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我最害怕的事情,不是我无法放弃你. QQ空间日志
很久以前,我想过很多次以后的情景,我想过有一天我终于放弃你时候的样子。
我以为我会在某个晴朗的早晨,醒过来的刹那发现我不再喜欢你了,然后开始我的新生活。
然而我发现我错了。
其实是我开始了新生活之后,在潜移默化里,会在某一个平凡的时刻里,我乍然发现,我竟然已经忘记你很久了。
这种乍然是很悲哀的。
我总以为我与你的感情是伟大的,那它的消失也该是一件轰动的事情。
然而事实上它的消失是悄然无息的。
现在的某天里,我跟故友说,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人。
故友也不会提起你的名字,而是安静地听我的新恋情。
偶尔会有人问起你——那xxx呢?还有联系么。
然后我才会想起你,一时间会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我曾经,是真的那样真实地喜欢过你。这种喜欢我想我此生大概都不会有第二次了。你微小的波动一下情绪,就会造成我的泪流成河。
你何止是我的上帝,你简直是我的全部。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跟你说过的话,跟你聊过的事,我还记得你对我的评价,记得你说的玩笑或者是真话。
我记得你跟我说的第一句话,也记得你说最近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记得你跟我说过的好听的话。
也记得你对我说过的残忍的话。
这么多的话我不知道我还会记得多久,我知道我回忆这些的时候还会有一点开心或者难过。
但是我想我再也不会那样入戏了。
我已经不了解你的最近的生活了。
我也不再那样感兴趣。
我也不再期望自己会在你心里留下怎么样的印象,不会想象在你心里占着怎样的一个地位。
你或者跟我说话或者不跟我说话。
你或者出现在我的生活或者消失。
我已经不再那样介意了。
我已经不会再向别人宣布我对你的放弃了。
因为真正的放弃永远是悄无声息的。
某年某月某一天某一个时刻。
我模糊而清晰地发觉,我不喜欢你了。
而很久很久以前,我以为这样的发觉会让我欣喜。
然而事实是此时此刻我打下这段文字,我的内心是悲凉的。
我最害怕的事情,原来不是我无法放弃你。
而是有那样一天,我突然不喜欢你了。
推荐理由:我害怕的是,突然有一天,我发现自己不喜欢你了。
年少的我们,遇到某个人,总会勾起内心某些情愫,你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偷偷看着他活跃在篮球场,偷偷看着他从教室走廊经过,偷偷看着他与别人谈笑时的侧脸,总会内心一阵欢喜。那样的喜欢,那么细腻,那么美好,那么容易满足。
你也许会偷偷的给他写一封情书塞在他的课桌里,也许你会默默为他打扫教室做值日,也许在朋友面前,他永远都是你嘴边常提的那个人,你打听到了他的所有爱好习惯,生日星座,所有人都知道你喜欢他,而他却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你。 可是你却不在乎他不知道你,你也不会在意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议论你,你在乎的是他开心就好了,你在乎的是每天能见他一眼就可以了。
也许有一天,你看见他旁边多了一个女生,他笑得很开心,那一刻,你也许就有点心疼自己了,你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大大咧咧的在朋友面前提起他,你也不会再去做以前那些傻事,就这样你开始沉默,你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上别人了。
过了很久之后,想起他,你还是会有点难受,可你的身边已经有了别人。最后,你当初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你突然发现自己其实也没那么喜欢他。
二 : 你做过最勇敢的事情是什么?我做过最勇敢的事情,是微笑着听我最爱的
你做过最勇敢的事情是什么?
