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冥想可以解忧,但如何入门?
译者:小一
作者:Bobbie Lieberman
来源:改变自己(微信号:wechanger)
不管你信不信,日常冥想能让你很大程度上沉静下来。每天花上20分钟学习如何冥想能使你变得更加健康。无论你是否每天做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冥想,定期练习冥想都能让你脱离紧张忙碌的生活。这篇关于冥想的文章旨在讲述如何冥想,以及如何选择适合你的日常冥想练习方式。
冥想:学习平静之术
“沉静是我们接纳所有生命体验的一种理想状态。”帕拉玛罕撒·尤伽南达(Paramahansa Yogananda) (1893-1952)曾在《内在和平》这本书中写道。Paramahansa是自我觉醒会的创立者,被视为融合东西方文化的伟大的精神导师之一。他说,通过冥想,一个人可以培养极为平静的内心,压力和紧张感都消失掉。
简单说来,一个人要冥想,必须脱离现实世界。关掉你的手机,断开你的传真机,关掉电脑,打开电话留言机……在这个特殊的时间里你不能被干扰。
现代科技不断对我们造成侵扰,冥想是一剂绝佳的解药。实际上,近来研究显示每天冥想两次大约20分钟能减缓人的血管堵塞程度,极大程度减少因心脏病或中风引起的猝死的风险。
关于冥想的窍门
以下是一些入门小贴士
我应该从哪儿开始冥想?你可以在房间里空出一个角落,作为自己的私人空间:一个让你沉静下来,安静又平和的地方。你可以在这里放一些对你而言有精神意义的物品或肖像,将这里变成一个小小的圣坛或神殿。利用那些能带领你的内心进入沉思的东西。你可以借助大自然母亲的力量。找个时间在海边聆听海浪冲击礁石,穿过大树压顶的教堂旁边的林荫小道,站在小溪边看浪花四溅或欣赏瀑布,看着月亮升起或鸟儿掠过头顶。
冥想的时候我应该用什么坐姿?传统姿势是两腿叠放,双手自然放在大腿上或膝盖上。关键是找到一种让自己舒服的坐姿。记住,你随时随地都可以开始冥想……
我是睁开眼睛还是闭上?如果可以,请睁开你的眼睛,打开所有的感官。这样做是为了你不会睡着,找到你自己“放松地警觉”的状态。你不是在发呆,也不是有意识的觉醒。让你的眼睛保持“温柔”,就是说不要把注意力集中在某一样东西上。嘴巴微张。
我应该冥想多长时间?很多书推荐20分钟,每天两次。但重要的不是冥想的时间长短,而是这个过程是否“把你带到了这样一种警觉和存在的状态:你稍稍放开了自己,与你的内心产生了连结。”索甲仁波切(Sogyal Rinpoche)在《西藏生死书》中这样写道。
最初阶段,先做4-5分钟的小尝试,休息1分钟。索甲仁波切说“其实冥想常常是在你中间休息的时候发生的!”养成每天用固定时间来祈祷或冥想的习惯也有用。大卫·斯坦尔德-拉斯特(David Steindl-Rast)是一个本笃会僧侣和作家。他推荐每天比平时早起15分钟,为一天开启一个“冥想的空间”。他说,如果没有这段宝贵的时间,“你的一天可能陷入疲于奔命的状态”,有了它,你的一整天将变得充满意义、饱含喜悦。
基础冥想
练习冥想的4种基本方法
跟随你的呼吸。这是所有思想练习中最普遍的方法。首先,做几次深呼吸,排出肺部的二氧化碳。反复练习下面的深呼吸方法:想像你的下腹部有一朵莲花;随着吸气,腹部鼓起,莲花的花瓣绽放,呼气,腹部收缩,莲花的花瓣合拢。
观察一个偶像或物体。让你的思想轻轻地落在一个物体上。如果你来自传统基督教家庭,这个可能是耶稣、圣母玛利亚或圣灵的形象。如果你受东方传统文化影响,你可能联想到佛祖的形象。你也可以借助花、水晶或其他对你有意义的物体。让你的注意力轻轻地落在那里,安静而平和。
背诵一段颂歌。颂歌的字面意义指“保护心灵的事物”。因此背诵一段颂歌就是在用精神力量保护你自己。据说唱颂歌时,它的能量会填满你的呼吸和流动。同样,选择对你有传统精神意义的颂歌:比如玫瑰经,藏传佛教徒用来获得内心平和、治愈、转化和再治愈的经文。“安静得默念颂歌,集中所有注意力,让你的呼吸、颂歌和意识慢慢融为一体。”
在指导下做冥想。 这类似于引导性想象,这种方法能强有力地让你集中精神,有意识地向着目标展开想象(比如一名跳水选手在离开跳板前想象“一次完美的跳水”)。 一行禅师(Thich Nhat Hanh)是一名越南禅宗佛教僧侣,也是一名学者、诗人、和平人士和作家。他提议尝试这种非常简单但意义深远,而每个人都能自学的方法:引导性冥想。
寻找灵感
我是在做冥想吗?
