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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宜宾]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截止至5月25日

发布时间:2017-09-06 所属栏目:资格类考试

一 : [宜宾]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截止至5月25日

关于做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市级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宜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7〕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07年11月3日举行。

考试时间  

科 目  

11月3日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12个专业,各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详见川人办发〔2003〕47号(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4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7年4月30日至5月25日。

  (二)报名程序

  各区县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到区县人事局(职改办)报名。市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在宜单位的报考人员采取集中报名的办法,即:报考人员先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再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持已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均需原件)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53号;联系电话:8247722,8247733)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报名手续。

  各单位、各部门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落实责任制,把好资格审查关。资格审查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市人事考试中心在进行资格复审时,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审查,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各职改部门要适时对本地区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编排,有条件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无条件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钢笔(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凭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严禁将传呼、手机等通讯工具及物品带入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五、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六、20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08.00元。

  八、教材等考试用书的征订

  (一)根据人事部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7〕32号文件通知,根据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人事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重新编写,形成2007年新版经济考试用书。以往各年度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请各报名机构在组织报名时向考生说明情况,做好教材征订工作,以利考生搞好考前复习。

  同时,四川人事考试网已开通了网上征订和网上配送业务,报考者可根据自己所报考的专业和级别在网上征订相应的考试教材和辅导材料,书到后会及时寄送到报考者指定的地址。

  (二)为加强经济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工作的计划管理,保证考试用书实时开印和运送到位,请市人事考试中心于5月25日前将征订单(附件)报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今年对职称考试用书实行“款到发书”的办法,请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正式上报订数的同时,将书款汇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开户行:工行红星中路分理处,账号:4402259009008806695,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邮编:610015,联系人:黄东、李静)。汇款时请注明“全国经济考试教材款”。

  附件: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

报考专业

报考专业代码

专业科目名称

工商管理01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02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03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07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09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10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11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公路12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铁路13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民航14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15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16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17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19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21建筑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二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由人事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分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的考试分《专业知识》与《经济基础》两个科目,全部使用机读卡答题。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者可按下列条件,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某些省市中等专业学历人员也可报考中级: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人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资格或国家经济专业技术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三 : 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简介)

        一、为了加强审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进一步调动审计专业人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履行宪法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制的有关规定,
  对于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和中级(审计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制度实行后,不再进行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按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审计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聘任。
  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审计署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审计署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组织考试命题,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或授权组织培训等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审计署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制度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审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北京地区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北京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市审计局分工负责,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三、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审计署联合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的外语要求另行规定。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审计署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的继续教育。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涂改学历、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五、 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  
  审计署、人事部成立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一下简称“全国审计考办”),在审计署、人事部领导下,负责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全国审计考办设在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考务工作由审计署考试中心、负责。为了做好考试工作,审计署设立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由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考试内容的研究、考试大纲的编写、考试政策咨询以及命题指导工作。
  六、考试科目与内容
  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与内容均为:
  (一)《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二)《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初、中级资格考试采用同一套考试大纲。根据对初、中级审计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同要求,两个考试科目各部分内容为初、中级资格共同考试内容和中级资格单独考试内容。
  七、考试日期和时间
  (一)考试日期: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日。
  (二)考试时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上午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下午为《审计理论与 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八、考试报名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批准后,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九、考试用书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用的考试大纲由审计署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审计署的名义编写、出版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四 : 20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开始报名

        记者从省人事考试中心了解到,今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11月3日举行,即日起至5月25日,相关考生开始报名。今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由各市组织。

  省人事考试中心提醒考生:今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应考时携带黑色迹(蓝色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 : 20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集中报名时间确定

      集中报名:5月21日-25日

       早报讯(记者康云)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11月3日进行,我省集中报名时间定于5月21日至25日,集中报名结束后,省直报名点以后每周四上午半天继续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9日;各地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
 
       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分为中、初2个级别,设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共12个专业。根据要求,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等七个条件之一。省人事厅提醒,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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