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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十年

发布时间:2018-01-04 所属栏目:十年

一 : 十年

  十年前的我这时在老家的天井里数星星逗萤火虫玩,十年后的我此刻在晚自习上写着这篇叫做《十年》的无聊的文章。

  十年前的我偶像是金刚葫芦妹,她通天彻地,她力大无穷;她有难时,我曾时时刻刻准备助她一臂之力;十年后我的偶像是,天天把她主持的那个节目当作圣母朝拜。

  十年前不知情为何物,常常对电视里的哭戏心生不解:这些人整天哭哭啼啼的干什么;十年后已发表了几篇关于爱情的小说,孤芳自赏地认为它们很浪漫。

  十年前把每个人都当作自己的伙伴,甚至对地上爬的小蚂蚁吟唱“敬个礼,握个手,我们就是好朋友。”可蚂蚁似乎并不领情,常常在我伸去与它握手的指头上狠咬一口。十年后我把自己封闭在狭小的空间里,头脑中只有分数、成绩、名次、竞争,不再渴求什么友谊,也不再“找呀找呀找朋友”。

  十年前听到流行歌曲就捂住耳朵喊烦人;十年后,偶像一有新歌就迫不及待地下载,整天套着耳机,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哼唱。

  十年前,只知道最难的事是背唐诗,最烦人的事就是二十以内的加减怎么那么难;十年后才知道世上的难事烦事铺天盖地,那么多的单词、公式在我面前张牙舞爪,虚词、实词轮番向我进攻,动力、阻力、浮力扭动腰肢向我发出挑衅,一次函数、二次函数、三角函数用坐标轴向我连下战书。

  十年前喜欢摆花弄草,徜徉于老家的花园内,和蝴蝶兜风,陪青虫游园,甚至给它们搭窝,每天塞许多嫩叶进去,个个肉虫被我养得白白胖胖;十年后,看到虫子就开始练河东狮吼,方圆几里都可以听到我的尖叫。

  十年前常常把家里的摆饰翻来覆去,费尽心思地把自己的房间打扮得红红绿绿、漂漂亮亮(在大人的眼里却是乱七八糟、花里胡哨);十年之后把房间书桌遭塌得一片狼藉惨不忍睹,横七竖八遍桌遍地遍沙发都是书,还给自己寻找着冠冕堂皇的理由:学习任务太重,没时间。

  十年前――1996,我没有想到十年后――2006,但十年后的2006,我却已经可以想到2016,甚至2026、2036。我们总是在回忆中前进,在前进中反思,不但想念昨天,还要预见明天。

  十年前,最大的骄傲就是用不怎么清晰但却很流畅的童音背诵《鹅、鹅、鹅》以及“白日依山尽”;十年后的此刻头脑里翻滚着以下这些歌词:

  “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陈奕迅《十年》

  “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王菲《百年孤寂》

  “一千年以后,所有的人都忘记了我。”――林俊杰《一千年以后》

 

