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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劳资纠纷:劳资纠纷-劳资纠纷概述,劳资纠纷-劳资纠纷的含义

发布时间:2017-12-18 所属栏目:移动

一 : 劳资纠纷:劳资纠纷-劳资纠纷概述,劳资纠纷-劳资纠纷的含义

劳资纠纷是雇工与雇主因工资,工时,劳动条件,解雇等原因所产生的纠纷。

劳资纠纷_劳资纠纷 -劳资纠纷概述

雇工与雇主因工资,工时,劳动条件,解雇等原因所产生的纠纷。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矛盾的产物,严重时往往以罢工形式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私营企业中也有劳资纠纷,中国共产党与人民政府根据“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予以解决。现阶段,外资企业、私人企业中存在的劳资纠纷,纳入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予以解决。

劳资纠纷_劳资纠纷 -劳资纠纷的含义

劳资纠纷也称为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员工)与投资者(用人单位)之间由于种种利益冲突而发生的纠纷。

劳资纠纷_劳资纠纷 -劳资纠纷的种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就目前而言,企业特别是国内外商投资企业常遇到的劳资纠纷问题主要有:解雇、开除、降职、辞工、加班、工伤待遇、患病医疗等几个方面,因此引起的争议在企业中出现的最多。

劳资纠纷_劳资纠纷 -劳资纠纷的特点及表现形式

一、当前劳资纠纷的主要特点和表现形式
由于我镇非公有制企业“多、小、散、杂”的特点,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家庭作坊式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用工制度不规范,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的劳资纠纷仍不容忽视。当前我镇劳资纠纷的主要特点和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要特点:

1、劳资纠纷案件总量居高不下。随着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网络不断健全,劳动争议呈显性化,使近几年来我镇劳资纠纷数量明显上升。
2、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纠纷数量占绝大多数,主要是私营和个体户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引发劳资纠纷。
3、家庭作坊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增多且处理难度大。我镇目前尚存在着大量家庭作坊,雇工人数少的几人,多则100多人,劳动用工极为混乱,是劳动争议产生和激化矛盾的源头之一。
4、因追索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争议居主导地位。劳动关系双方对经济利益的重视程度高于对权利的重视程度,由于劳动者处于劳动关系的弱者地位,个人很难为权利与用人单位抗衡,因此多从经济利益方面找回损失,而用人单位对违约出走的劳动者,也大多以经济赔偿为由提出申诉。

(二)表现形式:

1、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截留劳动者工资,压低计件工价引发劳动争议。一些用人单位未依法按月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每月只预借生活费甚至只发给餐菜票代生活费;有的用人单位接到生产订单后未公布计价单价就立即安排生产,在完成订单生产任务后也不公布计价单价,而在年终结算工资时压低计件工资;有的用人单位在春节期间截留1个月工资待春节过后劳动者回来工作才发放,以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部分建筑企业因工程款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劳动用工不规范,工程劳务层层转包分包,导致班组长侵吞工人工资后携款外逃,引发劳动者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有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不景气,亏损严重,时常拖欠职工工资,个别企业主则采取携款逃匿的做法逃避支付职工工资。
2、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发大量的劳动争议。《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建立了以签订劳动合同为主的新型劳动用工制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无故辞退职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擅自“跳槽”不支付违约金等情况屡有发生

