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我无法回忆那曾经的伤口的痛
在我脑海的深处,有一个伤口,虽然很痛,但是我想努力的去遗忘他。
——题记
夜色,微凉。
我一个人独自徘徊在大街上,有些感伤。
风,已吹干了苦涩的泪水。我极力想要遗忘那天的场景,可是它已刻在了我的心上。
你离去的背影,那么孤单,但我却无法挽救这个过往。(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夜色,微凉。
我凝望着枯黄的落叶,指尖冰凉。
叶,已映出了孤单的脸庞。我回想,回想着心中的凄凉,无法抹去薄霜。
我回忆的心痛,那么剧烈,但我无法抚摸心里的浅伤。
夜色,微凉。
我仰视着飞翔的鸟儿,有些绝望。
泪,已诉出了脑海的渴望。我感受到了心里的新伤。
我想起的篇章,终会遗忘,但我会想起你的面庞。
走在繁华的大街上,我找寻到了遗忘,但我无法遗忘你的面庞。
低落的心情,只可表达为:
我无法遗忘你,我曾经的伤口的痛。
二 : 寄生在我躯体里的两个人
在我的躯体里寄生着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这种想法是不对的,最开始我以为是幻觉,是一个人性格的两面。
可我终于不得不承认,那是确确实实的两个人,虽然看不到,但在我浓密的头发下面,一定还藏着另一副面孔。
没有切身的体会,你怎么能够理解我的感受呢?当我知道自己不是个体,而是个组合体时,内心的狂喜几乎让我泣不成声。
很久以来我就发现,自己生活在一个周期里——就像女人的月经期一样有规律。像那些潜藏的爱,欺骗,和赞赏一样,这一切本来可以从我眼皮下逃走而根本不会被发现的。幸运的是,在孤独了几年之后,我遇到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女友。
说真的,第一次在床上我很快就丢盔卸甲了,像很久没做过的功课,已经变得完全生疏。我沮丧地认定自己人生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了,以后的日子里,只能在黑铁的世纪里不断被锤打。可是不久,在一个凄风冷雨的夜晚,我一览无余地向她展现了我的大丈夫相。事后,我陷入了深深的深思中——我,到底真的是我吗?这一机缘,使我能够渐渐把另一个我从自身剥离开来。不可否认,这个剥离的过程像每一种新的尝试一样,充满了不断叠加的迷茫和痛苦。
论证之前,首先让我引进一个新的物理量,参考现有情商智商的命名方法,我引入了“性商”这一概念。不过考虑到性总是发生在欲火中烧的时候,于是我觉得命名为“性熵”更为合理,也更符合一门严肃科学应有的命名惯例。(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细心地把自己性熵的变化记录了下来,不错过任何可得到的细节,从而得出一个基本符合事实的结论(我承认,用基本这个词对于一门新兴学科来说是不严谨的,但向已逝的弗洛伊德先生起誓,我下面将要列出的数据完全是真实的):每个月的初一,是我身体里性熵最为强大的时候,具体表现在身体的某个部位如嫪毐般坚硬无比;而每个月的十五,则是性熵最低迷的时刻,身体里的欲望变得飘摇不定,如彗星般迅忽而逝。如果把这一变化用图形来表示,正是一个标准的正弦曲线图,曲线的变化,是对立统一的两个不同性格此消彼长的过程。
也许这正是你的想法,像潮汐,对月长啸的巨狼,月圆时长出獠牙的吸血鬼一样,这种性熵的波动也可能只是月球引力对肾上腺脑垂体产生的某种影响而引起的正常反应。
为了进一步从中发现某些未知的因素,我决定从正弦曲线上正半轴上任取一点,设为A点,并在负半轴找到它对应的那一点,设为B点。通过观察在这两点上内在属性的变化,来验证存在于我身体内部的是一个个体的两面,还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个体。结果像厌氧菌和有氧菌不能长时共存一样,A点和B点拥有着完全对立的性质,如果用文字来描述他们的特性是这样的:A是自信的,B是自卑的;A是善良的,B是邪恶的;A是平庸的,B是尖锐的;A是狂妄的,B是谦卑的;A是强健的,B是虚弱的;A的思想接近死亡,B思想上几近疯狂;A相信一切,B怀疑一切;A是虚假的,B是真实的;A欺骗自己,B只欺骗别人;A写出来的字工工整整,B写出来的字却潦草不堪;A感觉幸福,B极度痛苦;A阳光灿烂,B死气沉沉。这一系列冗长的数据表明,A点和B点性质的矛盾性决定它们是不可能在同一个体上共存的,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它们只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在不同时间段所表现出来的各自的特性。