二 : 十年-






三 : 十年

花了点时间看完一部《北京爱情故事》,讲述一群生活在北京的年轻人各自的爱情,生活,工作,理想……,讲述不同的人生道路以及各自成长的过程,讨论人生的各种意义,故事情节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其中的对话不乏各种生活态度的讨论,涉及到方方面面,最后是关于十年的憧憬。
我也问自己,十年前我在干什么?那时候的我是否猜得到今日的我是什么状况?
公元2002年,我在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大学校园里挥霍我的青春,为生活费和学费着落而担心,每天奔忙于各种活动中,尽情挥洒自己的青春激情,组织演唱会,学着演奏某些乐器,也上台表扬过过瘾,混迹学生会,以弄得一官半职为荣,当然,也没少了拍拖这一项。前辈们说进大学校园没谈恋爱就像去南极没看到企鹅,进金山空手而归一样,是人生莫大的遗憾,显然我并没有留下什么遗憾,尽管最后掰了,还不止一次,像狗熊掰棒子一样胡乱折腾一圈。回想起来,还是有些故事片断让自己满足一下,最重要的是青春没留下任何的遗憾,这是我最得意的一件事。
曾经在学校的操场上,和小女朋友躲在黑暗的夜色中抬头望着天上的繁星,憧憬我们的未来,诉说各自的人生理想,讨论生活中的人和事,那时候的我们是真的很单纯,信心满满的,严格说是无知无畏,所以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我对自己的未来作过各种臆想,不过我没想到自己今天的样子。那时候一心想献身石油工业,哪曾想到接下来多年的青春都贡献给股票,从实体到虚拟两个不同的世界,我以为我会从工人干起,做它几年再说,实际上我却连一天工人也没当过。那时候想着和小女朋友毕业后赚点工资,然后顺理成章的结婚,生子,毕业前甚至还打趣单身的同学,告诉他们别怕,过5年搞个聚会,看班上男女生谁还单着直接配上得了,结果没过5年差不多都结婚,我竟成垫背的,这是我最意外的一件事,幸亏没搞聚会,不让玩笑就开大了。
人生的聚散有几个能料到呢?我们能真正掌握自己的人生轨道吗?事实证明,难!所以,现在要我预想十年后的我会是什么状况?我真的想不出来什么了,也知道凡是想得出来的结果肯定都是错误的,今天写下这个文章,十年后我还能活着回过头来告诉今天的自己问题的答案就算不错了,只有活着,这一切才有得谈起。所以,我现在的答案只能是——活着!
公元2022年的时候,我们会是什么样呢?我的朋友们,2002年的你们是什么状况你们还能回忆得起来吗?那些我们曾经一起走过的路,一起经历的青春,一起分享喜怒哀乐的人儿……

四 : 十年

唐婉儿一个人漠然地走着,天渐渐黑了下来,晚风从湖面上轻飘飘地拂过来,掠过她俊秀的长发,随后又撩拨起堤上的柳丝。这风的气味,她太熟悉了,但今天不知怎的,多了些许冰凉,风过之后,她禁不住打了个寒颤。这一刻,她才算是醒了。先前的自己仿佛是在梦游,她停了下来,朝四周望了望。方意识到自己正处于苏堤之上,不远处,一对情侣正相拥于一条木椅上,卿卿我我的甚是甜蜜。她笑了笑,表情却依旧漠然。只是随后,多了一声长长的叹息。

远处山角下,雷锋塔的身影逐渐模糊,湖面上准备夜游的小舟上灯火已经燃起。映着薄薄的水雾,星星点点的,像是空中的繁星,在湖面上的倒影。换着以前,唐婉儿必定拉着他的手,一起欣赏这人间美景。有时候,他们也会租一条小船,游一遍月下西湖。但大多数情况,还是彼此相依着,安静地坐在这湖边的木椅上,就像先前的那对恋人。但此刻的唐婉儿,只是裹了裹,那件单薄的外套,继续漠然地走着。因为,这一切都已成了过眼云烟,逝去了的东西是不会再重现了,历史就是这样,以前是听老师讲的,而今体验到了。

虽然眼前的山水依旧,但是此刻,在她的心境中,却多了丝物是人非的凄凉。她还记得岳王庙外边的那对石柱上,刻的两句话: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不知道什么原因,当时她只看了一眼,印象却非常深刻,后来每次经过那里,她都要朝它看看。

后来也是在那对石柱下面,唐婉儿认识了陆游,一个在她生命中也许永远也无法忘却的人。因为他给过她甜蜜的爱,以至于她每次到西湖,都不由自主地想起他,就像这次一样,她又想起了以前,他们在一起的时候。然而,他也给了她刻骨铭心的痛,这可能更让她不能释怀,关于这一点,从她漠然的表情中就可以看出来。

再过几天,她就要走了。学校的毕业手续都已经办好了,这可能是最后一次逛西湖了。她原本是不想来的,她怕影响心情,她不想伤心地离开,但是她还是决定来了。

当第一屡晨光撒在湖面上的时候,唐婉儿已经坐在回家的列车上了。她决定离开这个伤心之地。(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父亲的话还在耳边回响:丫头,你还是回来吧,家里清静。

当火车驶出火车站时,唐婉儿默默地在心里对自己说:“别了,杭州,别了,西湖,别了,爱情……”

然而,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她以后的生活中,却又生出一段感人的故事来,并且一讲就是十年之久。

这是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在以后的日子里,唐婉儿用十年的时间证明了真爱的伟大。这世间许多人都在渴望真爱,但却很少有人得到,因为成熟的感情是要付出时间去等待它的果实。然而,我们一直欠缺耐心,有谁会用十年的时间去等待一个远行的人?有谁会在十年之后依旧想回头找到那个人?有些爱情因为太急于要得到它的功利,无法被证明。于是,也就不得成立。