这里描述的方法属于冥想练习而不是真正的冥想。在经验丰富的练习者来看,冥想是“一种存在状态——不带任何期待去感受、与神灵完全融合的状态。”所有的练习方法都是为了最后达到融合的状态。
因此,冥想练习并不等于冥想。一个人可能练习冥想很多年才能达到冥想的状态。一个有经验的冥想者可能冥想1个小时才能进入很短暂的冥想意识。
冥想的好处
冥想的好处很微妙
练习冥想的时候你可能不会有灵光乍现的感觉,冥想的效果可能没那么明显,会滞后些。你可能注意到你在应对危机时比平时多了几分沉着,或遇到平时令你不安的情形时不再那么容易被“触发”。专注于过程,放下你的期待,不去想取得什么“成果”(毕竟冥想不是一个比赛),然后你就会有所收获。
按仁波切的说法,冥想真正神奇的地方在于它带来一种微妙的变化,不只你的思想、情感,你的身体也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是有治愈效果的,“就连你的细胞也变得更快乐了” 。
跟着这些步骤开始冥想吧
吸气,我知道我在吸气。(吸)呼气,我知道我在呼气。(呼)
吸气,我的呼吸变得更深。(吸)呼气,我的呼吸变得缓慢。(呼)
觉察我的身体,我在吸气。(觉察自身)放松我的身体,我在呼气。(放松身体)
让我的身体平静下来,我在吸气。(让身体平静)关怀我的身体,我呼气。(关怀身体)
向我的身体微笑,我在吸气。(对身体微笑)放松身体,我在呼气。(放松身体)
向我的身体微笑,我在吸气。(对身体微笑)释放身体的紧张感,我在呼气。(释放身体的紧张感)
感受快乐(活着的感觉),我吸气。(感受快乐)。感受幸福,我在呼气。(感受幸福)。
感受当下,我吸气。(感受当下)。享受当下,我呼气。(享受)
观察我的稳定坐姿,我吸气。(稳定坐姿)享受这种稳定,我呼气。(享受)
二 : 何以解忧?/ 余光中
【何以解忧?】 余光中
人到中年,情感就多波折,乃有“哀乐中年”之说。不过中文常以正反二字合用,来表达反义。例如,“恩怨”往往指怨,“是非”往往指非,所以江湖恩怨、官场是非之类,往往是用反面的意思。也因此,所谓哀乐中年恐怕也没有多少乐可言吧。年轻的时候,大概可以躲在家庭的保护伞下,不容易受伤。到了中年,你自己就是那把伞了,八方风雨都躲不掉。然则,何以解忧?
曹操说:“惟有杜康”。
杜康是周时人,善于造酒。曹操的意思是说,唯有一醉可以忘忧。其实就像他那样提得起放得下的枭雄,一手握着酒杯,仍然要叹“悲从中来,不可断绝”。也可见杜康发明的特效药不怎么有效。范仲淹说:“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反而触动柔情,帮起倒忙来了。吾友刘绍铭乃刘伶之后,颇善饮酒,所饮的都是未入刘伶愁肠的什么行者尊尼之类,可是他不像个无忧的人。朋友都知道,他常常对人诉穷;大家都不明白,为什么赚美金的人要向赚台币的人诉穷。我独排众议,认为刘绍铭是花钱买醉,喝穷了的。世界上,大概没有比酒醒后的空酒瓶更空虚的心情了。浩思曼的惨绿少年说:
要解释天道何以作弄人,一杯老酒比米尔顿胜任。
米尔顿写了一整部史诗,来解释人类何以失去乐园,但是其效果太迂阔了,反而不如喝酒痛快。陶潜也说:“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酒。”问题是酒醒之后又怎么办。所以浩思曼的少年一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泥里,除了衣物湿尽之外,世界,还是原来的世界。
刘绍铭在一篇小品文里,以酒量来分朋友,把我纳入“滴酒不沾”的一类。其实我的酒量虽浅,而且每饮酡然,可是绝非滴酒不沾,而且无论喝得怎么酡然,从来不会颓然。本来我可以喝一点绍兴,来港之后,因为遍地都是洋酒,不喝,太辜负戴奥耐塞斯了,所以把酒坊架上排列得金碧诱人的红酒、白酒、白兰地等一一尝来。曹操生在今日,总得喝拿破仑才行,不至于坚持“惟有杜康”了吧。朋友之中真正的海量应推戴天,他推己及人,赴宴时常携名酒送给主人。据他说,二百元以下的酒,无可饮者。从他的标准看来,我根本没有喝过酒,只喝过糖水和酸水,亦可见解忧之贵。另一个极端是梁锡华,他的肠胃很娇,连茶都不敢喝,酒更不论。经不起我的百般挑弄,他总算尝了一口匈牙利的“碧叶萝丝”(Pieroth),竟然喜欢。后来受了维梁之诱,又沾染上一种叫“顶冻鸭”(Very Cold Duck)的红酒。
我的酒肠没有什么讲究:中国的花雕加饭和竹叶青,日本的清酒,韩国的法酒,都能陶然。晚饭的时候常饮一杯啤酒,什么牌子都可以,却最喜欢丹麦的嘉士伯和较浓的土波。杨牧以前嗜烈酒,现在约束酒肠,日落之后方进啤酒,至少五樽。所以凡他过处,空啤酒瓶一定排成行列,颇有意思。但是他显然也不是一个无忧之人。不论是杜康还是戴奥耐塞斯,果真能解忧吗? “举杯消愁愁更愁”,还是李白讲得对,而李白,是最有名最资深的酒徒。我虽然常游微醺之境,却总在用餐前后,或就枕之前,很少空肚子喝。 楼高风寒之夜,读书到更深,有时饮半血“可昵雅客”(cognac),是为祛寒,而不是为解忧。忧与愁,都在心底,所以字典里都归心部。酒落在胃里,只能烧起一片壮烈的幻觉,岂能到心?