劳资纠纷_劳资纠纷 -劳资纠纷的处理方式

劳资纠纷该如何解决:正确处理好劳资纠纷,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而且对于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当前劳资纠纷的新变化,针对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考虑其发展趋势,政法机关和劳动监督维权部门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职能作用,正确处理好因劳资矛盾引发的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真正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我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管理: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遵规守法意识
在全社会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促使雇员摒弃只有正规就业或端“铁饭碗”才算就业的传统观念,树立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等灵活形式工作也是就业的观念,树立职业平等和劳动光荣的观念,使雇员的个人观念和意识与时代进步的步伐保持一致。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和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劳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劳资双方依法履行权利义务,促进用人单位自觉规范用工行为。通过法律意识的增强,使双方用工时能自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工资报酬数额或计算方法,避免产生劳资纠纷。同时,通过正反面案件的宣传教育,使劳动者认识其采取堵路等极端手段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消除一些劳动者“打官司跑断腿,不如集体上访、上路拦车讨钱快”的错误认识。注意发挥新闻舆论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对违反劳动法、用工严重不规范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批评。
2、关口前移,健全完善协调机制。
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便捷、高效优势的主渠道作用,对于符合条件而又没有建立调委会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在各镇有关部门的协助下,采取有力措施,督促这些企业尽快组建调委会。对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小企业,可设立调解小组和调解员,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由当地调委会向企业派驻专业调委会干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要把协调劳动关系的支点放在村企,充分发挥村企“近”(离企业近)、“明”(对企业情况明)、“快”(就地解决问题快)的特点,及时就近妥善处理劳资纠纷。
3、建立欠薪保障制度。
针对目前一些中小型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状况,特别在劳动密集型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建立职工欠薪保障制度。由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办法,要求企业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缴纳欠薪保障金,缴费比例标准应与过去和现在企业支付职工工资的有关指标挂钩。如果受保企业职工出现拖欠工资问题,可用该企业缴纳的欠薪保障金向职工支付拖欠的工资,不足部分可通过变现企业资产来筹集。
4、切实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当前要把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重点,并要求这些企业将合同文本送到劳动保障部门鉴证,以便及时检查和纠正劳动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5、加强对企业的劳动保障监察。
对劳资纠纷发生较多的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予以建档和进行重点监控,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到这些企业中检查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特别是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和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工时制度、劳动标准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情况,督促企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必要的处罚。
6、加强民主协商,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
加强民主协商,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劳动关系协调和处理中的作用。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雇主组织三方就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和协商,共同促进劳动关系长期和谐稳定,不仅有助于发生在产业或社会区域内的一些较大规模的争议事端能够通过劳动关系双方代表组织的积极介入得以理性化解,也有助于雇主的行为在其代表组织影响及约束下能够得以自律和更加理智。当前,应加快三方机制建设,逐步向市、县延伸,并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格局。
7、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惩处用工者的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多数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有的纠纷发生时,劳动者经济十分困难,个别的甚至连衣食都难以保证,如不能及时处理,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从而影响社会安定。因此,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法院要积级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对经济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并申请缓减免的劳动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及时办理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免交手续费,保证有理有据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要坚持公正裁判,强化效率意识,充分运用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法律手段,及时解决劳动者的生活困难和后顾之忧,确保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对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法院要提前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协调工作,受理后尽快判决,判决后及时移送执行,执行庭采取拍卖等措施筹集资金,并优先发放工资款。
8、建立高效的劳资纠纷处理机制
我国劳资纠纷在整体上明显呈现逐年攀升、显现化、不断扩展甚至加剧的趋势,健全和完善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已迫在眉睫。
(1)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实体化建设,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效率和质量。
(2)扩大劳动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所有的劳资纠纷均应列入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形成全方位受理劳资纠纷的格局。
(3)完善劳动仲裁监督程序。明确上级仲裁委员会有权监督下级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赋予市以上各级仲裁委员会在行使仲裁监督职能时的责令改正权、直接处理权和建议处理权。另外,还应发挥仲裁机构自身监督作用,严格办案程序,加大劳资纠纷处理工作的法制宣传,增加劳资纠纷处理工作的透明度,拓宽仲裁监督的多种渠道。
9、完善《劳动法》体系,使劳动关系协调和处理有法可依
随着加入WTO后,《劳动法》的修改首先应与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接轨,将我国已批准或应批准的国际公约的重要内容在《劳动法》中体现出来,把以不当解雇和就业歧视的司法救济为主要内容的劳动权的保护问题作为修改的核心内容,增强《劳动法》的强制性和适用性。同时还应尽早形成《劳动法》体系,在立法层面解决诸如事实劳动关系、多重劳动关系等新出现的问题,使劳动关系协调和劳资纠纷的处理最大限度地实现有法可依。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我国企业的劳资纠纷日益突显,案件的数量越来越多,案情越来越复杂,受社会各界的关注程度越来越大,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劳资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将对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工资引发各类刑事案件,对企业主进行人身攻击、群体性暴力事件、游行示威、阻碍公共交通等行为会引起一定范围的社会恐慌或社会波动,如果处理不好,不仅影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破坏社会秩序,从而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要高度重视劳资纠纷对社会的影响,加强社会各方面的协力作用,为解决我国企业的劳资纠纷献计献策,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主义企业劳资关系。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要统一协调,既要对企业实行有效的监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有效解决劳动纠纷,又要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劳资双方互利共赢。