故事以这样的形式开始。

在无数个等待他的日子里,唐婉儿一次次听到这熟悉而悲怆的箫音,总是心神激荡,曾以为只是天际飘荡的一缕浮云,云下的倒影,打开的是她自己,收拢的又是谁的心情?人总会有那么一刻心胸狭隘的时候,想到难处,谁人不忧伤一回,痛苦一回,压抑到了极限,索性放声大哭一回。但是哭也哭过了,又有什么用呢?那远方的人终究是看不见她思念的泪水。唯有箫音依旧凄凉断肠。

窗外飘着雪花,洁白的花瓣洋洋洒洒地,一着地便化了。像是一场梦,一掉进现实中便消失的无法挽留。唐婉儿裹着被子,依靠在床边的窗栏上,脸朝向窗外,望着漫天飞舞的雪,望着被雪水润湿了的青砖,望着用青砖铺就的小巷,目光一直延伸到那悠长的巷口。

又是一个春夏秋冬,唐婉儿已经记不清这是他走后下得第几场雪了。院里的桃花开了又落,落了又开,季节的无声总是在那笼罩着晨雾的日子里悄然滑过。留给她的除了无期限的思念,就剩下眼角上的几条浅浅的鱼尾纹。她老了些许,比起先前的那个青春女孩。

十年了,他在外已漂泊十年了,她在家已等待他十年了。人生苦短,又能有几个十年?何况那是她最宝贵的十年。

她不后悔。

她无数次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对着天边的月亮说:“纵然你客死他乡,纵然今生我们再也不能相见,我都依然爱着你,等着你,直到天堂里我们还做一对恋人。

雪依旧下着,唐婉儿像是突然记起什么,下床后径直走向书房。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一本相册,找到那张已经有些发黄的老照片。那是他们十年前的合影,也是他们唯一的一张照片。她还记得,当时天也正好飘着雪花,是放寒假的头一天,学生都走了,她请一位实习老师拍的。

照片上的唐婉儿,开心地笑着,细长的睫毛上挂着好些刚落下来的雪花瓣,如今还依稀可见,旁边的陆天佑也傻傻地笑着,大冬天的,头发却理的很短,记得当时她还戏称他跟个刚还俗不久的和尚。想到这里,唐婉儿禁不住笑了笑,她好久没笑过了,笑起来还是那么的好看。

她认识他以前,在一所中学当语文老师。每天上班下班,晚饭后一个人躲在学校的单身宿舍里读孩子们交上来的作文,累了就和朋友们聊会天,日子就这么安静地过着,这符合她的性格。

自从上次从杭州回来以后,她一直就这么生活着。

后来,有一次周末,她回家吃晚饭的时候,父亲突然说:“丫头,你搬回来住吧!”父亲一直这样叫她。打她记事起,她点了点头,她知道自从母亲去世后,父亲过得很寂寞。

搬家的那天,她本来是想请几个学生帮忙的。但是不巧的很,孩子们临时要参加一项考试,唐婉儿只好一个人搬家了。说是搬家,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到了父亲楼下,她放下手中的东西去按电梯,当她正准备弯下腰拿东西的时候,突然从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我来帮你拿吧!”回头一看,一个穿着棉布衬衣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站在她的旁边。

“谢谢你”唐婉儿礼貌地道谢。

电梯很快到了五楼,父亲正站在门口,看到她从电梯口出来,笑道:“丫头,这么快呀?我还准备过去帮你呢!”

“爸,没什么东西,刚才进电梯的时间,多谢这位先生帮我拿东西。”唐婉儿一边说,一边回头看了看跟在她身后的那个男人。

“哦!是天佑啊?那就麻烦你了。”唐婉儿的父亲笑着迎上去接过东西,“丫头,他是我们的邻居,住旁边的,前不久刚搬过来。”

“原来是你女儿啊?不客气,以前怎么没见过啊?”