就我而言,读诗,不失为解忧的好办法。不是默读,而是读出声来,甚至纵情朗诵。年轻时读外文系,我几乎每天都要朗诵英文诗,少则半小时,多则两三小时。雪莱对诗下的定义是 “声调造成的美”(the rhythmical creation of beauty),说法虽与音乐太接近,倒也说明了诗的欣赏不能脱离朗诵。直到现在,有时忧从中来,我仍会朗诵雪莱的“啊世界,啊生命,啊光阴”,竟也有登高临远而向海雨天风划然长啸的气概。诵毕,胸口的压力真似乎减轻不少。
但我更常做的,是曼吟古典诗。忧从中来,五言绝句不足以抗拒。七言较多回荡开阔,效力大些。最尽兴的,是狂吟起伏跌宕的古风如“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或“人生千里与万里”,当然要神旺气足,不得嗫嚼吞吐,而每到慷慨激昂的高潮,真有一股豪情贯通今古,太过瘾了。不过,能否吟到惊动鬼神的程度,还要看心情是否饱满,气力是否充沛,往往可遇而不可求。尤其一个人独诵,最为忘我。拿来当众表演,反而不能淋漓尽致。去年年底在台北,我演讲“诗的音乐性”,前半场空谈理论,后半场用国语朗诵新诗,用旧腔高吟古诗,用粤语、闽南语、川语朗诵李白的《下江陵》,最后以英语诵纳许的《春天》,以西班牙语诵洛尔卡的《骑士之歌》与《吉打吟》。我吟的其实不是古诗,而是苏轼的“大江东去”。可惜那天高吟的效果远不如平日独吟时那么浑然忘我,一气呵成。也许因为那种高吟的声调是我最私己的解忧方式吧。
“你什么时候会朗诵西班牙诗的呢?”朋友们忍不住要问我了。二十年前听劳治国神父诵洛尔卡的Ia Guitarra,神往之至,当时就自修了一点西班牙文,但是不久就放弃了。前年九月,去委内瑞拉开会,我存也吵着要去。我就跟她谈条件,说她如果要去,就得学一点西班牙字,至少得知道要买的东西是几块bolivares。为了教她,我自己不免加倍努力。在卡拉卡斯机场到旅馆的途中,我们认出了山道旁告示牌上大书的agua,高兴了好半天。新学一种外文,一切从头开始,舌头牙牙学语,心头也就恢复了童真。从那时候起,我已经坚持了将近一年半:读文法,玩字典,背诗,听唱片,看英文与西班牙文对照的小说译本,几乎无日间断。
我为什么要学西班牙文呢?首先,英文已经太普通了,似乎有另习一种“独门武功”的必要。其次,我喜欢西班牙文那种子音单纯母音圆转的声调,而且除了h之外,几乎有字母就有声音,不像法文那么狡猾,字尾的子音都噤若寒蝉。第三,我有意翻译艾尔?格瑞科的传记,更奢望能用原文来欣赏洛尔卡、奈鲁达、达里奥等诗人的妙处。第四,通了西班牙文之后,就可得陇望蜀,进窥意大利文,至于什么葡萄牙文,当然也在觊觎之列,其顺理成章,就像闽南话可以接通客家话一样。
这些虽然都只是美丽的远景,但凭空想想也令人高兴。”一事能狂便少年”,狂,正所以解忧。对我而言,学西班牙文就像学英文的人有了“外遇”:另外这位女人跟家里的那位大不相同,能给人许多惊喜。她说“爸爸们”,其实是指父母,而“兄弟们”却指兄弟姐妹。她每逢要问什么或是叹什么,总要比别人多用一个问号或惊叹号,而且颠来倒去,令人心乱。不过碰上她爱省事的时候,也爽快得可爱:别人说neither……nor她说ni……ni;别人无中生有,变出些什么do,doing,did,done等等戏法,她却嫌烦,手一挥,全部都扫开。别人表示否定,只说一声“不”,而且认为双重否定是粗人的话:她却满口的“瓶中没有无花”,“我没有无钱”。英文的规矩几乎都给她打破了,就像一个人用手走路一样,好不自由自在。英文的禁区原来是另一种语言的通道,真是一大解放。这新获的自由可以解忧。我一路读下去,把中文妈妈和英文太太都抛在背后,把烦恼也抛在背后。无论如何,我牙牙学来的这一点西班牙文,还不够用来自寻烦恼。
而一旦我学通了呢,那我就多一种语文可以翻译,而翻译,也是解忧的良策。译一本好书,等于让原作者的神灵附体,原作者的喜怒哀乐变成了你的喜怒哀乐。“替古人担忧”,总胜过替自己担忧吧。译一本杰作,等于分享一个博大的生命,而如果那是一部长篇巨著,则分享的时间就更长,神灵附体的幻觉当然也更强烈。法朗士曾说好批评家的本领是“神游杰作之间而记其胜”;翻译,也可以说是“神游杰作之间而传其胜”。神游,固然可以忘忧。在克服种种困难之后,终于尽传其胜,更是一大欣悦了。武陵人只能独游桃花源,翻译家却能把刘子骥带进洞天福地。
