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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群读史记全集下载-千古中医故事全文阅读 作者:孙立群、王立群、纪连海等

发布时间:2018-03-22 所属栏目:花千骨全文阅读

一 : 千古中医故事全文阅读 作者:孙立群、王立群、纪连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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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讲坛:千古中医故事 作者:孙立群、王立群、纪连海等


诊病圣手(1)
主讲人简介
孙立群,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南开大学历史系。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秦汉魏晋南北朝史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所开课程有“中国古代史”、“魏晋南北朝史”、“中国古代士人史”等。参与编写教材专著十多部,发表论文多篇。代表作有《中国古代的士人生活》(商务印书馆)、《解读大秦政坛双星——吕不韦与李斯》(中华书局)等。
扁鹊是我国中医理论的奠基者,他以自己的实践首创了中医的“四诊法”,也就是我们大家常说的望、闻、问、切,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科学诊断体系。扁鹊的一生,留下了许多传奇故事。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司马迁在《史记》当中专门写了扁鹊的传记。因此,扁鹊是中国古代第一个进入正史的医生。
可是,就是这样一位在中国医学史上地位极其重要的名医,却留给后人太多的谜团。比如他为什么会有三个名字,而究竟哪一个是他的真实名字?他到底是什么时代的人?他妙手回春的奥妙又究竟在哪里呢?
祖国医学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我国医学发展史上,出现过许多杰出的医学家,他们以自己高超的医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许多人为我们所崇敬。现在,我给大家介绍一位先秦时期的著名医学家,他叫扁鹊。
我们先看第一个问题,就是扁鹊的三个名字和他生活时代的问题。
《史记》在讲到扁鹊的时候,一开始是这样一句话,“扁鹊者,渤海郡郑人也。”扁鹊,是渤海郡郑人,郑在哪儿啊?在河北的任丘一带。那也就是说,第一,这里面说了他的家乡;第二,又说“姓秦氏,名越人”,这里又出来第二个名字,叫做秦越人。就是说扁鹊也就是秦越人。
还不算完,在《史记?正义》里面还有一说,扁鹊是“家于卢国”,卢国在哪儿啊?也是在齐国的渤海,现在山东的长清一带。所以,他又叫卢医。
所以,我们看到扁鹊有三个名字:第一,扁鹊;第二,秦越人;第三,卢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现在大家的看法是,扁鹊是上古时期一位传说中的医生,这个人到处行医,治病救人,人们非常尊敬他。因为他来了以后,热心给人治病,把人们的病都治好了,所以人们就把这个医生比做一只带来喜悦的喜鹊。由此可知扁鹊是一个传说的人物。
而秦越人,应该说是确有其人,他就是《史记》上说的,在渤海郡郑的一个大夫。
而卢医呢?这是指他出生的地方,在卢国。
这样一看,这三个名字当中,秦越人是确有其人的,而扁鹊呢?正是由于他到处行医,受到尊敬,人们就把技术高超的人叫做扁鹊。于是,秦越人也被称为扁鹊。有人认为,扁鹊就是古代医术高超者的一个通用的名词。
到现在,我们可以说,扁鹊原来是个神话人物,但是由于他和秦越人合为一体,就成为一个令人非常可信的人物。
按照古人的传说,医生治病救人,走到哪里,就将安康和快乐带到哪里,好比是带来喜讯的喜鹊。所以,古人把那些医术高超、医德高尚的医生称做扁鹊。而这个出生在卢国、名叫秦越人的医生,医术高明、学识渊博,走南闯北、治病救人,也就顺理成章地被人们尊敬地称做扁鹊。
不过,有一个问题却一直困扰着人们,那就是扁鹊生活的时代十分模糊和混乱。那么,扁鹊究竟是什么时代的人?有关他生活年代的记载又为什么会出现模糊和混乱的情况呢?
记载扁鹊的材料除《史记》外,还有《战国策》、《韩非子》、《论衡》①、《列子》②、《说苑》等古籍,这些材料中记载的扁鹊活动的时间跨度很大。
如记载最早给蔡桓公治病的时间大约在公元前695年;给虢太子治病的时间在公元前655年左右;给赵简子治病,在公元前501年前后;给齐桓侯看病,在公元前385年到前357年之间。
《战国策》记载的扁鹊见秦武公,大约在公元前309年,这是他看的最后一个病人。如此一算,扁鹊的活动时间范围在三百多年之间,这显然太离谱了,人不可能活这么大岁数。所以,人们就很难断定,扁鹊究竟是什么时代的人。
我认为,秦越人作为受百姓欢迎的民间医生,人们已经给他赋予了许多神话的色彩,因此他的有些活动肯定不全是其个人所为,而是后人附加上去的,甚至有张冠李戴的可能。那么,扁鹊究竟是什么时代的人呢?书包网 www.61k.com

诊病圣手(2)
有以下几个方法,可以界定一下扁鹊生活的大致时代。
第一,依据《汉书?古今人表》,班固③在《古今人表》里面,把上古到秦朝的大约一千四五百人都列入表中。他根据这些人的人品排列,高低各有不同。把扁鹊和赵简子、越王勾践放在同一时代。赵简子即赵鞅(?—前458年),春秋末年晋国正卿。越王勾践(?—前456年),越国国君。如此看,扁鹊应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人。这是一个说法。
第二,依据从扁鹊行医的故事中,选择最可信的一个界定扁鹊活动的具体年代。我查了一下,有不同说法。但有不少人认为他到秦国见秦武王的事较可信,因为他在秦国被害。因此把扁鹊的生卒年代定在大约公元前407年到公元前310年比较合适。
第三,不确定准确的时间,说扁鹊是东周(或春秋战国)人就行了,他治病的故事有真事也有不少是寓言,可信可不信,不用太较真。很难准确地考证出他的活动时间。我主张这个说法。
关于扁鹊的医术,史学界一般认为,他是在长期的医学实践中,刻苦钻研,不断总结,才使得其学识与医术达到了常人难以超越的高度,最终成为流芳千古的一代名医。那么,扁鹊究竟有着怎样的医术?他对我国医学到底有着怎样的独特贡献呢?
扁鹊在中医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我们先不说今人对他的评价,看看古人对他的评价就知道他的名气了。汉初,扁鹊就已经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了,人们常常在说话当中,就自觉不自觉地提到他。汉初陆贾在《新书》中说,现在社会在发展变化,不要光看过去已有的东西,新的东西总会不断出现的。他说,“书不必起仲尼之门,而药不必出扁鹊之方”。这话的意思是,社会在变化,各种新的东西不断出现,虽然孔子写的书最多,但是不是光孔子一个人写的,后面还有人。而药呢,也不是光扁鹊一个人发明的,后面还有人。这说明在当时人看来,孔子、扁鹊,这两个人是相提并论的。
还有一个故事,是刘邦###叛乱的英布,在战斗中,刘邦中箭负伤,伤口越来越重,吕后就给他找了一个技术非常高的大夫,叫良医。刘邦坚决不治,他说,我以布衣提三尺之剑取天下,我这是天命,命乃在天,我现在身体受的这个伤,就是扁鹊来了也没用,我不治!刘邦的话说明在人们的口头语当中,一说治病的大夫,最棒的就是扁鹊,所以刘邦一张嘴,就说扁鹊来了我也不让他治。这说明扁鹊的名声在汉初已经很高了。
晋代有一位炼丹家叫葛洪①,说扁鹊是“治疾之圣”,就是治疗疾病的圣人。结合扁鹊的医疗实践,我觉得不过分。在扁鹊身上,我们看到,在中医治疗法的几个关键的环节,他都有开创之功。
第一,切脉大师。中国古代的医学家,早就发现了人体血脉的这种跳动和心脏是同步的。在人们长期的实践基础上,切脉就逐渐走上了科学之路,而在这个过程中,扁鹊是第一人。
司马迁就这样说:“至今天下言脉者,由扁鹊也。”天下谈论诊脉这个事,是从扁鹊开始的。扁鹊行医,他的切脉是非常准的。
有一次,在晋国,他碰到当时在晋国总揽朝政的赵简子病重,当时赵简子突然昏倒,不省人事,人们都非常害怕,于是就把扁鹊找来了。《史记》记载:“扁鹊入视病,出。”是说进去以后看赵简子的病,然后就出来了,乍一看,这多简单啊,但是出来以后,一听扁鹊说的话,就知道他给赵简子看病了,怎么看的呢?号赵简子的脉了。
扁鹊这样说的,病人的身体没有问题,他现在虽然昏迷不醒,但是,脉搏跳动很正常,你们不用大惊小怪,不出三日,他一定能够醒来。我们虽然没有看到他如何给赵简子看病,但从他说的话,就知道他给赵简子号脉了。扁鹊的话很准,两天半过后,赵简子终于醒了。这说明扁鹊号脉是很有把握的,他通过脉象可以断定一个人的身体状况。
在扁鹊之前,也不是说没有切脉,中医很早就通过脉象了解病情,只是过去切脉,是顺着人体的血脉一点一点由浅到深地去摸,比较麻烦。为什么对扁鹊切脉评价这么高,就是因为他发现了人体切脉的一个交接点,就是寸口①。现在看中医切脉都是摸手腕这儿,就是寸口。据说,扁鹊也曾经用传统的切脉方法,顺着身体的血脉摸,后来他发明了寸口诊法,既简便又准确。正是从这个角度讲,司马迁说“今天下言脉者,由扁鹊矣”。所以这是扁鹊的一大贡献。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诊病圣手(3)
司马迁认为,中医的脉学是从扁鹊开始的。对于这样的评价,后世学者也有不同见解,他们认为,春秋战国时期,脉诊就已经达到相当水平。当时的重要医学著作《黄帝内经》②和稍晚的《难经》③中,已经对脉诊有许多详细论述。这些都说明早在两千多年前,脉学已成为我国古代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了。
那么,除了脉诊之外,扁鹊行医的神奇之处又表现在哪里呢?
有一个故事,可以说全方位地展示了扁鹊的医疗技术。
据《史记》记载,有一次,扁鹊带着几个学生路过虢国,虢国是西周分封的一个诸侯国。在虢国,他们听到大街小巷都传,咱们国王的太子死了!人们都感觉到很惊讶。扁鹊不了解真情,一边走一边问。走到王宫门前,遇到一个中庶子,中庶子是王宫的侍卫大臣,就是国王身边的人,扁鹊问道:“虢太子是怎么死的?”
中庶子说:“太子的病是血气运行错乱,没有规律,突然生了暴病,猛烈地爆发在体表,就造成内脏受伤害。人体的正气不能制止邪气,邪气蓄积而不能疏泄,导致阳脉缓慢,阴脉急促,突然昏倒而死。”
扁鹊根据自己的经验,感到太子不是真死,问道:“他什么时候死的?”中庶子回答:“从鸡鸣到现在。”扁鹊又问:“收殓了吗?”中庶子回答说:“还没有,他死还不到半天呢。”
扁鹊觉得更有希望,就很郑重地对中庶子说:“请禀告你们的国君,我是齐国渤海的秦越人,以行医为业,未曾拜见过贵国大王,也没有给大王效过力,请你立即禀报大王,就说我能使太子复活!”
中庶子知道秦越人很有名望,但不相信他能把死去的人救活,以为他说大话,不以为然,说道:“先生该不是胡说吧?太子已死,怎么可能复活呢!”
接着中庶子谈起上古名医俞跗,说他医术如何高超:“俞跗可以顺着五脏的腧穴,然后割开皮肤,剖开肌肉,疏通经脉,结扎筋腱,按治脑髓,触动膏肓,疏理横膈膜,清洗肠胃,洗涤五脏,修炼精气,改变神情气色。先生的医术如能像俞跗那样高明,那么太子就能再生了;不能做到如此,就别用这样的话欺骗刚会笑的孩子。”
扁鹊尽管对中庶子的话很反感,但并没有着急,只是感慨地说道:“您说的那些治疗方法,就像从竹管中看天,从缝隙中看花纹一样小而不全。我行医多年像太子这样的病人见得多了。只要知道体表的病,就能推断内脏的病;只要知道疾病内在的原因就能推知外在的表现。我决断的方法很多,不会只停留在一个角度看问题。你如果认为我说的不真实,你现在就进宫去看看太子,你会看到他耳朵还有听觉,鼻翼还在微微张动,顺着他的两条腿往上摸,还会感觉温热没有消失。”
中庶子听扁鹊说得这么有把握,不禁惊呆了,他赶紧进宫,把扁鹊的话禀告国君。国君又惊又喜,立即传令请扁鹊进宫。他对扁鹊表示感谢,说着还掉下了眼泪。
扁鹊根据大家谈论的病情,断定太子并没有死,他说:“我认为太子的病是‘尸厥(假死,类似休克)’,此刻他正处于昏迷状态,手脚冰凉,脉搏微弱,乍看就像死了一样,其实并没有死。懂得五脏六腑道理的就可以治好这个病。”
国君听了大为折服,马上请扁鹊进太子的房间治病。扁鹊来到太子面前,仔细观察太子的气色,给他切了脉,然后,又解开太子的衣带,摸了摸太子的胸口。叫弟子子阳磨好针具,然后在太子头顶中央凹陷处的百会穴位上扎了针。过了一会儿,太子果然苏醒了。扁鹊又赶忙调和了两种药,让弟子子豹用它在太子腋下熨烫,经过这样的治疗,太子终于完全清醒了,居然能坐起来了。扁鹊又留下药,要太子按时服药,20多天以后,太子身体完全恢复健康。
扁鹊使太子起死回生的消息迅速传开,人们奔走相告,见到扁鹊的人都对他赞不绝口,扁鹊只是笑笑,说:“我秦越人并没有起死回生的本领,太子本来得的就不是死症,他是可以活下去的,我只不过帮助他重新坐起来而已。”
治疗虢太子的病例,全面展示了扁鹊的高超医术,望、闻、问、切,“四诊法”全部用上了。“望”,走到太子身边近距离观察;“闻”,走近后自然得知太子的气味;“问”,问中庶子、问路人,了解太子的病情;“切”,这是诊断太子病情的重要环节。扁鹊在此基础上全面了解,综合分析,对症下药,药到病除。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诊病圣手(4)
望、闻、问、切,在治疗虢国太子的过程中展示得淋漓尽致。扁鹊之后,中医确立了这种诊断方法。
从史书所记载的扁鹊治病案例中,可以看出,扁鹊在诊视疾病中,已经应用了中医全面的诊断技术,即后来中医总结的四诊法:望诊、闻诊、问诊和切诊,当时扁鹊称它们为望色、听声、写影和切脉。
在“四诊法”中,望诊居于首位,十分重要,也十分深奥。扁鹊不仅诊脉的能力非同寻常,望诊的技术更是出神入化,而最能表现扁鹊这一绝技的就是已经编入中学教材的《扁鹊见蔡桓公》的故事,那么,这个故事究竟是如何树立扁鹊的神医形象的呢?
在中医四大诊法当中,望诊是医疗实践的第一步。大家都知道,如果人有病,往往会使脸色、皮肤、神色发生变化。“望诊”就是察看气色,以便了解疾病的部位以及轻重程度,《扁鹊见蔡桓公》就是典型病例。
不过在文献中,《韩非子》一书写的是见蔡桓公,《史记》写的是见齐桓侯,具体过程差不多。究竟扁鹊见的是哪位?研究文章很多,各说各理,至今意见没有统一。我倒觉得,不必做过多的争论。本来这则故事就是一个寓言,其目的不在见哪个国君,而在这个故事所反映的问题和深刻意义,姑且我们就叫桓公或桓侯吧。
下面我们先看看这个故事。
一次,扁鹊拜见蔡桓公,他站在那里,观察蔡桓公的脸色,看了一会儿,说道:“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腠理是指皮肤纹理。这句话的意思是,您的皮肤纹理间有点小病,不医治恐怕要加重。桓公说:“寡人无疾。”扁鹊离开后,桓公对左右的人说:“医生总喜欢给没病的人治病,拿来炫耀自己的功劳。”
过了十天,扁鹊又进见,他再次观察桓公的气色,对桓公说:“您的病已到了肌肉里,再不医治,会更加严重的。”桓公还是不理睬,扁鹊只好扫兴地走了,桓公又很不高兴。
又过了十天,扁鹊再次进见,他看到桓公的情况越发严重了,对桓公说:“您的病已到了肠胃,再不医治,会更加严重的。”桓公还是不理睬。扁鹊只好离开,桓公又很不高兴。
又过了十天,扁鹊再入宫,一见到桓公,转身就跑。桓公赶忙派人去追,问扁鹊为什么跑,扁鹊说:“皮肤纹理间的病,用热水焐、用药热敷,可以治好;肌肉里的病,可以用针灸治好;肠胃的病,可以用火剂治好;骨髓里的病,那是司命神(管人的寿命的神)的事情了,医生也是没有办法的。桓公的病现在已到了骨髓,所以我不再过问了。”
过了五天,桓公浑身剧痛,派人去寻找扁鹊,扁鹊已逃到秦国去了。不久桓公就死去了。
这就是家喻户晓的扁鹊望诊的故事。这个故事非常经典,其价值在于:
第一,从名医扁鹊角度看,反映了他高超的望诊医术和对病人的关心,虽然桓公一再拒绝治疗,但扁鹊一直忠告他,直到最后桓公执迷不悟,失掉机会,扁鹊才放弃了治疗。
第二,从疾病治疗方法上看,符合医学原理。扁鹊认识到人体有腠理、血脉、肠胃、骨髓等组织结构,并且具有层次性,人体感受邪气发病后,疾病的演变也是按这一层次顺序由表及里、由轻变重逐渐发展变化的。扁鹊在分析蔡桓公的病情时说:“疾之在腠理也,汤熨之所及也;在血脉,针石之所及也;其在肠胃,酒醪之所及也;其在骨髓,虽司命无奈之何。”这段话包含了人体解剖组织结构、疾病的发展变化规律、治疗疾病的法则及具体方法等医学思想。所以,治疗疾病自然是越早越好。
第三,从蔡桓公角度讲,他讳疾忌医——接二连三地丧失治疗的机会。
这个故事告诉人们,有病须早发现早治疗,切勿耽搁病情。由此引申出的道理有以下几个:
第一,对待缺点、错误,应该防微杜渐。
第二,要正视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不要拒绝批评和帮助。不可主观猜忌,切勿拒绝忠告。
第三,要见微知著,及早提防。谨慎对待,避免困难。
韩非子讲这个故事,由拒绝治疗的病人联想到治国问题,国家出现问题却不及时整改,任其发展,后患无穷,寓意十分深刻。
那么,在见桓公过程中,扁鹊的态度有问题吗?我读过一篇文章,题目是《怎一个“逃”字了得!》。文章认为,扁鹊发现桓公有病,不是耐心解释,积极治疗,而是仅仅说说,并不作耐心细致地解释,直到最后,一跑了之。

诊病圣手(5)
文章批评扁鹊:“扁鹊一代名医,今见死不救,逃秦自保,实不可取。”文章还说:“初见彼病,未尽其职,是为不智;卒而逃秦,是为不仁。不智不仁,医德安在哉?”
也许大家对这篇文章可能会有不同意见,或赞成或不同意。
我认为,从韩非子这则寓言的本意看,重点人物讲的是桓公执迷不悟,影射腐败国君,对国家问题不思改正,醉生梦死,最后终于亡国。而医术高超的扁鹊(也可指有抱负的改革家),意见不被采纳,人不被重用,良好的愿望最终破灭,愤然离去(人才流失),从这个角度讲,扁鹊不应受到指责。他离开蔡桓公,远赴秦国,是明智的选择。为什么这样说呢?
公平地讲,扁鹊为了桓公的病情,曾三次参拜桓公,好言相劝,苦口婆心,为此还忍受着桓公“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的奚落和侮辱,他对桓公态度是真诚的。当桓公病情恶化到已无药可救时,扁鹊当机立断,“望桓公而还走”。当“桓公体痛,使人索扁鹊”的时候,扁鹊却“已逃秦矣”——已经没希望了,还给他治,治不好,不就等着倒霉吗?扁鹊知道桓公已贻误了治疗时机,无力回天,即使自己留下来全力救治也无济于事,最好的办法就是一走了之,足见扁鹊的机智和果断。
当然,如果非要找扁鹊在此事中的不足,那可能是他应该把桓公的病情向他的家人或周围的人讲清,让他们帮助做桓公的工作。——如果扁鹊这样做了,桓公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让扁鹊治疗了,吃药了,好了。
可照这样说,那还叫韩非子的寓言吗?
平心而论,早在两千多年前,扁鹊就能从齐桓侯的气色中,看出病之所在和病情的发展,这是很不简单的。所以,汉代著名的医学家张仲景赞赏地说:“余每览越人入虢之诊,望齐侯之色,未尝不慨然叹其才秀也。”
扁鹊在自己的医疗生涯中,不仅表现出高超的诊断和治疗水平,还表现出高尚的医德。他谦虚谨慎,从不居功自傲。如他治好虢太子的尸厥症后,虢君十分感激,大家也都称赞他有起死回生之术,扁鹊却实事求是地说,这是患者并没有死,我只不过能使他重病消除,回复他原来的状态而已,并没有“起死回生”的本领。
还有一个故事,说魏文侯曾问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谁是医术最好的呢?”扁鹊:“大哥最好,二哥差些,我是三人中最差的一个。”
魏王不解地说:“请你介绍得详细些。”
扁鹊解释说:“大哥治病,是在病情发作之前,那时候病人自己还不觉得有病,大哥就下药铲除了病根,使他的医术难以被人认可,所以没有名气,只是在我们家中被推崇备至。
“我的二哥治病,是在病初起之时,症状尚不十分明显,病人也没有觉得痛苦,二哥就能药到病除,使乡里人都认为二哥只是治小病很灵。
“我治病,都是在病情十分严重之时,病人痛苦万分,病人家属心急如焚。此时,他们看到我在经脉上穿刺,用针放血,或在患处敷以毒药以毒攻毒,或动大手术直指病灶,使重病人病情得到缓解或很快治愈,所以我名闻天下。”魏王大悟。
这就是良医治未病的故事,说的就是他的大哥。这也是一个寓言故事,究竟扁鹊有没有两个哥哥,现在无从考证。但是这个故事告诉人们,良医治未病,而其意义已经超出了治身体之病这个问题。良医治未病其实告诉人们,治理国家或做事情,一定要从小处抓,要防患于未然,不要等问题大了,造成损失了才去做。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治未病。我感觉从扁鹊的病例当中,我除了学到中医的一些原理,更多的还感觉到当时那些人写扁鹊诊治的病例、病案,它有许多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
在司马迁那个时代,也就是西汉时期,扁鹊的名气很大。人们一说,谁是最好的大夫?都会不约而同地说,扁鹊。他的名字和孔子是齐名的。
我们今天谈扁鹊,特别感觉到,这位医学家确有许多值得我们尊敬的地方。但是,由于年代久远,文献记载也不一样。所以,围绕扁鹊,又有许多目前还没有得到大家完全认同的结论,也就是说在扁鹊身上,还有许多谜团。关于扁鹊还有哪些未解之谜,扁鹊对祖国的医学还有哪些贡献,请看下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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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鹊之谜(1)
医学界历来把扁鹊尊为我国古代医学的祖师。在有些历史记载和民间传说中,扁鹊堪称神医,无论什么疑难杂症他都能手到病除,最为神奇的就是他能够透视人的五脏六腑,具有特异功能。那么,扁鹊真的具有什么特异功能吗?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史书中有关这方面的记载呢?
《史记》记载:扁鹊年轻时做舍长①,有个叫长桑君的客人到客馆来,行为与众不同,只有扁鹊认为他是一个奇人,时常恭敬地对待他。长桑君也知道扁鹊不是普通人,他来来去去有十多年了,一天叫扁鹊和自己坐在一起,悄悄和扁鹊说:“我有禁方②,我年老了,想传留给你,你不要泄漏出去。”扁鹊说:“好吧,遵命。”长桑君这才从怀中拿出一种药给扁鹊,并说:“用上池之水③送服这种药,三十天后你就能知晓许多事情(当知物矣)。”接着,他拿出全部秘方都给了扁鹊。话说完,长桑君忽然间就不见了,扁鹊觉得他更神奇了,心想,大概他不是凡人吧。扁鹊按照长桑君说的方法连续服药三十天,奇迹出现了!“视见垣一方人”,意思是能看见墙另一边的人。因此诊视别人的疾病时,能看到病人五脏内所有的病症,只是表面上还在为病人切脉。
这个故事太神奇了,简直让人不可思议。照这样说,扁鹊真有特异功能?这可能吗?不少人对此持否定态度,他们不相信人有特异功能,因此论述扁鹊时往往一带而过,甚至不提这件事。当然也有人认为,具有特异功能的人是存在的,扁鹊就是。
如何理解这段记载呢?我认为,所谓扁鹊有特异功能,也就是“视见垣一方人”这件事,我估计是后人给他加上去的。也就是说,由于扁鹊诊病非常地准,他解除了许多病人的痛苦,尤其他对病人的病症说得非常准确,所以后人就感觉这个人怎么这么神啊?于是就加上了一段,说他有透视人的腹脏的这个功能。实际上,我觉得他不可能有特异功能,这是后人加上去的。不过这个故事表现了古人追求治病的最佳境界——“尽见五脏症结”。这里的“尽见”,并非只看见心肝脾肺,而是指各种病灶,它实际是指中医四诊之一“望”的最高水平。
中医诊病的高境界就是要发现并检测到隐藏在身体内部的病症。故中医有“脏象学说”。所谓“脏象学说”,是研究人体各脏腑、组织、器官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及其相互联系的学说。古代“脏”与“藏”字相通,又称“藏”象学说。“藏”指人体内的内脏,“象”指脏腑的功能活动和病理变化反映于体外的各种征象。藏象学说是研究人体各个脏腑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及其相互关系的学说。它是历代医家在医疗实践的基础上,在阴阳五行学说的指导下,概括总结而成的,是中医学理论体系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尽见五脏症结”的故事实际说的是扁鹊通过“望”断病,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目前还不能简单说是“特异功能”。
扁鹊在长期的医学实践中,刻苦钻研,不断总结,才使得其学识与医术达到了常人难以超越的高度,最终成为流芳千古的一代名医。
不过,在《史记》中,有一段关于扁鹊对六种情况不予医治的记载,却与他这种治病救人的形象大相径庭。那么,这段“六不治”的记载究竟是什么内容?我们又应该如何看待这段记载呢?
围绕扁鹊,还有一个所谓的“六不治”之谜。是说扁鹊治病有“六不治”的原则。所谓六不治,《史记》有这样一段记载:“骄恣不论于理,一不治也;轻身重财,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适,三不治也;阴阳并,脏气不定,四不治也;形羸不能服药,五不治也;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有此一者,则重(极)难治也。”①
这段话的意思是,依仗权势,为人傲慢、骄横、放纵,不讲道理,是一不治;贪图钱财,轻视身体,是二不治;衣食无节制,不能调节适当,是三不治;阴阳错乱,五脏功能不正常,病深不早求医的,是四不治;身体非常虚弱,不能服药的,是五不治;迷信巫术不相信医术的,是六不治。凡有其中的一种情形,那就很难医治了。

扁鹊之谜(2)
关于“六不治”,许多研究扁鹊的论著都认为是扁鹊的思想和主张,甚至认为有现实意义而予以肯定。对此,我有一些不同意见,提出来和大家讨论。
第一,从《史记》行文看,不像是扁鹊的话,因为没有“扁鹊曰”这样的字眼,倒像是司马迁个人的议论。在“六不治”前面还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人之所病,病疾多;而医之所病,病道少。”意思是,人们担忧的是疾病太多,医生忧虑的是治病的方法太少。这话也看不出是谁说的。
第二,作为大夫,“六不治”有的不太合理。我们分析一下:
一不治,“骄恣不论于理”,就是说蛮横不讲理。的确,无论古今,社会上肯定有这样的人,但毕竟是极少数。他们不讲理,有的是无知,有的则因得病难受,脾气不好,作为医生应做细致耐心的解释工作,使他们改变态度,心平气和,而不应简单地拒之门外,不予治疗。当然,对极其蛮横者除外。
二不治,“轻身重财”,这是指轻视身体,看重钱财的人。这类病人也属少数,古往今来,下层老百姓不是有钱不看病,而是因为穷看不起病,要是有钱,谁不愿意治病?得了病,吃不下,喝不下,钱还有何用?这个道理一般人都明白。无论古代还是现代,老百姓往往不是财迷,而是因为穷,看不起病。作为医生应该向病人讲清钱与身体的关系,同时尽可能用便宜一点的药,让病人承受得起,使病人与其配合,解除病痛。如果一见病人舍不得花钱就不给治了,这不太合适,有违医德。
三不治,“衣食不能适”,指衣着饮食不能适当调节。如穿得少冻着了,吃得多伤了肠胃,这些都是生活中常见的、难免的现象,现在到医院看病的人大部分都是衣食不适者,对这些病人哪能不治呢?如果连这都不治,那医院干脆关门算了!
四不治,“阴阳并,脏气不定”,指体内气血错乱、五脏功能不正常,脏腑功能严重衰竭的人。从医学上讲,这种病人比第三种——“衣食不能适”严重,但仍属于可治疗范围。从医学常识看,阴阳的相对平衡是健康的表现,而患病的主要原因是阴阳平衡被打乱。从中医讲,治疗的根本原则就是调整阴阳,补其不足,泻其有余,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恢复身体健康。
五不治,“形羸不能服药”,这是指身体虚弱病情严重的人。在当时,治病主要靠吃药,一旦体弱吃不下去药,确实危险。但还可用针灸等办法,扁鹊实际也是这样做的,所以也不能说不治。
六不治,“信巫不信医”,在“六不治”原则中就这一条较为有理。一旦遇到此类病人,又不听劝阻,只好由他自理。这个原则在巫医不分的古代有利于医学的发展。在当今,信巫医、巫术的毕竟是少数人,对他们,只要找上门来要求治病,就要予以治疗,除非他说什么也不让治,对这样顽固的人只能是后果自负——不治。
依据以上分析,应该说除了第一和第六,对那些顽固坚持者可以不予治疗外,其他四条,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应该治疗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六不治”不是扁鹊主张,因为它不符合扁鹊的行医实践,扁鹊有同情心,他不会对病人坐视不管的。这段话可能是司马迁在讲完了扁鹊的故事之后,发表的个人感慨。
扁鹊是中医史上一位承前启后的医学家,为传统中医学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被后世的医生尊为祖师。自古医药是一家,但凡中医名家对中草药都是十分精通的。因此,民间流传着许多大医药学家与中草药的故事,扁鹊发现牛黄①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那么,这其中的过程究竟是怎样的?牛黄真的是扁鹊发现的吗?
大家都知道,牛黄是重要的中药材。以牛黄配置的成药非常之多,几乎每个人都吃过。但牛黄怎样被发现的?据说是扁鹊发现的。
据说有一天,扁鹊正从药罐中取出炮制好的青礞石②,准备为一位名叫阳文的邻居治疗中风偏瘫。这时,门外传来一阵喧闹声,扁鹊一打听,原来是阳文家中养的一头十几年的老黄牛,不知何故,近来日见消瘦,以致不能耕作,阳文的儿子阳宝一看牛没用了,就请人把牛宰了。

扁鹊之谜(3)
谁知剖开牛肚子,发现牛胆里有块石头,大家都不知怎么回事。扁鹊得知后,对此颇感兴趣,就让阳宝把石头留下,准备进一步研究。阳宝就把石头拿给扁鹊,扁鹊接过来,随手把石头和桌上的青礞石放在了一起。
正在这时,阳文的病又发作起来,阳宝请扁鹊过去看看,扁鹊赶到,只见阳文双眼上翻,肢冷气急,十分危急。他一边扎针一边叮嘱阳宝:“快!去我家把桌上的青礞石拿来!”阳宝气喘吁吁地拿来药,扁鹊也未细察,很快研为细末,给阳文灌下。不一会儿,病人停止了抽搐,气息平稳。待扁鹊回到自己的屋里,发现青礞石还在桌上,而牛结石不见了,忙问家人:“何人动了牛结石?”家人回答:“刚才阳宝取过!”
这个偶然的差错却给扁鹊带来了深思:“难道牛的结石也有祛痰定惊的作用?”于是,第二天他有意识地将阳文药里的青礞石改换为牛结石使用。三天后,阳文竟奇迹般地痊愈。喜得阳文连声称谢。扁鹊说:“不用谢我,还得谢谢你家公子呢。”于是将阳宝错拿牛结石代青礞石的经过讲了一遍,并说:“此石久浸于胆汁中,苦凉入心肝,能清心开窍,镇肝熄风。”阳文问道:“这药叫什么名字呢?”扁鹊思索片刻:“此结石生在牛身上,凝于肝胆而成黄,可称它为‘牛黄’。”然后又说:“牛黄有此神效,堪称一宝,牛属丑,再给它取个别名,叫‘丑宝’吧。”
由于牛黄能治许多病,疗效极好,人们不禁想到,一定是扁鹊最早发现了它,于是编出了这个故事。
如果说扁鹊发现牛黄,还有生活依据可以推断的话,那么,扁鹊换心的故事就绝对称得上是奇谈怪事了。编纂于魏晋时期的《列子》这本书,记载了扁鹊为两个人实施换心手术的故事。对于这个故事,我们该怎样解读呢?以战国时代的科技水平,真的会发生换心术这样的事吗?
这个故事说的是,有两个人,一个是鲁国的公扈,一个是赵国的齐婴,两人都有病,于是一块儿找扁鹊医治。经过治疗,两人的病同时好了。
扁鹊对二人说:“你们以前的病,是外界干扰内脏引起的,因此用草药石针就能治好,这几天我发现你们身上还潜伏着一种病,那是从娘胎里带出来,并随同你们身体的发育而一道生长的。这种病很危险,我愿意再给你们治一下,怎么样?”
公扈和齐婴回答道:“我们想听听这种病有些什么症状,然后再作决定。”
于是,扁鹊先对公扈说:“你有远大的抱负,又善于思考问题,遇事能有很多的办法,但遗憾的是气质较为柔弱,在关键时刻往往优柔寡断,犹豫不决,坐失良机。”接着,他又转向齐婴:“那么你呢?则正好与公扈相反。你对未来缺乏长远的打算,思想比较简单,然而气质却很刚强,为人处事少用心计,却喜欢独断专行。”最后,扁鹊对二人说:“现在如果让我将你们的心来个互换,你们就都可以变得完美无缺了。”
公扈和齐婴听了扁鹊的分析之后,都表示愿意接受换心手术。于是,扁鹊让二人分别喝下一种麻醉药酒,致使他们昏迷三天不醒。在这其间,扁鹊便将二人的胸腔打开,取出心来,交换安放。手术完毕之后,又在伤口处敷上神药,等他们醒转后,仍如术前一样健康强壮。他们辞谢扁鹊之后,就各自回家了。
可是,由于心已互换,结果公扈就回到了齐婴的家,而齐婴则回到了公扈的家。这两家的老婆孩子都不认识回家的人,于是都发生了争吵。公扈、齐婴无法可想,只好请扁鹊出面解释。扁鹊就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这两家人,这样才使争吵得以平息。
从这个故事本身看,无疑是神话,扁鹊换心,依当时的科学技术能力是不可能的。为什么人们编出这个故事呢?这则寓言故事是借用神医扁鹊的名义,用换心术来打比方,说明每个人都有各自的长处和短处。一个人只要善于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他就会逐渐趋向完美。
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换了心脏后,没有各自回到自己的家,而是进了对方的家,幸亏扁鹊解释才算平息闹剧。这可能吗?我认为这里面有古人的想象,他们认为心也可以思考、记忆,心换了,记忆也随之转移。记忆究竟能不能随人体器官移植而转移呢?我不懂医学,也许说的是外行话,我觉得记忆就是过去的知识、经验在人脑中的反映。人的大脑感知过的事物,思考过的问题和理论,体验过的情感和情绪,练习过的动作,都是记忆的内容。器官的移植是不会改变记忆的。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扁鹊之谜(4)
我觉得,“换心”这个故事更主要的是一种教育意义。
第一,古代人就曾经想过器官移植这件事,我感觉当时充其量是一种想象,当时的科技水平、药物的能力还达不到移植器官的要求。
第二,它本身是个寓言,它告诉人们,要相互取长补短,这样人才能成功,它本身有教育的意义。
所以,我们觉得换心术是人们当时有了一种想法,觉得谁能够换心呢?扁鹊。所以,就把扁鹊作为换心手术的实施者,这反映出人们对扁鹊还是一种敬仰。
在扁鹊那个时代,医生是社会上平民阶层的人物,并不被人们特别尊重。并且许多历史资料所记载的,扁鹊妙手回春的成功病例,患者也大都是帝王将相、王公贵族。那么,扁鹊为何千百年来为广大人民所爱戴和崇敬?他在民间的声望又是怎样树立起来的呢?
扁鹊名震天下,他的名气怎么来的?第一,判断准确。第二,医学上的多面手。
扁鹊医术精深,还是医学多面手。他到各地行医,根据当地老百姓的要求治病。在赵国邯郸时,发现那里的妇女得病的很多,他就当“带下医”,即妇科医生。到了洛阳,听说那里尊敬老年人,而老年人患眼病、耳病的人较普遍,他就当“耳目痹医”,(五官科医生),治好了许多老人的五官病,使不少老人从耳聋眼花中恢复了健康。到了秦国首都咸阳,看到当地儿童的发病率很高,就研究儿童发病原因,当了“小儿医”,治好了许多儿童的多发病。由此可见,扁鹊不仅精通内科,还兼通儿科、妇产科、五官科,甚至外科;他在诊断上,不仅精通“切脉”,而且善于“望色、听声、写形”;在治法上,不仅精通针灸,还善于用砭石、熨帖、按摩、手术、汤药等,可谓一位多面手的民间医生。司马迁说他是“随俗为变”。我们现在真需要这样的大夫,真需要能够对各种病症都能了解和治疗的大夫。扁鹊之所以被人们尊敬,跟他这种医疗技术的全面有直接的关系。
从扁鹊的行医路线看,他的足迹是由东到西,也就是从山东到河北、河南、山西,一直到陕西。一路上都留下了许多治病救人的故事。他医德高尚,人们怀念他,纷纷修墓、建庙以示纪念,扁鹊墓不下十处。各地人民都认为扁鹊和自己有关系,这种名人情结反映了人民对做过好事的人的怀念。
扁鹊一生走南闯北,为无数患者解除疾病痛苦,被人们称为能起死回生的“神医”。在他行医经过的路途上,历代人民为他建陵墓、立碑石、筑庙宇、朝香火。然而,一生救死扶伤的扁鹊,最终却是死于非命。那么,一代神医的生命究竟是怎样终结的呢?
咸阳是他最后到达的地方,据《战国策》记载,扁鹊在秦国时,秦武王(公元前310—前307年)请扁鹊看病。扁鹊认为,没问题,建议及早医治。这时秦武王左右近臣却说扁鹊坏话:“大王您的病在耳朵前面,眼睛下面,让扁鹊治疗未必能治好,弄不好反而会使耳朵听不清,眼睛看不明。”
武王把这话告诉了扁鹊,说不吃扁鹊开的药。扁鹊听了非常生气,把治病的砭石(针)一丢,说:“君王同懂医术的人商量治病,又同不懂医道的人一道讨论,干扰治疗,就凭这,可以了解到秦国的内政,你与有知识的人共事可以得天下,治天下,与无知之辈同谋,将会失去天下。从今天这件事可以推知秦国的事,如果再这样下去,君王随时都有亡国的危险!”扁鹊的话批评了秦武王,也得罪了一些近臣。太医令李醯自知医术不如扁鹊,对扁鹊怀恨在心,就在扁鹊离开咸阳东归的路上,李醯派人刺杀了扁鹊。一代名医死于非命,令人叹息!
扁鹊是司马迁《史记》里的第一位医生,也就是我们开头说的,正史记载的第一位医生,司马迁对扁鹊给予深切同情,扁鹊无端受害,司马迁自己也有相同的遭遇呀!所以在《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太史公感慨道:“女人无论美与丑,住进宫中就会被人嫉妒;士人无论贤与不贤,进入朝廷就会遭人疑忌。扁鹊因为他的医术遭殃……所以,老子说‘美好的东西都是不吉祥之物’,说的就是扁鹊这样的人呀!”仔细看司马迁的话,是不是有他个人的感慨与不平?
大家想一想,为什么司马迁引用老子这句话,“美好者不祥之物”?这仅指扁鹊吗?我似乎感觉到这里有司马迁个人的一种感慨!大家都知道,司马迁也是无端地被残害的,他就是因为替与匈奴作战的那位将军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他说李陵这个人不会真正投降的,他还会回归汉朝的,汉武帝怎么样?大怒,你敢对叛将说这样的话?他要是真把司马迁杀了,司马迁也许还不受罪了,偏偏不让你死,给你宫了,真是奇耻大辱,痛不欲生啊。司马迁就是在这个环境下艰难地写《史记》①,大家想,他对扁鹊是什么感情?自己也是毫无道理地被汉武帝给残害了。读《史记》会发现,司马迁在写好人被害、被诬陷的时候都会从内心发出相同情感。
说到这儿,我们可以给扁鹊作一个总结。扁鹊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医生,他满腔热情,治病救人,后来人们崇拜他,尊敬他,热爱他,于是就在他身上不断添加了许多传说的神奇的故事。扁鹊对祖国医学发展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扁鹊永远不会为人民所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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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扁鹊者,勃海郡郑人也,姓秦氏,名越人。少时为人舍长。舍客长桑君过,扁鹊独奇之,常谨遇之。长桑君亦知扁鹊非常人也。出入十余年,乃呼扁鹊私坐,间与语曰:“我有禁方,年老,欲传与公,公毋泄。”扁鹊曰:“敬诺。”乃出其怀中药予扁鹊:“饮是以上池之水,三十日当知物矣。”乃悉取其禁方书尽与扁鹊。忽然不见,殆非人也。扁鹊以其言饮药三十日,视见垣一方人。以此视病,尽见五藏症结,特以诊脉为名耳。为医或在齐,或在赵。在赵者名扁鹊。
当晋昭公时,诸大夫强而公族弱,赵简子为大夫,专国事。简子疾,五日不知人,大夫皆惧,于是召扁鹊。扁鹊入视病,出,董安于问扁鹊,扁鹊曰:“血脉治也,而何怪!昔秦穆公尝如此,七日而寤。寤之日,告公孙支与子舆曰:‘我之帝所甚乐。吾所以久者,适有所学也。帝告我:“晋国且大乱,五世不安。其后将霸,未老而死。霸者之子且令而国男女无别。”’公孙支书而藏之,秦策于是出。夫献公之乱,文公之霸,而襄公败秦师于殽而归纵淫,此子之所闻。今主君之病与之同,不出三日必间,间必有言也。”
居二日半,简子寤,语诸大夫曰:“我之帝所甚乐,与百神游于钧天,广乐九奏万舞,不类三代之乐,其声动心。有一熊欲援我,帝命我射之,中熊,熊死。有罴来,我又射之,中罴,罴死。帝甚喜,赐我二笥,皆有副。吾见儿在帝侧,帝属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壮也以赐之。’帝告我:‘晋国且世衰,七世而亡。嬴姓将大败周人于范魁之西,而亦不能有也。’”董安于受言,书而藏之。以扁鹊言告简子,简子赐扁鹊田四万亩。
其后扁鹊过虢。虢太子死,扁鹊至虢宫门下,问中庶子喜方者曰:“太子何病,国中治穰过于众事?”中庶子曰:“太子病血气不时,交错而不得泄,暴发于外,则为中害。精神不能止邪气,邪气蓄积而不得泄,是以阳缓而阴急,故暴蹶而死。”扁鹊曰:“其死何如时?”曰:“鸡鸣至今。”曰:“收乎?”曰:“未也,其死未能半日也。”“言臣齐勃海秦越人也,家在于郑,未尝得望精光侍谒于前也。闻太子不幸而死,臣能生之。”中庶子曰:“先生得无诞之乎?何以言太子可生也!臣闻上古之时,医有俞跗,治病不以汤液醴洒,镵石挢引,案扤毒熨,一拨见病之应,因五藏之输,乃割皮解肌,诀脉结筋,搦髓脑,揲荒爪幕,湔浣肠胃,漱涤五藏,练精易形。先生之方能若是,则太子可生也;不能若是而欲生之,曾不可以告咳婴之儿。”终日,扁鹊仰天叹曰:“夫子之为方也,若以管窥天,以郄视文。越人之为方也,不待切脉望色听声写形,言病之所在。闻病之阳,论得其阴;闻病之阴,论得其阳。病应见于大表,不出千里,决者至众,不可曲止也。子以吾言为不诚,试入诊太子,当闻其耳鸣而鼻张,循其两股以至于阴,当尚温也。”
中庶子闻扁鹊言,目眩然而不瞚,舌挢然而不下,乃以扁鹊言入报虢君。虢君闻之大惊,出见扁鹊于中阙,曰:“窃闻高义之日久矣,然未尝得拜谒于前也。先生过小国,幸而举之,偏国寡臣幸甚。有先生则活,无先生则弃捐填沟壑,长终而不得反。”言未卒,因嘘唏服臆,魂精泄横,流涕长潸,忽忽承■,悲不能自止,容貌变更。扁鹊曰:“若太子病,所谓‘尸蹶’者也。夫以阳入阴中,动胃■缘,中经维络,别下于三焦、膀胱,是以阳脉下遂,阴脉上争,会气闭而不通,阴上而阳内行,下内鼓而不起,上外绝而不为使,上有绝阳之络,下有破阴之纽,破阴绝阳,色废脉乱,故形静如死状,太子未死也。夫以阳入阴支兰藏者生,以阴入阳支兰藏者死。凡此数事,皆五藏蹙中之时暴作也。良工取之,拙者疑殆。”
扁鹊乃使弟子子阳厉针砥石,以取外三阳五会。有间,太子苏。乃使子豹为五分之熨,以八减之齐和煮之,以更熨两胁下。太子起坐。更适阴阳,但服汤二旬而复故。故天下尽以扁鹊为能生死人。扁鹊曰:“越人非能生死人也,此自当生者,越人能使之起耳。”
扁鹊过齐,齐桓侯客之。入朝见,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谓左右曰:“医之好利也,欲以不疾者为功。”后五日,扁鹊复见,曰:“君有疾在血脉,不治恐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不悦。后五日,扁鹊复见,曰:“君有疾在肠胃间,不治将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侯不悦。后五日,扁鹊复见,望见桓侯而退走。桓侯使人问其故。扁鹊曰:“疾之居腠理也,汤熨之所及也;在血脉,针石之所及也;其在肠胃,酒醪之所及也;其在骨髓,虽司命无奈之何。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后五日,桓侯体病,使人召扁鹊,扁鹊已逃去。桓侯遂死。
使圣人预知微,能使良医得蚤从事,则疾可已,身可活也。人之所病,病疾多;而医之所病,病道少。故病有六不治:骄恣不论于理,一不治也;轻身重财,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适,三不治也;阴阳并,藏气不定,四不治也;形羸不能服药,五不治也;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有此一者,则重难治也。
扁鹊名闻天下。过邯郸,闻贵妇人,即为带下医;过雒阳,闻周人爱老人,即为耳目痹医;来入咸阳,闻秦人爱小儿,即为小儿医:随俗为变。秦太医令李醯自知伎不如扁鹊也,使人刺杀之。至今天下言脉者,由扁鹊也。
…………
太史公曰:女无美恶,居宫见妒;士无贤不肖,入朝见疑。故扁鹊以其伎见殃,仓公乃匿迹自隐而当刑。缇萦通尺牍,父得以后宁。故老子曰“美好者不祥之器”,岂谓扁鹊等邪?若仓公者,可谓近之矣。
——选自《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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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传奇(1)
主讲人简介
王立群,1945年3月出生于安徽省霍山县。河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史记》研究会顾问,中国《文选》研究会副会长。
长期从事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山水游记研究、《文选》研究等。
代表性著作有:《现代〈文选〉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文选〉成书研究》(商务印书馆)《中国古代山水游记研究(修订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
在世界华人的范围里边,有一个约定俗成的习惯,当人们发自内心地感谢一位救死扶伤的医生的时候,经常会送给医生八个字:华佗再世,妙手回春。也就是说,人们在心目中,把华佗当成了神医的代称。华佗是东汉末年的一位民间医生,他以自己高超的医术为病人解除痛苦,在当时就非常出名。但是,中国古代名医众多,为什么后人称赞医生医术高明的时候,要说华佗再世呢?华佗的医术,究竟有哪些神奇之处?他为什么会成为后人心目中的神医呢?
我们先简单介绍一下华佗。华佗在正史中有传记,也就是陈寿的《三国志》,还有范晔的《后汉书》,都有《华佗传》。据史传的记载,华佗字元化,名字叫旉,他是沛国谯人。这个谯是当时沛国的谯县,东汉的谯县大致主要包括今天安徽的亳州,还有河南永城的一小部分,但是有关华佗家世的记载,完全没有。我们不知道华佗的家庭是个什么样的家庭,也不知道华佗跟谁学的医,都没有记载。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华佗在当时社会地位非常低下,由于他社会地位低下,有关他的身世,他的师承都没有记载。而且,我们看正史这两个传记也可以看出来,《三国志》把他收入《方技传》,《后汉书》把他列入《方术传》,方技、方术,是什么含义呢?在中国古代,把从事医学、天文、星象、占卜的一类人叫做方士,或者叫做方术,这就是我们现在仅存的资料中间所知道的华佗的基本状况。
华佗生活的时代,医生的社会地位低下,再加上那个年代,是中国历史上东汉末年到三国初期这一段时间,这时候正是诸侯割据、军阀混战的时候,所以史书中关于华佗的记载很少,既没有他的身世记载,又没有他师承关系的记载,更没有医方传之后世,史书中只留下了他治愈疾病的一些小故事,所以后世流传的“华佗再世,妙手回春”这个说法,我们只能从华佗治愈疾病的小故事中去寻找答案了。
为什么我们总爱拿华佗作为神医代称。我们先讲第一个方面,料病如神,预知生死,这是华佗最神奇的一面。这里边我们就要介绍史书中记载华佗治病的医案。第一个医案,说是原甘陵国,这个甘陵就是今天山东的临清,甘陵国相的夫人怀孕六个月,突然感到腹痛,痛得非常难受,然后请华佗来治疗,华佗把了把脉,就说胎儿已经死了。然后,华佗找一个人,为这位夫人摸一摸腹部,看胎儿是在左边还是右边,而且华佗告诉这个人,如果在左边是个男胎,如果在右边是个女胎。结果这个人摸过以后,说在左边。华佗就准备了汤药,然后,让甘陵国相的夫人把药喝下去,喝下去以后,果然产下来一个胎儿,已经死了,是个男孩。这个男胎一产下来,甘陵国相夫人的腹痛立即就停止了。这是第一个例子。他能判断胎儿是活的还是死的,号脉就断定了。
第二个例子,前任的一位督邮,姓顿,这个顿先生得了病,好了以后请华佗为他再看一看。华佗为他把脉以后,告诉他,他的病虽然好了,但是身体还很虚弱,在这个期间,千万记住,不能有夫妻生活,如果有的话,就会发生不测,死前他的舌头会伸出几寸长。结果他病好以后,这个消息就传到他妻子的耳朵里了,他的妻子跑了一百多里地来看他,当天晚上有了夫妻生活。三天以后,病发,死了。而且临死之前,舌头伸出来有几寸长。这是第二个医案。他料定这个人只要有性活动就一定会死亡。
第三个例子,广陵太守陈登是曹操非常信任的一个人,他得了一种怪病,这个病的症状是心烦、面红、吃不下饭,请华佗给他诊病。华佗号了脉以后就告诉他,说你的腹中有好几升虫。然后,就让他赶快吃药。结果华佗给他准备了两升药,喝下去以后,大概有一顿饭的工夫,他吐出来好几升虫,吐完以后,病好了。但是病好以后华佗告诉他,说你这个病三年以后还会复发,如果发作的时候遇到良医,还能救活,如果遇不到良医你就完了。三年以后,陈登的病果然复发,当时华佗不在,没人可治,陈登死了。这是华佗预知陈登三年以后疾病复发身亡。书包网 www.61k.com

神医传奇(2)
第四个例子,在盐渎县,就是今天江苏的盐城,有一位严先生,他和几个朋友一块儿去拜访华佗。等他们几个人进来以后,华佗就问严先生,是不是感到身体有点不舒服?严先生说没有啊,我很正常啊。华佗说,我根据你的面相来看,你得了急病,不要多喝酒,吃完饭赶快回家。结果,这位严先生吃完饭,坐了一会儿,和朋友一块儿坐车回家,在回家的路上发病了,然后从车上掉了下来,同行的人把他抱到车上送回家,当天晚上就死了。
第五个例子,有一个下级军官叫梅平,这个人因为有病被解除军职,梅平的家在广陵,离家还有两百多里地,他就找了一户人家投宿,而恰巧这天晚上华佗也来到这户农家投宿。主人就让华佗为梅平诊病,华佗号了脉以后就告诉他,太晚了,如果早叫我治,这个病不会发展到今天。华佗说你赶快回家和家人见面,五天以后,你就不行了。梅平听了以后,第二天就往家赶,赶到家里,五天以后,果然病故。
第六个例子,有一个督邮姓徐,他得了病,告诉华佗,他说我昨天找了一个医官,为我扎针,扎胃管,但是扎过以后咳嗽得非常厉害,咳嗽到晚上不能睡觉。然后华佗就说,他没有扎中你的胃管,他误伤了你的肝,这样一来,你的饭量会一天天减少,而且五天以后就不行了。果然,到了五天,这个姓徐的督邮就病故了。华佗能够料定这个病人的生死。预知生死成为华佗非常强的一种技能,人们把华佗看做神医,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料病如神,预知生死。
从这些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华佗给病人诊断的时候,往往能够做到料病如神,预知生死。这是我们从《三国志》这样的正史中,得到的关于华佗诊断病情的小故事,那么,在《三国志》这样的正史中,关于华佗治疗疾病的案例,又是怎样记载的呢?
第二个方面,治疗神奇,手到病除。我们前面讲的是诊断,下面我们来看治疗。据《三国志?华佗传》记载,有一位姓李的将军,他的妻子得了重病,而且长期治不好,请华佗来给她看。华佗看了以后,把了把脉,就告诉李将军,你的妻子在怀孕的时候,胎儿受过伤,这个胎儿至今留在你妻子的腹中。李将军不信,他说,夫人确实是怀孕时候受过伤,但是,胎儿已经产下来了,不是留在腹中啊。华佗没说什么,就走了。华佗走后李将军妻子的病有所好转,但是过了一百多天,病又发作了,没办法,又请华佗来看。华佗把完脉以后还是那个话,他说,你妻子的腹中有胎儿,而且是个死胎。你妻子当年生的孩子是双胞胎,产下了第一个孩子,因为出血多,而且母亲没有感觉到腹内还有一个胎儿,接生的人也不知道,所以就接生了一个,而把另一个胎儿留在肚子里了。这个胎儿已经死了,死得时间很长,死过的胎儿,贴在你夫人的脊椎骨上,所以你夫人的脊椎骨非常疼,所以现在赶快吃药、针灸,然后让这个胎儿产下来。当时就开了汤药叫她吃。吃了药,配合着针灸,停了一会儿,他的妻子就感到腹痛得非常厉害,就像要生孩子一样,然后华佗就告诉她,这个死胎时间过长,让她自己产下来是不行的,需要有人帮助把胎儿取出来,华佗就指挥别人把这个胎儿取出来。果然取出来一个死去的男胎,大概有一尺长左右,手脚都长全了,但是这个死胎是黑色的。这是一个治疗死胎的非常典型的医案。
第二个医案,史书上说有一个下级军官叫李成,他吐血吐得很厉害,咳嗽得昼夜不得安宁,然后就找华佗给他看病。华佗说,你虽然吐血,但你的病不在肺部,而是在你的肠子里面,你的肠子得了肠痈,我给你两钱散剂的药,你回去吃,一个月以后,就可以康复。但是你要记住,十八年后还会复发,到十八年后复发的时候,我再给你配一服药,你把它吃下去就能好,而且永不复发。李成听了以后很高兴,吃了药,好了。然后把另一服药当宝贝一样藏起来了,因为十八年后还要复发。过了五六年,李成的一个亲戚和他得了同样的病,病得要死了,他知道李成藏有这个药,就跟李成说,你看我要死了,你现在很健康,你还藏着一服救命药,你应当把它拿出来救我的命,救了我的命,你将来再找华佗要,李成思想斗争很激烈,这个药是我留着十八年后保命的药,我要给你我十八年后没有了怎么办呢?但是他又不忍心看着自己的亲戚要死,最后没有办法,就咬了咬牙,给了亲戚。亲戚吃了这个药以后好了,但是李成没有药了,心里就虚了,他又赶快去谯找华佗,可是华佗已经被曹操抓到监狱里去了。李成不愿意在华佗危难的时候去打扰他,就没有再去要这个药。果然到了十八年以后,李成的病复发了,由于他没有药,结果病死了。这个病很有特色,华佗诊断这个病的时候,他说,咳嗽吐血,一般人认为是肺部,但是华佗认为他的病是在肠子,是肠子有病,这就是中医一个很典型的特色。中医认为,人体的脏腑之间是互相影响的,一个脏器出现问题的时候,它会影响到另一个脏器,所以你吐血的时候,不是因为你的肺部有问题,而是你的肠子有问题,这就是中医认为的肺和大肠是互为表里的。这是第二个例子。

神医传奇(3)
第三个例子更奇特,叫子病治母,就是孩子有病,母亲吃药。这个例子说的是在东阳,就是今天安徽的天长县,有一户人家两岁的小孩光拉肚子,吃完奶就拉肚子,久治不愈,怎么治都治不好,最后只好找到华佗了,华佗看了看情况以后,听了听,就说这个小孩不要吃药,把小孩的药停了,这个病根在他母亲身上。两岁的孩子,病根在他母亲身上,吃母亲的乳汁,而他母亲的乳汁有虚寒,有寒气,所以这个孩子吃了带有寒气的乳汁,他才拉肚子,所以不能给孩子治病,要治他妈的病,然后把这个药叫他娘吃,他娘吃了十剂药,然后小孩不拉肚子了。这是一个很神奇的例子,子病治母,孩子有病却治他的母亲,对这件事情我感到很奇怪,我就请教了河南省中医学院的两个中医专家,他们告诉我,这是中医非常典型的一个特点。中医认为人的身体是一个整体,不是头疼医头,脚痛医脚。中医认为人的五脏六腑是个中心,但是通过十二经络把整个的脏腑连成了一个上下相连、内外相通、整体协调的整体。一个脏腑的疾病可以通过经络和五行的关系影响到另一个脏腑,所以可以通过五行相克的理论来调治。中医治病的最终目的是让人体内部达到阴阳平衡,中医治病是通过吃药,达成人体的阴阳平衡。这样,病就好了,这就是中医治病。所以吃奶的孩子和喂奶的母亲不能分离。
史书中记载的这些例子,让我们感叹华佗医术的高明,同时也感叹中医治疗的神奇。但《三国志》和《后汉书》这样的史书,还记载了华佗更为神奇的地方,不用药,华佗也把病人的病治好了。
第四个例子很经典,叫情志疗法。最早记载中国古代情志疗法的是《吕氏春秋?至忠篇》,吕不韦召集门客编的《吕氏春秋》中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它说齐王有病了,然后跑到宋国请了一个非常有名的医生,叫文挚。文挚来了以后,号了号脉就对齐王的儿子说,你爹这个病可以治,但我不能治,太子感到很奇怪,既然能治,你为什么不能治呢?文挚说了两句话,“非怒王则疾不可治,怒王则挚必死”。什么意思呢?如果不让大王生一场气,这个病治不好,如果让大王生一场气,病好了,他一定杀我,所以这个病能治,但是我不愿意治,给你爹治好了,我的命都没了。太子一听,就一个劲儿地向文挚哀求,说你一定要治,等我爹的病好了,我拉着我娘,也就是王后,我们两个一块儿替你求情,一定保证你的生命安全。文挚说,这样吧,你们真能保证我的生命安全,我就给你治。太子跟王后立下保证,然后文挚开始治病。文挚跟太子约好去给齐王看病,齐王就准备好,但是每一次约好时间,文挚都不去,一连约了好多天,文挚就是不来,太子很纳闷,齐王已经憋了一肚子火了,等齐王气憋得够足了,文挚来了,穿了一双脏兮兮的鞋,径直走到齐王的卧室里边,然后给齐王问病的时候又用他脏兮兮的鞋踩着齐王华贵的衣服,把齐王给气坏了。然后文挚问他什么病,齐王气得不吭声,文挚又说了很多非常刺激齐王的话,然后走了。文挚一走齐王气得是哇哇叫,非要派人去杀文挚,结果派的人被太子拦下来了,但是齐王因为生了这一场大气,病好了。这是个非常典型的情志疗法的医案。
而据《三国志?华佗传》记载,说有一个郡守得病了,然后请华佗去看,华佗一看,认为这个郡守是生了一场大气得的病,他说这个病要治,必须让他再生一场大气,病就好了。华佗怎么治呢?他先要钱,要一次不够,要两次,不断地要,要了很多钱,就是不治病,这个郡守气得不得了。然后华佗把钱要足要够了,溜了,逃了。临走之前还写了一封信,把这个郡守给臭骂了一通,郡守付了很多钱,没有得到治疗,医生卷钱逃了,临走还留了封信,这个郡守气得大骂华佗,然后下令派人去追杀华佗,他自己吐了好几升黑血,这一场大气以后,黑血一吐,病好了。但是郡守的儿子,知道华佗是用这种办法治病的,就嘱咐他手下的人,不准追杀华佗。结果郡守又生了场大气,病全好了。这是华佗非常高明的一点,因为中医认为人有七情,也就是喜、怒、忧、思、悲、恐、惊,这是人的七情。当人受到这七情的刺激以后,人的身体会产生一种反应,这个反应我们叫情志。但是如果人体受的刺激过重,那么人体的平衡就被破坏了,人就要得病,所以齐王的病恰恰是受了刺激产生的,如果再去刺激他一下,就可以通过再度的刺激让他人体的内部恢复平衡,他的病就好了。

