心所欲自然就成了规矩,那就叫大自在了。大自在是从这个地方培养修学成就的。我们要是不通过这些修养,大自在就得不到。得不到所造作的就是过失,果报就是三途六道。
【三、戒是禁戒,律即法律。防非止恶曰戒,处断轻重、开遮持犯曰律。】
这一条把戒律两个字讲得很清楚。戒是禁戒,律即法律。「戒」的精神与目的是防范我们造罪业,所以说「防非止恶」,「非」就是错误、过失,「恶」就是恶念、恶言、恶的行为,凡是伤害众生、伤害自己的都叫恶。於自己、於一切众生没有利益的这些言行,都是错误的。律,可以说是自然的定律。佛的禁戒,实际上不仅仅是佛为我们制定的。世出世间所有这些律法都有「开遮持犯」,这个世间任何法律规章都是活的。我们中国人的法律,不像佛法讲得这麽清楚明白、这麽严格,但是中国人常说「情、理、法」,他三个都顾到,就像我们佛门里面的开遮持犯一样。戒律有「开缘」。缘,就是条件,它符合某些条件的话,这个戒才可以开。开戒不是犯戒;应当开的时候要开,不开那就是犯戒了。「遮」就是止、禁止,决定禁止。应当止的时候就要止。
【四、十戒实为出世之阶梯,涅盘之由户。】
这一条叫我们要特别重视『沙弥十戒』。『出世』就是超越三界六道轮回,虽然十戒不是出世的根本,但它是出世的『阶梯』,十戒里面,尤其重要的是五戒,五戒称为根本大戒,我们一定要遵守。『涅盘』,就是成佛,成佛的一个门户,我们从这个门进去,才能成得了佛,才能够证得大涅盘。
【五、众生病既不一,法药施有多方。】
这一条很重要,它确确实实告诉我们一个真实的观念。众生妄想、分别、执着,习气不一样,因此佛教化众生的方法也就不一样。用一个方法教化一切众生,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佛的说法是应机而说,随缘而说。我们了解『众生病既不一,法药施有多方』,一定要应病与药。我们自己没有能力,不能观机,没有智慧、没有神通,遵守释迦牟尼佛的教训,「末法时期,净成就」,那就决定不错。
【六、律制比丘,五夏已前,专精律部。若达持犯,办比丘事,然後乃学习经论。今越次而学,行既失序,入道无由。】
这一段的意思,在佛门通常是讲「五年学戒」,也就是五年要学出家人必须遵守的生活规矩。出家人生活的规范,老老实实说就是《沙弥律仪》。这是佛为弟子们在修学程序上做了一个制定。『五夏』就是五年。出家人要把世俗的东西逐渐忘掉。要把《沙弥律仪》完全明了、通达,还要把它变成自己的生活行持。『若达持犯』「达」是通达、明了。戒律里面所说的戒条、威仪,都有开遮持犯,所以佛法确实非常通乎人情,并不是硬性的规定。『办比丘事』,比丘事是什麽?比丘跟菩萨不一样的地方,比丘是住持佛法,菩萨是弘扬佛法。『然後乃学习经论』。佛这个制度跟孔老夫子的制度完全相同。如果我们有学问而没有德行,造的罪业一定更重,比别人更多,将来堕落得更惨。所以真正的教育家,教化众生是德行第一,然後再成就我们的学问,利益众生,这是教育家,这真正是大慈大悲。『行既失序,入道无由』。我们修行,把这个顺序乱了。「入道」是讲开悟、是讲证果。在净宗讲「开悟」就是一心不乱、得念佛三昧,「证果」就是往生净土。所以佛出现在世间教化众生,就是教化像《地藏经》上所说的「阎浮提众生,刚强难化」,就是当中这一帮人,刚强难化。所以一定要遵守规矩、遵守次第才行。
【七、轻戒,全是自轻;毁律,还成自毁。妄情易习,至道难闻。拔俗超群,万中无一。】
这是非常真实、恳切的忠告。因为修行不是凭口头上说的,也不是靠我们思惟想像的,一定是要把错误的行为修正过来。错误与正确的标准就是戒律。我们一定要循规蹈矩,戒律就是一个规矩,一定要遵照这个规矩去做。尤其是《沙弥律仪》,这是学佛修行基础的标准,这个做不到,就不是佛弟子,所以一定要自己要求自己。
【八、愚无慧目,不鉴是非。狂妄邪见,不循位次。】
『愚』是愚人,愚人没有智慧、没有慧眼。佛法里面讲的愚、智,跟世间的标准不一样。世间有一等非常聪明伶俐之人,在佛法说他是愚痴,『狂妄邪见』就是世智辩聪,不愿意按部就班的学,他要求躐等,自以为聪明,这就是「狂妄」。愚、狂,我们都有这个病,只是个人轻重不等罢了。如何去对治?佛的教诫就是最好的对治。我们能够依教奉行,破迷开悟,迷就是愚,悟就是真智慧。依教奉行,按照佛教导我们的顺序去做。一定会得到真正的法喜。
【九、佛藏经云:不先学小乘,後学大乘者,非佛弟子。】
《沙弥律仪》是小乘,这是学佛、出家一入门先要学的。即使发了大乘心,还是要从这里学起,这个一定要知道。
【十、戒是越苦海之浮囊,庄严法身之璎珞,故须谨慎,勿使毫厘有所亏犯也。】
这是说明戒律的重要。戒律就是庄严法身之璎珞,所以要谨慎,要认真的学习,不可以有亏欠,不可以违犯。
【十一、昙一律师云:三世佛法,戒为根本。本之不修,道远乎哉?】
这几句话说得很好。为什麽戒是根本?修行就是修正自己错误的行为,对与错要有标准,没有标准哪里知道错!戒律是标准。而戒律的标准,从最低的标准是一直不断往上提升的,修行功夫愈高,戒律的标准也随之提高。我们要重视佛制戒律的精神与用意、目的,知道它的精神与作用就知道怎样变通,通权达变,这种戒律我们就会非常欢喜接受。
【十二、易云:「圣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此是世间圣人。】