二 : 治刷单引发劳资纠纷 Uber上海被司机“打上门”

  ■IT时报 吴雨欣 潘少颖

  “Uber上周的工资没有到账,司机们都急了。”9月13日,《IT时报》记者接到Uber司机爆料,称Uber(优步)拖欠工资,客服给的解释是银行系统对接问题,但多名司机赶往Uber上海公司咨询,却总是吃“闭门羹”,办公室无人办公,“Uber怎么了?”

  记者前往优步在上海的办公室探访得知,8月下旬,这里曾发生过“打架事件”,十几名因刷单被封号的专车司机来这里“讨说法”,最后产生口角并引发了肢体冲突。

  9月14日、15日,拖欠了一周的“工资”陆续发下来了,司机们的心稍微定下来了,而正在加紧入华脚步的Uber,仍面临政府监管和运营管理双重压力。

  5次上门追讨“工资”吃闭门羹

  9月9日,本该是Uber发“工资”的日子,不少专车司机发现,钱并未到账。

  “每周一都是上周单子结算的时间,银行到账是在周三左右,晚一点周四也会到账。9月11日还不见‘工资’,大家都急了。”Uber专车司机王师傅告诉《IT时报》记者,他的司机账号刚解封不久,又碰上了工资拖欠,司机平台的客服电话,他从未打通过。

  登录优步中国司机服务站,最近一次关于工资调整延迟的通知是在9月1日,“由于9月3日特殊公众假日的关系,工资可能会延迟到账。”但为什么9月9日的钱也发生了延迟,官方并未做出回应。

  “钱是从美国总部打入司机的银行卡里,可能是国内银行和美国银行对接出了点问题。”王师傅说。这是Uber客服在司机平台上给出的解释。

  “工资”发生拖欠后,不少专车司机来到Uber位于洛川中路某创意园区的办公地址,并未见到工作人员。此前,因账号被封,王师傅来过这里五次,均未找到工作人员,保安的回复是,“办公室没人”。通过邮件与客服沟通10多天后,他的账号才能重新接单。

  9月14日开始,司机们陆续收到被拖欠的“工资”。

  清理“刷单”却引发纠纷

  9月16日,记者辗转来到洛川中路上的Uber办公地址,一位接近Uber的工作人员告诉《IT时报》记者:“Uber确实在这里办公,但工作时间很机动,不常坐班。尤其是8月下旬,有十几个专车司机来这里闹事后,现在就很少来办公室了。9月15日下午有工作人员来过,今天没人上班。”

  李师傅以前是的哥,辞职后成了专职的Uber司机,平均每周单数都在40单以上,是上海司机分组中的最高级别“一代宗师”。在“出事”那天,他碰巧路过现场。李师傅告诉《IT时报》记者:“Uber封了一些司机的账号,认为他们刷单,可司机们不承认,要求工作人员拿出证据,两方谈不拢,后来就打起来了,直到警察来了现场。”

  根据优步中国司机服务站上的解释,刷单是指任何合作司机和乘客之间互相选择以获取额外奖金的行为,私下或利用平台特性预约、选择乘客等行为都是刷单。司机一旦被发现作弊,可能面临永久封号,之前的奖励与补贴也不再发放。

  “几乎天天有人找Uber,派出所对这家公司格外注意,经常到这边看看。”创意园区的工作人员告诉《IT时报》记者。记者多次拨打管辖洛川中路的共和新路派出所电话,均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来到Uber位于延安中路的另一个办公地点,附近的商户称:“Uber一个月前搬走了,三间办公室都是空的。”