神医传奇(4)
通过史书记载华佗给人治病的小故事,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医术高明、治疗手法多样的华佗的形象,而华佗除了流传下来的这些小故事之外,还有一个更大的神奇之处,传说华佗还发明了麻沸散,用于外科手术。这件事,甚至在《三国志》、《后汉书》等正史中都有记载,那么,这些正史又是怎样记载这件事情的呢?
在华佗行医时,还有一个非常神奇的地方,就是麻醉。他能够做外科的腹部手术。有一个士大夫得病了,请华佗去看,华佗说,你的病不在外表,在你的腹腔里边,要做手术,但是你的寿命只有十年。我给你做了手术,十年以后你也得死,你的寿命只剩十年了。而你这个病,并不会让你死亡,所以我劝你不要做手术,十年以后,你的命没了,你的病也没了。但是这个士大夫不听,他的承受力比较弱,他觉得这个病得了很难受,一定要做手术,然后华佗就给他做了手术,把病给治了。手术完了以后一切都很正常,十年以后,这个人死了。通过这个记载我们至少可以看到两点:
第一点,华佗的医德很高尚。华佗这个人看来不懂得经济效益,这个病人来了,他劝人家不要做手术,按照一般医德不好的人,你来了,先做检查,我收你检查费,再给你开刀,收你手术费,至于你十年以后是不是死,那我不管,我把钱收了就得了。人来看病他还劝人家别做手术,你这个病要不了你的命,你就剩十年的寿命了,到十年以后你死了那个病也就完了,你何必做手术呢?但反过来,说明华佗医德很高尚。
再一点,这是《二十四史》中记载的最早的一个腹腔手术,华佗能给人家做腹腔手术。而这就是人们把华佗称为神医的非常重要的一点。据《后汉书》的记载,华佗发明了一种药,叫麻沸散,如果病人需要做腹腔手术,他用这个药配合着酒,一块儿让病人喝进去,喝过以后,这个人就像醉酒以后失去知觉了,然后华佗把他的腹部剖开,给他的腹腔做手术,比如肠子有病,他把有病的溃烂的肠子剪断,把剩下的肠子缝合一下。然后,再把腹部的伤口缝合起来,涂上一层神膏,过几天,伤口就愈合了。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腹腔手术的正史记载。所以,人们把华佗视为中医外科的鼻祖,他是第一个做中医外科手术的人。但是,曹操杀死华佗以后,华佗的麻沸散就失传了,后来很多人在不断地寻找和研究。华佗的麻沸散是怎么配出来的,现在有很多种说法,但是我们始终不知道华佗那个麻沸散真正的配伍是什么。在史书中,比如《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黄帝时期,有一个医生叫俞跗,他也能做外科手术,但俞跗做外科手术,传说的成份更浓了,他没有麻醉药,不知道用什么麻醉药,因为腹腔手术很麻烦,如果说没有麻醉,把一个活人来一个大开膛,那人是绝对受不了的,人蹦起来,手术没法做。这个我们不妨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在不麻醉的情况下,把腹部划开,你说病人能够老老实实躺在那儿让你做手术吗?麻醉关、消毒关、止血关、输血关,甚至包括出现意外的急救关,做腹腔手术,有一连串的难关,华佗能够克服这些难关,是非常了不起的。所以,《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的记载,我们认为不是太可靠,真正可靠的是《三国志?华佗传》和《后汉书?华佗传》记载的华佗施行的外科腹腔手术。这个记载早于西方的腹腔手术一千多年,这是炎黄子孙引以为豪的一段历史。所以我们无论走到什么地方,你可以看到,称颂一位医生的时候,最高的称呼就是“华佗再世,妙手回春”。但是华佗死了以后,他的麻沸散没有传下来,一代神医就这样死去了。华佗这么一个神医,他是怎么样死掉的呢?曹操为什么要杀他呢?请看下一讲。


华佗之死(1)
关于华佗之死,人们始终把它和历史上另一位大人物曹操联系在一起,曹操为此也背上了千古骂名。但是也有人认为是华佗自己害了自己。那么,曹操和华佗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一直唯才是举的曹操为什么要杀死身怀绝技的华佗?
华佗之死,流传最广的说法是《三国演义》的讲法。说曹操得了病,头风病,头疼,请华佗给他看病,华佗说,你这个病根在脑子里,我需要让你喝一服药,然后用利斧劈开你的脑袋,祛除病根,你这个病才能治好。当然能做这个手术就很厉害了,但曹操这个人疑心很重,他觉得华佗这个医疗方案不怀好意,认为华佗是想借这个机会替关羽报仇,杀死自己,所以,一怒之下把华佗关到监狱里,然后杀了。
关于华佗之死,在民间流传最广的就是小说《三国演义》中的记载,曹操是杀死华佗的罪魁祸首,人们把指责和谩骂都指向了曹操。但也有一种声音认为,华佗之死,是他自己要挟曹操的结果。那么历史的真相究竟是什么?曹操和华佗,一个是乱世枭雄,一个是走方郎中,两人似乎关系不大,华佗为什么会死在曹操的手上?我们还是先把视线放在第一个问题上,曹操为什么要召见华佗?
《三国志》和《后汉书》都是在记载了大量的华佗的神奇事迹之后才写了一句话,“太祖闻而召佗”,太祖指曹操,曹操听说了华佗的事儿以后召华佗。而在召华佗之前记载的最后一件事就是陈登之死。这样一来,曹操召华佗就有三种可能:第一,曹操听说了华佗大量的神奇治病的事情,召见华佗。第二,曹操听说陈登如期而死召华佗。第三,曹操听了上面两种说法以后,召华佗。
我们先讨论第一种,因为曹操跟华佗都是沛国谯人,他们两个是老乡。因此,华佗神奇的医术曹操不可能不知道。
第二种情况就是曹操听说了华佗预言陈登三年以后病要复发,如果没有良医还会死,结果陈登如期而死,召见华佗,这种可能性有没有呢?这种可能性取决于曹操和陈登的关系到底怎么样。熟悉三国历史的人都知道,陈登是曹操最信任、最器重的人。所以陈登之死,有两个方面震惊了曹操。
第一,华佗的预言如期兑现。华佗预言他三年以后必发,兑现了。
第二,陈登是如期而死。说他将来三年发病,果然发病死了。而陈登跟曹操的关系又非常密切,陈登之死对曹操的影响非常之大,再加上老百姓的传闻。所以,我认为第三种可能性最大,一方面听到老百姓传闻华佗是神医,另一方面听说自己最信任的陈登三年后发作死了,所以就动了召华佗之心。因为此时华佗在曹操心中神医的地位已经毫不动摇地确立起来了,所以曹操要召华佗。
当然,曹操要召华佗首先是曹操得有病,曹操没有病找个名医来干吗?我们现在的年轻人,身体倍儿棒,你说整天找个医生跟着你,不是个包袱吗?曹操恰好有病,就是头风病,而且他的头风病是持续性的神经疼,很难判断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当然现在可能好一点,现在假如我们有头疼病,真是怀疑脑子里有什么了,先不用利斧劈开,我们先做一个脑部核磁共振,看看脑袋里到底长了个什么,然后再说。但是那个时候条件不行,医疗条件不允许。所以,从客观上来说,华佗的医术神奇,从主观上来说,曹操也的确患病,这样曹操就动了召华佗之心。当然,召华佗是分两步的,一开始他把华佗叫过来的时候,史书记载是“常在左右”(《三国志?华佗传》),就是经常在曹操的身边,而且曹操的头疼病一发作,华佗就给他针灸,针灸以后针拔疼止,特别神,针一拔,疼就停止了。常在左右,就是曹操的病不是很重,不是每天都发作,所以他发作的时候才需要华佗,不需要的时候未必要请到身边来。也就是说此时,曹操对华佗的依赖性还不强。
第二个阶段,史书记载叫“太祖亲理”,太祖指曹操,亲理,就是曹操亲自处理国家大政。这个时候,史书记载曹操是“得病笃重”(《三国志?华佗传》),病得很重了,然后使佗“专视”,召见华佗,专门为自己看病。大家注意这两个词,前边是常在左右,现在发展成“专视”,就是专门为自己看病。前面是一般需求,现在是特殊需求,这两种需求差别很大,层次上差别也很大。那么“太祖亲理”是什么时间呢?据我估计,应当大体在袁绍集团灭亡之后,建安十年以后,曹操掌握了东汉政府的实权,亲自处理朝政。这就是“太祖亲理”。当然随着处理朝政的繁忙,工作的繁忙带来的是曹操的病重,头风病天天发作,这个时候曹操就离不开华佗了,才让他专视。但是,华佗在曹操身边只待了一阵,请假走了。以什么借口请假走的呢?两部史书记载的略有不同。《后汉书》记载,回家取药方;《三国志》记载,收到家信。曹操怎么办?曹操准假,曹操不能不准,你想想他回家取药方,你不让他回家取,他说我没有药方,怎么给你治病?他收到家书,你不让他回去,那肯定不能笼络住华佗之心,曹操准假,让他走了。这是我们所说的请假的理由。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华佗之死(2)
但是,《后汉书》在讲华佗请假回去的时候讲了四点理由:第一,华佗此人性格古怪;第二,他内心很不得意;第三,他耻于为医,不愿意当医生;第四,回家,想家。
《三国志》的记载只有一个理由,“久远思家归”(《三国志?华佗传》),就是离家时间长,离家远,想回家看看。《三国志》跟《后汉书》记载略有差异,《三国志》成书在前,《后汉书》成书在后。
华佗请假回家以后,以他妻子有病为由,多次续假不回去。曹操又是写信催,又是让地方官来催,华佗都不回。最后,曹操急了。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曹操那么催华佗也不回去呢?《三国志》跟《后汉书》的记载都差不多,《三国志》的记载是“佗恃能厌食事”,《后汉书》记载的是“恃能厌事”。这两个记载一样,就是华佗仗着自己的医术高明,不愿意去为曹操一个人服务,结果曹操大怒,派人去查,看他妻子是不是有病,一查,发现他妻子装病。这是欺骗啊,曹操派人就把华佗抓起来,送到许县,投入狱中。华佗投入狱中以后,曹操手下一个重要谋士叫荀彧①,曾经劝过曹操,说华佗不能杀,华佗这个人医术太高明了,他的生死关系着多少人的生死,不能杀!结果曹操说了一句非常典型的话,“不忧,天下当无此鼠辈耶?”(《三国志?华佗传》)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别发愁,杀了华佗难道天底下再不能找到像他这样的人吗?但是,据《三国志》记载,他用了一个词“鼠辈”,老鼠的鼠,同辈的辈。鼠辈,找不到像这样的人吗?很看不起华佗。结果,最后是巨星陨落,神医枉死。这就是华佗之死。
这就带来一个很大的问题,华佗为什么被曹操杀了?我们读过三国史的人都知道,曹操是爱才、惜才、重才的人,为什么像华佗这样的神医他却要杀掉呢?
不知曹操是出于何种心理,他还是杀害了华佗,一个巨星就这样陨落了。而华佗死后,除了五禽戏之外,他的很多东西都没有流传下来,因此后世的人们倍感惋惜。而人们在惋惜之余,也在思考一个问题,曹操一向是以爱才、惜才、重才著称,但他这一次为什么一反常态,杀害医术高超的华佗呢?曹操杀害华佗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
我觉得,要从两个方面看,我们一方面从曹操这儿看,一方面从华佗这儿看。
从曹操这方面来看,华佗是可杀,而且是杀而无事,杀了没事。曹操为什么说杀华佗是可杀呢?华佗确实犯了罪,欺骗罪。按照当时的法律,欺骗曹操是可以杀的,这叫可杀。同时,杀了华佗以后,会惹什么麻烦吗?不会,华佗是个医生,医生当时是叫做方士、方技之士,《三国志》把他收入《方技传》,就是一个社会地位很低下的人,杀了一个社会地位很低的人,对政权没有威胁。所以,曹操称他为鼠辈,视为可杀,而且杀而无事。因为中国古代历来有两句话很流行,叫上医医国,其次疾人。作为一个读书人,最高明的是治理国家,叫上医医国,下一档的叫疾人,就是为一般的人看病。有本事的人去治国,没本事的人去给老百姓看病。华佗只是一个看病的医生,在那个时代不受重视,所以被杀了。
作为华佗这一方来说有没有责任呢?华佗看来也有点责任,这个责任主要是三点:
第一,他不愿意给曹操当侍医,本来是个走方郎中,四处游走,现在要给一个人看病,不愿意。
第二,思乡之心切,就是思乡之心太浓了,光想着自己的家。
第三,不了解曹操。曹操是什么人啊?曹操是军阀,是枭雄,是东汉的丞相。这样的人,华佗显然对他太缺乏了解了。华佗不知道曹操是掌握着生杀大权的人,而且他找了个很拙劣的理由,说自己的妻子有病,这是很容易查出来的,一旦查出来怎么办?华佗想都没想,华佗为曹操杀自己提供了一些借口。当然两个人都有责任,主要责任在曹操。我们不能说曹操杀了华佗,华佗还得为自己的死负责任,但是华佗确实有他幼稚之处。
这里边涉及一个问题,就是有一些人说,曹操不是爱才吗?为什么要杀华佗这样的有才之士呢?封建专制制度从来都是把人和才分开来谈的,说曹操爱人才是不对的,曹操爱的只是才,并不是有才的人,人和才要分开。因为在所有的封建专制制度下,当官的人看重的只是一个人的才,并不重视你这个人,所以我们不能笼而统之地讲,曹操爱惜人才,只能说曹操爱才。因为曹操要是真重视人才的话,就得尊重华佗的人,尊重华佗的选择。华佗不愿意去,是他自己的权力,他愿意为谁治病是他的权力,你没有办法剥夺他的权力。曹操以这个为由杀华佗,而且把华佗称为鼠辈,刚才我讲曹操说过一句很重要的话,“不忧,天下当无此鼠辈耶?”(《三国志?华佗传》)他把华佗称为鼠辈,那就是既不重视华佗这个人,又不重视华佗这样的才,因为照曹操看来,像这样的人满天下都是,其实曹操恰恰看错了,人才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是稀缺资源。杀了华佗,后来曹操的小儿子曹冲有病了,没人给他看病。他的小儿子临死的时候曹操后悔了,不该杀华佗啊。所以,曹操杀华佗实际上是既不重人,又不重才,这是所有封建制度下为官者的通病,不光是曹操一个人。

华佗之死(3)
所以,《三国演义》记载的华佗要为曹操劈开头颅的故事纯属虚构,不是历史的真实。但是,这个虚构也不是完全不靠谱。第一,华佗有麻沸散能够做腹腔手术,虚构的故事里就发挥一下说他要做颅腔手术。第二,华佗确实死于曹操之手,所以小说的作者一发挥,就成了我们开始所讲,华佗要劈开曹操的脑袋,曹操不干,把华佗杀了。
根据前面的分析,华佗之死,曹操是罪魁祸首,难辞其咎。但是关于华佗之死,还有一个非常流行的说法,叫“要挟说”。这一派观点认为,华佗仰仗着自己高超的医术,要挟曹操给自己官做,结果曹操不理会华佗,华佗就不给曹操治病,曹操一怒之下,杀了华佗。事实真的如此吗?
这是一个荒谬新说。所以我们有必要简单地作一番辩护。所谓的要挟说,说华佗要挟曹操。提出这个谬说的人还提了三点理由。第一,华佗这个人心理失衡。第二,他是养病自重。曹操把华佗杀了以后,说华佗本来可以治好我的病,为什么不给我治呢?有意要养着我的病,一直不给我除根儿,他的地位就提高了,就是养病自重。第三,华佗是夸大病情。本来就是个头风病,华佗把曹操的病情给夸大了。这三条貌似有理,其实一条都站不住脚。我把这三条简单剖析一下。
先说第一点,心理失衡。什么叫心理失衡呢?是说华佗是个读书人,本来想做官,没做上,最后当了医生,他自己感到耻辱。这一点《三国志》跟《后汉书》中的《华佗传》都记载了,华佗确实有这个感觉,当个医生耻辱。但是,说他心理失衡,我觉得有几点我们要提出来说一下。
第一,生逢乱世,不愿为官。华佗生活在东汉末年,他不愿意做官。早年,陈登的父亲陈珪推举他做孝廉,后来由太尉黄琬征辟①。孝廉跟征辟是东汉为官的两条路,曹操就是二十岁举孝廉走上仕途的,这两条路华佗都不走。前面的征辟、推荐,他都没有去,后来他怎么可能依附曹操做官呢?实际上华佗是生逢乱世,不愿为官。
第二,要挟要官,有悖逻辑。说他要挟曹操要官,这不合逻辑。华佗为什么会要挟曹操呢?两个理由,一个是心理不平衡,一个是不愿意,认为当医生耻辱,我们可以推想一下,心理不平衡就一定会要挟曹操吗?换句话说,因为心理不平衡,所以要挟曹操?这个因果关系成立吗?因果关系有两种,一个原因必然生出一个结果,这叫必然性的因果。一个原因出现两个以上的结果,这种因果关系叫或然关系,不叫必然关系。因为心理不平衡,他也可能去要挟,他也可能不去要挟,所以,因为心理不平衡去要挟曹操给官,这叫或然性因果关系,不是必然性因果关系,所以不能成立,这违反形式逻辑。
再一个,耻于为医,认为当医生是耻辱,所以要挟曹操。这也是个或然关系。因为当医生是耻辱的,他可能去要挟曹操,也可能不去要挟,又是一个或然关系。所以这个提出新说的人实际上是把或然性因果讲成必然性因果,因此我说,要挟要官有悖逻辑。
第三,养病之说,纯属强词。杀了华佗以后,曹操说华佗可以治好我的病,他不治,有意地养着病。当医生养着一个病人的病,不给他除根儿,这个话也不能成立,这叫强词夺理。你想想,曹操是以养病加罪于华佗,假如华佗能够除根儿的话,能够给曹操除根儿的话,他为什么不以断根而求官呢?假如他想做官的话,那我干脆一步到位把你病治好,断根求官嘛。所以养病之说也不能成立。
第四,华佗是乐于从医,而不是耻于为医。华佗确实早年作为一个读书人想为官,但没有做成,后来做了医生。但是,在行医的几十年间,华佗跟医学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他知道乱世之中的老百姓非常需要良医。我们可以举三件事,华佗身入狱中,临死之前还把一部医书交给狱卒,想传下来,他告诉狱卒,这部书可以活人,所以一般人都称这个书叫活人书,但是狱卒害怕曹操的法律严酷,没敢接受,华佗就一把火把这个医书烧了。一个医生在临死之前还想把自己总结的医书传下来,他是乐于为医还是耻于为医呢?第二个例子,有一次华佗在路上走,突然听见一个人痛苦地呻吟,华佗就立即停下来,主动上去看他一下。原来是一个病人,吃东西咽不下去,很痛苦,发出痛苦的叫声。这个人并不知道华佗是医生,并没有求他,华佗是听见呻吟声跑过去的,然后华佗就告诉他,我刚才路过那条街上有一个卖大饼的店,那个店里既有醋,又有蒜泥,你赶快去要些醋和蒜泥喝了,说完华佗就走了。这人赶快找到那个卖大饼的店,买了三升醋和蒜泥,然后把这三升醋和蒜泥全喝了。喝完以后,这个病人就开始吐,结果吐出来一条虫,这其实是一种寄生虫。你看华佗,听见病人痛苦的呻吟,就主动去看病,看完说了个方子就走了,钱也没收。然后这个病人打听到华佗的家,到他家去,车旁边挂着虫,一到华佗的家,还没到家门口,华佗的小孩看见车来了,而且挂了一条虫,华佗的儿子就判断,车上坐的这个病号肯定是碰见我爹了,车边那条虫就是个证明。结果这个病人到华佗家里一看,华佗家里的墙上挂了几十条同样的虫。说明华佗行医,已经是到了一种痴迷的程度了。怎么能说他耻于为医呢?第三个例子,华佗传五禽戏①,让后人学习五禽戏健身,华佗又把他神奇的针灸术传下来给他的弟子。可见华佗是乐于为医,不是耻于为医。

华佗之死(4)
再说第二点,养病自重。这个养病自重我要提出两点,这个养病自重是谁说的呢?曹操说的。什么时间说的呢?杀了华佗之后说的。曹操杀了华佗之后说的话大家就得琢磨琢磨了,华佗是神医,在杀华佗之前荀彧就劝阻他,曹操是坚持自己的意见把华佗杀了,杀了华佗以后,肯定会遭到舆论的谴责,曹操得为自己开脱罪责,所以才提出了个养病说。所以这个养病说是曹操说的,他为自己开脱罪责的成份很重,不能作为定论来看。
还有一点,缺乏理解。曹操是病人,作为病人来说,求治心切。华佗是医生,作为医生来说,治疗曹操的头风病叫治疗无门。医生跟患者的想法不一样,作为患者,是求治心切,希望一步到位把病治好;作为医生,治疗无门,所以病人跟医生之间有时候很难相互理解。华佗认为不能够手到病除,曹操认为你养病自重,这也是养病自重说出现的一个原因。
最后一点,夸大病情。这个夸大病情说也是没有道理的。头风病确实很难治,到今天这种神经性头疼的病还很难治好。华佗只不过是如实告诉了曹操,而且头风病一般都有并发症,曹操的头风病一犯就是心慌、头晕。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华佗如实相告,曹操却认为他是夸大病情。所以提出新说的这三个说法都不能成立。
那么华佗的真正死因是什么?真正的死因其实是:第一,触怒了曹操。曹操又是写信,又是派人去请华佗。华佗呢?他骗曹操,死活不去,触怒了曹操,这是最重要的原因。第二,就是我们刚才说的,曹操既没有把华佗看成人,尊重华佗的选择,又没有看重华佗的才,而是视华佗为鼠辈。既不重其人,又不重其才,他能不杀华佗吗?重人、重才,只要有任何一点体现出来,他就不会杀华佗。
唐代著名诗人刘禹锡曾经写过一篇非常有名的文章,叫《华佗论》。在这篇文章中说了句非常有名的话,“执柄者之恚,真可畏诸?”这句话我解释一下,执柄者就是掌权的人,掌握着生杀大权的人,“恚”就是愤怒,“执柄者之恚”就是掌权人的愤怒真可“畏诸”,意思是多么可怕啊,一个掌权的人发了脾气,发了火,真是让人感到害怕。刘禹锡的话说得非常准,曹操就是执柄者,曹操生气,导致华佗的被杀。其实刘禹锡只看到了第一点,触怒曹操了。他没有看到第二点,就是曹操没有把华佗当做人和才来看待。这才导致神医的被杀。后果非常严重,最起码有一点,麻沸散失传了。中医的外科发展受到了重大的打击,华佗重要的医方也没有传下来。所以华佗之死是中医学史上一个重大损失。一直到今天,在我们讲华佗的时候,我们对神医华佗之死仍然抱着一种深深的惋惜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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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华佗字元化,沛国谯人也,一名旉。游学徐土,兼通数经。沛相陈珪举孝廉,太尉黄琬辟,皆不就。晓养性之术,时人以为年且百岁而貌有壮容。又精方药,其疗疾,合汤不过数种,心解分剂,不复称量,煮熟便饮,语其节度,舍去辄愈。若当灸,不过一两处,每处不过七八壮,病亦应除。若当针,亦不过一两处,下针言“当引某许,若至,语人”。病者言“已到”,应便拔针,病亦行差。若病结积在内,针药所不能及,当须刳割者,便饮其麻沸散,须臾便如醉死无所知,因破取。病若在肠中,便断肠湔洗,缝腹膏摩,四五日差,不痛,人亦不自寤,一月之间,即平复矣。
故甘陵相夫人有娠六月,腹痛不安,佗视脉,曰:“胎已死矣。”使人手摸知所在,在左则男,在右则女。人云“在左”,于是为汤下之,果下男形,即愈。
县吏尹世苦四支烦,口中干,不欲闻人声,小便不利。佗曰:“试作热食,得汗则愈;不汗,后三日死。”即作热食而不汗出,佗曰:“藏气已绝于内,当啼泣而绝。”果如佗言。
府吏兒寻、李延共止,俱头痛身热,所苦正同。佗曰:“寻当下之,延当发汗。”或难其异,佗曰:“寻外实,延内实,故治之宜殊。”即各与药,明旦并起。
盐渎严昕与数人共候佗,适至,佗谓昕曰:“君身中佳否?”昕曰:“自如常。”佗曰:“君有急病见于面,莫多饮酒。”坐毕归,行数里,昕卒头眩堕车,人扶将还,载归家,中宿死。
故督邮顿子献得病已差,诣佗视脉,曰:“尚虚,未得复,勿为劳事,御内即死。临死,当吐舌数寸。”其妻闻其病除,从百余里来省之,止宿交接,中间三日发病,一如佗言。
督邮徐毅得病,佗往省之。毅谓佗曰:“昨使医曹吏刘租针胃管讫,便苦咳嗽,欲卧不安。”佗曰:“刺不得胃管,误中肝也,食当日减,五日不救。”遂如佗言。
东阳陈叔山小男二岁得疾,下利常先啼,日以羸困。问佗,佗曰:“其母怀躯,阳气内养,乳中虚冷,儿得母寒,故令不时愈。”佗与四物女宛丸,十日即除。
彭城夫人夜之厕,虿螫其手,呻呼无赖。佗令温汤近热,渍手其中,卒可得寐,但旁人数为易汤,汤令暖之,其旦即愈。
军吏梅平得病,除名还家,家居广陵,未至二百里,止亲人舍。有顷,佗偶至主人许,主人令佗视平,佗谓平曰:“君早见我,可不至此。今疾已结,促去可得与家相见,五日卒。”应时归,如佗所刻。
佗行道,见一人病咽塞,嗜食而不得下,家人车载欲往就医。佗闻其呻吟,驻车往视,语之曰:“向来道边有卖饼家蒜韲大酢,从取三升饮之,病自当去。”即如佗言,立吐蛇一枚,悬车边,欲造佗。佗尚未还,小儿戏门前,逆见,自相谓曰:“似逢我公,车边病是也。”疾者前入坐,见佗北壁悬此蛇辈约以十数。
又有一郡守病,佗以为其人盛怒则差,乃多受其货而不加治,无何弃去,留书骂之。郡守果大怒,令人追捉杀佗。郡守子知之,属使勿逐。守瞋恚既甚,吐黑血数升而愈。
又有一士大夫不快,佗云:“君病深,当破腹取。然君寿亦不过十年,病不能杀君,忍病十岁,寿俱当尽,不足故自刳裂。”士大夫不耐痛痒,必欲除之。佗遂下手,所患寻差,十年竟死。
广陵太守陈登得病,胸中烦懑,面赤不食。佗脉之曰:“府君胃中有虫数升,欲成内疽,食腥物所为也。”即作汤二升,先服一升,斯须尽服之。食顷,吐出三升许虫,赤头皆动,半身是生鱼脍也,所苦便愈。佗曰:“此病后三期当发,遇良医乃可济救。”依期果发动,时佗不在,如言而死。
太祖闻而召佗,佗常在左右。太祖苦头风,每发,心乱目眩,佗针鬲,随手而差。
李将军妻病甚,呼佗视脉,曰:“伤娠而胎不去。”将军言:“闻实伤娠,胎已去矣。”佗曰:“案脉,胎未去也。”将军以为不然。佗舍去,妇稍小差。百余日复动,更呼佗,佗曰:“此脉故事有胎。前当生两兒,一儿先出,血出甚多,后儿不及生。母不自觉,旁人亦不寤,不复迎,遂不得生。胎死,血脉不复归,必燥著母脊,故使多脊痛。今当与汤,并针一处,此死胎必出。”汤针既加,妇痛急如欲生者。佗曰:“此死胎久枯,不能自出,宜使人探之。”果得一死男,手足完具,色黑,长可尺所。
佗之绝技,凡此类也。然本作士人,以医见业,意常自悔,后太祖亲理,得病笃重,使佗专视。佗曰:“此近难济,恒事攻治,可延岁月。”佗久远家思归,因曰:“当得家书,方欲暂还耳。”到家,辞以妻病,数乞期不反。太祖累书呼,又敕郡县发遣。佗恃能厌食事,犹不上道。太祖大怒,使人往检。若妻信病,赐小豆四十斛,宽假限日;若其虚诈,便收送之。于是传付许狱,考验首服。荀彧请曰:“佗术实工,人命所悬,宜含宥之。”太祖曰:“不忧,天下当无此鼠辈耶?”遂考竟佗。佗临死,出一卷书与狱吏,曰:“此可以活人。”吏畏法不受,佗亦不强,索火烧之。佗死后,太祖头风未除。太祖曰:“佗能愈此。小人养吾病,欲以自重,然吾不杀此子,亦终当不为我断此根原耳。”及后爱子仓舒病困,太祖叹曰:“吾悔杀华佗,令此儿强死也。”
初,军吏李成苦咳嗽,昼夜不寤,时吐脓血,以问佗。佗言:“君病肠臃,咳之所吐,非从肺来也。与君散两钱,当吐二升余脓血讫,快自养,一月可小起,好自将爱,一年便健。十八岁当一小发,服此散,亦行复差。若不得此药,故当死。”复与两钱散,成得药,去五六岁,亲中人有病如成者,谓成曰:“卿今强健,我欲死,何忍无急去药,以待不祥?先持贷我,我差,为卿从华佗更索。”成与之。已故到谯,适值佗见收,匆匆不忍从求。后十八岁,成病竟发,无药可服,以至于死。
广陵吴普、彭城樊阿皆从佗学。普依准佗治,多所全济。佗语普曰:“人体欲得劳动,但不当使极尔。动摇则谷气得消,血脉流通,病不得生,譬犹户枢不朽是也。是以古之仙者为导引之事,熊颈鸱顾,引挽腰体,动诸关节,以求难老。吾有一术,名五禽之戏,一曰虎,二曰鹿,三曰熊,四曰猿,五曰鸟,亦以除疾,并利蹄足,以当导引。体中不快,起作一禽之戏,沾濡汗出,因上著粉,身体轻便,腹中欲食。”普施行之,年九十余,耳目聪明,齿牙完坚。阿善针术。凡医咸言背及胸藏之间不可妄针,针之不过四分,而阿针背入一二寸,巨阙胸藏针下五六寸,而病辄皆瘳。阿从佗求可服食益于人者,佗授以漆叶青黏散。漆叶屑一升,青黏屑十四两,以是为率,言久服去三虫,利五藏,轻体,使人头不白。阿从其言,寿百余岁。漆叶处所而有,青黏生于丰、沛、彭城及朝歌云。
——《三国志?魏书?方技传?华佗传》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医圣之路(1)
主讲人简介
郝万山,1944年出生,毕业于北京中医学院中医专业。
现任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为中国名中医学术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音乐治疗学会常务理事、中华中医药学会仲景学说分会委员。
多年从事中医教学、临床和科研工作。科研成果曾获部级科技进步奖。
编著或主编《郝万山伤寒论讲稿》、《伤寒论讲义》等著作12部。
张仲景是我国的一代名医,被后人尊为“医圣”,其所著的《伤寒杂病论》是我国的医学名著,是中医理论和临床的经典。张仲景和《伤寒杂病论》不但影响了中国和中医,也同样影响了世界医学界,至今依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那么,张仲景跟我们的现实生活有着什么样的关联?为什么同时感冒的夫妻却要用不同的药方?是什么原因造就了这样的一代名医?张仲景到底为中医作出了哪些杰出的贡献?
在上个世纪末,这话听起来好像很遥远,实际上也就是十多年前的事,北京爆发了一次流感,那次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有一天我在门诊,来了两个年轻人,一男一女。女的说,大夫,我们俩都感冒了,您开药的时候用我的名字,药量大一点,煮完以后我喝一碗,他喝一碗。我说为什么要这样啊?她说我的药费是能报销的,他的不能报销。我说你们俩能吃一样的药吗?她说我们俩都感冒了,都是流感,怎么不能吃一样的药呢?我这个时候就看病人的具体症状,这个男的呢,鼻流清涕,特别怕冷,发烧,全身疼,嗓子痒,咳嗽,没有汗,从中医的角度说这是风寒外感。这个女的呢,嗓子肿痛,咳嗽吐黄痰,发烧明显,怕冷不太明显,从中医的角度看这是风热外感。我说他得的是风寒外感,你得的是风热外感,他需要用辛热的药,你需要用辛凉的药,你们俩怎么能吃一锅药呢?这个女的马上接我的话茬,她说大夫,不对啊,不瞒您说,我们俩刚结婚二十天,我们同住一间房,同睡一张床,又同吃一锅饭,他怎么得的是风寒,我怎么得的是风热啊?我那个时候看病,周围有几个学生,这几个学生也纳闷,同样的环境,又都是流感,怎么一个是风寒,一个是风热呢?我说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因为你们两个的体质不一样,所以都得感冒以后,你们对这个致病因素的反应状况不一样,就出现了不同的临床表现。我就对这个女的说,你是阴虚阳亢的体质,你平常就容易心烦急躁,容易风风火火,性格外向,甚至有侠肝义胆。她瞪着眼睛看我,说你会算命啊?我说我不会算命。她说你怎么知道我的性格呢?我说阴虚火旺的人就是这样的脾气,所以我说你从小一得感冒就往嗓子走。我说你的扁桃体炎以前是不是经常犯?她说大夫,真是这样,我从小就经常犯扁桃体炎,经常发烧,几次要到儿童医院做手术,我害怕,结果到现在也没摘掉,现在一感冒还上嗓子。我说我现在知道了,这位小伙子是你的先生,他是阳虚的体质,平时手脚偏凉。她说对,他的手脚比其他人的凉。我说你的先生性格内向,思维缜密,动作和语言沉稳,他这样的性格,是阳虚阴盛体质的表现,所以他得了感冒以后,就容易从阴化寒,表现就是风寒外感。因为你是阴虚阳盛,外来的致病因素就会从阳化热,所以你得的就是风热外感。中医在诊断这个病的过程中,并不是看什么样的气候条件,什么样的流感病毒,他是看那个肌体对致病因素的反应状态,这个状态更能够切合这个病人当时的实际情况。我说你们俩的病现在根本就不是一回事,那能吃一样的药吗?她说明白了,所以我们第一天用了同样的西药没有好,第二天、第三天用某一家医院协定处方的那个药烧又没有退。咱也甭管报销不报销了,您给我们俩开药吧。我给男的开的是辛温的解表药,给她开的是辛凉的清解药,每人就开了一服。当然,吃一服药这个病就好了。这就叫个体化的治疗方案。个体化的治疗方案更能够针对病人当前的实际情况,甚至包括肌体对治病因素的反应状态在内。
也是十多年前,医学界召开过一次国际性的医学学术交流会。在交流会上,很多国家的医生讨论了许多关于医学界的很重要的议题,其中有个议题是,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和群体化的治疗方案哪一个更先进,哪一个更优化。可能很多人没有听说过什么叫群体化的治疗方案,什么叫个体化的治疗方案。所谓群体化的治疗方案,就是一些人都得了某种病以后,医生都用同一种方案去进行治疗。所谓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就是虽然这些人都得了同一种病,但是医生要根据这些人的性别、年龄、个人的心理状况,以及对疾病的反应状态,制定出针对个体的治疗方案。实际上,这两种治疗方案,中医和西医都在采用。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医圣之路(2)
其实,这种最具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治疗方法,在我国已经延续了一千八百多年,它是由我国名医张仲景创造的,这个观点已经得到了国际医学界的公认。那么,名医张仲景生活在什么时代?他在医学上的贡献还有哪些呢?
张仲景和曹操、刘备,以及华佗都是同时代的人。他比曹操大5岁,比刘备大11岁。张仲景,名机,仲景是他的字。他生活在东汉末年,生卒年份大约为公元150年到公元219年。
在历史书上,无论是《后汉书》还是《三国志》中都没有张仲景的传记。宋朝时,国家组织校正医书局校订了《伤寒论》这部流传下来的张仲景的著作。校订过程中,校正医书局的医官们写了一个序,这个序引了唐代甘伯宗《名医录》中的一段话。《名医录》现在我们也看不到了,那么,这段话是怎么说的呢?曰:“张仲景,《汉书》无传,见《名医录》云:南阳人,名机,仲景乃其字也。举孝廉,官至长沙太守。始受术于同郡张伯祖。时人言,识用精微,过其师。所著论,其言精而奥,其法简而详,非浅闻寡见者所能及。”“张仲景,《汉书》无传。”我要说明的是,这个《汉书》在这里应该指的是《后汉书》。“见《名医录》云”,就是我刚才说的唐代甘伯宗所写的那本书,说是南阳人,名机,“仲景乃其字也”,即仲景是他的字。接着说,“举孝廉,官至长沙太守”。从这段记载我们可以看出,张仲景是东汉末年人,也就是三国前期的人,他的家乡在现在的河南省邓州市境内。宋代国家校正医书局写的序,说他是拜师学的中医,他拜的谁呢?拜他同乡的张伯祖学的医,张伯祖也是很有名的医生。从对医学的贡献来看,张仲景的功绩远远要高于他的老师,可以说是青出于蓝胜于蓝。
我们来说说“举孝廉,官至长沙太守”。孝廉是什么?孝廉是当时社会授予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廉洁奉公的优秀青年的一个荣誉称号,不是官职。政府在选拔官吏的时候,就从孝廉中,也就是从这些优秀青年中选拔。所以,张仲景在年轻时被乡间推举为孝廉,这件事情是可信的。
至于官至长沙太守,历史书上没有记载。长沙在东汉的时候,是归荆州所管。长沙太守,在史书上都有记载,比如孙权的父亲孙坚做过长沙太守。史书上没有记载张仲景什么时候做过长沙太守。有人就推测了,因为根据记载,孙坚当长沙太守之前有几年空缺,所以就有可能在这几年空缺之中由张仲景做了太守。而且接着又推测了,张仲景又写书,又看病,又做官,他怎么能忙得过来呢?张仲景每个月的初一和十五不办行政上的事情,打开大堂,让百姓到大堂看病,所以现在把药店的医生叫做坐堂医,就是从张仲景那流传下来的。张仲景后来觉得做官不如当医生能够直接为百姓们服务,于是就不再当官,去当大夫了。
正因为在历史上有张仲景做过长沙太守的传言,所以后来的医生都用“长沙”作为张仲景的代称,或者作为张仲景著作的指代,这一点我们应当知道。所以以后要是看到某些医学书上说长沙怎么说,张长沙怎么说,大家就应该知道指的中张仲景。
关于张仲景治病的故事,有不少传说。有一次,张仲景在河南桐柏山采药,碰到一个山民找他看病,张仲景给他摸完脉就问他:先生,您的手腕为什么有兽脉?兽是野兽的兽,你看张仲景够大胆的。这个人因为大夫看到了底细,就如实以对,他说我是峄山山洞里的老猴子,这些日子身体实在不舒服,所以请你给我看看。张仲景听完了之后,把脉,看看舌相,就从药包里拿出一丸药给他吃了,老猴子吃完这丸药之后就好了。第二天,这个山中的老猿猴扛了一块大木头来见张仲景,说非常感谢你治好了我的病,我没有什么其他东西回报,这块木头是生长了一万多年的桐木,是很珍贵的木材。桐木能干什么?能做乐器。于是张仲景就请人做了两把古琴,又给古琴取了名字,一个叫古猿,一个叫万年。在中国音乐史上,这两把古琴的名字就记载在一个叫虞汝明的人所写的《古琴疏》里。

医圣之路(3)
关于张仲景,有不少故事传说流传于后世,这些故事不但流传于民间,在一些医学专著里也有不少记载,并且还有不少的证据。
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个人叫徐中可,他写了一本书叫《金匮要略论注》,《金匮要略》①也是张仲景的著作之一。这本书里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有个读书人叫冯应鳌,他得了重病,身上一阵冷一阵热,治了很长时间都没有治好,把他烧得晕晕乎乎的。那天夜里,他觉得晕晕乎乎的,眼看就要不行了,慢慢地进入梦乡。在梦中,飘飘悠悠地来了一个神人,这个人穿着黄色的衣服,戴着黄色的帽子,然后就用手摸他的全身,摸完了之后,冯应鳌顿时觉得全身特别舒服。他又惊喜,又害怕,就问,您是谁啊?为什么来给我治病啊?那个穿着黄衣服、戴着黄帽子的人就说了,我是南阳汉长沙太守张仲景。他是神人嘛,没有名片,不是先递给他名片介绍介绍,而是自己口述,说我是南阳人。你看古人介绍自己,先介绍是什么地方人。是什么朝代的?是汉代的,当然是后汉的了。做过什么官?长沙太守。叫什么?张仲景。那你为什么来给我治病啊?神人说我今天给你治病是因为也有尴尬的事情需要你帮忙。什么事情我能帮得上你呢?南阳城的正东四里处,那时候还没有公里的概念,所谓四里就是四华里,有一个祠堂,这祠堂的后面走77步有我的墓,过几年会有人在墓上挖井,你要到那儿阻止他们,不要让他们挖,因为那是我的墓,你同时把墓和祠堂整修整修,这就算对我的报答。说完了那人飘然而去。冯应鳌醒了之后,出了一身大汗,烧也退了,身上也舒服了,他非常高兴。梦中神人的嘱托不能随意忘记,过了几年,他真的到南阳城东去了,真的发现了这个祠,这个祠的北边,就是后边77步路正有几个园丁,原书说叫园丁,也就是农民在那儿打井。他走过去一看,正好挖出个石碑,这个石碑上写着什么?写着十一个字:汉长沙太守医圣张仲景墓。这个石碑现在还有没有?放在哪儿了?这个石碑现在还有,就放在了河南省南阳市的医圣祠。发现这块石碑到现在已经有五百年了,遗憾的是这个石碑没有署立碑的年代,也没有署立碑人之名。1981年,医圣祠在整修的过程中,就把这个墓碑往下挖了挖,发现下面埋着个碑座,碑座的一边写着四个字:咸和五年。咸和五年这不就有年号了吗?咸和是晋成帝司马衍的年号,咸和五年就相当于公元330年,离张仲景公元219年去世也就是一百一十年左右。如果这个墓碑真是那个时候立的话,那张仲景做长沙太守之事,这就是个物证。可是后来大家发现,“咸和五年”这四个字不是正正经经刻在碑座的中间,而是字歪歪扭扭刻在一边,就好像刻石头的工人试刀的时候随意所为,更何况,碑座是汉白玉的,碑体是青石的,从风化的程度来看,那个碑体显然要比碑座晚。所以当时看到这个碑座刻着“咸和五年”的这些专家们,很大一部分人就想以此作为证据来证明张仲景做过长沙太守。
张仲景是否做过长沙太守,至今也没有更为确切的证据。而张仲景做没做过太守,也丝毫不会影响他的伟大,因为,在漫漫历史长河中,人们真正感受到了他留给后世的恩泽。在张仲景逝世一千三百多年后,人们把最高的赞誉送给了他,尊他为“医圣”!而更多的故事传说,也充分证明了张仲景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晋朝有一个叫皇甫谧①的,他写过一本书叫《针灸甲乙经》,是针灸著作的经典。在这本书里,他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说张仲景遇见了侍中王仲宣。侍中是什么人?就是皇帝的贴身随从,是皇帝的秘书,可以出入宫廷,可以参与政事,所以是一个很亲近中央领导的重要官员,但是这个王仲宣这时候还不是侍中。张仲景见到他的时候王仲宣只有20岁。张仲景一看他,哎呀,小伙子,你身体可有病啊。你说谁愿意让人一见就说你有病?张仲景说20年以后你的眉毛会掉光,眉毛掉光了再过半年你就死了。王仲宣一听,说我20岁年纪轻轻的,你是咒我,还是忽悠我呢?张仲景接着说,你要想免除这个病灾,需要吃我的五石汤。王仲宣更不懂这是什么意思了。张仲景随后从药包里把五石汤给他,也没有收他的费。王仲宣心里很不高兴,没有吃这个药,说我好好的,二十来岁吃你这个药干什么?过了3天以后,张仲景又遇到了王仲宣,就问他,我给你的药你吃了吗?王仲宣吞吞吐吐地说,吃了吃了。看你的气色,你根本没吃我的药,你这个小伙子啊,对自己的健康,对自己的生命这么轻视。王仲宣没有听张仲景的话。过了20年,他的眉毛真的掉光了,眉毛掉光了之后过了187天,半年稍稍多点,王仲宣真的死了。王仲宣是什么人?此人名粲,就是王粲①,字仲宣。他开始的时候投奔刘表,刘表没有重用他,后来又转投曹操,曹操对他很重用,后来他一直做到侍中。曹操为什么重用他呢?因为曹操是个文学家,他很爱有才华的人,而王粲是东汉末年的一个很著名的文学家,是“建安七子”②之一,他和曹植并称为“曹王”。王仲宣生于公元177年,比张仲景小27岁,所以张仲景就说他小伙子,你身体有病,如何如何。王仲宣不敢当着张仲景的面直接发作,他比自己大27岁啊,是父辈。王仲宣死于公元217年,死的时候真的是41岁。但是这个事情也经不起严格的推敲。是什么病,会让张仲景预测王仲宣20年后眉毛会掉光?王仲宣虽然确实是41岁死的,但是很多人认为他是死于传染病。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医圣之路(4)
为什么关于张仲景有这么多神奇的故事?是因为他悬壶济世,医术高明,能为百姓解除病痛,深受大家爱戴。虽然我们不能把这些故事当做历史,但这些故事,正是被他救治的病人及其后人,对于一代神医的赞叹和尊崇,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口碑!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环境和原因,造就了这样一位千古名医呢?
我们刚才提到的建安七子之一王粲,他写过一首诗,描写他当时逃荒逃难时候的情景,这首诗怎么写的呢?“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出门看到的不是满地庄稼,满地碧绿,而是白骨满地。“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一个面黄肌瘦的、面色惨淡的妇女,把自己怀中抱着的孩子扔在了草丛中。“顾闻号泣声,挥泪独不还”,回头听听孩子哭啼的声音,擦擦眼泪,自己走了,不回来了。为什么作为一个母亲这么狠心呢?“未知身所往,何能两相完”,不知道我活了今天,明天还能不能活下去,怎么让两个生命都完整地活下来呢?这是王粲当时见到的实际情况。
张仲景的生活时代具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战争连年不断。大家知道,三国时代,从黄巾军起义到董卓之乱,以后到天下纷争,三国鼎立,战争连年不断,生产力遭到了破坏,生产水平下降。人们的生活水平下降,抵抗力就下降,就容易爆发传染病。所以古书上常常记载,大兵之后必有大疫。这是张仲景生活环境的第一个特点:战争,传染病的流行。张仲景生活时代的第二个特点,是天灾不断。张仲景在世70年,我查过这70年的史书,在史书上记载的大的自然灾害有旱灾、水灾、冰雹、地震、蝗虫、龙卷风、泥石流、雷电、海水倒灌、河堤决口,几乎我们能够想到的自然灾害,那个时候都出现了,而且这些自然灾害能够记入正史中,说明这些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不是局部的。自然灾害也破坏了生产力,导致生产力水平下降,导致人的生活水平下降,抵抗力降低,也导致大量的疾病流行。所以古人就有大灾之后必有大疫的说法。
据史书记载,当时的百姓“不死于兵,即死于病”,不是因为战争而死就是因为疾病而死。史书上还说,中原大地,“人相食啖,白骨委积。广阔的中原,出现了人吃人的惨景,到处可以见到白骨。
张仲景正是生活在这样的一个时代背景中,他是怎样记述自己这段经历的呢?他说,“余宗族素多,向余二百”,说我的家族是一个很大的家族,曾经有过两百口人,“建安纪年以来,犹未十稔”,说建安元年以来,就是从公元196年以来,不到十年的时间,“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两百多口人死了三分之二。这些人是怎么死的呢?“伤寒十居其七”,仲景这里所说的伤寒是指传染病,是外感病,十分之七的人都是死于这个病。大家想一想,张仲景作为一个医生,他面对这样一个社会现实,看到众多的亲人和百姓被疾病、传染病夺去了生命,而他在救治的过程中,发现力不从心,难以挽回他们的生命,所以他就发奋图强,立志钻研医术,来创立一种防治传染病的方法和途径。
眼睁睁地看着众多的百姓不断死于战争和瘟疫,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人被病魔夺去生命,作为医生的他却无能为力,张仲景感到了自己的平庸和无能。###的年代呼唤名医,于是他下定决心,钻研医术,凭着过人的毅力和智慧,终于写成一部医学名著,给后人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富。那么,他又是怎么做到的呢?
关于《伤寒杂病论》的成书过程,张仲景自己是怎么说的呢?“勤求古训,博采众方。”对古人遗留下来的医学经典理论作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对当代和古代人们防治疾病的这些经验、方子,广泛地收集,这就叫“勤求古训,博采众方”。他自己接着说,写这本书参考了很多书。他把书名都列上了,有《素问》、《九卷》。这些书名也许大家都没听说过,但是大家听说过《黄帝内经》,《素问》、《九卷》是《黄帝内经》中的两大部分。还有《八十一难》,就是《难经》,这些书现在都可以看得到。还有《阴阳大论》,这本书现在看不到了,但是在张仲景所写的书本里,引了一大段《阴阳大论》的内容。《胎胪药录》,从名字来看好像是妇科与儿科一类的书,或者是还包括了药物治疗的一类书。他参考了大量的古典书籍,同时自己又亲身参加实践,并平脉辨证,然后写成了《伤寒杂病论》①,一共十六卷。

医圣之路(5)
《伤寒杂病论》的问世,奠定了中医临床学的基础。因为在这之前,中国的医学分了两大门类。一大门类是基础理论的著作,就像我刚才所说的《黄帝内经》,它是讲人和自然的关系,讲人的生理、病理,讲致病的因素,是古代的百科全书,上及天文,下及地理,包罗万象。在张仲景那个时候,已经有了这部书。另外一部分是古人治病的一些经验。那个时候把它叫做经方,就是经验用方。医生跟着感觉走,病人来了,说我头疼,身上发冷,发烧,咳嗽,喘。医生就认为他应该用点麻黄,应该用点桂枝,应该用点杏仁,应该用点甘草。那个时候又没有纸张,医生就把这些药写在竹板上,写完之后都是医生自己采药给别人包好了,甚至给病人煮好了药,病人拿走喝了。第二天病人来了,说喝了你的药我的烧退了,身上也不疼了,也不喘了,你的药可真好。医生就说了,哎,这是我的经验。于是就把这个竹板放在这儿。经验用方,是通过检验而确认有效的。又有病人来了,全身浮肿,尿不出尿来。从今天的角度看,可能是尿毒症吧,所以他凭着感觉也开了个方子,给了病人。过了几天,家属来了,说大夫,我们那个病人死了。他一看这个经验不灵,可不能流传于后世,就把这个竹板烧了。所以流传下来的都是经过临床检验而有效的东西。那个时候,就把这些用方叫做经方。张仲景就收集了大量这样的东西,又把临床治疗的经验和理论结合起来。原来一个凭经验看病,一个是基础理论,两者结合得不好,就是由他将二者结合起来,这就开创了中医临床医学新的里程。所以,我们说张仲景是中医临床医学的奠基人。
时代的呼唤和个人的努力,造就了一代名医张仲景,也造就了医学名著《伤寒杂病论》。中医的研究著作历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侧重研究病理,一种侧重收集行之有效的药方。张仲景的最大贡献,就是将中医的经典理论与历代经方相结合,写出了千古名著《伤寒杂病论》。然而,在动荡战乱的漫长年代里,《伤寒杂病论》却难以保全。在张仲景死后的八百年里,经过后人的不懈努力,先后发现了散佚的《伤寒杂病论》部分残卷。人们分别校注,刊印成书。于是,写入中学历史课本的中医名著《伤寒杂病论》,现在实际上一分为二,成为两本书——《伤寒论》和《金匮要略》。而这两本医学名著,至今仍然是中医药系统的经典教材,是学习中医的必读书目。
张仲景所创立的个体化的治疗方法和个体化的治疗手段,在今天我们叫什么?从张仲景的著作里,我们今天的医生能得到哪些启发?我们用张仲景的理论和方法怎么处理我们今天所遇到的一些张仲景没有遇到的疾病?
张仲景的医圣之路我们就介绍到这里,那么,个体化的治疗方法和个体化的治疗手段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请看下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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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芳百世(1)
一代名医张仲景对于中国医学的贡献之一,就是创造了个体化的治疗方法。这种方法不但影响了我国的传统医学,也影响了世界医学界。张仲景的个体化治疗方法就是现在医学界所说的辨证论治。为什么有时候同样的病症要用不同的药方,而有时候不同的病症却会用相同的治疗方法?
我刚毕业的时候,没有多少的临床经验。我自己看病看了三个月,没有一个病人说,吃了你的药真痛快,吃了你的药我的病好了。我觉得我这么下去不行,提高不了疗效,我就跟领导说,能不能我现在不看病,我去给我们的老师们、老前辈们抄抄方?我们院长特别重视培养年轻人,他就让我给一个老大夫抄方,跟着老大夫学习。一天来了个小伙子,这个小伙子从“五一”开始喘,到了“十一”的时候他自然就不喘了,因为天越热他才越喘,从“五一”到“十一”这段时间,他这病经常急性发作,用什么药都不能让他一点不喘,就这样喘了三年。我的老师就问了,你这个病怎么得的?小伙子说,别提了,三年前,因为过“五一”,有个大的活动,那天我是走得又热又累、又渴又饿,我觉得自己年轻,就喝了一肚子凉水,又吃了一肚子冷的干粮,结果这个活动没有结束我就开始胸闷,就开始喘,从那儿以后,只要天一热我就喘。我们老师想了很长时间,给他开了两味药。第一味药是焦山栀,15克;第二味药,淡豆豉,就是豆豉,15克。把这个方子给小伙子了。小伙子拿着这个方子说,老大夫,我在您的医院已经看了三年的病了,别的大夫都把方子写满了,您就给我写两味药,能行吗?我们这位老师的临床经验特别丰富,可是他说话北方人听不懂,所以他很少说话,也基本不讲课。我们老师说,试试吧,试试吧,就让他去试试。他不把话说满,他绝对不说我包你好,打包票的都不是严谨的大夫。小伙子无可奈何地把方子拿走了。过了一个多小时,小伙子又回来了。我记得特别清楚,那个时候包药没有塑料袋,就是拿纸包上药之后拿个纸绳系上。他拿两个手指头提着一串药,一共七包,每一包很小,就这么拎着,说老大夫我找您看病不容易,您给我七包像茶叶一样的东西,能治好我的病吗?人家别的大夫都是七大包,我都得拿大包提啊。我们老师还是说,试试吧,试试吧。小伙子无可奈何地走了。一个星期之后,小伙子回来了。我就问他,小伙子怎么样啊?小伙子说,不怎么样,该喘还喘。我说那再让老师看看,老师看完之后还开的是这两味药:焦山栀15克,淡豆豉15克。小伙子说,老大夫,我上次吃了您这七包药没感觉,该喘还是喘,您能不能给我换换方啊?我们老师还是三个字,试试吧,试试吧。小伙子走了。第三次又来了,我说怎么样啊?他说你跟你们老师说说,给我换换方,我吃了还是喘。我们老师还是开这两味药,从此小伙子就不再来了。我想这老师也够顽固的,这两味药不治喘啊,而且小伙子三次都说没有特别明显的疗效,为什么还开这个方呢?从此我就没再见到这个小伙子。
为什么老师只给病人开这么简单的药方?为什么病人一直说没有疗效,而老大夫却不肯换药?这其中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玄机呢?
一年以后,我在我们医院的楼道里走着,突然看见那个小伙子在前面一瘸一拐地走路。我说小伙子,你怎么样啊,还喘不喘?因为我一直记着这个小伙子。他回头看见是我,说我不喘了。我说谁给你治好的?他说你怎么还问我啊?不就是那个老大夫,你还抄方,你在旁边。你不是说看了三回没有效果吗?你怎么后来不来了呢?他说开始是没有效果,后来我发现就吃他这两味药,逐渐胸口不烦了,不闷了,以后即使发作,也发作得轻了,也不用西药临时止喘了。就是那年夏天,我把这两味药吃了两个月,我就好了,今年夏天已经过去了,没再犯。我说你后来为什么不再来看了呢?他说我还用去看吗?这两味药我记住了,焦山栀15克,淡豆豉15克。我拿纸写上,我们村他是通县的农民。就有药店。我到那儿一买,吃了药病就好了。后来我们村的人都知道了,就这两味药治好了我的喘,他们都以为这是特别好的方子,都抄,他们都喝。我说他们好了吗?他们没有一个好的。这说明这个方子适合这个小伙子。所以有人说,中医药这些东西你不能大样本群体地去用,因为中医采用的是个体化的治疗方案。这个小伙子的病情很特殊,他是在特殊的背景下,身体内部发生了变化才出现过敏性哮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用清肺热的方法治疗。回家以后我觉得这个病例特别有意思,因为老师抓住了这个发病的原理,因为病人是又热又渴又累的时候喝了凉水,吃了大量冷的东西,把热郁在胸中了,所以老师用清宣郁热的方法就达到了疗效。那个时候我很年轻,我父亲和我哥哥都是中医大夫,回到家里以后,我就给他们讲这两个病例。我父亲和我哥哥说,这真是出奇制胜啊,以后咱们要遇到类似的这种病人的话,咱们也用用这个方子。几十年过去了,我们三个人谁也没有遇到过类似的病例。所以中医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要辨证论治。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流芳百世(2)
老大夫用一个简单的药方解除了病人的痛苦,但这个药方,对于其他看似同一类病的病人却不起任何作用。开创个体化的治疗方法,正是张仲景对于中国医学的一大贡献。
有一年夏天北京很热,我的一个中学同班同学,在外地一个避暑胜地做领导,他给我打来长途电话,他说北京要是热的话,你就来我们这儿避暑吧。那我当然就去了,到那儿之后他说,我舅舅腿疼,疼了十多年了,一直拄着拐杖走不了路,你能不能给他看看?我心想,腿疼不是风湿就是类风湿,或者是痛风,这都是比较难治的顽固的病,都十几年了,我不知道能不能给他治好。后来他舅舅来了,真是拄着个拐杖。我说你是关节疼吗?有没有红肿?他说我关节不疼,关节也没有红肿变形。可见不是风湿,不是类风湿,也不是痛风。我说那你到底是怎么疼,他说我这个腿抽筋,一受凉就抽筋,一活动就抽筋,一活动、一走路、一负重,腿就抽筋,抽筋疼得我走不了路。晚上一夜一夜地抽筋,睡到半夜就抽醒了。我说那补点钙啊。他说钙片我不知道吃了多少了,就是不管用。于是,我就想到了,一受凉他的腿就抽筋,这不是有寒吗?中医有驱寒的、助阳的药啊。那么一活动他就抽筋,而他的皮肤很干燥,皮肤又瘙痒,这不是阴血不足吗?咱用点养血的药,松解肌肉痉挛的药,正好张仲景的《伤寒论》里有个方子,叫芍药甘草附子汤,这个附子和甘草相配是助阳的,芍药和甘草相配是养阴血、松解筋脉拘挛的。芍药、甘草相配非常有意思,后来的医生就把芍药、甘草相配叫做去杖汤,杖是拐杖的杖,我说这医生也真能吹啊,就这么两味药,你把它叫做去杖汤,有没有这么灵啊?中医有个药叫木瓜,实际上木瓜也是食品。中医的很多药都是药食同源,它既是药又是食品。木瓜是松解肌肉痉挛的,所以我要加进去。还有个药叫伸筋草,听这个名字不就是松解肌肉的吗?也加进去了。这个老先生长期不能干活,走路不便,腿疼扶个拐杖,心情郁闷,常常感觉胸闷,我就加了一个宽胸理气的药,叫苏梗。就开了这么一个小方,我心想很难取得疗效,他拄拐杖都拄了十多年,怎么能有效呢?反正你让我开方我就开个方吧。我开了三服,我说老先生,您要吃着有效,又没有什么副作用,您就多吃几服,没效您就另请高明。
过了两三年,我又到了这个地方,这都是很早以前了。那个地方还比较落后,自来水不是接到每个人家里,而是在街道上,人们挑着桶去接水。我在街上走着,有个老先生挑着一桶水过来了,一看见我就把水桶放下去跟我打招呼:郝医生,你来了。我说您是?他说我是谁谁的舅舅,他说我同学的小名,那个同学已经是县长了。你怎么不认识我了,几年前你给我看病,我腿疼,拄了十几年的拐杖,吃了你的药就好了,你看我现在居然能挑水了。我说我给你开了什么药?因为开完方我不觉得它会有多大的疗效,我就忘了。我真想看看我开的这么好的疗效的方子,到底是什么方?他挑着水,我就跟着他到他家里去了。他拿出一张纸来,纸后面贴了好几层纸,拿糨糊粘着,成了厚厚的一个纸板,上面真是我拿钢笔写的字,就是我刚才所说的,附子、白芍药、甘草、木瓜、伸筋草,还有苏梗,当然还有个药,川牛膝,是引药下行的。他说我就吃你这个方子吃了六十多服,从此我的腿就不再抽筋了。你看我现在,不但可以走路,而且可以挑水了。我说你为什么把这个方子糊这么厚啊,他说我们这儿的人都知道我拄了十几年的拐杖,都知道吃了这个方子之后我的腿好了,所以腿疼的病人都来求我要这个方子。我就给他们看,看的人多了就把这个方子揉烂了,所以我就贴了一层又一层。我说他们吃了有效吗?他说大多数没效。你想想能有效吗?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这个方子本来就不是治这些病的,是治阳虚,筋脉失温,阴血不足,经脉失养的。所以我们要特别注意,当听说别人用某个方子治好某个病的时候,不要把这个方子拿来直接吃,它不一定适合你。这就是说,医生给他开的方子是针对他个人的,是个体化的治疗方案,不具有普遍的适应性。