“哦!她是一名中学老师,以前住在学校,我前几天才让她搬过来一起住的。”

……

这算是唐婉儿和陆天佑的第一次相遇,她并没有太留意那个刚认识的邻居。唯一有印象的是他穿的那件棉布衬衫,她曾经看过一部电影,里面的男主人公也喜欢穿棉布衬衫。但是有时候,你认识一个人,直到你死的那一刻,你都意识不到,她或他已经改变了你的人生。

搬到父亲这边以后,唐婉儿每天下班回来后,都要陪父亲聊会儿天。她发现父亲的脸苍老了很多,父亲以前很喜欢笑的。记得小时候,唐婉儿只要一哭,他总是扮鬼脸逗她笑。记得她都上高中了,那会儿,有一次考试考得不好,哭得很伤心,父亲竟然还扮出鬼脸来逗她。但是自从母亲两年前去世后,父亲就一下子沉默起来,每天呆在书房里,她知道父亲是在思念母亲。他们是一对真相爱的人。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么一段话:人要过美好的生活,其实是不必很有钱的,只要有欣赏的眼睛和美丽的心情,光是在院子里与相契的人喝茶,欣赏春日的花,就有着无限的幸福了。

唐婉儿觉得她的父亲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教了一辈子的书,虽然生活过的清贫,但却无限的幸福。记得母亲住院后,父亲每天都陪在母亲身边,给她读笑话听,逗她乐。讲他们年轻时恋爱的故事,天气好的时候,他推着她去旁边的花园散步。那会儿,母亲度过了她人生中最后一段幸福时光。虽然病痛早已爬满她的全身,但她却是面带微笑离开这个人世的。 [1] [2] [3] 下一页

五 : 十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陈亦迅的“十年”就飞满了昆明的大街小巷。我不太喜欢唱歌,却也对它的旋律耳熟能详。

也许是陈亦迅太红了,也有可能是这首“十年”让陈亦迅太红,总之这首歌就像春天的小草,在人们不知觉中流行了起来。

十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十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但也有可能所有的事情一成不变。

遇到他,也是发生在十年前的事情。

那时他二十三岁,我二十岁。二十岁的女孩子总会让人联想起“情窦初开”这样的字眼,而他,也确实是英俊潇洒,气宇不凡。不过,让我第一次心动的原因,却是因为他有着周星弛“星仔”的搞笑魅力。

我和他没有一见钟情的浪漫,也没有经过特意的邂逅。(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我们只是为了同一个目的,为了同一个爱好,有缘在同一家公司共事。

记得那时我刚进公司,而他却早已是公司的资深设计师。我的工作是文案策划,和他也会有工作的接触。可能是因为刚进公司加上性格内向,所以在办公室里,我都是不苟言笑的,而他的笑声,却总是溢满在空气里到处飞扬。

相处了一年的时间,我们都只是在公司上客套,做为个人的空间和时间,好像彼此都不容侵犯。

第一次和他熟悉起来,是因为那年的夏天。

夏天,总是炎热、暑气逼人的。那一天,刚好是周末,同事们都走光了,只剩下我和他还在冥思苦想着刚接到的业务。

可能是因为大家都不在的原因,虽然是闷得令人发慌的办公定,也是寂静得连空气流动的声间都能听到。我看资料看的入神,忽然眼前泛起了一丝凉意,抬头一看,只见他拿着一只雪糕站在我面前,脸上带着一丝似笑非笑的笑容。

我呆了一呆,还没开口说话,就听到他爽笑着说:“请你吃的?”

我微微笑了一笑,却见他的手一缩,又说:“不过,你要先回答对我的一个问题才能吃。”

“什么问题?”

“嗯!”他笑了一笑,又说:“为什么昆明的雪糕这么难卖?”

昆明的雪糕难卖吗?

这我可不清楚了,可他还要我回答为什么,这更是强人所难。换作别人我早就发火了,谁希罕他的一只雪糕呀!可不管怎么说,人家也是公司的资深,碍于情面我说了一个答案:“因为昆明不是很热。”

“不热?”

他惊叫了一声,又说:“不热你为什么要开冷气?”

“我……”

我望着他一眼,脸色马上变了,却听他说:“不要这么快生气嘛!女人还是要温柔一点的好,告诉你吧,因为昆明有你。”

“我……”

他这不是在高调戏我吗,这一下上帝都会生气的。我拍了一下桌子,大声说道:“丁先生,请你尊重点!”

“我怎么不尊重你了?”

