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双流购房每平米补贴80元 细则即将出台
日前记者获悉,双流县6月2日印发的《双流县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试行)》(下称“意见”)中指出,在双流县内购置物业的购房者,将给予每平米80元的补贴。(www.61k.com)今日下午,记者联系双流县房管局的相关负责人郭辉,他表示,目前具体的细则还未出台。
在这份《双流县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试行)》中,第十条明确指出,将对在双流县内购置物业的购房者,给予80元/㎡的补偿。为何会出台这一政策?到底何时实施?是针对首套房,还是所有置业人群都能享受?…………针对这一系列问题,记者采访了 双流县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郭辉,他表示,的确有这个政策,但具体细则还没出来,还在做准备过程当中,可能近期就会出台。
而记者还从开发商处获悉,《意见》中还提到,为稳定房地产消费需求,购房补贴将不局限于住房,凡购买双流县新建住宅、公寓、办公、商业的购房人均在补助范围内,并承诺该项补助将在购房者办理分户房产证时申请兑付。而针对开发商,也将有报建费用等优惠。 记者也就此联系了成都市房管局,对此,成都市房管局则表示,这是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他们对此不知情。
成都商报记者 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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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财政部出台《细则》 明确节能变压器补贴标准
财政部出台《细则》 明确节能变压器补贴标准
财政部2012年11月20日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实施细则》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推广实施细则》,明确上述两项节能部件的财政补贴标准,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
变压器方面,根据实施细则推广产品的范围主要为三相10 kV电压等级、无励磁调压、额定容量30 kVA~1600 kVA的油浸式配电变压器和额定容量30 kVA~2500 kVA的干式配电变压器。而申请高效节能变压器推广的生产企业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年推广高效节能变压器容量不少于10万kVA,且企业变压器产品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
附件: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实施细则
一、 推广产品范围及条件
(一)推广产品为三相10 kV电压等级、无励磁调压、额定容量30 kVA~1600 kVA的油浸式配电变压器和额定容量30 kVA~2500 kVA的干式配电变压器。
(二)申请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以下简称高效节能变压器)推广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变压器能效为2级及以上水平,具体能效指标要求见附件1;
2.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能效检测和节能产品认证(进入第一批推广目录的产品应在目录公布后3个月内通过节能认证);
3.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和使用;
4.近三年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该品牌产品无不合格。
二、推广企业条件
申请高效节能变压器推广的生产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年推广高效节能变压器容量不少于10万kVA,且企业变压器产品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
3.拥有所申请推广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生产企业申请推广;
4.具有完善的销售网络和产品销售、售后服务及用户信息管理系统;
5.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
三、推广期限
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
四、推广补贴标准
高效节能变压器推广财政补贴标准具体为:
五、推广资格申请
申请高效节能变压器推广的企业,将申请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2)及下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逐级上报,经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二)推广产品能效检测报告和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三)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商标注册证明及授权书;
(五)其他相关材料。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推广企业、产品规格型号、流通企业及销售网点目录,并根据推广企业销售网点变化、产品规格型号调整等情况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六、补贴资金申请和拨付
(一)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本地区年度推广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组织用户推广高效节能变压器,将有关情况告知同级财政部门,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财政部根据调查摸底和各省需求情况测算补贴资金规模,并将补贴资金预拨到省级财政部门。
(三)有关单位、企业购买并安装国家公布的目录内高效节能变压器后,填报购买安装情况、补贴资金申报表(具体要求见附件3),并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到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具体资金拨付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制订。
(四)各地财政部门根据购买安装单位、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并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五)月度终了后10日内,省级财政部门、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本地区上月推广使用和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具体要求见附件4)。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机构对推广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年度终了后30日内,省级财政部门提出年度补贴资金清算报告,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八)财政部将根据地方上报的补贴资金清算报告及工信部出具的监督检查意见,对补贴资金进行清算。