流芳百世(3)
张仲景创立了个体化的治疗方案,那么,我们今天的中医界把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叫做什么呢?叫做辨证论治。这个“证”是什么意思?就是医生通过收集病人的症状,比如他讲我肚子疼,咳嗽,这就是症状、体征;再比如医生按按他的肚子,一按就疼,抬起手来也疼,一摸肚子非常硬,也是体征。医生通过收集病人的症状、体征、舌苔、脉象,然后用中医的理论进行分析。分析什么呢?分析这个病变部位在哪儿。是在脏,还是在腑?是在哪个脏?是在哪个部位?分析了它的病位,然后再分析它的性质,是寒症还是热症。再分析正气和邪气之间的关系。我们普通人,不知道正气和邪气是什么意思。正气是什么意思?就是指一个人的生理活动能力。比如有的小伙子吃饭多,消化得好,说明他消化系统的机能好,这就是正气活动能力:他消化系统的正气壮盛。有的人,吃一点点都消化不了,说明他消化系统机能的正气比较薄弱,这就是正气不足。正气也包括抗病能力。流感来了,很多人都得了,同样在一个办公室工作的同事人家就不得流感,这就是抗病能力强。还有得病以后的恢复能力。都得感冒了,人家喝点姜糖水,出一点汗,一宿就好了。可是有的人,七天不好,拖了十四天。一个人好得快就说明他正气强盛,好得慢就说明他正气薄弱。所以,正气是我们人的生理活动能力、抗病能力和康复能力,我们要保持正气的强盛就少得病,得病也好得快。邪气是什么呢?所有的致病的因素,不管是外来的还是内生的因素都可以叫邪气。中医在分析的过程中,用中医的理论来分析,得病以后正、邪的关系是什么,最后得出结论,这个结论包括病变部位、病变性质、正邪关系,然后针对这种情况再去治疗。不同的阶段,不同的临床表现,通过分析以后在治疗上就用不同的方子。我们今天的人就把这叫做同病异治。
张仲景的辨证论治给后来的医生另外一个启示,叫做异病同治。不同的病却可以用同一种方法,甚至用同一个方子来治疗。
张仲景当时写的书叫《伤寒杂病论》,就是指的外感病、杂病。在古代医学分科比较粗,他就把病分了两大类,一类是外来的,风寒热湿燥火这些邪气,这些致病因素,包括一些传染性的致病因素所造成的病都叫伤寒。那么除了这类的病之外,剩下的像七情六欲所导致的,饮食不调所导致的都叫杂病。那时候分得很简单。而张仲景呢,他外感病也治,杂病也治,所以他写的书叫《伤寒杂病论》。
《伤寒论》上记载,面对两个不同的病人,面对心烦和腹痛两种不同的病,张仲景居然用同一个药方“小建中汤”①,并且都疗效显著。那么,书上的记载是真实的吗?这种异病同治的方法真能行得通?
有一次我在门诊,有一个人得了结肠癌,做了手术,这是现代的首选的治疗方法。医生在手术的过程中发现他腹腔的淋巴结转移了很多癌细胞,因此手术之后又加了放疗,这一放疗就引起了放射性肠炎,肚子疼,越到晚上越疼,疼得他睡不着觉,只好打止痛针,吃止痛药,找大夫看。大夫说这就是放射性肠炎,疼上半年就好了。他说老天爷,让我疼上半年,我可忍受不了。那找中医大夫看看吧。他从网上查到了我的名字,就从外地跑这儿来找我。我从辨证的角度来看,这个人血色素偏低,整个人比较瘦弱,他是患癌症的身体啊,这不是气血两虚、腹部经脉失养吗?舌上又有淤斑,手术以后很多人舌上有淤斑,这是有淤血的表现,所以我就用张仲景治疗肚子疼的这个小建中汤,加了活血化淤的药给他吃。他吃了两周以后,疼痛明显减轻。后来又吃了一周,基本上不疼了,他非常非常高兴。这个人手术之后到现在大概有四年多了,隔一段时间就来北京找我适当调理调理。放射性肠炎,张仲景肯定没有遇到过,那个时候没有放射疗法啊,可是我们今天用张仲景的小建中汤,用他这个方子的道理,来治疗气血不足、肚子的经脉失养、腹部筋脉拘急痉挛这些症状,就有疗效。当然,要根据病人的不同情况适当加减。

流芳百世(4)
有一次一个大一的学生被她妈妈带来看病,往病人坐的位子一坐,面带愁容,情绪低落,精神抑郁,人非常消瘦,不说话。她妈妈说,我这个孩子原来很活泼,从上大学以后就像变了个人,也不吃饭,也不睡觉,逐渐消瘦。我说你月经怎么样?她妈妈说月经正常。这个孩子就瞪了她妈妈一眼,然后就跟我说,大夫,能让我妈妈出去一趟吗?我就跟她妈妈说,孩子既然有这个要求,你是不是回避一下?所以妈妈就出去了。这个孩子说,我有很多事情不敢跟妈妈说,实际上我已经闭经五个月了。我说你是不是吃减肥药了?她说是。我说你为什么要吃减肥药呢?她说我们班一个男生说我是囔囔踹。囔囔踹,就是说她太胖了。所以我的心理受到了极大的刺激,我就减肥,控制饮食。没想到,我原来的体重是120斤,当减到80斤的时候,我月经没有了,到现在已经五个月了,可是我不敢跟我妈说。当月经没有了之后,我发现我注意力不能集中,学习能力下降,虽然坐在课堂里,老师讲课我听不懂,就看着老师嘴动,老师说的什么意思我不明白,然后我就高兴不起来,经常自个儿哭,也不敢跟妈妈说,所以刚才我让妈妈出去。我说孩子,人的体重不能减得太低,你正在学习和发育阶段,女性来月经是怎么回事啊?是五脏六腑经过代谢以后,剩余的气血下注胞宫,月事才能以时下。你现在摄入能量这么少,五脏六腑基本代谢能量都不够用了,哪还有剩余的气血下注胞宫啊?所以你就闭经了。我说我告诉你,这样的闭经如果不及时纠正,超过三年以上,你的卵巢被破坏,影响恐怕是终生的,你一辈子不能怀孕,这是第一点危险。听不懂课了,注意力不容易集中是因为我们大脑的活动需要消耗人体20%的能量,你现在摄入能量不够五脏六腑维持基本的生命活动,哪里有剩余的能量来充养你的大脑啊?你看那个围棋大师聂卫平,下围棋的过程中,都要吸氧,为什么?脑子缺氧啊。所以你想学习好,你想能够集中精力,没有充足的能量怎么行啊?她说,那同学说我囔囔踹。我说,你以为骨感就好吗?骨感就漂亮吗?瘦到三围都没有了还有男生喜欢你吗?我就给她做工作。她就属于气血两虚、精神失养,所以才导致注意力不集中,情绪低落,精神抑郁,兴趣减少,喜静懒动,睡眠失调,这是属于减肥后精神抑郁症。所以我奉劝有些中年妇女,四十来岁了,千万别减肥,不是过于肥胖,一般的人不用去减。四十多岁的人减肥过度,更年期会早日到来。那个女孩青春发育期减肥过度,引发闭经,这引发了减肥后精神抑郁症,调整起来很困难。这个孩子我先给她妈妈做工作,再给她做工作,前前后后调整了一年,总算正常了。现在这个孩子已经毕业了,也能够正常工作了,谈起当年这个过程,她并不回避,说简直是一场噩梦。这就是我们用张仲景所提供的方法,所提供的思路来治疗现代的病。
我们再举个例子。张仲景的书上有一句话,“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①主之”。一个人感觉恶心,吐白泡泡,又头疼,这是怎么回事呢?张仲景认为,这是肝有寒,胃有寒,肝、胃两寒。寒就是阳气不足,阳气不足有寒,那么水液代谢就会失调,失调以后白泡泡就出来了,阴寒邪气顺着肝经上到巅顶,就导致了头疼。治疗这个病,张仲景用吴茱萸汤。
有一回,我的一个小学同学来找我。他在外地工作,因为得了食道癌,在北京一家大医院做了手术,做手术不多久,他嘴里老分泌大量的清稀的唾液。到我家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个纸杯子,他不是喝水,他是不断往里吐。我也没有问别的,因为是我小学同学,原来也很熟,我说唾液从道家的角度来说是非常珍贵的东西,道家把它叫做神池水、上池水。道家的书上说唾液有什么作用呢,说它可以“灌溉脏腑,濡润四肢,红润面色”,经常练习吞津,面色就红润,所以这对女士来说是一个很好的美容方法。“轻身不老”,走起路来非常轻健,有抗衰老的作用。

流芳百世(5)
我说你把这么好的东西都给吐了太可惜了,他说那我怎么办?我说你咽下去。第二天一早他又来了,哎呀,你说的这个方法不行啊。我说为什么不行?他说我这个唾液恐怕不是金津玉液,不是神池水、上池水,我咽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哎呀,我的前心后心冰冰凉,胃里就像冻了个大冰砣子,我受不了了,我不敢咽了。我突然意识到,他这种大量的清稀的白泡沫的唾液是吐涎沫,这是个中医的术语了,因为他胃阳虚,这个阴寒盛,津液不化,那怎么办?这个人没有干呕,没有头疼,就有这个吐涎沫,于是我给他开了吴茱萸汤,持续服药两周,他就不再吐了。当然,这个方子不是治胃癌的。后来我发现,许多做过食道和胃癌手术的病人都有过一段时间吐清稀泡沫,用这个方子都有效。
去年夏天,北京很热,我的一个小朋友,她看到一个很著名的快餐店推出一种新的消夏食品,叫雪顶。她吃起来很贪,连着吃了六个大冰激凌,中午回家,到晚上就不断从胃里,不是从嘴里头,而是从胃里面吐泡泡,泡沫一样的水往上翻,也不苦也不酸,不断地泛,不断地吐。睡觉之前,她自己觉得吐干净了,就睡了,睡到三点钟,头疼,疼醒了,脑袋涨,眼睛涨,醒了之后还是吐泡泡。她头疼一直到了中午之后慢慢慢慢减退,当然,接着吐泡泡,就这样头疼、吐泡泡持续了三天,真是痛苦难耐。她突然想到了我,就找我来了,说叔叔,我吃雪顶吃太多了就成这个样子了,你给我治治吧。张仲景说,“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她呢,也吐沫,有头疼,这个病如果从西医的诊断角度来说,她可以诊断为胃炎,我就开了吴茱萸汤,她吃了三服,头也不疼了,也不吐泡泡了。我给她开了五服药,她就把剩下的两服药放在那儿了。过了几天,天很热,她又路过快餐店,看到“雪顶”,她又馋了,又连着吃了三枚,当天晚上又是头疼,又是吐泡泡,就把剩下两服药吃完了,没完全好,又找我开了五服。这下吃完之后就完全好了,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敢大量地吃这种东西了。后来她有一次碰上我了,她说叔叔,你为什么那么狠心?我说怎么了?她说你给我开的药又苦又辣,我长这么大没有吃过那么难吃的东西,我说就是要让你记住,人不能肆意地贪食生冷,你贪吃生冷过多,直接伤了胃的阳气,直接伤了肝的阳气,因此造成这种病。
我们学校的一个学生,说郝老师,你讲到张仲景,我就想起我的舅舅来了,我的舅舅头疼十几年了,常常夜里三点钟疼醒了,疼得厉害的时候,他就拿脑袋撞床头上的一个木头箱子,那个箱子的漆皮完全撞掉了,木头都给撞了个大坑,都快撞穿了。我说你什么时候让他来,我看看。一看,他舌头很胖,也很水滑。我认为,夜间一到三点这段时间,是肝经经气旺盛的时候,如果肝有寒邪,正邪斗争激烈,症状就都表现出来了,所以这个病应当是肝寒,阴寒邪气循肝经上逆到巅顶,轻的时候就是头顶疼,重的时候满脑袋疼,伴有两个眼睛涨,为什么?因为肝经的脉络联系到眼睛。我给他用吴茱萸汤,也是前前后后吃了三周,十几年的头疼从此好了。对于这个病例我也感觉到很奇怪,西医诊断为血管神经性头疼,疼了十几年,就这样治好了。张仲景的一句话中,给我们提供了治疗三种病的方药,这就叫异病同治,都用一个方子。你看,一个是肿瘤术后,一个是过食生冷导致胃炎,一个是血管神经性头疼,这三个是不同的病,可是医生辨证都属于肝胃两寒,阴邪不化,阴寒邪气上逆,所以就都可以用吴茱萸汤来治疗。
张仲景留给后世的医学思想和经验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名医,从历史上来看,任何一个名医没有不精通张仲景的著作的。从我们当代来看,任何一个名家,任何一个著名的临床学家,也没有不熟读张仲景的著作的。张仲景所创立的个体化的治疗方案,我们今天把它叫做辨证论治,是中医的特色之一。这种辨证论治的思想和方法,自然就要涉及中医的基本理论,就会涉及中医看待事物、看待自然的基本方法。这就是我们下一讲要讲的天人相应。


天人相应(1)
如果患者在看中医时,中医大夫告诉你,这个病会在哪一天哪一个时辰痊愈,你会相信吗?如果这个预言还真的实现了,你会感到惊奇吗?其实,这种神奇的预言是有根据的。张仲景在《伤寒论》中就写道,如果外感风寒,即使不治疗,只要不发生合并症或并发症,一般七天就可以自行痊愈,如果七天不好,病程就会延至七的倍数,十四天或二十一天,这种规律被称为七日节律。现代科学也证实了,人体确实存在着生理、病理的时间节律,但却始终找不到控制这个节律的因素是什么。而中国人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探明了这个答案,这就是天人相应!天人相应是中医学的基本观点,那么这种观点是怎么形成的,这其中的科学道理在哪里?又能给我们现代人什么重要的启示呢?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北京有一个医生,看肠伤寒特别有名,那个时候北京肠伤寒流行。肠伤寒这个病是怎么回事呢?它是伤寒杆菌感染以后导致的一种传染病,这个病的特点是第一个星期热度一天比一天升高,第一天也许就是37℃,第二天就是℃,第三天成了38℃,第四天℃,第五天可能是39℃,第六天可能是℃,第七天成了40℃,这叫阶梯热,热度一天比一天高,这是第一个星期。第二个星期、第三个星期持续处于高热的状态,40℃左右,甚至昼夜温度差不超过℃。因为持续高热,有的人第三周结束的时候可能出现了肠出血、肠穿孔,就有可能导致死亡,那个时候肠伤寒的死亡率是很高的。得了这个病的病人,无论是病人还是家属,对这个病都非常担心,因为死亡率高。来找医生看,医生摸摸脉,问问病史,看看病情,就告诉他,你一天吃我一服药,在饮食上一定要注意忌口,只许吃煮得稀烂的粥,不许吃任何含纤维素的东西,鸡鸭鱼肉蛋这些东西一概不许吃,只能吃点小量的、剁成碎末的咸菜,再喝点粥。你要按照我这个方法去治疗,你几月几号退烧。当时的人们都很吃惊啊,这个病弄不好是要死人的,这个大夫这样胸有成竹地告诉他几月几号退烧,那家属和病人就盼着这天到来。结果这一天,或者差一两天,得这个病的人就好了。经过这个医生的治疗,没有出现一个死亡病例。这个医生是谁呢?就是我们解放初期被誉为“四大名医”之一的汪逢春先生。那汪老他为什么能够这样准确地预测这个病人会在哪天好呢?他就是得益于张仲景的关于七日节律的认识。
在《伤寒论》中,张仲景说过这样一句话,他说,“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而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他说一个外感病,通俗地说,感冒,头疼,发烧,怕冷,没有汗,甚至有点轻度的咳嗽、喘,如果你没有去治疗,没有发生合并症和并发症,到第七天的时候它自己就好了。这是怎么回事呢?是这个病的自然病程结束了。你看张仲景不是对一个一般的病毒性感冒几天可以好进行了预测吗?而且他还可以知道,这个病要好是在那一天的什么时辰。张仲景说,“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这样一个病,到第七天要好的时候,哪个时间段能好,容易好呢?从上午9点,到下午3点,就是中午前后这段时间,正是汗出热退的最有利的时机。
在张仲景的著作里,不仅谈到了外感病的七日节律,也谈到了外感病的十四日节律,如果十四天没有好,那可能就要二十一天才能好。这是不是又有点神了?
节律就是有节奏的时间规律,例如患了感冒,即使不治疗,七天也可自行痊愈。如果继发感染病程延长,痊愈之时或许是七天的倍数,要么是十四天,要么是二十一天。这就是七日节律。那么人体为什么会出现这个七日节律?张仲景所说的七日节律有科学道理吗?
现代医学、现代自然科学对这种病理的时间节律有没有研究呢?当然有。美国有一个教授叫哈尔贝克,他从年轻的时候就开始致力于人体和动物体的生理时间节律的研究。他的研究方法说来简单,但是需要持之以恒。他让研究人员留下他的尿,每次的尿,每天的尿,每个月的尿,每年的尿都留下来了。测试他尿中激素含量的变化有没有时间节律,结果发现,一般人尿中激素分泌的含量变化有昼夜节律,就是二十四小时一个变化周期,也有七日节律。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天人相应(2)
这个哈尔贝克在1982年到中国讲学的时候,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件事情。说当年测试的有个小伙子,就把他每次的、每天的、每月的、每年的尿都留下来了,这个小伙子留的尿配合他的试验,做了近三十年,留了整整两大冰库。他说我们从尿样中检测出了激素分泌的昼夜节律,检测出了激素分泌的七日节律。其实呢,人的生活节奏,人的饮食,它能够干扰人体的内分泌,所以哈尔贝克教授对参加试验的人有个要求,要求生活作息有规律,不要熬夜,11点左右要上床睡觉,要求饮食上不要吃过多的有污染的食物。参加这个试验的小伙子严格遵照哈尔贝克教授试验合同里的要求,所以他的尿样一直测试了近三十年。结果接近三十年的时候,有一天哈尔贝克教授又在测试他的尿样,发现他保持了近三十年的七日节律消失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哈尔贝克就把这个人找来。当然已经不是小伙子了,都五十岁了。教授就问他,你能不能跟我说说你最近的生活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为什么你保持了近三十年的尿中激素分泌含量的七日节律最近消失了?这个五十岁的男子脸一下子红了,他说教授真对不起您,因为我按照您合同的要求,每天要早一些睡觉,所以我的前几任女朋友都认为我不能陪她过夜生活,都纷纷离我而去,最近我交了个新的女朋友,她才三十多岁,结果她认为我的性机能低下。我没有征求您的意见,就用了一片雄性激素放在肛门里慢慢释放。美国有这种药,是提高男性性机能的。正是用了这片雄性激素没有多久,这个人保持了近三十年的尿样中的激素分泌七日节律紊乱了,消失了。
当他讲完课以后,我就站起来了,我说请问教授,您认为控制生物体的内分泌活动的昼夜节律和七日节律的因素是什么?或者说机制是什么?哈尔贝克教授就站了起来,他说这个问题我们研究了很长时间,我们发现,人体的内分泌活动存在着昼夜节律和七日节律,动物体内的分泌活动也存在着昼夜节律和七日节律,于是我们就做了大量的动物试验。到目前为止,我只能很遗憾地告诉你,我没有在人体内和动物体内找到生物钟所存在的位置,我不知道控制人体和生物体内分泌活动的昼夜节律和七日节律的因素是什么。
为了探寻人体内生物节律的秘密,美国的科学家做了很多动物试验,他们把动物体内控制内分泌的部位分别摘除,发现动物体内的生物节律仍然存在,这使美国的科学家非常困惑,到底是什么在控制着生命体内的生物节律呢?其实中国人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探明了这个秘密,这个答案是什么呢?
我接着告诉他,一千八百年前中国有一个人叫张仲景,他写过《伤寒杂病论》,在《伤寒杂病论》里提出了疾病的昼夜节律、七日节律。在更早的时候,在两千一百年前甚至两千五百年前的时候,中国有一本书叫《黄帝内经》,就提出了人体生理和病理的昼夜节律、月节律、四季节律、年节律,甚至更长的六十年节律。哈尔贝克教授一听,有点困惑,他说我做了这么多年的试验也就发现了七日节律和昼夜节律,中国医学这么早就提出生理、病理的这么多节律了?他就问我,你认为控制生物体的这些时间节律的机制和因素是什么?我说非常简单,天人相应。
那个英语翻译大概没有翻译过中医,他用了大概有五分钟的时间翻译。哈尔贝克教授晃晃脑袋,伸伸胳膊,表示没有听懂。我们所说的“天人相应”实际上是来自于《黄帝内经》。《黄帝内经》说,“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现在社会上经常说,中医讲天人合一,实际上我在中医的经典里,无论是《黄帝内经》还是《伤寒论》里,都没有找到天人合一这样的话。那么在什么著作里找到的呢?在哲学的著作里头,在儒家的著作里头。战国时期的子思,后来的孟子,一直到东汉的大儒董仲舒,他们都讲的是天道和人道的合一,讲的是自然和社会的和谐,所以那是社会学家、哲学家讲的天人合一。在中医学的经典里,不用天人合一这样的话,它讲的是天人相应。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天人相应(3)
天人,天和人之间,也就是人和自然之间,相感应,相适应,相顺应。于是,在中医学里就有了这样的比喻:天有阴阳,人有脏腑;天有四季,人有四肢;天有五行,人有五脏;地有江河,人有经络。这些说的都是天人相应的理论。
天人相应是古代中医学的基本理论。古人认为,大自然是人类的父母,大自然中有什么,人的身体里就有什么,所以大自然日月星辰的运动节律,也就是人体和生物体内生理、病理时间节律的根源,那么,人体内生理、病理的时间节律,真的是由大自然所控制的吗?
其实这个问题非常简单,我们人体的生理活动为什么有昼夜节律啊?有些病上午轻、下午重,到了晚上更重,第二天又轻了。我曾经遇到一个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他特别有时间节律,每天晚上六点钟到九点钟这段时间是他的魔鬼时间,这个时间段他的症状就加重了,浑身颤抖,吃饭筷子都拿不住。还有精神抑郁症的病人,常常是晨重夜轻,早上一醒,心情郁闷,全身酸痛,哎呀,我怎么又回到这苦难的世界。心理的痛苦和身体的痛苦那真是痛苦难耐,一到傍晚,太阳一落山,全身轻松了,心情好一点了,甚至下地能给孩子做饭了。有些病人发烧上午轻,到了下午体温就高了,这就是昼夜节律。
其实,我们的呼吸,我们的血压,我们的心率,我们的内分泌活动,我们胃肠的蠕动,我们的消化机能都有一个昼夜节律。很多人都是早上起来排大便,这不就是消化系统的昼夜节律的表现吗?那用在人体内找控制昼夜节律的生物钟吗?不用。我们的身体为什么有昼夜节律呢?不就是我们地球母亲自转一周的结果吗?
女性的卵巢活动为什么会有月节律呢?一个月来一次月经,一个月有一次排卵,这是因为月球绕地球一周给人打上的烙印。
月球绕地球一周,一个恒星月和一个朔望月,它的平均天数是二十八天多一点点。所以一个月是二十八天,有的女性的月经比二十八天少,那可能是二十五天,有的可能比二十八天多,那可能是三十五天,在这个范围内都是正常的。
我的一个朋友的女儿是练健美的,每次见了我把胳膊一伸,一身疙瘩肉。后来,她结婚了,生了小孩。生了孩子的第二天她从医院给我打电话,说郝叔叔你快来救我啊。我说你怎么了?她说我的肉都没了。听了这话,我吓坏了。我心里也嘀咕,肉怎么能没了呢?我就到产院去了,一到产院她看见我就哭,叔叔,我是练健美的,可是现在我的肉呢?摸不到了,没了。她过去伸出胳膊一绷劲儿,肌肉都有,她现在怎么绷劲儿,都是软的。我一摸,松松的。我当时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就安慰她,生小孩的过程中消耗了很多的力气,消耗了很多气血。她说郝叔叔,那什么时候能好啊?我说满月就好了。其实我当时心里并没有数,真是满月了她的肉就能回来吗?第二十九天的早晨,我家的电话铃响了,我一接是她的。她高兴地说,郝叔叔,我的肉回来了。真是二十八天,第二十九天就恢复了。为什么要坐月子,为什么要告诉坐月的妇女不要太劳累,因为她那个时候肌肉太松弛了。
中医讲脉象,春天的脉以弦为主,夏天的脉以洪为主,秋天的脉是毛浮的,冬天的脉是沉实的。也就是说,从脉象上来看,它有四季的变化,有四季的不同,这叫四季节律。那么我们把四季节律叠加起来,那不就是年节律吗?为什么有四季节律呢?为什么有年节律呢?那不就是地球绕太阳一周给我们人类打上的烙印吗?
所以,地球上的生物体的生理活动,人的病理变化,之所以有昼夜节律、四季节律、年节律,与我们的生态环境、地球以及和地球相关的日月星辰的运动周期有关。大家说了,你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解释七日节律的因素。七日节律是怎么回事?
天人相应的中医理论认为,人体的生理和病理时间节律,是由大自然控制产生的。但是昼夜节律是二十四小时,月节律是二十八天,四季节律是一年,为什么人生病的节律却是七天呢?这个七日节律是怎么产生的,又意味着什么呢?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天人相应(4)
七日节律是月节律的四分之一,因为黑月的时候和满月的时候,月象对地球上江河湖海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上弦月就是初七,下弦月就是阴历二十三,这两天月象对地球上江河湖海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因此,一个月呢,江河湖海的涨潮就出现四个周期,出现了大小、消涨的进退四个周期,这样就把一个月二十八天多一点点分成四份,一份正好是七天。其实呢,七日节律实际上是普遍存在的,我们大家都知道,受精的鸡蛋放到暖箱里多少天能孵出小鸡啊?二十一天,三个七天啊。有一次我问我太太,猫的怀孕时间是多长啊?我太太说,都说猫三狗四,是不是三个月啊?我说不确切。正好我们那个时候住在一楼,我们阳台上老有个野猫,它跑来就不走了,我太太给它喂些食,我说那我们就收养了吧。我说你把这只猫放进来,咱们就养着看,看看是公猫还是母猫,要是母猫,等它怀孕咱们看它到底怀多长时间能生小猫。这是一只很漂亮的波斯猫,一个眼睛黄,一个眼睛蓝。我们后来找了个公猫给它配种,我们发现,不多不少,六十三天。这是多少个七天?七九六十三天,正好是九个七天。小猫生出来之后我们都特别高兴,那小猫特别好玩,特别好看。我太太问我,怎么让老猫的奶水多一点啊?我说你生完孩子的时候,我不是给你炖鸡汤喝了吗?你也给老猫炖鸡汤喝吧。她真的实在,从市场买了那么一大包鸡,还是很有名的肉鸡。她炖完了汤以后给猫喝,结果她告诉我,这个猫不喝汤啊。我说它吃肉吗?她一试它吃肉,我说它吃肉就给它吃肉吧。结果从此以后,我们家的老猫天天吃鸡肉。奶水是不少,没想到第二十一天早晨老猫出去玩去了,上午没回来,下午没回来,晚上还没回来,把五只小猫饿得喵喵叫。我太太说这可怎么办?我说老猫不回来,咱们就用牛奶喂小猫吧,于是就拿眼药瓶把眼药水挤出来,吸上牛奶喂小猫,五只小猫我帮她一块儿喂。到了深夜老猫还不回来,我太太说,夜不归宿这不大对头啊,它怎么没有责任感,它自己的孩子都在家啊!我说这个恐怕不是一个道德修养的问题,肯定是我们这些日子连续给它吃鸡肉,而鸡肉恐怕是用生长激素催出来的,所以猫持续吃鸡肉的话,它就会提前发情了。直到第三天早晨,它回来了,拖着疲惫的身体,一脸憔悴,躺在窝里动都没劲动了。我跟我太太说,不能喂鸡肉了,赶紧改成以前我们给它吃的猫粮和正常饮食。这个猫就在家里老老实实地喂小猫,喂了两个月,小猫一个一个都非常漂亮了。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呢?就是我们人为的污染能够干扰猫的正常的生理节律。后来我就跟我太太说,用鸡蛋孵小鸡是二十一天,猫怀孕是七九六十三天,兔子我知道,我小时候养过兔子,它怀孕多长时间啊?四七二十八天。我说那老虎怀孕时间是多长啊?她说你想让我养老虎啊?我说那是不行的。我给动物园打了个电话,动物园的人告诉我,老虎怀孕是一百零五天,十五个七天。人怀孕是多长时间啊?四十个七天。你看,都是以七日为节律的,所以七日节律是普遍存在的。七日节律是月节律的四分之一,我们刚才从人体生理、病理的昼夜节律、七日节律、月节律、四季节律和年节律的角度来谈,人和自然界的日月星辰运动的周期是密切相关的。
无论是七日节律,还是月节律、年节律,都说明人类和大自然是息息相关的,所以,大自然的时间节律,控制着人体内生理和病理的时间节律,这就构成了天人相应的观点。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能证明天人相应的观点呢?
现代自然科学认为,宇宙构成有三个要素,这三个要素是什么呢?是物质、能量、信息。我们刚才从人体的生理、病理的时间节律,谈到了我们人体生理、病理的信息活动周期和我们的生态环境,和大自然是密切相关的,和日月星辰的运动在信息上是同步的,那从人体物质构成的角度来说,我们和大自然是什么关系呢?我们人体是由各种元素构成的,氧有多少,氢有多少,碳有多少,氮有多少,构成我们身体的各种元素都来自于我们地球的地壳,甚至我们血液中的各种电解质的含量比例都和海水中各种电解质的比例是一致的。历史书上记载,晋人齿黄,就是说山西人牙齿发黄。以前有人说,山西盛产大枣,大枣是偏红偏黄的,吃的多了就把牙齿染黄了。实际上,经现代研究,不是那么回事。那是氟斑牙,过量的氟沉积在牙齿上,导致牙齿发黄。所以就要去氟斑牙发病率高的地方研究了。那是水里氟含量高,还是土里氟含量高?检测了水,检测了土,氟的含量都不高,甚至还低。那是怎么回事?人体内过高的氟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最后发现,这些地方取暖和做饭,都烧一种烟煤,这种烟煤在燃烧的时候,会释放出大量的氟。山西有很多地方,冬季很冷,所以冬季孩子们都在屋子里不出门,用这种烟煤来取暖。房间里的空气被氟给污染了,孩子们从小时候起就大量吸入这种空气,结果导致了氟斑牙。知道了这个道理以后,当地人就改善了取暖、做饭的方法,也改变了燃料,用蜂窝煤,甚至也用电,甚至炉灶也都进行改进,也用暖气了,氟斑牙的发病率就明显下降了。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天人相应(5)
还有个例子。黑龙江省有一个地方叫克山县,那个地方过去有一种特殊的心肌病,年轻的女孩多发,而且病情恶发迅速,常常导致心率失常,心力衰竭,死亡率很高。那个时候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后来发现是这个地方水土中缺少微量元素硒。知道这个情况以后,相关部门就在这个地区销售的盐中加微量元素硒,从此以后,这个病发病率明显降低,即使发病,病情也比较轻。人从元素构成,从物质构成的角度说,和我们的生态环境是密切相关的。有的地方高发一种甲状腺肿大的病,最后检查是怎么回事呢?那个地方的水中缺少碘,所以在这个地区销售的盐中加碘以后,甲状腺肿大的发病率明显降低。人是地球上的各种物质所化生的,从物质构成的角度来说,我们和地球,和我们的生态环境的物质构成密切相关。
从能量代谢的角度来看,我们随时随地都在呼吸,我们吸入氧气,呼出二氧化碳,这就是在和大自然交换能量。我们吃食物和我们排泄秽物,也是在和大自然交换能量。我们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离开我们现在生活的这个生态环境。有人说了,那怎么还可以上月球啊,月球和我们的这个生态环境不一样啊。大家知道,我们的宇宙飞船,它的舱里要模拟地球的状况。即使到了月球,人要穿宇航服,宇航服的内部也是模拟地球的状况设计制造的。
这样的话,我们从信息活动节律来看,从物质构成角度来看,从能量代谢角度来看,我们就是地球人,就是地球上的各种物质所化生的。这个话还真不是我说的,是《黄帝内经》所说的。《黄帝内经》怎么说的呢?“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人能应四时者,天地为之父母。”“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人生于地”,人是地球物质所化生的;“悬命于天”,但是人生命的构成,和整个宇宙,和整个大自然密切相关。“天地合气,命之曰人”,天气和地气结合起来,这就是人,人是天气和地气相结合的结果。
生命来源于大自然,所以生命的状态和大自然密切相关。爱护大自然,其实就是爱护我们自己的生命。《黄帝内经》认为,人是天气和地气相结合的结果,这个气指的是什么呢?
我刚才从物质构成的角度,从能量代谢的角度,从生理活动和病理活动的时间节律的角度,谈了人和自然密切相关。在中医学里,没有物质、能量和信息活动周期这样的术语,只用了一个字——气。这个气是什么意思?气是物质的。
《黄帝内经》认为,构成宇宙的是气,构成人体的是气,构成万事万物的还是气,这不就是说气是物质的吗?气是携带能量的。我们平常说这个人很有力气,那他携带的能量多,做的功多,他干活就利索。气又是信息的载体。中医大夫说,你这病气很盛,病气是携带病理信息的。药气,用药敷在某个穴位上,比如用当归,克当归粉,或者丹参的药粉,放在胶布上,敷在内关穴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冠状动脉的供血,缓解轻度的心绞痛。你说这儿敷一点药粉,怎么能治疗心脏的问题呢?这就是药气沿着经脉影响到了心脏的血液循环,这叫药气。你说它难道不是携带信息的吗?所以,中医所说的气,是物质的,是携带能量的,又是信息的载体。
正因为中医学把人类看成是大自然的子女,所以在研究人体的生理、病理的时候,所采取的方法是仰观天文,俯察地理,中知人事。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方法呢?刚才我说了,“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人能应四时者,天地为之父母。”
人之所以可以适应和顺应自然界寒来暑往四季的变化,因为天和地就是人类的父母啊。《黄帝内经》里多次提到,作为一个中医,应当知道他的知识结构是怎样的,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
你不了解环境,你不了解化育人的这个环境,你就很难知道人的生理、病理,所以这种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属于整体研究的思路。整体研究的方法,把人放到整个生态环境中去研究,这就是我今天讲的天人相应。
中医学里用气沟通人和自然的联系。阴阳学说是讲气的性质的,是阴气还是阳气。而五行学说呢,是讲气的运动方式的。所以,中医学不能没有阴阳学说,也不能没有五行学说。而张仲景在他的《伤寒杂病论》里直接就说,“夫天布五行,以运万类;人禀五常,以有五藏。经络府俞,阴阳会通;玄冥幽微,变化难极”。
人为什么有五脏系统?自然界万事万物为什么有生长化收藏的生命节律,为什么有生长壮老已的生命过程?这是大自然五行给打上的烙印。所以,阴阳学说、五行学说是识天、识地,是认识天,认识地,认识人体生理、病理活动的重要学说。
那阴阳学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请看下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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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平衡(1)
如果有人长了脓疮,西医会认为是细菌感染,一定要用抗生素,而中医却认为,这和患者体内的阴阳气血失衡有关,需要用中药调整体内的阴阳。因为中医理论认为,由于大自然有阴、阳二气协调稳定的消长变化,才化育了万紫千红的生命世界,所以阴阳是生命的本源。大自然阴阳协调则风调雨顺,阴阳失衡则灾害横生。人体的阴阳协调则身体健康,阴阳失衡则疾病缠身。中医是如何根据这种阴阳学说治病的?太极阴阳图为什么把阴阳交界线画成了反S形曲线而不是直线?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和辨别阴阳呢?
我高中主要学的是数理化,到了大学之后,老师一讲阴阳五行,天人相应,这些名词想起来抽象,听起来玄妙,这是怎么回事啊?第一个学期,我就像坠入五里雾中一样,不明所以。第一个学期的寒假我回家了,我说爸,你让我学中医,我现在觉得,我都不知道中医的语言是科学的还是不科学的呢?我怎么对这个学科发生了动摇啊?他说,你不是从小在家里就看我治病吗?我说我觉得你看病就是凭个经验嘛。什么?小子!凭经验,这是有理论的。我说怎么证明是有理论的啊?
有一天,来了个三十五六岁的人,整个下巴长满了须疮,有的刚透出脓头,有的已经是破溃流脓了,有的刚肿起来,有的已经退了变成黑疙瘩,整个下巴肿得烂乎乎的,非常难看,下巴肿得高高的。我父亲说,我这个孩子现在读中医学院,你让他先给你看。我说这不就是感染吗?打打青霉素。这个人说,我都打了一个多月的青霉素了,护士见了我都害怕。我说护士见了你害什么怕啊?他说我的屁股都打硬了,针都扎不进去了,结果我这儿还是无效。我说那我正在学中药,我给你开点清热解毒的,凉血活血的,银花、连翘、蒲公英、紫花地丁、板蓝根、大青叶,所有苦寒的中药,我都给他开进去了。黄芩、黄连、黄柏,我一边写,他一边说,这个药别的大夫也给我开过,我吃得胃疼,也没有效。
我父亲看完我这两招,他就笑了,说你的中医没学到家啊。我说我刚去了一个学期,根本就没摸着门啊。他说你辨证啊。我说老爸这怎么辨证啊?他说你学诊断没有?我说诊断还没学完呢。他说脸是不是分区啊?我说我们诊断书上说了,脑门这个地方,门心这个地方属于心肺,鼻子属于脾胃,下巴属于肾,我说这属于肾啊。他说你在诊断书上是不是这样学的?我说书上是那么说的。他说你接着往下看,你说他是实症还是虚症?我说他是实症。他说你凭什么说他是实症?你问问他多长时间了?他说我这个病有两年了,开始比较轻,近三个月越来越重,我下巴疼啊,说话吃饭都困难。我父亲说,都快两年了,你说是慢性的,还是急性的?我说是慢性的。我父亲说,你知道不知道,久病多虚,新病多实。那你说什么地方实,什么地方虚?我说要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能不能辨成肾阴虚,虚阳上亢,虚火上炎。他说行,有门儿。我说那要开方子的话,我也会。不是养阴吗?我开个知柏地黄汤,补肾阴,加知母黄柏,卸虚阳。我开完了之后,我父亲看完了,给我加了两味药,一个热药,肉桂。那个时候还没有用克来计量,还是用钱,用分,他加了五分肉桂,相当于克。又加了一个麦冬,加了一两,相当于50克。我说老爸,你加肉桂干什么啊?他是炎症,你怎么加热药啊?他说我这叫引火归源。我说你加麦冬干什么啊?麦冬也不补肾阴。他说现在肾阴虚了,虚火上炎,所以我们在补肾阴的基础上,重用麦冬,养肺阴。母大则儿肥,为什么我们家的老猫生完小猫,我们要给老猫吃鸡?就是希望它奶水多,把小猫养好啊。这叫虚则补其母。开完这个方子我心里就觉得,就凭这么一个理论,就能治这个下颌的须疮?
西医治病,治的是人得的病。无论什么情况,只要是感染,就用抗生素,但病菌很快就会产生抗药性,所以有些感染很难治愈。而中医治病,治的是得病的人。根据中医理论,人的很多病症,都可能和阴阳失和有关,所以要利用药物调整阴阳。那么这个抗生素治不好的脓疮,用中药能治好吗?

阴阳平衡(2)
很快,一个学期过去了,暑假我又回家了。我在马路上走着走着,一辆吉普车开得很快从跟前过去,突然来了个急刹车。我心里很奇怪,前面并没有什么障碍物,它急刹车干什么?车停住后,车上跳下来一个人。我一看这个人好面熟啊,可是我忘了怎么回事了。他说,郝医生,你寒假回来的时候给我治过病,你现在看看怎么样?我说您就是下颌须疮,下巴肿的那个人吗?他说现在光溜溜的,你不认识我啦?我说我觉得面熟,可是又觉得有点不认识。我说你怎么好的啊?他说,不就是你开了方子,你爸爸加了两味药,我后来也就是吃了几十服,然后就好了。我说还真是有效啊。这个病例里头涉及肾阴虚、虚阳上亢,涉及阴阳的问题。在这个病例里,涉及虚则补其母,涉及金生水的问题,这就涉及了五行的问题。那阴阳五行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仲景在他的书里,用阴阳对脉象进行分类,用阴阳对症候进行分类,用阴阳来判断疾病的愈合。
阴阳失调就会产生疾病。那么治疗疾病呢,就是运用各种方法,使人体的阴阳重新达到和谐的地步,这个病就好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阴阳几乎是无处不在,无处不有。一个家庭,如果女士在事业上、在名望上成就比较大,男士稍稍差一点,人家就说,这个家阴盛阳衰。一谈天气,今天阳光明媚,或是阴天下雨,也有阴阳的问题。一谈人的性格,说这个女孩是阳光女孩,性格开朗活泼,说这个老家伙,阴险毒辣,也有阴阳的问题。
有一次,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女士,到我的门诊上看病。她说,大夫,我阴虚阳亢。我说你是大夫吗?她说我不是大夫。我说那你怎么知道自己是阴虚阳亢啊?她说我眼睛干,嘴干,鼻子干,到处都是干的,所有的孔窍都是干的,这不是阴虚吗?嗓子干,喝水也不管用,皮肤也干。我说阳亢呢,她说我一阵烘热,脸红了,胸口一阵热,随后出汗,心里头烦,急躁,看谁都不顺眼,到单位还忍着,回到家里骂先生,骂孩子,不能控制,到了晚上睡不着觉,这不是阳亢吗?可见,阴阳是渗透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处处可见的一个术语。还有那些各式各样的阴阳图。你到白云观去看看,道家的八卦图的核心就是阴阳图。
前些日子,我在法国,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盟军登陆的诺曼底去参观,结果在那个博物馆里,发现第二次世界大战盟军登陆时候的一个部队,就用阴阳图作为部队的番号,部队的标志。韩国的国旗,也是一个阴阳图。
阴阳二字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但在中医理论中,阴阳究竟代表着什么?何为阴,何为阳,又为什么说阴阳是生命的本源呢?
其实,中文里阴和阳这两个字,就包含了阴阳本来的意思。我们中国最早的一本字典,是东汉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在《说文解字》里,许慎是怎么解释这个阳字的呢?他说,“阳,高明也”。就是说,山坡上、向阳的、明亮的地方就叫阳。怎么解释这个阴字呢?“阴,水之南,山之北也。”我们中国,在地球的北半球,山川河流大多是东西走向,黄河、长江,主要是东西走向;我们的重要山脉,也大多是东西走向。因此太阳在我们的南边天空,所以水的南边,山的北边正是背阳的地方。阴阳本来的意思是,向阳的就属于阳,背阳的就属于阴。
阴阳是化育生命的本源,所以推而广之,凡是明亮的、温暖的、积极的、向上的、进取的,具有这些特性的事物都属阳。反过来,凡是属于黑暗的、寒冷的、消极的、向下的、退行性的事物都属于阴。但是我们对事物划分阴阳属性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处在同一个级别的两个事物,或者说处在同一个级别相关联的两个事物,你才能区分阴阳。比如一个家庭,一男一女,男为阳,女为阴。这是可以的,两个同学,两个男同学,你不能说他们俩谁是阳谁是阴,你不能这样划分。你也不能说一个男人一只母狗,谁是阳谁是阴,也不能这样划分,因为他们不是同一个级别的事物,所以这一点要特别注意。《红楼梦》里,史湘云给她的丫鬟讲阴阳①,史湘云讲了半天,讲得不错,大家回去看看。丫鬟怎么说,小姐,我懂了,小姐属阳我属阴。她懂了吗?她没懂。小姐的先生属阳,小姐属阴。丫鬟的先生属阳,丫鬟属阴。所以这是我们在分阴阳的时候,应当注意的。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阴阳平衡(3)
根据中医天人相应的理论,大自然中有什么,人体内就应该有什么,那么,人体中的阴阳是怎么划分的呢?
人体处处有阴阳,大家伸出手看一看,一个手背,一个手心。都说手心手背都是肉,颜色一样吗?结构一样吗?不一样,这就是阴阳打上的烙印。我们的肺的呼和吸,我们心脏的收缩和舒张,我们细胞的同化和异化,也有阴阳。什么叫同化?我们吃的饮食营养物质,吸的氧气变成我们细胞能用的东西叫同化。细胞通过代谢以后,把一些废物排出来叫异化。我们的内分泌活动,常常是有两种激素,既对抗又协调地完成某一项功能。肌肉的收缩和伸张,人体精神状态的兴奋和抑制,清醒和睡眠,都是阴阳给我们打上的烙印。
《黄帝内经》说,“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生之本,本于阴阳。”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是说阴阳存在于大自然之中,是天地间最大的道理,最大的规律,说大自然之所以有万紫千红、千姿百态的生命世界和各种事物,这些事物的产生和消亡过程,这些事物的变化过程,它的本源,它的父母,都是阴阳。地球上为什么会有生命呢?“生之本,本于阴阳。”有了阴阳才有了生命,没有阴阳就没有生命。
当我们懂了这个道理之后,我们再来看看张仲景所说的,“夫天布五行,以运万类;人禀五常,以有五藏。经络府俞,阴阳会通;玄冥幽微,变化难极”。
中医认为,人类是大自然所化生的,天地是人类的父母,所以中医学在研究人的生理、病理的时候,要仰观天文,俯察地理,中知人事。
我们这个地球真是得天独厚,地球离太阳的距离,如果再近上1%的话,地面上就是一片火热,阳气太亢了,那就不能化育生命。如果我们的地球,再远离太阳1%的距离的话,大地就是一片寒冰,阴气太盛了,也不能化育生命。白天的阳气不亢不烈,夜间的阴气不冰不寒。地球上,昼夜交替,因此就出现了阴阳交替、平衡协调、平衡稳定的现象。正因为地球有了阴、阳二气的非常有规律的、平衡稳定的、协调的交替运动,于是有了昼夜,再加上地球绕太阳公转的基本稳定,地上有了四季的阴、阳二气的变化,像冬季阴气偏盛,夏季阳气偏盛,这样稳定的变化,经过几十亿年的氤氲演化,才化育了万紫千红的生命世界。所以所有的生命,都被打上了阴阳的烙印。阴阳是大自然给我们人类和所有生命的一个“遗传密码”。
现代自然科学家一直希望在地球之外寻找生命,但寻找并不是盲目的。首先肯定不在恒星上找,恒星是一个发着强烈的光和热的炽热的星球,那个地方纯阳无阴,能有生命吗?不可能有。所以科学家不可能去太阳上寻找生命,而要在行星上寻找。先看这个行星的附近,有没有一个发着光和热,像太阳这样的一个恒星。如果有的话,再看看这个行星离这个恒星的距离是不是恰当,如果距离太近,那这个行星上,阳气太亢了,阳盛阴衰,不能在这儿找,表面的岩石都是熔化状态,能有生命吗?如果离得太远,那这个地方表面温度太低了,阴气太盛,阴盛阳衰,也不能在这儿找。说穿了,现代自然科学家在地球之外寻找生命,也是要先看一看,那个星球上存不存在着,类似地球上这样的阴阳二气,平衡稳定、不亢不烈、不冰不寒的交替运动。有了这个条件,再进一步在这个星球上寻找,看看有没有水,如果有了水,那可能###不离十就会有生命。可是到目前为止,我们仍然没有寻找到这样一个类似地球的星球。
其实几千年前,中国的古人就认识到,阴阳是生命的本源,太极阴阳图画的就是阴阳消长平衡的规律,但是它为什么把阴阳的交界线画成了反S形曲线,而不是直线呢?古人绘制太极阴阳图的依据是什么?又有什么道理呢?
谈到如此重要的阴阳,就想起了那个神秘莫测的太极图,我把它叫做阴阳消长变化图。
古人是怎么画的这个图?我不大知道。我也画过这个图,我是以北京地区,一年二十四个节气,昼夜时间的差别为数据,画了一个阴阳消长变化图。北京在冬至这一天,夜间比白天多六个小时,从冬至过后,每过一天白天的时长就增加两分钟,夜间缩短两分钟。到冬至之后的下一个节气,也就是再过十五天,到小寒的时候,和冬至相比,白天时长增加半个小时,夜间缩短半个小时。一直到春分这一天,白天与夜间时长相等。过了春分之后,仍然是每过一天,白天增加两分钟,夜间缩短两分钟。到了夏至这一天,白天时间最长,夜间时间最短,白天比夜间多六个小时。从夏至以后,每过一天,夜间时长增加两分钟,白天缩短两分钟。到了秋分的时候,昼夜时间相等。然后夜间逐渐延长,白天逐渐缩短,一直到冬至的时候,夜间最长,白天最短。如果我们把这些交点连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反着的S形曲线。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阴阳平衡(4)
这样一个图,古代人把它看成是生命的象征,是生命的图腾,因为有了阴阳才有了生命,那是化育生命的本源,那是我们的祖先。所以画阴阳太极图的时候,要求画图的人沐浴更衣,把身体洗得干干净净的,把衣服换得干干净净的,深居密室,去一个非常安静的屋子,不要有乱七八糟的人来打扰,要诚心涤虑,非常专注,非常崇敬地,来认真地画这个图。所以这个图,像我刚才所说的,它是象征生命的图腾。
大自然阴阳协调,则风调雨顺,万物生长。如果因为某种原因而打乱了这种阴阳的协调,就会发生自然灾害,从而危及大自然中的各种生命。根据天人相应的观点,我们人体中如果阴阳协调则身体健康,如果阴阳失衡,则会发生疾病,那么中医用什么办法来协调阴阳呢?
自然界由于有了阴、阳二气的协调、不断运动和变化才有了生命,而对生命、对人体来说,我们人体阴、阳二气的协调,就是健康的保证。这就像《黄帝内经》中所说的,“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平衡了,协调了,这个人的身体就是健康的。那什么叫疾病呢?“阴阳乖戾,疾病乃起。”阴阳失调了,阴阳对抗了,阴阳不相和谐了,疾病就会产生。中医在治病的时候,采取的是什么方法呢?调和阴阳,使阴阳重新归于平衡。张仲景在他的《伤寒论》里就说过这样的话,他说,“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他说凡是各种疾病,或者经过汗法,或者经过吐法,或者经过下法,这个时候呢,致病的邪气虽然已经去了,可是正气有所损伤,在这种情况下,只要通过肌体的调节和适当的调养,体内能够阴阳和谐了,阴阳自调了,剩余的这点不舒服,就会自己好。也就是说,中医治病的目的就是调和阴阳,就是协和阴阳。
那么为了调和阴阳,就可能要涉及各种方法,其中像针灸啊,按摩啊,都是帮助人来调和阴阳的。大家最关心的是,药物怎么调和人的阴阳。其实,中医认识药物的过程和认识食物的过程是一样的。我们远古的祖先来到自然界,他要寻找食物,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发现这个东西味道不错,吃完之后,身上很舒服,那就当做食物了。这个东西味道不是太好,吃完拉肚子,就不当做食物。食物和药物最初就是在自然界中寻找,自然界那些植物、动物和少部分矿物,味道甘美的,性情上就是阴阳协调的,那就是我们的食物,是我们为了延续生命,从自然界摄取能量的必需的食物。自然界中那些味道不够甘美,性情不够平和的,就是阴阳不够平和的,我们不能在日常情况下,拿来当食物吃,但是因为它的偏差,可以纠正我们健康的偏差,就成了药。这些药物除了我们盲目地采回来吃,觉得可以让他拉肚子,觉得可以让人催吐,觉得可以让人发汗之外,其实在很多情况下,古人通过观察它的生态环境,大体就可以知道它是什么功能了。
北京的南郊有一个著名的盛产西瓜的地方,有一年我们几个老师,就到那个地方采摘西瓜,那一天特别特别热,到了西瓜地之前,我就心想,这么热的天,西瓜在地里长着的时候,一定是叶子给它打着伞,要不然这个西瓜可怎么活啊。这么热的天,晒得人脑袋都疼了。结果我到了地里一看,非常吃惊,那个西瓜的叶子并不大,一个一个大西瓜,敞胸露怀就在太阳的直射下躺着。西瓜就是这么长的啊!这么长它抗热,为了能够达到内外的阴阳平衡,它体内就有抗热的成分。所以夏季的时候,自然界的阳气盛,我们人体的阳气也浮盛于外,加上出汗,我们的津液也消耗了,所以口渴、心烦,有时候热得我们没法安心工作了。这就是说我们人体的阳气偏亢了,不能耐热了,我们就拿自然界中富含水分的,能够抗热的,能够耐热的食物来吃,就能够调节我们身体的平衡。你看,大自然,真是了不起啊,它不仅化育了我们人类,它也恩赐给我们各种食物,以及调理我们健康失调的各种药物。
我们看西瓜,它在水分充足、阳光充足的地方长大,在暑热的时候成熟,我们在暑热的时候吃它,就能够起到生津止渴、消炎祛热、抗热解暑的效果,那冬天吃它会怎么样?由于现在的运输条件好,室内也可以种西瓜,所以我们冬天也可以买到西瓜。有一次一个中学生到我们这儿来看病,症状是胃疼,这时是在冬季。我说你吃什么了?他说别人送给我们家一个西瓜,我爸爸妈妈都嫌凉,他们不吃,我就吃了两块就胃疼。我说你夏天吃不吃西瓜啊?他说我夏天当然吃,我吃饱了都没事,现在为什么吃了两块就胃疼啊?我说你吃了违反时令的瓜果。西瓜是寒性的,抗热的,冬天这么凉你吃它,吃多了当然不行了。书包网 www.61k.com

阴阳平衡(5)
按照中医理论,大自然中所有的物质都是分阴性和阳性的,所以当人体阴阳失衡时,中医就用自然界中属阳的物质去补阳,用属阴的物质去滋阴,以此来调整人体的阴阳,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中药。大自然中的物质为什么会形成阴阳之别,中医又是如何辨认的呢?
有一年,那是我大学刚毕业留校当老师的时候,领导为了让我们得到锻炼,让我们到山里采药,专门找了一个有经验的采药老师傅带着我们去。在河北省兴隆山上,我发现向阳山坡上,有黄芩等等,这些都是清热药,因为是向阳山坡,在太阳的直射下,石头烫得人都不敢拿手摸,在这个地方茁壮成长的草药,能抗热。它为了协调内外的阴阳平衡,所以本身就偏性凉。在背阴的山坡,上面生长的这些药物,大多是养阴的,沙参、玉竹、麦冬,在太阳直射的阳坡上,它们都很难很好地生长,在背阴的山坡上,半见太阳,半不见太阳,却能够茁壮地成长。我心想,这个深山沟里,终年不见太阳的地方,会长什么草药呢?我就跟那个采药的老师说,我要下一趟山沟看一看。然后我就用了两个小时下到山沟里,我惊奇地发现,当时是夏天,在那个山沟里还有冰雪不化的地方。来到这么阴冷的地方,真是暑热顿消,阴风惨惨,我真是有点紧张,原来出的一身汗,一下子全没有了。我就沿着山沟走,周围是些苔藓类的、蕨类的植物,没有什么比较高大的植物。走着走着,我发现一种有一人高的植物,一堆一堆,绿色的叶子,开着紫色的花朵。我没见过这种植物,不认识它,我觉得它可以在深山沟里冰雪都不化的地方生长,一定是热性的,能够抗寒。我就拿小镐头,连根刨了一棵。它的根像小红薯一样,一个一个的。当我拿到山上的时候,那个采药的老师说,你从什么地方采的附子啊?我说,这就是附子啊?怪不得它大辛大热,它就生长在深山沟里啊。为了能够达到阴阳协调,阴阳平衡,它必须练就自己抗寒的能力,所以当我们人体不能抗寒的时候,中医大夫会说,这是我们人体阳气虚了,吃一些自然界中能够抗寒的植物,就能够纠正我们阴阳的失调。所以大自然真是奇妙啊,它不仅化育了我们人类,也化育了万紫千红的植物、动物和矿物。那些食物保证了我们能量代谢的正常,是我们生命延续的必需物质;那些药物调理了我们人体阴阳的失调,是保证我们健康的药物,所以中医有句话叫做“药食同源”。
药物和食物都来自于大自然,都是大自然的恩赐,所以我们人类要爱护自然,那是我们的父母,要爱护自然界的一草一木,因为那是我们的同胞兄妹。中医学就是这样认为,自然界是由于阴、阳二气平衡协调的运动,才化育了万紫千红、千姿百态的生命世界。所以生命的健康存在需要阴阳协调,而中医大夫就是通过调和阴阳来治疗病人的疾病的。在中医学里,阴阳和五行学说常常是同时来论述的。阴阳我们介绍完了,那五行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请看下一讲。