他笑了一笑,说道:“你不知道吗,你这么冷漠,从头冷到了脚,让人家怎么去卖雪糕吗?也真是的,想到哪里去了?”

“有话就直说嘛,我怎么知道……”

他笑了一声,说道:“虽然你答错了,不过我还是决定请你吃雪糕的。”

我脸上微微一红,说道:“你请我吃,我就一定要吃吗?”

“哇赛,原来冰山也是会开玩笑的,好哇。”

我微微笑了一笑,说道:“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的。”

“噢,那你说说看,我是哪一种?”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为什么,做人是不需要那么多的为什么的。”

我默默的望着他,一种滋味慢慢的在我心里飘过,忽然间我发觉这个男人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但见他忽然站直了身子,双后清脆的拍了一下,说道;“这样吧,反正现在我们大家都没有什么灵感,你不如请我吃饭吧,人吃了东西以后,脑子也会灵活一点的。”

“请你吃饭,为什么要我请你?”

“你这么小气啊!那……我请你吧……”

“你……”

“走吧,女人除了要温柔以外,还要学会干脆。”

就这样,我就这样轻而易举的答应了他的第一次邀请。在饭桌上,他向我讲了关于他的很多事情。就这样,我知道了这个男人喜欢看金庸的小说,平日没事喜欢自己一个人呆在家里睡懒觉,如果自己感到孤独,就会自己讲笑话给自己听。一顿饭下来,都是他在滔滔不绝的调款,而我就扮演了一个最听话的听众。

“告诉你吧,其实我是很不开心的。”

他忽然很正经的扔出了这么一句话。

我不解的看着他,又听他说:“可以你们看我整天都是嘻嘻哈哈的,其实……”

“那你……你为什么不开心呢?”

他望着我笑了一笑,说道:“你好像挺关心我的。”

“好,那我就不问你了,我发觉你这人好像……”

说到这里,我忽然发觉自己居然找不到一个形容词来形容这个男人。

“好像什么……你们女人总是喜欢说半调话,你知道吗,像你这样会让人情不息尽的爱上你们的。”

我冷冷的望了他一眼,不做任何回应,低头喝汤。

“怎么,又生气了。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呢?”

“是你说的,做人不需要那么多的为什么。”

“这么说来,你挺听话的。”

“你……”

“说真的,你现在过得开心吗?”

我抬起头来望着他,第一次那么仔细的端详他。在我的仔细的端详之下,我发现他的眼睛像大海,让人捉摸不定,而嘴巴却像泉水,小巧而清甜,眉毛很长,很黑,不!确却的说,其实他整个人的神韵都集中在了眉上。看着他的眉,会让人忽略了他的整个人。

我轻轻的叹了口气,说道:“没有人会一直都开心,也没有人会一直都不开心,人活在这样的世界上,总是有时候开心,有时候不开心。”

“那你是开心的时候多呢,还是不开心的时候多。”

“不知道!”

他听了我这三个字,淡淡的说:“这么说,你也和我一样的不开心。”

我抬起双眼看着他,又听他说:“你知道吗,你最好看的地方是眼睛,那才是真正的明眸,像……像……像泉水,可以滋润别人。”

“你……好像挺善于了解别人的。”

“不,你错了,我其实根本就不了解人,更不了解我自己,我……我真的活得很不开心,总觉得自己好迷茫,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说真的,我没有一个朋友,一个真正的朋友。”

“这就是你不开心的原因吗?”

“是的!”

他点了点头,明亮的双眼望着我,又说:“至少,这是我不开心最大的理由。”

“可……可是,我看你在公司好像人缘挺好的,大家都很喜欢你,你怎么,怎么……”

“嘿嘿……”他笑了一笑,接着说:“我说的是朋友,公司里的那些人,不是朋友,只是同事,他们喜欢我,是因为我们在同一个公司,只要离开了那幢楼,我和他们都是熟悉的陌生人。”

我沉默了很久,轻声说:“那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呢,你知道的,我们以前并不是很熟。”

“不知道,不要问我为什么,我最讨厌别人问我为什么。”他顿了一顿,又说:“是你的眼睛,你的眼睛告诉我,你是一个很熟悉的人。”

我笑了一笑,说道:“那你从今天开始,可以开心起来了。因为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朋友。”

“你是我的朋友?”

“对呀!”