《易经》上有这麽一段话,也是把我们的心胸拓开,那的确是无穷的享受。圣人跟凡人不一样之处,就是这四条。第一,他是『与天地合其德』。天地是什麽德?「天」是覆盖我们,好像是保护我们。天,盖在我们头顶,像房子一样盖起来。「地」是载我们。它的德是平等的,天覆盖一切众生,没有分别这是善人,那是恶人;地普遍载这些众生,也没有分别,这好人,我载他,那不是好人,我不载他。这个德,就是清净、平等。第二,『与日月合其明』。太阳照白天,月亮照晚上,也是没有分别,普照大地一切众生。第三,『与四时合其序』。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一定是依照自然的顺序,一点都不乱。能循着自然的顺序,这是最健康的生活。『与鬼神合其吉凶』,吉凶就是祸福。我们读《感应篇汇编》,读《文昌帝君阴骘文》,我们心善、行善就与鬼神合其吉,心恶、行恶就与鬼神合其凶。佛说「一切法从心想生」,脑子想什麽,口里说什麽,我们就能知道吉凶祸福。
【十三、出世间圣人,则不闻其声,知九界情。通谛理,畅众机。与法界合其德,与二智合其明,与四机合其节,与众圣合其冥显。】
『出世间圣人』用真心,不用八识五十一心所。『不闻其声』,他心是清净的,寂!『知九界情』,九法界的状况,他统统知道,寂而常照,他照见。这一句也是佛法修学的总纲领、原理原则。『通谛理,畅众机。与法界合其德,与二智合其明,与四机合其节,与众圣合其冥显』。「谛理」,就是我们现在人所讲的真理。世间与出世间的道理,他完全明了,所以他能「畅众机」,众机就是九法界有情众生,「畅」是舒畅,帮助一切众生破迷开悟。「与法界合其德」,法界是真如本性,合其德是性德的流露、性德的开显。「与二智合其明」,二智就是实智与权智,也叫做根本智、後得智。「与四机合其节」,四机就是四种根机:人天、声闻、缘觉、菩萨。「节」是节度,它的含义就是恰到好处。可见得佛对於一切众生是应机施教。「与众圣合其冥显」。众圣,小乘是四果四向,大乘是五十一位菩萨。冥显,都是加持一切众生,「冥」,他加持你,你没有感觉到,这是冥冥当中加持。「显」,他加持你,你感觉到了。所以佛菩萨的加持、保佑,有冥加与显加这两大类。
【十四、律云:当念所生,及师友恩,精进行道,欲度父母。】
人决定不能忘恩!忘恩负义,世间善法都得不到,何况出世间的大善。恩义,世间法非常重视,因为世间一切的善法都从这里生的,出世间的善法也从这里生的。这个讲到究竟处,就是一个「孝」字。世间圣人讲孝道,出世法是建立在孝道的基础上。我们修净土法门,从哪里修起?我们在《观经》上看到,从「三福」学起,三福第一句「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所以佛法是建立在孝亲尊师的基础上,这是根本,是源流。
【十五、蜎飞蝡动,微细昆虫,俱禀色心,同一觉源。欣生怖死,痛痒苦乐,与人无异。既同觉源,即是未来诸佛。】
佛告诉我们,一般人往往疏忽小动物,再小的动物,蚊虫、蚂蚁也是一个生命,也是众生之一,牠也受轮回果报。换句话说,三途恶报报尽之後,牠还是有机会生到人天,还是有机会继续修行。所以在佛眼睛里面,看这些微小的动物是平等的。从理上讲,跟诸佛如来无二无别;从事上讲,跟人、天也没有两样,只是牠业障重,堕落到这个身,得这样一个果报。牠们今天得这个果报,我们要晓得,我们在过去生中,不能说没有做过蚂蚁、苍蝇、蚊虫,我们也做过;如果脱离不了六道轮回,将来还要再做。这是从事上说,恶因必定感恶报。明白了,我们对於这些微细昆虫就会爱护,就不会去伤害牠。我们明白这个事实真相,牠是过去生中造业。
【十六、六根六识,相续而生,名之曰命;此相续断,名之曰死。】
「生死」是个名词,是一种现象,实在说,找不到生死。所谓「生」只是缘聚,「死」只是缘散,缘聚缘散。世尊在《楞严经》上说得很清楚,我们这个生灭身中有不生不灭的性在,我们的真心本性绝不随身体生灭,也就是绝不随外缘聚散。这个事实知道了,理论通达了,对於一般人最恐惧的一桩事情,我们放下了,这是远离一切苦厄,知道一切事都是「缘」。缘聚的时候也不必生欢喜心,一切都是平常心,缘散的时候也是平常心对待。不但世间法如是,出世间法也不例外。这个真实不变的境界,真实不变实在讲只是真性,在佛法讲「明心见性」,见到性了,性不变,真心不变,本性不变。除此之外,心性所现出来的境界,就是它所现的相,是会变的。
【十七、三业之中,心为主宰;结罪轻重,心境不同。】
『三业』是身、口、意;身体的造作,口的言语,意的念头。口是指言语,说话要小心谨慎,当说、不当说要有分寸。三业当中,意业为主,我们一切的言语造作都是听命於意业。因此,心里面的思想见解纯正,身、口自然就不造恶业。修行,有从身、口下手的。修身,身会影响心。也有人从修心下手,这是大乘佛法里面,像禅宗所说的「从根本修」,根本就是心,这是最高明的。所以,他的心、境不一样。「境」,就是杀生的时候,用的是什麽手段、方法。如果用的这些工具非常残酷,这个罪业很重;手段很温和,杀他的时候并不叫他感到很痛苦,这个罪就轻了。所以,用的什麽心,用的什麽方法、手段,从这个地方结罪,轻重差等很大。
【十八、经云:无得焚烧山林,伤害众生;就决湖池,堰塞派渎,残害水性。】
这是我们佛弟子必须要牢牢记住的,如果犯了,决定得重罪,无心的,罪也很重。为什麽?伤害的众生太多了。我们要小心谨慎的就是火烛,特别是在旷野的地方,稍稍不谨慎就会引起火烧山。烧山,这一片山林里面,蜎飞蝡动小动物有多少!残害了多少生命!无意的,那个罪都不得了,有意的就更重了。所以这个罪很重!
