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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

发布时间:2017-07-30 所属栏目:工程招投标法

一 : 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

工程建设招投标一般要经历招标准备、招标邀请、发售招标文件、现场勘察、标前会议、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约等过程,如图所示。与邀请招标相比,公开招标程序仅是在招标准备阶段多了发布招标公告,进行资格预审的内容。

(一)招标准备

  招标准备包括三个方面,即招标组织准备、招标条件准备和招标用文件准备。
1.招标组织准备

  招标活动必须有一个机构来组织,这个机构就是招标组织。如果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则可以自行组织招标,并报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应先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与其签订招标委托合同,委托其代为办理招标事宜。

  所谓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的资金,拥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并建有从事相关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评标专家库,并经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代理资质,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中介组织。

  无论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还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人都要组织招标领导班子,如招标委员会、招标领导小组等以便能够对招标中的诸如确定投标人、中标人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2.招标条件的准备

  招标项目如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同时,项目的现场条件、基础资料及资金等也要能满足相应阶段招标的要求。

3.招标文件的准备

  不同的招标方式,不同的招标内容,招标用的文件是不一样的,如公开招标用的文件准备就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邀请、招标文件乃至中标通知书等在内的全部文件的准备。而邀请招标用的文件中就不含招标公告、投标资格预审等内容。

  招标用文件的准备也不一定要全部同时完成,可以随招标工作的进展而跟进。例如中标通知书、落标通知书就可以在评标的同时准备。

  招标用文件的核心是发售给投标人作为投标依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制的好坏攸关招标的成败,要予以特别的重视。最好由具备丰富招投标经验的工程技术专家、经济专家及法律专家合作编制。

(二)招标邀请

  招标方式不同,邀请的程序也不同,公开招标一般要经过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邀请等环节。而邀请招标则可直接发出投标邀请书。

1.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由招标人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它媒介发布。公告中要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招标工作的时间安排、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如果要进行资格预审的,还应写明申请投标资格预审办法。

  不经资格预审而直接发售招标文件的情况下,招标公告可以认为是没有特定潜在投标人的投标邀请书。

  在建有工程建设招投标有形市场的地方,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应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有形市场(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信息,同时也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发布公告。进行资格预审的,刊登“资格预审通告”。

按规定,有审批程序的,应先报招标投标有权管理部门批准,然后才能对外公布。

2.投标资格预审

  通过招标公告获得招标信息并有意参加投标竞争者,按照招标公告中关于资格预审要求向招标人申请资格预审,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内容要求提交资质证明文件、业绩材料及资格审查表。招标人在对资格材料审查,并进行必要的实地考察后,对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及资信作出综合评价,从中择优选出若干个潜在的投标人,正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1)投标资格预审的内容

  招标的内容不同,投标资格预审的内容就会不同;招标的内容相同,但招标对象的规模大小不同,投标资格预审的内容也会有所不同。不过,资格预审的基本内容是一样的,即投标人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

  l签约资格是指投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承接招标项目必须具备的相应条件,如投标人是否是合法的企业或其它组织;有无与招标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是否正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暂停参加投标的处罚期。

  l履约能力是指投标人完成招标项目任务的能力,如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业绩表现、技术管理水平、人员设备条件、完成类似项目的经验、履行中的合同数量等。

(2)资格预审程序

(3)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与审批

  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通知、资格预审须知、资格预审表等。

资格预审通知资格预审通知一般都包含在公开招标的公告中,也就是在招标公告里载明资格预审的内容、索购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后期限。

资格预审须知申请投标人是根据这个须知来填报资格预审表和准备有关文件资料,并最终决定是否申请参加投标的。所以资格预审须知应包括招标人名称,住所,电话,联系人姓名、职务,招标项目详细介绍及招标日程安排,资格预审表的填写说明,对投标人资信、能力的基本要求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的时间、地址,有关的资信、业绩、能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要求。

资格预审表公开招标中招标人面临的潜在投标人少则几个、十几个,多则几十个、上百个。招标人是无法对众多投标人都逐一登门调查的,只能通过资格预审表来了解投标人的情况、审查其投标资格。所以资格预审表的内容要全面、确保足够的信息量;条目的含义要明确,不会发生歧意。主要内容有:

  投标人的名称、住所、电话、Email(地址、网址)、资质等级、内部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办法等;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如注册资本、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上年度产值额、可获得贷款额、能提供担保的银行或法人;

  投标人的人员、设备条件:如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关键人员一览表(姓名、学历、职称、经验等)、关键设备一览表(名称、性能、原值、已使用年限)、职工总数等;

  投标人的业绩:如投标人近年来在技术、管理、企业信誉、实力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近年来完成的承包项目及履行中的合同项目情况(名称,地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交付日期,评价,业主名称、电话等);完成类似招标项目的经验;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上的优势;

  资格预审结论:由招标人在审查结束后填写;

  资格预审表附件:

  投标人法定资格的证书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投标人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如资质等级证书;

  投标人近几年的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

  证明投标人业绩、信誉、水平的证明文件,如完成项目的质量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资信等级证书、通过IS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等。

资格预审评分表

  如果资格预审是通过招标领导班子或邀请专家采用评分法来选投标人的,则需要有一个评分表。评分的内容是资格预审表中所列的反映企业资信和能力的内容,如上面所列的几项内容。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确定各评分项目的权重或最高分值,并将每一个评分项目分成若干个评分等级或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确定若干分值。评分项目的权重或最高分大小是反映该评分项目对确定投标人投标资格的重要程度,而评分等级则反映潜在的投标人对该评分项目的满足程度。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要签发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邀请其参加投标,所以也可称之为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内容主要告知其资格预审已通过,正式邀请其参加投标,并于何时到何地索购招标文件。

致谢信

  是发给资格预审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通知书,主要内容有:告知其本此资格预审工作已经结束,投标人已经选定,但其未能入选,致以歉意并感谢支持和参与,希望下次有机会合作。

  按规定要审批的,编制好的资格预审文件应报招标投标有权管理部门批准。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招标项目的合法性,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合理性、合法性。如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招标人应以此为标准审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国家规定有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必须符合该标准。但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1)发布投标资格预审通知

  投标资格预审通知应在招标投标有权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介及一般的公共媒介上发布,所选的媒介要有足够大的传播面,确保能让招标人所希望范围的潜在投标人获得此信息。