我微微笑了一笑,又说:“我知道你字典里的朋友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我相信,我会是你真正的朋友的,你相信吗?”

“好!那你明天请我吃早餐。”

“没问题。”

就这样,我们谁也不知道,我们彼此的命运就这样悄悄的发生着变化。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我仍然是上班下班,不同的是,我不在是一个人上班、下班,我的身傍多了一个幽默的他。自从那天的饭后,他又恢复的以前的搞笑,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亲耳听到,谁也不会知道原来他幽默的背后,藏着的是一袋一袋的苦恼和烦忧。

转眼间,秋天来了。

秋天是让人心醉的季节,同时也是让人心碎的季节。 #p#副标题#e#

秋天,不知产生过多少浪漫的故事,但同时也不知道伤害了多少人的心。

华灯满街,霓虹闪耀。

我似乎已经习惯了夜晚一个人呆在办公室里,静静的写一些自己想写的东西。其实每个人一下班,都会以段誉“凌波微步”的速度离开公司,正所谓“下班不积极,大脑有问题”,可我却是一个例外,下班后,因为办公定特别清静,我反而喜欢下班后留其办公室里写东西,也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因为大脑有问题。

而今天也是一样的,我正写得出神,忽然眼前有东西晃了一晃,我第一个反应不是惊奇,而是恐惧。

“啊!”

我大叫一声,跳了起来,却见原来是他站在了身旁。

“怎么了,就算是见到帅哥,也不至于有这么强烈的反应吧。”

他笑嘻嘻的说。

“你还敢说!你是不是人,走路怎么一点声音也没有,你知不知道,我刚才差点被你吓死了?”

“你这样天天呆在办公室里,用不着别人,也会被你自己吓死的。”

我微微笑了一笑,问他:“怎么你也没走啊,我还以为这儿只有我一个呢。”

“怎么,你嫌我占据了你的清静……”

“没……没有……”

“嗯……”

他望着我,笑着又说:“那你看到我开不开心。”

“开心!开心得差点死了,不过是被你吓死的。”

“原来,你跟我在一起有这样的好处啊。”

“什么好处。”

“你把我的优点全学会了。”

我望着他,淡淡地说:“优点?你有优点吗,我怎么没发现?”

“早知道你会这样了,老是把人家的优点当缺点。”

我笑了一笑,说道:“对了,你刚才在我眼前晃的是什么东西呀?”

“不是东西,是南北。”

“不说就算了,我现在也没灵感受了,不如一起走吧。”

“那你想不想知道南北是什么东西?”

“不想。”

“真的不想,将来可不要后悔啊。”

我怔了一怔,轻声说:“那你说吧。”

“可以,不过我要考考你。”

“考我?考什么?”

他望着我,点了点头,说:“王维你知道吧。”

“唐朝的王维。”

“当然,难道还会是日本的王维。”

“那唐朝的王维怎么了?”

“王维写了一首叫做‘相思’的五言绝句,你现在背给我听。”

“哼,我还以为要考我什么天大的难题,原来就是这个,我没有告诉你我是云大中文系毕业的吗。”

“那你背是不背呢?”

“为什么要背,我要吟……”

我笑了一笑,接着就吟道:“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丁总,我念的对吗?”

他笑着点了点头,眼睛里满是喜悦的光,说道:“那你知道是什么了吗?”

“什么?”

他忽然一把握住了我的双生,将手中的一串红豆给我套上了,正色的说:“其实王维还是说错了,此物最相思中的此物,不是红豆,而是我的心。梦含,其实我喜欢你好久了,你知道吗?”

惊喜,震动,还是……

忽然间,我像木头一样,傻傻的愣在那么,不知道是什么感觉,耳中只听他说:“别人示爱都是用玫瑰,可我觉得玫瑰虽美,但不长久,从你进公司开始,我就喜欢上你了,我喜欢了你一年,爱了你一年,却从不敢向你表白,因为你是那样的安静,我怕你不喜欢这样的我,可是,经过了这三百六十五天,我心里终于明白,如果没有你,幸福对我就失去了滋味,阳光就对我失去了温暖。梦含……你……你爱我吗?”

