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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工作职责-保险行业协会2017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09-16 所属栏目:文秘知识

一 : 保险行业协会2017下半年工作计划

  各会公司、电考中心、医管会、协会各部:

  xx年上半年,在××保监局和地方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各会员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市保险行业协会认真贯彻落实xx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和××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协会自律监管工作,维护保险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服务型协会建设,改善保险工作环境;加强协会自身建设,高起点规范行业协会运作模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实现了××保险市场秩序的基本好转,全行业对规模和效益之间的统一协调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各经营公司转变了“以规模论英雄”的做法,确立了“承保有利润,发展有效益”的经营目标,经营效益有了一定的改观。我市保费收入大幅增长,元至五月份实现保费收入19.79亿元,同比增长37.51%,高于全省21.45个百分点。同业团结增强,市场经营环境明显改善,无序竞争行为基本克服。

  下半年,我们将在继续完成《××市保险行业协会二oo九年工作意见》(××保协发[xx]10号)的基础上,结合××的实际,经××市保险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在我市保险行业开展“五个延伸”的工作。

  一、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方面,由“核保”向“核赔”领域延伸。

  xx年5至6月,我们对市直保险核赔工作进行了市场调查,发现“核赔”领域与“核保”领域一样,存在着许多亟待规范的问题。比如事故车辆修理厂存在故意扩大损失项目,报价不真实,与定损查勘人员联合骗保的问题;第三者责任险赔付住院治疗时存在着高端仪器检查过滥、用药费用过高的问题;伤残司法鉴定上存在着定级过高,掌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为此,下半年,我们将向核赔领域延伸,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1、探索出险事故车辆集中定损。初步打算在××城区中、东、西设立三个事故车辆拆检定损中心,各公司定损员分别到三个定损中心办公。保险公司的核赔权限不变,行业协会负责价格统一指导和行为自律管理。

  2、解决三责出险人员住院费用过高的问题。以行业协会医管会为依托,通过参照市公费医疗的相关规定,制定用药和检查标准,并与各定点医院签订出险人员治疗行为自律公约,使出险人员住院用药和检查规范化,解决高端仪器检查过滥,用药费用过高的问题。

  3、加强出险司法鉴定规范管理。会同市司法部门商定出险人员伤残鉴定的规范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伤残鉴定行为标准。

  二、在协会组织建设方面,由本级向县(市)延伸。

  在县(市)建立××市保险行业协会分会,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各支公司有强烈要求。今年三月我们分别召集石首、松滋、洪湖、监利4县(市)计60个支公司高管人员座谈会,参会人员均强烈要求在县(市)搭建一个平台,建立行业自律组织;二是今年上半年我们查处的近百件违约案件中,有近80%发生在县(市)分支机构;三是县(市)保险机构日益增多,其中拥有15家以上支公司的有3个县(市),拥有10家以上的有2个县(市),江陵县也有6家支公司。做法是:。

  1、会长和秘书长人员由是各县(市)会员公司主要负责人民主推荐,报市协会审批。每届两年,会长、秘书长任期与届期同步。

  2、分会工作人员和活动经费由各机构协商确定,协会会长、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的工资由现所在单位发放。

  3、分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和自律公约。组织县(市)公司之间进行沟通、协调,实行对内自控,对外维权。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系,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与重视。

  三、在自律管理方面,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内控自律管理延伸。

  上半年,我们对各公司出重拳进行违约查处,使我市保险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迈进了转型的第一步,但这些成绩的取得,更多是在严厉监管下查处被动实现的。下半年,我们将探索规范行业内控管理制度,制订保险行业内控制度自律公约,变过去的违约之后严格查处为事发之前的严格管理。

  1、建立保险业内部相互制衡机制,确保正确反映行业的经营效益,提高保险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监督和弥补行业管理中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各公司在市场环境变化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下,实现市场经营目标。

  2、围绕风险控制和增进效益两个目标,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满足被保险人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对经营风险实行严格的监控,建立科学的风险监测反馈系统,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做到可以用制度管人、管机构、管业务、管经营。制定切实可行的内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并在运行中不断补充完善。强化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系统,确保业务数据和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加强和保证内控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加大公司内部稽核和外部审计的检查力度。根据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保险行业内部带共性的、必须遵守的制度。