附录
论曰:余每览越人入虢之诊,望齐侯之色,未尝不慨然叹其才秀也!怪当今居世之士,曾不留神医药,精究方术,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长全,以养其生。但竞逐荣势,企踵权豪,孜孜汲汲,惟名利是务;崇饰其末,忽弃其本,华其外而淬其内。皮之不存,毛将安附焉?卒然遭邪风之气,婴非常之疾,患及祸至,而方震栗;降志屈节,钦望巫祝,告穷归天,束手受败。赉百年之寿命,持至贵之重器,委付凡医,恣其所措。咄嗟呜呼!厥身已毙,神明消灭,变为异物,幽潜重泉,徒为啼泣。痛夫!举世昏迷,莫能觉悟,不惜其命,若是轻生,彼何荣势之云哉?而进不能爱人知人,退不能爱身知己,遇灾值祸,身居厄地;蒙蒙昧昧,蠢若游魂。哀乎!趋世之士,驰竞浮华,不固根本,忘躯徇物,危若冰谷,至于是也。
余宗族素多,向余二百。建安纪年以来,犹未十稔,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伤寒十居其七。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乃勤求古训,博采众方,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胪药录》,并《平脉辨证》,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虽未能尽愈诸病,庶可以见病知源,若能寻余所集,思过半矣。
夫天布五行,以运万类;人禀五常,以有五藏。经络府俞,阴阳会通;玄冥幽微,变化难极,自非才高识妙,岂能探其理致哉!上古有神农、黄帝、岐伯、伯高、雷公、少俞、少师、仲文,中世有长桑、扁鹊,汉有公乘阳庆及仓公,下此以往,未之闻也。
观今之医,不念思求经旨,以演其所知,各承家技,始终顺旧。省疾问病,务在口给,相对斯须,便处汤药;按寸不及尺,握手不及足,人迎、趺阳、三部不参,动数发息,不满五十,短期未知决诊,九候曾无仿佛;明堂阙庭,尽不见察,所谓窥管而已。夫欲视死别生,实为难矣。孔子云:生而知之者上,学则亚之。多闻博识,知之次也。余宿尚方术,请事斯语。
——《伤寒杂病论原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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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崛起之谜(1)
主讲人简介
纪连海,北京昌平区人,1965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北京市骨干教师,西城区学科带头人。
曾出版《历史上的和珅》、《历史上的多尔衮》等。
他是一代名医,不仅医术精湛,而且医德崇高。他在世时就深受百姓景仰,同时也很受皇家看重。唐太宗李世民就曾写诗称赞他:“巍巍堂堂,百代之师。”可见他的地位之高,影响之大。那么,这个人是谁呢?他就是隋唐时代著名的医药学家,有“药王”美誉的孙思邈。他所著的《备急千金要方》、《千金翼方》合称为《千金方》,被誉为中国最早的临床医学百科全书。
那么,孙思邈到底因为什么样的事情,得到了唐太宗李世民的召见呢?他最终又是凭借什么成为“药王”的呢?他刚开始行医时,有着怎样的举动?他得到的将是荣誉,还是耻辱?
这样一个日后成为“药王”的人,究竟活了多大年纪呢?是101岁,还是141岁?他是否有什么高妙的养生秘诀?
孙思邈这个人很有意思,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我们不知道他活了多大岁数。现在史学界,关于孙思邈的出生年份,大致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说他生在541年;另外一种说法,说他生在581年,差了40年。他去世于682年。我们首先来说说,他出生在541年的这个记载。
那么,关于孙思邈是541年出生的记载,出自哪两本书呢?一本书叫《旧唐书》,另外一本书叫《新唐书》。《旧唐书》,是五代年间编的;《新唐书》,是北宋年间编的,编著《新唐书》的人,是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欧阳修先生。他在《新唐书》的卷二百一十九《隐逸传》中,记载了这样一段,说:“周洛州总管独孤信见其少。”周是指北周,北周刺史独孤信“见其”,这“其”是谁呢?是孙思邈。说见他年少,曰“圣童”矣,即说他是个圣童,聪明的意思。后面还有一句话,“顾器大难为用尔!”这个人虽然聪明,但是本事太大,也太傲气,我用不了他。
这独孤信是在557年,北周刚一建立,就去世了。所以依据这个记载,我们便可以得知,在独孤信去世之前,孙思邈自然早就出生了。有人据此推算,他出生在541年。
我刚才引用的是《新唐书》上的材料,《新唐书》在用这段材料的时候,基本上是抄录了《旧唐书》,这《旧唐书》卷二百零一《方技传》里也有相关的记载。按照这种说法,孙思邈出生在541年,去世于682年,活了141岁。
这让人感到有点神,但这也让人觉得非常奇怪。因为我们依然清晰地记得,历史教科书上分明是说,孙思邈活了101岁。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究竟哪一种说法更为可信?
关于孙思邈的出生,还有另外一种说法。因为前面那种说法确实有问题,问题在哪儿呢?说到这个,我们就要给大家介绍一个人,卢照邻①。卢照邻是“初唐四杰”之一,写诗的,写的《长安古意》那首诗,极好。不过卢照邻这一生,以什么为生呢?这一辈子就写诗?写完诗卖诗去,就有人给钱吃饭?是这样生活的吗?如果不是的话,卢照邻的工作是什么呢?卢照邻是个医生,是给人看病的。他是医生,还要给人家看病?那他跟谁学的医术呢?他是孙思邈的弟子。
介绍卢照邻是为什么呢?是因为他写过一篇文章,叫《病梨树赋》。这《病梨树赋》,是一个歌赋,他在这个《病梨树赋》前面写了一个序。这个序里面说,这事儿发生在673年,673年也就是唐高宗的咸亨四年。因为这一年,他正好拜孙思邈为师,这为师的,怎么也得给徒弟介绍介绍自己的个人生平啊。他师傅跟他说,我今年93岁了。卢照邻一想,你这么老的老头子,才93岁?不太可能吧?于是乎卢照邻就找孙思邈家乡的乡里乡亲去问。这一问不要紧,卢照邻就记下了下面的这段话,说的是什么呢?“询之乡里,咸云数百岁人矣”。他跟老乡们一打听,老乡们都说,谁说他九十多岁,明明都好几百岁了,我爷爷那阵儿就找他看过病,我爸爸都死了,到我这辈都多少辈了,我们家都去世好几辈人了,他还活着,他活了好几百岁了。然后卢照邻自己也有一个判断,他根据自己的判断,说“共语周齐间事”,意思是我就跟他打听,打听什么呢?北周和北齐打仗的事,结果怎么样呢?“历历如眼见,以此参之,不啻百岁人。”说我这样一算,这数百岁是瞎说,但肯定过了一百岁。他师傅说自己才93岁,卢照邻不相信,提供了两个证据。一个证据,是老乡的证据;另外一个,是他自己跟人打听事儿的证据。所以我们可以看,说到这儿,他到底是活了101岁,还是141岁?说到这儿,我也有些糊涂了。

药王崛起之谜(2)
不过这“官司”打到后来,就到了纪晓岚这儿了。纪晓岚要编《四库全书》①,他总得解决这孙思邈的生卒年问题。他在编《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医家类一》的时候,说孙思邈出生在开皇辛丑,也就是581年,死于682年,活了101周岁。当然那个时候,记的都是虚岁,活了102岁。可话说到这儿,怎么解决前面那个北周的总管独孤信,他曾经见过孙思邈这个故事呢?纪晓岚有办法,写上四个字说“史误审矣”,这是史家看错了。一个“史误审矣”,就把问题解决了?事情没那么简单。种种证据表明,孙思邈还真不见得是101岁就去世了,真有可能是141岁去世的。
我再提供一个证据,这个证据,也是孙思邈自己说的。孙思邈在652年出过一本书,叫《备急千金要方》。在这本书的序里,孙思邈说,他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就已经是百岁老人了。就是说,这本书出版的时候,即公元652年,孙思邈已经一百多岁了,算算看他是哪年出生的,还是公元541年。话说到这儿,我们是真的有点不明白了,这孙思邈到底活了101岁还是141岁呢?我也说不清楚。
其实,孙思邈到底活了141岁,还是101岁,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即使他只活了101岁,在医学非常发达的今天,也还是会让我们感到非常惊讶!那么,在一千三四百年前的孙思邈,遇到了什么高人,或者有什么高妙的养生秘诀呢?
这孙思邈真的是忒能活了,在那个年代,就说家里有点钱,又注意营养,又注意健康,活一百多岁,这也不是谁都能做到的。活一百多岁,总得有个来由啊,实在不成,就得编个瞎话,他小的时候肯定遇到什么高人指点,不然的话,为什么他可以活一百多岁?
这话还真没说错。他小的时候,还真遇到过一个高人。不过在遇到这个高人之前,他差点就没命了。所以我们就要说到孙思邈的童年时代。
孙思邈是哪儿的人?那时叫京兆华原人,我们今天来说,就是陕西省铜川市耀县孙家塬村,这个地方大家可能没去过,2007年我亲自去过一趟,它在哪儿啊?从西安往北,奔黄陵县,正中间是耀县,往西一偏即是。他们家那个地方,正好是大山里边。所以,虽然战争频繁,但是与孙家塬这个地方没什么太大的关系。战争会死很多人,瘟疫会死很多人,但是与孙思邈一家,没有太大的关系。这么说来,他是非常幸运的。
但是,再幸运的人,在那个时代,也总得有点小病小灾吧?真的要是有个病,要有个三长两短的,那就很容易要了人的命。孙思邈小的时候,就赶上了这么一场病,差点要了他命的病。正如晚年,他在《备急千金要方?序》中所说的那样:“幼遭风冷,屡造医门,汤药之资罄尽家产。”他说,他小的时候曾经得过一场病,为吃药,把家里都弄得倾家荡产了。什么病至于让他们家倾家荡产?这“风冷”,我们现在看,大概就是疟疾。这场病离现在一千好几百年了,真实的情况恐怕谁也不知道。但是,在孙思邈的家乡,关于他小时候的这场病,却一直口口相传着这样一个故事。诸位,这故事可不是我编的,是我在2007年去那边采风的时候,一位老大爷给我讲的。
说在孙思邈小的时候,曾经得过一场病,这个病就是前面所说的风冷,也就是疟疾吧。这小孩儿,吃了什么药都不管事,家里面眼看着倾家荡产,这孩子也快要死了。当时他的妈妈坐在家里,孩子是妈妈的命根子,一看这孩子如此,干脆,我在房梁上拴一根绳子,我等着上吊,等着孩子前脚一咽气儿,后脚我马上就钻进已经拴好的绳里,我们娘儿俩,干脆一块儿走吧。正当这个时候,突然从外面来了一个鹤发童颜的江湖郎中,这个江湖郎中一推门进来,就跟孙妈妈说,我就剩这一包药了,赶紧把它煮了,给您的孩子吃了,我告诉您,您孩子的病包好。说话这工夫,孙思邈在床上被烧醒了,一看,有人给他送来药,赶紧爬起来,给人家磕了几个响头。这个时候医生走了,孙妈妈赶紧烧上火,开始熬这个药,一边熬药,一边擦着两行热泪。转眼之间,乌黑滚烫的药烧好了,孙妈妈把药端到了孙思邈的跟前,一边吹着一边说,孩子你赶紧把它吃了就好了。

药王崛起之谜(3)
正在这个时候,孙家的大门又被人给推开了,只见邻居的大婶,急急忙忙地说了这么一句话:大嫂啊,您赶紧去看看,我家英儿瞪眼了,马上就要死了,您赶紧帮忙看看怎么办吧。就在这个时候,孙思邈灵机一动,马上就说了这样一句话,我这儿刚熬好了药,您赶紧把这个药,端过去给英儿吃了,没准就有救了。他这么一说,孙妈妈也不好意思了,说对啊,我这儿有药,您赶紧把药端走,给您的孩子先吃了不就行了吗?这个时候,这位大婶说,这怎么能行呢?您家的孩子,也处在生命的危险期,而且药就这么一碗,我怎么能端您的药?这个时候孙思邈又劝,说您端去吧。这位邻居大婶见状,也确实自己的孩子肯定心疼,死马也得当成活马医,何况现在孩子没死,只是瞪眼了。于是乎,赶紧又拿了一个碗,从这个碗中,把药倒到那碗里,倒了一小半。她端着小半碗药,高高兴兴地、千恩万谢地走了。这边孙思邈就把这个多半碗药也吃了。
故事说到这儿,我们自然已经清楚了故事的结尾,自然是一碗药救了两个人的命,两个孩子全都好了。于是,小小年纪的孙思邈,从这场病开始,就立下了将来要学医当郎中的志向。有人说,这故事前面这段,听着挺好,后面这段,是不是瞎编的?可不能这么说啊,这是原来那故事自带的,原本就有这么一段。谁家不是这样啊?久病成良医,就是这个病害了人,人将来不想着要跟这个病作斗争啊?人立志向往往都是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开始的。这场病之后,大病不死,必有后福也好,久病成良医也罢,孙思邈日后,还真成了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医生,被人尊称为“药王”。他怎么就从一个病号,转眼之间成了药王呢?
我们知道,老子在《道德经》中说过:“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意思是说,无论多么远的行程,都是从脚下的第一步开始的。比喻事情的成功,是由小到大逐渐积累起来的。那么,孙思邈日后能够成为“药王”,他年轻时又是经过了怎样一番求知问学的过程呢?
立下了当医生的志愿,首先得认识字,首先得认识什么花、什么草治什么病,打好基础,才能成为好医生。
孙思邈在7岁的时候,能认识一千多个字。这一千多个字,都是他会写的。等到了20岁的时候,孙思邈就已经是《老子》、《庄子》、诸子百家,还有佛教的经典、道教的经典,无不精通了。这个时候孙思邈就想,我当郎中的基础已经打好了,现在我的任务是什么?我的任务是得找一个好的郎中,拜师学艺。到哪儿去拜师呢?孙思邈想到了一个地方——太白山。这个太白山,是秦岭山脉的主峰,高3767米,是我国整个东部地区最高的山峰,比华山还要高1400多米。太白山,那个地方出产一些药材,包括杜仲等九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紫斑牡丹等十一种国家三级保护植物,都是为太白山所独有。所以,孙思邈来到太白山学医,真是找对地方了。因为只有这儿的药物最多,被称为我们国家的天然动物园、天然植物基因库。
来太白山投奔谁呢?要问我,我也不知道,后世由于孙思邈太有名气了,所以就没人在意是谁教的孙思邈,这师傅就此被淹没了。所以孙思邈跟谁学的医,我们现在也不清楚,我们只知道,他在太白山学的医。当然,在学医的过程当中,他还得回家,他不能天天在那儿学医,他家里还有高堂老母呢。再说,学医的时候,得交学费,没有钱了怎么办?没钱了得挣学费,挣够了学费再来学医也不晚。所以在这儿,我们用一个现在的词,形容孙思邈的情况,叫“半工半读”。这两月学医去了,那两月又打工去了,就是找工作。找什么工作呢?身大力不亏的,跟人家学锯树,把树锯好以后把它劈成一块一块的木板,给人家拉锯、扯锯,我们小时候说,拉大锯扯大锯,就是把圆木头锯成木板,天天帮人干这个活儿。就在他给人拉锯的这个时候,发生了下面的一个故事。
这故事说,有一天他给人家拉锯,突然间看到路上有个中年妇女,抱着一个大约五岁左右的小孩,走得非常着急,走得太急了可能没看路,所以一下子一个马趴就栽倒在路上,正好离孙思邈很近。孙思邈马上三步并作两步抢到前面,把中年妇女扶起来。扶起她来就问,大嫂,您干吗去,这么着急?这个时候,再一看这个大嫂,眼睛都红了,她说您看我这个孩子,也不知道怎么他就病了,上吐下泻的。孩子他爸爸又没在家,山里头又没个郎中,我得到镇上,找郎中看病去,我走得急了就栽倒了。可是这儿离镇上还有十多里地呢,你说,这孩子可怎么办呢?

药王崛起之谜(4)
孙思邈毕竟学过医,这时候,他一想,先别说了,赶紧号脉吧。这一号脉不要紧,一边号脉一边看这个孩子的舌苔,他想,这可怎么办,我一个拉锯的,我到哪儿给他找药去?他低头一看,我刚才锯的这棵树,不就是檀香木吗?这么多檀香木的锯末,抓一把就给了这个大嫂,他说,大嫂,您别瞧病去了,别瞎花那钱了,您把锯末回家搁锅里一煮,再放点生姜,生姜外带檀香木的锯末水,喝完了包您的孩子好,回去吧。
大嫂说,真的?孙思邈说,我还骗您不成吗?我也没跟您要钱。回去试试?这妇女也不哭了,赶紧就回家了,煮完给孩子一喝,这孩子还真就好了。要是问,这檀香木加生姜,这是啥药方啊?这能治啥病啊?生姜,大家知道治啥病吗?驱寒。檀香木跟生姜是一样的疗效啊,那孩子就是痉挛了,胃寒造成的痉挛,所以自然上吐下泻。我们也有过这种情况,突然之间肚子一着凉就上吐下泻,这个时候喝点姜汤水就好了。他为什么不加点白糖?那时谁家有白糖啊,只有生姜就得了,再加点檀香木锯末一熬,这么一来自然就好了。这个大嫂觉得,别看这么一个拉锯的人,还挺有本事啊!也没跟我要钱,那我得给他做做广告,对不对?于是逢人便说,华原有个神医孙思邈,这孙思邈的名声从此就传出去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就让初出茅庐的孙思邈小试身手。而这一试,孙思邈就赢得了人们的喝彩。那么,面对这样的喝彩,孙思邈到底是怎么想的呢?对他来说,这究竟是福,还是祸呢?
人家都说他是个名医,他能不高兴吗?所以他想,我也不用上我师傅那儿学去了,就连这病我都治好了,我就挂一牌在家乡看病。孙思邈已经声名远扬了,倒霉的是,他刚刚在家里挂了牌,在他的家乡,瘟疫就爆发了。这场瘟疫是什么呢?是狂犬病。
孙思邈刚刚行医,正赶上狂犬病流行,外面的人排大队,找名医孙思邈看病。孙思邈知道怎么治狂犬病吗?他也不知道啊。人家找他看病,说孙先生,我这儿让狗咬了,您给我瞧瞧。我不懂,我不会,您找别的医生去吧,这么说就是砸自己的买卖啊。不懂也得说懂,是不是?他只得说会治病。可这么治下来,开啥药?啥药治狂犬病?能说我也不知道,我是瞎开的吗。那瞎开还不治死人哪?自然,不少人死在孙思邈手下了。
可别说这故事是我瞎编的,这故事可是记载在孙思邈的《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五里面的。孙思邈说,“吾初学医,未以为业。”意思是我刚刚学医的时候,没什么事干,挂了一个牌开门诊,结果“有人遭此”,因为他前面说的是狂犬病怎么治,有人遭遇了狂犬病,“有人遭此,将以问吾,吾了不佑报答”。我不会,我没办法答复人家,就给人家瞎治。结果怎么样呢?“以是经吾手而死者不一。”就是经我手治死的人不止一个。这是孙思邈自己记的,他自己不但记住了这件事,还写到了书上,记下自己当年所做的错事。《备急千金要方》是652年的时候出版的,那时候孙思邈是全国响当当的名医,他自揭伤疤,自揭丑事,可见,这件事对孙思邈的打击有多大。孙思邈晚年念念不忘的就是这件事。一个医生怎么能把人治死呢?太过分了。他想,家是待不下去了,我治死了那么多人,都是我的乡里乡亲的,我都把人家治死了,我还怎么在家里待啊?家是不能待了,太白山也回不去了。我离开太白山,也没跟师傅告个别,自己擅自行医去了。师傅也没同意,我回去让师傅说我啥?让师傅数落我,他还认我是他的徒弟?我多给师傅丢人,得了得了,也别去了。可去哪儿呢?孙思邈又想到了一个地方——终南山。
终南山,有个简称,南山,就是我们所说的“寿比南山”的那个“南山”。到现在我们中国哪儿都有南山,其实真正的那个“寿比南山”,就是终南山。终南山,是秦岭的余脉,海拔2600多米。在这儿要注意,终南山在唐朝可是很有名气的,山上有楼观台,当年老子的炼丹处就在这里,后来又有一个道士岐晖,助李渊起义建立了大唐。所以唐朝建立以后,一直厚待楼观台的道士。不过孙思邈来到这儿,可不是投奔道士的,他是投奔一个高僧来的。这个高僧,名叫道宣,可是很有名气的医生。那个时候,和尚和道士,跟我们今天的出家人,还是有区别的。那个时候,和尚、道士,各宣扬各的宗教。大家凭什么信啊?重要的是要让人家信,首先得取悦于人,怎么取悦于人呢?如果有病,吃他们的药,好了,不花钱,就跟着当和尚,或者当道士就可以了。那时候所有的宗教,在最开始传播的时候,那些传教者,都有医生的背景,不管他是西方的,还是东方的。所以这个高僧道宣,在终南山附近,治疗救人是响当当头一号,孙思邈就投奔他来了。
还是出自《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五,接着前面那句话说的,孙思邈投奔了道宣以后,“自此锐意学之”,意思是我这回真得好好学了,踏踏实实地学。这一学不要紧,孙思邈三下五除二,没过三天的工夫,全学会了。狂犬病算什么呀?来一个治一个,来一个治好一个,根本不在话下。不但狂犬病会治了,别的病他也会治了。
当然,到了这个时候,孙思邈才知道,什么叫“山外有山”,什么叫“天外有天”。孙思邈从此以后,才真正成为一个非常有名气的医生。人一有名,什么人都找上来了,唐朝的宫廷就找到了孙思邈。在孙思邈和唐朝的宫廷之间,会发生什么样的传奇故事呢?请看下一讲。


药王成名之谜(1)
在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有过无数的郎中,他们来了又去,没有几个人能够在史册上留下自己的名字。被千古称颂为名医的人,那就更是凤毛麟角。然而,这位出身民间的普通郎中孙思邈,却成了其中之一,并被人们称为“药王”。那么,这样一个普通的民间郎中,究竟是凭借什么而成为名垂青史的一代名医?这其中究竟发生过多少鲜为人知的故事?更为奇怪的是,孙思邈这样一个一直在民间行医的普通郎中,究竟是怎样成了唐朝初年那些帝王将相们在性命危急时的救命稻草?在那一次次入宫行医的经历中,能否医治好这些君王与将相们的病,总是让孙思邈命悬一线。那么,在这其中,究竟都发生过哪些惊心动魄的故事?
上一讲我们给大家讲到了,孙思邈先在太白山,后在终南山学医,学成之后的他就开始小有名气,人一有名气,就会引起宫廷的注意。在唐太宗统治时期,唐太宗和孙思邈之间就发生了下面的一段故事。这个故事,还有个名字,叫做悬丝诊脉。
话说唐朝贞观年间,唐太宗李世民的原配夫人,也就是长孙皇后,有一年怀孕了,怀孕了十个月以后,这孩子该生了,可她是左等右等,这孩子就是生不下来,大人也因此得了重病。宫里头御医不少,也开了不少药方,就是治不好,孩子就是生不下来。当时唐太宗心想,再这么下去我的皇后得给憋死,这可怎么办,干脆我也别指着你们这些御医,我得开个会。于是一天上朝,唐太宗就跟手下的大臣说,诸位大臣,你们谁给我找个医生去,我的皇后怀胎十月,孩子生不出来。这个时候,徐世绩就说话了。这徐世绩也就是我们小说中的徐懋功。他说,我听说,这京兆华原有个江湖郎中孙思邈,那医术可是大大的了不得。当时唐太宗一听,说那你还不赶紧给我请去!于是乎,这徐世绩就亲自跑到孙思邈的家,把孙思邈请进了长安城,给长孙皇后看病。可这看病,那就有说道了。他没品级,先别说那男女授受不亲,跟这没关系。他要是给长孙皇后看好了病,这批御医上哪儿吃饭去啊?御医们想,难道你进来,我们出去?我们得难为难为你。所以御医们就借口男女授受不亲,说皇上,我们可跟您说,他是个江湖郎中,没有品级,看病可以,不能见面。这不见面怎么看病?他不是挺能耐吗?悬丝诊病。拿一根线,这边拴在皇后的右手中指上,线那边,捏在他自己手里头,看能号出什么病来。他号得出来,留着他,号不出来,该干吗干吗去。李世民当时也不相信孙思邈,只听徐懋功这么一说,心想我这不是病急乱投医吗?所以一想,这几个御医说得也对,那干脆我给你弄一根绳,拴上。御医这边就使坏了,那小宦官收了人家钱,就把那绳捆在一个青铜器底下,这么一系,那边一号,孙思邈拿着那根线,怎么没动静?这好像不是人的手指头。他瞧出来了,换一个,换一个会动的。又换了一个鹦鹉的腿,拴那儿了,小宦官拿了人家钱了啊。这好像也不对。这回又拴在一个桌子腿底下。三次,都没有难倒孙思邈,孙思邈都说这肯定不是人的手。然后紧接着是第四次,这回一号啊,孙思邈说话了,这病好治,这回您把右手中指伸出来吧,我就给您扎一针,扎完我就走,您再让我来我都不来了。为什么?她就好了,我还来什么呀?于是他给皇后扎了一针,针拔得很快。这针扎完了,那边就叫疼,孙思邈还没走到大门口呢,转眼之间那边生下孩子了。这叫快啊。这回唐太宗说你不能走,你得留这儿。留这儿干吗啊?没事了。我这孩子生出来,大人怎么保啊?你还得给我开药,处理善后事宜啊。方子开完了,孙思邈名声更大了。唐太宗这个时候说,我让你执掌太医院,你说好不好?孙思邈说不好,我还是当我的江湖郎中。您什么时候有事,什么时候叫我来。什么时候,御医瞧不了的病,您再找我,他们能瞧,您就让他们瞧。我这儿离您又很近,打马飞奔,一天一个来回,放心。当时把唐太宗感动的,赶紧送黄金、白银,亲自送去的,又送牌匾,还亲自写诗。诗是这么写的:“凿开径路,名魁大医。羽翼三圣,调和四时。降龙伏虎,拯危救急。巍巍堂堂,百代之师。”写了诗还不算,唐太宗想,我得把我写的这首诗,刻在你们家门口的那座山上。孙思邈的家门口真有个山,人家这山本来叫五台山,陕西耀县有个五台山,山西五台县也有个五台山,这是两个山。那山本来叫五台山,改名,改叫药王山,孙思邈你不要叫孙思邈了,管你叫药王,你是百代医师。唐太宗亲自写上字,找人给刻好了,那孙思邈的名声就更大了。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药王成名之谜(2)
孙思邈这一次“悬丝诊脉”的惊险经历,让我们惊叹不已。但是,在惊叹之余,我们自然也会心生疑窦,在真实的情况下,用一根丝线就可以号脉,而且还真的就诊断无误?难道这样的记载并非真实?
我这故事讲到这儿了,大家听着是不是有点玄?别说大家听着玄,我听着它都玄。这拿根小线隔二里地,病人在那边,我在这边拴一绳,我就能悬丝诊脉?这是真的假的?是真的,也是假的。您说是真的那就是真的,您说是假的,那就是假的。刚才这几句话,诸位,不是我说的,谁说的?就是北京城四大名医之首的施今墨施老先生,在1968年的时候说的。有人就是看了这段故事不懂,请教施老先生,说您给我讲讲这悬丝诊脉,这是真是假?施老先生说,哎,这个我也干过。您想,我就是给清宫那些女眷们看病的,男女授受不亲怎么办?咱得显示出咱的本事来,拴一根绳号脉,怎么号?事先进去,我得事先问好了太监,里边这公主或者是姑奶奶得的什么病啊?什么症状啊?当问完了的时候,这病就看完了。但是号脉的时候你得表现出自己很认真的样子,其实脑子里想什么呢,脑子里转的是药方。转完了,哦,行了,一开药,望闻问切,这切是最后一步。有的高明的医生只是问,就到问这儿就行了,就不用切了。原来是这么回事,这回大家知道人家留孙思邈,孙思邈为什么不留了吗?他想,那悬丝诊脉,我哪儿会啊,那是我前面都问好了,我知道怎么看这个病,这种病应该扎哪儿就好了。我不能踢人家御医的饭碗对不对?我该回去还是回去。所以,悬丝诊脉的故事讲到这儿,我们便知道是怎么回事。当然,悬丝诊脉也确实能体现出一定的水平,不管怎么说,别的医生眼见皇后十月怀胎生不下孩子来,可是就治不了,孙思邈到这儿扎了一针就好了,是有本事。
通过刚才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出来,孙思邈的这些故事,更多的是智慧故事,哪儿来这么多智慧?学呗。孙思邈的接触面很广,上至帝王将相,什么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医药学家,什么人都接触,下至贩夫走卒,三教九流人等无不结识。当然,他尤其喜欢跟医生接触,宫里的医生他都认识。由于他给人家留面子,宫里的医生也就有一些人,跟他成了特别好的朋友。
在宫里这些医生里面,孙思邈交的特别好的朋友,对孙思邈有重大帮助的,那就得说是甄权、甄立言兄弟二人。这兄弟二人都是很了不起的。甄权,是今天河南扶沟人,那时候叫许州扶沟,出生于541年,死于643年,活了102岁,比孙思邈还大一岁呢。他是给隋文帝、隋炀帝、唐高祖看病的医生,那真正是由隋到唐的两朝御医,一生写了很多书。他弟弟叫甄立言,比他小四岁,545年出生,死于贞观年间,也活了一百来岁。兄弟俩一个擅长针灸,一个擅长治寄生虫病,写了很多书。尤其是这个甄立言,写的《古今录验方》,五十卷,里头有很多药方。我们知道,后来孙思邈写的《千金要方》、《千金翼方》也都是药方,自从孙思邈这两本书一流传,甄立言这本书就失传了。大家想能不失传吗?我书里的内容你那书里全有,当然我这书就失传了。这哥俩儿,对孙思邈可真是很好,把自己所知所懂的,都跟孙思邈交流,所以孙思邈日后有很大长进,应该说和他在宫里面结交的这些朋友有重要的关系。
当然,孙思邈的医术,不仅仅是跟宫里面学的,也有在江湖上学的。他一听说哪儿有一个老医生,特有本事,不管是几百里还是几千里,他一定要去。我们看《新唐书》、《旧唐书》就知道,在今天山西、河南、陕西、甘肃、四川、青海,还有山东、安徽、江苏,所有这些地区孙思邈都去过。有的时候这一去,就专门是为了拜访一个医生。从陕西走到四川,一路上,他无偿给人看病;有偿也行,就是我给你看病,你管我一顿饭。这人得有一个好的名声,你走到哪儿,你的名声传到哪儿,然后你到我这医生这儿来,我才能把我知道的偏方给你。这叫什么?这叫医德。所以孙思邈那个时候,一路之上真得走。有一次,从陕西到四川,走着走着,给人家看完病,他自己就病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药王成名之谜(3)
这个曾经治好过无数人疾病的孙思邈怎么会病了?他得的究竟是什么病?我们大家都知道一句俗语叫做“医不自治”,身为医生的孙思邈在外行医的这一次突然病倒,是否将会危及他的生命?
什么病?丹毒。过去的人,老想着长生不老。谁不想长生不老呢,我也想,我活两万岁才好呢,可吃什么药才能活两万岁呢?不知道。你想吃这药,我也想吃,这更是医生的职责。所以很多医生,就天天在那儿炼,一硫二硝三木炭,拼起来一块儿吃,吃完了肚子就爆炸了。孙思邈在写他的《备急千金要方》中就是这么记的,人都说这种方子用了长生不老,统统给我烧掉,我就配过这个药,一硫二硝三木炭,吃完了我这个脑袋就大了,左额生丹毒,长了一个大包。他走到四川云阳,早上起了一个大包,到晚上满脸都是大包了。云阳县令是他的好朋友,赶紧动用全县的人找医生,把所有的那些游医都给我叫来,给孙先生看病,看了七天七夜,没好。能好吗?就吃这长生不老药,吃成这样,人怎么治?最后人家孙先生开了一个药方。怪了,他好了。通过这个事儿,孙思邈可是受到了极大的触动。到后来,他写《备急千金要方》的时候,就说到了这么一句话,“石在身上,万事休泰”。过去管长生不老药,有叫石的,有叫丹的,有叫散的,叫什么的都有,为什么叫石呢?因为很多长生不老药,都是拿石头磨成细面吃的,当时的人认为,吃石英石磨成的面,可以长生不老,所以就叫石。那么他说“石在身上,万事休泰”,是说你要吃了石头,一万年你都好不了,泰是好的意思。“药不可服石也”,千万不能吃石头。自己吃一肚子石头,还想好,还想长生不老?然后他还说,“宁食野葛,不服五石”。穷急了,随便找点葛根吃都行,但是不能吃石头。后边还说,谁要告诉你吃石头的药方,说吃这个能长生不老,赶紧把它给我烧掉,说“有识者遇此方即须焚之,勿久留也”。当然了,孙先生说的话不是每个人都听的,唐太宗李世民想长生不老,最后吃了,死于公元649年。也没活多大岁数,不到五十岁。到后来,大清朝雍正帝,在圆明园专门开了一个炼丹厂。炼完了丹自己吃,还送给李卫吃。他给李卫写信,说李卫我告诉你,我昨天吃了好多丹丸,我觉得这个好,我现在专门给你弄了十斤,你可千万不许给别人吃,你都自己吃了。你说这能不吃死吗?最后雍正帝前脚死了,没三年,李卫也死了。
孙思邈反对吃这些长生不老的丹丸,应该说对后世有着重大的影响。当然在不断与别人学习的过程当中,人家孙先生也确实逐渐变成了一个全能的医生。他什么病都会看,尤其是对于养生、食疗、针灸,特别拿手,有特别好的见地。
650年,孙思邈回到陕西,用了两年,把《备急千金要方》写完了。659年,孙思邈在唐高宗的一再请求下,搬到了长安城。665年、666年这两年,孙思邈陪着唐高宗和武则天从陕西经河南,经山东,过曲阜,到江苏转了这么一圈。673年,孙思邈再度回到老家陕西耀县。就在这一年,孙思邈收了一个徒弟,这个徒弟,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孙思邈先生的关门弟子,卢照邻。
卢照邻是唐朝初年著名的诗人之一,与王勃、杨炯、骆宾王并称为“初唐四杰”,这样一个诗人为什么没有去找一个著名的文学大家拜师,怎么反倒找孙思邈这样一个郎中做师傅呢?
说起卢照邻,我们前面给大家介绍了,他是以诗而闻名的,怎么变成孙先生的关门弟子了呢?这话可长了。您有所不知,卢照邻这个人确实很有名气,但是这个人年轻的时候,得过一场病,这个病,我们中医叫风痹,现在的西医叫麻风病。在673年他得了麻风病,花了一年的时间,所有的郎中都给瞧遍了,人人都说,这我瞧不了,您另请高明吧。卢照邻就说,您给我推荐一人。人家郎中说有一个人挺有能耐的,你找他去吧,那人姓孙,叫孙思邈。
卢照邻知道孙思邈这个人,在孙思邈的眼中,卢照邻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气小识短,刚愎自用,恃才傲物,还有什么浮躁、狂妄,其实卢照邻不是这样一个人。但孙思邈也没说错,搁上谁呢,得这么一身病,然后谁都不理你,你活得还挺快乐?你还不狂妄?你还很谦虚?搁谁得这种病,谁也会气小识短。但是要注意,这医生讲究什么?三分病,七分养,主要是振作人的精神。所以面对卢照邻这种病号,孙思邈首先就得开导他:圣人和之以至德。你知道为什么孔圣人称为圣人,那是因为人家德行好,人家才能长寿,德行不好,再有钱,再吃药,也得早死。明白吗?所以你要想看好病,这我告诉你很简单,我能给你看,他们都看不了,但有一样,你得学会尊重别人,你得宽宏大量。你是病号,谁愿意跟一个病号挨着,除了我这样的人,对不对?所以人家对你不好,你不要太在意,我对你好不就行了吗?以后在我这儿干,给我当弟子,我开个药方,给我抓抓药不就行了?在哪儿不是干?就这样教育了他一番。孙思邈把卢照邻说得心活了,立马跪那儿给他磕头了。从此以后,从673年卢照邻第一次见孙思邈,一直到孙思邈去世,卢照邻就没离开过孙思邈的家。卢照邻跟了孙思邈足足九年,真的天天跟着。所以我要说他是关门弟子,大家还别不承认,真是关了门的弟子,一直没出师。所以呢,这个时期孙思邈教育卢照邻,你要是不听我的,德行不治,纵服玉液金丹亦难延寿。卢照邻一看,我师傅说的话不假,你看我师傅,小时候得那么多病,人家不也过来了?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药王成名之谜(4)
我跟着你指定没错,于是乎他就跟着孙思邈了。他心情愉快了,马上提笔写《长安古意》,这是卢照邻最有名的诗,一生的代表作。《长安古意》便是他得了麻风病,见到孙思邈之后,人家给他开导完了,病情好转才写下的。那诗真是写得好。刚才这个故事,有两个出处,一个出处就是《旧唐书》卷二百零一的《方技传》,还有就是卢照邻的《病梨树赋?序》,里面都有记载,大家可以去查,写得还很详细。
成名后的孙思邈,给当时许多著名人物都看过病,也在许多史书上留下了他治病救人的故事。但是,孙思邈作为一个出身民间的医生,在他百岁的人生中,究竟还有过哪些为百姓治病的事例,这一次他的医术又将要面临怎样前所未有的挑战?
下面的这个故事便出自孙思邈的《备急千金要方》。
一天,有个面色苍白、精神委靡的病号,来到孙思邈的家。孙思邈不在家,他外出行医去了,徒弟在家。当然,这徒弟不是卢照邻,因为这故事发生在卢照邻犯病之前好几十年。大徒弟在家里正支应着摊子,便问这病号,你怎么了。这病号说,大夫,我跟您说,我都憋了三天,就是尿不出来,不知道怎么了,光喝不能尿。大徒弟说,你这病好治,这病叫癃闭,特别好治,你放心,躺那儿吧。癃闭,癃是一种病,闭是一种病。如果尿得少而缓,这叫癃;完全尿不出来,这叫闭。癃闭这是中医说法,要按西医这叫尿潴留。躺那儿以后,这大徒弟拿一根银针,找到关元穴,关元穴就是丹田,肚脐眼下面三寸,一按那儿,一扎,拔出来,去吧,好了。人家病号起来,去外面转了两小时,还不行啊!还不行那坐那儿吧,我给你开药。我给你开一剂药,叫五苓散。你就甭走了,我给你开完了药,我给你熬,熬完了,你在我这儿吃,好了你再走。得了癃闭,扎丹田穴,这可很早就有这个方了,到现在中医治疗这病的时候也是这么治,是第一步。当然,如果说扎丹田不管事就是这第二步。这五苓散出自哪儿啊?出自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这五苓散主要有五味,其中有两味药,一味叫猪苓,一味叫茯苓,另外搭上三味泽泻、白术、桂枝,这五味药加在一块儿,叫五苓散。那么这五苓散治的是什么?利水渗湿,温阳解表,然后如果再加上点川楝子、橘核、小茴香、青皮,就可以治癃闭了。话说这大徒弟,给人家熬完药,说喝了吧,去厕所吧。病人又转了两个时辰,说大夫,您让我喝那么多药,我这肚子又盛多点了,你看刚才没喝的时候,我的肚子才这么圆,喝完了药,肚子更圆了,还是不行。这大徒弟一想,那你住这儿,明儿早上我师傅就回来,你找他。一宿无话,第二天早上,孙思邈回来了。这病号肚子越来越圆,就问大夫,您看我这肚子,什么病啊?您那徒弟说叫癃闭。哦,没事,你躺那儿,徒弟你先去做饭。这徒弟做饭先得剥葱啊,拿葱这么剥。哎,那葱你给我。孙思邈把这葱拿过来,拿剪子一剪,剪一小尖,把葱顺着尿道就捅进去了,然后拿嘴扑扑一吹。没事儿了吧,病人的肚子转眼瘪了,这叫葱叶导尿的故事。孙思邈在记载这个故事的时候,记述得特别简单,就是寥寥几句。在《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里面有这样几句话,“津液不通,以葱叶除尖头,纳###孔中深三寸,微用口吹之,胞胀,津液大通便愈。”好了,这故事就讲完了。像这种故事非常多。民间除了这故事之外,比这故事神的有的是。请看下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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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著书之谜(1)
652年前后,已经七十多岁的孙思邈在古稀之年,写下了《备急千金要方》这样一部中国古代并不多见的传奇医书。而三十年之后,已逾百岁的孙思邈,竟然又写下一部《千金翼方》,这两部书被后世的人们合称为《千金方》。那么,这样一位在古代极为少见的百岁老人,究竟在他的书中写了些什么?这样一部医书为什么要用“千金”这样似乎不太相关的字眼来命名?而在这一部千古流传的《千金方》中,我们是否可以在它的字里行间发现有关孙思邈长寿养生的独门秘诀所在?
上一讲,我们讲了很多孙思邈为别人治病的故事,不过,这些故事其实都是一些用智慧治病的故事。像这种故事还很多。比如说,在孙思邈的《备急千金要方》中就记载着下面的三个故事。
有一天,一个大汉急急忙忙跑来说,孙先生,我老婆生了一孩子,生下来孩子好像就死了,您能不能给瞧瞧,看能不能救活?孙思邈说那我就去看看吧。到那儿一看,这孩子脸膛全紫,身上也都是紫的,再一看,嘴里头有很多污血。孙思邈一想,这孩子生下来要是死的,他嘴里怎么能有血呢?肯定带着气,肯定没死,只是气息微弱。一想,怎么办呢?干脆,你们赶紧给我找两棵大葱,找来两棵葱,剥完了,拿葱白抽这孩子。抽着抽着,这孩子哇的一声就吐出来了,紧接着就哭了。孙思邈说赶紧烧水,烧温水给这孩子洗一洗,最后也没吃药,也没打针,这孩子就活了。孙思邈把孩子治活了,他跟人家说,其实这孩子没死,你看他嘴里有血,那是生下来以后吐的血,能吐血,而且这血没定,就意味着还活着,只不过气被痰给憋住了,你一抽他就通畅了,所以自然就活了。这故事不神奇。
神奇的是下面这个故事,也是出自这《千金要方》的一个方。说一个大汉跟人家打架,让人打得眼睛肿得比桃还大,都充血了,眼睛都看不见了。这可怎么弄啊?开刀?一拉,把那血放出来?一不小心,把眼睛弄伤了怎么办?这太危险了。孙思邈一看,这怎么办?哎,徒弟,你下稻田,给我逮两条水蛭,水蛭就是蚂蟥,稻田里都有。它吸在人身上,越扎越深,使劲拍死了才能把它拽下来,要不把它拍晕了,拽不出来,越拽它往里越扎。他说,你去给我逮俩水蛭来,徒弟去弄了俩水蛭。他这边忙着呢,忙着给人擦脸,敷药,把病人的脸擦得白白的,然后把肿的地方敷上一层药,再把这两个蚂蟥左眼一个,右眼一个,往那儿一搁,这不两个大桃吗?病人的家里人害怕啊,这蚂蟥有毒啊,你到时候再把我们家人的眼睛给吃了,这行吗?一会儿再看,他那眼睛的肿慢慢下去了,再看那俩水蛭,肿得跟桃似的,他一看水蛭估计没劲儿了,啪一拍,水蛭晕了,于是就把两个水蛭扔了。扔完了这个人的脸就消肿了,然后敷点药,吃点药,过两天好了。
前面这两个故事都不神奇,没劲儿,都体现不出孙思邈的高超水平。下面一个故事,才能体现出孙思邈的与众不同。有一次孙思邈给人看病,来了一个病号,这病号上吐下泻。一般人认为,得痢疾啦,肠胃炎啦,或者吃了什么有毒的东西啦。孙思邈那儿一看病,孙思邈说,哟,您这是得的是脚气病啦。这病号说,你是孙大夫吗?我是孙大夫啊。你可真够损的啊,有你这么看病的吗?我上吐下泻跟脚没关系。孙思邈说,我告诉你这脚气病有好多呢,你这就是脚气病。那人家医生怎么都说我是吃坏了肚子?是啊,所以他没给你治好,你上我这儿来了。我看你也是蒙事的,算了,我还是找别的医生吧。这病号就走了。没过十天,他死了。其实啊,这是由于病号少见多怪,有一种脚气病叫冲心型脚气病,它就是没有脚气,手脚都没事,它的病症就是上吐下泻。但是由于病人少见多怪,延误了治疗,结果丢了性命。
孙思邈在他漫长的郎中生涯中,解除了无数病人的痛苦,也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严峻考验,时间过得很快,孙思邈在每天治病救人的忙碌中,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古稀之年。按说他早该老态龙钟了,但是这个奇特的孙思邈却偏偏在这样的高龄,开始动笔写那本著名的《千金方》。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样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奋笔著书?而他的这部医书为什么用奇怪的“千金”二字来命名呢?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药王著书之谜(2)
话说650年,那一年,孙思邈的岁数已经很大了,行医也好多年了。孙思邈就想了,人说“人活七十古来稀”,我也是个好几十岁的人了,我怎么着也得给百姓留下点东西。可是我行医这么多年,说起心得那可是太多了。我给百姓留下东西,从哪儿下手呢?正在想的时候,孙思邈就想出了下面的一段话,“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人的命啊,比千金还要重,如果有一个偏方,就治了这个大病,那它就比千金还值钱。对,干脆我就把我行医这几十年所掌握的药方编成一本书,起名叫做《备急千金要方》。对,说干就干!他提起笔来从这一年就开始写,到652年这一年,就写成了这本书。这本书共三十卷,其中的第一卷,应该说就跟我们现在讲的序差不多,它是一个总论,在这个总论中,孙思邈就论述了作为一个医生,最起码要做到的几点。
孙思邈认为,作为一个医生,首先要做到的一点,就是应该态度认真,一丝不苟。他说,作为一个医生,病人和病人的家属,把生命都交给你,你怎么能够不认认真真,怎么能够敷衍了事呢?所以,作为一个医生,必须做到的就是“省病诊疾,至意深心;详察形候,纤毫勿失”。首先得给人家认认真真地看病,看出来结果要非常准确,开的药也要非常准确。只有做到这一点,才是一个好的医生。这是第一点,你得认真仔细。
第二点,孙思邈认为作为一个医生,就应该不分贵贱,一视同仁。病人里什么样的人都有,有男的,有女的,有穷的,有富的,有汉族,有少数民族的,有得的病干净的,有得的病脏的。然而,面对不同的人,都应该一视同仁,得把所有的病人都当成自己的亲人,不管他的性别、年龄、出身、智力,什么都不要管,医生需要思考的就是怎么样把病人的病治好,不要耽搁人家的病。不能因为人家有钱,就敲人家竹杠;也不能因为人家没钱,就拒病人于千里之外。他说,只有做到了这些,才能是“苍天大医”,否则就是“含灵巨贼”,你有本事,但我不认为你是好人,你是贼。这是第二点。
第三,作为一个医生,还应该做到,不避脏臭,不贪钱财。你看这病人,得什么病的都有,但是,遇到这种病人,应该怎么办?应该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人一样,认真诊治,否则的话,人神共诛之,做不到这一点,就别当医生。
刚才这一段,只是他论述的主要部分,其实,在后面他还论述了医生应该谦虚谨慎,博学好问,不骄傲自满等等各个方面。在古今中外的医药学专著中,专门辟出一个章节来讲如何做一个好的医生,孙思邈在世界上是头一号,专门讲了医生的医德。
从这本书的第二卷到第三十卷,依次讲的是妇科、儿科、五官科,还有伤风、脚气、伤寒,内科的五脏六腑,还有其他杂病,备急诸术,养性,等等。一共包含233个门类,有5300首合、方、论等,这就是《备急千金要方》,有述有作,图文并茂。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这本书是继《黄帝内经》和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之后,中国又一部中医药学著作,这本书被誉为临床医学的百科全书,于652年出版。
七十多岁的孙思邈写下了这样一部著名的《备急千金要方》,但让我们诧异的却是,高寿的孙思邈竟然在他一百多岁的时候,又开始动笔写另外一部书《千金翼方》。这一次,孙思邈会在其中写些什么?又是什么特殊的原因让他在如此高龄还继续笔耕不辍?
又过了三十年,这就到了680年了,孙思邈这回真的一百多岁了,他一想,我三十年前写过一本书,那时写书就想为百姓留下点什么,然后就想指不定哪天自己生老病死,就完了。谁想又活了三十岁,又治了这么多病号,又有了这么多心得,干脆正好卢照邻还在这儿,我赶紧让他帮我,把我这三十年的心得再写一本书吧。两人合作又写了一本书,这本书叫做《千金翼方》。翼,在这里是补充的意思,我原来写了一个《备急千金要方》,现在我又写一本书。到了682年,孙思邈临死之前,这本书终于正式写完出版了。这本书也分成三十卷,共计是189门,合、方、论等等一共是2900余首。

药王著书之谜(3)
除了这两本书之外,其实孙先生还写了一些书,比如说《丹经》、《摄生真录》、《福禄论》、《五兆算经》等很多书。他在这些书里也有一些心得,除了他自己写书之外,还配合政府写书。658年,唐高宗继位九年之后,就想找一批医生写一本书,这本书叫《新修本草》①,为什么叫《新修本草》呢?因为前人写过一本书叫《本草》,所以唐朝要写一本书叫《新修本草》,这本书在我们的中学课本中叫《唐本草》。这写书的任务,就落到了孙思邈的身上,孙思邈和当时宫里的医生一道,就写成了这部《唐本草》。这本书大大丰富了我们中国原有的药学著作《本草》,其中有一百多种药物都是孙思邈自己亲自尝验过,而在《本草》中没有记载的。《唐本草》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由国家颁布的药典。
孙思邈一千多年前所写就的《千金方》,以及他参与编写的《唐本草》,在为我们留下宝贵医学财富的同时,也用相当的篇幅记述了他自己的许多养生心得。那么,这个活了一百多岁的孙思邈,究竟在他的书中留下了怎样与众不同的养生体悟?
我后面就要讲一讲,孙思邈的养生方法。因为孙思邈最拿手的便是养生。但是说到养生,这还真的挺难说,它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所以还是分分类。
首先说一说食疗。如果有谁去过孙思邈的家乡,陕西省铜川市耀县孙家塬,从那门口的药王山,您会看到山上刻着大字,很长很长的五言诗,写的是:“怒甚偏伤气,思多太损神。神疲心易役,气弱病相侵。勿被悲欢极,当令饭食均。再三防夜醉,第一戒晨嗔。亥寝鸣云鼓,寅兴漱玉津。妖邪难犯己,精气自全身。若要无诸病,常当节五辛。安神宜悦乐,惜气保和纯。寿夭休论命,修行本在人。若能遵此理,平地可朝真。”诗很长,但是我们冷静下来一想,说得很有道理。亥,晚上九点到十一点,睡觉之前先练一段气功,“鸣云鼓”就是气功。寅,早上三点到五点,得起床,孙先生的意思是,早睡早起身体好。不过有的人说,孙先生还会写五言诗啊?这诗是不是孙先生写的?现在我们不敢肯定。可以肯定的是什么呢?诗不管是不是他写的,但是所反映的是孙先生的思想,这是毫无问题的。因为我们可以在孙思邈的《备急千金要方》中找到刚才这首诗的每一点的确切出处。所以,我们下面把目光放到孙思邈的《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六,这一卷讲的就是食疗。在食疗中,他提出了食疗的基本原则:
第一个原则就是节制饮食,不要吃饱了还要吃,吃个八成饱就行了。吃太饱了,最后上下都胀气,肯定会得暴病。
第二就是要注意节气,到了什么节气吃什么东西。那么具体什么时候应该吃什么呢?得看这个食物它含有什么营养。孙思邈就对当时他能见到的一百五十多种食品,这些食品包括蔬菜,各种米面,各种肉类,各种奶类,一一说明,一一分解。当然不是用我们现在的化学分解方式,而是用物理分解的方式一一说明。
不过说到这儿,我们倒要注意一个和食疗有关的话题,就是减肥。节食减肥,这个话题孙思邈也谈论过,不过他说的减肥跟我们现在说的减肥不一样。他说,吃饭得吃八成饱,不能吃十成饱,就是吃饭的时候首先得问,我吃完这个饭饿不饿了,不饿就行了,别反着问,我吃饱了吗?他说,“饱则伤肺,饥则伤气。”
第三,怎么吃?那讲究大了,他告诉我们得细嚼慢咽。怎么叫细嚼慢咽?嚼到什么地步吃了才能咽?这米得嚼出这米是今年的新米啊,真的很香,得嚼出香味再咽,不能囫囵吞枣。如果不大会儿,两分钟,三碗米饭吃下去了,这不行,得细嚼慢咽。
第四,搭配的菜也有讲究,搭配的菜要淡食,味道要淡,不能过甜、过咸、过酸、过苦,什么都不能过。为什么呢?“咸则伤筋,酸则伤骨”,所以最好是淡食。如果我们吃过多咸的,筋就会不好;吃酸的过多了,对骨头不好,老了就会麻烦,病就会找到胳膊腿上,这都是从小时候不注意的结果。
第五,吃饭时的精神状态也很重要,吃饭不能生气。孙思邈就认为,吃饭就别生气,生气就别吃饭。吃着饭生着气,晚上会做噩梦的,用孙思邈的话讲叫让人夜梦飞扬。白天生气,晚上胡思乱想,最后这都对人体不利。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药王著书之谜(4)
第六,关于饭和菜的搭配,还有讲究。孙思邈建议,少吃肉,多吃饭。我们现代医学证明,多吃了肉,胆固醇、脂肪就会超标。另外在这里面,他还说到,要少吃菹菜,就是酸菜、腌菜,太咸、太酸对人身体不好。并且他很反感吃各种生菜、生米、生豆,还有陈臭物,比如臭豆腐,很好吃,都是我们发酵过的东西,但是他认为这种发酵过的东西最好还是少吃。
第七,吃饭和饮酒的关系,吃饭时能不能喝酒啊?他认为最好是不喝酒。如果实在抗不住了怎么办呢?有这么几条,就是“饮酒勿使欲醉”,你喝酒不要喝醉了,实在想喝,实在经不住人劝就喝一点,但是不要喝醉了。有人说孙先生,如果我已经喝醉了怎么办,已经喝多了、喝高了怎么办?那赶紧抠出来,找一个地方迅速吐出来,“多则速吐之为快”。千万不要让它伤着身体,吐不出来,咽了,那就不好了。然后他说什么呢?如果不听我的,那么骨髓还有筋骨都会受伤,伤筋、伤髓、伤神,最后导致人无法长寿。
在孙思邈《千金方》的养生方法中,除了饮食这个重要的方面之外,这位活到百岁之上的长寿老人,在自己漫长的一生中,还在关注些什么?在这其中,他还有什么独特的养生秘诀呢?
孙先生下面要论述的是睡,睡觉那可讲究多了。他讲究怎么睡觉,头南脚北,不能反过来。还有一个头左头右的问题。他认为,春夏两季,躺着的时候,应该头朝东睡,秋冬两季应该头朝西睡。这对不对我不敢说,反正孙先生就这样睡了一辈子,活了一百多岁。睡觉的姿势,是直直地睡呢,还是蜷曲地睡呢?他认为人的脊髓不是直的,所以要想直着睡那就是和自己的身体较劲,最好还是蜷着身子睡。春夏脸朝东,秋冬脸朝西,头总体来讲是朝南的,就这么睡觉。
除了这些还有很多需要注意很多的,比如睡觉前一个小时,不能唱歌,跟几个朋友唱两小时回来睡觉,这样肯定两小时睡过后都没着,脑子里想的都是别的。夏天天热,睡觉不能晾着脚丫子,把脚丫子放在床外面,这个不行,把脚架起来也不行,脚一定不能比头高,脚得比头低,头高脚低这得知道。秋冬冷了,不能距离火炉太近睡,空气不好。也不能捂着被子,被子里面都是人呼出的二氧化碳,这对人身体有害。所以一定要露着头,睡觉的时候耳朵边上不能有窟窿眼,从那窟窿眼里灌风,容易得耳聋。另外他主张白天不能睡觉,我们现在讲究中午眯几分钟。但是他认为白天不能睡觉,晚上才可以睡,睡觉不能张着嘴睡,睡前不能跟人聊天。张着嘴睡,病从口入,等等。这是关于睡觉的知识。
孙思邈在他的《千金方》中道出了有关长寿养生的种种心得,但在他的著述中,还有一个他认为至关重要的长寿因素,我们还没有提到。那么,这个至关重要的长寿秘诀会是什么?今天的我们又会从这样一部千年之前的古书中,获得怎样特别的启示?
孙思邈认为,要想长寿,养性是养生之道的关键环节。怎么养性呢?平时白天要注意什么呢?“莫久行、久立、久坐、久卧、久视、久听。”不能老在那儿两只眼睛眼着看一个东西,老盯着看一个东西眼睛会充血,所以会伤血。这叫“久视伤血”。老躺着伤气,“久卧伤气”。久立,像我老站着,这腿脚就麻了,所以“久立伤骨”。此外,“久坐伤肉”。还有呢?就是“久行伤筋”。这就是“莫久行、久立、久坐、久卧、久视、久听”。此外还有三点,“莫强食”,大家吃饭,本来已经吃八成饱了,人家主人特别热情,说再吃一碗吧,结果经不住人劝又吃一碗,谁难受谁知道,别以为吃人家的好受,不能老吃。还有一个叫“莫强酒”。自己平时要注意,喝一点就行,甚至不喝。来人一劝,喝吧,强行灌酒,这个不好。另外,他认为吃饭的时候“莫忧思,莫大笑”,不能过度地思考问题,也不能见着高兴的事天天笑,更不能遇到不高兴的事没完没了地哭,甚至恨这个恨那个,这都不好。他认为上面的做到了就行了,都做到了,人就可以长生不老。
说到这儿,我们需要总结总结,孙思邈给我们中国的医药学界,给我们普通百姓带来了什么?孙思邈的贡献其实真的是一言难尽。有人归纳了很多方面,我们这儿也只能择其一二。孙思邈对人类带来的贡献,第一是他的两本书;第二,是他的两本书中的第一篇,关于医德,这一点我觉得很关键。还有一个,我们前面讲了孙思邈治麻风病,我觉得这个贡献太重要了。孙思邈是世界上第一位治疗麻风病的专家。孙思邈还是最早研究磁疗学的,刚才讲到的头南脚北睡说的不就是磁疗吗?最早提出磁疗学的就是他。
不过孙思邈还有一个贡献特别有意思,是什么呢?就是孙思邈是我们中国最早提出阿是穴①这一概念的人。阿是穴,在哪儿,别问我,我也不知道。我们要到中医针灸科那儿看病,大夫肯定问,哪儿疼啊?我上身整个胳膊都疼。然后医生开始掐了,是这儿吗?一按,不疼,不是。是这儿吗?不疼。再一按这儿,你“啊”的一声,“是”,这就叫“阿是穴”。因为你疼痛的点不在穴位上,你疼的不对地方,不是穴位,扎哪儿都不对,而你就这儿疼,干脆我就在这儿扎一针,就这么,你就好了。所以阿是穴在哪儿,只有我们自己知道,你得病只有你知道,我得病只有我知道,一按,真疼人肯定得“啊”,“是”,就是阿是穴了。这个可别说是我说笑话呢,这可是在《备急千金要方》中首次记载的,这个专利权肯定属于孙思邈,这个没人跟他争。
最后,我们自然就要讲到孙先生的死,再大的名人也有离开我们的那一天。682年孙思邈去世了,去世之前,他嘱咐家人不要陪葬品,要薄葬,当然家人也很注意遵守他的遗训。孙先生虽已作古,但是他的医德还有他的两本书却永远留在了我们中国人的心里,也留给了全世界。
谈到这儿的时候,我就总想,我们一开头就讲卢照邻,这卢照邻的结果怎么样呢?就在孙先生去世的同一年,卢照邻投水自尽。有人说,卢照邻的死是因为他的麻风病没有好,也有人说,卢照邻是追随他的师傅孙思邈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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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大医精诚
张湛曰:夫经方之难精,由来尚矣。今病有内同而外异,亦有内异而外同。故五脏六腑之盈虚,血脉荣卫之通塞,固非耳目之所察,必先诊候以审之。而寸口关尺,有浮沉弦紧之乱;俞穴流注,有高下浅深之差;肌肤筋骨,有厚薄刚柔之异;唯用心精微者,始可与言于兹矣。今以至精至微之事,求之于至粗至浅之思,其不殆哉?若盈而益之,虚而损之,通而彻之,塞而壅之,寒而冷之,热而温之,是重加其疾,而望其生,吾见其死矣。故医方卜筮,艺能之难精者也。既非神授,何以得其幽微?世有愚者,读方三年,便谓天下无病可治;及治病三年,乃知天下无方可用。故学者必须博极医源,精勤不倦,不得道听途说,而言医道已了,深自误哉!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深心凄怆。勿避险■、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功夫形迹之心。如此可为苍生大医,反此则是含灵巨贼。自古名贤治病,多用生命以济危急,虽曰贱畜贵人,至于爱命,人畜一也,损彼益己,物情同患,况于人乎。夫杀生求生,去生更远。吾今此方,所以不用生命为药者,良由此也。其虻虫、水蛭之属,市有先死者,则市而用之,不在此例。只如鸡卵一物,以其混沌未分,必有大段要急之处,不得已隐忍而用之。能不用者,斯为大哲亦所不及也。其有患疮痍、下痢,臭秽不可瞻视,人所恶见者,但发惭愧、凄怜、忧恤、之意,不得起一念蒂芥之心,是吾之志也。夫大医之体,欲得澄神内视,望之俨然;宽裕汪汪,不皎不昧;省病诊疾,至意深心;详察形候,纤毫勿失;处判针药,无得参差。虽曰病宜速救,要须临事不惑。唯当审谛覃思,不得于性命之上,率尔自逞俊快,邀射名誉,甚不仁矣!又到病家,纵绮罗满目,勿左右顾眄;丝竹凑耳,无得似有所娱;珍羞迭荐,食如无味;醹醁兼陈,看有若无。所以尔者,夫一人向隅,满堂不乐,而况病人苦楚,不离斯须,而医者安然欢娱,傲然自得,兹乃人神之所共耻,至人之所不为,斯盖医之本意也。夫为医之法,不得多语调笑,谈谑喧哗,道说是非,议论人物,炫耀声名,訾毁诸医,自矜己德。偶然治瘥一病,则昂头戴面,而有自许之貌,谓天下无双,此医人之膏盲也。老君曰:人行阳德,人自报之;人行阴德,鬼神报之。人行阳恶,人自报之;人行阴恶,鬼神害之。寻此二途,阴阳报施,岂诬也哉。所以医人不得恃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但作救苦之心,于冥运道中,自感多福者耳。又不得以彼宝贵,处以珍贵之药,令彼难求,自炫功能,谅非忠恕之道。志存救济,故亦曲碎论之,学者不可耻言之鄙俚也。
——选自《备急千金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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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坷从医路(1)
主讲人简介
钱文忠,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华东师范大学东方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季羡林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文化书院导师,北京电影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大学《儒藏》精华编编纂委员。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东方语言文学系梵文巴利文专业,师从季羡林先生。著有《天竺与佛陀》、《玄奘西游记》等。
李时珍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医生之一,他出身于中医世家,祖父和父亲都是医生,传说李时珍出生前,河神就来向他的父亲报喜,当李时珍出生时,白鹿入室,紫色的灵芝开满庭院,铁拐李还托梦说李时珍是他的徒弟,好像李时珍从出生那天起,就注定要成为一代名医。然而历史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吗?李时珍是怎么走上从医之路的?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有什么特殊之处?在皇帝求仙、宦官专权、天灾人祸、瘟疫流行的恶劣社会环境中,年轻的李时珍又是如何名扬天下的?
谁能够想象一顶皇冠没有钻石或者珍珠?没有李时珍的传统中医药学就是一顶没有钻石和珍珠的皇冠,也是无法想象的。
1956年,郭沫若曾经为李时珍的墓题词,开头的四个字就是“医中之圣”。就是说李时珍是医生当中的圣人级的人物。而最后的一句,是“伟哉夫子,将随民族生命永生”。我们可以看到,这是高得不能再高的评价了。
那么李时珍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他是通过怎样的努力一步一步地攀登上祖国医学的最高峰的呢?他的医学成就跨越了漫漫几百年的历史,在今天是否依然还有用?他为什么不仅受到中国人民的高度尊敬,而且在全世界也享有如此崇高的地位呢?现在,我为大家讲述李时珍的故事。
1518年,李时珍出生于一个中医的世家,说是世家,按照中国的传统起码得三代。的确,李时珍的祖父就是个医生,但是他是个什么样的医生呢?是个铃医,什么叫铃医呢?晃着铃铛走街串巷招徕看病生意的这么一个医生。当然,社会地位低下,默默无闻,虽然他的孙子后来成了一个大医生,但关于爷爷的史料基本找不到。偶尔提及的时候也只提到叫祖某,就是祖父、某人,可以说连名字都没留下来。李家走向兴旺,是在李时珍的父亲身上开始的。
李时珍的父亲叫李言闻,字子郁,号月池。他也是先在乡间行医。但是由于他的医德和医术俱有可观,医德高尚,医术高明,最后竟然成为皇家医生,成为御医。他有个正式的头衔,叫太医院吏目,太医院就是皇家医院,吏目是什么呢?最小的那个官。这个官小到什么地步呢?从九品。那不能再小了,明朝的官职九品十八等,从九品已经是十八等了,但无论如何总归是一个官。对于一个平民家庭来讲,对于一个父亲还是一个铃医这样的家庭来讲,毫无疑问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月池公,也就是李时珍的父亲,还曾经有过不少的著作,有的应该很有趣。比如《人参传》,关于我们吃的这个补品人参,月池公是写过一本传记的,从题目看就很有意思,很可惜的是没有能够留下来,现在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被李时珍引用在自己的著作里。
现在有好多学者强调,李时珍后来之所以成为一个伟大的医生,是受到了父亲和祖父的影响,这么说似乎没有什么不对,但是我们一定要注意,只不过这是后来的事情。刚开始的时候,恐怕未必如此。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有我的证据。
首先,李时珍是家里的老二,他的哥哥叫李果珍,压根儿就没有学医,没有任何关于李果珍学医的记载,那么凭什么李时珍受父祖的影响,他的哥哥反而不受父祖的影响呢?
其次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李时珍的父亲给李时珍设计的人生道路以及李时珍对自己的期望,原本和中医毫无关系。如今大家经常说,李时珍出生的时候,“白鹿入室,紫芝产庭”(《李时珍传》)
这是见于他的传记的话,当李时珍出生的时候,家里面突然跑进来一头白鹿,白颜色的鹿,那是祥瑞啊,紫颜色的灵芝在庭院里生长出来,有这个记载。所以李时珍“幼以神仙自命”(《李时珍传》)。李时珍小时候就觉得自己是个神仙,就跟凡人不一样。这种说法当然对于了解中国传统的史籍的人来说都知道,这是对以后成名人物的早年的某一种理想化的夸大而已,靠不住的。

