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再婚家庭的解读
初婚中遇到的烦恼,再婚者也都要遇到——生活的平凡和琐碎、夫妇间因二 : 再婚家庭
一般来讲,离异家庭中的继子女普遍存在以下一些心理状态与特点:
父母离异原因虽然多样,但对于大多数家庭的儿童来说,他们都存在一个共同的倾向,即不愿接受父母分离的现实,希望这种分离是暂时的,期待着父母有朝一日重归于好。
担心失去与之共同生活的亲生父(母)的爱。
会产生对未生活在一起的亲生父(母)的内疚感。
会产生各种应付焦虑、担忧、冲突的防御性反应。
具体来说,作为继父(母)的,我们要注意以下方面:
1. 多关心孩子,给孩子更多的爱心。 2.根据孩子的现状,要耐心帮助孩子克服逆反心理,不要怕孩子出现反复。
3.以鼓励为主,多发现孩子的闪光点,引导孩子全面发展。
4.调动孩子的上进心、积极性,在生活上关心,全方位促进孩子的成长。 再婚家庭的孩子内心世界调查显示,
再婚家庭中40.5%的儿童情绪不稳定。
统计表明,再婚家庭中21.6%的儿童有较严重的情绪烦恼,18.9%的儿童精神紧张,有56.8%的儿童有较强的压抑心理,这些数据均高于其他家庭类型同类指标人数的百分比。。
再婚家庭的相处原则
、随着现代社会离婚率的增加,以继父母为轴心的再婚家庭也空前增加,这就使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变得复杂起来。如何调节好新的家庭人际关系,使自己扮演的新角色能“对号入座”,同时使成员间产生心理上的认同,就成为再婚家庭幸福和睦的关键问题。
1、 论伦理 相互称谓早确定再婚家庭新成员间的称谓有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随意性较大。为着使新成员间能迅速认同,进入角色,新家庭成员间称谓的基本准则应是“论辈分不论年纪”。
2、 有的家庭成员中,前后人际错综、内外关系纷繁,那就更需要谨慎把握角色分寸,避免对其他成员的无意伤害
3、 讲宽容 爱屋及乌有雅量传统观念上,人们对继父母的角色常有微词,陷入一种误区。其实,一个巴掌拍不响,继父母角色能否被认同,也常常同继子女的角色到位与否相关。应该说,认同继父母所扮演的代父母的角色,对一般人来说并非特别困难,只要有为自己生身父母着想的诚意和容人的雅量就已足矣。
4、 教子女 宽严适度有分寸再婚家庭中,最棘手的莫过于对继子女的教育了。有的孩子不谙世事,心理上又特别敏感脆弱,对父母的新配偶总是难于接受,有时甚至采取敌对态度。
5、 当然,继父母对继子女一方,除了爱心的奉献,也应注意不可事事迁就处处忍让。凡事
都讲个度,细节上尽可糊涂些,大节上却不妨清醒些
6、 应当说,当不幸降临之时,再婚家庭是抚慰人们痛苦的一剂良药。如果每个再婚家庭的
新成员都能找准自身的角色,同时又尊重、认同别人的角色,就有可能营造出跟血缘家庭同样温馨与愉悦的家庭氛围来。
三 : 再婚与再婚家庭研究
再婚与再婚家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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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重组在当代:量与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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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近现代社会,由于离婚人口的增多以及人的平均寿命的延长,人的一生中重组婚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再婚人口有了持续增加的趋势。[www.61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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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再婚,从”另类”到”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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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婚者和再婚家庭的增多,也可视为现代化的伴生现象。在传统社会,特别是在一贯褒扬婚姻的恒定久远、提倡女子”从一而终”、夫妇”白头偕老”的中国,尽管始终存在再婚和再婚家庭,但再婚仍被视做一种非正常的婚姻形态;再婚者特别是女性,也被视为”另类”人物。然而当今社会的一个客观现实,就是再婚人口的队伍在不断扩大。20世纪80年代,中国每年进入再婚者队伍的,在50万至60万人之间,20世纪90年代就跃升到70万以上。其间除个别年份,基本呈一路上场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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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换一个描述的方法,即看登记结婚者中属再婚的所占比重,亦是不断攀升,从1985年当年登记结婚人口中,再婚者所占比例的3.05%,上升到1998年的5.48%.目前,每年再婚人口已占到当年登记结婚人数的二十分之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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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今天在中国的再婚者已是一个拥有相当数量的群体,而且这一群体还在呈继续扩大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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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供给”日益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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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婚者队伍之所以不断扩大,首先应归因于可能进入再婚者行列的”供给源”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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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再婚者的最重要来源是丧偶者。