  3、制定出合理的内控制度之后,我们将采取签订自律公约的形式对各公司进行内部管理制度的约定,并定期加以检查督办。

  四、在规范市场秩序依靠力量方面,由现有管理模式向引入第三方力量协助管理延伸。

  1、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力量,规范保险行业的财务制度。重点检查各公司是否准确、完整、真实记录中介业务台帐,是否规范使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和业务结算表;是否按照自律公约支付代理费,是否存在配合其他单位通过虚开发票、虚挂经纪或代理保费收入、虚列成本及费用、不实票据入帐、制作假赔案等方式套取资金费用行为;是否存在坐扣手续费、串户挪用客户资金行为;是否存在索要高额手续费、收取帐外手续费和手续费之外的其他利益行为;内部业务、财务会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等。

  2、引入市运管处和汽车维修检测协会的力量,加强对事故车辆修理厂的管理,打击市场上存在的“骗保”、对汽车零部件定价高、市场秩序乱的行为。

  3、引入银监局和市公平交易局力量,加强对银邮代理市场的管控,实现银邮自律的常态化、制度化,依照自律公约进行违约处罚。对查实存在销售误导和帐外支付手续费等违规问题的公司,将根据自律公约进行违约处理,并追究上级机构的管理责任。

  五、在提升保险行业形象方面,由对外树立形象向对内提高自身素质延伸。

  1、加大新《保险法》的宣传力度。在《××日报》和《××晚报》上开辟专版专栏,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宣传。在各公司广泛开展保险法知识竞赛活动,以提高执法自觉性。

  2、为提高管理干部遵纪守法与合规经营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我们将组织各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前往江北农场监狱参观劳教场所,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警醒管理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抵抗诱惑,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不要因一时贪念而违纪违法。

  3、聘请资深专家对各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进行“科学发展观”知识讲座,提高理论水平,增强效益观念,实现××的保险业可持续发展。

  4、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在严厉查出违约的同时,奖励维护××保险市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既要使那些违约单位和个人受到处罚,也要使自觉维护经营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受到表彰和奖励,弘扬正气、打击邪气,还××保险市场经营秩序的一片蓝天。

  今年下半年,协会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让我们在××保监局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团结一心、完善管理、力行自律、以人为本、创新思变,更好地发挥自律与服务作用,坚持“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努力实现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国60周年。

二 : 职工子女保险协议书

职工子女保险协议书

甲方:武汉大学工会委员会

乙方: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投保乙方的《泰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世纪泰康特需医疗金团体医疗》保险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以上条款与本协议相违背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一条 参保对象

甲方所属教职工0-17周岁子女为参保人员。

第二条 保险期间

自2007年7月1日零时起至2008年6月30日二十四时止。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协议约定的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本协议下确定的被保险人承担下述保险责任:

一、疾病门诊医疗责任(被保险人限为3-14周岁子女)

被保险人因疾病在乙方指定的医院门诊治疗,对被保险人符合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治疗费用200元以上的部分,乙方按50%给付门诊医疗保险金,年度累计给付门诊医疗金以1000元为限。

二、住院医疗责任(被保险人为0-17周岁子女)

被保险人每次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在乙方指定的医院住院治疗,对被保险人符合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治疗费用100元以上部分,乙方按55%-90%累进计算给付保险金,年度累计可报销6万元。

医疗费用支出 给付比例

人民币1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     55%

人民币5001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    60%

人民币10001元以上部分        90%

三、意外伤害责任

1)身故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一原因导致身故,乙方按其保险金额5000元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残疾

被保险人因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一原因导致被保险人有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之一时,乙方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名下的保险金额乘以相应残疾程度对应的给付比例向该被保险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同一被保险人遭受一次或多次意外伤害,意外身故及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最高以5000元为限。

第四条 除外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乙方不承担给付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险人伤害、患病;

(二)被保险人犯罪、企图犯罪、拒捕、自杀、自虐或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任何职业病、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五)牙科疾病;