【十九、慈悲之道,是菩萨利生之大道。慈能与乐,悲能拔苦。】
『慈』就是爱心。佛法为什麽不讲爱,讲慈?世间人的爱心是从感情里生的,诸佛菩萨的爱心是从智生的;它的根源不一样,情是迷,智是觉,这不一样。『悲』就是怜悯心、同情心。看众生有苦难,自自然然就不忍心,自自然然就会帮助他。所以,『慈能与乐,悲能拔苦』。
【二十、经云:施恩济乏,使其得安。若见杀者,当起慈心。】
『乏』是缺乏,众生有缺乏,如果我们有多余的,就应当要帮助他,这是『施恩济乏』。他不缺乏,他的生活就安定了,情绪也安定了,所以这个『安』是身安、心安,身心都得到安稳。『若见杀者,当起慈心』,能够救护,这是最好的;不能救护,也应当给他祝愿,就是开导他,叫他了解这是业报,不要怨天尤人,不要有瞋恚心,纵然被杀害,也不要有瞋恚心,晓得自作自受。
【二十一、一切众生於财法二种,多所馑乏。见众生起於悭贪、破戒、瞋恚、懈惰、散乱、愚痴之障,为说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而济度之。以财施能令身安,法施能令心安。】
『一切众生於财法二种,多所馑乏』,这是对绝大多数众生来说的。「财」是物质生活,「法」是精神生活。换句话说,物质跟精神生活都非常贫乏。『见众生起於悭贪、破戒、瞋恚、懈惰、散乱、愚痴之障,为说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这些缺乏,这是果。为什麽缺乏?过去没有修因。但是在接受果报的时候,不知道事实真相,於是起贪心,起盗心,强取豪夺,这是恶业上再加恶业,果报当然就更苦。我们学佛要懂得这个道理,知道这个事实真相。『以财施能令身安,法施能令心安』我们自己先身心安稳,然後才能帮助别人身心安稳;我们自己修福,才能勉励别人修福。
【二十二、偈云:悲心施一人,功德如大地。为己施一切,得报如芥子。救一厄难人,胜余一切施。】
『悲』是以慈悲心,清净、平等、慈悲,布施一个人,『功德如大地』。为什麽?因为称性,是性德流露,没有界限,所以果报就很殊胜。下面说『为己』,己就有界限,有分别,不平等了。用这种心布施,得报就小,所以『得报如芥子』。「芥」是芥菜子,得的果报就这麽小,这是比喻得的很小。芥菜子跟大地怎麽能比!同样的布施,同样的帮助人,存心跟得报不一样,心跟境的差别很大。一切要往大处着想,要广利众生,要真实利益众生。『救一厄难人,胜余一切施』。这是佛教导我们,遇到有大灾难的人,一定要尽心尽力帮助他,这个功德最大。
【二十三、见他人杀生,当生慈心,愍彼行杀者,罪堕三途;其被杀者,苦痛无地。怨业既结於今生,酬报则当来不已。愿得菩提,度令解脱。】
这一节文有三段,第一段是讲杀生的人,杀生的罪业一定堕落在三途。第二段是讲被杀的,被杀的人决定有怨恨,这个怨恨很难消除,於是造成冤冤相报,没完没了,冤报总是一世比一世惨烈。『愿得菩提』,菩提是正觉,真正觉悟之後决定不能跟众生结冤仇,这是千万要记住的。
【二十四、杀生之罪,苦报无量,穷劫受殃,诚可愍伤。】
被杀的人所产生的怨恨没有办法化解。他有一个非常强烈的报复心理,总是在等待机会,甚至於等到无量劫,有机可乘的时候就加以报复,所以是『苦报无量』。佛在经上告诉我们,人生的意义与价值是「酬业」,酬偿你造的业报。你造善业就有善果,你享福,你造恶业就受苦难,这酬偿业报。
【二十五、佛言杀生有十罪:】
【(1)心常怀毒,世世不绝。】
这就是怨恨、报复的心非常强烈。
【(2)众生憎恶,眼不喜见。】
众生见到他,怕他,不愿意见他。他的相貌凶,俗话讲,他带的有杀气,人家看了害怕。
【(3)常怀恶念,思惟恶事。】
【(4)众生畏之,如见蛇虎。】
众生看到他,害怕,见到他,不敢接近。
【(5)睡时心怖,寤亦不安。】
心地恶毒,晚上睡觉常有恶梦。心绪不能宁静,生活在恐怖之中。
【(6)常有恶梦。】
【(7)命终之时,狂怖恶死。】
死的时候,不得好死,不能得安详正终。
【(8)种短命业因缘。】
人为什麽短命?短命真正的因缘是杀生,心里面怀的恶毒,杀害众生。害,虽然没有要他的命,但是令众生受许多的苦难、折磨。
【(9)身坏命终,堕於地狱。】
死了以後一定堕地狱。
【(10)若出为人,常当短命。】
离开地狱了,到人道里面得人身,还有余报。果报报完了,还有余报,余报就是短命,还有这些事情,所以非常的可怕。
【二十六、金银重物,以至一鍼一草,不得不与而取。】
『一鍼一草』,这是很微贱的,不是贵重的。『不得不与而取』,只要是有主人的,即使一鍼一草,一定要主人同意才可以取;主人不同意,你要是取了,这就犯盗戒。
【二十七、华聚菩萨云: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盗僧物者,我不能救。】
「五逆罪」是堕地狱的罪,「杀父亲」、「杀母亲」、「出佛身血」、「杀阿罗汉」、「破和合僧」,『四重』杀生、偷盗、邪淫、妄语,这是四重戒,都是感招地狱的苦报。菩萨说:五逆四重,我都能救,唯独『盗僧物者』,偷盗僧团里面的物品,『我不能救』。这原因在哪里,我们一定要知道,平常我们讲偷盗,这个物有主,物主只有一个人,这个罪很小,为什麽?你将来偿债只还一个人。如果这是公共设施,这个地区的居民都是物主,这个罪重了。将来还债的时候,凡是住在这个地区的人,他曾经纳过税的,你就是偷盗他的,这个罪就重了。假如这个公共设施是国家建设的,这一国的人都是你的债主。这个罪就更重了。「僧物」,那个罪就没办法说了。因为僧是十方常住,它结罪不是我们这个地球上,尽虚空遍法界,只要是出家道场他都有分,所以叫十方常住,那个罪就没完没了。所以菩萨无可奈何,不能救,物主太多,尽虚空遍法界都是物主,算不清的,难在这个地方。虽然这个物很轻微,一鍼一草,它是僧团的东西,这个罪就非常重。
【二十八、常住物,乃至冒渡等,凡有所私,悉名偷盗,罪不可悔。】