我做过最勇敢的事情,是微笑着听我最爱的人讲他和别人之间的。
我做过的最勇敢的事就是用你的昵称作了一首藏头诗,结果得罪了你不少粉丝,最终沦为大众情敌~~~~~~~~
三 : 最勇敢的事,便是与你一起私奔
我曾经想过跟你私奔,于是在地图上挑选了几个城市,厦门是第一个跳入脑海里的选择,符合一个想要私奔的人的理想居所——海边,清新。
但是转念一想我又担心你觉得庸俗,我更担心海边的风浪会卷走你对我的爱意,于是,我又开始寻找。
昆明,我喜欢那儿的阳光和远离喧嚣,云南菜倒是蛮符合我的,但是那儿治安看起来不太好。
长沙,我没去过,但是听说那儿生活惬意,夜晚热闹,可我担心常年吃辣会对肠胃不好,且我听不懂那里人说的话,也不喜欢湖南卫视的主持人们。
成都,同样也是生活悠闲,同样也是辣的城市,我喜欢那儿,但是又担心气候,我知道你怕热怕出汗怕地震。
我也曾想过北方的小城,比如青岛和大连,但我受够了那里的寒冷,或者你觉得是不是我们可以去拉萨和南疆,但是亲爱的,我想跟你生活在一起,而不是片刻地停下再出发。
我算过我们的积蓄,可以买个大点儿的房子,不一定要新盖的,哪怕老旧一点或者偏远一些。因为我想你可能需要一个工作室,在你找不到工作的时候,你可能需要画图或者卖字来维持我们的生活。或者我也可以去找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但你知道我更爱每天做一道永不重复的菜来喂饱你。
我希望墙和屋顶都是白色的,雪一样的洁白,那样搭配原木色的家具比较美。水曲柳的材质或者干脆从旧货市场找一些老式但保养良好的,我们拆了自己打造。我不介意学习如何做个木匠,但是刨花这种活儿,亲爱的还是你来吧。
床单要水洗棉的,看着舒服,书桌前要永远有一束白色的栀子花。
地板上要铺一个厚厚的毯子,最好产自伊斯坦布尔,但我也知道尼泊尔那儿有一些相对廉价的货色。不然就长绒毛的跟大地一样的颜色,我们可以在白雪皑皑的冬天躺在上面看落地窗外面的雪。如果是夏天,那就粗麻地毯,我们看云,就看上一整天。
院子里种什么好呢,我说一定要种些香草可以做菜的,还要一些蔬菜和鲜花。我想要一棵苹果树、一棵桃树,还要一棵樱花树,还想要一条狗和一只猫常年趴在墙角晒太阳。
我们有满满一墙的书,你会让我不要一直买下去了,而我会故意不听。每个午后,我们会在书房找个角落各自看书,直到天色渐沉,夜幕降临。
你知道吗,这些其实我可以都不要,只要和你生活在一起,在一个不繁华的城市。当然我们无法选择更小的城市,因为我们并没有可以傍身的手艺,同时我也希望你可以过得舒服一些。
我可以坐几站地的公交接你下班,听你同事夸我温柔美貌,我们手拉手穿过公园学校,再在家附近的摊位买上一两种你爱吃的食物。我们哪儿也不去,我们谁也不找,这样,谁也就不会走着走着就把谁丢掉了。
我再也不需要漂亮衣服了,我只要棉质的、麻织的,最简单的款式,最纯色的T恤。我会把头发绾起,我会从此素颜,只要你还喜欢这样的一张脸。
春暖花开,风和日丽,窗前白色的幔帏随风飘荡,你写了一首诗给我,写了一封情书给我,你唱我最爱的那首歌,我在旁边用钢琴帮你伴奏。
我们共同完成一幅画作,却要你构思画稿和勾勒,我只管填色。
我们在夏天时候去海边,在冬日寒冷的夜晚相拥入眠。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死亡那一天的到来。
我想,我已经想象了所有的一切,却唯独忘了问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四 : 喜欢你,一定是我做过最勇敢的事
一 一是我中学三年的同学,可是这三年,我并没有发现自己对她有那么美好而又深沉的情愫。
在2012的暑假,我在《十七岁不哭里》看到了杨宇宁和简宁的爱情故事,以为我的青春也会像他们一样,我会遇见一个优秀而又安静的杨宇宁。可是我的青春显然不是那样。
那时的我又丑又矮,大象腿,穿衣服巨没品,学习成绩也不好。每次走过学校那条长长的走道,望见操场上奔跑跳跃的男孩子,总是会忍不住的埋怨自己,为什么我没有高大的身材,没有精致的五官,为什么我的青春显得这样苍白而又无力?