  一般情况下,投标资格预审通知是包含在公开招标公告中,作为公告的一项内容发布的。

(2)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潜在投标人获得招标项目信息后,一般要作必要的调查,如对招标人的资信、招标项目背景、实施条件等进行初步的了解并结合自身条件决定是否参与投标。有意参加投标的就按资格预审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去申请领取或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所以资格预审通知发布后要做好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准备。资格预审文件的发放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还可以是先收取押金,待申请人提交全套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退还押金。无论收费还是收押金都是一个目的:要求申请人事先认真考虑,以免出现索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很多,提交正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却很少的情况。

(3)申请人填写、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人获得资格预审文件后,应组织力量实事求是地填写并认真地准备好预审表附件。对预审文件中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质询。对于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招标人应同时通知所有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无论是申请人质疑还是招标人的回答或对预审文件的修改、补充,都应以书面形式。

  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表的填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准备后,要写一个致招标人的函件,要求对提交的资格预审表和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最后不要忘记表示:希望能够通过资格预审,有机会参加投标竞争。一旦投标资格通过预审,一定参加投标。同时还要表示一定尊重招标人的选择,且不要求招标人作出解释。落款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实际上,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资格审查申请书。

  至此,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就编制完成了。按投标资格预审须知上规定的时间地址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招标人,

(4)审查与评议

  一般项目招标的投标资格评审工作由招标人内部组成的招标工作班子完成,大项目招标的投标资格评审工作由招标人主持,邀请监理工程师及有关职能管理部门的专家参加,组成评审委员会来完成。

  招标人首先要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在可能条件下还作一些调查。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办法可以事先拟订在资格预审通知中公布,也可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前确定。采取事先拟订办法和资格预审通知一并报批、一并公布的办法更有助于资格预审的公正性。

  评审可以采用简单多数法或评分法来确定投标人,但首先要确定计划选多少个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采用评分法还应该确定入选的最低资格评议分。简单多数法是按申请人得票的多少,优先入选;而评分法则是按申请人得分高低,从高到低优先入选。但即使名额未满,未达最低资格评议分的申请人,也不得入选。考虑到被批准的投标者不一定都来投标这一因素,所以要掌握分寸,不宜过严,选定的投标人一般以5~9个为宜。

  按规定要报批的,应写成评审报告,附上拟选的投标人一览表报上级审批,并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5)通知资格预审结果

  对于获得投标资格者,发给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投标邀请书。

  对于未能获得投标资格者,发出致谢信。

  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将资格审查安排在开标后进行(称资格后审)。这样做要基于一个基本估计,即能满足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会太多。否则开标后的资格审查工作量就会很大,费用也高。

  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直接索购招标文件。

(三)发出投标邀请

  无论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不能少于三家,且发出邀请投标的前提都是一样的,即被邀请人的履约能力及资信都是得到招标人认可的。因此,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必须是严肃的、负责任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拒绝被邀请人投标的。

  公开招标的投标邀请书是在投标资格预审合格后发出的,所以也可以投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形式代替。但无论是投标邀请书还是投标资格预审通知书都要简单复述招标公告的内容,并突出关于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在邀请招标的情况下,被邀请人是通过投标邀请书了解招标项目的。所以投标邀请书对项目的描述要详细、准确,保证有必要的信息量,以利于被邀请人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

  投标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要以书面形式回复参加投标与否。若决定参加投标,就要立即组成投标班子并开始作投标准备。

(四)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报价的主要依据。所以招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文件一般都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标的说明、技术规范要求、各种文件格式等主要内容。但不同的招标对象,具体内容也不一样,如施工招标,还有图纸及工程表等。

  招标文件的发放有两种形式,一是售给有投标资格的,也即受到投标邀请的投标人。另一种是无偿发给有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但习惯做法是收取一定的招标文件押金,待招标结束退还。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核对无误后要以书面形式确认。

  投标人要认真研究,若有疑问或对不清楚的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间里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作澄清解释。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组织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是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投标人通过对招标的工程项目踏勘,可以了解实施场地和周围的情况,获取其认为有用的信息;核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并加深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以便对投标项目作出正确的判断,对投标策略、投标报价作出正确的决定。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踏勘。踏勘人员一般可由投标决策人员、拟派现场实施项目的负责人及投标报价人员组成。现场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交通运输条件及当地的市场行情、社会环境条件等。招标人通过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可以有效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以不了解现场,或招标文件提供的现场条件与现场实际不符为由推卸本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六)召开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也称投标预备会或招标文件交底会,是招标人按投标须知规定时间和地点召开的会议。标前会议上招标单位除了介绍工程概况外,还可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加以修改,或予补充说明,以及对投标人书面提出的问题和会议上即席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会议结束后,招标人应将会议记录用书面通知的形式发给每一位投标人。

  投标人研究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会以书面形式提出某些质疑问题,招标人可以及时给予书面解答,也可以留待标前会议上解答。但标前会上招标人可以和投标人共同商讨招标文件中或编标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并达成共识,形成统一的处理办法或统一的编标口径,这将有利于评标。这也是标前会议的重要之处。

  无论是会议纪要还是对个别投标人的问题的回答,都应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一个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保证招标的公平和公正。但对问题的答复不用说明问题的来源。不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发放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会议纪要和答复函件形成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时,以补充文件为准。

  为了使投标单位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充分考虑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及投标预备会会议记录内容,招标单位可根据情况在标前会上确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七)投标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要组织力量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的内容,并对招标项目的实施条件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必须重新组织招标。

(八)开标

  开标是同时公开各投标人报送的投标文件的过程。开标使投标人知道其他竞争对手的要约情况,也限定了招标人只能在这个开标结果的基础上评标、定标。这是招标投标公开性、公平性原则的重要体现。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所有投标人均应参加开标会议,并邀请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当地计划部门、经办银行等代表出席,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派人监督开标活动。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如果有标底应首先公布,然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这一过程称之为唱标。所有在投标致函中提出的附加条件、补充声明、优惠条件、替代方案等均应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后,任何人都不允许更改投标书的内容和报价,也不允许再增加优惠条件。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说明评标、定标的原则和方法,则在开标会议上应予以说明,投标书经启封后不得再更改评标、定标的办法。

  如果在开标会议上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宣布投标书为废标:

(1)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封记;

(2)逾期送达的标书;

(3)未加盖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印鉴的标书;

(4)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无法辨认的标书;

(5)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标书。

  如果是设有标底的招标,则应在拆封投标书之前公布。

(九)评标

1.评标组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负责人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担任,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

(2)能自觉遵守招投标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秉公办事,敢于坚持真理,抵制不正之风。