“我……”

我不知道说什么,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眼睛里闪耀的不再是阳光,而是他的目光,我不知道从哪一刻开始,我忽然觉得自己需要他,非常的需要他。我和他的内心都有一种共同的惶惑,一种共同的不安。

可是,我居然不知道原来他也喜欢我。他是那么的出色,那么的优秀,他怎么会喜欢如此平凡的一个我呢?

在这一霎那间,我想起了我和他的点点滴滴,从他请我吃雪糕开始,到现在的真情告白。我迷惑了,仿佛一切都失去了真实,一切都那么的朦朦胧胧。

我还没有回过神来,他忽然一把抱住了我,接着捧住我的双脸,嘴唇就吻了过来。我不知道如何回应,也没有任何的抗拒。只觉得全身酸软,轻轻的闭上了双眼,我听得到自己的心在一块块的碎掉,仿佛世界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

过了好久好久,我才轻轻地放开他,他望着我,轻声说:“梦含,你知道吗?从我收藏这串红豆的那一天开始,我就在设想着怎么向你表达,你的心总是埋藏的那么深,让我猜不透,可是今天我终于不要再生活在胡思乱想中了,我知道其实你也一样的爱着我,对吗?”

“我……”

“我知道你腼腆,那你只要说‘YES’or‘ON’就可以了,告诉我,‘YES’或是‘NO’。”

我笑了一笑,说道:“我要告诉你,每个女孩子都是爱花的,你连花都没有一束,要人家怎么回答你呀。”

“那……你这么说我就当你答应了,至于花嘛……”

“怎么……”

他神秘地笑了一笑,拉着我的手,说道;“跟我走……”他带着我来到了他的办公室里,只见窗子下面密密的摆放了十多盆各种花荟,我心口一动,只听他说:“从我爱上你的那天开始,只要看到精美的花荟,我都会收藏起来,不知道你会不会觉得我太傻了。”

我心中一阵感动,轻轻地说:“你是傻,不过你傻得可爱,傻得令人感动,我……我喜欢。”

“那你是喜欢花呢?还是喜欢种花的那个我?”

爱情是甜蜜的,我和他的爱情除了甜蜜还有快乐,他总会想尽所有方法让我开心,让我快乐。就这样,我在幸福、快乐、甜蜜的包围中,生活了三年。

三年!

算下来也有一千零九十五天了。

可是,慢慢的,我却发现,其实我和他还是有许多无法迂越的鸿沟。我总是那么的安静,而那却那么的奔放。我喜欢两个人在一起静静的度过,哪怕是很平凡的一顿饭,我也只希望是由我们两个人来分享,而他却喜欢约上一大堆的朋友,到酒吧,到迪厅,一起疯,一起狂,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发泄他内心的感受。

刚开始,我还能忍受,我还能敷衍,可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我由敷衍变成了厌恶,由忍受变成了受罪。

终于,我们的第一次争吵发生了。

那……也是发生在秋天……

秋天的夜晚,不像夏夜那么凉爽,但也不像冬夜那么凄凉。我喜欢在这样宁静的夜晚,静静的在翠湖边漫步,他却又要去昆都狂欢。我第一次向他提出了抗议,而他却仍是笑嘻嘻的说:“翠湖有什么好逛的,那都是些无聊人去的。”

“不,我觉得去昆都的,才是无聊。”

“你怎么这样,不记得我跟你说过吗,女人应该温柔点。”

“问题不是我温不温柔,而是我觉得我们没有共同爱好。”

他听了我的这句话,脸色马上变了,说:“你怎么这么不知足,你看看有哪个男人对好了三年的女朋友还那么好。”

“那你是说,你对我好错了,是吗?”

他见我发火,声音忽然为变得温柔了,笑着说:“我不是说不应该对你好,如果我不对你好,就不会非要你去我才去了,你看看我的那些朋友,哪个不是仍下女朋友自己去偷欢的。”

“可是,我就是不喜欢去,吵吵闹闹的,个个都像是疯子……”

“梦含,不要太过份了。”

“我过份?我只不过想和你一起到翠湖边去散散步,这也叫过份吗?”

“散步那么无聊的事我不会做,你要散……就去找别人吧……”

“你……”

我无话可说了,我知道我们的爱情保质期已经快过了,他对我已经没有当初的激情了,我甚至在想,他对我的爱,是真正的爱吗?