我译《梵谷传》,是在三十年前。三十多万字的巨著,前后译了十一个月。那是我青年时代遭受重大挫折的一段日子。动手译书之初,我身心俱疲,自觉像一条起锚远征的破船,能不能抵达彼岸,毫无把握。不久,梵谷附灵在我的身上,成了我的“第二自己”(alter ego)。我暂时抛开目前的烦恼,去担梵谷之忧,去陪他下煤矿,割耳朵,住疯人院,自杀。梵谷死了,我的“第二自己”不再附身,但是“第一自己”却解除了烦忧,恢复了宁静。那真是一大自涤,无比净化。
悲哀因分担而减轻,喜悦因共享而加强。如果《梵谷传》能解忧,那么,《不可儿戏》更能取乐了。这出戏(原名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arnest)是王尔德的一小杰作,用他自己的话来形容,“像一个空水泡一样娇嫩”。王尔德写得眉飞色舞,我也译得眉开眼笑,有时更笑出声来,达于书房之外。家人问我笑什么,我如此这般地口译一篇,于是全家都笑了起来。去年六月,杨世彭把此剧的中译搬上香港的戏台,用国语演了五场,粤话演了八场,丰收了满院的笑声。坐在一波又一波的笑声里,译者忘了两个月伏案的辛劳。
译者没有作家那样的名气,却有一点胜过作家。那就是:译者的工作固定而现成,不像作家那样要找题材,要构思,要沉吟。我写诗,有时会枯坐苦吟一整个晚上而只得三五断句,害得人带着挫折的情绪掷笔就枕。译书的心情就平稳多了,至少总有一件明确的事情等你去做,而只要按部就班去做,总可以指日完工,不会有一日虚度。以此解忧,要比创作来得可靠。
翻译是神游域外,天文学则更进一步,是神游天外。我当然是天文学的外行,却爱看阿西莫夫等人写的入门书籍,和令人遐想欲狂的星象插图。王羲之在《兰亭集序》里有“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的句子;但就今日看来,晋人的宇宙观当然是含糊的。王羲之的这篇名作写于4世纪中叶,当时佛教已传来中国,至晋而盛。佛教以1000个小世界为小千世界,合1000个小千世界为中千世界,再合1000个中千世界为大千世界:所以大千世界里一共是10亿个小世界。据现代天文学家的推断,像太阳这样等级的恒星,单是我们太阳系所属的银河里,就有1000亿之多,已经是大千世界的100倍了;何况一个太阳系里,除9大行星之外,尚有32个卫星,1500多个小行星,和若干彗星,本身已经是一个小千世界,不止是小世界了。这些所谓小行星(asteroids)大半飘泊于火星与木星之间,最大的一颗叫西瑞司(Ceres),直径480英里,几乎相当于月球的1/4。
太阳光射到我们眼里,要在太空飞8分钟,但要远达冥王星,则几乎要飞6小时。这当然是指光速。喷射机的时速600英里,只有光速的一百十一万六千分之一;如果太阳与冥王星之间可通飞机,则要飞696年才到,可以想见我们这太阳系有多夐辽。可是这比起太阳和其他恒星之间的距离来,又渺乎其微了。太阳和冥王星的距离,以光速言,只要算小时,但和其他恒星之间,就要计年了。最近的恒星叫人马座一号(Alpha Centauri),离我们有4。29光年,也就是25兆英里。在这难以体会的浩阔空间里,什么也没有,除了亘古的长夜里那些永恒之谜的簇簇星光。这样的大虚无里,什么戈壁,什么瀚海,都成了渺不足道的笑话。人马座一号不过是太阳族的隔壁邻居,已经可望而不可即,至于宇宙之大,从这头到那头,就算是光,长征最快的选手了,也要奔波260亿年。
“仰观宇宙之大”谈何容易。我们这寒门小族的太阳系,离银河的平面虽只45光年,但是跟盘盘囷囷的银河涡心却相距几乎3万光年。譬如看戏,我们不过是边角上的座位,那里就觑得真切。至于“俯察品类之盛”,也有许多东西悖乎我们这小世界的“天经地义”。1年是365天,1天是24小时吗?木星上的1年却是地球上的12年,而其1日只等于我们的10小时。水星的一年却只有我们的88天。太阳永远从东边起来吗?如果你住在金星上,就会看太阳从西天升起,因为金星的自转是顺着时针方向。