坎坷从医路(2)
至于李时珍为什么叫李时珍,他这个名字怎么来的?民间的传说也把他说得大有来历。怎么一个来历呢?说他的爸爸,李时珍的父亲有一天行医之余,闲来无事到湖里打鱼,打了半天什么也打不到,他就跟自己说,我就撒最后一网看看,这一网撒下去,等他再拉的时候发现这个网里面沉得不得了,他以为是一条大鱼呢,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拖上来一看,把老人家气个半死,里边只有一块石头,什么都没有。李时珍的父亲很恼火,自己在这边哀叹,说石头、石头,我和你无怨无仇,你没事捉弄我干嘛,你冒充一条鱼捉弄我干嘛!他没想到,这块石头乃是湖神,在中国传说里都是这样,湖神是湖里面的一个神仙,就跟他说,你看你还骂我,我到你网里是给你面子,还说石头石头,前来贺喜不用愁,先生娘子快落月,不知先生有何求?意思是我这石头好心好意给你贺喜,你还在外面忙着打鱼,你们家的娘子已经快生孩子了,父亲赶紧跑回家,正好碰到李时珍落地出生,所以李时珍最早的名字应该是石珍,一块很珍贵的石头,所以应该是石头的石,但是李时珍的妈妈张氏不知道为什么,就给他叫成“时间”的“时”,因为我不懂湖北话,我不知道湖北话里石头的石和时间的时有什么区别,反正就造成李时珍,把李石珍的名字叫成李时珍,而就在当晚,李时珍的父亲月池公做了一个梦,梦见谁了呢?铁拐李,梦见铁拐李来贺喜,说时珍时珍,百病能诊,做我高徒,传我医名。铁拐李是医生,所以现在看来,如果按照传说,李时珍这个名字来历不凡,而他本人是铁拐李的徒弟。这个说法大家只能一笑了之了。
在中国民间的传说中,李时珍出生前有湖神来报喜,出生时又有白鹿入室,紫颜色的灵芝开满庭院,再加上铁拐李收徒之梦,似乎李时珍从出生那一天起,就注定要成为一代伟大的名医,而真实的情况是不是这样的呢?
那么真实的历史情况是什么样的?我们必须回到历史当中去理解历史。
李时珍字东璧,号濒湖。是湖广蓟州人,湖广蓟州也就是今天湖北省蓟春县的蓟州镇。他出生于明朝正德十三年,也就是1518年,去世的时候,是明朝的万历二十一年,也就是1593年,享年76岁。这在当时毫无疑问已经是高寿了。
在明朝中后期,李时珍出生以及度过少年时期的蓟州乃是南北交通要道。李时珍的父亲凭借着自己的医术慢慢的有了一点地位,也有了一点名声。可是,那毕竟不是十年寒窗,科举考试得来的名声。所以李时珍的父亲内心总归觉得自己有遗憾。所以,他是期望李时珍走科举之路的,并且也为李时珍设计了一条科举之路,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现在大家也有一种说法,李时珍从小对中医情有独钟,那也靠不住,那也是以后推前,并不符合历史事实。至于说李时珍从小聪明过人,现在很多人也这么讲,李时珍从小就是个医学神童,那也有夸大之嫌,从史料上看,起码在开蒙读书以前,李时珍给人的印象是很迟钝的,反应迟钝,而且体质很弱,“幼多羸疾,质成钝椎”(《本草纲目序》)。是一个柔弱、而略显木讷的一个孩子。不过,从六岁开始读书以后,李时珍应该就是很快地显示出了聪明。何以这么说呢?因为我们知道,1532年,在刚刚14岁的时候,李时珍就中了秀才。这是非常足以说明问题的。中秀才是很难的,大家只要想一想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知道,考了一辈子还是个老童生啊,中秀才不容易,李时珍14岁就中了秀才,应该说是一个少年俊杰。这给李时珍的父亲带来了莫大的希望。他仿佛看到,足以光宗耀祖、光大门楣的举人、进士头衔就在不远处等着他这个爱子。光大门楣不是一个简单的成语,在中国传统社会,考取了举人以后你的这个门是比别人要高几寸的,你们家的门比别人大,所以他的父亲对李时珍抱有更大的期盼。不用说中进士,只要一中举人,李家的社会地位顿时就会改观。这一点大家只要想想《儒林外史》里面的范进中举就明白了,原来范进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姥姥不亲,舅舅不爱,连丈母娘、丈人老爹都瞧不起他。一旦中举呢?送钱的也有了,知县也上门来拜访,还有人投靠为奴,他的岳父打了他一巴掌,手扭了,还觉得我打了文曲星,因为举人就是文曲星了,天上的星宿下凡啊,不是凡人。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人中举以后社会地位马上增高,但是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中举人是何等之难,一言难尽。李时珍连续参加了三次科举考试都没有中举,在第二次,还由于过度的用功和劳累得了骨蒸病,连续高烧不退,非常危险,几乎把命丢了。假如没有一个名医父亲,恐怕中国的中医药史上就不会再有这个医中之圣了。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坎坷从医路(3)
李时珍14岁就能中秀才,后来又成为一位伟大的名医,为什么两次考不中举人?李时珍两次都没考中,第二次还累出了病,差点丢了性命,为什么还要再参加第三次科考?第三次李时珍考中了没有?后来又是怎么走上从医之路的呢?
此后,李时珍依然在科举路上艰难跋涉,集中一切精力,希望能够通过科举考试。一直到嘉靖十九年,也就是1539年,李时珍23那年,他第三次落榜,李时珍的举人梦和李家的举人梦彻底的破碎。现在好多研究者想不通,怎么想不通呢?李时珍这样伟大的科学家、医学家,怎么能够连个举人都考不中呢?
于是大家就拼命地要为李时珍去解释,在他们的心目当中,李时珍如此伟大的一个人物,后来又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怎么连区区一个举人都拿不到手呢?今天的研究者就为此提供了好多理由,主要的理由是,李时珍的心思压根儿就不在科举上,他一心想着人民大众,不愿意迎合科举考试的要求,不好好写文章,不愿意好好写八股文。有的学者认为,李时珍的志向压根儿就不是通过科举考试来谋得一官半职,而是研究医药之学,解除人民的痛苦。大家想想,这样的解释有道理吗?大家再想想,这样的解释有必要吗?我认为,这样的解释完全是毫无必要的蛇足之论,是以后来的李时珍去推断少年的李时珍,以现代人的心理去揣摩古代人的心理,强加于古人。而且这里边还有点嫌疑,还有点现代人的重理轻文的嫌疑。中医学在现代人眼里是科学,科举考试在现代人心里不就文科吗,我们一般认为理科生应该比文科生聪明啊,你理科那么好文科怎么会不好呢?有这种心态在作怪,这实在是有点可笑。李时珍曾经一度热衷于科举,这是历史的常态,丝毫不会损害后来的李时珍伟大的成就和光辉的形象,哪里用得着我们去隔靴搔痒,吃咸盐操淡心的去强做解释。真实的情况应该是李时珍父子都对科举制度心灰意冷,绝望了,觉得李家没有再出举人、出进士的命了,这才转而学医,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不是心甘情愿的放弃。当然,熟悉中国传统读书人心态的都知道有一种说法,叫“不为良相则为良医”,我做不了一个优秀的宰相,那么我就退而求其次,做一个优秀的医生,这是中国传统读书人一个传统心态。丞相当然没那么好当,一般来讲都必须通过科举出身,而良医就可以退而求其次,通过自己的努力做得到的。我想,这也或多或少给李家父子带来一丁点的安慰。
李时珍三次科考不中,在无奈中彻底放弃了科举之路,那年已经23岁,也许我们会感到遗憾,早点随父学医多好,从14岁中秀才,到23岁科举之梦的彻底破碎,这么多年的时间岂不是白白浪费了?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李时珍花费在科举上的23年的时光完全是白费了呢?我想,这么说又过于极端了。为什么呢?科举考试要求对四书五经以及对朱熹的注烂熟于心,这对人的记忆力是有一种特别的要求的,对文字和思维都有相当严格的训练。八股文不是那么好写的,它有一套非常严格的规程,承、转、启、合,这当然会影响到人的思维的严密性。今天的学术界,已经不再对八股文像过去一样一味否定,而是日益看到了传统科举和八股文当中还存在着某些比较好的成份。实际上,这23年的寒窗苦读终究给李时珍打下了良好的文化基础,养成刻苦的学习习惯,这对李时珍来讲都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知道,好多中医,在传统中的好多中医的文化水平是不高的。甚至有好多中医一辈子都只会唱方,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中医,他不是给你写方子,是把药名唱出来,旁边有人再写下来。或者旁边的人也不识字,听到他唱的药名直接给你抓药。好多著名的中医都是这样的,一直到1949年以前都是唱方。所以李时珍跟他们当然不同,他有很高的文化素养,中了秀才也就意味着基本上能写一手不错的文章,这怎么能说对李时珍不重要呢?更何况,在科举考试所必须阅读的,中国传统的典籍当中,也有好多关于医药学的知识。像古籍当中我们说《诗经》当中就有好多,所以这一切对李时珍都毫无疑问是有用的。

坎坷从医路(4)
李时珍所生活的时代,还有一件事情非常值得我们注意,应该受到我们的高度重视。什么事情呢?就是城市的工商业开始发展,开始抬头。做生意这么一个在传统中国社会好像是摆不上台面的事,有点丢面子的事,在明朝中后期突然时髦起来,不再被人看低一等。科举这样的正途不再像以前那么吃香,不像以前那样大家心念中只有一条路,好多儒生特别是在科举考试途中不顺利的那些儒生,被吸引到科学、技术和商业的领域里。这一点我们也能理解,为什么像《金瓶梅》这样的小说产生于这个年代,它完全描写市民的生活。这段时期的科学技术,确实取得了非常长足的发展,是非常令人瞩目的。
李时珍所生活的那个年代,正是中国封建社会,已经开始从鼎盛走向衰败的时期,这样一个社会时期都有些什么特点?又对李时珍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呢?
李时珍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年代呢?他生活在动荡不安的明朝中后期。在明朝的中后期,连着几个皇帝,都非常的昏庸不堪,有的皇帝甚至昏庸到什么地步呢?昏庸到超出我们想象的地步。比如有的皇帝几十年不上朝。所以有好多臣子做了一辈子的官,从做官开始一直到死都没见过皇帝的面。有这样的皇帝,只顾享乐!老百姓好多时候压根儿就不知道皇帝是谁,只知道大太监是谁,所以民间经常讲,有两个皇帝,他怎么来区分的呢?一个是老皇帝,一个是小皇帝,也许太监的岁数比较大,所以称他老皇帝。有一个站着的皇帝和一个坐着的皇帝,站着的皇帝当然是太监了,因为太监不能坐。太监所控制的东厂、西厂,当然还有别的,完全是一种特务机构,对全国实行特务化的统治,手段残忍无比。朝廷的那些读书人或者士大夫呢?好的也不多,要么和宦官争斗,而这个争斗基本是争权夺利性质的;要么和宦官狼狈为奸,自然更好不到哪里去。国事混乱,统治黑暗,经济残破,社会动荡,反抗不断。这是李时珍所生活的明朝中后期的一个大致的概况。
而这一段时期的明朝,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上行下效,从皇帝到官员,乃至全社会的一般民众,都热衷于什么呢?拜神。这大概不奇怪,因为传统中国好多人都拜神、炼丹,明朝后期的老百姓从上到下也都忙于炼丹、求仙,都期望着自己能够成为神仙。臭名昭著的一代奸臣严嵩,我们大家都知道,他就是靠了写的一首好青词。什么叫青词呢?它是在求仙的时候,献给天上神仙的一种祈求文,你把你自己求仙的决心和希望写下来,用非常华丽的辞藻,而这样的文章叫青词。严嵩能够在中国政坛上崭露头角,得到皇帝的宠信,最后独揽大权,祸国殃民,正是靠他写得一手好清词。像严嵩这样的人当然是迫害忠良,独揽大权,作恶多端。
在这样一个宦官专权,皇帝求仙的年代里,对于刚刚开始当医生的李时珍来说,会不会更加剧了他从医之路的艰辛呢?后来,发生了什么样的特殊事件,使年轻的李时珍名扬天下了呢?
有趣的是,老天爷好像故意要考验这位未来的伟大的医药学家,磨炼他的意志。一开始,就给李时珍来了个下马威。什么样的下马威呢?就是在李时珍正式放弃科举学医的这一年,北京城里的嘉靖皇帝也在这一年下定决心打算炼丹成仙。从此,这位皇帝就拒绝办公,也就是不上朝了。整天一门心思的研究炼丹,亲自领导炼丹工作,决定排除万难,不炼出仙丹,誓不罢休。我们知道,成仙按照道家的说法,有好多种方式,比如修炼、辟谷。但是皇帝的想法跟一般人不一样,他想成仙,但是他可不愿意吃这苦,也不愿意费那么大的劲,他的想法很简单,我该干啥还干啥,只要能炼出一颗灵丹妙药,我吃了药,就羽化登仙了,这是最简捷、最简单的办法。皇帝一般都想最好的事情,而大奸臣严嵩,就是借着这股妖风得到了皇帝的信任。皇帝如此,宫廷里的情况就可想而知了,炼丹的道士当了大官,在威严的皇宫里面,建起了大坛,架起了炼丹炉,全民炼丹。地方上更是一幅荒唐的景象,老百姓被官员驱赶着去捉梅花鹿,砍檀香木,采老灵芝。这个要进贡,皇帝炼丹要用,当时全国的老百姓都忙于干这个。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坎坷从医路(5)
那么也许我们大家会问,这是发生在宫廷里的事情,发生在遥远北京紫禁城里的事情,跟在湖北蓟州的李时珍有什么关系呢?还真有关系,李时珍的父亲已经不再是铃医了,是进过太医院的名医,他当然不会走街串巷行医,于是他就开了个诊所,这个诊所就开在当地最热闹的道观——玄妙观前。大家如果去过苏州一定都知道,苏州最热闹地方就是玄妙观,他开在这里,以他父亲的名声,生意是非常红火的,前来求医求药的人络绎不绝。但玄妙观是道观,就更要响应嘉靖皇帝的炼丹号召,所以玄妙观里的道士也开始大规模的炼丹,希望能够炼出丹药进贡给皇上,帮助皇上完成成仙的伟大梦想。这么一来,就把李时珍父子的诊所给关了。李时珍对这个当然是一肚子气,事实上,终其一生,李时珍都对炼丹成仙这一套迷信的东西嗤之以鼻,恨之入骨,这股气不仅不是没来由的。皇帝当然是没人能管了,但是,既然皇帝是天子,那么老天爷总应该可以管皇帝吧?果不其然,皇帝的这番胡闹不仅没有能够使自己成仙,反而闹得天怒人怨,老天爷开始发出警告了。然而,只要稍微熟悉一点中国历史的人就会明白,老天爷所警告的往往不是天子,他往往直接警告最苦难的老百姓,这一场警告也是如此。全国性的瘟疫突发,在炼丹炉的袅袅青烟之下,一场来势凶猛的瘟疫突然发生,而李时珍的老家蓟州恰恰是重灾区,为什么呢?因为李时珍的老家是旱灾,紧接着水灾。大旱以后大涝,这是最容易导致大规模瘟疫的。
天灾人祸相继而来,侥幸躲过天灾的百姓,又被瘟疫夺去了性命,灾区的百姓为了逃避灾害和瘟疫,流离失所,四处逃难。此时的李时珍刚刚从医不久,他是如何面对这场大瘟疫的呢?
那么这场瘟疫和李时珍又有什么关系呢?李时珍父子在这场瘟疫当中施药施医活人,正是由于这场大瘟疫,使刚刚开始学医的李时珍有机会直接面对原来只有在书本上读到的病症,或者父亲讲述的大量各种各样的病症。用我们今天的话讲,他因此得以积累宝贵的临床经验。父子医术高超,医德更是感人,按照历史的记载,碰到那些流离失所的穷人,李家父子有时候连药费都不收,大量地提供药物,救人性命,在当时湖广一代传诵一时。而年轻医生李时珍,作为他父亲的助手,完全是战斗在从瘟疫肆虐的第一线,可以说年轻的李时珍的名声就随着瘟疫传播了出去。这么说听起来有点别扭,李时珍的名声随着瘟疫传播出去,别扭归别扭,但却是历史的事实。
当时的情况和今天当然不同,今天我们知道学医动辄六年、八年,医学的学制比较长,而李时珍从开始学医到独当一面,成为一个独立职业的这个医生,只用了三年多的时间,不到四年。从26岁开始,他就已经是一名合格的中医了。
李时珍接下来的医学之路是一帆风顺的吗?他又是怎么会发愿编纂《本草纲目》的呢?请看下一讲。


立志修本草(1)
李时珍在与瘟疫的较量中成了一位名医,他对穷人免费施医施药,对梦想长生不老的权贵们,却不卑不亢地巧妙捉弄,所以李时珍在民间有很好的口碑,但令李时珍名垂青史的,是他修定的《本草纲目》,那么是什么样的机缘激发了李时珍重修本草的伟大理想呢?
经过短短的三年多时间,李时珍已经成为一个有独立行医能力的医生,当然了,当年没有像今天这么严格,人们一定要考取某种资格或者权威部门颁发的某种证书才能当医生,当时当然不重要,只要大家信仰你,只要你的确医得好人,在老百姓当中有口碑,大家就认可你为一名合格的医生。所以李时珍很快就成了当地的名医,而且名声越来越大。他的名声已经不再是地域性的,而是全国性的。也就是说李时珍很快在30岁左右的时候基本上已经是个闻名全国的名医了。这么说有什么例子没有,有什么证据没有?有,我就给大家举其中的一个。
1556年,在楚王的封地湖北,楚王的世子(能够继承王位的这个儿子叫世子,能够继承皇位的叫太子),也就是他非常重要的一个儿子,突然得了一种病,什么病呢?说白了就是抽风,找了好多医生都治不好。楚王很着急,慕名请来了李时珍,李时珍给楚王世子开了一贴药,服完了李时珍开的药,世子不抽风了,为了报答李时珍,楚王就委任李时珍一个官,这个官的职务就是主管王府里面的祭祀,七品官,比他父亲的从九品高多了。七品是跟县令平级的官,李时珍是个医生,为什么楚王让他去管祭祀呢?楚王很聪明,他给李时珍一个官衔,一份俸禄,让李时珍安心在王府上班,实际上他派给李时珍的真正工作是管理良医所,也就是说,希望李时珍拿着七品官的俸禄,能够作为王府的专用的医生。那么李时珍是怎么做的呢?他一来不愿意和外界隔绝;二来,,王府里面也在炼丹,楚王也想成仙,这让李时珍很看不惯。所以,李时珍经常外出为人看病,去问和尚,去问游方郎中,问普通的百姓,打听各种各样的药,打听各种各样的偏方。
三年以后,1559年,北京的皇帝突然要招揽天下名医。楚王就将李时珍推荐入太医院,1559年,李时珍也像他的父亲一样进入了太医院。
但是李时珍在太医院里面没有名目,不像他父亲还是个吏目,还是一个小官,李时珍是七品的身份,但他这个七品官是楚王府的,并不是太医院的。按照常理,这是任何一个医生的职业巅峰,进入太医院,在老百姓的眼里就是御医了,皇帝的医生。然而,京城里边求仙炼丹的风气比起楚王府里毫无疑问有过之而无不及。此外,太医院是个衙门,官腔十足,李时珍人微言轻,根本没人把他当回事,所以一年以后李时珍找了个借口辞官回家了,不是回楚王府,干脆直接回自己家了。这样的声誉,加上进入太医院这么一种经历,并没有使李时珍感到快乐,我们这么说有证据吗?有,李时珍的儿子为李时珍立碑的时候,压根儿就不提这个茬,不提这一段,按道理说,作为医生,怎么能不提成为御医这一段呢?所以看来李时珍本人和李时珍的后代,都没有把这一年的太医院的经历当回事。至于我们有好多学者讲,或者民间传说,李时珍还当过太医院的院长,那更是子虚乌有的事情,没有这回事。
李时珍对那些有真才实学的官员是尊重的,这个我们后面会讲到。可惜这样的官员并不多。至于对那些庸劣不堪,装腔作势的官员,李时珍是有风骨的,丝毫不给面子,这一点当然在正史史料里看不出来,因为正史史料是尽量回避这些问题的。
但是,有两个民间传说很有说服力,民间传说怎么讲的呢?有一年的除夕之夜,李时珍从外地采药归来,刚回到家里门外就有人敲门,大呼小叫,很不礼貌,李时珍开门一看,是州里面的一个参议叫马三在门口敲门,这个州官名声很坏,而这个马三也是狗仗人势的一个人,所以才那么没礼貌。李时珍就问他了,马大人,有何指教啊?马三一看,你看见我你还问,我是谁啊?我是州官眼前的人,当然是州太爷叫你去一趟了。李时珍就问,难道州官得病了?马三怎么回答?马三很有意思,说啊呸,老爷身体康泰,永远健康,怎么会得病呢?那奇怪了,你没得病你找我这个大夫干什么?李时珍很聪明,一想就想明白了,哦,到除夕了是吧,那是打算让我开一个保养的方子,开一个能够长寿的方子,是吧?马三说,正是正是,快走快走快走,老爷今年的心病就是这个,这个时候要拿不到方子,年过不好。李时珍也没兴趣理他,但是也不愿意得罪他,就跟他说,马大人,现在是除夕,谁家不过年啊?不就是开个方子吗?我开给你,你带回去带给州太爷不就可以交差了吗?马三一想也是,就兴冲冲的拿了李时珍的方子回去了。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立志修本草(2)
州官一看,上面是叫“千年长寿方”,乍一看挺高兴,再仔细一看,差点没当场背过气去。李时珍这个方子怎么开的呢?“千年陈谷酒,万载不老姜,隔河杨搭柳,六月瓦上霜,连服三万七千年”。这个方子里的几样东西都找不到,千年陈谷酿的酒,哪里有这种谷子,谷子怎么能放到变成千年陈谷?万载不老姜,过了一万年还没有老的这个姜,还得是一个很嫩的姜。隔河杨搭柳,杨柳都是垂下的,怎么可能隔着这个河还能让杨柳搭上了呢?还得在六月从瓦上刮点霜下来。就算你做成这味药还得连服三万七千年,这是一个故事,就说明李时珍对这些恶官他是不当回事的。
另外还有一个故事,叫“巧治狗县官”。有一个县官,请李时珍看病,这次李时珍去了,李时珍稍微的一把脉,就说,大人的脉象一切正常,只不过您太胖了,别的病没什么。但肥胖将来恐怕随时会导致出问题。这个县官当然吓着了,那要请李大夫赶快想想办法,给我解决这个问题,钱好说,诊金好说,要多少都行。李时珍不接这个茬,就对着县官讲,钱慢慢再说,只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要求,狗县官一听到这个份儿上当然什么都得答应,就问李时珍你有什么要求啊?李时珍说我的要求是你一定要严格按照我的方子抓药、服药。县官一听原来是这么一个要求,这很正常,赶快就答应。李时珍接着还讲,我这个方子一不用服药,二不用扎针。县官一听太棒了,还有这等好事,赶快答应。李时珍接着说,这方子还不用写,我说出来你记住就行。那县官一想,这更好了。李时珍提出,第一,不吃鱼、不吃肉。县官一想,这能答应,我也太胖了,也吃够了,我答应。第二,每天步行30里,到民间走30里。县官一想这我也能答应,这没什么,我坚持。第三,要收购,你要去买东西,买什么呢?农夫、渔夫、轿夫的破毡帽,把这几类人的破毡帽你去买来,把它烧成灰,和着蜂蜜做成一种药,叫明芝明膏,光明的明,灵芝的芝,光明的明,膏药的膏,谐音就是民脂民膏,每天服用。县官听到这里气得几乎把命都丢了,气都气死了。所以这两个故事就说明,李时珍不畏权贵这种性格在当时就在民间流传。
李时珍不仅医术高超,而且不畏权贵,所以在民间有很好的口碑。但真正使他名垂青史的,还是他所修定的《本草纲目》。那么是什么样的机缘,使李时珍萌生了重修本草的伟大理想呢?
李时珍发现,古代的本草著作里边有大量的错误,有的是将几种药物混为一种,不予区分,比如人参、党参,这完全疗效不一样的东西,被混为一种;有的是将一种误分为几种,比如枸杞子这种东西,也许不同产地的枸杞子外观可能相差比较大,被误为几种不同的药;要么就是对药物的疗效描述不准确;要么就是图文背离,中国过去的本草也是有图的,比如这个图上画的是这个,实际上药物的内容却对不上,这当然就很麻烦了。这种情况如果不加以改变,随时会产生严重的后果,病人会得不到恰当的医疗,严重的话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于是,一个伟大的念想就在李时珍的内心深处迸发出来了,那就是不惜一切代价重修本草,相当于重修中国的药典。终于,到1552年,李时珍35岁那一年,也就是行医十一到十二年以后,断然决定,不再以开业行医为主,而是集中主要精力服务于重修本草这么一个伟大的理想。
为了编纂《本草纲目》,李时珍到各地进行考察,他进深山入老林,甚至请教游医和农民,不仅对每一种草药都进行了认真的核实,而且还收集了许多珍贵的民间偏方。李时珍一路走来,一边考察,一边行医,这一路上,在民间都留下了一些什么神奇的故事呢?
我在这里讲两个故事,这两个故事都是流传在江西、安徽交界的湖口地区,这是很小的一个地区,而这个区域恰恰是李时珍出外考察的时候经过的、停留过的地区。
一个故事叫“诊活死人”。就是说李时珍把一个死人给医活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李时珍在考察的路上,突然迎面碰见一队人,这是一队出丧的人,他们都很悲痛,抬着一口棺材,要把这个棺材送到墓地里去埋掉,李时珍一看这个棺材从里往外在滴血,作为一个医生本能地非常注意这个情况,李时珍仔细一看,发现滴出来是鲜血,不是淤血。李时珍就赶紧拦住这些送葬的人,说慢一慢,这个棺里的人可能还有救。送葬的人就告诉李时珍,说这里边是一位妇女,因为难产大出血死亡,已经请教了周围好多医生了,我怎么会凭空相信你这么一个游方郎中呢?因为那时候没有照片,也没有报纸和电视,当然没见过李时珍的形象,我们怎么能为了你开棺呢?要知道在古人来说开棺是件大事。李时珍说你先把它打开,我试一下。别人还是不肯,说死人都是入土为安的,李时珍就发了狠话,里面流出来的是鲜血,我敢说里面的人有救,因为李时珍知道里面的人是因难产而死的,应该有救。他说我不仅能够让你的娘子复活,我还能让她生下孩子。那些人一听都楞了,心想,这样的话就宁信其有,不信其无了,就把棺材放下,打开棺盖,抬出里面这位因难产,在他们认为已经死去的妇女。李时珍首先是对她进行按摩,按摩完了以后在妇女的心口、心窝扎针,过了一会儿,这个女的活过来了,而且在腹中的孩子也顺利地生了下来,还是个大胖儿子。这个故事就叫做“诊活死人”,在湖口地区,也就是安徽和江西交界的地区,传播很广。书包网 www.61k.com

立志修本草(3)
另外一个故事,叫“诊死活人”,就是李时珍把一个活人给诊死了,这两个故事还是相关的,都在湖口地区广为流传。这又是个什么故事呢?
李时珍“诊活死人”这个故事在这个区域都传开了,大家说有一个非常神奇的医生,经常在这一代游方。有一天,李时珍来到一个镇上,大家一看,知道就是那个神奇的游方郎中。就像看神一样,一下子把李时珍围在街道中间,有向他请教的,有请他看看气色把把脉的,李时珍当然也走不了。正好旁边有一家药店,药店的老板有一个大胖儿子,正在柜台里面吃饭,一听说神医来了,那当然很高兴,就翻身爬过柜台,我们知道过去药铺的柜台跟当铺的柜台都很高,大家从鲁迅先生的小说里都可以知道。这个胖小伙子翻身跃过柜台,扒开人群,拼命地挤挤挤,就挤到李时珍面前,来看热闹。看到李时珍以后,这个胖小伙子对李时珍很尊敬,就说先生,我终于挤进来看到你了,久仰大名,您能不能看看我有什么病啊?李时珍就搭了一下脉,跟他说,小伙子,真可惜,你年纪那么轻,恐怕活不过三个时辰了,你赶紧回家,不要倒在外边,不要让家里人到外边来收尸。小伙子一下就火了,心想我好心好意,饭也不吃了,又翻过柜台挤开人群来向你请教,你怎么这么说话?我刚刚还吃了四碗饭,喝了半斤酒,我怎么就要死了呢?旁边围观的人当然也觉得李时珍有点太过分了,你把一个活生生的人诊为活不过三个时辰,按照中国的传统来讲,这是咒人死啊。李时珍也没有解释,过了一会儿,人群散开不久,李时珍还没离开这个镇,就传来了这个小伙子暴病身亡的消息。别人才想起李时珍有这个话,于是来就请教李时珍。他说很简单,第一、他刚刚在吃饭,饭已经吃得太多了,又喝了大量的白酒。然后翻过高高的柜台,再拼命地挤进来,这时肠子已经受到致命的损伤,而实际上等他到了我面前,他已经没治了,所以我才说他活不过三个时辰。这是另外一个故事”诊死活人”。这两个故事全部在湖口一带流传。
李时珍用了18年的时间进行野外考察,又用了10年的时间三易其稿,终于完成了自己重修本草的心愿。《本草纲目》汇集了1800多种药物,11000多个方子,这些药物和方子是为了给后人查阅的,但这么庞杂的内容,如何分类才能便于查找呢?我们查字典可以按拼音,也可以按部首,那么李时珍是按什么来整理这些中草药和方子的呢?
在编纂《本草纲目》时,李时珍考虑,如何以一种体系来对这些药物和方子进行分类。这是科学的事情,不能就这样一堆放在一起,弄一个大全就完了。原来的分类法被李时珍抛弃了,他发明了十五部六十类分类法,这被后来的科学界大为赞叹。他把药物分为水部两类,火部一类,土部一类,金石部四类,草部十类,谷部四类,诸如此类,把这1800多种药物分门别类排进去,再附加11000多个方子,这当然是了不起的。
李时珍从年轻时发愿重修本草,到年过花甲终于编纂完成时,已经耗尽了家中所有的财力,李时珍已经没有钱来出版《本草纲目》了。而李时珍最大的心愿,就是让这部《本草纲目》早日出版,造福于世。然而令李时珍没有想到的是,出版这部书,比编纂这部书更难。
正好是在《本草纲目》写成定稿的第二年,万历皇帝,原来挺好的一个皇帝,突然不愿意儒生议政,他觉得底下乱七八糟都在议政,这些儒生很讨厌,下令关闭全国的书院,不许儒生们聚在一起出去乱讲,不少人掉了脑袋,这是很大规模的一场运动。而出版界战战兢兢,也不大敢出书了。张居正也在这一段时间去世了,给全国的经济文化带来一片好现象的改革突然终止。1584年,张居正遭受开棺戮尸,他的尸体被抬出来,遭受鞭打,然后烧成灰。这对古人来讲没有比这个再大的耻辱了,没有比这个再大的惩罚了。所以全国的这种经济局面、文化局面又出现一个混乱,甚至倒退。1586年,李时珍的家乡又一次遭受大灾,这次大灾引发了规模很大的农民反抗,战火就在李时珍周围在燃烧。他时时刻刻要担心这部珍贵的稿本和那么多精美的绘图毁于兵乱。
1579年,李时珍不顾年世已高,断然北上,到哪里呢?到明朝的政治、文化中心南京,寻找出版的机会。我们知道,明朝是有两个首都的,北京和南京,有两套行政班子,北京有个礼部尚书,南京也有个礼部尚书,北京有什么官衙南京就有什么官衙,南京唯一缺的就是没有皇帝,皇帝在北京,皇帝只能是一个,别的官都是两批人马,所以他到了南京。李时珍利用到南京的机会到江苏泰昌,去拜见了曾经担任过湖广按察使,当时正罢官在家的王世贞,李时珍找王世贞干什么呢?原来,是想请王世贞以文坛主盟的崇高声望为《本草纲目》写一篇序。用李时珍的话来讲,“愿乞一言,以托不朽”。我愿意请您写篇序,这样可以跟着您的闻名我就不朽了,这当然是客气的话,是古代文人间经常有的一种行为。当然李时珍也会想,就像今天一样,有一位大家给自己的书写序,你的书就比较好出版了吧?其实都是一样的想法,所以李时珍才从南京到了泰昌。王世贞不仅答应写序,而且还留身份和自己相差甚远的李时珍在他的家里住了好几天。不过李时珍所要求王世贞写的序似乎并没有当场就写出来,写出来花了多少年大家知道吗?居然是十年,这个序写出来是十年以后的事情,哪一年?1590年,这一年王世贞去世。王世贞差不多就是为《本草纲目》写了个序以后就去世了,这是一个非常奇特的渊源,早不写晚不写,他拖到1590年写。序对《本草纲目》做了很高的评价,当然,李时珍对这次南京之行总体来讲不能不失望,因为刊印《本草纲目》是他晚年心目中最重要的事情,而这件事情,这次南京之行并没有能够解决。
李时珍当年满怀希望,背着《本草纲目》的手抄本来到王世贞家请序,就是希望《本草纲目》能够早日出版,然而一个序,尚且拖了十年之久,那么《本草纲目》又经过了多少年才出版的呢?为这部书耗尽毕生心血的李时珍,有没有看到自己这部《本草纲目》的问世呢?
1590年,李时珍终于盼来了好消息,南京的藏书家、刻书家胡承龙答应将《本草纲目》刻版复印。南京之行的善果在好几年以后才显现出来。然而,就像完全靠这件事情支撑着一样,如今书既然已经得到承诺,可以开始付印,而李时珍再也支持不住了,不久就病倒了,从此以后,这位医中之圣再也没有能够康复。1593年,李时珍去世,享年76岁。而《本草纲目》刻成是在1596年,他去世3年以后。李时珍终于没有能够亲眼看到自己的心血变成当时的出版物,不能不说是一大憾事。
那么《本草纲目》到底有哪些发明和贡献,请看下一讲。


本草耀神州(1)
明代神医李时珍和我们现代人的生活有没有关联?为什么《本草纲目》被西方称为“十六世纪中国百科全书”?李时珍为中医到底做出了什么样的贡献?
我们已经了解了李时珍一生的主要经历,那么作为一个历史人物,他到底对我们的历史文化,做出了哪些贡献?他留给我们后人哪些财富?我们应该怎么去评价他?怎么去学习他?毫无疑问,这是讲一个历史人物的题中应有之意。
李时珍离开我们已经有四百多年了,可是,他的影响依然存在,不仅存在,而且影响非常之大。我们会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感觉,什么感觉呢?好像李时珍在今天依然生活在我们中间,和我们是同时代的人。这么说,有没有夸大其词的嫌疑?这么说,有没有证据?我这么讲,不仅没有夸大其词,而且是有足够的证据的。怎么证明?很简单,如果大家有空去逛一逛书店,随时都会看到大量的书,冠以李时珍的大名,目的很清楚,只不过是现代好多人还是认为,第一,李时珍的好多见解,包括医学的见解,营养学的见解,在今天依然有效。第二,也有好多现代人,希望能够借助李时珍这个辉煌的名字,来为自己的著作增色。在书架上,我们随时可以看到和李时珍相关的书籍。我就有一次这样的经历,在一家书店,我很轻易地就看到了五本书跟李时珍相关。我就拿这五本书来作例子作证据,在每本书里面选一两个案例,来证明我的说法。
当然,在讲这个之前,我首先一定要跟大家说明的是,我们着重的是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去解读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李时珍,我不是医生,我也没有足够的医学知识来做什么保证,所以在接下的讲解中,会提到一些方子,如果大家要去服用的话,最好先去听听医生的意见,我负不了这个责任。请大家一定记住我的这个请求。
第一本书是《名医李时珍——抗衰老良方》。现代人什么都可以没有,但是不能没有健康,对不对?我们什么都可以接受,但是不能接受衰老。我们不接受,我们要反抗。那么怎么抗衰老呢?这部书就是从李时珍身上汲取智慧。
我举两个方子:一个方子叫“安神益气方”。安神益气大家都懂,他用的是什么方法呢?用新鲜的麦门冬,是一种药,把它捣烂,搅成汁,和上白蜜,放在银器当中,长时间地去煮,并且不停地搅动它,搅到什么样子呢?像糖一样,就像小时候吃的那种麦芽糖,挑起来,然后随温酒服用,每天坚持就能达到安神益气的效果。这个方子就是李时珍创制的,见于《本草纲目》,这是一个例子。
第二个方子,开胃进食。现代人不愿意胖,但是也不愿意胃口不好,吃不下东西,很矛盾,又要满足口腹之欲,又不愿意长一身赘肉,但是开胃健食总是必须的,这本书里介绍,用茴香二两、生姜四两捣匀,放在一个干净的器皿之内,上面覆盖一张打湿了的纸,盖上放一宿。然后在银制的器皿当中,或者石制的器皿当中去炒,炒到黄了焦了,把它磨成末,然后和酒搅拌,做成一粒粒丸子,每服十丸到二十五丸,用温酒服下,有开胃健食的功效,可以使人肥健。这方子也是李时珍创制的,他认为这么开胃健食,以后就使人非常地肥健,健是我们想要的,但肥是我们害怕的。这个方子,也见于《本草纲目》。这是第一本书。
第二本书叫《李时珍药膳菜谱》,现在都讲究药膳,现在我们可以看到看,马路上好多饭店都是药膳,那这些饭店根据什么来做药膳呢?还是仗着李时珍的大名,这本书里面举了两个例子,第一,赤小豆粥,赤小豆在南方叫赤豆。那么简单的一味家常粥,我们早餐都会吃,为什么有资格被列为药膳呢?依据还是李时珍的观点。因为李时珍讲过,赤小豆“气味甘,酸、平,无毒”,赤小豆它是没有毒的,它的味甘,这是中医上经常用的一个术语,它的功能按照李时珍讲,“下水气,排痈肿脓血,疗寒热,热中消渴,止泻痢。利小便,下腹胀满。消热毒。散恶血,除烦满,通气,健脾胃,令人美食。”李时珍的这段话使得赤小豆粥得以昂然地跻身于药膳之列,这是一例。

本草耀神州(2)
另外一例,胡萝卜粥。把胡萝卜切碎了以后熬粥,这个也很简单,胡萝卜满大街都是,但熬成粥怎么就变那么名贵了呢?还能被列为药膳呢?依据依然出自李时珍。李时珍讲,胡萝卜“气味甘,新,微温,无毒。”胡萝卜,和赤小豆一样,在李时珍的论断里都是无毒之物,没有什么坏处,所以李时珍讲,它的功效“下气补中,利胸膈肠胃,安五脏,令人健食”,那么,我们今人来编这个药膳,最怕的是什么呢?根据这个药膳方子,别人吃出什么事来,谁来承担责任呢?于是就想到了最高的传统权威李时珍,而选择的也就是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明确论定的无毒的两味东西。这是第二本书。
第三本书,书名更妙,叫《李时珍,我的私人营养师》,很适合我们现代的白领们,他们非常忙碌,生活节奏非常快,没时间注意营养补充,这本书里面介绍了好多营养学上有价值的东西。比如槟榔,槟榔大家都知道,现在南方好多地方还是有嚼槟榔的习惯,就这样一味东西,那么小的一个果子,书里面告诉大家它可以治疗好多疾病举个例子,用槟榔四两,橘皮一两,研成粉末状,“空心服,生蜜汤调下,可以治口吐酸水”。空腹吃,把槟榔跟橘皮磨成粉,一勺吃到口里,和着生蜜汤喝下去,就可以治疗口吐酸水。胃不好的人,肠胃会有酸水泛起,用这个就可以治疗。再举个例子,把槟榔给烧一下,还是研成末状,涂在患病部位,就可以治疗口吻生疮。还有,把槟榔磨成末,吹到耳朵里,还可以治疗耳朵出脓。这是在这本《李时珍,我的私人营养师》里边讲到的槟榔的功能。这三种疗法全是依据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无一例外。
又比如甘蔗,书里说,用“甘蔗汁七升,加生姜汁一升,和匀”,把它们和匀了,每天喝可以治疗反胃吐食。用“甘蔗汁,青梁米煮粥,可以润心肺,治疗虚热咳嗽。”可以治疗咳嗽,还可以润肺。这本书里的这两个方子全部是李时珍的。
第四本书,好多女士和爱美的女孩子就更感兴趣了,叫《李时珍美容药膳食疗》,美容,现在有各种方法,我们知道有可以采取整容整形外科的,有可以注射各种药物的。一般人都爱美,但是一般人也都怕疼,按照我们中国传统的理想,如果能够通过吃东西的方法来解决美容问题,那是最理想的。而且这东西还不能难吃,你不能让人天天吃苦的东西,漂亮是漂亮,可人的肠胃不舒服,所以他们就从李时珍那里去汲取灵感。选两个例子介绍个大家:第一个,桃脯润肤养颜方。用白桃,去掉桃核,用蜂蜜去浸泡,每天早晚坚持吃它。有什么效果呢?润肤、养颜、增白。桃子不难吃,核还给去掉了,又用蜂蜜泡过,当然很美味。可是问题就来了,为什么要去核制成桃脯,为什么不能直接吃桃子?因为按照李时珍的理论,桃是有小毒的,它不是绝对无毒的,按照《本草纲目》里的说法,制成桃脯,可以去掉这里边的毒份。所以李时珍讲,“做脯食,益颜色。”你把它做成桃脯吃了,对你的容颜肤色,都很有好处,特别是增白很管用。
第二个,樱桃汁。它的功效是什么呢?润泽皮肤,养颜增白,还是美容方。这个依据同样来自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因为李时珍认为,樱桃“性温,无毒。调中,益脾气,令人好颜色。”李时珍《本草纲目》里早就说明白了樱桃就是令人好颜色的。这就是第四本书。
第五本,《名医李时珍,治外科、骨科伤病妙方》,我们一般的理解,今天西方的医学当然以外科的、手术类的东西见长。其实我们往往会忽略,我们古代中医在这一方面也是有创获的,也是有办法的,而这本书就完全是从李时珍的《本草纲目》里,摘引各种各样的治疗方法、方子,来解决外科、骨科的问题,这个例子我就不去举了。
我想,上面的例子已经足够说明,李时珍离开我们并不远,四百年的历史不足以阻隔李时珍和我们今天的生活,当然,李时珍之所以拥有如此崇高的地位,之所以在时隔四百年以后,依然给我们一种和我们生活在一起的感觉,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本草纲目》,这一点毫无疑问。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本草耀神州(3)
那么,《本草纲目》到底有哪些重大贡献呢?它为什么会有那么高的地位呢?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我们绕不开,但是只能非常简单地去讲。
首先,《本草纲目》对中药学有杰出的贡献,中药学也叫本草学,就这一点而论,李时珍一个人发现了374种新药,这个数量实在很大了,这些药都是李时珍在自己的职业生涯当中,在考察当中,在民间行医的过程当中,从民间搜集来的。其中有好多药今天已经成为我们的常用药,比如土茯苓、丝瓜、三七、藏红花、樟脑、白蜡,在李时珍之前,这些东西都被不当做药物看,这些也只不过是李时珍所发现的374种的新药中的几种。发现一种新药已经很难了,何况以一人之力,发现了374种新药,所以不能不说这已经是近乎神话和奇迹了。当然,李时珍所发现的新药,有些也有问题,他受到时代的限制,受到他所处的历史环境、历史条件的限制。我给大家举一个例子,比如李时珍有一味药,叫“上元盗取富家灯盏,置床下,令人有子。”上元节就是正月十五,就是元宵节那一天,想办法到一个比较有钱的人家,去偷他的灯,油灯的灯盏,偷回来搁在床底下,就能够使不孕之人怀孕生子,我们想想,这个药靠得住吗?当然也没有人会去试,而且现在也偷不到灯盏,但是这也是李时珍发明的新药的一种,所以说他也有限制。
其次,李时珍结合本草,也就是结合药物去研究方剂,也就是研究药方,每一味药物之后都有附方。《本草纲目》只要讲一味药,后面就附一个方子,李时珍向各行各业的人收集方子,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记载,他在民间看病的时候,有的时候有些病人没有钱来支付医药费,他们就把自己平时听到的,或者周围的生活环境当中流传下来的民间秘方,告诉李时珍。而李时珍的快乐,比收到了一大笔现金的诊费还高兴。也正因为如此,本草纲目收了11000多个药方,可以说是中国人几千年来,和各种疾病做斗争的经验的宝贵结晶。11000多个药方,什么样的概念呢?在《本草纲目》之前,最著名的叫《证类本草》,还有一部《本草》,里边一共才多少?3000个方子。也就是说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收的方子,比在他之前最完备的一部《本草》多出了整整八千多个方子。这个数量是什么概念?大家可以想像。李时珍不仅是药王,同时他也是医中之圣,医中的圣人,中医这个行业的顶尖的人物。
李时珍发现的新药的数量之多,《本草纲目》收集的中医药方之全,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这足以说明他对于中医在药方和药学两方面的杰出贡献。那么,李时珍对于中医理论还会有哪些重大的突破呢?
那么,李时珍在医学上理论有什么贡献呢?我们前面讲的,都是李时珍在药物学上的贡献。那么他在医学上有什么贡献呢?李时珍对脉学、医案、命门研究都有重大贡献,但这些都不是我想介绍的。我只想介绍一样,李时珍的特殊的贡献。如果我问一个问题,胃的功能是什么?大家都知道是消化。肺的功能是什么?大家都知道是呼吸。那么思维器官的功能是什么呢,人的思维器官是什么呢?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历来认为心是思维器官。我们今天讲的一个人心术不正,一个人心机很深,一个人心思很密,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我们中国传统中,一般会认为人的心脏是人的思维器官,这当然是错的。李时珍就第一次提出,“脑为元神之府”,脑子才是人的思维器官,我们要记住,这是李时珍第一个提出来的。按道理说,心术不正,就应该说成脑术不正,心机很深,应该说成脑机很深,心思很多应该说成脑思很多才对。《素问》经里讲,“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神明,这种思维东西是从心脏里面出来的,这是《素问》经里面讲的。《灵枢》经里面讲,“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心脏,五脏六腑都是归它管的,精神之所舍也,精神是住在里头的。这是中国传统医学界的一贯看法。反映到中国的思想和中国的哲学上,情况也是如此,《孟子告子篇》里边讲“心之官则思,”心脏的官能就是思想,这是孟子的话。而到了明代中叶,著名的哲学家和思想家王阳明,对心的认识依然如此,所以王阳明的学说叫什么?叫心学。就那么长的历史时期以来,我们的医学界,中国的传统的思想界,都把心认为是思想的器官。而正是“医中之圣”李时珍,他才明确指出,脑是元神之府,揭示了脑才是精神活动的总枢纽,推翻了几千年以来的那种错误观念。这个例子足以说明李时珍在医学上的贡献了。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本草耀神州(4)
李时珍提出大脑才是人类的思维器官的观点,是对几千年来的中国人认识误区的一次彻底纠正,也是对中医医学理论的重大贡献,对于中医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而李时珍对于中医的贡献还有哪些呢,《本草纲目》被西方称为“十六世纪中国百科全书”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王世贞曾经说过,《本草纲目》乃“格物之通典”,世界闻名的“进化论”的创立者达尔文就把《本草纲目》称为“十六世纪中国百科全书”。《本草纲目》涉及的无机物、植物动物数量在一千多种以上,好多人称李时珍为博物学家,也是恰如其分的。植物药、中草药,在《本草纲目》中占了六成,在这方面,李时珍多有创见,也有非常多的发现。我就介绍两个,李时珍对外来植物的引进、推广的研究。
第一个例子,葡萄。我们今天生活当中,很多人都吃葡萄,但是大家应该知道,葡萄不是汉语,葡萄是从西方传进来的。在古代伊朗的语言当中,葡萄叫,但后来在古代汉语当中,把它翻译成“葡萄”。李时珍讲,“葡萄,《汉书》做蒲桃,可以造酒,《汉书》言,张骞使西域,始得此种。”所以我们看到,李时珍在写《本草纲目》的时候参考了大量多的历史典籍,他在《汉书》当中,注意到这个史实,并且也注意到,葡萄可以酿酒。仅仅如此,李时珍还提出自己新的看法,他对这个《汉书》的记载不满足,他认为张骞通西域前,陇西(甘肃西部)就已经有葡萄了。为什么呢?因为李时珍发现,《神农本草经》里面已经把葡萄列为上品,认为葡萄是比较好的东西。所以李时珍还根据自己的医学知识,药物学的知识,对中国的传统史籍提出置疑,提出新的见解。李时珍认为,大规模的在内地种植葡萄应该是张骞回来以后,但是并不等于说,葡萄是张骞出使西域,才带回来的。现在从好多考古的发现来看,从我们的史学研究来看,李时珍的意见是对的,在新疆,好多古代遗址当中,我们就发现有葡萄藤,而且在新疆,好多考古遗址当中都有。
第二个例子,西瓜。西瓜也是我们今天经常要吃的,《本草纲目》对它的记载就非常地详细而有趣。李时珍讲,“按胡乔《陷虏记》言,乔征回纥,得此种归,名曰西瓜,则西瓜自五代时传入中国。今则南北皆有,而南方味稍不及。”李时珍指出,西瓜是从回纥那里来的。我们知道,在唐或者唐以前,西北有一支少数民族叫回纥,由于一场战争,有人在那里发现了西瓜的种子,就把它引进来,发展到明朝的时候,南北皆有,中国都已经有西瓜了,但南方的西瓜味道不及北方的。我是南方人,我长年在北京生活过,我知道,西瓜是北方的甜,我也可以告诉大家,北京的西瓜,没有新疆的甜。大家到吐鲁番去吃西瓜,会发现手是黏的,糖份更高,李时珍的记载非常地精确,可以和我们个人的经验相吻合。而李时珍更指出,“五代以前,浙东地区,已经有西瓜,但无西瓜之名,未遍及中国耳”,说只不过五代时候的西瓜,还不叫西瓜。当然可惜的是,李时珍并没有告诉我们,那个时候,浙东的西瓜叫什么瓜,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对这种植物类的研究,李时珍是研究得多么深入,多么透彻。
中医的特色之一,就是植物、动物、矿物质、无机物等等都可入药,因此《本草纲目》不但对于植物有着精深的研究,同时对于动物也有着细致深入的观察,而对动物习性的研究,正是为了对其药用价值进行分析。
《本草纲目》里边,有四百多种动物类的药,分为17类,李时珍对它们也做了非常细致、深入地研究和观察,纠正了许多持续千年的错误看法。李时珍是非常有科学精神的人,他亲自饲养观察,甚至亲自动手解剖这些动物。这就比起前人来掌握了更多的第一手的资料。我们都知道穿山甲,穿山甲主要是吃什么的?吃蚂蚁。可是中国古代人认为穿山甲是怎么吃蚂蚁的呢?中国古代人以为,它是靠身上的甲,穿山甲靠晃动甲来引诱蚂蚁爬过来,然后把蚂蚁吃了。正是李时珍通过解剖,才发现穿山甲是靠自己的舌头去吃蚂蚁的,直接用晃舌头把蚂蚁引过来,然后就把蚂蚁给吃了。在李时珍之前,没有这个认识。一直认为它靠鳞甲来起作用的。