  技术、经济等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进入的应当更换,以保证评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

  评标一般要经过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审查和复审三个阶段,但不实行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可不进行复评。

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一般由招标工作人员协助评委会完成。重点是审查投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主要审查内容包括:投标资格(适用于采取资格后审招标的评标)、投标文件完整性、与招标文件有无显著的差异和保留。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无效标处理,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书。

  此外还要审查投标担保的有效性、报价计算的正确性等。对于报价计算错误,通常的修正原则是阿拉伯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大写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值为准;标书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计算错误的修改一般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但改正后一定要投标人的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确认,按投标人违约对待,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书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实质性审查

  这是评标的核心工作,内容包括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对于大型的尤其是技术复杂的招标项目,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是分开进行的,且技术评审耗时长。一般中小型招标项目则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合在一起进行。

  评审方法可以分为定性评议法和定量评议法。专家定性评议法是评标委员共同对各标书的各分项进行认真比较分析后,以协商和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这种方法评标过程简单,在短时间内即可完成,但科学性较差。专家定量评议法是专家在对标书认真审阅的基础上,采用综合评分法或评标价法对各标书的各项内容进行量化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将评审内容分类后分别赋予不同权重,评标委员依据评分标准对各类细分的小项进行相应的打分,最后计算的累计分值反映投标人的综合水平,以得分最高的投标书为最优。评标价法是指评审过程中以该标书的报价为基础,将报价之外需要评定的要素按预先规定的折算办法换算为货币价值,根据对招标人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及其大小,在投标报价上扣减或增加一定金额,最终构成评标价格。评标价低的标书为优。量化评标中的评价指标量化是一件复杂而困难的工作,定的不好就会导致评标的结论错误,使招标人选不到真正优秀的承包人。目前尚五统一的、公认的科学量化手法。

  小型招标项目的评标一般采用定性比较法,中型以上项目则一般都采用量化评标法。

  评标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由评委中的技术专家负责进行,主要是对投标书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技术手段、技术装备、人员配置、组织方法和进度计划的先进性、合理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进行分析评价,这是投标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招标项目的前提和保证,必须高度重视。尤其是大型、特大型、非常规、工艺复杂、技术含量高的项目,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派拟任招标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评标委员会应组织他们答辩,这对于了解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和管理水平都有好处。

  没有通过技术评审的标书,不能得标。

商务评审

  商务评审主要由评委中的经济专家负责进行。主要是对投标报价的构成、计价方式、计算方法、支付条件、取费标准、价格调整、税费、保险及优惠条件等进行评审。在国际工程招标文件中还有报关、汇率、支付方式等也是重要的评审内容。商务评审的核心是评价投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可能给招标人带来的风险。

  设有标底的招标评标要参考标底进行。

复审

  这是经过评审阶段后,择优选出若干个中标候选人,再对他们的投标书作进一步的复查审核,必要时要求投标人对商务内容作进一步的澄清,就技术内容进行答辩,最后评选出中标单位。

评标报告

  汇总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的结果,即可得出一个综合评审意见,形成评标报告,交招标人作为最后选择中标人的决策依据。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编写,一般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依据,评审内容,评审方法,评审结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评委会存在的主要分歧点。中标侯选人一般推荐2~3家,但要排序,并说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单独约请投标人对标书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也要整理成文字材料,作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出现这种情况后,招标人应认真分析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以及招标过程,对招标工作范围或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作出实质性修改后重新进行招标。

  评标的过程要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透露评审、比较标书的情况,不得透露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以及其他与评标有关的情况。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十)定标

  定标是招标人享有的选择中标人的最终决定权、决策权。招标人一般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权衡利弊,作出选择。对于特大型、特复杂且标价很高的招标项目,也可委托咨询机构对评标结果再作评估,在此基础上招标人再作决策。这样做无疑提高了定标的正确性,减少了招标人的风险,但也带来招标时间长,费用大等问题。

  对于中、小型招标项目,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选定中标人。招标人保留定标审批权和中标通知书的签发权。但评委会在评标定标中无明显的失误和不当行为时,招标人应尊重评标委员会的选择。

  被选定中标的投标书必须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或者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者。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也不得在所有投标书被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否则所作的中标决定无效,并要被处以中标价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的罚款,且责任人将依法受到处罚。

(十一)签发中标通知

  定标之后招标人应及时签发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要出具书面回执,证实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有: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商签合同时间、地点,提交履约保证的方式、时间。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提交履约担保,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的,中标人应当在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前或合同生效前提交。

  中标人提交了履约担保之后,招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退还给中标人。

  履约担保是通过经济形式保证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同时保证不将项目主体或关键性的部分分包他人,更不能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中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履约担保可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的保函一般要求为合同价格的5%;也可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履约担保书,履约担保书为合同价格的10%(投标人可任选一种)。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担保格式。如果中标人不按规定执行,不肯提交履约担保、拒签合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供了履约担保后,招标人应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招标工作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招标情况,包括工程说明、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等。招标过程包括:资金来源及性质、招标方式、刊登招标通告的时间、资格预审情况、发放招标文件情况(有几家投标单位)、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情况、到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

  开标情况,包括开标时间及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及人员情况、唱标情况;