我们常说“天长地久”。地有多久呢?直到19世纪初年,许多西方的科学家还相信《圣经》之说,即地球只有6000岁。海姆霍慈首创1800万年之说,但今日的天文学家根据岩石的放射性变化,已测知地球的年龄是47亿年。天有多长呢?据估计,是820亿年。今人热中于寻根,可是我们世世代代扎根的这个老家,不过是飘泊太空的蕞尔浪子,每秒钟要奔驰18英里半。而地球所依的太阳,却领着我们向天琴座神秘的一点飞去,速度是每秒12英里。我们这星系,其实是居无定所的游牧民族。
说到头来,我们这显赫不可仰视的老族长,太阳,在星群之中不过是一个不很起眼的常人。即使在近邻里面,天狼星也比他亮25倍,参宿七(Rigel)的亮度却为他的25000倍。我们的地球在太阳家里更是一粒不起眼的小丸,在近乎真空的太空里,简直是无处可寻的一点尘灰。然则我们这5呎几寸,100多l磅的欲望与烦恼,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呢?问460光年外的参宿七拿破仑是谁,它最多眨一下冷眼,只一眨,便已经从明朝到了现今。
读一点天文书,略窥宇宙之大,转笑此身之小,蝇头蚁足的些微得失,都变得毫无意义。从彗星知己的哈雷(Edmund Halley,1656-1742)到守望变星(Variable star)的侯慈布伦(Ejnar Hertzsprung,1873-1967),很多著名的天文学家都长寿:哈雷享年八十六,侯慈布伦九十四,连饱受压迫的伽利略也有七十八岁。我认为这都要归功于他们的神游星际,放眼太空。
据说太阳也围绕着银河的涡心旋转,每秒140英里,要2亿3千万年才巡回一周。物换星移几度秋,究竟是几度秋呢,天何其长耶地何其久。大宇宙壮丽而宏伟的默剧并不为我们而上演,我们是这么匆忙这么短视的观众,目光如豆,怎能觑得见那样深远的天机?在那些长命寿星的冷眼里,我们才是不知春秋的蟪姑。天文学家说,隔了这么远,银河的涡心还能发出这样强大的引力,使太阳这样高速地运行,其质量必须为太阳的900亿倍。想想看,那是怎样不可思议的神力。我们奉太阳为神,但是太阳自己却要追随着诸天森罗的星斗为银河深处的那一蕊光辉奔驰。那样博大的秩序,里面有一个更高的神旨吗?“九天之际,安放安属?隅隈多有,谁知其数?”两千多年前,屈原已经仰天问过了。仰观宇宙之大,谁能不既惊且疑呢,谁又不既惊且喜呢?一切宗教都把乐园寄在天上,炼狱放在地底。仰望星空,总令人心胸旷达。
不过星空高邈,且不说远如光年之外的蟹状星云了,即使太阳系院子里的近邻也可望而不可攀。金星表面热到摄氏400度,简直是一座鼎沸的大火焰山,而冥王星又太冷了。不如去较近的“远方”旅行。
旅行的目的不一,有的颇为严肃,是为了增长见闻,恢宏胸襟,简直是教育的延长。台湾各大学例有毕业旅行,游山玩水的意味甚于文化的巡礼,游迹也不可能太远。从前英国的大学生在毕业之后常去南欧,尤其是去意大利“壮游”(grandtour):出身剑桥的米尔顿、格瑞、拜伦莫不如此。拜伦一直旅行到小亚细亚,以当日说来,游踪够远的了。孔子适周,问礼于老子。司马迁二十岁“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沉湘;北涉汶泪,讲业齐鲁之都,观孔子遗风……”,也是一程具有文化意义的壮游。苏辙认为司马迁文有奇气,得之于游历,所以他自己也要“求天下奇闻壮观,以知天地之广大。过秦汉之故都,恣观终南嵩华之高,北顾黄河之奔流,慨然想见古之豪杰”。
值得注意的是:苏辙自言对高山的观赏,是“恣观”。恣,正是尽情的意思。中国人面对大自然,确乎尽情尽兴,甚至在贬官远谪之际,仍能像柳宗元那样“自肆于山水间”。徐文长不得志,也“恣情山水,走齐鲁燕赵之地,穷览朔漠”。恣也好,肆也好,都说明游览的尽情。柳宗元初登西山,流连忘返以至昏暮,“心凝形释,与万化冥合”。游兴到了这个地步,也真可以忘忧了。