(六)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及进行整容手术;

(七)被保险人在投保前罹患的慢性病及目前尚未治愈的疾病;

(八)被保险人的一般健康检查或疗养、康复、以及以捐献身体器官为目的的医疗行为;

(九)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十)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一)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阳性)期间;

(十二)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十三)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四)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五)武汉市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含公费和劳保)不予结算的医疗费用或正在执行的自费项目和药品部分的费用;

(十六)被保险人在乙方非指定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十七)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赔偿的部分,但肇事者逃逸或无赔偿能力的除外。

第五条 保险费

年龄 0—2岁 3—14岁 15—17岁

保险费 90元 180元 60元

总保险费按照实际投保人数确定。

第六条 服务事项

保险协议的签订是乙方履行保险责任和服务承诺的开始,为此做以下几点说明:

一、组织服务团队,每周在指定校区受理理赔,收集理赔资料。

各校区办理理赔的时间及地点:

服务校区  服务地点    每月服务时间

文理学部 工会阅览室    每月第一周星期五9:00-11:30

工学部 工学部工会会议室    每月第二周星期五9:00-11:30

信息学部 信息学部工会阅览室    每月第三周星期五9:00-11:30

医学部 教职工(老干部)活动中心 每月第四周星期五9:00-11:30

二、我公司针对资料完整、性质明确的理赔,在20个工作日内,转至被保险人的监护人的工商银行的帐户内。

三、每半年提供理赔分析报告,保单结束前两个月根据全年预计理赔状况重新协商下一个保单年度的承保条件。

四、理赔资料的要求

由被保险人法定监护人作为申请人,甲方出具证明向乙方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按《理赔服务指南》(附件1)要求提供理赔资料。

第七条 附则

一、争议处理

乙方严格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保险责任,若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保险责任,乙方向甲方退还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赔付金。

双方就有关保险事项问题发生争议时,本着友好、互信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释义

1)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2)乙方所称治疗费用包括(门诊、住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手术费;注射费;公费、劳保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报销药品药费;处置费、诊疗费、检验费;输血、输氧费;住院、转院救护车费;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用。

3)观察期:新参保人员健康观察期为30天,即承保30日内因疾病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予报销。上一保单年度已投保“武汉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本保单年度视同续保。

三、本协议所含附件一《理赔服务指南》、附件二《泰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件三《人身保险残疾程序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附件四《武汉市定点医院名单》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

定点医院及理赔服务指南

三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简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基本职责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2月23日,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保险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2007年12月17日,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业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07]118号)精神,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并成功实现了换届,顺利开展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了专职会长负责制,稳步推进人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_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简单介绍

[www.61k.com)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3月12日,是国家民政部批准的保险业自律性社团组织,主管单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员有: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和精算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最高管理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常设办公机构为秘书处,由专职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运转。秘书长由会长、副会长提名或公开招聘,经理事会决议通过并报监管部门核准后产生。协会通过每年度召开理事会的形式共同商讨协会的工作,不定期召开会长办公会决定重大问题。协会下设财产保险工作委员会、人寿保险工作委员会、保险中介工作委员会和精算工作委员会4个分支机构,各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性质,设立专业工作部。协会还通过定期召开全国地方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交流情况,协调工作。

作为全国保险行业自己的社团组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宗旨是: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核心是服务。基本职责为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5个方面: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_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基本职责

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签订自律公约、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指导性条款来约束不正当行为;弘扬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立健全保险业诚信体系;加强保险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的自律管理,监督执业行为,进行自律惩戒。

维权: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有利行业发展的建议;开展调查研究,反映行业呼声;加强与监管机关和政府部门沟通,维护行业和会员合法权益。

协调:协调协会会员间的关系,当好会员调和人;协调行业与有关行业和社会组织的关系,当好行业代言人;协调会员与客户的关系,当好消费者保护人。

交流:通过协会会员间、与国内外保险业间、与其他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沟通情况、收集信息、引进技术、推广经验、反映业内动态,为会员、保险公司客户和社会公众服务。