这性格各异的两个个体,就是寄居在我体内的两个不同的人。
如果我的躯体是一量长途奔驰的大卡车,那么寄居在我体内的两个人便如同卡车上配备的两个司机。一个司机拼命超车,开得速度飞快;而另一个司机却开得小心翼翼,生怕发生意外。而躯体这辆大卡车所表现出来的性格,正是这两个司机个性展现出来的不同表象。
我曾冥思苦想这种生命方式产生的原因,也许从冬虫夏草的成长方式中可以找到蛛丝马迹:球形的子囊孢子遇到虫草蝙幅蛾幼虫,钻进它的体内,吸取营养,萌发菌丝。在四五月间,破土而出。而这时生命体征则从动物过渡到植物——一株紫红色的小草。而A到B的周期性变化正如从昆虫到植物从动到静的特性变化,而最后的结果不是一个消亡另一个继续存在,而是这个过程交替出现,于是便形成了躯壳这个载体所表现出来的迥异状态。
高中时我的物理学得很差,因为我很讨厌那个又胖又矮的物理老师——他却一直自称是个博物学家。高中毕业前我人生的理想就是在他那光头上弹个又响又脆的脑崩儿,像无数个美妙的理想一样,这根本就不会实现。现在,用从他那学来的可怜的物理加博物学知识,我终于做完了这道证明题,可以肯定的是矮胖老师看到我的证明过程一定会气疯的。但这对我来说无所谓,因为这本来就不需要证明,每时每刻,无论是这个我还是另一个我,都清楚地感觉到了对方的存在。我们选择各行其事,互不干涉,所以我们相处得很愉快。
以前我一直想像着把自己的世界分成两半,一半是现实的世界,交给欲望去放纵;一半是理想的世界,交给梦想去追逐。现在我才知道,原来这个无用的躯壳已经奢侈地拥有了两个世界,这两个世界是交错也是平行的,没有好与坏,有价值或没有价值的区别,因为这是两个同样无望的世界。在躯体消失的那一刻,寄居在里面的两个人会赤祼祼地暴露无遗。阳光中的紫外线太强了,那两个寄居的家伙会像病毒一样没有力量去抵抗那强大的杀伤力。结局是悲剧,但过程并不是。所以从发现还有另一个我和我相伴时,我就再也没有觉得孤独过。走在人群中,我甚至会有一种优越感,他们怎么能够理解我特有的这种双螺旋式的生命形式呢——躯体表现了性格的两个方面,其实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性格通过同一介质凸现出来。
好了,我的命题证明完了。也许我可以做一下小结:
没有公式,没有定理,没有归纳,没有演绎,用来证明这一命题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你最原始,最真实的内心,在绝对不欺骗自己的情况下进行感性判断,判断的对与错,就是这一命题的真和假。
我就是这样来证明——我不是以个体的形式存在,在我的躯体里寄居着的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我就是他们的结合体。这对于我来说,是正确的。
看来,在这一点上我唯一觉得遗憾的是:我的女友注定要做一个不忠的女人了,因为她同时爱着寄生在我躯体内的两个人,我只是还不能判定,她爱哪个我更多一点。再给我点儿时间,也许我就会用感性证明法,来判定这一新命题的答案到底是什么了。
三 : 回忆里的曾经那忧伤依然
天还是那么冷,冷得我坐在那里不想动,呆呆的,呆呆的想着曾经的我和你,默数着那疼痛的过往。曾经天真的以为,以为自己会很洒脱,可以自信的走好以后的路,可以微笑的去过好每一天。而我还在坚持,当泪水滴滴落下的片刻,才发现自己这么可笑。在坚持什么,在伪装什么,怎么活得那么虚伪,那样是好累的。拖着满是伤痕的身体,在漆黑的夜里摸索着,徘徊着,迷茫了不知方向。
原来我一直都这么悲伤,这么寂寞,没有快乐的回忆,活的如此悲痛,让我憔悴不堪!