今天,丧偶者依然是再婚的重要来源,但与传统社会再婚现象不同的是,现代社会构成再婚的第一来源已由源源不断的离婚者所代替。众所周知,社会变迁对当今婚姻关系产生的一个重要的影响,就是婚姻稳定性的下降。正如著名的社会学家W·古德在他那本经典之作《家庭》中所说:”所有现代化的力量都会促使婚姻关系紧张,而通过离婚可以减少这种紧张关系,”因此离婚率的上升或趋向中值,可以说是一个世界范围内的普遍趋向。从绝对值看,我国自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每年离婚对数比之上年都有一个明显的上扬趋势——1979年全国有19.3万对夫妇离婚,到1980年就增加到27.48万对,以后逐年增长,及至1995年突破了100万对达到105.5万对,以后每年都保持在百万对以上,总的增长趋势是无庸置疑的。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都是造成这种稳定性变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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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离婚率的节节攀升,曾有人非常忧虑:长此以往,人类的家庭岂不都要解体了么?但是跨文化研究告诉我们,第一,从世界各国普遍情况看,离婚率的上升不是没底的,往往升到一定程度就会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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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 再婚与再婚家庭研究
?? 从中国情况看也是如此,相对80年代离婚者从开始的一年20几万对飙升到每年70几万对,90年代应说是趋于稳定的阶段,离婚对数处在一个相对平稳的高原地带。(www.61k.com)其次,也是更重要的是,这些离婚者并非一次”走出”婚姻就此永远拒绝了婚姻。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还会通过再婚再次走入婚姻。离婚者的再婚率普遍很高,比如美国的离婚者中,大约3/4的人最终是要再婚的,另一个研究则称,中国的女性离婚者中,也有大约83%的人最终将再婚。可以说,不管离婚率怎样攀升,婚姻制度依然稳定如常,变化不稳的仅仅是个体的家庭。如果说80年代前后有什么变化,变化的只是人们对待婚姻冲突的态度。借用一个把婚姻比做一座”城堡”的比喻,如果结婚是”进城”,离婚是”出城”的话,过去的情况是人们一进城就不再轻易出来,哪怕打架,也只是在里面打。而现在则一觉得呆着不合适就要”弃城”“出逃”,但逃出来了不是再也不进城了,他们还会再度进去,现代人多的是进进出出的”婚姻流动人口”.已离婚者,是再婚的”后备役”,离婚人口的增加为再婚源源不断地提供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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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人口增加和再婚人口增加之间存在一个较稳定的对应关系。我国1990年至1998年间的离婚对数(万对),和同年再婚者(万人)基本是同步上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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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率的上升”拉动”再婚率平稳上升,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普遍的潮流。在19世纪的美国,9/10的婚姻是初婚,其余1/10的再婚者主要也是由鳏寡所致。转折是在20世纪30年代发生的,此后当代再婚模式中,绝大多数是由配偶一方或双方离婚所致。离婚人口代替丧偶人口,成为再婚者的主要构成是婚姻重组的一个质的变化。它使一个人一生重组婚姻的可能性大为增加,也使人面对的家庭关系更为复杂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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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制度变迁:提供多次选择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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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家庭制度变迁和观念的变化,亦成为再婚可能性增多的另一个重要因素。首先,现代婚姻制度的开放性大大降低了离婚的成本,因为它引进了”可纠错机制”——在这种机制下,婚姻不成功的人,可以通过离婚/再婚而”改错”.这种”可纠错机制”是建立在这样的现代理念之上的——不仅仅承认在缔结婚姻上人人有选择的自由,而且承认每个人在选择时都有”错选”的可能。既然我们不能否定选择错误的存在,我们就不能要求别人”一选定终身”,就得对他人”纠错”的企图持相当宽容的态度,并通过制度给予纠正的机会。所以,在现代化过程中,采取”无过错离婚”的国家和地区在增多,我国1980年出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就可以离婚,就是明显采取了”无过错离婚”的原则。尽管这一条款此后一直受到”过于超前”的批评、尽管在新旧世纪之交围绕婚姻法修改的大讨论中,不断有人想改回”有过错离婚”,但总的趋势是,现代婚制肯定了个人的主体性,肯定了婚姻自由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而离婚的自由又是婚姻重新组合的重要前提。这为婚姻可以多次重新组合提供了重要的制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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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肯定离婚自由同时的是,再婚的权利在法律上也通过某种方式予以肯定。我国最近通过的婚姻法修订案中,特别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这是我们看到的用法律形式对当事人再婚权利的最明确的肯定性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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