  评标情况,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评标工作的依据、评标方法、评标过程及评标结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定标情况,包括定标方法、定标理由及中标单位。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图
工作程序工作内容责任人监督管理部门适用法规
第一步招标申请,确定招标方式审查是否具备招标条件;审查资金来源情况,确定招标方式;填写招标申请表。招标人招标办①《招标法》第9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8、9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7-11、21-23条
第二步业主自行招标备案或委托代理招标自行招标应到招标办备案,招标办审查是否符合条件,若条件不符合应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代理招标。招标人招标办①《招标法》第12条
②七部委30号令第22、23条
第三步发布招标公告,发出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邀请书公开招标的应发布招标公告,领取填写招标公告表,报招标办备案后上传至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招标公告中载明资格预审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法;邀请招标的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办①《招标法》第16、17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14-16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14-18条
第四步接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接收投标人报名,在招标公告报名时间结束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后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报招标办备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办①《招标法》第18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16、17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19、20条
④建设部文件建市【2005】108号文
第五步编制、发放招标文件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至停止出售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开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文件内容: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评标办法等;招标文件报招标办备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办①《招标法》第19、20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18、19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15、24、25、26、28、29、31条
第六步答疑、踏勘现场包括对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提出的疑问解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同时报招标办备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办①《招标法》第21、23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20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32、33条
第七步编制标底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和要求编制标底并在开标前保密。一个招标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国有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招标工程编标前到市监察局备案。招标人监察局①《招标法》第22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21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34、55条
第八步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技术标,并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招标办①《招标法》第28条
②建设部89号令23-32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35-48条
第九步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当天,从省级专家库中抽取5名评委专家与业主评委2名组成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监察局、招标办①《招标法》第37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36、37条
③七部委12号令第二章
第十步开标、评标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地点,评标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监察局、检察院、工商局、招标办①《招标法》第38、39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33-41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49-55条
④七部委12号令第15-41条
第十一步编写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侯选人。评标委员会招标办①《招标法》第40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42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56-57条
④七部委12号令第42条
第十二步定标,确定中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招标办①《招标法》第40条
②建设部89号令45-48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57-61条
第十三条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及投诉受理确定中标人后将中标人的情况在省招投标信息网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在公示期内若有投诉按规定受理。招标人、交易中心招标办①七部委11号令
②建设部建市【2005】208号文
第十四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依法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6日内,向招标办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①施工招投标的基本情况②相关的文件资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办①《招标法》第47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45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65条
第十五步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办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10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办①《招标法》第45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46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56、59、60条
第十六步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订立合同后中标人应将合同送招标办备案。招标人招标办①《招标法》办法第46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47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62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图
工作程序工作内容责任人监督管理部门适用法规
第一步招标申请,确定招标方式审查是否具备招标条件;审查资金来源情况,确定招标方式;填写招标申请表。招标人招标办①《招标法》第9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8、9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7-11、21-23条
第二步业主自行招标备案或委托代理招标自行招标应到招标办备案,招标办审查是否符合条件,若条件不符合应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代理招标。招标人招标办①《招标法》第12条
②七部委30号令第22、23条
第三步发布招标公告,发出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邀请书公开招标的应发布招标公告,领取填写招标公告表,报招标办备案后上传至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招标公告中载明资格预审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法;邀请招标的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办①《招标法》第16、17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14-16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14-18条
第四步接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接收投标人报名,在招标公告报名时间结束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后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报招标办备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办①《招标法》第18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16、17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19、20条
④建设部文件建市【2005】108号文
第五步编制、发放招标文件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至停止出售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开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文件内容: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评标办法等;招标文件报招标办备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办①《招标法》第19、20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18、19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15、24、25、26、28、29、31条
第六步答疑、踏勘现场包括对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提出的疑问解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同时报招标办备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办①《招标法》第21、23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20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32、33条
第七步编制标底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和要求编制标底并在开标前保密。一个招标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国有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招标工程编标前到市监察局备案。招标人监察局①《招标法》第22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21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34、55条
第八步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技术标,并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招标办①《招标法》第28条
②建设部89号令23-32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35-48条
第九步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当天,从省级专家库中抽取5名评委专家与业主评委2名组成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监察局、招标办①《招标法》第37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36、37条
③七部委12号令第二章
第十步开标、评标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地点,评标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监察局、检察院、工商局、招标办①《招标法》第38、39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33-41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49-55条
④七部委12号令第15-41条
第十一步编写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侯选人。评标委员会招标办①《招标法》第40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42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56-57条
④七部委12号令第42条
第十二步定标,确定中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招标办①《招标法》第40条
②建设部89号令45-48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57-61条
第十三条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及投诉受理确定中标人后将中标人的情况在省招投标信息网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在公示期内若有投诉按规定受理。招标人、交易中心招标办①七部委11号令
②建设部建市【2005】208号文
第十四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依法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6日内,向招标办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①施工招投标的基本情况②相关的文件资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办①《招标法》第47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45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65条
第十五步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办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10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办①《招标法》第45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46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56、59、60条
第十六步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订立合同后中标人应将合同送招标办备案。招标人招标办①《招标法》办法第46条
②建设部89号令第47条
③七部委30号令第62条

二 : 建设工程招投标法 01

第八届北京高校建筑结构设计联赛(桥梁组赛题)

一、题目

西单商业区景观人行天桥设计

二、设计资料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城市跨越道路的人行天桥,场地整体地形平坦。

2.气象条件

(1)年平均气温以15℃计; (2)极端最高气温以45℃计; (3)极端最低气温以-15℃计。

3.地层岩性

勘探时实测钻孔孔口处地面标高为49.80~50.20m。在勘探深度内地基土由人工填土和一般第四纪沉积土构成,按其岩性、物理力学性质及工程特性可划分为7个大层,现分述如下: (1)人工填土层(第1~2大层)

a.粉土素填土①:含少量碳屑和碎石。本层厚度1.00m。

b.杂填土②:主要成分为粘性土、碎石、砖灰渣及少量碳屑。本层厚度1.00m。 (2)一般第四纪沉积土层(第3~7大层)

a.粉土③:含少量云母、氧化铁条纹。本层厚度2.00m。 b.粉质粘土④:含少量云母及螺壳。本层厚度0.60m。

c.粉细砂⑤:主要成分为石英、长石,含少量砾石。本层厚度1.50m。 d.卵石⑥:亚圆形,粒径一般20~40mm,级配较好。本层厚度7.00m。 e.卵石⑦:亚圆形,粒径一般40~60mm,级配较好,本层厚度13.00m。

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参考指标见表1。

表1 土层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4.水文

本次勘察中未观测到地下水。

5.场地与地基的工程抗震设计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之附录A("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工程场区所在北京市区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该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所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相应设防水准为50年超越概率10%。

根据本次勘察的测试成果及土工试验资料并结合区域地质调查资料的分析,依据《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004-89)综合判别,在地震烈度达到8度、地下水位按照接近历年最高水位考虑时,拟建场地范围内天然沉积的地基土层不会产生地震液化。

5.地基基础方案及相关建议

(1)根据勘察结果,并参照区域地质调查资料,场区无影响拟建桥梁场地整体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

(2)根据野外钻探地层描述、原位测试及室内土工试验成果综合分析确定,各土层地基承载力基本容许值[fa0]、桩侧土摩阻力标准值qi、压缩模量Es见表2。

(3)除杂填土②层外,其余各土层均可作为地基持力层。卵石⑥层承载力高、埋深稳定、厚度大,建议将该层作为桥基持力层。建议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方案。

表2 土层承载力基本容许值[fa0]、桩侧土摩阻力标准值qi、压缩模量Es

6.桥梁布置要求

桥址所在地道路情况见图1,要求天桥东西向跨越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地面标高50.0m。