七、罚则
(一)对企业弄虚作假,采取通报批评、取消高效节能变压器推广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在媒体上曝光、追缴补贴资金并加倍处罚等方式予以处罚。
(二)对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第三方能效检测机构,将采取通报批评、取消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能效检测资格等方式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地方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 : 汽车下乡细则出台 每车补贴最高5000元
3月13日,财政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汽车下乡”补贴细则已经正式出台,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微型客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
● 换购汽车两年内不能过户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正式在全国启动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
根据实施方案,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微型客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
方案要求,每户农民限购一辆享受补贴的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并两年内不得过户。
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每户农民限购两辆享受补贴的摩托车。
● 厂商不得擅自提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列明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以及摩托车,均可作为补贴车型。生产上述产品并且同意对产品质量、经销网点、售后服务、价格、销售统计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进行承诺并签订责任书的企业,可以参与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生产和销售。
方案要求,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的价格。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汽车摩托车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
补贴资金来源与家电下乡类似,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新疆、内蒙古、宁夏、西藏、广西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以及国家确定的“5·12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地方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 补贴资金15个工作日发放
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货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已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购买微型客车,摩托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销售发票,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乡镇财政部门审核补贴时,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核查随车附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型号”项第一位数字为“1”或“3”或“5”、“总质量(kg)”项大于1800kg但不超过6000kg的,确认为轻型货车;“车辆型号”项为第一位数字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300ml的,确认为微型客车。
补贴资金实行“乡级审核、乡级兑付”或“乡级审核、县级兑付”。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尽量采取“乡级审核、乡级兑付”方式,乡镇财政部门对农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当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储蓄存折账户;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
● 国家补贴不含微轿
此次出台的补贴细则有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国家将用于资金补贴的产品,主要是以生产资料为主的微面和轻型载货车,而以消费为主的微型轿车将不在鼓励下乡范围之内。
中国汽车工业经济技术信息研究所所长李京生此前分析说,国家补贴不含微轿,意味着“汽车下乡”的主要目的是支持农村建设,政策重在结构调整。“如果政策是为拉动内需促进消费,那么就应该包括微轿。”另有知情专家透露,此举主要是为了避免财政负担过重,因为与几千元的家电相比,动辄几万元的汽车补贴负担更大。
微轿无法享受国家补贴,汽车厂家对此显然并不满意。昌河汽车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陈平认为,不应简单的以产品类别来区分,应该用环保、节能等指标来划分更有调整意义。“我个人认为,汽车下乡确实应该包括微轿。”
中汽协的助理秘书长朱一平则表示,在去年和今年一月份,以微面为主的交叉型乘用车一直增长明显,而微轿由于利润单薄,加上此前又没有鼓励政策,导致市场占有率一直不高。
不过,陈平同时也认为,“汽车下乡”将给市场和企业带来信心,汽车在向农村延伸的同时,微轿也必然受益。
● 50亿补贴催生汽车150万辆增量
国务院在1月14日公布的《汽车行业调整振兴规划》中提出,从2009年3月1日到12月31日,国家将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换购轻型载货车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等,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汽车下乡”总补贴额为50亿元,如果按预计的10%计算,一辆5万元的车将补贴5000元。那么,50亿元总财政补贴额可催生出100万台的汽车增量。汽车业内人士指出,农民购车补贴如在2500元-5000元,这样50亿元至少可以拉动150万辆的汽车消费。目前,汽车市场微车的价格一般在3万元-5万元左右,那么150万辆的汽车消费最低可达到750亿元的销售额。
同时从另一角度分析,中国有9亿多农民,即便按1/1000的比例计算,农村也有近100万的消费市场。这个数字,无疑将对今年的汽车市场产生巨大影响。