『常住物』。这都是讲真正的僧团,「冒」是冒充,『凡有所私,悉名偷盗』。就是私人占有僧团的东西,常住的东西,公共设施,据为己有,这都是偷盗。『罪不可悔』,因为它结罪的范围非常大。由此可知,常住物一定要爱惜。爱惜常住物是真正的修福,那个福报之大,也不可思议,轻易损毁,都有罪过。
【二十九、古云:「人非善不交,物非义不取。非财害己,恶语伤人。」世儒尚然,况释子视金玉如瓦砾者乎。】
『人非善不交』,这是讲平常结交朋友,跟人家往来,要有能力辨别善恶。『物非义不取』,义就是应该的;别人的东西,不是我应该得到的,决定不取『非财害己』,非财就是非义之财,自己不应该得到的,犯偷盗罪。『恶语伤人』,指恶口,说话粗鲁,伤人之心,跟人家结冤仇。『世儒尚然』,世间读书人都懂得这个道理,对行持、言语,他都谨慎小心。『况释子』,释迦牟尼佛的弟子,学佛之人。『视金玉如瓦砾者乎』,出家修道对於这些财物绝对不重视,不把它看在眼里,心心念念存的是道,而不重这些物质。
【三十、经云,佛夙生作贫人时曰:吾宁守道,贫贱而死,不为无道,富贵而生。】
佛在过去生中也受过贫穷的果报,他说:『吾宁守道,贫贱而死,不为无道,富贵而生。』这就是佛跟众生不一样的地方。他重道,不重世间的富贵。
【三十一、经云,佛告比丘:若人偷盗他物,命终生地狱中,猛火烧身,烊铜灌口,镬汤炉炭,刀山剑树,煻火粪尿,磨磨碓舂,受种种酸楚苦痛,不可称计。地狱罪毕,生畜生中,以偿他力。】
这一条是讲偷盗的果报。偷盗的果报非常可怕。偷盗结罪,心境不同。你用什麽样的心,用什麽样的方法,以及被盗的人受害的程度,从这个地方结罪轻重不一样。最重的是偷盗三宝物,其次是公共设施,结罪很重。
【三十二、菩萨持重戒及轻戒,敬重坚固,等无差别。】
这一条是教我们不能疏忽『轻戒』。因为有些人认为『重戒』的罪很重,很谨慎,不敢毁犯,至於「轻戒」,好像这个没有什麽,就不太重视,有意无意就会毁犯。佛在此地告诉我们,菩萨对於重戒、轻戒统统受持,不敢违犯。
【三十三、经云: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淫心不除,尘不可出。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於佛菩提,斯可希冀。】
佛讲,六道众生是以淫欲为生死根本,换句话说,六道就是这个念头变现出来的,「一切法从心想生」,六道就是这麽想出来的。一切众生彼此有这个共业,就有这个境界出现。佛的这几句话,看起来很好懂,但是它的道理非常深远。学佛人最後的目标,是希望成佛。成佛必须断烦恼,要破所知障,两种障碍断尽,才能证得佛果。
【三十四、经云:虽淫泆而生,不如贞洁而死。】
这是佛给我们的警告。在我们人间看起来好像是很不幸的事情,如果有天眼的人看到,这个人很幸福,为什麽?来生的果报一定胜过这一生。从来生去看,他做对了,他把他的快乐幸福提升,他生到好的地方去了。
【三十五、言行虽善,而无实心,终非圣人之徒也。】
佛弟子要心行一如,言行相符。我们平常互相勉励,行持要用真诚心、清净心、平等心、慈悲心;在日常生活当中,处事待人接物,不离开这四心,才真正能有成就。
【三十六、艳曲情词,皆能引导人之爱欲,增长人之悲哀,惑人心听,改人常性,丧人正念,荡人心志。】
花言巧语,说得非常好听,可是他的目的是造严重的恶业。诱导人丧失心性,丧失清净心,而去造杀盗淫妄。『改人常性』,性是心性,常性是真性,使人趋向於虚伪这是改人常性。『丧人正念』,正念就是清净心,清净心失掉了。『荡人心志』。世间人志在圣贤,学圣学贤,但是这个东西能够改变你,叫你堕落、退转。
【三十七、口出粗恶不善之言,骂辱毁谤於他,瞋火一起,冲口烧心,伤害前人,痛逾刀割,实乖菩萨之慈念,有违出家之善心。】
『粗恶不善之言』,这是恶口,说话很粗鲁。『骂辱毁谤』,这是对人,这种行为对自己造成伤害,『瞋火』是瞋恚,所谓「一念瞋心起,百万障门开」,这是自己受害。『伤害前人,痛逾刀割』,这跟别人结下了冤仇。结仇、结怨这是因,这个冤仇将来遇到缘,一定受果报,人家要报复。所以,言语不能不小心,不能随便开玩笑。
【三十八、《成实论》云:善心教化,虽为别离,亦不得罪。若以恶心令他斗乱,即是两舌,得罪最深,堕三恶道中,世世得敝恶破坏眷属,以今离间破坏他故也。】
『善心教化,虽为别离,亦不得罪。』好心教导,好心教导为什麽会别离?他不接受,他不听,离开了。这个没有过失,善心的没有过失。『若以恶心令他斗乱,即是两舌』,「两舌」就是挑拨是非,恶心、恶意挑拨是非,让他们两个不和,不和就离开了,这个有罪,『得罪最深』,他们离开了。善心没有罪。『堕三恶道中,世世得敝恶破坏眷属』,这就是他的果报,家庭不美满,兄弟、夫妇、儿女都要受这个果报。这个果报,当然一家人都有共业,没有共业不会成为一家人。『以今离间破坏他故』,所以也一定会受别人挑拨,一家不和。
三 : 沙弥律仪的概述
沙弥律仪 -概述 上篇 戒律门佛制出家者,五夏以前专精戒律;五夏以后方乃听教参禅。是故沙弥剃落,先受十戒,次则登坛受具。今名为沙弥,而本所受戒,愚者茫乎不知;狂者忽而不学,便拟躐(liè)等,罔意高远,亦可慨矣。因取十戒,略解数语,使蒙学知所向方。好心出家者,切意遵行,慎勿违犯。然后近为比丘戒之阶梯,远为菩萨戒之根本。因戒生定,因定发慧,庶几成就圣道,不负出家之志矣。若乐广览,自当阅律藏全书。后十戒,出沙弥十戒经。佛敕(chì)舍利弗,为罗?罗说。
一曰不杀生。 解曰:上至诸佛、圣人、师僧、父母,下至?飞蠕动、微细昆虫,但有命者,不得故杀。或自杀,或教他杀,或见杀随喜。广如律中,文繁不录。经载冬月生虱,取放竹筒中,暖以绵絮,养以腻物,恐其饥冻而死也。乃至滤水覆灯,不畜猫狸等,皆慈悲之道也。微类尚然,大者可知矣!今人不能如是行慈,复加伤害可乎?故经云:“施恩济乏,使其得安,若见杀者,当起慈心。”噫,可不戒欤!