并不是所有的智者都喜欢旅行。康德曾经畅论地理和人种学,但是终生没有离开过科尼斯堡。每天下午三点半,他都穿着灰衣,曳着手杖,出门去散步,却不能说是旅行。崇拜他的晚辈叔本华,也每天下午散步两小时,风雨无阻,但是走来走去只在菩提树掩映的街上,这么走了二十七年,也没有走出法兰克福。另一位哲人培根,所持的却是传统贵族观点。他说:“旅行补足少年的教育,增长老年的经验。”
但是许多人旅行只是为了乐趣,为了自由自在,逍遥容与。中国人说“流水不腐”,西方人说“滚石无苔”,都因为一直在动的关系。最浪漫的该是小说家史蒂文森了。他在《驴背行》里宣称:“至于我,旅行的目的并不是要去那里,只是为了前进。我是为旅行而旅行。最要紧的是不要停下来。”在《浪子吟》里他说得更加洒脱:“我只要头上有天,脚下有路。”至于旅行的方式,当然不一而足。有良伴同行诚然是一大快事,不过这种人太难求了。就算能找得到,财力和体力也要相当, 又要同时有暇,何况路远人疲,日子一久,就算是两个圣人恐怕也难以相忍。倒是尊卑有序的主仆或者师徒一同上路,像“吉诃德先生”或《西游记》里的关系,比较容易持久。也难怪潘来要说“群游不久”。西方的作家也主张独游。吉普林认为独游才走得快。杰佛逊也认为:独游比较有益,因为较多思索。
独游有双重好处。第一是绝无拘束,一切可以按自己的兴趣去做,只要忍受一点寂寞,便换来莫大的自由。当然一切问题也都要自己去解决,正可训练独立自主的精神。独游最大的考验,还在于一个人能不能做自己的伴侣。在废话连篇假话不休的世界里,能偶然免于对话的负担,也不见得不是件好事。一个能思想的人应该乐于和自己为伍。我在美国长途驾驶的日子,浩荡的景物在窗外变幻,繁富的遐想在心中起伏,如此内外交感,虚实相应,从灰晓一直驰到黄昏,只觉应接之不暇,绝少觉得无聊。
独游的另一种好处,是能够深入异乡。群游的人等于把自己和世界隔开,中间隔着的正是自己的游伴。游伴愈多,愈看不清周围的世界。彼此之间至少要维持最起码的礼貌和间歇发作的对话,已经不很清闲了。有一次我和一位作家乘火车南下,作联席之演讲,一路上我们维持着马拉松对话,已经舌敝唇焦。演讲既毕,回到旅舍,免不了又效古人连床夜话,几乎通宵。回程的车上总不能相对无语啊,当然是继续交谈啦,不,继续交锋。到台北时已经元气不继,觉得真可以三缄其口,三年不言,保持黄金一般的沉默。
如果你不幸陷入了一个旅行团,那你和异国的风景或人民之间,就永远阻隔着这么几十个游客,就像穿着雨衣淋浴一般。要体会异乡异国的生活,最好是一个人赤 裸 裸地全面投入,就像跳水那样。把美景和名胜用导游的巧舌包装得停停当当,送到一群武装着摄影机的游客面前,这不算旅行,只能叫做“罐头观光” (canned singtseeing)。布尔斯丁(Daniel j.Boorstin)说得好:“以前的旅人(traveler)采取主动,会努力去找人,去冒险,去阅历。现在的游客(tourist)却安于被动,只等着趣事落在他的头上,这种人只要观光。”
古人旅行虽然倍尝舟车辛苦,可是山一程又水一程,不但深人民间,也深入自然。就算是骑马,对髀肉当然要苦些,却也看得比较真切。像陆游那样“细雨骑驴入剑门”,比起半靠在飞机的沙发里凌空越过剑门,总有意思得多了。大凡交通方式愈原始,关山行旅的风尘之感就愈强烈,而旅人的成就感也愈高。三十五年前我随母亲从香港迁去台湾,乘的是轮船,风浪里倾侧了两天两夜,才眺见基隆浮在水上。现在飞去台湾,只是迸出海关而己,一点风波、风尘的跋涉感都没有,要坐船,也坐不成了。所以我旅行时,只要能乘火车,就不乘飞机。要是能自己驾车,当然更好。阿刺伯的劳伦斯喜欢高速驰骋电单车,他认为汽车冥顽不灵,只配在风雨里乘坐。有些豪气的青年骑单车远征异国,也不全为省钱,而是为了更深入,更从容,用自己的筋骨去体验世界之大,道路之长。这种青年要是想做我的女婿,我当会优先考虑。
旅人把习惯之茧咬破,飞到外面的世界去,大大小小的烦恼,一股脑儿都留在自己的城里。习惯造成的厌倦感,令人迟钝。一过海关,这种苔藓附身一般的感觉就摆脱了。旅行不但是空间之变,也是时间之变。一上了旅途,日常生活的秩序全都乱了,其实,旅人并没有“日常”生活。也因为如此,我们旅行的时候,常常会忘记今天是星期几,而遗忘时间也就是忘忧。何况不同的国度有不同的时间,你已经不用原来的时间了,怎么还会受制于原来的现实呢?