熟悉的电话号码,它已经不再存在手机里了,可是却又是如此的清晰,原来,心底的痕是删不掉的……
“客户已使用来电……您的呼叫信息已发送,本次通话免费,请放心挂机。”
“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陌生的话,变得熟悉了,熟悉的悲痛变成了麻木,慢慢地,那份麻木也成了习惯。曾经说过不再打扰你的。可是,我的伪装却被一层层地卸下了,才使得我手机里的对话是那么地冰冷。(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不再因为努力忘而痛,不再想知道有没有忘而拨打那号码,也许,你陌生地问句是谁的话,悲痛会结束得早些。
把号码存回去,可我知道,手机早已经成为了闹钟,不再为谁而等待。
回忆的,毕竟只是曾经的伤和痛,还有那忧伤里的疼痛。
四 : 雨恋小青山,月恋静水湖,我恋那乡土,在我记忆河岸里的乡村
昨夜梦里风疏雨骤,今日愁意横生思念瘦,这么美好又能泛起思绪万千的场景在如今竟变得如此残忍。越来越多的人离开了曾经养育过他们的土地,而去选择了到城市里开始又一次缓慢而又艰辛的扎根,或是因为对现代气息的向往,或是迫于生计,或是为了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条件,或是…那一个扎根过程既刺激也辛酸甚至是双眼里含着的委屈的泪水。终有那么一些事会流向岁月的尽头,而记忆里的乡村却是永恒,那些画面就在这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恍恍惚惚、层层叠叠的交织着。曾经路过的乡土气息好似一杯溢满清香的柠檬茶,那些味道如今也会不断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然后慢慢的化成这暮秋里的暖意游散在我心间。那一天早晨踏着晶莹剔透的露珠去山上玩耍,空气里全是洁净的泥土气息,没有尘埃,眼前也只有一片麦子生长正盛的青绿色,柏树上的鸟儿也开始唱起阵阵歌声,寂静而清新。山野上人烟稀少,丛生的杂草覆盖了我儿时去山上偷摘柠檬的道路;那一刻如水,洗去了心里的繁杂,让这平静的乡野气息在我心间酝酿诗意;往事如雨,任凭那儿时的记忆在脑海里歪歪斜斜的飘洒,那些片段已成为我今生最灿烂的回忆,儿时的往事总能让我感慨颇丰。季节总是长短不一,喜欢的季节总觉得它很短,不喜欢的就觉得它很长。而秋天是一个富有回忆与思绪的季节,那风是“夕阳掠影风淡淡,花蝶只是散云烟”,那雨是“秋后寒意渐近,雨溅窗台泻落而下”,那期盼是“一阵薄雾散开后阳光铺满湿漉漉的青石板小道”。
下山的时候双腿的裤脚被可爱的露水亲吻而打湿。忽然斜坡边下的打石场的吆喝声绕过了山顶钻进了我的双耳,我加快了步伐,深一脚浅一脚的在杂草堆里胡乱前行。绕过几丛人高的芦苇,避开几处从树上斜下来的树枝,跨越几个不大不小的积水荡。突然一个身穿有些破烂的黑布衣衫的老人出现了在我的视野里,他头发油而纷乱,下巴上的胡子依稀泛白,他不是杨大爷吗,我心里一阵喜悦。我马上从小泥土道上一跃就跳了下去,落地一个急转身,匆忙的站起来马上跑到离他不远的大石头上。我叫了一声杨大爷,他的耳朵仿佛在这荒旧的打石场里被锤打石头的响声所占据,我又用力的大喊了一声,才这才回过头来,他顿时傻眼了,然后睁大眼睛探过头来问道:“你是谁家的孩子啊!?”我简短的回答了他后,他有摇头的感慨道:“你娃娃都长这么大了啊!想你小时候在家的时候才这么高点了,几年不见就长这么高了啊!”他一面说道一面用手比划这我儿时在家的身高。他不断的拍打身上的石渣,整理了一下衣服又说道:“霖娃儿,刚刚没有认出你,你不要见怪啊!你看嘛,我已经老了,只能留在这不起眼的打石场里度过余生了啊!”我蹲在一块大石头上笑着答道:“没事的,只是岁月不饶人啊!”他也笑着说道“霖娃儿现在懂事了啊!不像原来在家那么调皮了啊!”…在一段与他拉家常之后,我便下山去了。
一路上,我开始回想从杨大爷那干得快要开裂的嘴唇与被烟熏黄的牙齿里说出的话。他说他儿子在远在广州,几年才能回家一次,每次回家都是短暂的数日。而他却要为如此的匆匆相逢和要盼几年啊,也要为匆匆的别离而伤感几年啊!我在想他肯定也理解他儿子的处境,他儿子也能理解这个老父亲的心情。但是社会就是如此舍得将这些疼痛与苦难强加在我们芸芸众生之上。多少个日夜里杨大爷都是枕着对儿孙的思念入眠的,他总是会在皎洁无暇的月光下回想自己当年把儿子如何拉扯大的,他总是会在那个四季里盼望着儿孙回家的消息…或许是命中注定,但是请别离开乡土那一抹最纯最真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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