二曰不盗。 解曰:金银重物,以至一针一草,不得不与而取。若常住物,若信施物,若僧众物,若官物,民物,一切物。或夺取,或窃取,或诈取,乃至偷税冒渡等,皆为偷盗。经载:“一沙弥盗常住果七枚;一沙弥盗众僧饼数番(fān);一沙弥盗众僧石蜜少分,俱堕地狱。”故经云:“宁就断手,不取非财。” 噫,可不戒欤!
三曰不淫。 解曰:在家五戒,惟制邪淫;出家十戒,全断淫欲。但干犯世间一切男女,悉名破戒。《楞严经》载宝莲香比丘尼,私行淫欲,自言淫欲非杀非盗,无有罪报。遂感身出猛火,生陷地狱。世人因欲,杀身亡家。出俗为僧,岂可更犯!生死根本,欲为第一。故经云:“虽淫?(yì)而生,不如贞洁而死。” 噫,可不戒欤!
四曰不妄语。 解曰:妄语有四:一者妄言。谓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见言不见,不见言见,虚妄不实等。二者绮语。谓妆饰浮言靡语,艳曲情词,导欲增悲,荡人心志等。三者恶口。谓粗恶骂詈(lì)人等。四者两舌。谓向此说彼,向彼说此,离间恩义,挑唆斗争等。乃至前誉后毁,面是背非;证入人罪,发宣人短,皆妄语之类也。若凡夫自言证圣,如言已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等,名大妄语,其罪极重。余妄语,为救他急难,方便权巧,慈悲利济者不犯。古人谓:“行己之要,自不妄语始。”况学出世之道乎?经载:沙弥轻笑一老比丘,读经声如狗吠。而老比丘者,是阿罗汉,因教沙弥急忏,仅免地狱,犹堕狗身。恶言一句,为害至此。故经云:“夫士处世,斧在口中,所以斩身,由其恶言。” 噫,可不戒欤!
五曰饮酒。 解曰:饮酒者,谓饮一切能醉人之酒。西域酒有多种:甘蔗、葡萄,及与百花,皆可造酒。此方只有米造,俱不可饮。除有重病,非酒莫疗者,白众方服。无故一滴不可沾唇。乃至不得?酒,不得止酒舍,不得以酒饮人。仪狄造酒,禹因痛绝;纣作酒池,国以灭亡。僧而饮酒,可耻尤甚。昔有优婆塞,因破酒戒,遂并余戒俱破。三十六失,一饮备焉,过非小矣。贪饮之人,死堕沸屎地狱,生生愚痴,失智慧种。迷魂狂药,烈于砒(pī)鸩(zhēn)。故经云:“宁饮烊铜,慎无犯酒。” 噫,可不戒欤!
六曰不著香花?(màn),不香涂身。 解曰:花?者,西域人贯花作?,以严其首。此土则缯绒金宝,制饰巾冠之类是也。香涂身者,西域贵人,用名香为末,令青衣摩身。此土则佩香、熏香、脂粉之类是也。出家之人,岂宜用此?佛制三衣,俱用粗疏麻布,兽毛蚕口,害物伤慈,非所应也。除年及七十,衰颓之甚,非帛不暖者,或可为之,余俱不可。夏禹恶衣,公孙布被。王臣之贵,宜为不为,岂得道人,反贪华饰?坏色为服,粪扫蔽形,固其宜矣。古有高僧,三十年著一?(liǎng)鞋,况凡辈乎?噫,可不戒欤!
七曰不歌舞倡妓,不往观听。 解曰;歌者,口出歌曲;舞者,身为戏舞;倡妓者,谓琴、瑟、箫管之类是也。不得自作,亦不得他人作时,故往观听。古有仙人,因听女歌,音声微妙,遽(jù)失神足,观听之害如是,况自作乎?今世愚人,因法华有琵琶、铙(náo)、钹(bó)之句,恣学音乐。然法华乃供养诸佛,非自娱也。应院作人间法事道场,犹可为之。今为生死,舍俗出家,岂宜不修正务,而求工技乐?乃至围棋、陆博、骰(tóu)掷、?(shū)?(pú)等事,皆乱道心,增长过恶。噫,可不戒欤!
八曰不坐高广大床。 解曰:佛制绳床,高不过如来八指,过此即犯。乃至漆彩雕刻,及纱绢帐褥之类,亦不宜用。古人用草为座,宿于树下,今有床榻,亦既胜矣!何更高广,纵恣幻躯?胁尊者,一生胁不著席。高峰妙禅师,三年立愿不沾床凳;悟达受沉香之座,尚损福而招报。噫,可不戒欤!
九曰不非时食。 解曰:非时者,过日午,非僧食之时分也。诸天早食,佛午食,畜生午后食,鬼夜食。僧宜学佛,不过午食。饿鬼闻碗钵声,则咽中火起,故午食尚宜寂静,况过午乎?昔有高僧,闻邻房僧,午后举爨(cuàn),不觉涕泣,悲佛法之衰残也。今人体弱多病,欲数数食者,或不能持此戒,故古人称晚食为药石,取疗病之意也。必也知违佛制,生大惭愧,念饿鬼苦,常行悲济。不多食,不美食,不安意食,庶几可耳!如或不然,得罪弥重。噫,可不戒欤!
