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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管制与拘役怎么区别,有哪些不一样?

发布时间:2017-08-30 所属栏目: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一 : 管制与拘役怎么区别,有哪些不一样?

管制与拘役都是刑罚种类的一种,这二种非常的接近,但却有很多的不同,关于管制与拘役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的法律中有没有对管制与拘役的区别作出区分呢?现在律师365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管制与拘役的区分所在,帮助您更好的了解我们的刑罚。

管制拘役 管制与拘役怎么区别,有哪些不一样?

(一)定义、特定的不同

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

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1)罪行较轻;(2)危险性较小

3、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4、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管制的各种期限是三个月到两年数罪并罚不超过三年

拘役的各种期限是一个月到六个月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

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只是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相对拘役惩罚性要轻所以时间比拘役长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管制是最轻的主刑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

(二)期限不同:

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

(三)是否关押不同

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

(四)参加劳动的待遇不同

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

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管制与拘役的区别的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如什么是管制?拘役的刑期最长是多久?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师365,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做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更好的了解我们的法律规定。

二 : 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有什么区别?

在民事诉讼中,比较难区分的两个概念是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管辖,什么是移送管辖?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有什么区别?律师365小编在下文作了详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

一、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二、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

三、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

四、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

五、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

六、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管辖的区别,相信通过上述内容,你能准确区分这二者,希望上述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浏览!

三 : 管制与拘役有什么区别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www.61k.com]造的罪犯。

3、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

与其他刑罚的并罚 如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管制刑,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拘役刑、管制刑、被有期徒刑吸收;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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