人行道及绿化带

机动车道机动车道

人行道及绿化带

图1 桥址所在地道路情况(单位:m)

三、主要技术标准

1.设计荷载: 按《CJJ69-95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选取。 2.桥面宽度: 桥面净宽5m。

3.桥梁净空: 天桥、梯道(坡道)净空均应满足规范要求。 3.桥面横坡: 横坡为向外双向横坡2%。 4.地震烈度: 八度。

5.地基沉降: 按照竖向10mm考虑。

6.舒适度: 天桥上部结构竖向自振频率不应小于3Hz。

四、作品设计要求 1.建筑设计内容

(1)编写建筑设计说明书

建筑设计需考虑本工程为城市景观桥,天桥的建筑艺术应与周围建筑景观协调。主体结构的造型要简洁明快通透,附属结构(栏杆、照明等)要兼具美观与实用性。

完整的说明书内容如下:外型设计的建筑风格,桥梁外部装饰特点,桥梁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

(2)绘制建筑方案图

包括方案总平面图(包括环境),绘制桥梁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3)绘制效果图

根据题目拟定的设计资料,制作效果图。效果图需要突出桥梁的设计。

2.结构设计内容

(1)桥型要求

桥型自选,根据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原则综合考虑。

(2)确定桥梁结构形式(包括上部结构选型、桥梁基础选型),孔跨布置。 (3)确定桥梁上部结构的截面形式 (4)确定桥墩、台、基础类型 (5)选择建筑材料

自行选择建筑材料,鼓励采用新型建筑材料。 (6)拟定结构主要尺寸 (7)进行荷载组合、内力计算 (8)进行结构设计

重点针对上部结构的强度和变形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可只估算桩基竖向承载力。

(9)编写设计说明计算书

完成一份思路清晰、表达准确、内容完整的计算书:包括结构的设计荷载,计算模型的选取,结构内力计算,主要构件设计、关键节点计算以及相应的构造措施。

(10)绘制结构设计施工图

绘制完整的设计施工图,包括结构设计总说明、结构总体布置图、钢筋布置图、细部构造图、工程数量表等。

(11)对工程进行简单的经济分析

3.建筑结构模型

模型大小为80~120cm,材料自定。模型制作需要结合给定的设计资料制作。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应力求有创造性,贴近实际,结构合理,制作精巧。 2.每个参赛队仅能提交一份作品。 3.完整的作品包括以下部分:

(1) 建筑设计内容 (2) 结构设计内容 (3) 建筑结构模型

4.作品由参赛队命名,名称必须健康向上,突出特点。

六、评比标准

此次大赛的评比,主要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以及建筑结构模型三方面进行考察。总分100分,各部分的权重分别为:30%、50%、20%。 1.建筑设计内容(总分30分) (1)建筑设计说明书(满分20分)

15~20分 按照要求,写出完整的设计说明书,能说明采用此桥型设计的优点及特点,能与周围环境充分协调,空间组织丰富,立面造型优美,结构合理,功能布局合理,并能突出材料使用特性。

建设工程招投标法 01_工程招投标法

9~14分 基本能按要求写出较完整的说明书:能说明采用此桥型设计的优点,与周围环境协调。空间组织和立面造型一般,结构与功能布局一般,不能突出材料处理方式的丰富性。

0~8分 不符合或不能按照要求写出明书,但能说明采用此桥型设计的优点,方案中有缺陷或较明显错误,与周围环境不能充分协调,空间组织和立面造型存在较大缺陷,结构与功能布局设计不当,材料处理方式不够丰富。

(2)建筑方案图、效果图(满分10分)

9~10分 正确绘制建筑方案图,图纸内容完整。能够根据拟定的背景资料,制作效果图,透视准确、配景丰富,能很好的反映出设计的特点。

6~8分 较正确地绘制建筑方案图,图纸内容较为完整。效果图透视较为准确、配景得当,基本能反映出设计的特点。

0~5分 不能根据拟定的背景资料,完成建筑方案图的绘制,图纸内容不完整,透视不准确、配景表达不充分。效果图不能反映出设计的特点。

2.结构设计内容(总分50分)

(1)设计说明计算书(满分40分)

36~40分 按照要求完成,设计有很大创新,对设计的总体描述很合理,包括作品的结构构造、施工材料、选型标准、参考资料等,能很好的遵守各项规范和标准,设计思想简洁明白,各部分计算准确,数据翔实,符合题目设计要求,能很好的体现作品的优点,并对作品作出较好的经济分析。

26~35分 基本按照要求完成,设计有较大创新,对设计的总体描述合理,包括作品的结构构造、施工材料、选型标准、参考资料等,能遵守规范和标准,设计思想明白,各部分计算基本无误,符合题目设计要求,体现了作品的优点,并对作品作出一定的经济分析。

21~25分 能按照要求完成,设计有一定的创新,但对设计的总体描述欠妥, 包括作品的结构构造、施工材料、选型标准、参考资料等,能遵守规范和标准,有设计思想,进行了部分计算或计算有一定错误,不能很好体现作品的优点,有经济分析。

0~20分 不能按照要求完成,设计无创新,对设计的总体描述存在一定问

题,包括作品的结构构造、施工材料、选型标准、参考资料等,不能很好遵守规范和标准,有设计思想,计算出现重大错误,不能体现作品的优点,缺少经济分析。

(2)结构设计施工图(满分10分)

9~10分 按照要求完成,绘制完整的设计施工图,包括设计总说明、结构总体布置图、钢筋布置图、细部构造图、工程数量表等。

6~8分 基本按照要求完成,能绘制出基本完整的设计施工图,包括设计总说明、结构总体布置图、钢筋布置图、细部构造图、工程数量表等。

0~5分 不能按照要求完成,不能绘制出完整的设计施工图,包括设计总说明、结构总体布置图、钢筋布置图、细部构造图、工程数量表等。

3.建筑结构模型(总分20分)

11~20分 模型能很好的体现出作品的设计理念,并且制作精美,合理,比例准确,具备较高的艺术欣赏价值。

0~10分 模型不能很好的体现出作品的设计理念,并且制作略显粗糙,比例不够准确,艺术欣赏价值较低。

七、其他

1. 本次结构设计重点考察:

(1)结构受力合理性(与结构选型、结构计算、结构设计相关);