真正的爱情,是经得起时间和空间的考验的,真正的爱情,无论经过多少时间,都是不会变质的。

可是,人们往往忽略了,两个人在一起,除了爱还有很多重要的元素。 #p#副标题#e#

而他,却早已不在乎了。

他忘了曾经和我一起漫步街头的日子,他忘记了曾经送红豆给我的时候所有的一切,可这一切的一切他都忘了,因为那只不过是曾经,是他的过去式,而我……

我就是没办法按照他说的去做,在他的脑子里,充满的是封建时代的夫权和男权,而我看重的却是今天的人权和女权。

我想起普希金说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而我若想得到他更多的爱,就只有牺牲自由,这样换来的爱情,是否可以幸福呢?

往后,我们虽然还是在一起,虽然还是一样的爱情甜蜜,但在我们的爱情里面,好像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茫。

他不再强求我和他一起去酒吧,但他也不再陪我一起漫步街头,不再和我一起种花种草。

我们在一起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争吵。

就这样,因为不断的争吵,我们就疏远了。

他最好的朋友伟找到我,说:“他其实是爱你的,如果你也有他,为什么要这样折磨他呢。”

“如果是要用自由才能得到的爱,我宁可不要。”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这句话太强烈了,没过几天,他就辞职了。

在他离开公司的时候,他来找我,说要好好的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我记得他这样说:“梦含,我喜欢你,就算是现在,我仍然是一样的爱你。”

“你爱我,可是你的爱却好自私。”

“如果你不自私,你就应该迁就我一些。你就不能……”

“如果你真的爱我,你就不要试图来改变我,因为你爱的是我,如果你要我变成另外的一个人,那么你爱的就不是我梦含。”

就这样,谈判失败,他就离开了我,离开了公司,而我也在不久离开了这座城市。

我在外面飘留了三年,等我再回到昆明的时个,一切都变了,武成路变成了今天的人民中路,金碧路也由单行道变成了双行道。

可是,我知道我心中爱的那个人没有变,我爱的依然是他。

有一天在百盛,我遇到了他以前的朋友阿伟,是以前经常和他一起到酒吧的朋友。

“好久不见了,我差点就认不出来了。”阿伟笑着说。

“是啊,真得是好久不见了。”

“你这两年去哪了?”

“我……去外面走走……”

“唉……你倒逍遥,丁林可就……”

我胸口一阵刺痛,声音发颤的说:“他……他……还好吗?”

“他……”

阿伟顿了一顿,又说:“自从你走了以后,他就变了,他不再和我们一起到酒吧,也不再去昆明都。他变得喜欢自己一个人,一个人到翠湖散少,喜欢一个人在家里画画。他跟我说,他以前没有好好的珍惜你,只有自己折磨自己。”

“那……那……”

“后来,大概就是去年的秋天吧,他说要到西山去给你买红豆,可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阿伟的神情有点悲伤,我的心却更痛了。

又听阿伟说:“他出了车祸,就这样去了。既然你们这样相爱,为什么又要分开呢,真是的?”

阿伟的这句话,一直回荡在我的心头。

是啊,我既然这么爱他,为什么不好好的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呢。

我这么爱他,为什么不去试图改变自己一下呢。

而现在,现在我是真的失去他了。

我掏出他送给我的那串红豆,想起他说的:“玫瑰虽美,但总不长久……”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对他的思念也随着时间的飞逝而有所减淡。直到有一天,我走在街头,听到了陈亦讯的这首“十年”,心中的思念又一次像潮水一样的泛滥开来。过了这么多年,记不清有多少的日日夜夜,原本以为我的心里,已经完全没有这个人的存在,可惜,当我去到了一个曾经想念的地方,又会想起有这么一个一生都忘不了的人,自己有些时候真的迷惘了,不知道自己活在这个世上还可以为了什么,还会想要什么。

幸福对于我来说,原本就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东西,我需要它,就如大自然的空气。失去了他,不知道是不是就失去了幸福。十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十年的时间,可以走过怎样的一个人生,我不知道。

但我却忽然明白了:

有些事情,总不会忘记。

有些人,也总会想起。

记不清在怎样的一个夜晚,是怎样的心情,

那些事,那些人,又让人流泪。

爱上你是曾经,遇到你是奇迹。

原本以为你是我的过去,

事到如今才知道其实你就是我的唯一……

本文标题:十年-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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