宣传:整和资源,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保险意识;强化经营者法律意识;宣传先进事迹,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关注业内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舆论引导、避免恶意炒作。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_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全称为TheInsuranceAssociationofChina,缩写为IAC。
第二条协会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审查同意并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保险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机构以及在华外资保险机构均可成为协会会员。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在国家对保险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配合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会员自律,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为会员提供服务,促进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提高保险业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第四条协会业务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保监会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民政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协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北京。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六条协会履行下列行业自律职责:
(一)接受中国保监会委托,制定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制定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资格管理;
(二)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组织签订自律公约,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接受中国保监会委托,组织制定保险业产品标准、技术规范、服务标准等;
(四)组织会员自愿达成指导性条款或标准化条款,报中国保监会审查同意后对外发布;
(五)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大力培育诚信文化,加强诚信检查和监督;
(六)进行自律管理,对于违反协会章程、自律
公约、损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的会员,可按照章程或自律公约的有关规定,实施警告、
业内批评、公开谴责、提请中国保监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等惩戒措施。
第七条协会履行下列行业服务职责:
(一)积极参与政府部门和中国保监会的政策论证,提出保险业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
(二)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中国保监会和政府部门反映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同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的沟通,争取有利于保险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维护保险业、会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受理保险咨询和投诉,化解各种矛盾,及时向中国保监会上报重大投诉案件,做好中国保监会批转的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五)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会员开展业务、技术和工作经验交流。通过刊物、网站等形式,完善信息数据,反映业内动态,建立信息分享机制;
(六)整合宣传资源,大力提高公众保险意识,强化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正面引导舆论宣传;
(七)经中国保监会授权和委托,开展保险职业与实务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办中国保监会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
第一节会籍
第八条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含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在华的外资保险机构,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业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应当在设立后加入协会,成为会员;
(二)依法设立并经中国保监会许可从事保险有关业务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代理机构、保险公估机构以及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保险服务机构,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会员;
(三)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保险行业社团组织,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会员。
(四)协会的个人会员由中国保监会推荐。
第九条协会的单位会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章程;
(二)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许可在中国境内从事保险业务;
(三)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单位会员设会员代表一名,代表其在协会履行职责。会员代表应当是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单位会员更换会员代表须向协会书面报告。经确认后,继任会员代表可继任协会职务。
第十一条单位会员的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经协会理事会审查同意后,申请单位按协会规定缴纳入会费;
(四)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部门向申请单位颁发会员证书,申请单位即取得会员资格。
第十二条会员资格的变更与终止:
(一)单位会员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形的,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
(二)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三)单位会员如果无故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该会员如申请重新入会,按新会员对待;
(四)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二节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要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
(三)通过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四)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和获得协会服务的权利;
(五)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讨论并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对协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自愿退会;
(七)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自律公约、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
(二)执行协会决议;
(三)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四)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接受协会的询问和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协会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七)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一节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五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上一届理事会最后一次会议产生的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四)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会费收缴标准;
(六)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和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应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事宜。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但制定和修改章程以及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经理事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九条会员代表大会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保监会和民政部批准同意,并在批准期限内完成换届。
第二节理事会
第二十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理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会员中具有代表性;
(二)能正常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三)支持协会工作;
(四)会员代表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五)决定设立和撤销专业委员会,聘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六)选举和罢免协会秘书长;
(七)制定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
(八)批准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九)批准协会年度预算、决算方案;
(十)执行中国保监会授权或委托的各项工作;
(十一)审议和决定协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根据会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的提议,可以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第三节常务理事会
第二十五条协会设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
第二十六条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七条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四节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第二十八条协会设专职会长一名,名誉会长、副会长若干名。协会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四年,最长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九条协会根据需要,推选若干名在业内具有较高威望,热心于协会工作的人士担任本会名誉会长。
第三十条协会根据需要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为专职,协助会长工作,对会长负责。秘书长人选可由会长提名,也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保监会审查同意后,报民政部备案。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最长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中国保监会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一条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条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主持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工作;
(三)组织实施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决算;
(四)主持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
(五)提名秘书长,聘任副秘书长;
(六)聘请业内外专家担任协会顾问。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代其履行职责。
第三十三条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民政部关于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任职基本条件;
(二)在保险业内有较大影响和较好声望;
(三)具有在企事业单位或者国家机关担任领导或者管理职务的任职经历;
(四)热爱协会工作;
(五)身体健康,公正廉洁;
(六)会员代表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四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在任期内发生违法违纪或有损行业利益的行为的,或因其他原因离任的,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并报中国保监会核准,可提前离任。会长、副会长提前离任的,可提前改选;秘书长提前离任的,由常务理事会指定人员或提前改选。会长、秘书长离任须进行离任审计。
第三十五条会长、副会长在社团组织任期内,如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单位,应由原单位在1个月内提出人员变动申请,并推荐继任负责人接任或重新进行提名选举。
第五章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三十六条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入会费、年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七条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八条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以及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九条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条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一条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每年度一月份编制上年度的决算报告和本年度预算报告,报理事会审查,同时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二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中国保监会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三条凡协会举办较大型活动,临时需筹集经费,须经理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四条协会工作人员实行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管理,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以及退休制度,参照本地区事业单位平均工资待遇水平,结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协会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提出方案,提交常务理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五条协会章程的修改,须书面征求中国保监会和民政部的意见,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六条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中国保监会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七条协会自行解散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八条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保监会审查同意。
第四十九条协会终止前,须在中国保监会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条协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一条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保监会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经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七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经中国保监会审查同意后,报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_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作用