虽然我不是优秀的简宁,可是我还是遇见了一个美丽的杨宇宁。她叫一 一,她几乎符合所有青春片的女主角的设定。她成绩优异,长相清秀,家庭富裕,是我们全年级男生心目中的女神。
每晚放学,从来不乏一些男生跑过来,站在她的前面,向她说一些不明所以的话。可她从来都没有多说一句,只是低着头匆匆往前走。而相对于那些勇敢的男生,我只不过是躲在在她背影里偷偷仰望着她的一粒渺小尘埃。
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和她玩的很好的同桌。于是我开始有意思向她靠近,我会在她们聊天的不经意间插一句可有可无的话,我也开始向她说出了第一句你好。我们慢慢地成了朋友,也会不时的聚在操场聊一些有关于音乐的故事。(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也是这样一个温柔安静的初秋,她邀请我们几个好朋友去她家里做客。那可能是我唯一一次近距离的走近她。那天或许是我卑微生命里照进的最温暖的阳光,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在她家里,我们坐在她的身边,听她给我们弹范玮琪的《那些花儿》吉他声悠扬婉转,笑声此起彼伏。
我从未想过这是我最后一次走进她。初二那年,我意外的摔伤了腿,在家修养大半个学期。再回到学校,她就像变了一个人。她变得不再和我们说笑,变得成了学校补习班家三点一线的好学生,变成让老师校长交口称赞的年级第一名。我不知道这种变化对她来说是好是坏,但是我清楚地明白,她离我更远了。
看到她一天天成长起来,变得越来越好,一步步靠近梦想中的自己。我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我萌生了一个想法:努力学习,考到更高的名次与她匹敌,在中考过后就向她表白。
我开始收起其余的心思,逐步弥补自己薄弱科目。那时我物理极差,跟她的差距最大。我一口气买了5本物理资料,用不同颜色的笔标记教材,每一道不会的题都会跑去问老师,虽然很烦,但改变也在一点一滴的发生。每每在课堂上看见她真挚专心的眼眸,我就告诉自己:像她一样,为了她。
幸好幸好,命运没有辜负我的付出,我取得了惊人的进步。可是和她的第一相比,我的成绩还是显得那样的单薄。
中考前夕,我们班级举办了一个简单却欢乐的晚会。我乘着同学们相互合照的机会,跑过去和她拍了一张。照片里的我,尽管还是显得那么丑陋渺小,可是脸上的笑容却是异样的灿烂。我偷偷地把这张照片保存在空间里只允许我一个人看的相册,并写上这样一句话:喜欢你,真的花光了我所有的勇气与毅力。
后来中考,她真的如愿夺得中考状元,而我虽然有进步,但是并没有考入她所在的火箭班。我们的班级分别在两栋不同的教学楼,所以连见面都变得极为困难。有时候在晚自习放学在校门口遇见她,我都会开心好一阵子。记得有一次看见她在班门口呕吐,我还是连上去递一张纸巾的勇气都没有。自己拼劲全力追逐了那么久,可最后我们还是殊途末路,再难相遇。
每个晚自习的休息,我都会偷偷地跑到她楼下,抬头望着她,仿佛我们之间隔着山南水北,隔着人来人往。
她所在的班级有很多很多比我优秀的男生。我不敢想他们是否喜欢她,我甚至也不知道我自己是不是能够配得上成为喜欢她的一员。
我所在的班级再也没有谁能够让我拼命地追赶她,也没有谁能够让我想和她度过漫长一生,我再也不知道在课堂上究竟要向谁看齐,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该继续的往前追赶,在分班考试考入火箭班和她在一起,还是在我卑微的道路上踽踽独行。
又或许我跟她真的是两个世界的人。我那些自认为如此费力才得到的,和她成功背后巨大隐忍相比都不堪一击。
有的时候,我会问我自己,我是真的喜欢她,还是因为热爱她努力的模样,想要成为和她一样的人?
时隔今日,我已经不再纠结我过去的矫情。但再回想起自己曾今为了她而努力的模样,那熬到深夜却闪闪发光的眼眸,那背影里的守望,那夜晚远远地仰望。总觉得心中有千言万语,但却无可为寄。
若真的要说些什么,也只有郑重说一声:谢谢。
或许这才是青春时光里爱情最好的模样吧:因为她,我拥有了孤注一掷的勇气和破釜沉舟的魄力,让我在寒冬中身心俱暖,在深夜里熨帖了灵魂,仿佛一股洪荒之力涌入心间,带着我翻越多少高山,趟过多少冰河,直至我走入温暖的阳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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