十曰不捉持生像金银宝物。 解曰:生即金也;像,似也,似金者银也。谓金色生本自黄,银可染黄似金也。宝者,七宝之类也。皆长贪心,妨废道业。故佛在世时,僧皆乞食,不立烟爨,衣服房舍,悉任外缘,置金银于无用之地。捉持尚禁,清可知矣。锄金不顾,世儒尚然,释子称贫,畜财奚用?今人不能俱行乞食,或入丛林,或住庵院,或出远方,亦未免有金银之费。必也知违佛制,生大惭愧,念他贫乏,常行布施。不营求,不畜积,不贩卖,不以七宝妆饰衣器等物,庶几可耳。如或不然,得罪弥重。噫,可不戒欤!
佛制沙弥年满二十,欲受具足戒时,若问不能具对沙弥事者,不应与具足戒。当云:“卿作沙弥,乃不知沙弥所施行,沙门事大难作,卿且去熟学,当悉闻知,乃应受具足戒。今授卿具足戒,人谓佛法易行,沙门易作。”故当先问。以下条则,于沙弥威仪诸经,及古清规,今沙弥成范中节出。又宣律师行护律仪,虽诫新学比丘,有可通用者,亦节出。良以末法人情,多诸懈怠,闻繁则厌,由是删繁取要,仍分类以便读学,间有未备,从义补入一二。其有乐广览者,自当检阅全书。
敬大沙门 第一 不得唤大沙门字,不得盗听大沙门说戒,不得转行说大沙门过,不得坐见大沙门过不起;除读经时、病时、剃发时、饭时、作众事时。《行护》云:“五夏以上,即?黎位,十夏以上,即和尚位。”虽比丘事,沙弥当预知之。
事师 第二 欲入户,当先三弹指。若有过,和尚、阿?黎教诫之,不得还逆语。视和尚、阿?黎,当如视佛。若使出不净器,不得唾,不得怒恚。若礼拜,师坐禅不应作礼,师经行不应作礼,师食、师说经、师梳齿、师澡浴、师眠息等,俱不应作礼。师闭户,不应户外作礼。欲入户作礼,应弹指三遍,师不应,应去。持师饮食,皆当两手捧,食毕佥(qiān)器,当徐徐。侍师不得对面立,不得高处立,不得太远立,当令师小语得闻,不费尊力。若请问佛法因缘,当整衣礼拜,合掌胡跪;师有语,澄心谛听,思惟深入。若问家常事,不须拜跪,但端立师侧,据实申白。师若身心倦,教去应去;不得心情不喜,现于颜色。凡有犯戒等事,不得覆藏,速诣师哀乞忏悔;师许,则尽情发露,精诚悔改,还得清净;师语未了,不得语。不得戏坐师座,及卧师床,著师衣帽等。为师驰达书信,不得私自拆看,亦不得与人看,到彼有问,应答,则实对;不应答,则善辞却之;彼留,不得便住,当一心思师望归。师对宾,或立常处,或于师侧,或于师后,必使耳目相接,候师所须。师疾病,一一用心调治房室、被褥、药饵、粥食等。持衣授履,洗浣(huàn)烘晒等,具于律中,兹不繁录。
附:凡侍师,不命坐,不敢坐;不问,不敢问,除自有事欲问。凡侍立,不得倚壁靠桌,宜端身齐足侧立。欲礼拜,若师止之,宜顺师命勿拜。凡师与客谈论,涉道话,益身心者,皆当记取。师有所使令,宜及时作办,不得违慢。凡睡眠,不得先师。凡人问师讳,当云上某字下某字。凡弟子,当择明师,久久亲近,不得离师太早;如师实不明,当别求良导。设离师,当忆师悔,不得纵情自用,随世俗流,行不正事。亦不得住市井闹处,不得住神庙,不得住民房,不得住近尼寺处,不得与师各住,而行世法中一切恶事。
随师出行 第三 不得过历人家。不得止住道边,共人语。不得左右顾视,当低头随师后。到檀越家,当住一面,师教坐应坐。到他寺院,师礼佛或自礼,不得擅自鸣磬。若山行,当持座具随之。若远行,不得相离太远。若渡水,当持杖徐试浅深。持瓶携锡等,具如律中,文繁不录。
附:若偶分行,约于某处会,不得后时。师受斋,当侍立出生;斋毕,当侍立收贝亲 。
入众 第四 不得争座处。不得于座上,遥相呼语笑。众中有失仪,当隐恶扬善。不得伐劳,显己之功。凡在处,睡不在人前,起不在人后。凡洗面,不得多使水。擦牙吐水,须低头引水下,不得喷水溅人。不得高声鼻涕、呕吐。不得于殿塔,及净室、净地、净水中涕唾,当于僻处。吃茶汤时,不得只手揖人。不得向塔洗齿,及向和尚、阿?黎等。凡闻钟声,合掌默念云:“闻钟声,烦恼轻;智慧长,菩提生;离地狱,出火坑;愿成佛,度众生。?,伽?帝耶,娑诃。”不得多笑;若大笑,及呵欠,当以衣袖掩口。不得急行。不得将佛灯私就己用。若燃灯,当好以罩密覆,勿令飞虫投入。供佛毕,取开圆者,不得先?;除萎者,方供新者;萎者,不得弃地践踏,宜置屏处。不得闻呼不应;凡呼,俱宜以念佛应之。凡拾遗物,即当白知事僧。
附:不得与年少沙弥结友。不得三衣苟简。不得多作衣服,若有余当舍。不得办精致绦(tāo)拂、玩器等,妆点江湖,取笑识者。不得著色服,及类俗人衣饰等。不得不净手搭衣。凡上殿,须束缚裤袜,不得放意自便。不得闲走,不得多言。不得坐视大众劳务,避懒偷安。不得私取招提竹、木、花、果、蔬菜,一切饮食及一切器物等。不得谈说朝廷公府政事得失,及白衣家长短好恶。凡自称,当举二字法名,不得云我,及小僧。不得因小事争执;若大事难忍者,亦须心平气和,以理论辩;不可,则辞而去。动气发粗,即非好僧也。