保险行业协会或称同业公会,顾名思义是指1个行业内业者的组织,是1种民间性的团体,其作用是同行集中在一起共同分析市场行情,制定行业内的活动规则、俗称游戏规则,协调市场行为,向有关部门反映业界的共同愿望和要求,将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向业内人士转达。当然还包括对业内在职人员的培训,举办专题研讨,业内信息交流,开展国际交流等等。上述这些行为归纳起来可以说行业协会是行业的窗口,是协调人,代言人。(1、协调人即协调业界内部的经营活动,协调社会公众与业界的关系。2、代言人指协会要表达业界的共同心声,向政府各有关部门反映。)
中国保险市场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在发展过程中免不了会出现一些混乱的现象,但是这种混乱现象必须加以遏止,否则不利于保险市场的良性健康的发展,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不利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在体制改革、整顿市场防范风险方面,政府监管是首位的,这在国内外都是如此。政府监管部门从宏观上整体上看得清,能根据市场的总体情况把好舵,制定出有效的政策,监控各公司的偿付能力,把风险控制在未发生之前。而公司的内控又是防止风险,搞好市场秩序的基础。但是只有上述两方面还不完善,因为有些事情政府不便于出面干预,有的事情不该政府出面;有的事情又不是个别公司自己能解决的,需要有1个中间性的组织来协调、处理一些事务。例如,费率和手续费问题,例如1个公司对另1个公司有些想法等等。行业协会起到自律、协调、服务、助手的作用。这就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别于其他国家,特别是欧美国家保险行业协会的地方,这就是中国的特色,正向我前面介绍的,在欧美、甚至在亚洲一些国家,保险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是很淡薄的,但在我国是保险行业协会的重要任务。
具体作用
1、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维护保险市场秩序、规范保险经营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行业协会办好的基本职能,也是协会的首要任务。为此,我们制定了自律公约,今后还就公约内容制定出一些细则,各公司将就此进行讨论,通过后将共同遵守。协会将在公约基础上协助各公司自查,并将违规的现象向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但在发挥这一作用时也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章程规定,入会或退会是自由的,但又不象有些国家或地区的协会得到某种授权,可以起到权威性的作用。因此有的地方的行业协会就遇到这样的问题。例如公司的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行为,协会根据自律公约提出对其进行某种处罚,而这家公司声称只要对其处罚,他将退出协会,而赞成对其处罚的公司则声明如不对其处罚,他们也将退会,公约也将成为一纸空文。此外,如果有的公司不愿意参加协会,怎么办?它就不参与自律了。而协会对非会员是执行不了公约的,因此协会在制定、修改自律公约时曾涉及到对非会员公司违规的处理办法。因此如何充分、正确发挥自律作用是1个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提到协会的权威性,有关部门给予某种授权,对树立协会的权威性固然重要,但是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使各会员离不开协会,觉得入会对他开展业务有好处才是最重要的。
2、发挥协调的作用。
协调作用应包含3个方面:行业内部的协调,要依法公正地协调、处理会员公司之间的业务纠纷和矛盾,确保会员公司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行业与公众即保户的协调,使社会公众了解保险,不至于因为对保险,特别对具体险种不了解而导致纠纷,损坏保险形象,同时公众对保险知识增加了,从而遏制一些代理人员的胡作非为。一旦出现纠纷属于保户对条款不了解引起的,则作客观的解释说明,属于公司执行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加以解决;做好行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要成为行业的好喉舌,将行业的共同心愿、呼声向政府各有关部门反映,在合理的基础上,为业界争取的良好的经营环境。
3、发挥服务员的作用。
这个作用函盖面很广,搞好自律,做好协调工作都是服务,这里讲的服务作用主要指:提供信息服务,要建立和完善协会的交流制度;提供培训服务,制定符合国际保险惯例,同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保险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考试办法,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开展以提高业务水平为目的的研讨会;提供技术服务,研究防灾防损方面的技术措施,提供一般性条款的设计或审核服务等等;提供对外交流服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中国保险业参与国际竞争,积极参与国际保险行业组织,加强与国际保险业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国际保险业对我国保险界的了解,提高我国保险业的国际信誉,同时借鉴国际先进的保险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
4、发挥好监管的助手作用。
协会可以协助保监会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监督会员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行业自律公约,规范业务活动等方面,发挥好监管的助手作用。
(四)展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是1个新生事物,正如一切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一样有1个从建立到发展和完善的过程。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但是由于中国保险业的领导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十分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又由于各会员公司迫切地需要协会组织并给予热情的支持,相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一定能够用不长的时间建设起来,以完善中国现代保险业管理体系,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司内控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以迎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竞争和挑战。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协会的作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成立是为适应国内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是在深化保险体制改革、整顿保险市场秩序、防范保险风险的进程中产生的。因此,成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是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三者有机结合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的重要步骤。