  Uber司机闹事并非仅在上海,今年6月中旬,有媒体报道称,Uber杭州车主之家的办公室被砸,疑似Uber车主刷单被查处,车主不满处罚砸场以泄愤。

  上海市交通委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现在互联网约租车平台不对司机负有监管责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专车大部分是私家车,司机和平台本身没有直接的劳务关系。但专车新政出台后,不仅会处罚开私家车的专车司机,相关的平台也要承担责任。有消息称,被称为“专车新政”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最快将于本月公布。

  奖励越来越少 司机盼烧钱大战

  让车主不满的不仅是工资拖欠和账号被封,还有日趋下降的补贴。

  进入8月,王师傅觉得Uber的奖励越来越少。之所以不转战滴滴,是因为Uber的奖励和补贴力度依然比滴滴大,这也是刷单司机钟情Uber的原因。

  “Uber把人民优步的司机分成了一代宗师、武林高手、逍遥游侠三个等级,根据等级的高低,奖励标准也不一样。”王师傅说,以一代宗师和武林高手为例,一代宗师在早高峰时段,可以拿到3.1倍的奖励,低的时候也有2.3倍,武林高手则是2.2倍的奖励。奖励具体方案以当周发给司机的短信或微信公众号为准,但目前来看,奖励日趋下降。

  “一代宗师”李师傅告诉记者,“两周前,我的高峰奖励是3.1倍,本周降到了2.3倍,平峰只有1.6倍,逍遥游侠的奖励会更低。” 现在,司机们寄希望于Uber刚融到的12亿美元,也许可以开启新一轮的烧钱大战。

  中国区大调整 上海区总经理去向成谜

  Uber正在加紧进入中国。被司机寄予厚望的12亿美元,源自上周Uber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卡拉尼克来华宣布到账的优步中国12亿美元融资,同时卡拉尼克宣布,计划一年内进入100个中国城市。参与此次融资的基本都是中国的投资者,包括BAT巨头百度。优步中国也将作为独立的中国公司运作,甚至独立上市。

  与“工资”被拖欠同步传出的是,Uber人事巨震的消息。上周有媒体称,优步在调整公司结构,原Uber杭州总经理汪莹将升任华东区负责人,管理包括上海、杭州、苏州、南京、宁波在内的城市,原深圳总经理罗岗将升职出任华南大区负责人,原Uber杭州运营总监闻一龙将接替汪莹出任杭州总经理,而曾被认为是Uber中国二号人物的上海区总经理王晓峰,却很可能离职。9月14日,《IT时报》记者为此向王晓峰求证,对方并没有直接否认,只是表示“目前仍在上海”。

  记者观察

  Uber能摆脱“神秘”吗?

  从去年2月进军中国到现在,Uber发展迅速。尤其今年1月以后,Uber开始对中国市场展开巨额补贴,卡拉尼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七八个月间,市场份额从1%增长至近40%,每日完成的交易量接近100万次。

  高速增长的交易量给Uber带来了诸多问题,尤其是严重的刷单。在“烧钱为荣”的O2O领域,刷单并非新鲜事,哪里有补贴,哪里就有刷单。但问题是,Uber有没有足够的运营能力解决刷单,以及整治刷单可能带来的劳资纠纷。一个明显的佐证便是,尽管Uber认为它与司机是合作关系,并不存在劳务关系,但事实上,几乎所有司机都把Uber发放的收入称为“工资和奖金”。

  在中国的互联网专车新政出台之前,卡拉尼克来到中国,并且频频对中国政府示好,显然是希望处理好政府公关和媒体舆论,而拿到12亿美元融资的优步中国,明显是为了更好地本土化,靠中国庞大的市场在资本市场讲故事。但如果不能很好处理公司、司机、乘客之间的关系,甚至因此引发系列社会问题,只靠烧钱,恐怕很难达到满意的结果。

  在记者与多名司机和乘客的交流中,“神秘”是个高频出现的词语。Uber官网上没有客服电话、发邮件石沉大海、办公室找不到人。在此前媒体报道中,Uber拓展速度很快,常常在一个城市只有几名员工的情况下就可以上线服务,但当司机和乘客数以几何级数上升时,对于这些人的管理和服务便成了它的短板,一家创业公司,如果因此被认为“傲慢”,并不是件好事。

  拿着中国投资、准备在中国发展的优步中国,是时候揭开神秘面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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