随众食 第五 闻??(chuí)声,即当整衣服。临食咒愿,皆当恭敬。出生饭,不过七粒,面不过一寸,馒头不过指甲许。多则为贪,少则为悭。其余蔬菜、豆腐不出。凡出生,安左掌中,想念偈云:“汝等鬼神众,我今施汝供,此食遍十方,一切鬼神共。”凡欲食,作五观想:一、计功多少,量彼来处;二、忖己德行,全缺应供;三、防心离过,贪等为宗;四、正事良药,为疗形枯;五、为成道故,方受此食。无呵食好恶。不得以食私所与,若摘与狗。来益食,不得言不用。若己饱,当以手让却之。不得爪头,使风屑落邻钵中。不得含食语。不得笑谈杂话。不得嚼食有声。如欲挑牙,以衣袖掩口。食中或有虫蚁,宜密藏掩之,莫令邻单见,生疑心。当一坐食,不得食讫离座,更坐食。不得食讫,以手指刮碗钵食。凡食不得太速,不得太迟。行食未至,不得生烦恼。或有所需,默然指授,不得高声大唤。不得碗钵作声。不得食毕先起。若违僧制,闻白槌,不得抗拒不服。饭中有谷,去皮食之。不得见美味生贪心,恣口食。不得偏众食。
礼拜 第六 礼拜不得占殿中央,是住持位。有人礼佛,不得向彼人头前迳过。凡合掌,不得十指参差,不得中虚,不得将指插鼻中,须平胸高低得所。不得非时礼拜,如欲非时礼,须待人静时。师礼佛,不得与师并礼,当随师后远拜。师拜人,不得与师同拜。在师前,不得与同类相礼;在师前,不得受人礼。己手持经像,不得为人作礼。 附:凡礼拜,须精诚作观,教列七种礼,不可不知。
听法 第七 凡遇挂上堂牌,宜早上堂,莫待法鼓大擂。整理衣服,平视直进。坐必端严。不得乱语。不得大咳唾。 附:凡听法,须闻而思,思而修。不得专记名言,以资笑柄。不得未会称会,入耳出口。年少沙弥,戒力未固,宜更学律,不得早赴讲筵。
习学经典 第八 宜先学律,后学修多罗,不得违越。凡学一经,须先白师,经完更白别学某经。不得口吹经上尘。不得经案上,包藏茶末杂物。人阅经,不得近彼案前经行。凡经籍损坏,宜速修补。沙弥本业未成,不得习学外书、子史、治世典章。 附:不得拣应赴道场经习学。不得习学伪造经典。不得习学命书、相书、医书、兵书、卜筮书、天文书、地理书、图谶(chèn)书,乃至炉火黄白、神奇鬼怪符水等书。不得习学宣卷打偈。不得习学外道书。除智力有余,为欲知内外教深浅者,可以涉猎,然勿生习学想。不得习学诗词。不得著心学字求工,但书写端楷足矣。不得污手执持经。对经典如对佛,不得戏笑。不得案上狼藉卷帙(zhì)。不得高声动众。不得借人经看不还,及不加爱重,以致损坏。
入寺院 第九 凡入寺门,不得行中央,须缘左右边行;缘左先左足,缘右先右足。不得无故登大殿游行。不得无故登塔。入殿塔,当右绕,不得左转。不得殿塔中涕唾。绕塔,或三匝、七匝,乃至十百匝,须知遍数。不得以笠杖等,倚殿壁。
入禅堂随众 第十 单上不得抖衣被,作声扇风,使邻单动念。下床默念偈云:“从朝寅旦直至暮,一切众生自回护,若于足下丧身形,愿汝即时生净土。”不得大语高声。轻手揭帘,须垂后手。不得拖鞋作声。不得大咳(嗽)作声。不得邻单交头接耳,讲说世事。或有道伴亲情相看,堂中不得久话,相邀林下水边,乃可倾心谈论。若看经,须端身澄心默玩,不得出声。二板鸣,即宜早进堂。归位默念偈云:“正身端坐,当愿众生,坐菩提座,心无所著。” 附:不得穿堂直过。上单下单,俱当细行,勿令邻单动念。不得单上写文字,除众看经教时。不得单上相聚,摆茶夜坐杂话。不得单上缝补衣被。不得眠卧共邻单说话动众。
执作 第十一 当惜众僧物。当随知事者教令,不得违戾(lì)。凡洗菜,当三易水。凡汲水,先净手。凡用水,当谛视有虫无虫,有以密罗滤过方用。若严冬,不得早滤水,须待日出。凡烧灶,不得燃腐薪。凡作食,不得带爪甲垢。凡弃恶水,不得当道,不得高手扬泼,当离地四五寸,徐徐弃之。凡扫地,不得逆风扫,不得聚灰土,安门扇后。洗内衣,须拾去虮虱方洗。夏月用水盆了须覆,若仰即虫生。 附:不得热汤泼地上。一切米面蔬果等,不得轻弃狼藉,须加爱惜。
入浴 第十二 先以汤洗面,从上至下,徐徐洗之。不得粗躁以汤水溅邻人,不得浴堂小遗。不得共人语笑。不得洗僻处。凡有疮癣,宜在后浴;或有可畏疮,尤宜回避,免刺人眠。不得恣意久洗,妨碍后人。 附:脱衣著衣,安详自在。浴前先洗净,须细行,不得以洗净水入浴釜。汤冷热,依例击梆,不得大唤。
入厕 第十三 欲大小便,即当行,莫待内逼仓卒。于竹竿上,挂直裰(duō),折令齐整,以手巾或腰绦系之,一作记认,二恐堕地。须脱换鞋履,不可净鞋入厕。至,当三弹指,使内人知。不得迫促内人使出。己上,复当三弹指,默念云:“大小便时,当愿众生,弃贪?痴。蠲(juān)除罪法。”不得低头视下。不得持草画地。不得努气作声。不得隔壁共人说话。不得唾壁。逢人不得作礼,宜侧身避之。不得沿路行系衣带。便毕,当净澡手,未澡,不得持物。洗手默念云:“以水盥掌,当愿众生,得清净手,受持佛法。?,主迦?耶,娑诃。” 附:若小解,要须收起衣袖;又不可著褊衫小解。
睡卧 第十四 卧须右胁,名吉祥睡,不得仰、覆卧,及左胁卧。不得与师同室同榻,或得同室,不得同榻。亦不得与同事沙弥共榻,或得同室,不得同榻。凡挂鞋履小衣等,不得过人头面。 附:不得脱里衣卧。不得床上笑语高声。不得圣像及法堂前,携溺器过。