四 : 保险行业协会上半年工作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根据大会安排,我代表××市行业协会,向大会汇报今年上半年的工作和下半年工作打算。我汇报的题目是:发挥协会职能塑造行业形象,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在××保监局和地方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各会员公司的大力支持下,上半年,××市保险行业协会认真贯彻落实XX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和××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协会自律监管工作,维护保险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服务型协会建设,改善保险工作环境;加强协会自身建设,高起点规范行业协会运作模式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实现了××保险市场秩序的基本好转,全行业对规模和效益之间的统一协调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各经营公司转变了“以规模论英雄”的做法,确立了“承保有利润,发展有效益”的经营目标,经营效益有了一定的改观。我市保费收入大幅增长,元至五月份实现收入19.79亿元,同比增长37.51%,高于全省21.4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30多个百分点,各公司的效益有了较大改善。同业团结增强,市场经营环境明显改善,无序竞争行为基本克服。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自律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经营秩序

半年来,根据××市保险市场的实际,我们先后与各会员公司签订了三个自律公约,四个补充自律公约,基本上覆盖了××市保险市场的各个方面。我们以自律公约为指南,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抓敢管的精神状态,通过自律监管,为我市的保险业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学场习环网境。

一是以整顿机动车辆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财产险市场秩序。3月初,市保险行业协会,除留一人值班外,出动7人,历时8天,分成两个现场检查组,分别对松滋、石首、监利、洪湖四县(市)计60个支公司,进行了规范市场秩序大检查,先后听取了60个支公司落实自律公约和自查情况汇报;深入60个支公司对数千份保单和台帐进行逐笔普查;走访了政府采购中心、大型客、货运公司和出租车公司,听取规范市场秩序意见;分县(市)集中反馈检查情况,进行了维护市场秩序再动员。在对县(市)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又利用3天时间,前往中心支公司对有疑问的单证进行了逐笔核实。通过检查发现了大量的违规经营行为,震摄了违规经营者,促进了××机动车辆市场的迅速明显好转。