本草耀神州(5)
对牛和马,李时珍也有深入的研究。今天,我们生活在都市里,牛和马我们一般看不着,对它们没有什么切实的经验。如果大家到农村去,就会发现好多人非常容易分辨马和牛是不是病了。他们会讲,“马病则卧,牛病则立”,马只要生病它就趴下了,而牛生病它反而是站着的。这根本就是李时珍的原话,或者是李时珍从民间汲取了这个智慧,记录到《本草纲目》里边,在民间流传,成为了大家挂在嘴边的日常的话。这是李时珍的一个研究。
李时珍对鱼类的研究,也特别有意思。比如黄花鱼,我们现在很多人冬天要吃黄花鱼,李时珍就有这样的记载,“每岁四月,来自海洋,绵延亘数里,其声如雷。海人以竹筒探水底,闻其声乃下网,截流取之,泼以淡水,接圉圉无力。初水来者甚佳,二水、三水来者,鱼渐小而味渐减矣”。每年四月份,黄花鱼就成群结队地从海洋里游过来,这群鱼的队伍要到几里路长,一起游过来的时候,发出很响的声音。所以打鱼的人怎么办呢?拿一个竹筒探到海底下去听,“嗡嗡”声来了,就表示黄花鱼来了,截流取之,全给兜住,几里路长的黄花鱼群,捕上来以后,要用什么办法让黄花鱼老实呢?那么多黄花鱼,活蹦乱跳还不把船给弄翻了吗?没关系,泼上淡水,只要一泼淡水,这个黄花鱼就没力气了,就会老老实实的。而且,第一批来的黄花鱼个头大,比较肥美,第二批、第三批的黄花鱼个子小了,鱼味也不行了,这是李时珍的记载。这个记载如果大家到舟山群岛,到浙江沿海去问那些渔民,都会得到印证,只不过今天的黄花鱼,当然没那么多了,今天如果要抓到一条野生的黄鱼,那是桌子上的顶级菜肴了。这是李时珍留下的关于黄花鱼的记载。
李时珍甚至专门关注过金鱼,李时珍有记载,而就是这个记载得到了达尔文的高度关注。李时珍讲,从宋朝开始,中国人才有人开始养金鱼,那么金鱼怎么产籽?怎么变化,李时珍都留下了很详尽的记载,这是李时珍对鱼类的观察。
《本草纲目》当然不可能跟农学没有关系,因为它里面有大量的动物药、植物药,那么李时珍在这方面,也留下好多有价值的资料。我举三个例子,第一个例子,茶叶。茶叶没有人不知道的,李时珍详细地记载了当时茶叶的产地。我们会发现,好多地方,今天不再以产茶出名,但在李时珍的时候是出名茶的。李时珍也指出,茶收税,始于唐德宗,也就是公元780年到805年,中国开始征收茶叶税。他还认为,“茶,一木尔”,茶叶只不过是一种植物,但是对国计民生有很大的好处,因为它提供大量的税收。而在明朝的时候,“与西番互市易马”,因为明朝马不够,要跟关外的少数民族换马,拿什么换呢?茶叶,这是李时珍的一个记载。
第二,我还要提到葡萄,特别是葡萄酒。现在我们大家很提倡喝葡萄酒,适量地饮用葡萄酒对人的心脏,对人的血管都有好处。但是大家知不知道,葡萄酒在什么情况下是有毒的呢?李时珍讲,“葡萄酒有两样:酿成者,味佳,有如烧酒者,有大毒”。用葡萄酿造而成的葡萄酒,它刚酿造的时候,味佳,非常好;还有一种葡萄酒,它突然会像烧酒一样那么浓烈,有大毒。大家知道,饮用葡萄酒的时候,一般讲究的是开瓶,又叫醒酒,就是让酒醒一醒,接触氧气,让它把这个酒醒过来。开瓶以后,一般是当天必须喝掉,葡萄酒最好不要隔夜。隔夜以后的酒,第二天味道就变了,就会比较浓烈,再隔几天,葡萄酒就像烧酒一样,这个时候葡萄酒就不能喝了。所以,在欧洲饮用葡萄酒是有这个规矩的,打开以后喝掉,隔夜喝不掉的你不要喝,这不视作浪费,因为喝出病浪费更大。
第三种,笋。我们有很多人喜欢吃笋,很多人也知道笋和竹子的关系。没有人会认为笋是树上结出来的,我们当然知道它是跟竹子有关系的。但是到底有什么关系?难道嫩一点的竹子,就是笋吗?不是的,李时珍告诉我们,“根下之枝,一为雄一为雌,雌者生笋。”竹子地下的根,在地底下的,分雌雄两类,雌的那个根才能生笋,雄的那根,怎么折腾也生不出笋来,这是李时珍的说法,大家去问老农,他们都知道这个。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本草耀神州(6)
除此之外,《本草纲目》对于矿物类的药物,也进行了独到的考察和分析,特别是对于石油的描述和利用,要比西方早三百多年。而李时珍还有哪些研究当时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呢?
《本草纲目》还有单独成立的一篇,就是晶石类,类似于我们的矿物。堪称十六世纪中国矿物知识的大全,最早引起西方学者关注的,正是《本草纲目》的晶石类。其中有关于石油的珍贵的描述。我们不能想象今天的生活如果没有石油,我们会怎么办?明朝正德年间,1506年到1521年之间,中国的官方开始由官方主导开采石油。可是大家知道西方发现石油,并且大规模开采是在什么时候吗?1859年。而中国在宋代时候就知道有石油,到明朝开始官方开采,而西方要到300多年以后,才开始去大规模利用石油。李时珍记载,“国朝正德末年,嘉州开盐井,偶得油水,可以照夜,其光加倍,沃之以水则焰弥甚,溥之以灰则灭。作雄黄气,土人呼为雄黄油,亦曰硫磺油。近复开处数井,官司主之。此亦石油,但出于井尔。”所以我们看到李时珍的知识是多么的广博,他注意到嘉州这个地方因为打井,不知道怎么就打到石油了,石油就出来了,李时珍注意到,石油如果着火的话,人们去泼水是不能灭火的。必须用灰泼上去火才能灭,如果用水浇的话,会越烧越烈?这个就是在《本草纲目》里面有记载的。
更为可贵的是,李时珍还记载了铅矿工人的职业病,这在国际上都是很早很早的。李时珍记载到,“铅生山穴石间,人挟油灯,入至数里,随矿脉上下曲折斫取之,其气毒人,若连日不出,则皮肤痿黄,腹胀不能食,多致病而死”。铅矿,在山里边曲折蔓延有几里之长,铅都是一块一块地生在山石之间的,工人拿着油灯,顺着矿脉,在里边把铅给凿下来,如果人待的时间长了,这个气能毒人,铅矿这种气味就对人产生这种有毒的作用,时间长了皮肤萎黄,腹胀不能食,慢慢就死了。这个是符合铅矿的情况的。。
上面讲的,还不足以涵盖《本草纲目》的全部贡献和价值,但是我想,已经足以让我们对药王、对医中之圣李时珍产生由衷的敬意,我们怎么能不为我们的民族拥有李时珍这样的人物而倍感自豪和骄傲呢?那么,李时珍是否有,值得我们继承和学习的,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呢?从一个大的历史人物身上,我们后人总归希望学到,一些思考和研究的方法,能够运用到我们日常的,生活和工作当中去,换句话说,也许我们并不是医生,也许我们也没打算成为医生,那么,李时珍也能够给我们什么启迪吗?答案毫无疑问是有的。有什么启迪呢?请看下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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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名传千古(1)
李时珍遍尝百草,以身试毒,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博采众长,耗费毕生心血,完成了传世经典《本草纲目》。作为中医药学的集大成者,李时珍是如何搜集到一万多个药方的呢?他又是如何保证这些药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的?对于我们现代人来说,李时珍身上有哪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李时珍如果不能在长期的行医和研究过程中摸索、探究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符合科学研究基本要求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的话,是不可能完成《本草纲目》这样的巨著的。而这正是李时珍留给我们后人的又一笔宝贵的财富,甚至可以说是最宝贵的财富。
我举一个例子,大家都知道曼陀罗花,在武打小说里经常出现,谁想算计别人,要麻翻他,就用曼陀罗花。曼陀罗花是一种有麻醉作用的药物,它当然不仅仅是武功不怎么行的那些大侠手中的武器了,在医疗当中也有它的用途。问题是,由于方言不同、记载各异等各方面的原因,在李时珍之前,中医药界好多人已经不知道什么是曼陀罗花了。后来李时珍到武当山访问药农,才重新判定了这味重要的药物。李时珍在当地了解到,原来在武当山叫做“风茄儿”的这种药就是曼陀罗花。为了判明曼陀罗花究竟有没有传说当中的功能,李时珍就拿自己的身体做了实验。传说当中,怎么来描写曼陀罗花的功能呢?“此花笑采酿酒饮,令人笑;舞采酿酒饮,令人舞。”意思是是这种曼陀罗花,如果人们一边笑一边去采,采完以后把它酿成酒,喝下去人就会笑,因为人是笑着去采它的;人一边跳着舞一边去采,采完了以后酿酒饮,喝完以后你会舞蹈,因为人是舞蹈着去采的。当然这证明它是有一种麻醉作用,有一种幻化作用的。神乎其神,那人们爬着去采,喝了它一吼就爬着?人们翻着跟头去采,喝了以后就翻着跟头?按照记载应该是这样的吧,那么李时珍的实验结果是什么呢?“予尝试者,饮须半酣,更令一人或笑或舞引之,乃验也。”(《本草纲目》)。李时珍明确告诉我们,他尝过,李时珍去把它采来以后酿成酒,他用自己实验得出的结果是,必须喝到半醉半醒之间,还得有一个人,在李时珍面前哈哈笑,这个时候李时珍会跟着他哈哈笑;一个人在李时珍面前跳,李时珍也会跟着他跳,否则无用。就是说这个麻醉作用,必须有个外界的引导,并不像传说说得那么神。自己没试过,怎么会知道?但是试出事来呢?谁也不敢保证。我们知道,在中国古代,一直有一种说法,“神农尝本草,一日遭七十毒”。是说神农亲自去尝试各种各样的植物,一天被毒了七十回,因为他不知道这些植物有毒。这也就是说,传统医生的职业是有高度的危险性的,有些药物是必须拿自己的身体去做实验,去尝试。李时珍不只一次这么做过。
神医李时珍遍尝百草,以自己的身体做赌注,一次次地试验各种草药的功用。在他所撰写的《本草纲目》中,共发现新药374种,记录药方11000多则。那么,这么多的药方,大多是如何被发现的呢?
我给大家举一个例子,第一个,何首乌的来历和特性。一般人都知道何首乌,在鲁迅的小说里就有何首乌。何首乌有什么特性?它是怎么来的?就是李时珍通过对古代史籍的考察而搞明白的。
唐代有个僧人叫能嗣,这个僧人本名叫何田儿,姓何,58岁了,没有儿子,实在是痛苦不堪,就出家了。晚上睡在山野里,看见夜色里面有两株藤,相距三尺,这两株藤并不在一起,但是在晚上就相交相缠相绕,能嗣一看,觉得很奇怪,估计能嗣那个时候也饿了,就过去恶狠狠地把这两株藤的根给它挖出来,吃了。谁知这一吃,头发变黑,连生数子,而且父子的寿命都超过160岁,他的孙子就叫何首乌。那何田儿的孙子,名字就叫何首乌,就把这个秘方给透露出来了,我爷爷就是吃的这个东西,才有了俺,对吧?透露出来,我爷爷160岁,俺现在也一百多岁。原来这个藤的名字叫夜交藤,就是夜里交缠在一起的藤,而到了这个何首乌出来呢,用一个人名,替换掉了这个植物名,从今往后叫何首乌。何首乌这个人恐怕不是子虚乌有的,唐朝著名的思想家,和韩愈几乎齐名的李翱,曾经写过《何首乌传》,看样子是有这个人的。李时珍就利用这个美妙的故事,加上自己在医学上的实验,判明何首乌“益血气,黑须发,悦颜色,久服长筋骨,益精髓,延年不老。”(《本草纲目》)

圣名传千古(2)
李时珍断定何首乌是滋补良药,是黑发的良药。所以我们现在看到好多染发剂都说是从何首乌里提炼出来的。但是说这个话的人,有多少知道这何首乌原来是个人啊?看看《本草纲目》就知道了。
作为一个独具慧眼的人物,李时珍把“经史百家,俚谚民谣,稗官野史”中的零碎资料,有心的收集起来,加以综合分类判别,用自己的方法沙里掏金,从而得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成果。还有一个例子,一种糖叫做麦芽糖,不是咱们今天吃的蔗糖,我们小时候还有麦芽糖,现在估计不多了,这是李时珍在阅读一部古籍,叫《集异记》的时候悟出来的。古代的时候有一位将军,被箭射中了眼球,箭杆他给剪断了,箭头扎在眼球上,拔都拔不出来,箭头一直扎在眼球上,这个当然痛苦,这个将军并没有死掉,箭头就在眼睛上,很痛苦。有一天做梦,梦到一个胡僧,外国来的僧人,基本上就是西域那边来的僧人,告诉他用米汁,大米熬的粥熬的米汁,注入到眼球里,就可以解决问题,这个将军醒过来了,满世界地问,这样行不行。谁也不知道怎么注啊,你把米汁怎么注到眼睛里?注完了以后怎么办?不得要领,眼球上还插着一支箭,到处跑。终于有一天,有一个和梦里梦见过的胡僧相貌非常像的一个僧人来化缘,这个将军就告诉他这个梦,问他怎么办?这个僧人讲,很简单,你就拿那个麦芽糖这样东西,点一下,点一下眼球,然后呢,你把这个箭给拔出来。一试,果然拔出来了,而且不久伤口就好了,但没有说眼睛还有没有视力。李时珍就从此得到了启发,治疗箭伤,用这种麦芽糖。
李时珍广泛地收集古药方,博采众家之长,《本草纲目》所记录的中草药种类之全、数量之广,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那么,面对这么多浩瀚的古籍、以及民间秘方,李时珍又是如何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呢?
研究李时珍的一位非常著名的学者唐明邦教授,他将李时珍的科学研究方法总结为五个方面,“观察和实验,分类和比较,分析与综合,批判继承,历史考证。”
他总结为五个方面。我想我还是有所重点的向大家做一些介绍。我举一个例子,染布的蓝靛水可以杀虫,还可以治疗噎疾,这也是李时珍从两则古代故事里领悟出来的。有一个故事讲,唐代有个僧人,老是噎,吃不下东西,几年吃不下饭,临去世前就对徒弟讲,我死了以后,你们把我的身体解剖一下,把我这胸腔打开看一看,看看里面是个什么东西,搞得我苦不堪言。这个僧人圆寂以后,他的徒弟就按照师傅的遗言,就对遗体进行了解剖,发现里面有条虫,取出来以后活蹦乱跳,神气活现,拿什么药去对付它,它都不死,还像吃了补药一样,精神更好了。拿水去浇它,它也不怕,把水喝干了,还待在那儿。有一个僧人正好在染布,一看拿它没办法,也气坏了,就顺手舀了一勺染布的那个蓝靛水往那儿一泼,这虫就死了。李时珍就从中悟出,原来染布的蓝靛水可以杀虫。
此外,李时珍还引用了另外一个故事,说明这一点。有一个人极其倒霉,怎么倒霉呢?他喝醉了酒,一头扎到稻田里,喝醉了酒的人,一般口都比较渴,他就顺便喝了稻田里的水,这一喝把蚂蟥喝到肚子里了。这下就不得了了,喝下蚂蟥以后就腹胀,胸胀腹痛,面黄肌瘦,怎么也医不好。蚂蟥一直在肚子里,这个人也没辙。有一天,这个倒霉的人又外出,外出以后口渴,又找不到水,跑到人家看见有一碗脏水,咕咚咕咚喝了,谁知道,这次喝的是染布水,把肚子里的蚂蟥给杀了,从今往后肚子也不疼了。通过这两则故事,李时珍认定染布的蓝靛水,是有杀虫功效的。
再经过长久的观察,李时珍就总结出来,靛乃蓝与石灰作成,其气味与蓝稍有不同而其止血,拔毒,杀虫之功,似胜于蓝。(《本草纲目》)。他发现,因为有染料和石灰的原因,所以靛有杀虫的功效。而李时珍由此还揭露了一般的道士、方士的一种把戏,比如民间经常有人噎着或者打嗝儿,吃不下东西,道士或者那些方术之士,经常会叫人去喝染缸里的水。往往喝了有奇效。但谁都不明白这个道理,认为这道士施了法术,实际上就是因为里面有蓝,有石灰。

圣名传千古(3)
李时珍生活在明朝嘉靖时期,那时,皇帝笃信巫术,在深宫高墙之内,建起了缈缈的青炉,希望通过炼丹而羽化成仙,长生不老。在皇帝的影响下,百姓也都信奉巫术而远离了医术。然而,就在这样一个蒙昧的时代,李时珍却坚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耗费了毕生的心血著就了传世经典《本草纲目》。那么,这本书对巫术都有哪些批判呢?
我们提到过,李时珍一辈子都在和迷信、方术做斗争,反对所谓的长生不老和炼丹成仙,在这一方面,李时珍也给我们留下了无比宝贵的遗产。我也给大家举几个例子:
第一,批判服菌桂可以长生的说法。道教的典籍讲,你只要吃这种菌桂,只要连吃七年,你就可以铁掌水上漂,可以步行水上,长生不死,有个人叫赵陀子,说他吃了二十年以后,这个人居然从脚底板底下长出好多毛来,每天可以走五百里,力举千斤。李时珍就根据他的医学经验,他承认菌桂可以“主治百病,善精神,和颜色,为诸药先聘通使”。(《本草纲目》)
李时珍承认菌桂对疾病有一定的疗效,可以改善精神,一般人如果要服药,都可以不妨以这个打打底。但是,他对服菌桂可以长生不老的说法嗤之以鼻,认为夸大了。
第二,李时珍还批判服用水银可以长生的说法。我们知道,在炼丹术里面,对道家、神仙家来讲最重要的药物,就是水银。在我们的传说当中,秦始皇陵是注满了水银的,因为秦始皇要追求长生不老,因为神仙家认为经常服用水银可以成仙。李时珍对此当然是不认同的,“水银乃至阴之精,阴毒之物,无似之者,六朝以下贪生者服食,致成废笃而丧厥躯,不知若干人矣”。(《本草纲目》)水银,是阴中之阴,最阴、最毒的东西。汉魏六朝以下,魏晋的时候,好多人希望成仙,就大量地服用水银。李时珍指出,这些服用水银的人,要么就是中毒残废了,要不就是死了,这是很有害的,这是李时珍用医学知识去批驳。
第三,批判饮茶可以轻身换骨。茶叶当然是好东西,我们很多人都喜欢喝茶,但是,按照好多神仙家的说法,饮茶的功效很大,可以轻身换骨,也就是说喝着喝着,你就可以飞起来。如果你坚持喝茶,你全身的骨头可以换一遍,叫轻身换骨,你就快成仙了。李时珍认为,“茶苦而寒,阴中之阴,沉也,降也,最能降火”。《本草纲目》茶是一种阴的东西,当然它能降火,它在这一方面是好的,但是对于虚寒及血弱之人,饮之既久,则脾胃恶寒,元气暗损。但是茶叶并不一定适用于一切人,尤其对于那些虚寒的、血气比较弱的人,如果长期地饮用茶叶,是会损伤脾胃的,会伤元气的,这些李时珍都不相信。这样的批评性的意见,在《本草纲目》里非常之多,都有一种振聋发聩的作用。
李时珍虽然批判道教中的迷信成分,但是对于道教中,传承了数千年的精华,却采取了吸收的态度。甚至他还从道教的传说中,感悟出了医学的道理。
总之,李时珍的视野和心胸都极其开阔,又有丰富的医疗经验、坚强的意志、科学的方法,所以,他一般总是能够纠正前人遗留下来的错误,发现新的知识,
《抱朴子》里边有个故事,说过去有个相国,叫张文蔚,他的花园里有个黄鼠狼洞,里边住了一窝黄鼠狼。有一天老黄鼠狼出去找东西吃,就把四只小黄鼠狼留在窝里,这个时候一条蛇爬进去,就把四只黄鼠狼给吃了,吃到肚子里,老黄鼠狼回来一看,发现洞里有蛇。那老黄鼠狼,阅历很丰富,不急,趴在洞口等着,等那蛇吃饱了,美滋滋地游出来的时候,老黄鼠狼一口就把蛇咬成两截,当然从蛇的肚子里,把四只小黄鼠狼给救出来了。救出来以后,马上就嚼了好多大豆叶,把大豆叶子给嚼烂了,敷在小黄鼠狼身上。不久,四只小黄鼠狼,活蹦乱跳,非常健康。李时珍就从这个历史故事当中,悟出大豆叶子可能是能够治疗蛇伤的。根据这个例子加以实验,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留下一个断言,“后人以豆叶治蛇咬,盖本于此”。(《本草纲目》)我们后来人,用大豆叶子去治蛇伤,大概根据就在这里。捣傅蛇咬,频易其差。捣烂了以后敷在伤口上,非常容易快速愈合,快速治愈。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圣名传千古(4)
柏叶,吃这个叶子可以健身,长寿。李时珍也是从《抱朴子》里边悟出来的。《抱朴子》里面记载一个故事,秦朝末年,天下大乱,秦宫里面有个宫女名字叫什么呢?叫毛女,大概身上毛特别多,趁乱逃出了秦朝的宫殿,她吓坏了,跑到山里面去,没有东西吃。《抱朴子》的记载,有一个老公公就教她,说你没东西吃,我也没东西吃,于是就教她吃松树柏树叶,刚开始吃的时候,柏叶的味道非常苦涩。可是后来越吃就越吃出味道来了,慢慢也吃惯了,而吃了这个以后,不仅能充饥,而且冬天感觉不到冷,夏天感觉不到热。到了汉成帝的时候,有一个打猎的人,在终南山看见一个人,没穿衣服,身上长满了黑毛,跳坑越涧如飞,跳过山沟,跨过山涧的溪水,像飞一样,非常矫健,大家就秘密地把她包围住,把她逮住了,从这位黑毛女身上,那个时候应该是黑毛老太太,因为二百多岁了,李时珍得到启发,吃柏树的叶子有利于长寿。那么在《本草纲目》里的记载,李时珍就认可了柏叶的治疗功效,“轻身益气,令人耐寒暑,去湿痹,黑润鬓发”。(《本草纲目》),还有一个美发的功效。类似的故事,通过历史考证的方法,从民间的传说,历史记载当中,去发现新的药物、新的疗效,这在李时珍的整个行医生涯当中,焕发出一种出众的光芒和精彩。
李时珍博览群书,批判地继承了前人的医药学经验,《本草纲目》代表了明代医药学的最高成就,至今仍然被奉为中医学的经典。然而,就在李时珍完成《本草纲目》的1578年,西方已经在进行第一次资产阶级革命,科技迅猛发展,现代科学已经在逐渐确立。那么,他们是如何评价李时珍和《本草纲目》的呢?
当时到中国来传教的法国学者和传教士巴多明和汤执中,首先向法国学术界介绍了《本草纲目》的内容,怎么介绍的呢?大家无法想象。1735年,一部由他们出版的著作震惊了欧洲学术界,什么书呢?叫《中华帝国全志》,全面地介绍当时中华帝国的全貌,而其中的第三卷,就是节录《本草纲目》,在当时的欧洲学者眼里,《本草纲目》基本上可以代表中国学术界的自然科学知识。所以,当他写一部书来介绍整个中华帝国的时候,毫无疑问,他要介绍中华帝国的自燃科学水平。什么方式最简单呢?他干脆就把《本草纲目》节录一段,作为整部书的第三卷。而由此《本草纲目》让欧洲的学者眼前一亮,打开了通往另一个宝库的一扇门,至于英国学者对《本草纲目》的反应,我想不会有比生物学家达尔文更好的例子,达尔文是对人类的文明进程,产生过根本性影响的,进化论的一个倡导者。达尔文对《本草纲目》赞不绝口,称它是“1596年出版的中国百科全书”。也就是达尔文根本就不认为《本草纲目》的价值仅仅局限于药物学,或者医疗学,而是一部百科全书。达尔文在研究进化论的过程当中,有过一篇非常重要的文章《动物和植物在家养环境下的变异》。他是研究进化论的,所以他就要研究原来都是野生的动物、植物,如果放到家养的环境下,会发生什么进化,会发生什么退化,会发生什么变异,这是一篇经典性的论文。而这部文章里边,他引用的资料,就是李时珍收集的关于鸡的七个品种。李时珍在书里边,《本草纲目》里边,把当时各种各样品种的鸡都给罗列起来,讲它们之间的不同。所以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所收集的资料,对像达尔文这样的科学巨匠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启发。
李时珍是一名伟大的科学家,知识渊博,学养深厚,在中国乃至世界文化史上都具有突出的地位,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有没有一句简单的话,可以说明李时珍的,巨大的科学贡献?我想有。而且说这句话的人,拥有足够的权威,那就是世界著名的研究中国科学技术史的首席权威李约瑟。李约瑟曾经讲过,
“李时珍达到了与伽里略、维萨里的科学活动所隔绝的、任何科学家所不能达到的最高水平。”这句话有点拗口,换一种明白点的说法就是,李时珍是当时欧洲世界以外的最伟大的科学家。因为在当时,伽利略、维萨利,他们的科学传统已经在欧洲建立起来了,而李时珍是和他们隔绝的,而除了李时珍,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达到如此高的科学水准,这是李约瑟对李时珍的定评。
我想研究李时珍的专家唐明邦教授有一段话非常好,可以用他来结束我们的李时珍篇,他说:“李时珍对后世的影响,除了医学、药学、博物学等方面,还突出地表现在他的坚韧不拔,勇于探索的创造精神;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救死扶伤,与人为善的高尚医德,这些方面都给人以深刻印象,树立了学习的典范。《本草纲目》对后世医学发展的影响是无可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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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纪称望龙光,知古剑;觇宝气,辨明珠。故萍实商羊,非天明莫洞。厥后博物称华,辨字称康,析宝玉称倚顿,亦仅仅晨星耳。
楚蕲阳李君东璧,一日过予弇山园谒予,留饮数日。予窥其人,晬然貌也,癯然身也,津津然谈议也,真北斗以南一人。解其装,无长物,有本草纲目数十卷。谓予曰:时珍,荆楚鄙人也。幼多羸疾,质成钝椎;长耽典籍,若啖蔗饴。遂渔猎群书,搜罗百氏。凡子史经传,声韵农圃,医卜星相,乐府诸家,稍有得处,辄著数言。古有本草一书,自炎皇及汉、梁、唐、宋,下迨国朝,注解群氏旧矣。第其中舛谬差讹遗漏不可枚数,乃敢奋编摩之志,僭纂述之权。岁历三十稔,书考八百余家,稿凡三易。复者芟之,阙者缉之,讹者绳之。旧本一千五百一十八种,今增药三百七十四种,分为一十六部,著成五十二卷。虽非集成,亦粗大备,僭名曰本草纲目,愿乞一言以托不朽。
予开卷细玩,每药标正名为纲,附释名为目,正始也。次以集解、辨疑、正误,详其土产形状也。次以气味、主治、附方,著其体用也。上自坟、典,下及传奇,凡有相关,靡不备采。如入金谷之园,种色夺目;如登龙君之宫,宝藏悉陈;如对冰壶玉鉴,毛发可指数也。博而不繁,详而有要,综核究竟,直窥渊海。兹岂禁以医书觏哉,实性理之精微,格物之通典,帝王之秘箓,臣民之重宝也。李君用心加惠何勤哉。
噫!碔玉莫剖,朱紫相倾,弊也久矣。故辨专车之骨,必俟鲁儒;博支机之石,必访卖卜。予方著弇州卮言,恚博古如丹铅卮言后乏人也,何幸睹兹集哉。兹集也,藏之深山石室无当,盍锲之,以共天下后世味太玄如子云者。时万历岁庚寅春上元日,弇州山人凤洲王世贞拜撰。
——《本草纲目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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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王小波门下走狗大联盟——一群特立独行的狗全文阅读 作者:宋广辉/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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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特立独行的狗

时代三部曲重新包装 王小波和“门下走狗”同…
就在王小波去世6年后,他的著作权所有人李银河与陕西师范大学签订了新的合约。下月初,王小波“时代三部曲”将重新包装出炉,据称新版将在视觉上给读者最大的冲击。而本周王小波的“门下走狗”也将推出他们的第二本合集。还是胡坚、“欢乐宋”、“唐宋元明清”,还是一样充满了“黑色幽默”,按照李银河的说法:“有这么多不讳称走狗的写作者出现,在文学史上是罕见的,而他们很可能更接近文学的真谛。(李瑛)

本书序:自由的写作(李银河)
文/李银河
时隔一年,喜欢王小波写作风格的青年作者就出了第二本文集,而且依然打着“王小波门下走狗”的旗号。有这么多不讳自称“走狗”的写作者出现,在文学史上是罕见的。
“王小波门下走狗”这一提法颇受争议。欢乐宋说:“我们该不该做走狗?我们该不该做王小波门下走狗?我们有没有资格做王小波门下走狗?——这些都是伪问题,根本没有争论的必要。王小波门下走狗的作品写得好不好?——这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我觉得这个年轻人说得很有道理。与其在伪问题上作无谓之争,倒不如把它搁置起来,认真地阅读、思考和写作才是我们最需要的。
这些作者的写作水平虽然参差不齐,但是在我看来有两个共同特点:
首先,他们都是真正有话要说,而决不是无病呻吟。这一点仅从他们的署名方式就可以看出。书中几乎所有的作者都用化名,如黑领丽人、唐宋元明清等。这也是网络写作的一个主要特征。匿名作者的写作既不是为名、又不是为利,他们为什么写作?只有一个解释,就是他们确实有话要说,他们内心感受到了纯粹的写作冲动。无论他们写得怎样,仅凭这一点就已经超越了那些终日搜索枯肠、苦心孤诣要进文学史的作者。他们很可能远比后一种人更接近文学的真谛。
其次,他们的写作是一种自由的写作。所谓自由的写作就是用最恰当的文字将想要表达的意思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用不着刻意粉饰什么,用不着刻意回避什么,也用不着用叉叉和方块让读者猜谜语。如果说中国当代文学在世界文学之林还想占一席之地,有勇气用恰当的文字将自己的感觉表达出来应当说是一个起码的标准。如果一个作者没有勇气按照自己真实的体验自由地写作,中国的文学就不会有希望。正是在这一点上,我很看好本书的这群作者。
总之,还是那句话,看到有一群人如此喜欢小波,既在我的意料之中,又令我感到欣慰。我早就知道,小波并没有死,他仍然活在一些同周围的人属相比较生命力最旺盛、最有创造力、最富于幽默感的人们的心中。2003年6月2日

紧绷(一)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酒店大堂里,当时他站在前台登记住宿。……我们一起进了电梯。他高高的个子,眼神忧伤。经过我身边时,他看了我一眼。……只看了那么一眼。可是,我感觉全身的血液都要凝固了。……那天下午,你和我刚刚做完爱,躺在床上,谈着各自的事情,谈起我们的小女儿佳佳,还有那些不可知的未来。整个下午,我的脑海里,全都是他的影子……我的每一根神经,每一个细胞,浸满了对他的渴望,包括和你莋爱的时候。当我闭上眼,有没有把他幻想成我的侵入对象,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那个男人,他愿意要我,哪怕只是一个暗示,哪怕,只有一夜的狂欢,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放弃一切,包括你,我们的女儿,还有那见鬼的未来,所有的,我全都准备放弃……奇怪的是,在那个炎热的下午,你对我从不曾如此温存缱绻,这使我的感觉变得复杂,有些温柔,又有些忧伤。……几乎整夜未眠的我,仿佛呼吸里也有他的体息。第二天早上,我满怀焦虑的醒来,不知是担心他已经离去,还是担心他仍在这里。……晚餐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他走了。这真让我长长的,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说完了这些,邹菡狠狠的吸了一口烟,身体顺势后仰。烟灰抖落在她苍白细瘦的足踝上,显得残酷极了。她的眼神从天花板缓缓下移,最终停留在###左肩以上的某个位置,就此僵住。
其实,这才是个开始。

虽然请柬上已经注明了派对上有晚餐供应,在出发之前,###和邹菡还是比较正式的吃了一次。###不小心弄脏了领带,这使他的心情有些糟,预感告诉他,这将是一个诸事不顺的日子。果然,车子又在路上抛了锚,到达目的地已经相当晚了。好在多数人都迟到,让他们不至于显得特殊。
为了表示对主人的尊重,###特意穿上了那套一万三千元的Giorgio Armani西装,但不久他便发现,自己的形象与在场的其它人格格不入。眼前的这些人,清一色的LEVI'S,他们头发蓬松,脸色苍白,谈吐得体,举止高雅,他们在明暗有致的光线下静悄悄的移动,仿佛一群幽灵。与他们相比,###活象一个刚刚下班的打工仔。邹菡的装束相对随意,似乎可以更快的融入这个小小的世界。
几个人远远的和他俩打招呼。###认出是他的同行,松了口气似的拉着邹菡走过去。话题轻松的展开,先是行业上的事,很快转到了对晚会上各色人等的猜测和品评。这次聚会的发起人,同时也是这间别墅的主人,早些年在深圳乃至国内,是数一数二的名设计师,留下过不少叹为观止的作品。按###的资历,能有幸受到邀请,完全是靠他老同学张圆圆帮忙推荐,而后者和那位设计界的大哥的暧昧关系,###在业内也有所闻,毕竟,这是一个狭小的圈子。
现在,这个名叫张圆圆的漂亮女人,正仪态万方的站在###对面,手上是一枝"摩尔"香烟,这种烟现在很少人抽,所以###认为她不过是在装模作样,而且,她的样子很象电影里那些浓装艳抹的坏女人。邹菡没有她高,皮肤却白,五官也精致,因此没理由败下阵来,最重要的,邹菡知道张圆圆曾经疯狂的追求过###,而最终的胜利者却是自己,这个显而易见的结果给她带来的自信足可以弥补身高上的劣势。
"我操,阿曼尼,你不错啊。"张圆圆很随便的去揪###的衣服。###"嘿嘿"笑。张圆圆又说:"来,看你今天穿得这么拽,带你去认识几个人。"###早有此意,用眼光征求老婆的意见,邹菡不置可否。###倒有些恼,想,这样的场合,我总不能只陪你一个人吧?就和圆圆走开了。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在圆圆的引见下,见了慕名已久的几个"大腕",喝了不少酒,说了许多冠冕堂皇的废话。那些大腕们无一例外的忙,寒喧起来也敷衍得很,到后来,###觉得无趣,张圆圆也不知跑到哪里疯了,再加上酒又厉害,便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做醉眼观。
这时大厅里已经没有太多人,只三三两两的散布在各个角落。###看到自己的老婆正和一个长头发唱摇滚模样的男人有说有笑,她的脸红红的,看来也喝了酒。那个男人显然有很好的口才,他时不时对着邹菡俯耳低语,然后恬不知耻的呲出一口白牙微笑着。由于距离较远,一时看不出邹菡对这样的调情是否受用。###冷笑了一下,想,这个大###,还以为能泡上我老婆,其实她最讨厌的就是你们这帮不修边幅脏忒兮兮的家伙。话虽如此,###还是担心的,他正打算走过去破坏不远处的谈话,一个女人出现在他面前。她看起来比###喝得还多,几乎站不住。她一边呵呵傻笑一边口齿不清的说"我认识你"。###费了很大力气才弄明白,她的意思是在某一本权威设计杂志上见过他的照片。
"整本书上,……整本书最靓仔的就是你啦。"她嘟嘟囔囔接着说。
那女人其实还很年轻,二十三四的样子,醉眼朦胧中似乎也相当漂亮。###又向邹菡那边望,发现两个人聊得更加投入,简直到了浑然忘我的境界。
###的火气被一点点的勾上来。这时那女孩凑近###的耳朵,说要不要到楼上去。她的嘴里一股酒气,却仍然很好闻,###借酒装疯,说去就去呀。
说这话的时候,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搞不清楚是什么在"楼上"等待着他。
没想到在"楼上"会碰到张圆圆。她正和那位"界内大哥"从一间房里走出来,两个人衣服都是乱的。见到###,圆圆倒吃了一惊,她指着他说不出话:"我操!你……"###脑子"嗡"的一下,酒醒了大半,但他又想,现在退回去,反而叫她耻笑,还显得我好象真做过什么似的。因此他强装老练的对张圆圆耸了耸肩,随即拉着那女孩快步进了一间房。门还没锁,女孩已经烂泥一样腻在###身上,并开始脱他衣服,这可怜的男人立刻惊慌失措,因为他完全没有和陌生女人共处一室的经验,而且,应该来说,他从一开始就没抱着要和她上床的目的,他只不过是想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聊聊天,顺便看看"楼上"的空间……可是,谁知道呢?
尽管眼前的诱惑如此之大,###还是强迫自己制止了下一步可能发生的疯狂行为。他用了一个干净利落的"背跨",把女孩直接摔在床上。女孩哈哈大笑,接着又嚷热,在床上扭来扭去的胡闹。###满头大汗的坐在一边,心想这他妈的算什么事儿啊。
后来###还是和她吸食了一点大麻,这样的事情对###来说,不是第一次。在奇香缭绕中,###轻易的进入了另一个世界,那种全身心的彻底放松所带来的狂喜让他欲罢不能。###不无悲哀的发现,原来十数年的努力奋斗而取得成功,艰苦攀登之后达到山峰最高处,找到丢失已久的宝贝,莋爱过程中一忍再忍直到最后身寸.米青的刹那,凡此种种,尘世间需要经过苦苦奋斗和挣扎才能得到的那种快乐,在这里,只要一百块钱就能买到。

紧绷(二)
佳佳这天从幼儿园回来,满脸的不高兴。邹菡怕她是被小朋友欺负,就打电话去问老师,才弄明白原来佳佳骂别的小朋友是"巴子",老师批评了她,并让她当众道歉。"巴子"是上海话,"乡巴佬"的意思。晚饭时###和邹菡就如何教育下一代的问题发生了争执,###认为老师的批评无疑是正确的,小小年纪不应该有阶级观念,不然长大了很难在社会上立足。邹菡则明显偏袒孩子,说"这个小区的幼儿园老师素质就是差"。邹菡是上海人,骨子里就自大得很,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的。后来###真的生气了,说你要再这样溺爱孩子我就把佳佳送到我爸妈家去,邹菡这才不说话了。
饭后一家人闷闷的看了会电视,都觉得实在没意思,就哄着佳佳上床睡了,两个人找了一张DVD看。片子有些黄,###看到入巷之时,自不免冲动起来,遂拖着邹菡求欢。邹菡余怒未消,半推半就,###一个人鼓捣了一阵,见对方始终进不了状态,打算放弃,邹菡却又来了精神,两人就在沙发上成了一次好事。
对于年近三十又生过小孩的邹菡来说,她的身材保持得可算非常之好,平日里又会打扮,外人看来不过二十出头。###看着怀中的娇妻,她的脸小小的,有些BABYFACE,在暖暖的灯光映照下可爱极了。在两情相悦的时候,###会称呼她"宝宝",邹菡则以"臭猪"回敬。最近几年,两人工作忙碌,又添了佳佳,鲜有机会亲热,莋爱的时间由最初的一天两至三次(当然,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到一星期一次,直到现在的有一次没一次。而且,###发觉自己越来越力不从心,越来越难以找到感觉。对这种隐秘的尴尬,双方尽量避而不谈,但那种无形的隔膜委实使人丧气。###想,也许别的夫妻也是如此吧。不过这种解释并不能让他释怀。
邹菡今天的心情好象特别的好,不久又挨着###摩摩娑娑。看着老婆如此兴致,###也觉得应该给她演一出好戏,他想起了上次派对的时候,自己曾偷偷留下了一些大麻烟,那个东西无疑可以起到锦上添花的妙用。他把这个想法和邹菡说了,女人一开始有些抗拒,奈何正在兴头之上,而且她也知道大麻早已不算毒品了,就没多犹豫,任由老公连哄带骗的把自己带进了卧室。……局面是从何时开始失控的呢?###回忆不起来。他的思维有些迟钝,这一定是因为吸食了过量的大麻。从邹菡口中传出的声音缥缈异常,仿佛来自遥远的地方。在刚才的一段时间里,他们应该是好好放肆了一把,床上凌乱的被褥说明了这一点。让###料想不到的是,大麻作用在邹菡身上,引起的反应居然是一个由狂喜迅速滑落到忧伤的过程,眼前的女人情绪极不稳定,甚至有些歇斯底理,但她说话的速度又是那样缓慢,好象每一个字都要经过寻找才可出口。###觉得自己正处在一个受审的位置,为了应付来自女人的诘问,他不得不强打起十二分精神。
"那天晚上,……派对,我,……看见你和一个醉酒的,女孩子,上楼。"邹菡说。
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他刚要开口解释,邹菡却话锋一转,谈起了聚会的其它事,正当###以为她已经忘记了先前的话题,圈子又兜了回来。
"那个女孩,你说老实话,……你有没有想,和她……上床?我是说,如果有机会,你会不会操她?"
和邹菡结婚七年,###从未听她说过这个字眼。他觉得挺新鲜,也有点可怕。
不,不。--你胡说什么呢?我不是那种人。
你和她离开了那么久,……干什么去了?邹菡开始不依不饶。
###认为应该把话题转开,如果一直这么问下去,他保不住自己会说出什么。与此同时,一阵委屈涌上心头,他想起了那个长头发的男人,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他和她是否也有故事呢?这样一想,###确实感到有搞清楚的必要。
"你等等吧……。你和那个唱摇滚的家伙是怎么回事儿?聊得很开心嘛,他想干嘛呀?"
邹菡愣了一会,"噗哧"乐了,而且笑得有些止不住。###暗自后悔给她吸大麻,这女人明显是魂游物外了。半晌,邹菡才停止了那种神经质的傻笑,一本正经的说:
"他要和我上床。"
说完这话,邹菡挑衅似的看着###,还摇头晃脑,那样子就象一个顽皮的小孩子。看###不说话,女人又补充了一句:"他想,操我。"
###忽然觉得这一切很可笑,只不过是夫妻间无聊的赌气和斗嘴而已。这使他非常想结束今晚的话题,另外实际上他已经又困又累,只想休息了。
于是###侧过身来,尽量温柔的抱住邹菡,说我们睡吧,别再闹了。
"闹?谁……跟你闹?你以为我是在开玩笑?你不相信我的话?"
"相信相信。"###说,"我的老婆那么漂亮,谁不想上啊?不想上才不正常呢。"
"正常?"邹菡忽然返身坐了起来,用力甩掉了丈夫的手。"你的意思是说,就因为我长得漂亮,男人们和我聊天的唯一目的,就是想和我,……上床?"
从邹菡咄咄逼人的姿态里,###预感到今晚将是一个风雨之夜,他非常后悔说了不该说的话,但是事实上,他也不是很清楚到底哪句话惹火了她。他的脑海中又浮现出那个面目可憎的男人的脸,他自命不凡的说话方式,还有放肆的在他妻子身上游动的下流眼神。这个联想让他的喘息都粗重起来。不过他决定还是不要发作,免得局面无法收拾。但是妻子的问题总要回答,###费力的调动已经麻木的思维,设法找出一些适合的句子。
"我是说,……不不,没你说的那么夸张。但是,我们都知道,现在的男人是个什么德性……"
这时邹菡已经从床上下来,拿个垫子坐在了墙角。她偏过头去,好象在思索这句话的含义。这次她反应很快,指着###说:
"那……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是不是也可以说,你其实也是想和那个……喝醉酒的女孩儿上床?你是男人呀!"
###感到他掉入了一个由他自己所设的陷阱里面,这个对话变得越来越具有危险性了。凡事总有例外,他说,连自己都觉得心虚。果然邹菡紧接着就问,凭什么你认为你就是例外?
###忽然有了一个漂亮的答案,那念头仿佛是一闪而来,冠冕堂皇,又感人肺腑。他说:
"因为,我是爱你的。因为,我们已经结婚了,我绝不会对你说谎,绝不会伤害你。"
###庆幸自己在关键时刻找到了这样一番说词,因为他看到邹菡眼中闪过一丝感动之色,但那只是稍纵即逝,女人的脸色随即变得更加阴沉,她好象是发现了一个更大的。更丑恶的秘密。她开始大声叫起来:
"你知道吗,你说这话的意思是……你不和那女孩上床,只不过是要,替我着想,而……而不是因为你真的不想操她?对不对?嗯,对不对?"
邹菡发起火来非常可怕,###最不想见的就是她现在的样子,他怕接下来她要摔东西了,赶紧加以安抚,并及时以女儿佳佳的名义来提醒她:已经是深夜了,小家伙正在睡觉,邻居们也休息了。但是邹菡不管不顾,非要把问题弄清楚。###想起当初他爱上邹菡,就因为她这股认真劲儿,但此刻他宁愿她是一个糊涂蛋。

紧绷(三)
别,别激动,你是大麻抽多了。###结结巴巴的说。
"什么大麻不大麻,你少打岔……是你!是你把我惹火的。――你为什么就不能对我说实话?"
"我说的就是实话呀!……天哪,我根本就不知道我们俩在争论些什么!"###急了,他索性坐起身来,点了一枝烟,忿忿的吸。
看见他气急败坏,邹菡反倒冷静下来,不过看得出来,那种冷静不是让步,而是一种加速思考的方式。
"……我,不是和你争论,……我是想知道你到底在想什么,……嗯,假设有一个女孩,就比如你公司那个风骚女秘书吧。假如,她在你的办公室里,……脱光了衣服想要诱惑你,当你面对她的裸体,呵呵……我想知道,你那时会想些什么?你会冲动吗,会勃起吗?"
###苦笑着。"不,这不可能。我是说,我是他的老板,……我说,咱们别再讨论这种无聊透顶的东西了好不好?"
女人不理会他的休战建议,她的眼神很散,这说明大麻的效力还没有过去。她又开始嘻皮笑脸了。
"嘿嘿……我换个说法吧,你,这么事业有成的一个家伙,又年轻又英俊,……那个女秘书,她天天和你在一起,那她,有没有可能对你,产生性幻想?……想知道你这靓仔老板的大###长什么样子?"
这完全是在无理取闹了,###想,她这一晚上所说的脏话比一辈子还要多。奇怪的是,这女人不断的刨根问底,倒激起了###继续探究这个问题的兴趣,他决定由最初的被动思考变为主动出击,这与其说是对邹菡的反常状态的一种回应,不如说从这一刻起,他开始真正的想了解,自己的妻子,或者说,女人,她们在想什么。这个晚上逐渐变得有意义了,他想。
"……女人……我的看法是,一般情况下,女人是不会这样去幻想一个男人,她们的幻想,不会这么具体。"###小心的措词,希望对方抓不到他的狡猾。
"一直是这样!哈,我就知道!男人们一有机会就可以到处乱搞,而女人!……女人只会追求安全感和承诺,哈哈,一个男人的狗屁承诺,还有其它的狗屁……对不对?!"邹菡手舞足蹈的喊叫着。
"你把事情简单化了……可是,不错,大致上就是如此。"###字斟句琢着。
邹菡不说话了。是整个晚上唯一的静场。###发现她又想摸一根大麻烟来抽,立刻制止了她:"不,不能再抽了,你已经神智不清了,你一晚上都找碴吵架,现在你又设法让我嫉妒,让我吃醋,――这就是你想要的吗?"
"你不是个爱吃醋的人,对吧?"
不,我不是。
"你从来没为我吃过醋是吗?"
……没有。
为什么?为什么你从来不为我吃醋?邹菡的眼里忽然闪烁泪光。天,她在想什么?这些古怪的女人。###摇摇头:
"我不曾吃你的醋,……是的,我不会吃你的醋,因为你是我的妻子,是我们孩子的母亲,还因为,我知道,你绝不会对我不忠。"
"你对自己倒是挺有自信的嘛……"邹菡说,看上去她一点都没有被感动,而且她的眼神游离,似乎想起了别的什么,这让###有些奇怪。但他还是接着说:"不,是因为我对你有信心。"
邹菡忽然大笑起来,初初还有所节制,逐渐变为疯狂。她的长发随身体的痉挛而不停抖动,眼泪都流出来了。到最后她简直笑得直不起腰来,不得不用手扶住墙。###不清楚她是不是在嘲笑自己,看情形,恐怕是的。他在茫然中体味了一种深深的厌恶,厌恶眼前的女人,厌恶今天所有的对话,从一开始,他一门心思要安抚她,安慰她,甚至感动她,而她却在笑他。更加让人难以忍受的是,这恶意的。毫无掩饰的嘲笑正是在他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之后。难道我对你有信心是如此可笑的一件事?###丧失了最后一丝热情,他冷冷的望着这个因狂笑过度而变得丑陋的女人,不发一言。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房间里只有邹菡那种神经兮兮的笑声。
她终于不笑了。她说话了。她说:
你,……记不记得去年,我们到大连去玩?我们俩,还有佳佳?
###点点头。
那……你记不记得,我们住的酒店里,有,一个,个子很高的海军军官?
###摇摇头。
邹菡设法让他回忆当时的情景,那军官是个外国人,还带着两个水兵,他的个头比###还要高,金发蓝眼睛。###还是摇头。实际情况是,不是###此刻不想回忆,而是他天生是个傲慢之人,对周围的东西一向很少注意,那一年的经历给他的印象只在山水之间,他才不会在酒店里东张西望,去留意什么见鬼的海军军官。
邹菡沉静下来,她缓缓的坐到地上,缓缓的点了一枝烟。她的神色温和中带些迷惘,仿佛是在黑暗里寻找。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酒店大堂里,当时他站在前台登记住宿。……我们一起进了电梯。他高高的个子,眼神忧伤。经过我身边时,他看了我一眼。……只看了那么一眼。可是,我感觉全身的血液都要凝固了。……那天下午,你和我刚刚做完爱,躺在床上,谈着各自的事情,谈起我们的小女儿佳佳,还有那些不可知的未来。整个下午,我的脑海里,全都是他的影子……我的每一根神经,每一个细胞,浸满了对他的渴望,包括和你莋爱的时候。当我闭上眼,有没有把他幻想成我的侵入对象,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那个男人,他愿意要我,哪怕只是一个暗示,哪怕,只有一夜的狂欢,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放弃一切,包括你,我们的女儿,还有那见鬼的未来,所有的,我全都准备放弃……奇怪的是,在那个炎热的下午,你对我从不曾如此温存缱绻,这使我的感觉变得复杂,有些温柔,又有些忧伤。……几乎整夜未眠的我,仿佛呼吸里也有他的体息。第二天早上,我满怀焦虑的醒来,不知是担心他已经离去,还是担心他仍在这里。……晚餐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他走了。这真让我长长的,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说完了这些,邹菡狠狠的吸了一口烟,身体顺势后仰。烟灰抖落在她苍白细瘦的足踝上,显得残酷极了。她的眼神从天花板缓缓下移,最终停留在###左肩以上的某个位置,就此僵住。

紧绷(四)
从张圆圆那儿出来,已是凌晨一点钟。###把车开得很慢,他需要松弛一下连续紧绷的神经,为此还特别找了一首恩雅的曲子来听。深圳的冬天有一种不动声色的寒冷,如果是在这样的深夜,街头人迹疏落,你会感到自己好象长时间的浸在冰水里,由里到外都凉透了。此时此刻,###却正打算享用这种寒冷,他关掉暖气,甚至打开部分车窗,这使他感到车里的烦闷气氛被冷空气吹跑了许多。###的肩上似乎还残留着张圆圆的眼泪,在过去的一个小时里,那个貌似坚强的女人在他眼前展露了脆弱无助的一面,她紧紧揪着###的手,好象在洪水来临之前,抓住最后一块木头。两个原本平等的人,当一个人开始向另外一个乞求,她的世界便如沙滩上的堡垒一样的崩塌了。她说,我们一起远走高飞吧。她说,疯狂一次没有错。她说,###,我一直是爱你的。
在圆圆打来电话的时候,###还在庆幸终于找到了一个无可挑剔的理由暂时离开家,离开精神恍惚的邹菡,现在看来,这绝不是一次成功的逃离,等待着###的只不过是又一次感情上的苦苦纠缠。他想,三十岁的男人在同一晚面对了太多的激情,这会使他加速衰老的。
###想起张圆圆的那个老实巴交的法国老公,他总是唯唯喏喏,对老婆百依百顺。他的中文名字叫王大光,因为他的头顶是半秃的。他时常操着那口难听得要命的国语对张圆圆说,亲爱的,跟我回巴黎好不好?迄今为止,圆圆只跟他回去过一次,而且拒不见他的父母。刚才,在圆圆声泪俱下的倾诉中,这一切被解释成完全是为了###的缘故。这种强加的恩赐一般的牺牲精神丝毫没能让###有所感悟,相反,###觉得她是在撒谎,她一向如此,甚至于她的眼泪,也只不过是整个谎言中比较精彩的一部分。对于张圆圆这样的女人来说,如果她嫁不到一个一流的中国男人,就会去嫁一个二流的外国男人。这对她没有分别。她就象一只猴子,在抓住另外一根树枝之前,绝不会送开手中的树枝。事实上,###认识她这么多年,她身边的男朋友从未断过,从中学到大学,从内地到深圳。上大学的时候,圆圆还曾打过###的主意,后者不为所动,###喜欢的从来就不是她这种类型,他需要的是一份单纯。清白。知根知底的爱情,而张圆圆这样的女人,你根本无法知道她曾经和多少男人上过床,也许,连她自己都数不清。
可是刚才,她对他说,她爱他,并将准备为他放弃一切。关于她的放弃,###没什么感触,她放弃了原来的一切,在###这里只怕能得到更多。让###有所思的是,在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神是象火一样燃烧,这种心灵深处的燃烧,绝不可能是装扮出来的,她的眼睛没有撒谎。###想到了他的妻子,他和邹菡之间曾拥有过如此炽热的对望吗?如果不是圆圆,而是换成一个他心仪的女人,他会为了这种可以烧毁灵魂的炽热而背叛邹菡吗?如果他不会,那么她呢?
背叛。现在这个词语不停的盘旋在###的思维深处,最近几年里,他从不曾象今晚,对过往的感情历程作如此细致的回顾和剖析。邹菡最后的那段话仍然清晰的在耳边回响,就算刚才的张圆圆已经用眼泪和话语彻底打乱了他的思路,关于邹菡和海军军官的联想却始终闪现。那年夏天海边的回忆充满了缤纷的色彩,此刻的###却仿佛只看见了灰暗。那好象是一部残旧的黑白电影,在那些一闪而过的片段中,邹菡的脸和海军军官的脸交替出现,并不时重叠,有时是极乐过程中扭曲的表情,有时是狂欢后心满意足的喘息。让###绝望的是,由始至终,自己一直被抛离在这些场景之外,却又无法闭上眼睛。和邹菡相识八年时间,他从未作过对不起她的事情,哪怕是思想上的出轨。他本以为他的妻子是幸福的,让人羡慕的,无怨无求的,现在他知道,女人的满足只存在于她自身的幻想之中,当你认为早已熟悉了她的一切,把她当作最亲的人,有一天她却让你发觉,对你来说,她不过是个陌生人,就算她给了你她的肉体,她内心的世界从来只属于她自己,从来不曾对你开启过。她们的幻想和期盼早在做小女孩的时候就已凝固成型,并从此不再改变。如果不是今晚,如果不是那些该死的大麻烟,###可能到死的那天也不知道邹菡最深处的秘密,一个女人最深处的秘密。邹菡和张圆圆,从表面上看,是完全不同类型的女人,可是当情感的风暴袭来之际,她们的狂野和义无反顾,竟是如此的相似如此的和谐。一个幻想中的完美男人,一份根本得不到的感情,甚至一个陌生的身体接触,就可轻易的打败多年来用无数心血培育而成的稳定关系。女人们利用在出轨中得到的刺激来满足自己的幻想,在夜深无人之时彻底打开情感的最后闸门。而在现实生活中,她们又往往觉得羞愧,不得自然。这种羞愧来自对丈夫的谦疚,对家庭的关爱,,对婚姻的依赖,对孩子的承诺,更重要的,是来自对陌生男人的天生恐惧。于是在阳光明媚的时分,她们做茧自缚,尽量让自己处于安全境地,为此她们欺骗自己,说服自己正处于真正的幸福之中,而当夜晚降临,她们又情愿化身为一个坏女人,幻想着一个妖艳的浓妆,有无数的男人在身边追随,每一个都干净漂亮,心甘情愿的为她付出一切,这情形恰如她儿时从书上。从电影里看到的那样。
###想起当初认识邹菡的时候,他二十二岁,她二十一岁。他们是那样年轻,羞涩,充满活力。对未来,对爱情,他们的美好憧憬完全是建立在精神之上,和性有关的话题,他们羞于出口,或是浅尝辄止。在这一点上,他们和父母是那么相象,更巧的是,他们不约而同的对五十年代那种单纯。简朴甚至有些乌托邦的生活方式心弛神往,他们是深圳最后一对纯情男女,期待一份古典的。举案齐眉的深情。从那以后,世界就变了,变得不再传统了。
最让###感动的是,邹菡直到跟他结婚的那天,还是个冰清玉洁的处女。在当今的社会,要求自己的妻子是处女,无疑有些不近情理。许多男人在谈起这种事情时都表现得十分大度,可是###心里清楚,如果有可能,所有的男人都会希望自己的爱人是处女,除了可以避免与从前的种种感情纠葛相碰撞,更重要的是,处女意味着,她有一个纯洁无暇的过去,她是"完整"的。这种情形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男人的占有欲望。然而现在,###悲哀的意识到,根本没有纯洁的东西存在。身体上是否处女,其实说明不了什么。张圆圆的滥交,和邹菡的守身如玉,在###眼里已经没有分别,自从那个该死的海军军官出现之后。
也许,###所无法接受的事实只是:他作为一个男人尚且没有对林琳不忠,在他为了她。为了佳佳。为了他们的婚姻和家庭而默默耕耘的时候,他的妻子,他最亲爱的人,却瞒着他对另一个男人朝思暮想,而这个男人,她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这想法真让他发狂。

紧绷(五)
不知不觉间,车子开到了南园路。###尚未发迹的时候,曾在这里的农民房住过一年,因此对这一带相当熟悉。当然,深圳的新移民对南园路的认知,大多是因为这附近有个著名的"根据地"。这个破烂简陋的酒吧一度吸引了大批游手好闲者和无家可归的流浪艺人。驶经他住过的那栋房子时,###颇有感触,那段艰苦创业的日子历历在目。在###的印象中,这片老区有的是全深圳最嚣张的毒贩,最红牌的妓女和最炙手可热的鸭子,可是现在,一切都变样了。被称为"毒窝"的那条街已经拆除,取而代之的是政府部门组织的"下岗工人一条街",那些穿粉红色上衣的男妓们踪影全无,马路边上只稀落的站着几个流莺,显得颇为冷清。###忽然有散步的兴致,于是把车停在一边。走上街头。
迎面走来几个奇装异服的飞仔飞妹,一看就是刚从酒吧出来,他们用难听的方言大声吆喝着,旁若无人。经过###身边时,他们不怀好意的嘀咕着什么,然后放肆的大笑。###决定还是不要惹事,就把目光回避开了。
一个流莺向他走来,问他想不想玩一玩。在最近的几年里,###曾多次出入深圳的各种娱乐场所,有时是朋友聚会,大多是谈生意。如你所知,这个城市有着全中国最发达最健全的涩情行业,上述场所无一例外的充斥着种种隐密勾当。###常在河边走,却从未湿鞋,一方面是由于对这种赤裸裸的xing茭易心存反感,另一方面,他在骨子里就是一个极其传统的男人,凡与他道德观相悖的事情,朴树尽量不去做。
流莺还在设法勾勾搭搭。她看上去非常年轻,有可能不到二十岁,身上还散发着小女孩的奶味儿。她的拉客技巧远称不上娴熟,甚至有点胡搅蛮缠,这倒让###消除了紧张,他开始注意看她,发觉她原来十分娇媚,有一张学生般的脸。不知怎么,###总觉得她长得象一个人。于是他费力的思索着。这小妓女看###好象动了心思,越发卖力的在他身上蹭来蹭去,状如小狗。夜深人静只中,整条大街就只有###和她两个,那种原始的罪恶感觉逐渐显现。此刻的###与其说是在原则和诱惑中选择,不如说是在背叛和报复之间挣扎。邹菡的影子就在他眼前,###笑得就有些狰狞。他想,不就那么回事吗,忠诚又能怎样?循规蹈矩又能怎样?我从前这样对你好,从不曾伤害你,你却打算为了一个陌生男人而放弃一切。你的秘密我已经知道了,这是你的不幸。现在,该我了。
"好吧。你有地方吗?"话一出口,###还是吓了一跳。
"有的有的。"年轻妓女带有明显的江浙口音,她笑眯眯的拉着###的手,忽然又停下来,"对了,价钱要讲好了呀。一千块钱,可以月工.茭的,如果不用月工.茭,六百块钱就可以。怎么样?"
让###哭笑不得的是,这女孩住的地方居然和他以前住的是同一栋楼。屋里不算简陋,打扫得非常干净。就你一个人住吗?不,我同屋出去了。女孩好象还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她的房间散发着劣质香水的味道,墙上贴着陈慧琳的巨幅相片,还挂了几个毛公仔。站在这狭小的房间里,###的感觉十分奇特,头不禁一阵阵的发晕。对这种香艳之事,他缺乏经验。从中学到大学,###倒是断续谈过几个女朋友,但仅限于拖拖手,亲亲嘴什么的,并没有实质性的举动。初识邹菡的时候,###还生怕她看不起他,故意吹得天花乱坠,为自己树立了一个战无不胜的情场浪子形象。随着两人交往的进一步加深,这形象也就不攻自破。他倒是有过几次和三陪小姐正面交锋的经历,那也只不过是些喝酒猜枚的勾当,做不得数的,换句话说,这三十年来,###只和一个女人上过床,就是他现在的妻子邹菡。他不知这值得夸耀还是羞耻。可是,不管怎么说,现在已经不再重要了。
那女孩正含笑看着他。也许她已经发觉对方不过是个毫无经验的初哥。###强作镇定:"我们开始吧。你,你想怎么做?"女孩笑吟吟的歪头想了一阵,说:"我不喜欢用说的。"她的羞涩流露得十分自然,着实激起了###的男性欲望,他的呼吸声变得粗重。女孩脱去了外套,乖巧的凑过来。刹那间,###的脑子一片空白。
这时电话响了。号码显示是邹菡打来的。现在是半夜两点,她还没睡。
"喂……还没有,对还在圆圆这儿……恐怕要很晚了,这单明天下午就要。你先睡吧,不用等了……佳佳没闹吧?那好……好,就这样,BYEBYE。"
挂上电话,###觉得浑身燥热,刚才的对话让他出了一身的白毛汗。他开了窗子,点上一枝烟,坐在床边默默不语。他的神态有些呆滞,邹菡的电话把他从一个漩涡里面扯了出来。回想起来,类似的事情发生过若干次。每当###和某个女孩过从甚密,邹菡的电话总能在关键的一刻及时响起,这委实有些奇怪,因为大多情况下,邹菡根本不可能知道他当时在哪里,在做什么。最后连###也弄不清楚,到底是妻子的远程介入打消了他的某种不轨念头,还是他自己本身就不想继续那段情感,他曾设想过,如果没有邹菡的监控,自己能走多远,可是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因为邹菡不可能消失。###长长的出了口气,无论如何,眼前的状况是一定要结束的了。
"是你老婆打来的吧?"女孩坏笑着。"算啦,我估计你也没心情了。"
###对她表示歉意,并坚持付了钱,女孩子推脱了一番,也就很高兴的收下了,还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了###,她叫阿娟,平时就住在这。临走的时候阿娟说:"你们这些男人呀,家里有老婆,还要出来搞三搞四,怪不得我妈妈说,男人就没一个好东西。"