围炉 第十五 不得交头接耳说话,不得弹垢腻火中。不得烘焙鞋袜,不得向火太久,恐妨后人,稍暖便宜归位。
在房中住 第十六 更相问讯,须知大小。欲持灯火入,预告房内知云:“火入”;欲灭灯火,预问同房人:“更用灯否”?灭灯火,不得口吹。念诵不得高声。若有病人,当慈心始终看之。有人睡,不得打物作响,及高声语笑。不得无故入他房院。
到尼寺 第十七 有异座方坐,无异座不得坐。不得为非时之说。若还,不得说其好丑。不得书疏往来,及假借、裁割、洗浣等。不得手为净发。不得屏处共坐。 附:无二人,不得单进。不得彼此送礼。不得嘱托尼僧,入豪贵家化缘,及求念经忏等。不得与尼僧结拜父母姊妹道友。
至人家 第十八 有异座当坐,不宜杂坐。人问经,当知时,慎勿为非时之说。不得多笑。主人设食,虽非法会,亦勿失仪轨。无犯夜行。不得空室内,或屏处,与女人共坐共语。不得书信往来等,同前。若诣俗省亲,当先入中堂礼佛,或家堂圣像,端庄问讯。次父母、眷属等,一一问讯。不得向父母说师法严、出家难、寂寥淡薄、艰辛苦屈等事。宜为说佛法,令生信增福。不得与亲俗小儿等,久坐、久立、杂话、戏笑;亦不得问候族中是非、好恶。若天晚作宿,当独处一榻,多坐少卧,一心念佛,事讫即还,不得留连。
附:不得左右邪视,不得杂语,若与女人语,不得低声密语,不得多话。不得诈现威仪,假妆禅相,求彼恭敬。不得妄说佛法,乱答他问,自卖多闻,求彼恭敬。不得送盒礼,效白衣往还。不得管人家务。不得杂坐酒席。不得结拜白衣人,作父母姊妹。不得说僧中过失。
乞食 第十九 当与老成人俱。若无人俱,当知所可行处。到人门户,宜审举措,不得失威仪。家无男子,不可入门。若欲坐,先当瞻视座席:有刀兵不宜坐,有宝物不宜坐,有妇人衣被庄严等不宜坐。欲说经,当知所应说时,不应说时。不得说:“与我食,令尔得福。”
附:凡乞食,不得哀求苦索。不得广谈因果,望彼多施。多得,勿生贪著;少得,勿生忧恼。不得专向熟情施主家,及熟情庵院索食。
入聚落 第二十 无切缘不得入。不得驰行。不得摇臂行。不得数数傍视人物行。不得共沙弥小儿谈笑行。不得与女人前后互随行,不得与尼僧前后互随行。不得与醉人、狂人,前后互随行。不得后故视女人。不得眼角傍看女人。或逢尊宿亲识,俱立下傍,先意问讯。或逢戏幻奇怪等,俱不宜看,惟端身正道而行。凡遇水坑、水缺,不得跳越;有路当绕行,无路,众皆跳越则得。非病缘及急事,不得乘马,乃至戏心鞭策驰骤。
附:凡遇官府,无论大小,俱宜回避。遇斗诤者,亦远避之,不得住看。不得回寺夸张,所见城中华美之事。
市物 第二十一 无诤贵贱。无坐女肆。若为人所犯,方便避之,勿从求直。己许甲物,虽复更贱,无舍彼取此,令主有恨。慎无保任致[?-日+心](愆)负人。
凡所施行不得自用 第二十二 凡出入往来,当先白师。做新法衣,当先白师;著新法衣,当先白师。剃头,当先白师。疾病服药,当先白师。作众僧事,当先白师。欲有私具纸笔之辈,当先白师。若讽起经呗,当先白师。若人以物惠施,当先白师已,然后受;己物惠施人,当先白师,师听然后与。人从己假借,当先白师,师听然后与;己欲从人借物,当先白师,师听得去。白师听不听,皆当作礼;不听,不得有恨意。
附:乃至大事,或游方,或听讲,或入众,或守山,或兴缘事,皆当白师,不得自用。
参方 第二十三 远行要假良朋。古人心地未通,不远千里求师。
附:年幼戒浅,未许远行;如行,不得与不良之辈同行。须为寻师访道,决择生死。不宜观山玩水,惟图游历广远,夸示于人。所到之处,歇放行李,不得径入殿堂。一人看行李,一人先入问讯,取常住进止,方可安顿行李入内。
衣钵名相 第二十四 五条衣,梵语安陀会,此云中宿衣,亦云下衣,亦云杂作衣。凡寺中执劳服役,路途出入往还,当著此衣。搭衣偈云:“善哉解脱服,无上福田衣,我今顶戴受,世世不舍离。?,悉陀耶,娑婆诃。”七条衣,梵语郁多罗僧,此云上著衣,亦名入众衣。凡礼佛、修忏、诵经、坐禅、赴斋、听讲、布萨、自恣,当著此衣。搭衣偈云:“善哉解脱服,无上福田衣,我今顶戴受,世世常得披。?,度波度波,娑婆诃。”二十五条衣,梵语僧伽黎,此云合,亦云重,亦云杂碎衣。凡入王宫,升座说法,聚落乞食,当著此衣。又此衣九品。下品有三:谓九条、十一条、十三条。中品有三:谓十五条、十七条、十九条。上品有三:谓二十一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搭衣偈云:“善哉解脱服,无上福田衣,我今顶戴受,广度诸群迷。?,摩诃迦,波波叱悉帝,娑婆诃。”钵,梵语钵多罗,此云应量器。谓体、色、量,三皆应法故。体用瓦、铁二物,色以药烟熏治。量,则分上、中、下。具,梵语尼师坛,此云坐具,亦云随足衣。开具偈云:“坐具尼师坛,长养心苗性,展开登圣地,奉持如来命。?,檀波檀波,娑婆诃。” (编辑整理:少林禅院德政禅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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