二是以整治银邮代理业务为关键,实现银邮代理业务的综合治理。我们采取“两轮”同时趋动的方法,在外,借助××市银监分局的力量,成立了以银监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为牵头的××市银代业务监督领导小组,4次开会研究规范银代业务经营秩序工作;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邮代理业务秩序的通知;抽调11人,组建了以银监分局牵头,市保险行业协会参加的4个现场检查小组,利用5个工作日,对城区8家银行(邮政)计20个银邮代理网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在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抱团”作用,先后5次召开各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的银代业务专题会议;针对建行、农行、农发行的银代业务经营策略,市行业协会及时时对应策略,并与保险公司分别签订了三个银代业务补充自律公约;市行业协会在市经融办的支持下,与相关银行、邮政进行了广泛的沟通协调。通过“两轮”趋动,使我市银邮代理费支付得到规范,没有发现有违约支付代理费的行为。按今年我市银代业务20亿计算,与去年同比,今年可少支付代理费XX万元。

三是以整治市直出租车承保秩序为重点,解决了出租车承保恶性竞争的问题。我们以《××市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为标准,做了大量地宣传发动和狠抓落实的工作,先后召开了市出租车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和市运管处联席工作会议;先后两次在市交通音乐台做节目,宣传规范出租车承保的意义和做法,回答出租车车主咨询;多次前往市政府、市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市公平竞争局汇报治理出租车承保工作情况,得到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先后两次召开产险公司负责人会议,布置“抱团”整治出租车承保秩序工作,并签订了整治出租车承保市场秩序补充公约。通过努力工作,确保了提高保费之后社会的稳定,承保产品由去年的必保产品三个,增加为四个,保费收入由去年平均每台收费3300元,提高到今年每台收费4600多元。

四是公平公正严格处理违约经营。根据群众举报和市保险行业协会调查,从今年元月自律公约生效起,共对8家分公司(中心支公司)125张单证进行查处,扣减违约金24.36万元,现已到帐22.48万元。在查处违约工作中,我们较好地坚持了依法合规、多方联动、公平公正、露头就打及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促进了我市保费收入的大幅增加和效益的明显改善,促进了行业团结进一步增强,使业内无序竞争、同行生嫉妒、相互指责行为基本克服。

二、加强服务型协会建设,改善保险工作环境

我们把提高保险行业形象,自觉地为会员公司服务,主动地帮助会员公司排忧解难,维护会员公司的利益,作为协会重要工作之一来抓,作为协会秘书处每位同志应尽的职责认真做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市保险行业的形象。我们在《××日报》上开辟专栏,宣传保险业政策法规,宣传业内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抓住3·15消费日时机,会同新闻媒体评选消费者先进单位,展现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建立与各新闻媒体的友好关系,尽量加大对行业的正面宣传力度,减少负面曝光次数。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维护会员公司利益。协助各保险公司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集团招投标活动的履约把关和协调工作,确保保险市场有序竞争,让会员公司利益得到保证;主动与市民政、法院、税务、工商等部门联系,解决了注册年检收费偏高、税务处罚偏重、理赔诉讼对保险公司处罚偏严的问题,维护了保险行业的正当权益。

三是加大争取政府领导力度,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环境。我们积极参与政府和业务部门组织的政策论证、行业规划制订工作,为保险行业的科学发展,争取更加宽松的地方政策环境;我们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要求地方政策对保险行业提供税收、三农经营环境。

三、加强自身建设,高起点地规范行业协会的运作模式

今年是××市保险行业协会换届后的第一年,高起点地规范行业协会的运作模式尤为重要,我们不懈地加强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着力建设“高效、务实、清廉”的服务型行业协会,努力提高行业协会的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协会制度建设。制订了四项工作职责,即:行业协会工作职责,产险部、寿险部和综合部工作职责;制订了五项管理制度,即: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秘书处学习制度、秘书处行政内务管理制度、秘书长办公会制度和查处违约工作制度。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协会秘书处设立专户,配备专职人员管理财务,按要求设置帐簿,编制报表,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合理使用违约款,违约款的使用范围限制在对举报人奖励、违约案件查处和奖励规范市场秩序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三个方面;严格执行预算内开支秘书长“一支笔”核批制度和预算外大额开支报会长联鉴制度。