紧绷(六)
###仍然不想回家,而且他发觉自己正逐渐开始享受这种自由。和邹菡结婚后,除了陪客户做一些场面上的应酬,他绝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家里,教女儿识字,陪妻子看那些又臭又长的韩剧,星期天全家爬爬山。打打球什么的,这样的生活,坦白的说,###并不觉得是被束缚,他知道平淡未尝不是一种美,只是他发觉,有一种什么东西正从他身上慢慢溜走,这种消失让他莫名怅惘。###又想起了三个小时以前。当时呈现在他眼前的邹菡,绝对是一个陌生的女人,那些古怪荒唐的念头,脏字连篇的对话,让###无法再把"羞涩"这个词语和邹菡联系起来。原来一个人平时不发表见解,并不代表她没有想法,恰恰相反,寡言少语的女人有着更缜密的心思。也许她的积怨在那一刻爆发了?###想,看来,我从来就不了解她,说不定她已经厌倦了我们之间那种平淡的生活,说不我的享受已经变成了她的忍受,因此才会背着我想入非非。他的脑海里又闪现出那个海军军官的样子,他没见过他,因此全凭想象。他应该不是孔武有力的那种人,邹菡一向喜欢的是优雅的。略带女性化的男人。但是,谁知道呢?好,让我们设想他穿着帅气的白色军服走进电梯,此时邹菡已经在里面了。他对她笑了一下,鬼佬总是很懂礼貌的。接下来……接下来是什么?一阵狂怒涌上心头,###发现自己无法正常思考,嫉妒象有毒的火,烧毁了他的大脑,现在他只想做些疯狂的事情,做给邹菡看,让她也感受一下此刻他所承受的煎熬,让她知道她亏欠自己,让她后悔。
###拨通了好友郑南的电话,这小子果然还没关机。电话那头十分嘈杂,郑南显然是喝多了,说话舌头有点大。
"是你啊,我操。什么?你要找我喝酒?开玩笑吧……哈哈,真他妈的奇迹出现了。你真的要喝酒?……那你过来吧,哥几个正喝着呢,你来吧来吧。"
按郑南提供的地址,###很快找到了那间酒吧。酒吧在深南东路这边,并不起眼。###看到门口聚集着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正不怀好意的打量着他的车。这种乱七八糟的地方,这些乱七八糟的人,###想。他有些后悔来此地,他的本意是想买些啤酒到郑南家里,两个老朋友海阔天空的聊一聊,他喜欢那种亲切又安全的气氛。在###眼中,酒吧就如同夜行啮齿类动物的巢穴,充满了肮脏和不可知的危险。而且###一直有某种心理障碍:当他从一个光线充足的地方走进一个昏暗的房间时,会感到害怕,而所有的酒吧在部局上都是如此。因此,在###硬着头皮走进这个狭小的空间时,他觉得自己是走进了一个牢笼。
不出所料,扑鼻而来的正是那种可疑的属于酒吧的味道,当###的眼睛终于适应了黑暗的环境,他看见郑南正向他招手。于是他穿过拥挤的人群走
过去,尽量让自己不要和其它人有身体的接触。郑南已经醉得站不稳了,但精神十分亢奋,拥抱###的时候动作夸张。连郑南在内,在座的一共是三男两女。从装束和神态上可以看出,那两个女人即便不是三陪小姐,只怕也是郑南不知从哪里骗来的便宜货。拙劣的浓妆掩饰不住实际年龄的苍老,那幅惺惺作态的样子更让###胃口全无。他想,做鸡也要有点专业精神吧。躺在郑南怀里的那个丑女人一直两眼放光的盯着###看,好象他是一盘可口的下酒菜。
作为###最要好的朋友,郑南差不多熟知他的一切,算起来,他们的交情起码有二十年。###有时忍不住会想,二十年,这真是一段漫长的日子,多少弱不禁风的爱情在这段历久常新的友情面前也要自愧不如啊。同时他又有些遗憾,原本今天是要和这位多时不见的知心好友促膝长谈一番的,看情形是不可能了。于是他唯有坐下来,一杯杯的喝闷酒。他几乎是不会喝酒的人,很快就晕了。郑南拍着他的肩膀,问他要不要找个小姐来玩一下,###摇头表示拒绝。闲不住的郑南开始向周围的人吹嘘他这位老朋友,年轻英俊,事业有成,而且从不背着老婆乱搞男女关系。"这样的男人简直就是国宝啊!"郑南说。
在大量酒精的作用下,###似乎出现了某种幻觉,他仿佛看见自己正和邹菡坐在新房的地板上,两个人手持酒杯,相视而笑。那一天,他们刚刚拿到新房的钥匙,决定喝点酒庆祝一下。邹菡很快就不胜酒力,红着脸庞呵呵傻笑,样子十分的妩媚。后来他们就在地板上做了爱,那感觉是前所未有的好。他们幸福的拥在一起,谈论着爱情和未来。邹菡说,我要我们永远永远象今天这样相爱。对此###深信不疑。在谈起身边的许多破裂婚姻时,他们都表示无法理解,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们足可以爱一千年。他们想,那些分手的人,只是爱得还不够深吧。为了以防万一,他们还郑重约定,如果以后发现彼此之间的感情已经变淡,就要想想今天,想想他们今天所说的话,所发的誓,想想今天他们是多么的深深相爱,这样,他们就可以接着走下去了。
一阵刺耳的吵闹声把###惊醒,他这才发现自己已然昏睡了多时。他看见郑南正和一个本地烂仔模样的人争吵着什么,态度极不友善。###预感到可能要出事,打算制止,一时却站不起身。不久双方有推搡的动作,郑南带来的那几个朋友赶紧上前劝架,总算没打起来。那烂仔走出门口时指着郑南大声叫嚷了几句,郑南把中指竖起回敬他。
音乐声震耳欲聋,###觉得自己的脑袋就快要爆炸了,他的太阳穴突突直跳,眼前的一切都在旋转。疯魔一般的跳舞者。停止不了的晃动。丑陋女人的嘴唇鲜红如血。千奇百怪的人脸。蓝头发。绿头发。红头发。阿娟身上的奶味儿。迪斯科灯闪得象怪物的眼睛。英俊的海军军官。杰克丹尼掺软性毒品。邹菡的脸。张圆圆的脸。街边的流莺正对他招手。可疑的味道,可疑的污迹。烂醉如泥的人们。对面的郑南还在忿忿的说着什么。一个酒瓶当头砸下,发出一声脆响。###看到郑南摸了摸头上的血,似乎还凑到鼻端闻了一下。接着,粘腥的血汹涌而出,郑南满脸满身都是血,他哇哇大叫着,那样子可怕极了。十几条黑影从暗处冲出,###立刻嗅到了死亡的味道,酒也给吓醒了。他的肩头被什么东西狠狠砸了一下,接着浑身都在剧痛。纷乱的人影,尖叫声,破裂声混在一处。###本能的用手护住头部,眼前的状况根本不容反抗,他趁乱夺路而出,头都不敢回。直到冲出酒吧的门口,他也没有停止奔跑,混乱中他早已忘记了自己是开车来的。他想找人求救,可是周围的人纷纷避开。他看见几个烂仔追了出来,就象看见死亡本身向他跑来,这一联想让他胆颤心寒,于是他没命的逃掉了。
凌晨四点钟的深南大道极度荒凉,路灯的影子象一具具尸体横躺在地面上。###狼狈不堪的奔跑着,鞋子都跑掉了一只,这使他活象个小丑。本来他想的只是麻醉一下自己,找个人倾吐郁闷,谁知反而让自己陷入险境。眼看着局面终于不受控制,除了沮丧,###还感到一丝滑稽。
在一座陌生的城市里,他们迷失了道路。周围的人面容冷漠,在不远处指指点点。邹菡知道他们是在议论自己,她看了一眼身边的###,发觉他根本帮不了她,在这样危机四伏的环境里,###的存在只能让她更加尴尬。更糟糕的是,她发现他们两个都没穿衣服,就那么赤身裸体的站在人群中。那是一种羞愧得要死的感觉……不久###消失了。奇怪的是,###一走,邹菡反而没刚才那么尴尬了,虽然她仍然不着一丝。她一个人慢慢的走,周围的人好象熟视无睹……一个男人在前方出现。这可能是早晨,因为薄雾还未曾散去,在缥缈的晨雾中,那个男人缓缓向她走近。邹菡此刻的心情十分复杂,恐惧,羞愧和莫名的期盼交织在一起。男人的脸渐渐清晰,是他。那个海军军官。他友善的对她微笑,好象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似的,这让邹菡消除了最后一点紧张。他亲她,温柔的抚摸她,然后他们开始莋爱,就在路边……更多的人出现了,有几百个,他们找到了各自的性伴侣,男人和女人,放肆的纠缠着呻吟着……那么多的人,全都在莋爱,这场景真诡异极了。邹菡发现压在她身上的是另一个男人,正机械的动作着,面孔扭曲……接着又是另外的男人……这时候邹菡忽然意识到,###回来了,他正在某个地方观看着这一切,他一定看见自己和这些陌生男人的举动了。邹菡感到她现在所做的,是要让###更加痛苦,所以她开始夸张的大笑,为了让他听见,让他嫉妒,也为了借此消除自己的羞耻感……

紧绷(七)
###回到家的时候,这种笑声还在持续。她又做恶梦了。邹菡睡觉时喜欢把手放在胸口,这使她很容易做恶梦。到了第二天,如果还有残留的记忆,邹菡会把梦中的情景讲给###听。那些梦千奇百怪,反映出造梦者丰富的想象力和对不可知力量的恐惧。###看到妻子的脸上泛出一丝冷汗,就把她摇醒了。女人尚未从梦境完全走出,她愣愣的盯着###看了一会,把头埋在他怀里嘤嘤哭泣。她的头发轻柔的蹭着###的鼻端,散发出熟悉的。好闻的味道,这味道曾陪伴了他很多年,早已和他自身的味道溶为一体。###记起几年前,他们还在住农民房的时候,因工作上的安排,邹菡要去很远的外地出差半年。那段时间里,他们每天都要互通电话,有时一聊就是两个小时。即便如此,也无法消除相思之苦。后来邹菡请病假偷偷跑回来见###,两个人在深圳痛痛快快的玩了一个星期,那种单纯的。略带晕眩的欢乐,至今想起,仍能让###感叹不已。那时他们没什么钱,对未来也缺乏信心,能抓在手里的只有爱情。走的那天,邹菡哭得是那么伤心,她紧紧的抱住###不放手,好象从此再也见不到了似的。邹菡离开以后,屋子又变得空落落的,###舍不得收拾房间,甚至舍不得打开窗子,生怕那股好闻的属于邹菡的味道就此消失。他细心的把邹菡梳头时散落在地上的头发一根根的捡起来,拂去灰尘,装在一个小塑料袋里面。他是那样固执的保护着所有和邹菡有关的东西,她用过的发卡,她买过又丢掉的小玩艺儿,她不小心打破的水杯。天知道他爱她,爱得是那样深,哪怕为此付出生命,他也心甘情愿。有时,###就哭了,他轻易不会在邹菡面前掉泪,可是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大孩子。
邹菡叹了口气。对刚才的梦境,她实在羞于出口,以前的梦虽然也很诡异,但绝不会象刚才那个,好象连最后一丝羞耻感都被剥夺了,剩下的是一些难以言表的感觉,如此的残酷如此的真实。邹菡知道,在最初###相恋的时候,她绝不会做这种梦,那时她也会在梦中迷失方向,可到最后,###总能来搭救他。而在刚才的梦境中,###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出现,他冷酷无情,可望而不可及,而且,看上去他好象正是整个阴谋的策划者,这真让她不寒而栗。
###看着邹菡,拿不准是否要把他刚才经历的事情说出来。这时邹菡先开口了。
"我最后再问你一次,你跟我说实话。那天派对上,如果有可能,你会不会跟那个女孩上床?"
###想起了阿娟,那个惹人喜爱的小妓女。如果不是邹菡在关键时刻打电话来,他和她会发生什么事?在那次派对上,如果不是那个女孩烂醉如泥,如果不是###因为撞到了张圆圆而开始心虚,如果邹菡那天根本没有在场,面对一个主动投怀送抱的年轻姑娘,###会如何?他会不会背叛一次?
"我希望你不要撒谎。"邹菡说。
不要撒谎。###在心底苦笑了一下。从最开始的无话不谈,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对方看,到现在需要时刻提醒对方不要撒谎,这中间的日子是怎样一步步走过来的呢?邹菡曾对他说,不管发生了什么,我只希望你不要欺骗我。###想,撒谎固然是一种欺骗,那么隐瞒事实真相算不算欺骗?如果这种隐瞒可以免去不必要的烦恼,甚至弥补一次正在走向破裂的感情危机,我要不要骗你?更令人沮丧的是,当一个女人说她可以接受某个事实,要你告诉她真相,那往往意味着,她无法承受真相,真相会象一粒坚硬的石子,永远沉积在她内心深处,不能释怀。
可是现在,###自己也不知道真相是什么。他想说"我不知道",可这个回答就等于默认。因此他说:
"不,不会。"
话一出口,###惊奇的发现,这正是他心中所想的,这就是唯一正确的答案:他不会去做。听了他的回答,邹菡长吁了一口气,温柔的抱紧他。这时###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他轻轻推开邹菡,说:
"那么,你说的那个海军军官,你……你真的会为了他放弃我吗?"
邹菡凝视着他的眼睛,她的表情显得十分坚定。
"不会,我绝不会。"
这个回答本来可以让他们冰释前嫌,可惜当时的###正处于极其混乱的状态,经过刚才的狂奔,他浑身象散了架似的疼痛,他的脑部更是由于残余酒精的作用而似乎要爆裂开来。因此听了邹菡的话,并没有太大的感动。他随意的安抚了几句,倒头便睡。
第二天早上,###昏头胀脑的醒来,邹菡已经上班去了,佳佳也去了幼儿园。他蓬头垢面的出现在镜子前。还好,脸上没有伤痕,不过神色很差。他匆匆洗了把脸,感觉清醒了许多。他想起昨晚的事情,心有余悸。好似歌中所唱的:疯狂不见了,恐惧出现了。他拨郑南的电话,对方关机,这让他更加担心,他又联系了几个郑南的朋友,都说不清楚他的去向。###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打电话到郑南公司,不出所料,他没来上班。郑南仿佛就这么消失了。这些在深圳漂泊的年轻人,没有家就没有根,出了事谁也不知道,很是可怜。###还没拿定主意要不要报警,他想也许再等等看吧。
这个早晨的空气依然阴冷,透过宽敞的落地窗,可以看见小区里有几个老头老太太在锻炼身体。###打电话到公司说他晚点到,然后他胡乱的吃了些早餐,坐出租车去了昨晚的酒吧,打算把车开回来,顺便再勘察一下情况。酒吧门口没有丝毫异样,那些稀奇古怪的烂仔们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来去匆匆的高级白领,他们衣冠楚楚,表情无辜,昨晚的暴力事件跟他们毫无关系。好象那不过是一出蹩脚的话剧,到了早上,布景统统拆掉,只留下一片空地。###买了一份,在最后几版翻到了有关的报道,也只是轻描淡写了一番,说伤者已被送院,无人死亡。知道郑南暂时没事,###松了一口气。但他的心情还是紧绷绷的,在邹菡以相当肯定的语气告诉###她不会因为那个海军军官而放弃他之后,###曾经象刚才那样松了一口气,昨夜的睡眠也仿佛因此酣畅了。然而现在,当郑南的事告一段落,那种阴郁的感觉再次浮现,就象飞鸟的翅膀。他不知道她说的是不是实话,正如他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不是实话。这使他意识到,事情远不是那样简单,他们不再是小孩子,几分钟内就可以忘记先前的不快,更何况涉及的主题是如此严肃,严肃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呆在公司整整一天,也没接到几个电话,而且都是对以前的工程的跟进。###百无聊赖的缩在椅子里,看到几个虾兵蟹将也都是懒洋洋的。桌上有一张照片,是###和邹菡的合影,在仙湖植物园拍的。邹菡那时还是长头发,不过看上去依然很小,象个中学生。女人们在年轻的时候喜欢留长发以使自己看起来成熟一些,到了一定年纪后就开始留短发,以示自己依然青春活泼。当然,也有相反的例子。照片上的邹菡笑得很自然,还有些故意撒娇的小鬼样子。那是他们最亲密无间的一段时光,他们相互深爱的程度简直可以说是夸张,以至于每晚临睡之时,还要恋恋不舍的向对方说声"明天见"。他们不分白天黑夜的痴缠在一起,恨不得把对方吞进肚子里。任何人都别想介入他们的爱情,邹菡的身边一直不乏追求者,有的条件相当不错。对于这些图谋不轨的家伙,###表现得十分大度,因为他骨子里有一种几乎称得上傲慢的自信,也就是说,他不相信邹菡会离开自己。现在,###悲哀的发觉,这种自信到了今天,竟渐渐演变为一种掩耳盗铃的愚蠢,一种被出卖被欺骗的诱因。那些磅礴如海的深情,是从什么时候越流越细,而竟至于濒临干涸的呢?如果说他们还是相爱的,为何他和她之间,已经没有了初恋时的激情,连莋爱的次数也大大减少,面对邹菡,###早已不复往日的冲动,他甚至开始挑剔她的着装品位,抱怨她的身材,而女人也对他的日常生活习惯加以越来越明显的抨击,那种相互嫌弃的感觉使人沮丧。事实上,他们已经不再接吻,那种甜蜜的唇与舌的接触,仿佛要吸光对方灵魂似的交融,如今只退化成了机械的床上动作,仿佛例行公事一般。现在,他们又开始互相欺骗了。他们原本厮守在同一个世界,后来却越退越远,逐渐分为两个,恰如一棵树上的两条树枝,终于伸展到了不同的方向。
###想起那一年,他俩躺在新房的地板上,曾相互发誓,绝不让他们的爱情死去,他们的爱必将永恒。而今天,###已不敢说"永远"这个词,那些地老天荒,沧海桑田,只能存在于传说中。他能战胜所有的情敌,战胜生活中的种种苦难,他却无法战胜时间,这才是最无奈的地方。

紧绷(八)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又是一天。###回过神来,发觉办公室已空无一人。他不想回家,不想看见邹菡,他仍然陷在情绪的最低谷而无法自拔。另一方面,昨夜的疯狂仍在他脑内旋转,事实上,昨晚他什么也没有干成,那种无功而返的挫败感让这个男人心有不甘,他想,既然思想都走到这一步了,就让我把它付诸实施吧。有意无意的,###拨通了张圆圆的电话,对方关机。他执着的把电话打到她家里。等待接听的时候,他的心碰碰直跳,他不知道要跟她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是直接的告诉她,我要和你鬼混一次,还是先说点别的试探一下?如你所知,###在这方面实在缺乏经验。电话通了。是她老公的声音,那个迟早要戴绿帽的法国男人。###在心底苦笑,没出声便挂断了电话。
此时###已经打定主意,今天一定要找个女人。由此可知,男人们往往比他们看上去的要愚蠢。在风平浪静的时候,他们可以表现得运筹帷幄,似乎有控制一切的力量;一旦嫉妒和猜忌之火烧毁了他们的神经,他们就只想着报复,哪怕为此杀人也在所不惜。换句话说,男人可以控制世界,唯独控制不了自己。###忽然想起了阿娟,那个总是笑眯眯的小流莺。这个念头使他哭笑不得,结婚这么些年来,他没有想过背叛妻子,他的身边有无数女人经过,却从不能让他动心,今天他总算下定了决心去偷一次情,到头来却只能去找一个妓女。
车到南园路,###向上张望了一下,屋里有灯光。这时的###决定不再顾虑太多,他想,如果一次两次的xing茭易可以让他心理平衡一些,为什么不去做呢?而且这不过是一盘生意,她给她钱,她给他所想要的。爬到七楼,###有些气喘,就站在门口调整了一下呼吸。开门的却是一个陌生的女子。###以为找错了房间,一时愣在当地。那女孩问他:"你是找阿娟吗?"###点点头。女孩对他上下打量了一番,确定此人不是一个危险分子,便示意让他进来。
房间里有一股烟味,并且比昨天凌乱。女孩抱歉的笑了笑,说:"客人刚走。"然后用一种放肆的眼光看着###。在这种目光注视下,###反倒不得自然,他清清嗓子说:"你是阿娟的同屋吧?阿娟去哪儿了?"女孩的脸阴沉下来,不说话。###又说:"我,我昨天来过这,是阿娟带我来的。"女孩"喔"了一声,说你就是那个没做事还给了钱的人吧?###只好又点头,感到脸上发烧。紧接着那女孩说:"阿娟出事了!"###吓了一跳。从走进这房间,他就一直有某种不详的预感,现在好象是应验了似的。尽管如此,接下来的事情还是让他震惊。阿娟得了爱滋病。在今天的例行身体检查中,她的血液对爱滋病的反应呈阳性。###当然知道这种病有多可怕,但以前只是在书本上电影里才接触过,谁知这和死亡等同的疾病,昨夜就和他擦身而过。###感到全身的血液都沉到了脚底,他的脸色一定惨白如纸,终于他忍不住干呕起来。这城市有成千上万的妓女,她们每天要接四到五个客人,其中只要有一个人感染了爱滋病毒,这可怕的瘟疫就会象荒山野火一样迅速蔓延开来。如此说来,我们实际上是每日生活在死亡之中。###不知自己是怎么下的楼,他的腿发软,四肢都在不自觉的颤抖。这一生中,他从未如此接近死亡,如果昨晚邹菡没有打电话来,他恐怕已经被判了死刑。坐在车里,###大口大口的呼吸着,仿佛空气不够用似的。他想起儿时一直缠绕着他的一个恶梦,梦中他杀了一个人,怕被人发现,就把尸体藏在口袋里随身背着。别人问他那里面装的是什么,他说是只大猴子,为了让对方相信,他还伸手进去摸了摸尸体的头发,可一抽出来,手上全是血。人们向他逼近,要把他抓起来,他跑啊跑啊可是跑不动,因为尸体太沉了……他不知道这一切怎么会发生在他身上,他不过是想得到一点自由,从和阿娟的调情,到和郑南的买醉,他追求的只是一种了无牵挂的刺激,就象站在悬崖边闭着眼睛一跳。从那枝该死的大麻烟开始,这两个晚上发生了太多事情,那些平日里不曾触及的,早已淡忘的,此刻都如乱麻一样张牙舞爪,熟悉的变为陌生,拥有的变为失去,深爱的变为绝情,松弛的变为紧绷。###终于发现,他再也找不到从前的勇气,就象一个长久被绳索捆住的人,忽然摆脱了束缚,往往会跌倒在地,不是因为他的手脚缺乏足够的血液循环,而是因为,他害怕了。从一个世界走向另一个,看似充满了新奇和希望,但实际上他将为此承受和付出的,要比想象多得多。他所要追求的自由境界,如今只演变成恐惧。血腥。死亡和空虚。他想,这是报应,是对他的放纵和背叛最直接的惩罚。天晓得,他只想偷偷的出轨一次,谁也不告诉,然后再若无其事的按原来的轨迹继续行进,可是冥冥中偏有一种力量,让他永远也做不成自己要做的事。###终于知道多年来从他身上悄悄溜走的东西是什么。是勇气。是的,面对这世界,他害怕了!
电话又响了起来,一个生硬的男声直接问他是郑南的什么人,此时###尚未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一时没能出声。对方又问了一次,口气是不容疏缓的强硬。###说,我是他朋友,怎么了?
"郑南经抢救无效,已于今天晚上九点钟死亡。尸体由医院转送公安局。你是我们目前能找到的唯一和他有联系的人,请你来公安局办理一些手续……是的,他已经死了。"
失魂落魄的###回到家中,邹菡已经睡了。他没有惊动她,默默的在客厅里坐了一会儿。他的大脑神经绷得紧紧的,好象马上要断了,这使他虽已极度疲累却毫无倦意。他的手还在抖,不过已经可以控制了。他觉得自己刚从一个洪水猛兽的世界里逃回来,逃回了家中。同时他觉得自己很脏,仿佛根本不配呆在这里。对他的妻子,他隐瞒了这两天发生的所有事情,事情是因女人而起,却以男人的惨败作为结束。此刻,###的思路异常清晰,他想最初只不过是一个谁更在乎谁的问题,逐渐变成对以往生活的厌倦,对婚姻本身的猜疑,最后是对爱情的放弃。当他们的世界里不再有爱,恐惧就出现了,阿娟和郑南的不幸遭遇为这种恐惧加上了一个注解,更是一个象征,那种赤裸裸的死亡气息意味着,某种珍藏在心底最深处的东西,某种他们赖以生存的东西,正一点点的化为灰烬。
###凝视着熟睡中的妻子,她是那么美,那么容易受伤害。今夜,她有没有再做恶梦?这个善良的女人,理应得到一份最完美的爱,她的浪漫幻想理应有人帮她达成,但这个人却不是他。他本来以为是他,她也是这样希望,到头来,他们却只能独自走完剩下的路。宝宝,不是我不爱你,我只是没有了勇气。在你少女的缤纷梦境中,又何曾预想得到,你憧憬满怀的美丽人生,竟会走到今天的地步,甚至接近死亡。那些变质的情感,灰败的回忆,阴雨绵绵的日子,是爱情的结束,还是仅仅因为,我们已经老了?亲爱的,是我们老了吗,还是我们的爱情,它终于死亡了?想到这,###把头埋在枕头里,在邹菡身边,象个孩子一样的哭泣了。这种哭泣中所包含的苦难是如此真实,因此使人绝望无比。邹菡醒来了,她看着眼前这个男人,知道一切都无法挽回了。他曾是她的初恋,一生的寄托,所有梦想的归属。他们曾经许诺过,绝不让他们的爱情受到世俗的污染,在他们的生命中,欢乐必得多过泪水,哪怕天地间最后一份真爱也已消失,他们也要紧紧抓住对方的手。不幸的是,他们也只不过是平凡的人,他们战胜不了生活,逃不过对自己的淡忘,类似的旧爱新欢的故事,迟早会发生在他们身上。当这份情感濒临绝境的时候,他们谁也想不起当初曾经多么深爱过,那些铭心刻骨的欢乐往事,仿佛一起随着时间死亡了。这,才是最可怕的。
现在,这一天来到了。
以此文向已故电影大师Stanley Kubrick致敬

花火(一):与张三同谋
〈b>春天
春天里我们开始构想这座城市。这座城市硕大无朋且烟雾弥漫,如果趴在街边的话,你会看到那些来去匆匆的绅士们肮脏的裤脚。那些裤脚总是过于肥大而不够性感;所以我们需要美女,而且是有着漂亮脚踝的美女。绅士们的裤脚间隙,总会有若干个纤细性感的脚踝时隐时现。有美女出现,就不必再趴着了;于是坐起来,在笔挺裤线的彼此交叉中寻找脚踝的主人。她穿了短裙,她在春天的城市里显得那样夺目。
她路过你,她转过头来看你;她对你嫣然一笑,露出了很生动的虎牙。
你又趴在了马路上,喃喃自语:春天来了。
与张三同谋
张三是假设,是猜想,是用来添补这篇小说留白的符号。跟我一起读,张,三,张是弓长张,三是一二三四的三。这个张三可能是刚刚从日本归来的背尸工,那些散发着尸臭的日圆经过银行的过滤,发生了质的变化,变成了纯洁美丽的人民币。与这种变化相类,身在中国的张三也在一瞬间变成了一位勤劳致富的归国留学生,口袋里揣着日本二米饭大学的三个学士学位,开着免了关税的本田车。他西装革履地四处走动,口若悬河地推广他那宏大的计划——此张三与日本张三的差别,正如同人民币和日圆的差别;当然,我们的银行或附近胡同里的黑市可以将二者彼此置换。
可张三碰巧是你一起玩大的光腚娃娃;他发了财,他并没忘了你。他请你在这座城市最高的酒店吃了一碗昂贵的炸酱面,他在你狼吞虎咽时喋喋不休——中心思想是,你知道吗,就这面条,一毫米都够救助三四个失学孩子了。你当然不为所动,因为你从学校里滚出来已经好多年了;于是你一口吃掉了一所希望小学,然后准备吃下一所。
张三说咱这的人怎么还是这个B样,活该穷酸至死。张三说这话的时候天色大变,你在心里期待着雷公显圣,把这个西装革履的家伙劈回成他出国前偷猫逗狗的德行。张三却镇定无比,告诉服务员,“再来一碗炸酱面,我这哥们刚出来,饿。”
张三又说,咱这的小妞裤腰带还那么松吗?看她们那贱样我他妈就想吐,不值一根面条钱。你听得兴致勃勃,又大吃了几口——这得顶多少妞啊。
张三依旧滔滔不绝。你已经没兴趣听他的话了,专注地吃面条。张三手舞足蹈的形象逐渐淡化,那高耸入云的大酒店也慢慢地隐入烟雾。隔壁那个娘们突然高声喊道:“X你妈,离就离!”你吓得一哆嗦,雷声却滚滚而来了。张三大概真被雷公打回原形了,狭窄的屋子里只有几只蟑螂在地上孤独地爬着。
你又吃了一口面条,却没了气吞万里如虎的气概;隔壁那个娘们没了动静,大概也被杀人灭口了吧。你把残余的面条汤一饮而尽,心中暗自祈祷,为了面条,且让我与张三同谋吧。
张三的爱情故事
其实张三和你没什么分别,你们都是活该千刀万剐的狗杂种。他就像你的影子,或者说你就像他的影子。所以张三的爱情故事和你的也没什么分别,像你们这样狼心狗肺的家伙,所有的经历如出一辙。张三没去日本的时候,一不小心和他后来嘴里的“贱妞”发生了爱情。这没什么丢人的,人一辈子谁还不糊涂几次。丢人的是张三为他自己的爱情死去活来无法自拔,最后强斩情丝哭着鼻子去了日本扛死尸,你看着飞机在空中残留的长长尾气,觉得非常像痛哭张三的鼻涕。没他妈见过你这么丢人的,你喃喃地骂着。
张三的爱情故事在多年前的一个春天里开始,又在那个春天里结束。像爱情故事这种东西,尽可以想象;这就如同想象晚饭一样,无非主食副食,偶尔多一道汤,已经足够兴奋半夜了。
当年张三泪洒机场后,爬到舷梯中央的他突然转过身来,狠狠地向至亲好友们挥了挥手,宛若领袖。然后他双手合拢成喇叭状,向着大家大声地喊了一句,然后就钻进了飞机。你没听清他喊什么。
走出机场,大家还在议论张三挥手之间那一刻。有甲、乙、丙、丁四个人声称听到了张三的话,不过答案大相径庭。
甲:“祖国,我爱你!去你妈的吧,爱情!”
乙:“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丙:“待到秋末九月八,我花发来百花杀!”
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作为张三留在国内的镜像,你深知这些话都不太可能出于张三之口。其中乙的答案最荒谬,就像趴在街边等待美女的你绝不会吟诵诸如“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般的狗屁诗句一样,挥手之间的张三也绝不会想起那个有恋奶妈情结的老东西。丙的答案显然也是高估了张三,他很可能会把黄巢的“巢”字念作“窝”,最好的结果也是念成“曹”,因为你们同样平卷舌不分——他上哪知道这首传说中的诗去?甲和丁的答案倒都有些道理,不过张三不爱国,他只爱自己。所以,综合大家的答案,张三最可能喊出的一句话是:“去你妈的吧,爱情!老子要放翻日本妞!”

花火(二):爱情爱情轰隆隆
春天,花,火星
你趴在街边胡思乱想。人总是这样,要么什么也别想,一动脑子就难免怀旧。于是你开始回想遥远的校园生活;绅士或淑女的脚丫子在你面前踢沓而过,满面的尘土似乎更给了你怀旧的理由。你想起那些在香烟啤酒黄色书刊伪艺术伪摇滚伪爱情中间匆匆逝去的流水华年,你不由自主地唱着那些歌,它们不容置疑地冲向你的喉咙;四周一时间满是芬馥的味道,仿佛一万朵新鲜的花在你口中绽放。
今天晚上街上没有美女,于是你唱道:“隔壁班的那个女孩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你刚唱出声来,那些清新的花朵在一瞬间被冲入你口中的灰尘淹没。它们在你的舌头上渐渐枯萎,它们注定不留痕迹;一如暗夜中明灭不定的火星,总是要死在无尽的黑暗之中。
这样的夜晚,没谁会在意趴在街边的你。在你面前踢沓起灰尘的脚丫子越来越少,隔壁班早已如花火一般消隐不再回来,女孩会在哪呢。
隔壁老娘们
女孩容易消逝,老娘们与世长存。据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想来是说幸福的家庭都有一个顶门立户的老娘们,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女孩及其伤心故事。当你正在陋室之中虚构张三和他的昂贵炸酱面时,隔壁幸福家庭的老娘们断喝一声:“X你妈,离就离!”你的虚构立即灰飞烟灭。这说明老娘们不但幸福,而且善良。这声断喝虽然有河东狮吼之嫌,但你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老娘们是出于对你,对一个处于反刍青春期的躁动青年负责而当头一喝,以尽快地将你从那个虚构的张三故事中扯将出来,回到鲜活热辣的生活中。
你躺在床上,张三的西装革履早已不再,而变成了一身破旧的工装。他的身边逐渐出现了一个面目模糊体形清晰的老娘们,她的脸仿佛麻将中的白板,空无一物。渐渐的,白板上多出一个一饼,又渐渐幻化成横着的二条,随后便在一饼和二条之间反复轮换,速度越来越快。你很清楚这是老娘们的嘴,你仿佛听到了她絮叨的声音,当张三消失的时候,老娘们的声音便鼓噪起来。
于是老娘们的一天慢慢具体起来,具体到让你怀疑自己就是隔壁那个老娘们。怀疑了一会,你便默认了。凌晨四时闹钟轰然响起,你嘴里骂着哪个倒霉蛋的奶奶爬起身来,披上一件颜色难辩的外套直奔早市。你为了青菜的价格和小贩不断争执,初时语音尚显温软,最后当然是指着鼻子破口大骂。买了菜,买了肉,再去排油条;排油条的时候身前身后的其他老娘们大声议论着报纸上的“泔水油”,然后问炸油条的小伙子,“你这用的是泔水油吗?要是,可得退我们每人一万块钱。”
小伙子是山东人,口齿不甚伶俐,嘟囔了几句,谁也没听见说什么。
“那不叫退,叫罚。”另一个老娘们说。
“要真能退一万块钱,吃他一年泔水油也没什么哈。”先一个老娘们大声地说。
你的心里稍微有一点恶心;那些黄酥松软的油条,看上去也越来越像张三醉酒后的呕吐物。再细看,从形状上似乎和荒郊野地的屎橛子也有几分类似。轮到你了,你定定神,对小伙子大声说道:“六根!”
晚上你把这件事当笑话给张三讲,张三厌恶地骂了你几句。你们吵了起来,你打了他。张三大怒,喊:“离婚!”
你悲从心来,厉声高喊:“X你妈!离就离!”
你当然不知道,这一声断喝杀死了隔壁的另一个张三,而这个张三是一个归国留学生,俗称“海龟”,是胸有大志肛有小痔的大人物——你杀死了他,使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在这样一个春天夜晚悄然下降了十亿四千二百万分之一个百分点,其中一半是在旋转餐厅吃炸酱面的奢侈税。
你不知道最好。
爱情爱情轰隆隆
我们又要开始谈论爱情了。这是因为这是一篇小说,有小说就得有爱情。我们前面说的远远不够。这就像农民艺术家张三说的,“没搞破鞋的事算啥二人转!”是的,二人转离不开搞破鞋,小说当然也离不开爱情。
轰隆隆,轰隆隆,火车快开,爱情快来。你趴在街边,太阳老高老高的了。
趴着也是趴着,编几个爱情故事吧。我们都知道爱情圣洁伟大,可爱情故事从来就最不值钱。不过在太阳落山之前,你大概能编出饭钱来。
于是你大声地向街边的绅士淑女们高喊:“大爷大娘叔叔婶子的……”
两个小学生嘻嘻哈哈地从你面前经过。于是你改口喊道:“有钱的帮个钱场……”
小学生折返回来,兴奋地大叫:“猴呢?猴呢?”
你长叹一声:“素质教育啊。就知道猴,爱情,爱情你懂不。”
小学生崇拜地看着你。然后他们跑掉了,跑出很远后他们回头冲你大喊:“傻B!”

花火(三):死亡
伟大的事业
我们已经谈论了好几次爱情,下面我们来谈事业。事业这个东西你是没有的,因为你每天的工作就是趴在街边看脚丫子,这种事无论如何也算不上事业。那什么算事业呢?比如你的好朋友张三,他的口袋里有三张日本二米饭大学的学位证书,这个东西就是他事业的基础;他有钱在旋转餐厅吃一碗要上奢侈税的炸酱面,这证明他事业有成。你口袋里一张证书也没有,炸酱面也只能吃胡同口王二麻子家两块钱一碗的,这就证明你没有事业,而且也没什么机会有了。
张三经常向你谈起伟大事业。在他看来,男人不妨没有爱情,但绝对不可以没有事业。你在他面前狼狈地吃着炸酱面,他矜持地告诉你,这东西很贵的。你的感觉就是,张三想让你把这碗面条永远留在胃里,不要拉出去,拉出去就浪费了。你想了半晌,吃得更香了。张三说男人要干一番事业,有了事业就可以来旋转餐厅吃炸酱面了。
你问张三,干事业的目的就是为了天天吃炸酱面?
张三楞了一下,说差不多吧。或者是说天天吃更贵的炸酱面。
过了一会,张三又说,也可以改吃打卤面。有道是,炸酱面,打卤面,每天都有新发现。
你吃完了面条,开始吸烟。张三开始喋喋不休了:人活一辈子,关键在策划啊,你说什么不是策划?比如,你能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因为你爹你妈一次关于避孕的失败策划,才把你小子漏出来了。再比如……
你不忿,说:那你就不失败?扯淡。
张三嘿嘿地笑了,说:我当然不失败,我是我们家老大,你是你们家老三,咱那时候可讲究一对夫妇一对孩儿。
死在酒杯里的黑夜
灯火昏暗,你没能和那个叫张三的坐台小姐谈拢价格。“买卖不成仁义在,反正我也没事,聊会。”张三坐在你对面,叫了半打喜力。
“女的该喝科罗娜。”你说。
“我总怀疑那东西里面根本没酒精。”张三翻包找烟,“你抽什么牌子的烟。”
你有些窘迫:“中南海……”
张三却突然兴奋了:“哇,你也抽中南海啊,和我一样,真是有品位。”
你说:“其实我最爱抽大前门,特别是以前那种没过滤嘴的。”
“我记得小时候有一种凤凰烟,很好抽。”
……
你和张三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了好久。啤酒喝光了,张三也被另一个认可价码的男人带走了。你垂下头来,趴在桌子上;这个夜晚与过去的完全相同,纯粹而压抑——这种感觉一如酒被倒入杯中,等待被人一饮而尽。
你付帐,走人。夜风清冽,却冲不开你头脑里的浑浊。走到最熟悉的那条大街上,你不由自主地趴了下来;你想起了那句著名的诗:“死亡是凉爽的夜晚。”在汽车尾气和灯红酒绿中无数个张三的影子之中,你努力地寻找着死亡的味道。

花火(四):结局
结局A
那天你还在屋子里昏昏沉沉地睡着,张三一脚踢开了你的门。你坐起来,耳边突然响起了那熟悉的旋律:“那一天早晨,从梦中醒来,侵略者闯入我的家……”
张三没说话,只是蹲在你的床前,哭个不休。
最后他说:“明天我要去日本了,我们的事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
你愤怒地骂道:“去你妈的,你变态啊!”
你顺着张三的目光看过来,目光渐渐垂下,看到的却是自己丰满的前胸。你大叫一声,义无返顾地晕了过去。
结局B
那天你还在屋子里昏昏沉沉地睡着,张三一脚踢开了你的门。你看到她骂骂咧咧地走进厨房,噼里啪啦地准备着早餐;你伸个懒腰,伸手去摸烟。
你叼着烟卷走进厨房,张三一边煎着鸡蛋一边骂着你的祖宗八代。你一声不吭地从塑料袋里拿出一根油条,刚准备吃的时候张三一声断喝:“有种别他妈吃!那是屎做的!”你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摔下油条走出厨房。
吃早餐的时候,你拼命地喝豆浆,不去碰油条。张三一根接一根地吃着,吃到第三根,她冷冷地说:“剩下的是你的。”
你感激地看了她一眼。她又说:“我们什么时候离婚?”
结局C
你趴在街边等待死亡。突然间警车呼啸,一个低沉的男声在喇叭中说:“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决议,我市在本周将开展严打工作,将重点打击文化娱乐场所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将扫黄打丑工作进行到底……”
你站起身来,看到警车后座一个苍白的背影。
你不知道那是不是张三;或者说,是不是那个没和你谈拢价格的张三。

我和X的现实主义(一)
我走在路上,身后跟着舍长。思维不断地在过去跃迁,把我从现实一步步抛向有关X的世界。
回到这个冬季多雨的南国城市,天就开始倾斜。只享受了一个早上的多云间阴,便不得不逃进书堆里,避开数日不断的霏霏淫雨。——这该死的天气。那首关于冬季来看雨的歌,现在听起来简直像诅咒。
然而书是无论如何看不进去的。去青山吧。——我和闷得快要发疯的舍长就冒雨跨过了着魔的大桥,朝青山进发。
青山没有什么独到之处,可以引人发思古之幽情,或者赞叹江山如此多娇。六年前匆匆一次秋游,此后再没有去过。在我脑海里,青山的印象不甚了了。而我又往这道印象之上,任凭主观地加了层深沉的黛绿。仿佛要在潜意识里,鄙薄北方冬天的苍黄凋零。关于青山,初中和高中都曾经作文,无非是写景状物抒莫须有之情。什么苍翠欲滴,什么绿锈斑驳,各种无聊的形容词,从中学生作文选上挨个往下搬。如果抄得好,就可以登到中学生作文选上成为别人抄袭的对象。这种活动我从事了多年,以至于分不清青山和黄山有什么区别。
三年高中我都没有去过青山,但这并不妨碍我在作文里淋漓尽致地描绘它的景色;大学也读了快三年,可是如今就算让我面对整个青山,大概也说不出像样的一句话来。
而且此番青山之行,我还迷了路。
毕竟上一次来是六年前的事了。道路两旁的景物已经变得相当陌生。城市像癌症一样曼延。在青山脚下,我再也找不到原来的路。六年了。这六年的时间,造就了我如今的样子,也构成了我大部分尚可追忆的历史。然而我对这六年并不想多说什么。事情发生了,过去了,并且决定了现在。——只是在六年前,我和X在青山留下一张合影。可以说,这张合影几乎是唯一的证据,使我相信:X的确曾经存在。
照理说,我生活在一个客观实在的世界。一个人的存在与否,是确定无疑的。但我还是要在这样的世界里,得出一个主观唯心的结论。那就是:X的存在,与那张照片有关。它就像一个虫洞,联系着我和X的世界——此外没有其他更为直接的路途。
这会儿,迷途愈发深远。浑然不觉的舍长,倒是认认真真跟在我屁股后面,一丝不苟地对付着陡坡和泥泞。那条穿城而过的江水伴我们走了很久,才在数艘驳船的牵引下,甩开近处的绿色,向着极目之处的灰白进发。
雨,仍断断续续下着。
我依然记得,青山上有一座塔。所以只要我尚能隐约看见那座塔,就不放弃向前的决心。路则越来越不好走。起初我还和舍长说几句话。到后来,压轴的那些黄色笑话说得我口干舌燥,于是也只是专心走路。
但即便这个时候,我还是不禁想起六年前与X的合影。

我和X的现实主义(二)
六年前那次初中课文式的秋游,被我忽略了一切细节,除了我和X合影的这件事情。此外,我还记得那时我们没有迷路,所以路要比这一次要好走。大概当时X很漂亮,否则我不会在那次秋游里,始终抱有一个念头:我要找X合影留念。大概当时我也比现在帅,否则X不会在最后关头提议:我和她合影留念。——尽管如此,我还是怀疑X的审美能力在当时出了问题,因为当时我很不怎么样,只是一个稀里糊涂的楞青,头发有如鸟窝,情绪终日高涨。
当时的情绪高涨,现在看来,纯粹是粹出于无知。在这方面,X则比我成熟得多,懂得以现实主义看待生活。X在我的入团介绍书中写道:小源同学常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看了之后觉得,知我者X也!我对于自己就没有这么深刻的认识。
当年我曾有一种幻想,认为人的身体都是空的。不仅是人体,其他东西也是空的。看着滚滚人流,我诧异自己为什么会迷入这个物质的世界。
而眼下我迷路了。迷路之前,我在市郊平整的路面上骑着单车前进,舍长坐在车后座上。——舍长是一个活宝贝,那么大了还不会骑车。这还让我想起,生长于泽国的舍长,竟不会游泳。对了,他还是个路痴,所以必须寸步不离地跟在我屁股后面。以舍长的社会化进程来估算,他应该上了高中才停止尿床,小学毕业才脱离开裆裤。然而舍长现在是重点本科在读,和我一样堂而皇之。
我在平整的路面上把舍长搭在后座,向迷途的起点进发。我发觉舍长坐在后面,可以像霍·阿·布恩地亚一样,随意改变自己的重量。他一会儿变成两百斤油,一会儿变成楚腰纤细的瘦身模特,让我爱恨交加。可是后来,我迷了路,就开始在羊肠小道上跋涉。舍长推着我的车跟在屁股后面。我感到一阵轻松,身心愉悦;觉得老布恩地亚被绑到了栗子树下。
气若游丝的雨线,奏起细密的打击乐。从江畔走入林荫,沙船呜咽的声音渐渐远去。那些高大的机器以淘沙为生,像是受难于一道咒语,锈在原地,动弹不得。
X除了在六年前有过一次现实主义写照,就一直对我使用障眼法。她以不同的形态呈现,并且打乱了时间和空间序列。我努力回想有关X的事情。在我的记忆里:清汤挂面眼镜校服近出现80次附带可爱的雀斑;长发超短裙高跟鞋出现66次最养眼的是性感长腿;男人头西装革履出现24次偶尔一根香烟;妖头怪发黑唇膏黑丝袜出现1次还拿出了性虐待的手铐。——无论哪一次,X都不是照片上的样子。
但X在我记忆里还有个更稳定的形象。X喜欢短发,原因据说是她的脸型很好,不需要掩饰。X还是个运动神经发达的家伙,夏天穿着一条短裤到处跑,袒露出大面积的健康。我不能想起这样的情景,一想起来就要大脑充血。
然而我在迷途之中,依然坚信,自己正朝着故地重游的目标进发。在半山腰,我和舍长遭遇一名中年女匪。该女匪劫走我们所有钱财,还给我们开了两张收据。有了这两张收据,从这走到山顶都一路免劫——所以她也算得上仁义了。但为什么会进入这样的世界,我不得而知。
我们根据女匪指引的路线,绕过几座营盘,继续从狭窄而陡峭的山道逆势而上。山中的湿气很浓重,我手脚并用,大汗淋漓。沿途看到一株株粗壮的苏铁,甚至还留有地质古代的气息。那些湿漉漉的小叶桉流出黑色的树浆,让人觉得它们是一些出口,把这阴沉沉的天气从地底下释放出来。有点像龙与地下城的世界里,那些了不起的霸道的法术。

我和X的现实主义(三)
X最初对我施法术是在多年前一个秋天的下午。那天下午,我趴在楼道的护拦上,看着楼下的滚滚人流。X就在不远的地方朝我吐了吐舌。这个毒蛇吐信的动作,让我从傍晚开始忐忑不安。这不安蔓延至午夜,在梦里和以后伴随着我等候在X的拐角,又陪她穿越灯火通明的大道,以及每一个夜色温柔的街区。
穿越仅仅存在于时间之中的距离,终于来到山顶。山顶有点儿冷,湿气则变得凝重许多。地势一下子开阔起来,我带领舍长往前走,在身后留下一个个扰动空气而产生的旋涡。
我试图寻找当年和X拍照的准确地点,后来还真找到了。我相当精确地站在六年前自己的脚印上,身边出现了现实主义的X。和六年前一样,她笑靥如花,抱着一根精瘦的旗杆,厥着小屁股,左手做出个“V”字。我挨着X,感慨时光倒流或者是时间停止的奇迹。
当年我把上衣绑在腰间,挺髋而立,就像个流氓。
但我无法把速度提升到每小时150公里。这个速度可以把心跳混合在一起,以便彻底摧毁X的防御。——所以我不能以生活打动X,一如生活不能打动我自己。我亦步亦趋,同时开始了爬行动物仰望天空所产生的绝望。
雨越下越大,我不得不从短暂的过去回到未来。打伞几乎没有什么作用。那些金棕榈像是得了癫痫,在风中手舞足蹈。我想起有个高中同学在习作中这样写到:“棕榈好像婷婷袅袅的傣族姑娘。”现在看着袅娜的傣族姑娘中风狂走,觉得很趣味盎然。
我在高中时得了一种怪病,写东西停不下笔。班里不少人都得过这种病。有个高佬病得最重,写东西的时候还要人格分裂。一些人在伟大的教育制度下不药而愈;我和高佬则是被语文科代表治好的。——语文科代表不时我们看她的大作,我们的病就从根子上好了:我们失去了大炼钢铁式的热情。
我和舍长被大雨逼入一处水榭,开始无可奈何地欣赏着因大雨而阒无人迹的风景。空气和水都曾在艾略特的诗中死亡。却又于此时,以雨的形式复活人间,举行着不为人知的狂欢。在一片迷离之间,所有意象都一再变得难以捉摸而不可挽回,其中包括X以及想起X的我。
关于X的记忆正在消失。那次合影以后,X从现实主义变成了万恶的后现代。她更多的以传闻的形式出现,偶尔进入文字或音像构建的空间。我后来收到一些数码相片,呈现着一个穿着吊带装的X。这个X的胸部不够丰满,脖子到手臂那一片异常迷人。我还接过几个X打来的电话,以及一些有关X的神喻。但无论哪一种信息,都不是X现实主义的证明。——在青山合影里,我和笑靥如花的X在一起:我是存在的,那么X也并非出自虚拟。但是X把自己虚拟起来,对于过去不屑一顾。我憎恨捉迷藏,憎恨每秒30万公里的速度隔断了过去。
在我被语文科代表治愈以前,我不断给X写信,始终饱含着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激情。我在信中写下理想的诗篇,把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我就这样度过了高中时代。X也偶尔给我回信,言之不详。她的信现在不知到哪儿去了,也许落到了我妈的手里。
如果把X写给我的信定性为普通信件,那它们可能还埋在废书堆里;如果定性为情书,那就一定在我妈手里。给那些信定性的不是我而是我妈。这种东西要是落到我妈手里,要回来也没用:她那一定还有影印本。——对我来说,X的信就是X的信,归类为别的什么东西毫无意义。

我和X的现实主义(四)
百无聊赖的舍长提议给我照张相。这回是单人照。没有X也没有别人。X喜欢单人照,我也喜欢单人照。我随后拨开雨帘,向着黑峒峒的巨影奔去,带领舍长爬上目眩的塔。
塔名五象,听起来有点叵测。据碑文介绍,它是明朝万历年间一个进士老乡造的。塔就建在一个落差不小的陡坡顶端,很有违章建筑物的险峻。现在的这个塔,几乎肯定是后人再建的,否则很难抵御几百年来强盛的夏季台风。——那些狂躁的风啊。
然而即便在冬季,上到塔顶风力还是不小。猎猎山风夹杂着水气和时间流过的冰冷,让人直喘大气。我站在塔上,看见远处的市区,密集的建筑像一个白蚁的巢穴。更为广大的地域里零星散落着矮小的房屋。我衣领敞开,睫毛湿润,看着雾气被无形的力量所撕碎。放眼是或深或浅的冬绿,但一切都是静止的,包括江面的行船以及我的心跳。一种莫名其妙的旋晕,让我感觉空间在繁殖,就像天体时刻在远离。什么独自凭栏的唐诗宋词都想不起来了,只是忽然觉得很寂寞,觉得除了寂寞就剩下风,觉得我和X这辈子注定没什么搞头。天,惨白惨白。四下寂静,只有雨和呼吸的声音。这样的环境里,总要想到永生,总要产生闭上眼跃向高空的冲动。然而,我颤栗了,我窥见内心的恐惧。我彻底拒绝塔沿上那些青苔的诱惑,怀抱着亲吻大地的强烈愿望飞快地下到塔底。
说起死亡的感觉,就会让人联想到黑夜的感觉,恐惧的感觉。但实际上死亡是没有任何感觉的。我们所能体会的至多是目击死亡的感觉,或者是半死不活的感觉。而我从中获取的,往往是生存的动力,就像是某种启示和驱策,使得我和绝大多数人仍不放弃那些无法能令我们最终解脱的希望。
我和舍长在山间游荡了很久,终于兴意萧然,决定下山。本来还想找个庙烧烧香,但我实在缺乏必要的虔诚。舍长在一旁说起什么把佛像劈了当柴烧的公案,乐不可支。
下山的时候,雨停了。若隐若现的太阳以惊人的速度下沉。我也终于走上正途。舍长看到柏油路面,心花怒放。路还很长,只能边走边聊。——舍长是个三棒打不出一个闷屁的家伙,所以还是由我唱主角。聊着聊着,聊到本地的普通话。我告诉舍长,本地的特色普通话十分影响淑女的形象:长得再好看,穿得再性感,一露口风,马上韵味全无。所以你在此地看到的大多是沉默的美女。我还告诉舍长,X很擅长模拟口音极重的对话,不时和我说上一两句,身处北方很有对暗号的效果。直到现在,我依然断断续续地和X保持着联系,哪怕她已经后现代掉了,已经解构成一个概念,又或者是意识流什么的。总之,她没有了可以让我紧紧抱在怀中的肉体。——有一个哲人说过,女人都是骚货。其实,男人爱女人,往往更爱骚货。
我始终疑惑,因为X让我搞不清她什么时候是认真的,什么时候是在开玩笑。她今天是个小女生、浪漫派、我的崇拜者,明天则变成大姐头、颓废派、我的辅导员。我同样无法知道X的真实想法,也不知道她要掩饰什么,只好认为她本来就是这个样子。
我觉得X应该是个男的,身手矫健如同《逮捕令》里的小葵。有段时间X痴迷武侠小说,上课的时候就两眼直抠抠。我回头看她,偶尔会见到一脸傻笑。
但X本质上还是个女的,这可能是我最终无法与X交流的根源。我始终怀着不可释怀的遗憾。不过,随着我和X的隔膜越来越深,遗憾倒是越来越浅。那年在电话另一端传来X哭泣的声音。我怎么也忘不掉,这最后的现实主义。
——很难过吧,我明知顾问。
——你说呢,X痛苦地回答。
我想象着从未见过的X泪流满面的情景,又觉得她很坚强。我当时曾暗暗下决心:这绝不是说再见的时候。事实证明,我的决心于事无补。如你所见,我被语文科代表治愈了。
一晃眼,六年过去。对我来说,X的内心变成一个日趋封闭的区域。我无法再次打开同一道门。我甚至从来记不得X的模样,就像遗忘在另一个世界。
天色已暗淡无光,大地开始了强烈的倾斜。下坡的路长不见底,仿佛一直通地狱或者另一个世界;舍长则功德圆满飞升三十三天。我一个人,处于不断加速的狂喜之中,发觉自己正在脱离X的世界,所有证据正在变得虚无飘渺。我处于不断加速的黑暗之中,脑子里回响起埃利蒂斯的诗句:黑夜,死亡的可怕匿名。——对于迎面呼啸而来的车灯,我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瑞祥路的按摩女妖(一)
一小时前还显得生机勃勃的那束光现在已经消失了,窗户上挂着有遮阳衬布的赫色窗帘,透过缝隙看到的只是天的灰蓝色。外面一直传来轰隆隆的声音,那是院子外面在修路。一直能听到人声嘈杂,不时猝发出一两声巨响,震的玻璃咯咯吱吱地晃。
杨丽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爬起来,因为她听到走廊上有沉重的脚步声,她的两个同伴到广场上去了,她们走的时候告诉她如果运气好的话晚上就不回来了。杨丽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她来自县郊的乡下,脸色黑红,有一双粗大的笨手和一对肥硕的乳防,这种样子到广场上也是一无所获的。不过她有的是力气,可以把来按摩的人捏的嗷嗷乱叫,她也不在乎顾客摸她的乳防和屁股,事实上她根本不懂得按摩技术,在黑乎乎的按摩室里,没有人会考究这一点。
按摩室附属于一个劣等浴室,几经改造,仍然去不掉锈迹斑斑的色彩,按摩床是生铁条焊接成的,上面蒙了皮革,散发着油腻腻的味道,天花板上吊着一只昏黄的小灯泡,在过堂风里晃来晃去。“只剩她一个人了吗?”一个带着眼镜的皮肤很黑的大个子穿着短裤走进来,身后跟着一个骨瘦如柴的孩子,那个孩子答应着:“是呀,老板。”“那就算了,我还是换个地方吧,她长的比我老婆还丑。”大个子沮丧的说,“我在这里花钱是图享受的,总得看过眼呀。”“可是你朋友已经替你付了钱。你还是试试吧,总比挨打舒服。”小孩油腔滑调的说,“我可以交代她为你服务的好一些。”“哦,她能怎样服务,我看着有点害怕呢……”大个子摇摇头,“早知道这样我才不来呢。”他似乎很不情愿的躺在按摩床上。杨丽走过去,拉上布帘,捋起袖子,露出粗壮的手臂。“请问老板要中式还是泰式呢?”大个子狐疑地看着她,她的手粗糙无比,手指象一根根小萝卜,指头尖上光秃秃的布满了黄色的茧子,手腕关节粗大,上面刺了一个黑色的繁体“爱”字。
杨丽的手一接触到大个子的皮肤,他立刻跳了起来,他把脑袋伸到帘布外大声吆喝:“伙计,伙计,我不要这个女人,她的手象把锉子。”那个小伙计象阵风一样跑了进来,“老板,我们的小姐都出去了,真的只剩她一个了,您慢慢适应好吗?”“不,我才不信,那还算什么按摩室,我要自己找了。”大个子披上床单走到外面,“唔,这里有个门,是不是都躲在里面呢。”他走过去拧开门,里面堆了一大堆土豆、萝卜、白薯还有大白菜,一股发霉的味道扑鼻而来。“老板这里是储藏室呀。”小伙计说。“真的没有小姐了。”大个子还是不信,他走到走廊里,拧开最近的一个门,里面冒出一股玉米粥的味道,还有煮青菜的味道,一个煤球炉上放着一个黑糊糊的铁锅,那里正在熬一大锅玉米粥。“我们的厨房。”伙计笑嘻嘻地说。“哦,怎么可能……”大个子嘟囔着重新回到按摩室,杨丽正坐在沙发上看满屏雪花点的电视机,他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杨丽说,“姑娘,中式和泰式有什么区别呢?”“中式四十分钟,泰式一个小时。”杨丽一点也没有生气的样子,她漫不经心的走到床前,抱住那个人的脑袋晃来晃去。
“你晃得我头有点晕。”大个子说。杨丽停了下来,她抓住他的手臂用力拉了一下,然后用里往回送,大个子的骨头发出咯吧咯吧的声音。“我的天,你是在替我接胳膊吗?”他叫道。杨丽象只小母鸡一样咯咯地笑起来。大个子最后还是拉住杨丽在她胸前摸来摸去,他感觉还不错,杨丽的乳防象一对装了水的橡皮球,而且是捏不破的,并且她一点也不避让,一直都是大方的、微笑的看着他。随后他的手转向了她的臀部,在那个有深沟的地方着陆,然后缓缓上移,目的地本来是柔韧的腰部,却在腚沟逐渐变浅的地方停下了,他的手在那里触到了一个有尖儿的东西。“那是什么?”他惊奇的说。“是一颗牙齿,一年前长出来的,最开始还以为是痔疮。”杨丽不以为然的回答。“哦,怎么可能长在那里呢,你在骗人,我怎么也不会相信的。”大个子放开她。翻过身子把屁股撅起来,“我倒是真的长了痔疮,如果你能帮我按下去,另外给你一百块钱。”杨丽笑了笑说:“那怎么可能?我没有那样的本事。”她在那个男人背上胡乱捶了几下说:“好了,时间到了。”
“哦,不会吧,我觉得没过多久呢?”那个男人有些生气的说。“我觉得你只是随便在我背上挠了几下,另外你好象还扭伤了我的胳膊。”“就这些,时间到了,对每个顾客我都是这么做的,还想做就要付钱,不过一般没有人有过这样的要求。”杨丽冷淡地说。“因为接下来价钱不好算。”“这我相信,你是不讨人喜欢,不过今天我心情好,所以才不那么挑剔。”大个子坐起来看着杨丽说。他从枕头下拿出烟盒递给杨丽一支烟,自己也点上了一根说:“抽支烟休息一下,我们继续。”“不行,我看你还是乖乖的去前台付了账再来吧,免得呆会儿惹麻烦。”杨丽把烟放回他的烟盒。“什么?既然这样我就不客气了,你刚才为我服务时不是去厕所了吧,我看你是去吃饭了,你刚才打了个饱嗝,都是咸菜味,你还接连着放了好几个屁,估计是吃多了红薯稀饭吧,这样糊弄顾客以后怎么发展生意呢,我看你们趁早关门吧。”
杨丽把床单一摔,板起脸不理他,自己坐到沙发上去了。大个子觉得脸上无光,又凑了上去,蹲在她身边,把眼镜摘下来用沙发巾的一角擦拭,然后他戴上眼镜,似乎是威胁地说:“我其实是个牙医,你不能这样对我,今天白天我一共拔了27颗,镶了15颗,如果你再这样,我就把你屁股根里那颗大牙拔掉!”说完后他狠狠地朝那个女人的屁股根那儿打了一拳,而女人灵巧的把屁股朝上欠了欠,于是牙医感觉自己象打到了一个尖朝外的钉子,“我的天,那是什么,你在那里别了一把刀子吗?”牙医握住自己的拳头,他的手背已经开始流血了,他的眼睛几乎要冒出火来,可是他在心里却产生了一种畏惧,他站起来把手放到嘴边。杨丽也站了起来,她腰后面聚起了一大团皱折,而裤脚上移的露出了脚踝,在她臀部的上侧露出一个乳白色尖状物,尖斜朝下穿透了棉布裤子。“你看见了,的确是一颗牙齿,不过这是它第一次咬人,大概因为你是个牙医吧。”杨丽笑着说。“你要能帮我拔掉它就太好了,那天我和我丈夫搞事儿时差点把他那玩意儿给废了。”说完后她指指床上的一个小槽,这个槽就是专门为我设计的,我只能用在下面的姿势。
二十分钟后,杨丽跟着双腿发麻的牙医去他的诊所,天已经彻底黑了,好在还有月亮,那些修路的工人也都下了班在路边的窝棚里喝玉米红薯稀饭。他们把路基挖的很深,周围用铁钎刮的平平整整,在边上看起来象一个正在挖掘的巨大长条型陵墓,“还有很远吗?”杨丽感觉自己已经走了很远,路边高低不平,她觉得越来越难走了。“嫌远就回去呀,不是我要你来的。”牙医很自负的说:“除了我,没有人会帮你拔那颗牙了,他们只会建议你去找外科医生或者骨科。”牙医说完后走到了前面,为了表现身手敏捷他还跳过了几条大沟,不过杨丽也是轻轻一跃就跳过去了,最后他们走到一棵大树下停住了,树后斜靠着一辆自行车,车后架上绑了一个小箱子,“就是这里了。”牙医挥了挥手说,他走过去把车子扶正,把箱子从上面搬了下来放在地上。“趴到后坐上吧。”他说着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一支针管和一把闪闪发亮的钳子。“按照规程我们先施行麻醉,可以减少一些痛苦。”杨丽觉得不可思议,“这就是你的诊所,原来你是一个游医呀。”牙医不知从哪里找出一件白大褂套在身上。这时有几个散步的行人模样的人在路边站住了,“瞧他们在干什么?”他们异口同声的说,可是一阵穷风吹过的沙土把他们的眼睛都迷住了。“真是见到了鬼,他们看起来比鬼还古怪,我们还是快走吧。”他们说完揉着眼睛走掉了。恍惚中还有一个矮个子悄悄地蹲下身子偷看,他趴到一堆土坷拉上,黑黢黢的衣服在月光下映出蓝色的影子来。
杨丽趴到自行车的后架上,捋起上衣,裤子向下褪了一点,露出上半截屁股,那颗奇妙的牙齿正长在沟沟中央,伸出一个微小的弧度向上偏翘。牙医麻利的在她屁股上打了一针,然后在上拍了几下,发出清脆的“啪啪”声,“活动一下肌肉,便于药物吸收。”他说。“你可以先提上裤子,大概需要十分钟药物才能生效。”杨丽拎上裤子,绕着树转了两圈。“这是什么树?是大槐树?”她说。“是呀,上百年了,市政上不敢伐,就留在这儿了,还有人在这里烧香呢。”牙医说。“不过逢集市我总在这里摆摊儿,哦,今晚是月圆之夜。”杨丽转到第三圈时扑通的倒在地上,“我想是麻药起作用了,我的腿已经不听使唤了。”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把身子支着翻过来,“可以开始了。”“哦,不要急,我要给器械消消毒。”牙医拿出一个酒精灯,用打火机点着,那点小火苗在风里发出“呼呼”的声音。他把箱子里的器械一件件拿出来放在火苗上烧。“好了。”牙医说,“我现在可以开始了。”但是此时杨丽已经连上半身也开始麻醉了,她尽最后一点力气把裤子褪下来一点,昏迷了过去。