行的前夕,会逐渐预感出发的兴奋,现有的烦恼似乎较易忍受。刚回家的几天,抚弄着带回来的纪念品像抚弄战利品,翻阅着冲洗出来的照片像检阅得意的战迹, 血液里似乎还流着旅途的动感。回忆起来,连钱包遭窃或是误掉班机都成了趣事。听人阔谈旅途的趣事,跟听人追述艳遇一样,尽管听的人隔靴搔痒,半信半疑之余,勉力维持礼貌的笑容,可是说的人总是眉飞色舞,再三交代细节,却意犹未尽。所以旅行的前后都受到相当愉快的波动,几乎说得上是精神上的换血,可以解忧。
当然,再长的旅途也会把行人带回家来,靴底黏着远方的尘土。世界上一切的桥,一切的路,无论是多少左转右弯,最后总是回到自己的门口。然则出门旅行,也不过像醉酒一样,解忧的时效终归有限,而宿酲醒来,是同样的惘惘。
写到这里,夜,已经深如古水,不如且斟半杯白兰地浇一下寒肠。然后便去睡吧,一枕如舟,解开了愁乡之缆。
1985年3月10日
三 : 何以解忧
《何以解忧》
“醒着也是愁,何不一醉解千愁…”他一边自斟自酌一边喃喃的念叨着。时当深秋,分外萧瑟。在他的记忆里,他是个从不伤秋的北方汉子,然而近年不知为何,他却和小媳妇儿一样,为一草一木的凋零而感伤。这可不是他的风格,他默默地想。到底是哪出的问题呢?“因为小倩。”这个念头刚一 冒出,他就为自己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刚端起来的酒也撒了一桌。
他甩了甩头,想把这个念头从脑中甩出。但却于事无补,过往的一切如电影般在他的眼前一幕幕浮现。
……
“天冷了,再添件衣吧。”她柔声说着,并递给他一件大衣。
他接过大衣披在身上,俯下身在她耳边轻轻耳语:“倩,我去值班了,明早我给你带你最爱吃的灌汤包。”(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嗯…路上小心…”她低下红着的脸说。
“嗯,天不早了,睡吧。”
她默默地看着他步入寒风之中,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
他是一名小警员,刚从警校毕业,虽说薪水不高,但因有她的陪伴,他对目前的生活很是知足。这可能就是爱的力量吧?他心里暖暖得想着。
在他心里,她就是一切——凌驾于自己生命的一切。
他俩是青梅竹马的一对,自打会记事起,他就不记得曾经分开过。小学、高中、大学,他们都是同学,他不敢想象如果自己生命中从未出现过她,一切又会怎样。
刚想到这,他不由地打了个寒战。这天真是够冷的。他想着。走在凌冽的北风中,他裹紧了大衣,并加快了步伐,想要快些赶到派出所。
乡镇的夜格外的宁静,没有令人目眩的霓虹灯,也没有嘈杂的汽鸣声。他喜欢乡镇的夜,喜欢这如同黑天鹅绒的深邃星空,宁静而安详。这不由地让他想到了石进的《夜的钢琴曲》,他感觉只有这样的纯正夜色才配得上这大师级的作品。
当他迈进派出所大院时,手表的指针刚走过10点49分。“还好,没迟到。”他暗自庆幸。作为一名实习警员,无故迟到自然免不了扣工资,而他现在正缺钱呢。
他疾步走到办公室,在自己的座位前坐下。桌上的摆设很简单,一叠文件、一支中性笔、一支铅笔以及一部大红色的电话机。他听所里的前辈说起过,这部电话机是很多年前某位部领导来视察工作时赠送的,以替换之前那部古董级的手摇式电话。由于拥有非凡的纪念意义,况且也还能凑活着用,所长也就没舍得更换。
偏僻乡镇的派出所本就清闲,再加上又是深夜,根本不会有什么电话。他的意义也不过时象征性的。他将大衣挂在一边,为自己倒了一杯热茶,以驱散外面带来的寒气。“这鬼天气真够冷的”他嘀咕着。他又想起她来了。“她在家会不会很冷?她不会冻着吧?……”他心中有一种想打电话给她的冲动,“现在是上班期间,怎么能打私人电话呢?而且,她可能已经睡着了。”他劝着自己,他摇摇头打消了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
乡镇地处偏僻,人员稀少,所里人手不够,夜班只有他一个人,但这却并没有让他感到孤单。上午的那场一起看的电影他还记忆犹新,此时,他又开始回味那段温暖的时光。他还记得电影说的是一个痴情的傻小子如何爱一个女孩,即便女孩因车祸毁容,傻小子也不离不弃,最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电影院出来时,她问他:“如果我毁容了,你怎么办?”他说:“我也不会离开你,我会记住的原先美丽的容……”他发现她的脸上掠过一丝不满,于是明智地止住了话头,“你好像不太满意这个答案”她停下脚步,带着一丝忧伤说道:“我以为你会说你会弄瞎自己,让自己只记住最美的我呢。”他愣住了,不是因为她的“残忍”,而是因为她眼中那一闪而过的忧伤。