三是加强协会内部团结建设。协会的重大事项都经过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处理重大问题都坚持公平、公开、透明;凡理事工作调动,协会都迎送;凡理事生病住院,协会都看望;凡理事有困难,协会都全力支持;凡会员公司有了矛盾,协会都出面沟通协调;坚持奖罚分明,对于维护协会团结的人和事进行宣传肯定,对于拨弄是非的人给予批评,提倡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和谐共事。

上半年,我市保险行业协会在加强自律管理,加强服务型协会建设和加强自身建设方面,仅仅只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我们还存在着许多缺点,有许多问题亟待我们下半年去探索解决,经市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努力,在我市保险行业中开展“五个延伸”的工作。一是在市场经营秩序方面,由“核保”向“核赔”领域延伸,探索出险事故车辆集中定损,解决三责出险人员住院费用过高问题,加强出险人员司法鉴定规范管理;二是在协会组织建设方面,由本级向县(市)延伸,在县(市)成立协会分会,为县(市)搭建一个自律监管平台,实行对内自控,对外维权,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与重视;三是在自律管理方面,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内控管理延伸,制订保险业内控自律公约,变过去的违约之后严格查处为事发之前严格管理;四是在规范市场秩序依靠力量方面,由现有管理模式向引入第三方力量协助管理延伸,引入会计事务所力量,规范保险行业财务管理;引入市运管处和汽车维修检测协会的力量,加强对事故车辆维修厂的管理;引入银监局和市公平交易局的力量,加强对银邮代理市场的管理。五是在提升保险行业形象方面,由对外树立形象向对内提高素质延伸。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大保险法的宣传力度,加强警示教育等。

五 : 企业工会职责


  
   工会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油田生产建设这个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和职工主力军作用,促进油田改革、发展和稳定。 2、根据上级工会和局党委要求,认真制订和实施局工会工作规划和年度、半年工作计划,完善和坚持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和条例,及时了解、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职工群众做实事、办好事,促进职工生产和生活条件的逐步改善,使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4、围绕油田生产经营中心任务,积极组织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激发职工主人翁积极性和创造精神,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促进原油生产和各项任务完成。 5、在局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职代会条例》,按时筹备召开局职代会和有关会议,定期对职工代表进行业务培训,并指导、督促各单位建立和坚持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代会五项职权。工会代表职工积极参加有关机构和会议,对企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决策制定与实施。 6、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对广大职工进行爱国家、爱油田、爱岗位和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学习、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努力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文化和技术水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7、积极开展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和建家升级活动,切实加强工会班子和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思想、业务素质,增强各级工会组织的活动和凝聚力。 8、认真抓好电影公司、文工团、文化宫、业余体校和基层文化站(室)建设,加强文体骨干业务培训和文体活动场所管理,广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职工体质。 9、关心职工生活,协同有关部门搞好职工生活后勤达标竞赛活动,指导二级贯彻执行企业劳动保险条例,组织安排好职工疗养、互济、救济和慰问工作,协助地方政府部门,搞好物价监督管理,及时反映解决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10、大力加强各级女工组织建设,在广大女工中深入进行“四自”教育,组织开展争当“三八”红旗手(集体)、争创文明家庭和“闯新三关”活动,定期进行女职工查体和劳动保护大检查,提高女工自身建设,增进女工身心健康,维护女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油田双文明建设中重要作用。 11、按照《工会法》、《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有关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好工会经费。加强调研、检查和指导,使工会企事业不断得到巩固、提高和发展,更好为工会建设和工会工作服务。 12、搞好工会信息、统计、调研和文书管理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树立新典型,推动工会各项工作上水平。
  
  
本文标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工作职责-保险行业协会2017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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