新华信汽车营销解决方案副总经理郎学红认为,汽车下乡或将改变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竞争格局,以微客为例,上汽通用五菱和长安汽车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超过了70%,主流厂家获利最多的分化现象也将更为突出。
“汽车下乡”的消息发布后,国内众多微车厂商纷纷摩拳擦掌准备大展身手。不过直到3月1日“汽车下乡”正式实施,相关的补贴细则仍未出台。业内人士分析,“汽车下乡”实施难度很大,财政部之所以迟迟没有出台细则,就是希望通过实施细则尽可能规避“家电下乡”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最大的困难就是让农民把这件事弄清楚,因为太多人想骗农民的钱,包括买车、卖车、服务一系列环节,细则力求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让农民直接拿到补贴。”
● 车型定义
三轮汽车:指原三轮农用车;
低速货车:指原四轮农用车;
轻型载货车:指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的载货汽车;
微型客车:指发动机排量在1.3升以下的载客汽车。(文/刘文俊)
四 : 新能源车补贴细则曝光:电动车最高6万
5月18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对国家新能源车私人购买补贴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相关部委已会签完毕,预计本月底即可出台。
政策对新能源车的补贴大致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节能车”。对不可外接充电的混合动力车型,政策会将其归入“节能车”范畴,补贴金额统一为3000元。
第二类:“插电式电动车”。即纯电动模式的插电式车。补贴金额最高5万元。
第三类:“纯电动车”。补贴金额最高6万元。
对插电式电动车和纯电动车,车辆续航里程越高,补贴金额会越高,并且将依照电池的实际性能决定补贴高低。
此外,对这三类车的技术指标,细则中将有具体的规定。且此次补贴只确定了私人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商用车补贴标准仍将按照“十城千辆”计划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贴标准。
近期有报道称,新能源车购买补贴将给予企业而非消费者。对此,该人士予以否认:购买补贴仍将给予消费终端。
编者案:以上曝光的细则并非最终版本,所我们可以发现细则本身对于享受新能源车型的划分并不明确,将于以上问题编辑建议此次曝光的细则可能只是政策的部分提议,最终是否会按照以上细则颁布还没有敲定。请继续关注61阅读,我们会在月底为朋友们带来最终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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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电动车受惠程度最大
对混合动力车、插电式电动车、纯电动车,“细则”给予了不同程度的补贴标准。对此,上述知情人士认为,此次国家新能源车私人购买补贴对混合动力车的支持力度并不大,合资品牌、国外品牌目前主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混合动力车受惠有限。而一些自主品牌所推出的电动车车型受惠程度较大,这体现出政策的一些倾向性。
此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顾问张书林在接受采访时提出,中国新能源车的技术路线,当前就是插入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而混合动力汽车则被归于节能汽车领域发展。
● 新能源车产品性能有指标规定
目前多家自主品牌企业都宣布自己拥有电动车研发和生产技术,仅在北京车展上自主品牌首发新能源车就达到十几款。但是究竟产品性能是否过硬,并未被业内完全肯定。
有业内人士曾表示,从汽车的技术角度,十年来,新能源是技术取得进展最少的一块。 另有评论文章指出:这些电动汽车要么续航里程较短,必须拉一车电池上马路……它们要想从展馆走到市场,还有很远的一段路程。
对此,通过采访得知,“细则”将对新能源车产品续航里程等实际性能做出具体规定,并依照性能高低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
● 能否使新能源车普及“提速”待解
此项补贴政策对降低新能源车的价格,促进消费者购买方面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新能源车发展要达到预期目标还需要多方面的完善与提升。
2009年,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2012年以前的新能源车市场份额要达到5%,按照中国车市年增长10%计算,2012年新能源车年产销将达到90余万量级。而科技部与财政部联手实施的“十城千辆”计划里提出“到2012年,力争使全国新能源车的运营规模占到汽车市场份额的10%”。
对此目标能否实现,业内意见并不统一。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付于武就曾表示,他与科技部部长万钢都认为这一目标应该改为1%。
“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王秉刚同样曾表示,从目前的准备情况看,三年内新能源汽车占乘用车销量5%的目标是比较难达到的,即使对于比较成熟的中混技术路线来说,销量增加、产量增加、成本降低这个过程也不是一两年内就能完成的,至少也需要三五年时间。
五 : 2013年-2015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出台
[61阅读 新闻] 9月17日,国家对消费者在2013年-2015年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与补贴标准正式出台。按照规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可最高享受6万元/辆的补贴,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可享受3.5万元/辆的补贴。另外,如果购买燃料电池乘用车可享受20万元/辆的补贴。在购车时,消费者可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 ||||
车辆类型 | 纯电续驶里程R | |||
80公里≤R<150公里 | 150公里≤R<250公里 | R≥250公里 | R≥50公里 | |
纯电动乘用车 | 3.5万元/辆 | 5万元/辆 | 6万元/辆 | --- |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 | --- | --- | --- | 3.5万元/辆 |
燃料电池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 |
燃料电池乘用车 | 20万元/辆 |
新能源汽车补助范围: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并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年退坡。2014年和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标准维持不变。
此外,国家将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编译/61阅读 齐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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