(2)桥梁美学在桥梁方案中的体现(与桥梁外观设计、栏杆、照明、模型相关)。

2. 结构分析的计算软件可以采用“桥梁博士”或“MIDAS”等专业软件。

第八届北京高校建筑结构设计联赛组委会

2009年3月

三 : 建设工程招标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程序

( | 中国招标信息网 | 2003-08-20 10:09:04 )

建 设 工 程

施工公开招标程序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公 开 招 标 程 序 流 程 图

工作内容 管理部门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管理机构



审查建设单位资质 ―――――――――→ 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招标申请 ――――――――→ 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 ―――――→ 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



刊登资审通告、招标通告



资格预审 ―――――――――――→ 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发放招标文件



勘察现场



招标预备会 ――――――――――→ 招标管理机构监督



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



工程标底价格的报审 ――――――――→ 招标管理机构审定



开 标 ――――――



评 标 ―――――→招管理机构全过程监督



中 标――――――



合同签订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报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基础打桩),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

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4.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4.1 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4.2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4.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4 资金证明。

5.工程报建程序:

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附件一),有关上级主管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后,具备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开始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

二、审查建设单位资质

1.建设单位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1 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1.2 有关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1.3 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1.4 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1.5 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1.2至1.5项条件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们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称“招标单位”。

三、招标申请

1.招标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附件二),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招标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要求施工企业等级、施工前期准备情况(土地征用、拆迁情况、斯察设计情况、施工现场条件等)、招标机构组织情况等。

2.一般结构复杂或大型工程可采用公开招标。

* 招标单位的招标申请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可进行编制资审文件、招标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与送审

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施工单位才可以参加投标;不采用资格预审的公开的招标应时进行资可知后审,即在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单位需参照标准范本编写资格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而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只需编写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须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审查同意后可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招标通告。

1.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单位参照《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要求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按规定日期、时间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1 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

1.2 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

1.3 目前正在履行的合的情况;

1.4 过去2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1.5 过去2年的资金平衡表和负债表;

1.6 下一年度财务务预测报告;

1.7 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1.8 各种奖励或处罚;

1.9 与本合同资格预审有关的其他的资料。

如是联营体投标应填报联营体中每一成员的以上资料。

2.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参照《招标文件范本》编写招标文件,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发放。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2.1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2.2 合同条件;

2.3 合同协议条款;

2.4 合同格式;

2.5 技术规范;

2.6 图纸;

2.7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投标书及投标附录;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辅助资料表;

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资格预审的不采用)

3.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编写说明

3.1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3.2 投标价格

3.2.1 一般结构不太复杂或工期在12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的价格,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3.2.2 结构较复杂或大型工程,工期在12个月以上的,应采用调整价格。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范围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3 投标价格计算依据

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价格计算依据,主要有以下方面:

3.3.1 工程计价类别;

3.3.2 执行的定额标准及取费标准;

3.3.3 执行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政策性调整文件等;

3.3.4 材料、设备计价方法及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

3.3.5 工程量清单。

3.4 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对于要求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时,对于要求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时,应计取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应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5 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工期应参照国家或地方颁发的工期定额来确定,如果要求的工期比工期定额缩短20%以上、(含20%)的,应计算赶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如何计取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6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计取赶工措施费的须扣除,同时还应赔偿由于误工给建设单位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用的计算用的计算方法或规定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7 如果建设单位要求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交付使用,应考虑计取提前工期奖,提前工期奖的计算办法应的招标文件中明确。

3.8 投标准备时间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准时间,即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招标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投标准备时间,28天内。

3.9 投标保证金

3.9.1 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保证金数额,一般投标保证金额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3.9.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的28天。

3.10 履约担保

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比率为:

3.10.1 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格的5%;

3.10.2 履约担保书合同价格的10%。

3.1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的确定应视工程情况而定,结构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的投标有效期可定为28天以内;结构复杂的大型工程投标有效期可定为56天以内。

3.12 材料或设备采购供应

材料或设备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或设备,应列明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种或型号、数量,及提供日期和交货地点等;还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单位提供的材料或设备计价和结算退款的方法。

3.13 工程量清单

招标单位按国家颁布的统一工程项目计划,统一计量单位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提供给投标单位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结算拨付工程款时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

3.14 合同协议条款的编写

招标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工具体情况确定“招标文件合同协议款”内容:

3.14.1 在编写招标文件中,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对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并依据“招标文件合同条件”中相应条款的规定,编写招标文件中“合同协议条款”的具体内容。

3.14.2 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认真考虑“招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中对工程具体要求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对“合同协议条款”内容的响应。

3.14.3 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格式”签订合同。

*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经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可刊登资审通告、招标通告。

五、刊登资审通告、招标通告

公开招标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信息,同时也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附件三)或“招标通告”(附件四)。

进行资格预审的,刊登“资格预审通告。”

六、资格预审

1.公开招标进行资格预审时,通过对申请单位填报的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料进行评比和分析,确定出合格的申请单位短名单。将短名单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核准。

2.待招标管理机构核准同意后,招标单位向所有合格的申请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申请单位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应在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在规定的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有效的投标文件。

3.资格预审审查的主要内容:

3.1 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和企业概况;

3.2 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

3.3 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4 资源方面,如财务、管理、技术、劳力、设备等方面的情况;

3.5 其他资料(如各种奖励或处罚等)。

七、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

1.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程序

当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一经确定,即可进入标底编制阶段。

1.1 确定标底价格的编制单位

标底价格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

1.2 提供以下资料

1.2.1 全套施工图纸及现场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

1.2.2 招标文件;

1.2.3 领取标底价格计算书、报审的有关表格;

1.3 参加交底会及现场勘察

标底编、审人员均应参加施工图交底、施工方案交底以及现场勘察、投标预备会,便于标底的编、审工作。

1.4 标底价格的编制

标底价格编制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科学公正的编制标底价格。

2.标底价格的编制原则

2.1 根据国家公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制订的基础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要素市场的价格,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价格。

2.2 标底的计价内容、计价依据应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完全一致。

2.3 标底价格作为招标单位的期望计划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2.4 标底价格应由成本、利润、税金等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

2.5 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3.标底价格的编制依据

3.1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3.2 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

3.3 施工现场地质、水平、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

3.4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3.5 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工期定额、工程项目计价类别及取费标准、国家或地方有关价格调整文件规定等。

3.6 招标时建筑安装材料及设备的市场价格。

4.标底价格的计价方法及组成内容

4.1 标底价格的计价方法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计算方法又考虑到与国际惯例靠拢,所以在工程量清单的配价上采用综合单价方法:

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综合了直接费、间接费、工程取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利润、税金、风险等一切费用。