他很想一把抱住她对她说“放心吧,倩,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不会离开你的,永远”,但也只是想想而已。
……
一轮惨白明月慢慢升到正空,如水的月光洒在老槐树上,印出斑驳的树影。北风呼啸,黑漆漆的树影也随之晃动,如同鬼魅一般,显得阴森而怪诞。
但这一切,他都不曾注意。
一夜,没有一个人跨进大院,也没有一个电话打来。他揉着惺忪的睡眼,强打精神,与刚到的同事交班,拿起那件大衣,走出了派出所的院门。
他走上街头,在一家熟悉的早点摊前停下,为她买了一笼灌汤包。当他想到她不小心咬破灌汤包,汤汁四溅的样子,就感到一种莫名的幸福。
推开房门,却并没有看见她的身影。“是不是还没起?不应该呀,她从来不睡懒觉啊……”他一边走往卧室一边琢磨着。一进卧室,他就看到她躺在床上,她的脸色可不太好看。他心头一紧,不会是生病了吧?
三步两步走到床边,他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顿时感到天旋地转。凉的!冰凉!他连忙去摸脉搏,但还没摸,他就放弃了——人已经硬了。
她,走了。
他瘫坐在地上,双眼失神,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泪水夺眶而出,模糊的视线中他感觉整个世界都在飞速地旋转,进而崩塌、瓦解。他的世界,他的一切,已随风逝去了。
良久,他才想起来打120,虽然明知回天乏术,但,他还是不愿接受这个残酷事实。此时,一个巨大的疑问悬浮在他的脑海中——她是怎么死的?
他强忍着泪水,扫视着不大的卧室,并被床头柜上的小药瓶吸引了。他连忙拿起药瓶,药瓶上写着“咪唑安定”,又晃了晃药瓶,已经空了。她居然是服用大量安眠药自杀的!
在她的手中,他发现了一封信。他用颤抖的手打开信封,映入眼帘的一行行娟秀的字迹,信纸有些地方皱巴巴的,明显是她写信时候泪湿的。
他一行一行地慢慢读着,仿佛这样就可以让她多在他身边停留一会
“……原谅我的自私……前段时间一直胃疼,去医院检查,说那不是胃,是胰腺有问题,建议我去大医院检查……前天我的胰腺癌确诊了,我当时骗你说没事,但其实已经晚期,没治了……今天看电影,我知道了如果我先走一步,你也不会做傻事的,你会记着我们的过去,美好的过去的……你才警校毕业,工资淡薄,我不能再去看病挥霍你的积蓄……对不起……对不起,原谅我独自走……”
一瞬间,他明白了她眼中当时那一抹忧愁的真正含义。他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回答那个“残忍”的答案,这样,她也就不会走了……泪水,再次将他淹没。
……
时光荏苒,12年弹指一挥间。当年的小学员现在也已然肩扛两杠三花,但他却并不曾有过走上仕途的欣喜。他一直忘不了她,深秋时节,他又开始想她了。
他一抬手,一杯白酒又已下肚,即便已多半瓶白酒下去了,他却丝毫没有感到解脱。他总想体会一把醉生梦死,但从未成功过。无论是醉酒后,还是深夜的梦中,她的一颦一笑,都挥之不去。每每都让他痛心疾首。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为什么要上夜班,为什么没能多陪陪她……
解脱。解脱?在哪?他一遍遍的问自己。
突然,他的嘴角扯出一个微笑。他想到了,他想到了解脱的方法。他怪自己真是太笨,明明倩已经告诉他了,他却十几年之后才想到。他放声大笑,为自己即将解脱,也为自己的愚钝。
当他喝完最后一杯,将杯子推往一边。掏出心爱的配枪,用手轻轻爱抚着。他拔出弹夹,卸出子弹,又将枪身拆开,开始进行每日必做的擦枪维护工作……
次日,当地晚报一则简讯:
我市公安局程局长昨夜疑似擦枪走火身亡,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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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解忧-冥想可以解忧,但如何入门? 本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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