4.2 标底的组成内容

4.2.1 标底的综合编制说明;

4.2.2 标底价格审定书、标底价格计算书、带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现场因素、各种施工措施费的测算明细以及采用固定价格工程的风险系数测算明细等。

4.2.3 主要材料用量;

4.2.4 标底附件:如各项交底纪要、各种材料及设备的价格来源、现场的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编制标底价格所依据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等。

八、发放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发放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发放给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后,应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同时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以书画形式予以确认。

3.修改或补充文件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4.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或不清的问题需澄清解释,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形式予以解答。

九、勘察现场

1.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进行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信息。为便于投标单位提出问题并得到解答,勘察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

2.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问题,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但应给招标单位留有解答时间。

3.招标单位应向投标单位介绍有关现场的以下情况:

3.1 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3.2 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

3.3 施工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

3.4 施工现场气候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年雨雪量等;

3.5 现场环境,如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

3.6 工程在施工现场中的位置或布置;

3.7 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

十、投标预备会

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提出的疑问问题,招标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答。

1.收到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问题后,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2.收到提出的疑问问题后,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并以会议记录形式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3.投标预备会

3.1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问题。投标预备会可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7日后28日以内举行。

3.2 投标预备会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在预备会上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做介绍或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问题,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口头提出的询问。

3.3 在投标预备会上还应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

3.4 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标单位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同意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3.5 所有参加投标预备会的投标单位应签到登记,以证明出席投标预备会。

3.6 不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发放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3.7 投标预备会程序:

3.7.1 宣布投标预备会开始;

3.7.2 介绍参加会议单位和主要人员;

3.7.3 介绍问题解答人;

3.7.4 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招标文件中的疑问问题;勘察现场中的疑问问题;对施工图纸进行交底。

3.7.5 通知有关事项;

3.7.6 宣布会议结束。

4、为了使投标单位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充分考虑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及投标预备会会议记录内容,招标单位可根据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预备会结束后,投标单位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十一、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编制投标文件准备工作

1.1.1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后,应仔细阅读“投标须知”,投标须知是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注意和遵守的事项。

1.1.2 投标单位应根据图纸核对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如发现项目或数量有误时应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画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

1.1.3 组织投标班子,确定参加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编制好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应收集现行定额标准、取费标准及各类标准图集。收集掌握政策性调价文件,以及材料和设备价格情况。

1.2 投标文件编制

1.2.1 投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1.2.2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计算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种因素和依据进行计算;应仔细核对,以保证投标报价的准确无误。

1.2.3 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

1.2.4 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整理、核对,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志。并提供足够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

1.3 投标文件应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书;

.投标书附录;

.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辅助资料表;

.资格审查表;(资格预审的不采用)

.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协议条款内容的确认和响应。

.对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2.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2.1 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的地点递交至招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志。

2.2 投标文件的接收

2.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在接收中应注意核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并做好接收时间的记录等。

2.2.2 在开标前,应妥善保管好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通知等投标资料;由招标单位管理的投标文件需经招标管理机构密封或送招标管理机构统一保管。

* 完成接受投标工作后,招标单位应按规定准时开标。

十二、工程标底价格的报审

工程施工招标的标底价格在开标前报招标管理机构审定,招标管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标底价格的审定工作,未经审定的标底价格一律无效。

1.标底价格审定的内容与标底的组成内容相同。

2.标底价格的保密:

标底价格的编制人员应在保密的环境中编制,完成之后应密封送审标底。标底价格审定完后应及时封存,直至开标。所有接触过标底价格的人员都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3.标底价格的审定时间一般在投标截止日后,开标之前。结构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7天以内,结构复杂的大型工程14天以内。

十三、开标

1.在投标截止后,按规定时间、地点,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举行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

2.开标会议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进行;开标会议可以邀请公证部门对开标全过程进行公证。

3.开标会议宣布开始后,应首先请各投标单位代表确认其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并签字予以确认。当众宣读评标原则、评标办法。由招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核查投标单位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并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文件的签署、投标担保等,但提交合格“撤回通知”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

4.唱标顺序应按各投标单位报送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羊进行。当众宣读有效标函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修改或撤回通知、投标保证金、优惠条件,以及招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5.唱标内容应做好记录,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6.开标会议程序:

6.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6.2 宣读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6.3 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6.4 宣布公证、唱标、记录人员名单;

6.5 宣布评标原则、评标办法;

6.6 由招标单位检验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并宣读核查结果;

6.7 宣读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投标保证金、优惠条件等;

6.8 宣读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6.9 宣布休会,进入评标阶段;

6.10 宣布复会:

6.10.1 由招标管理机构当众宣布审定后的工程标底价格;

6.10.2 公布评标结果;

6.11 会议结束。

7.评标原则、评标办法由招标单位依据《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并在开标前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开标过程结束后,进入评标阶段。

十四、评标

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招标管理机构监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建设上级主管部门、招标单位邀请的有关经济、技术专家组成(以经济技术专家为主)。

2.资格审查

对末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在开标后须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情况进行审查。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格式和要求,如实填报财务、人员、施工设备和以往履行合同情况,并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3.1 投标文浸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就是其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3.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面评估

对投标单位所报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备,施工技术能力、以往履行合同情况,临时设施的布置和临时用地情况等进行评估。

5.对投标报价评估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投标报价评估,在评估投标报价时应对报价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原则如下:

5.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5.2 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机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单位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6.综合评价与比较

评标应依据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质量、作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组织设计、以往业绩、社会信誉、优惠条件等方面综合评定。公正合理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但对于投标价格采用价格调整的,在评标时不考虑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价格变化因素和允许调整的规定。

7.投标文件澄清

在必要时,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有权个别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头标文件的澄清一般召开澄清会,在澄清会上会别对投标单位进行质询,先以口头询问并解答,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做出正式答复。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澄清的问题不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对于当日定标的工程项目,可复会宣布中标单位名称、中标标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优惠条件(如有时)等。

9.对于当日不能定标的工程项目,自开标之日起至定标期限,结构不复杂的中小型工程不超过7天,结构复杂的大型工程不超过14天。特殊情况下经招标管理机构同意可适当延长。

10.评标报告

10.1 招标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情况编写评标报告(附件五),评标报告编写完成后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10.2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0.2.1 招标情况

①工程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等。

②招标过程;招标过程应包括:

I.资金来源及性质、招标方式;

II.招标文件报招标管理机构时间及招标管理机构的批准时间;

III.刊登招标通告的时间;

IV.发放招标文件情况(有几家投标单位)、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情况(投标单位参加情况);

V.到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情况(有几家投标单位);

10.2.2 开标情况

开标时间及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及人员情况;唱标情况。

10.2.3 评标情况

①.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

②.评价工作的依据;

③.评标内容;包括:

I.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II.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末资格预审的采用);

III.审核报价;

IV.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如有时);

V.投标文件分析论证内容及评审意见。

10.2.4 推荐意见

10.2.5 附件

①.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

②.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情况表;

③.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表;

④.投标报价评比报价表;

⑤.投标文件质询澄清的问题。

11.当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经招标管理机构同意可以拒绝所有投标,宣布招标失败。

11.1 最低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一定幅度时;

11.2 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若发生招标失败,招标单位应认真审查招标文件及工程标底,做出合理修改后经招标管理机构同意方可重新办理招标或转为议标。

*评标报告被批准后,可确定中标单位。

十五、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应于5日内持评标报告到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招标管理机构在2日内提出核准意见,经核准同意后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附件六)。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在规定日期、时间和地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签订。

十六、合同签订

1.建设单位与中标的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结构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7天以内,结构复杂的大型工程14天以内。在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单位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招标单位报请招标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考虑与另一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签订合同。

3.建设单位如拒绝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除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需赔偿有关损失。

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招标单位及时通知其他投标单位其投标未被接受,按要求退回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同时退回投标保证金(无息)。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5.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进行合同审查。

*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单位将开标、评标过程有关纪要、资料、评标报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一份副本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附件一: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

报表审字第_________号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结构类型

建设规模

资金来源

发包方式

总投资(万元)

当年投资额

(万元)

立项或投标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

投资许可证文号及审批单位

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单位及证号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筹建情况

建设

用地

负责人

建设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属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拆迁

经办人

勘探

联系电话

设计

报审日期

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各一份。

附件二: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结构类型

招标建设规模

报建批准文号

概(预)算(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方式

发包方式

要求投标单位

资质等级

设计单位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

前期

准备

情况

施工现

场条件





场地平整



建设单位供应

的材料或设备

有附材料、设备清单

招标工作组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从事专业年限

负责招标内容

招标单位

(公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

位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上级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管理

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本表招标管理机构、标底审定部门、建设单位、招标单位各留存一份。

附件三:

资格预审通告

1.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结构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建设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_。招标审请已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出合格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参加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须是__________________级以上的施工企业,施工单位应具备以往类似经验,并证明在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优良、合格)标准。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工期________ 天(日历日)。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作为招标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施工单位就下述工程内容的施工、竣工、保修进行密封投标,以得到必要的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该工程的发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工程招标范围:________。

5.有意的施工单位可按下述地点向招标单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放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每天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施工单位所填写的资格预审文件须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前,按下述地点送达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四:

招标通告

1. 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结构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建设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工程报建和招标申请已得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优良、合格)标准。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工期________天(日历日)。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作为招标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密封投标,以得到必要的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来建设和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4.投标单位的施工资质等级须是________级以上的施工企业,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可携带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向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同时交纳________押金________元。

5.该工程的发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招标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

6.招标工作安排:

(1)发放招标文件单位:

(2)发放招标文件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每日上午:________________下午:________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3)投标地点及时间:

(4)现场勘查时间:

(5)投标预备会时间:

(6)投标截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

(7)开标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

(8)开标地点: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五:

评标报告提要

一、招标过程

(一)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结构类型: 建设规模:

发包方式: 质量标准: 招标范围:

(二)招标过程

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报审时间、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时间;

2.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或招标通告的时间;

3.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情况;

4.参加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的情况;

5.至投标截止时间收到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情况;

二、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及开标情况;

三、评标过程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及人员情况;

(二)评标考虑的内容:

1.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

2.资格审查

(1)人员

(2)设备

(3)财务

(4)经验/履约情况

3.审核报价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投标文件的分析论证及评审意见

四、具体评审和推荐意见

五、附件

(一)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

(二)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情况表;

(三)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表;

(四)投标报价评比表;

建设单位、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评标委员会中

所承担的工作

备注

(二)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情况表

序号

制约单位名称

企业

等级

成立

年份

财务方面

人员配备

施工

机构

配备

以往经验方面

审查

结果

固定

资产

流动

资产

管理

人员

施工

人员

合同类型







最大合同值

(三)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表(1)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书填写签署情况

投标书附录填写签署情况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投标担保情况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施工措施费用报价表

材料差价表

设备报价表

报价汇总表

材料用量表填写情况

(三)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表(2)

序号

投标单位

项目经理情况

施工人员配备情况

施工机械配备情况

项目拟分包情况

劳动力所需计划

施工

方案

或施

工组

织设



开竣

工及

施工

进度

计划



临时

设施

和临

时用

地情



财务状况

剩余

劳力

和施

工机

构情



过去3年已完工程情况

目前在施工程情况

其他资料

(四)投标报价评比表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建筑面积m2

报价(元)

单方造价(元/米2)

其 中

超标幅度(%)









投标报价

审核报价

工程量清单报价

设备报价(含运杂费)

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赶工措施费报价

风险费

钢材t

水泥t

木材m3

附件六:

中标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 工程,结构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建设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经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公开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并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确定__________________为中标单位,中标标价为人民币______元,中标工期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日历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优良、合格)标准。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前到____________ (地点)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招标管理机构:(盖章)

审核人:(签字、盖章)

审核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 :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银行保证书

致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合同中合同条件第60.6款的规定,_________(以下称“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一笔金额为_________大写为_________的银行保证金作为其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担保。
我方_________(银行或金融机构)受承包人的委托不仅作为保人而且作为主要的负责人,无条件地和不可撤消地同意在收到业主提出因承包人没有履行上述条款规定的义条,而要求收回动员预付款的要求后,向业主_________(业主名称)支付数额不超过_________(保证金额)的担保金,并按上述合同价款向业主担保。不管我方是否有任何叵时权力,也不管业主是否首先向承包人索取,业主享有从本合同承包人索回全部或部分动员预付款的权力。
我方还同意,任何业主与承包人之间可能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对规范或其他合同文件进行变动补充,却丝毫不能免除我方按本担保书所应承担的责任,因此有关上述变动、补充和修改无须通知我方。
本保证书从动员预付款支出之日起生效直到收回承包人同样数量的全部款额为止。
银行人金融机构(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
本文地址: http://www.61k.com/1054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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