瑞祥路的按摩女妖(二)
“啊,真是热的要命呀!”一个醉汉趔趄着走在路边,摇摇晃晃着靠到一棵树下,他想象着有一瓶凉水拿在手上,摆了一个一饮而尽的姿势。作完这些后他扭过身扶住树嗷嗷的呕吐起来,他吐出了没有消化的玉米红薯稀饭,把树根染黄了一大片。“她要结婚了,新郎不是我,月亮多么美呀,多么安静,多么亮堂,灯光把她的新房照的春天般的温暖。可是为什么她家宴席最后一道汤是玉米红薯稀饭呢?”于是他闭上眼睛,把那白亮的月光吹灭了,眼前化为一片漆黑,漆黑的象他身上的大衣一样。
醉汉倒在地上,深夜里他被冷风吹醒或者是被身下的某件硬东西硌醒了,“那是什么?”他嘟囔着,从身下把那个东西摸出来,这时月亮的颜色已经变的很淡了,空气里充满白色的雾气。“好冷啊。”那个人发着抖说,他翻过身象一只匍匐的青虫那样弓起脊梁,最后很费力的站了起来。他看了看手上拿的那个东西,发现是一根两寸长带尖的骨头,他胡乱把它装进宽大的裤兜里。“不知道几点了,明天我还要给学生上课呢。”他自言自语的说,“我要快些回去才对。”他跑了起来,他跳进了修路者挖的路基里,他的脚步声在那条大沟里发出嗵嗵嗵的回声。
他跳过学校大门的栅栏,笨重地落在水泥路上,“是谁!”传达室里传出老孙头梦里一样沙哑的声音,接着是一阵虚张声势的咳嗽。“是我,小王呀。”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听到里面没有动静,就蹑手蹑脚地走回那排平房里去了。他身后的雾气笼罩了城郊的角落,在每个亮灯的窗前打着旋儿,最后它似乎钻进了高高的早已熄火的烟囱里,或者隐匿进了湿漉漉的树林中,或者紧紧的贴在护城河面的薄冰下。
我再也不象昨天那样喝酒了,王老师醒来时想,今天是个新的开始,他从抽屉里拿出小镜子,用水把头发梳成光溜溜的,然后用一把小剪刀把胡子修剪整齐,这一切完毕后,他又站到窗前读了一会儿英文,好了,让一切重新开始吧,天涯何处无芳草呢,他再次提醒自己。他拿起课本准备提前到教室去。课间操时间还没有结束,王老师是后两节的自然课,他走进教室时看见只有几个孩子趴在课桌上,其他孩子则在教室外面疯跑。“下课时间你们应该运动,这样你们后两节课才不会瞌睡。”王老师对趴在桌子上的孩子们说。“我们不喜欢你的课,你上课就象梦游。”一个孩子一边用脚踢课桌的腿一边说,其他孩子都跟着笑了。“哦,那你来讲好了,恐怕你现在就在梦游吧。”王老师竭力让自己不发火,作为一种妥协他说完后把头扭过去,装作看课程表的样子。直到上课铃响过教室里安静下来很久后他才扭过头,“上次我讲到哪儿了?”“我们也不知道呀。”那些孩子可爱的回答。王老师一点也不生气,他说:“那好吧,我们就从我画到的地方开始讲吧。”
教室的玻璃被那些孩子的哈气模糊了,屋子一角的炉子冒着一屡细细的烟,另一角是几把扫帚和一把残破的木质三角板,粉笔头散在那里。教室后面的黑板上是半年都没有变样的黑板报,每个班上都要出一两个绘画方面有点才能的孩子,但这个班上却没有,那块黑板报还是因为应付检查由王老师自己画的。王老师觉得有些轻飘飘的,大概是昨晚没有睡好的缘故,他没有讲多久嗓子就开始哑了,于是他坐下让孩子们自己看书。他总听到好象有人在敲窗,或者是风吧,外面光秃秃的树枝在摇动,远一点高高的红旗也在扑啦啦的响。他看了看屋顶,教室是那种有屋脊的老房,房梁是没有去皮的松木,有一块儿残破的树皮耷拉在空中,房梁上的铁钉变成了赫色。孩子们心不在焉的翻着课本或者干着其他事情。
真的有人在敲窗,王老师看见窗外有一个矮小的人影,他推开门走出去,看见一个穿军大衣的中年人,正趴在窗户上往里看。“你找谁?”王老师问。“哦,我找南南。”那个男人呲着一口黄牙。他一定喝玉米红薯稀饭没有刷牙,王老师心里想。“你是学生家长吗?”他问。“是呀,我是他爸爸。”那个男人眨眨眼睛说。王老师转身把头伸进教室,“有个叫南南的吗?你爸来找你了。”教室里发出一阵哄笑,一个瘦瘦的男孩子绕过讲台怯怯地走了出来,“老师,他……”他还没有说完,那个小个子男人蹿过来一把把他拉到一边,“到这边说吧。”说完他迅速从怀里抽出一把刀子照男孩脖子上砍了一刀,那个小孩倒在地上。那个男人扔掉刀子,“我要他们家断子绝孙。”他一边发抖一边说。他转身想走,但是没走几步就瘫在地上,王老师冲了过去,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件东西,插进了那个男人的脖子,然后又本能的抽了出来,鲜红的血喷到了他的脸上,立刻就凝固了。啊,我成一个英雄,那个年轻的教师想,昨天晚上我还是一个被恋人抛弃的可怜虫,她不但羞辱了我,还牵连了我的爹娘,我那可怜的爹娘,现在还在城里的菜市场卖红薯吧!她瞧不起我们整个教师队伍,觉得我没有出息,多少年汇集起来的东西,被她几句话就抹杀了吧!那位开窑厂的工头儿子不就是开着一辆面包车来了,在一家酒店招待了整个学校的教师,难道我的那些伙伴们都很快乐吗?他们没有喝过酒吗?绝不是这样的,大家都不快乐,校长一直在笑,他只喝了一杯就推说自己一到冬天容易犯哮喘病。而刘主任象往常一样劝大家喝酒,他大概只是为了借酒消愁吧,否则怎么会吐的一塌糊涂。李老师是一直暗恋我的人,可惜我不喜欢她,而她自己也结婚并且生了两个孩子,昨晚她一直看着我苦笑,祝福的话她一句也没有说,连笑容都那么勉强。而我,昨天我走出灯火辉煌的酒店,却没有立即离去,我看到客人逐渐走散,并且看着她和那个男人把剩下的酒和糖果搬上汽车离开为止。
王老师拿着那件利器在讲台的桌子上刻了一个大大的“刀”字,然后把它扔到屋角,然后他嘴角两边上翘,露出一丝温暖的笑容,他若有所思的抬起头对孩子说:“下课后你们自己放学吧。”

瑞祥路的按摩女妖(三)
刘宝总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他要等同学们离开后封了火才能走,他是生活委员,长的敦敦实实,眼睛很小。炉子冒出的煤烟呛的他一直咳嗽,他活好煤糊在煤火口上,又用屋角的一根火柱扎了一个眼,直到看出红色的煤炭。炉子发出吱吱的声音,一股白色的水雾混着难闻的气味弥散开来。
刘宝没有回家,他的爹娘在苹果园不远的麦地里支了一个大塑料棚卷炮竹,中午饭就是在那里吃的。刘宝远远就听到他家的黑狗欢欢在叫了,刘宝在田埂上跑了起来,欢欢也象箭一般冲了过来,到他跟前又掉过头往回跑,在松软的土地上跑出一溜烟儿。
“娘,中午吃什么?”刘宝一进棚就问,他已经发现锅并没有放在门口的煤球炉上。塑料棚里感觉比外面温暖许多,地上有许多模糊的光影,晃的刘宝头晕。娘不理他,独自在大棚里转来转去的忙着,“娘,中午吃什么?”刘宝又问了一遍。“死鬼,就知道吃,你姐姐走了,哎呀,看来谁也指望不住。”她说完后一屁股坐在地上,“你姐姐跟红军那个小子跑了,今天早上就不见了,你爹去车站撵了,你在这儿看着,我去马路边看他们是不是在去城里的汽车上。”说完她又爬起来披上件棉袄跌跌撞撞顺着田埂跑了。
刘宝坐在大棚里哭了一会儿,泪水流在脸上扎的有些疼,他站到大棚的门口,一阵风立刻把他的泪水吹干了,感觉脸上紧绷绷的。红军是给爹娘帮忙的外地人,瘦的象把柴,总是不洗脸,不明白姐姐为什么会跟这样一个人走掉。姐姐是个勤快的姑娘,头发有些黄,发尖上开了岔,脸上却是白白的,冬天里总是冻手,手指象一根根紫箩卜,天一暖和就痒的钻心,把手皮都挠出了血。刘宝坐到大棚边上,那里最暖和,他觉得手有些痒,莫不是姐姐把冻疮留给了他,他用力挠了几下,挠出了几道白痕。风吹的大棚扑嗒嗒响,刘宝坐不住了,他觉得有些饿,他从桶里舀出一瓢水倒进锅里,又倒进去一些玉米芯,放在火上后他重新回到大棚坐到地上。他从口袋拿出一根带尖的骨头,这象是一把匕首呢,他想,或者是老虎的牙齿吧。他用那颗牙齿在干燥的泥地上画了一个太阳,又画了一把手枪。
“小孩,就你一个人在?你家大人呢?”一个声音传进来,刘宝吓了一跳,欢欢没有叫,他走出来,看见一男一女站在门口,欢欢不知道哪里去了,“你们有事吗?”刘宝问。“没事,吃过饭没事干,出来溜溜弯儿。”那个男的说,然后用一种奇怪的笑容看看那个女人,上身来回晃了晃。“嘿,小孩,你手里拿的什么?”那个女人惊奇的问,“拿来我看看。”刘宝刚想说不,那个男人已经走到他面前把东西夺走了。“好象是一颗牙,小孩,这是什么牙?”“我,我不知道。”刘宝心里有些慌,虽然是白天,但这里平时根本没有什么人来,要是欢欢在这里还可以壮壮胆,可现在它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哦,真漂亮,要是在上面钻个眼儿就能挂脖子上了,要是野兽的牙齿还能辟邪呢,可惜不好钻。”那个女人拿在手上仔细的看着。“那没问题,我认识一个牙医,他有工具。”那个男人每说一句话都要晃一下。刘宝眼巴巴的看着那颗牙,他突然也很喜欢那颗牙齿,应该钻个眼儿挂在脖子上,自己刚才怎么就没想到呢。那个男人突然转过身,用手指在刘宝头上弹了一下,“看什么看!”他故意拿出一副凶狠的样子,瘪起嘴巴,用舌头顶起左脸的那块伤疤。“你怎么这么狠,吓唬小孩子。”那个女人一边把牙齿放近口袋一边笑着说。“我这算凶吗?我只不过吓唬一下他,可昨天在路沟里有个女人被杀了,死的还新鲜,裤子褪下来,在腚沟上开了个眼儿,就象一颗子弹打进去了,可是解剖尸体的法医又什么也没找着,他们说是在大槐树下杀的,再拖到那里,真新鲜,开枪杀人还要把人家裤子扒下来,还在那个部位开枪……”那个男人讲的津津有味,他说到脱裤子的时候刘宝脑子里轰的响了一下,他感觉胸中有口气透不出,想用手指甲扣硬玻璃,小机机碰到了硬邦邦的棉裤上。“你看她干么?”那个男人又用手指头在他后脑勺上弹了一下,“你也想死呀!”刘宝吓的钻回棚里,那对男女也跟了进来,“这里是干什么的?”女人问。“好象是做炮的,亏他们想的出,在这地方做炮,炸了倒是不伤人。”那个男人说,“做炮呀,我可不在这儿待了,吓人。”那个女人说,她看了看刘宝问:“孩儿,你爸妈呢?”“他们回去吃饭了,一会儿就回来。”刘宝说。“呵,看来你还是不怕我,你知道我是谁吗?”那个男人说,“你听说过皮带帮吗?”“没有,我不知道。”刘宝摇摇头。“怪不得,到底是乡下孩子。”他说着捋起袖子,露出手臂上粗糙的纹身,然后又从腰里抽出一把刀子把手边一个编织袋扎个一个洞,一股黑色的粉末流了出来。“好了,我要在这里办点事,你出去给我看着人,敢有人进来我就宰了你。”刘宝感觉心里一紧,他倒不觉得那把凉冰冰的刀子插到身上会很难受,但他还是出去了,老老实实的站在门口,“别跑,就站那儿,我瞧不见你也不行。”男人说。
炉子上玉米稀饭已经在翻滚了,刘宝过去打开了一条缝,一股热气冲到手上,感到很舒服,他真想立刻进去拿碗出来舀一碗喝,嘴巴上都是干皮,轻轻一撕,一股血流进嘴巴里,腥腥的有些发甜。他看见那个男人和女人抱在了一起,他立刻不敢看了,把头扭过去,一只瘦长的老鼠从他面前窜过,吓了他一跳。锅已经大开了,玉米稀饭鼓着气泡把锅盖顶的一跳一跳。爹娘不知找到姐姐没有,如果找不到,整个冬天爹都会耷拉着脸,娘也会动不动就摔盆砸碗,他这样想着,感觉自己又要哭了。锅盖终于被顶在了地上,刘宝走过去把锅端了下来,火已经乏了,他拿起火钳把煤球从炉子里夹出来放在地上,然后拎着火钳去树下夹一块新煤。当他夹着煤球转过身时,看见大棚门口阴影贴近地面的地方闪着点点荧光,并发出吃吃的声音,他刚想叫什么,那股荧光已经进了大棚,并且象幽灵一样在大棚里划出一道亮光,接下来是更亮的光,白色的,蓝色的,还有红色的,刘宝拼命的跑了起来,他听到身后撕心裂肺的喊叫声和沉闷的爆破声,当他停下来时,他看到塑料棚已经熔化的只剩下一个黑色的铁架,木床和碗柜还在烧着,一汩汩黑色的浓烟正在冲向晴朗的天空。这不怪我,爹回来不会认为是我不小心点燃了火种吧,现在应该多叫几个人来,他已经想好了瞎话,是皮带帮的人把大棚炸掉了,他顺着娘离去的路线哭喊着跑了起来。
最先赶过来的是欢欢,它恐惧迷惑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事情,嘴巴里呜呜的叫着,叼着一块烧焦的红薯,绕着那堆冒着红光的废墟转了一圈又一圈。

耶蕾歌的玫瑰(一)
戴丝雨是我母亲的名字,她的另一个名字是耶蕾歌的玫瑰。
很久以前我就和外婆居住在一个偏远的村落里,周围是茂盛生长的庄稼和树林。穿过那些庄稼和树林,我们才可以到外面去。我一直以为我是外婆的孩子,就和其他的孩子一样。我没事的时候就和外婆到庄稼地里去,帮着外婆伺弄那些长得好或不好的庄稼,那是我们所有的食粮。这个时候外婆的话语很多,大多与庄稼的长势有关。遇到好的年份,我们就可以收获更多的粮食和蔬菜,吃不完的粮食和蔬菜,就可以挑到集市上去,换一些油盐回来。而遇到不好的年份,我和外婆就必须好好算计着过日子,等待来年有更好的收成。至于我们的其他亲人,我不知道他们都到哪里去了。那些庄稼地里头以某种方式排列的高高低低的坟,或许可以暗示一些什么。但是外婆从不和我提起那些事情,直到那一年我十二岁。那一年的秋天,外婆站在阳光之下的庄稼地里,以一种极其平静的声音告诉我说:“你的母亲叫戴丝雨。”这个时候她说到了一个城市的名字:耶蕾歌。
她又补充说:“你的母亲是耶蕾歌的玫瑰,她是一个漂亮的女人。”
我不知道耶蕾歌城在哪里。我只知道玫瑰是一种植物的名字,是一种带刺的花。听到外婆的说明之后的那个秋天,我就失踪了。外婆找遍了整个村庄,呼喊着我的名字。她的声音沙哑,双眼红肿不堪,但是她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因为我到耶蕾歌城去寻找我的母亲去了。在我十二岁的那一年,我开始了生命中的第一次逃亡。
我进入城市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星期之后。我从一辆货车上爬下来的时候,身上一无所有,除了装在裤子里紧贴着我大腿的七个硬币。在硬币的旁边,是我的小机机。我的手伸进裤子里面的口袋里,不时就会触到我的小机机。这个时候它很安静。它一直很安静,即使是在我肚子饿得不行的时候,它仍然是安静的。司机看见有人从车上爬下来,很是生气,看清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就嘟哝着,骂了一声他妈的就走开了。
我是在一个寂静的小镇上的车,当时是在晚上,车子停在路边,司机跑进路边的饭店吃饭去了。我当时坐在饭店门口的水泥地上,偷听到司机和老板的对话之后,我就偷偷地爬上了他的大货车。我把自己的身体缩在大油布底下,抵挡着风的袭击。车子跑了一天一夜,就在城市的外围地带的一个停车场停了下来,我把头伸出去看了看,大略地知道再往前开,就开进城了。我看着司机从驾驶室跳下来,我也跳下来,这个时候司机发现了我,看清我是个小孩,骂了一声他妈的,就向一家灯火通明的店里走去。我转过身来就向城里的方向走去。
在进入城市之前,我不时会把手伸进裤口袋里,从里面摸索着把那七个硬币掏出来,在路灯之下看它闪现出金属的光泽。进入城市之后,我就再不敢把它们掏出来,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害怕遇到拦路的贼。
在别人的口中,我知道城市的治安不太好,人很凶,所以我很小心。我哆嗦着走进城市的时候,夜已经有点深了。此时城市上空烟尘迷漫,一片茫然。城市的街灯五彩缤纷,美丽得就像童话一样。甚至有一瞬间,我想停止下来,坐在地上,一直看下去,看那灯光闪闪发亮的样子,这与村庄里夜空中的星光很不一样。但是我的脚步始终没有停止。我迈开步子进入了城市的深处。
我在一个戏院的门口停住了脚步。我知道城里最漂亮的女人都是给别人看的,要不停地演戏。我母亲是耶蕾歌城里最漂亮的玫瑰,她一定会在戏院里演戏的。这个时候我的身心俱很疲惫,但是我不敢放松警惕。这是一个非常华丽的戏院。我知道过不了多久,那些美丽的太太小姐就会从那漂亮的拱门里走出来。这个时候如果她们抬起头来看,就会看到我远途而来疲惫不堪的身影。在这些美丽的女人里面,或许就会出现耶蕾歌城里的玫瑰——我的母亲的身影。我知道只要她看到我,就会从我脸上读出我的渴望,我的所有想法,她就会马上认出我来。
我让自己稍稍放松,背靠着一棵树坐下来。这时候路灯照过来,打在我的身上,我的脸在黑暗里若隐若现。不知过了多少时候,终于有人从里面走出来。男的,女的。我就立马站了起来,掂起脚朝那边张望。这时候一个美丽的女人在众人的簇拥下出来了。我不顾一切地冲到她跟前。我说:“你是不是耶蕾歌城里最漂亮的玫瑰?”她看了我一眼,对我毫不在意。那些人,男人和女人,他们越过我。他们的目光从我的头顶上越过去,就像我是一个不存在的人一样。在戏院的外面,车子多了起来,许多人上了车子,然后车子开走了,消失在城市五彩缤纷的夜色中。
我开始变得有点失望。这时候有几个男女向我的方向走过来。在他们要从我身边越过去的时候,我侧身拦住了他们。他们先是莫名其妙地看着我,然后急着想要离开,试图马上摆脱开我的纠缠。这个时候我适时地提出了我的问题。
我问他们:“你们知不知道耶蕾歌的玫瑰在哪里?”
听到我的话,他们一起笑了起来。他们说:“什么他妈的玫瑰?!城里最漂亮的女人是叫诗黛的女人。她是一个大明星。”他们指着刚才那些从我身边走过去的背影,说:“看呐,她刚刚走了!”
我又重复了一遍我的问话。这时候他们不耐烦起来。他们眼露凶光,恶狠狠地说:“耶蕾歌的玫瑰是他妈的!”我想纠正他们的话。我想说:“耶蕾歌的玫瑰是我妈,不是他妈。”但是没有人想要听我的话,他们一把推开我,明显的是不耐烦,一点也不想再给我一个询问的机会。我看着他们远去,一时不知所措。
我晚上无处可去,只好睡在街头上的一处黑暗里。这是一个恶梦的开始。在睡梦中我被人惊醒过来,这时候夜已经很深了。我睁开眼睛,这时候我看到了一男一女两个黑影。他们匍匐在我身上,紧紧地把我压在地上。我以为他们是强资,目的是我装在裤口袋里的七个硬币。我说:“你们不要抢吧,我把钱给你们!”但是他们听了我的话,并没有松开紧紧按住我的手。一个男的声音说吃了那东西可以壮阳,比什么牛鞭海狗鞭都要好呀。我不知道他们说的什么话,我紧张起来。我大声叫喊起来。我说你们在干什么呢。你们让我站起来。我极力想表达我心中的意思,但是他们对我的请求毫不在意。他们甚至把我的裤子脱了下来,一味低头看着我的小机机。
我大哭起来。我说你们不要动我的小机机,我可以给你们硬币。但是那男的已经伸出手,把我的小机机抓在手里,上下拨动了几下。我的小机机跳动起来,生气勃勃的样子。他又说吃了壮阳呀,童男的小机机。这个时候我看到了刀,还有黑暗里刀具的闪光。这种光像子弹一样击中了我。我下体一阵剧痛,他们终于放开了我。血从我的下体流出来。不停地流出来。我惊恐地大叫起来。我的手上都是血,腿上都是血。我知道不能让血这样一直地流。如果血这样一直流下去,我会没命的。我从地下抓起一把尘土,按在下体流血的伤口上,血终于止住了。我抬起头看了看城市上空狭小的奇形怪状的天空,似乎还没有马上要亮起来的意思,我就靠在墙上,重又闭上了眼睛。我的下体仍是痛,但是我太累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又慢慢地睡去了。从此之后,我就失去了男根。

耶蕾歌的玫瑰(二)
我在城里四处游荡。我的大腿根部的伤口,给我的行走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但是我没有放弃,我知道自己进入城市的目的。我是为了寻找一个人。遇到有人向我走过来,我就会拦住他们。他们先是以为我是一个要钱的小乞丐,但是我并不向他们要钱,我会问他们。
我说:“你们知不知道耶蕾歌的玫瑰在哪里?”
在他们看来这是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有的人会说:“讨厌呀,问这个问题!”然后推开我就走自己的路了。有的人面对我的问题,就会看着我,然后假装认真地说:“耶蕾歌的玫瑰是一条狗,是一个婊子。”这是对我的最大的不尊重。我对他们的回答感到很是生气。我知道婊子是骂人的话,至于狗倒是没什么不好,我外婆就给我起了个名字叫狗儿,狗是应该得到尊重的动物。但是村里人都把我母亲称作婊子,连带地把我叫小杂种。他们的目光狠毒,好像要杀死我一样。我知道婊子是骂人的话,意思是女人与男人经常有见不得人的勾当。但是他们说耶蕾歌的玫瑰是一个婊子,我没有办法。我可以做些什么呢。我打不过他们。我只能轻轻地移动自己的腿,让大腿根部尽量不要触动到仍在流血的伤口。这是我可以做到的。
我迈着步子向街市中走去。我的身影摇晃不堪,在夜风中飘飘荡荡,毫不起眼。夜市里的小吃摊点生意很好,男男女女坐在一起,一律兴高采烈的样子。在街市的拐角处,我还看见几条不名身份的狗,在抢食一条被人丢弃了的鱼。这个时候我想起了我的外婆,母亲,还有我。
我在城里呆了一个星期,遇到的最后一个人是一个医生。当时我睡在她的家门口。她早上开门的时候我还没有醒过来。看见开门声我就马上醒了过来。我跳了起来,向外面走。我跛行的样子引起了她的怀疑。她快上步向我追过来,我想夺路而逃。但是我大腿根部的疼痛,阻碍了我要逃跑的想法。后来我就想,我的小机机已经被别人割去了,她想要割我的小机机也没有了我怕什么呢,我就站住了脚步。她果然一把抓住了我,然后就往我的下身看。这个时候她就看到了我的仍未愈合的伤口。我的男根被人割掉了,在那个部位光秃秃的,呈现出极其丑陋的样子。伤口红红的,像是某种艳丽的花朵一样,不时有不明的汁液顺着我的大腿根部流下来,气味很不好闻,奇臭无比。
这个时候,我听见她大叫了一声,像是被什么击中了一样。然后她就接着说:“作孽呀,快用消炎的药!”
作孽呀!快用消炎药!凭她这句话,我知道了她的职业是一名医生。我想告诉她我的东西被人割掉了。但是我什么话都没有说。我想挣脱她的手掌。但是她紧紧地拉住了我的衣服,直到把我拉进了她的屋子里。屋子里走出来一位男人,后来我才知道是她的男人。她和她的男人把我按在沙发上,然后她进屋里去拿了一个盒子出来。她打开了盒子,里面有一把精致的小刀,还有一个小钳子,最后我就看到了一种庄稼里生长的东西——白棉花。我想起了外婆家里的庄稼,还有外婆。我开始伤感起来。我不知道她究竟想干什么。我想挣扎,但是那男的力气很大,我不能动弹。那女的说:“不要动,我会给你消毒的。”说过她就用那个小钳子夹起一些白棉花,沾了一些水一样的东西,这个时候我闻到了高梁酒的气味。
我喊起来,我说:“我不要酒,你们放开我!”这个时候她把棉花球轻轻地在我大腿根部擦弄起来。我的伤口又开始疼痛起来。钻心的痛。过了一会她就用一块干净的布帮我包扎起来。我看她们没有恶意,就放松下来。这个时候我向他们打听我母亲的事情。
他们不知道我母亲的下落。这个时候我又提醒他们。我说我母亲是这城里最美丽的女人。她叫戴丝雨。她是这耶蕾歌城里最漂亮的玫瑰。
他们听了我的话,仍然摇摇头。他们不知道这城里最漂亮的女人是谁。不过他们说到了一个女人的情况。那是十几年前的事情,她还是从医学院里刚毕业的时候,有一天晚上一个男人陪一个女人来生孩子。女的看起来非常年轻,非常漂亮,是她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孩子生下来的时候,那女的男的突然都失踪了。又过了一段时间,那女的又来了一次,把那孩子带走了,后来就下落不明了。
女医生最后说:“不知道那个女人,是不是就是那个你称作“耶蕾歌的玫瑰”的女人,不过她看起来有点像是后来城里的某个明星,不是叫什么戴丝雨,是叫诗黛的一个女明星。”
听了她的话,我就不再说话。我失望极了。我想大哭一场。但是我并没有哭。外婆说在别人的家里哭是不对的。我不知道诗黛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我对她已经没有了兴趣了,包括耶蕾歌的玫瑰。她们在我心里已经死了。
在当天的晚上,我偷偷地从女医生家里逃了出来。我的身上一无所有,裤口袋里只有七个硬币。我的手仍会不时伸进口袋里面去,这个时候我的手不再触到我的小机机。我的小机机那天晚上被别人阉割了,被人剁成小块块熬汤喝进了肚子里。
在一个晚上,我再次爬上了一辆大货车,向着城外的黑暗的方向前进。这是一个迂回的过程,就像所有的梦境开始的时候一样。
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午后,在一条河流的旁边,在一棵古老的大树之下,我年老的外婆以一种庄严的姿态迎接我的回归。此时我衣杉褴褛,脸上满是黑黑的污垢,光着脚丫子站在泥地上,像一个要饭的小叫化子。我在她面前极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害怕她生疑看到我下体刚刚愈合的伤口。外婆看见我回来,就裂开没有牙齿的口笑了起来。我也笑了起来。我的脸潮红不堪,不停地咳嗽,像是得了某种致命的肺病一样。外婆说咱们回家吧。我微笑着拉过外婆的手,勇敢地迎着村里人所有的目光,向我们的家门口走去。

梅(一)
那天晚上,狂风大作,我和妻去看话剧,来得早了点儿,便坐在前排看工作人员布景。我知道这出戏讲述了梅教授一家某天晚上的生活场面,无非是对话,没有多少波澜和矛盾冲突。妻手里的人物简介写道:梅教授,五十五岁,本市大学中文系教授;梅师母,四十岁,职业家庭妇女;梅小媛,十六岁,高中学生。观众席一排排低下去,舞台在最底层——这是小剧场独特的地方。也可以说不存在舞台,演出就在眼皮子底下进行。
待开场铃响过三遍,才发现除了我和妻以外,再无其他观众。一个自称是导演的中年妇女(接下来你将知道,她在剧中演梅师母)走过来,面有难色地问我们是否愿意退票。我表达了对话剧事业的支持,并说:“大老远的来一趟不容易!”于是导演偕另两位演员排队站立,三鞠躬道:“演出开始了……”
一块蓝幕把场地一分为二,算是两个房间。左边是客厅,右边是卧室。客厅里有餐桌、两用沙发、电视机、电冰箱、鞋架子。冰箱上摆着一瓶几天前的鲜花。沙发上的电话机用白布盖着。墙上(蓝幕)垂一幅字画,画是“雪际梅花开”,字是“香自苦寒来”。卧室比客厅稍大,灯光从窗子打进来,可以看见双人床、写字台、书架。书架上摞满书,还挤着其它物品:收音机、不倒翁、鸡毛掸子、茶杯、羽毛球拍、羽毛球。写字台上也堆满书,亮着台灯。灯下是正埋头抄写的梅师母,戴着厚厚的眼镜。她显然已经工作多时,伸了个懒腰,取下书架上的茶杯,啜了两口,放回原处,继续埋头抄写。
这一画面定格五分钟之久,无任何进展。妻等不及,问道:“节奏是不是可以加快一点儿?”梅师母回头对我们说:“我保持这种状态已经二十年了,我都不急,你们急什么?”
又过了三分钟,梅先生出场,敲一扇虚拟的门。扮演梅先生的老先生小有知名度,作为话剧演员的他,既拍过电影,又拍过电视剧,却不是大红大紫的那种。这或许和他的那张脸有关系,不够英俊不够棱角分明不够奶油味儿,不够丑陋不够张扬不够胡编乱造,它走的是中庸之道。这样的脸看上去挺亲切,使人联想到你的父亲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可惜人们进剧场不是为了寻找父亲寻找亲切,而是为了审美或者审丑,目睹爱恨的极端。
梅师母听见敲门声,站起身,穿过卧室,穿过客厅,拿钥匙打开两道门,放梅先生进屋。
梅先生:糟糕,钥匙又忘记带。
梅师母:没关系的,反正我总是在家。
梅先生:你要多到户外走走,别一天到晚赶着抄写。
梅师母:没办法,出版社催得紧。你先别换鞋子,去买点小菜吧。
梅先生接过菜篮子和钱,下场而去。梅师母关上一道门,又关上一道门,踱到窗前,看一会儿风景,复回到卧室,继续抄写工作。
如是,过了三分钟。妻用手捂住嘴,偷偷打起呵欠。
梅先生满载而归。
梅先生:夫人,我回来了!
梅师母:怎么又买鱼?女儿不爱吃鱼。
梅先生:虽然鱼比肉便宜,但从营养学角度衡量,是等价的。
梅师母:你买了几斤鸡蛋?
梅先生:三斤,高高的。
梅师母用弹簧秤一秤,果然只有二斤七两。
梅先生:岂有此理!
梅师母:早知道这样,还不如我自己去买。
梅先生:……要不,我找他们讲理去?
梅师母:讲理?人家才不买你的帐。少了就少了吧,区区几只鸡蛋,犯不着。
梅先生:这样好了,明天早餐我不吃煎鸡蛋了,把损失补回来。
梅师母:放屁!
说话间,梅先生已经脱掉皮鞋,换了拖鞋,坐在了沙发上,拿起当天的晚报,从头版头条看起。梅师母给梅先生端来一只保健杯,紧挨着他坐下。
梅师母:有啥重要新闻?
梅先生:唔,应该没有。
梅师母:下午研究所老马打来电话,问你打不打算参加那个会?
梅先生:唔。
梅师母:他希望你最好能去。
梅先生:唔。
梅师母:他还要你一定回个电话给他。
梅先生:唔。
梅师母:……
梅先生:……
梅师母:今天晚饭怎么做?
梅先生:随便,越简单越好。
梅师母:那就吃面吧,烧一条鱼。
梅先生:唔。
梅师母退场。天知道厨房在什么地方。
梅先生放下报纸,仰头靠在沙发上。
梅先生:吊扇落了许多灰,小媛也不帮忙擦擦。
梅师母(画外音):她哪干得了这种粗活。
梅先生:该要她学做点家务了。
梅师母(画外音):她功课忙都忙把来,哪还有时间忙别的。这不,又留在学校补课了。
梅先生:小媛的学习成绩不是满好吗,怎么还要补课?
梅师母(画外音):全班都得补的。
梅先生:五点多了,该回来了吧。
梅师母(画外音):快了。早上出门时,毛衣死活不肯多穿一件,这孩子!
梅先生:今年冬天是比往年暖和。
梅师母(画外音):但是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
梅先生:关键是营养要跟上。下个月的牛奶接着订。

梅(二)
说曹操曹操到。梅小媛从剧场入口处风风火火地跑进来,穿过空空荡荡的观众席,向我和妻夸张地挥手致意,三步两步跳上舞台。扮演梅小媛的女演员显然已不止十六岁,但她拥有的一张娃娃脸,足可以蒙混过关。
梅先生:怎么才回来?
梅小媛:临时又加了两节课,一节外语,一节数学。
梅小媛扔下书包,跪在沙发上打电话。
梅小媛:Hellow,大头鬼,我是梅小媛……没事儿,没事儿就不好打电话了?罗婷婷要我转告你,请你收回你所说的话……怎么?你是真忘了还是假忘了,就是那句……十三点,反正,话我已经转告,该怎么着,你掂量着办吧。对,爱情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拜拜,讨厌!
梅先生:什么乱七八糟的,一回来就乱打电话,你晓得这个月的电话费是多少吗?
梅小媛:怎么是乱打怎么是乱打?电话装了不用,不成了摆设?
梅先生:倒不是爸爸付不起电话费,你要知道,现在干什么都得花钱,明年你上大学……
梅小媛(激烈地):我不要听我不要听我不要听……
梅先生:这不仅仅是打电话的问题,这里面有做人的道理。
梅小媛:爸爸,我今天总共上了十节课,上午四节,下午六节,你就别再给我上课了!
梅师母端鱼上。
梅师母:你也是,她学习够紧张的了!
梅先生:怎么又是我的错?
梅小媛:是我的错,好了吧!以后再用家里的电话,我按时间付费就是。
梅先生:你这孩子。
梅师母:好了好了,吃饭。
梅先生把折叠桌支起来。梅师母摆上鱼,又去端面条。梅小媛拿来筷子,顺手打开电视机。
梅先生:哟,七点钟啦,快看新闻联播。
梅小媛:不嘛,我要看送你一支歌。
梅先生:看新闻联播。
梅小媛:你不是说,都是弄虚作假吗?
梅先生:从假新闻里看到真东西,才有乐趣啊。
梅师母:就依你爸吧,他一辈子就这么一个爱好。
梅先生:多看看新闻联播,对你有帮助,明年政治是要考时政的。
梅小媛:妈妈,你看孙小梅是不是比以前胖了?
梅师母:我看不出来。
梅小媛:好象是胖了。
梅先生:没有胖嘛。
梅小媛:妈妈,我在问你。
梅师母:我看不出来。
三人不语,低头吃面。罗京和李修平的声音响起。
梅先生:江总书记全世界乱跑,够辛苦的,不知道身体吃不吃得消,晚上睡觉香不香。
梅小媛哈哈大笑,瞧见梅师母的眼色,收住笑,继续吃面。
梅先生:跟你说过多少回,吃饭不要吧唧嘴,一个姑娘家,吃没吃相,成何体统!
梅小媛:还说我呢,你吧唧得比我还响。
梅先生:我没有——不许转移目标。
梅师母:你们父女俩一个毛病。
梅小媛:遗传,标准的遗传!
梅先生(笑):胡说!
梅师母:你怎么只吃半碗饭?
梅小媛:我吃不下。
梅先生:吃不下也得吃!回回碰上你喜欢的,吃得比谁都欢!
梅小媛:我抗议!我都吃了十五年的面条了!
梅先生:可是我都吃了五十五年的面条了!
梅小媛:爸爸,王蒙的《坚硬的稀粥》你读过没有?
梅先生:啥?稀粥还坚硬?语病!要是有坚硬的稀粥,三年自然灾害不知道少死多少人,包括你爷爷。
梅小媛:哪儿跟哪儿呀,还中文系教授呢,连《坚硬的稀粥》都没看过。
梅师母:不许瞧不起你爸爸!你爸看的书当然比你多。
梅小媛:早过时了,爸从四十岁开始就在吃老本。
梅先生:我四十岁?我四十岁你还在吃奶呢。
梅小媛:你……反正,你是在吃老本。
梅先生:吃老本有啥不好,吃老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否则,怎会有五千年光辉灿烂的文明?我懂得你的意思,你嫌我老了,不中用了,是老古董老骨头了,于是对我的一切观点都嗤之以鼻。
梅小媛: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连英明领袖毛主席他老人家都会犯错误,何况您呢。
梅先生:不许你拿我跟他比!
梅小媛:怎么啦?
梅先生:不怎么。
梅小媛:那么你同意我的观点了?
梅先生:我同意什么了?
梅小媛:呀,吵了半天,我也忘了我是什么观点——我们吵什么来着?

梅(三)
梅师母:喏,是从这半碗剩饭开始的。
梅先生:对啦,无论如何你必须把这碗面吃下去,这是命令。咱们老家有句俗话:一个碗底儿一匹马。
梅小媛:我不吃。
梅先生:就当是吃药。
梅小媛:我又没生病。
梅先生:那么你吃一半,我吃一半。剩饭不是好习惯,农民伯伯多不容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梅小媛:No!
梅先生大怒之下,将面条全部倒进自己碗里,三口两口吸溜进肚子。
梅小媛:爸,您这是何苦呢。
梅先生:浪费粮食的人是可耻的。
梅小媛:不对,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突然,剧场灯光全部熄灭,包括安全出口和男女厕所指示灯。妻抱紧了我的一只胳膊。“怎么回事?”我大声问。“怎么回事?”扮梅先生的演员怒气冲冲地问。声音不经过麦克风的扩大,仍显得很空旷。
梅小媛:爸,别嚷嚷,是停电了。我记得咱们这里有一阵子没停电了。
梅师母:不要紧,碗等一会儿来电了再洗,好在新闻联播已经结束。
梅先生:可惜气象预报没看到,不知道大风何时刮完。快点蜡烛,道具呢,剧务!
梅小媛:爸!
梅先生:哦,好孩子。你到厨房抽屉里寻一寻,我好象记得里面有。
梅小媛跑下,很快捧着一根燃烧的红蜡烛上。
梅小媛:爸,你看这跳动的火焰!
梅先生:怎么?
梅小媛:多美!
梅先生:哦。
我:请大点儿声说话,我们听不见!
梅先生
梅小媛(齐):好的。
梅师母
妻:闭嘴!
梅小媛:咱们就这样一家子坐着说说话吧,好难得的。
梅师母:好极了,就叫“烛光沙龙”。
梅先生:有啥说头,天天见面。
梅师母:是呀,真的正经要说,一下子不知从何说起。
梅小媛:才不呢,咱们就说说白天遇到的最难忘的事儿或者最有趣的事儿。我先说,今天上英语课,遇到“Cow Girl”这个词儿,不知如何翻译。“Cow
Boy”的意思是“牛仔”,那么如果“Cow Girl”是“牛女”,听起来象“牛的女儿”,不妥。最后还是我们班的王麻子聪明,把“Cow
Girl”译作“牛妞”,得到一致认可。
梅小媛言毕,停顿三五秒,方听到父母的笑声。
梅师母:“牛妞”,好嘛。
梅先生:可惜我不懂英文。
梅小媛:妈妈,该你了。
梅师母:我?一天到晚帮你爸抄论文,能碰到啥有意思的事情……要说有也只有一件,今天我看到你爸稿子上写着;酒囊饭带,怎么看怎么不象,似是而非,一查字典,可不是错了,是口袋的“袋”,不是带领的“带”。我和你爸犯了同一个低级错误。
梅先生:说到错别字,我倒想起了一件事。今天早上,坐校车途中,偶然翻翻教材,于某一页发现一行文字:“此处穿插一笑话,效果奇佳!!”可是我实在想不出是怎样的一个笑话。好象是有过这情形,哄堂大笑,甚至还有掌声。似乎这个笑话被我连续讲了三四年,然后便忘记了。这本教材还是十几年前的,我已经有许多年没翻它了;我熟悉里面的每一章,甚至能倒背如流。现在我给学生上课,压根儿不用看教材。
梅师母:忘记了一样东西,又能证明它的存在,的确够烦人的。
梅先生:整个上午我都在寻思那个笑话。下面的学生一个个无精打采的,昏昏欲睡。我不知道如今的大学生为什么都对上课不感兴趣。
梅小媛:他们不是对上课不感兴趣,而是对你的年复一年的单调重复不感兴趣。教师的职责是什么?是传道授业解惑,而不是敷衍了事。
梅先生(连连摇头):他们变得越来越麻木,冷漠,无知,缺乏激情。
梅小媛:那是因为你们做老师的先丧失了激情。爸爸,我小时看见过你上课,声嘶力竭,咄咄逼人,那才叫带劲呢。我还记得你当众朗诵舒婷的《致橡树》和路遥的《人生》片段,自己被感动得泪流满面。
梅先生:可是我更喜欢我现在的风格:不温不火,深入浅出。
梅小媛:可是你的学生不喜欢!比如当年,如果你不是那样有争议有魅力的话,他们中的一个就不可能成为你的妻子,也就是成为我的妈。
梅师母:小媛,请不要把话题扯得太远。
梅小媛:对不起,妈妈。
梅师母:后来那个笑话回忆出来没有?
梅先生:没有。下午系里政治学习,系主任老刘咿咿呀呀地念报纸。会场上做什么的都有,就是没有认真听的。不知道谁放了一个臭屁,大家面面相觑,非常尴尬。我怀疑此屁乃老刘制造,他的酒糟鼻子比平日更红,眼看就要熟透的样子。我突然想起那个笑话可能与老刘的鼻子有关。我盯着老刘的鼻子,简直要笑出声来。老刘很快察觉了我的笑,鼻子越发红了,并且牵连到脸和脖子。但是我仍然想不出那个笑话——他的全貌。
梅小媛:我们班上一个男孩也是红鼻子,圆圆的,亮亮的,好玩的来。
梅师母:可是,你的记忆力不至于如此糟吧。
梅先生:……也许是个例外,有什么办法呢。
梅小媛:爸爸妈妈,至少今天夜晚是永远难忘的,我们一家簇拥在温馨的烛光里,共度一段好浪漫好浪漫的时间。
梅先生:难道是这样的吗?
蓦的,灯光大亮。所有的灯都打开,红的灯,绿的灯,黄的灯,白的灯……缥成五颜六色的彩绸。光和影交织,明明灭灭,伴随着强烈的音乐,如电闪雷鸣,如锣鼓声声。桌上的蜡烛顿显黯淡,苍白无力,象窝在嗓子眼的一口气。
面对突如其来的光亮,我和妻本能地闭上眼睛。待我们睁开双眼,灯光已经恢复正常,象是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接着看演出。

梅(四)
梅小媛:哈,终于来电了!
梅先生:哟,九点钟了。小媛,把电视关掉,去帮你妈妈洗洗碗。
梅小媛:好的。
梅师母:还是我去洗吧,让小媛复习功课,然后睡觉。
梅师母下。
梅先生:以后你要多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你抬头看看,吊扇落了一夏天的灰,也不去擦擦,现在都是冬天了。
梅小媛:太高了,这不属于我力所能及的范围。
梅先生:这孩子,凡事都跟我争!
梅小媛(得意扬扬地):那当然,谁叫你是我老爸呢,你说一我便说二,你说正我便说反,你说Yes我便说No……其实至少有一半观点,我和你保持一致,但我就是不肯说出来。
梅先生:嗬,嘴皮子真利索,不愧是我的女儿。
梅小媛:与爸爸斗嘴,其乐无穷嘛。
梅先生:我是乐在其中,哈哈……
梅小媛(从书包里掏出几张稿纸):这是我今天的作文,您给批判批判。
梅先生(阅过作文):……怎么说哩,大体上,是不错的,构思、立意、结构、文笔……都还可以,但是太稚嫩,离好文章的标准还差得很远。尤其在语言上,废话连篇,而且用词不当,比如这一句……是什么意思?写文章切忌言之无物,让人感觉不舒服,因为只有自然的才是美的。
梅小媛:爸爸,都啥年代了,你还在推崇返璞归真,你敢说你的那些书都是自然的吗?都是有用的吗?都是美的吗?你写的书从来都是东拼西凑,你敢说里面有你自己的观点吗?
梅先生:这是两码事,这是学问。
梅小媛:才不呢,那些为你赢得荣誉地位鲜花掌声的书,说白了是一堆毫无价值的废纸,是人云亦云,是东施效颦,是在做无用功。爸爸,有时候我觉得,象您这样的中国文人,其实是很可怜的。
梅先生:……梅小媛,希望你不要从根本上否定我的辛勤劳动成果。爸爸已经老了,不可能再去选择另外的路了。
梅小媛:所以,我是爱你的呀。……对了,爸,让我看看那本教材,也许我能帮你找回那个笑话。
梅先生起身去右边的卧室拿来教材,递与女儿。
梅小媛:嗯,看字迹有些年头了。这是一张有奖明信片。
梅先生:我上午拿它做书签用的。
梅小媛:会不会中奖?
梅先生:不会,我才没那么好的运气。
梅小媛:这是一张今年教师节的,我刚好抄有中奖号码。我去对一对,说不定能中呢。
梅先生:你别浪费时间了。
梅小媛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笔记本,翻到某一页。
梅小媛(大叫):哇!爸爸,真中了哎!一等奖,三千块奖金!
梅先生:(疑惑地):又在骗我了。怎么你的本子上啥破玩意儿都有?
梅小媛;真的,真的呀爸爸。
梅先生抢过笔记本及明信片,戴上老花镜。
梅先生(微笑着):真的,一个数字不差,怎么会?
梅先生(笑容凝固在脸上):今天几号?
梅小媛:十二月十一,怎么啦?
梅先生(沮丧地):兑奖的最后期限是十一月三十日。
梅师母上。
梅师母:快让我瞧瞧……真是的,你看看。
梅先生:我从来没想过我竟有如此好的运气。
梅师母:三千块哪,差不多够买半台电脑了。
梅先生:可不。
梅小媛:爸爸,这个叫李志刚的,是你的学生吧?
梅先生:李志刚?很耳熟——让我仔细想想。
梅先生握着明信片,踉踉跄跄地走进卧室,一动不动地坐在窗前。月光洒进来,使他的脸看上去很悲伤。当然,那只是舞台上的“月光”。
梅小媛看了一会儿书,然后拉出沙发床,准备睡觉,对我和妻说:“晚安!”妻抗议道:“这也太残忍了,三千块钱呢!小媛,你去跟你妈妈说说,可不可以把兑奖截止日期延迟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梅小媛答:“不可能,今天的演出是第一场,也是最后一场。”伸手一拉灯绳。
梅师母穿过漆黑的客厅,走进卧室,靠在梅先生背上,双手勾住他的脖子,轻轻摇晃。
梅师母:千万别往心里去,不就是三千吗。
梅先生:我倒没啥,本来嘛,就是无中生有。如果小媛不去对号码,不就什么都没有了吗?
梅师母:咱们不急着买电脑,买了电脑我未必学得会,坏了又找不到人修。我答应过你的,我愿意为你抄一辈子的稿。
梅先生:谢谢你,亲爱的。
梅师母:甭客气,先生。
梅先生:刚才我在想,还有五年,我该退休了吧。
梅师母:对。
梅先生:多快呀,我们结婚有二十年了吧。
梅师母:对。
梅先生:等退了休,我打算回老家住一阵子,你愿意陪我一起去吗?
梅师母:我愿意!到那时,小媛刚好大学毕业,可以自己照顾好自己了。
梅先生:最近老是梦见乡下的老房子,老母亲站在冰冻的路旁,望眼欲穿。有时候是另外的场景,母亲带着年幼的我逃荒,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梦中的老家是原汁原味的,可现实中的呢?母亲的坟头荒草丛生。
梅师母(哭腔):先生!
梅先生:跟我走吧,我带你走遍世界,重新活一次。我觉得我并不老,我年轻着呢。
梅师母:谁说你老了?
梅先生:而且我的脑子没有问题。我终于回忆起来了,我的确有叫李志刚的学生,先后总共有三个。另外还有叫王志刚和高志刚的。一定是他们中的一个寄来了这张明信片。
演出到此结束。我和妻登台与三位演员握手惜别,走出剧院,没有再说话。风依旧强烈,昏天黑地,可能还下着雨。

凛风眼(一)
去的是各型各色的屁股,来的是各型各色的乳防。阳光中散射把沟壑凸鼓抹平了许多,夜间被路灯和车灯点点线线地喷洒,女人们就挑了最造化的部位显露。街上或走或停时,你就会和我一样看到那些被世人称之为最性感的部位。
当然,我是个男人。男人较女人更爱注意女人的一些部位,虽然女人也爱关注同性别的某些部位,但我敢肯定,感觉大相径庭。
夜里是光色实在是情欲十足。到处都是暧昧的味道,连汽车的鸣笛都各自喷着骚气。我记起若干年前在一趟穿越内蒙的列车上,我望着车窗外百里才一遇的独灯孤火,怎么也没有现在这样很多欲望在冲动,那时倒是觉得家里的烟火味湿润温暖,还有饿的感觉。城市就是城市,我知道马路就是马路,绝不尘土飞扬。我前面的一座楼估计有30层,上面的霓虹转得猛烈,下面的彩灯闪得翻腾。这城里,不,时髦的话叫“都市”里——这里似乎真得没有土味儿。很多年中,泥尘渐渐消失。
人们喜欢在分分秒秒里回味变迁。
回味变迁的人群中,能品出浓酽和淡澈的,仍然随手可以找得到。纸门街上,深沉和深刻的人都不少。

相传,昆阳千年前是平原,因为一场罕见大雪,动荡了地貌,土石膨胀着如仙人土遁一样隆动,向西连接上了喜玛拉雅山脉。至于一场大雪怎么会动了地气,没人知道。现在人分析,大雪是地震的先兆,当年一定地动山摇、蓝光崩闪过。
现在的昆阳倒是很少见到雪了,夏天和冬天都延续着潮湿,雨水柔弱得好象打不落几片秋冬的树叶。城市越建越大,高楼和城边郁厚的防风林改变了昆阳的气候。昆阳越来越温柔,清洁里喧嚣着市井,温湿中沉淀着尘烟。
纸门街变成了只有不到10米宽的单车道,这道街近年来很少遭遇阳光,街边的楼房有点儿太过高大。纸门街大体为东西向,稍稍偏一点儿,而且小幅度弯曲。昆阳的市区图里找得到这个街但没标名称,只是一条白色的线条。街,太小,太没名气。
肥哥的职业最近一年变化了好几次,最终算固定住了。他去了昆阳新成立的一家报社《新新视点》,主持一个栏目叫“高原末梢”。他抛出了自己所有的股票,又把自己的房子装修了一个空间,类似作家的书房。他买了新电脑,买了新的桌子椅子。他要把心情写出来,治疗好自己的心病。
肥哥的房子也是新的了,他和草娘、丘子一样,在城市改造中享受了政府给的新房。
肥哥在心神稍稳之后,开始沿袭他的思考习惯,他改变不了自己哲人般的思维,而且,目前他从事的他梦寐以求的职业更需要他哲人般的思维。他在阳台上望星空,嘴里念念有词:
“谁能告诉我,谁能告诉我,是我们改变了世界,还是世界改变了我自己……”
丘子走了以后肥哥恍惚了好久,直到我来和他住在一起。纸门街关于他、丘子和草娘的传说飘散着过去了,但留在肥哥心底的东西好像就沉淀在那里,挥发不掉。肥哥和我说,他继续阳痿着,也继续思念着草娘和丘子。在丘子出走以后我才来,没见过他,据肥哥说丘子回来过一次,留下话来说在上海治疗他的畸形。草娘搬了新房以后也再不开店铺了,就一个人在家里过着日子。草娘的家离肥哥的家距离和原先差不多,但来往的频率在慢慢减缓,我住在肥哥家,只看到过草娘一次,那次,草娘是来请肥哥修理电灯。肥哥去了修了,用掉了不多时间——他们没找到什么话题可谈。
草娘老了很多。她把原来的长发剪短,但还是显老。她养了小狗,大概是打发寂寞和孤独。肥哥说,草娘每早每晚都出来在街边的草坪上溜狗。我知道肥哥还惦记着那个女人。
我被肥哥的诗意时常感染着,跟着他的沉默而沉默,跟着他的思索而思索。我跟着他念念有词:
“谁能告诉我,谁能告诉我,是我们改变了世界,还是世界改变了我自己……”
高原上的昆阳,高原上的纸门街,看夜空清澈,咫尺。星星能给肥哥很多灵感,写他的“高原末梢”。
我在恋爱。和两个人同时恋爱。一个娇小,一个亭立,一个象个玩伴,一个象个姐妹。我告诫自己,玩火的年龄没有几年,我要小心。我感觉,也许为女人是都要心疼一番的。
那个亭立的女孩子长得有点儿象草娘,只是比草娘高出半个头来——肥哥说的。肥哥对这个女子颇有好感,原因也在于对草娘的心思。我不巧赶上了一次尴尬,两个女孩子同时来肥哥家找我,我打发了那个长相和草娘相似的高个子女孩儿,留下了那个被肥哥称为“侏儒”的小个子女孩儿共尽晚餐,结果我整个晚上没消失掉的闹心心怀,被肥哥一句话弄得更加沉重起来。肥哥说,那个高个子姑娘可是个好姑娘,你别作孽!
娇小的女孩子是我在去北方的火车上认识的,从昆阳出发到北京,转车换站,她和我共度了一个礼拜时光。我们在临到终点的那一夜挤在了一张卧铺上,我把想摸的都给摸了,她把想找的也找到了。她就是昆阳人,住所离纸门街两站地。回来后不久,这个没有一米半高的女孩子就登了肥哥的门儿,当晚就睡在了我的床上。“诱奸幼女”,肥哥说我,她看到女孩子实在矮小的出奇,在我的背上狠拍了一巴掌。“操!你小子想进去!”我回头和肥哥傻笑,我说哥哥我都进去了。
“你不怕勒断了你的筋骨?”
“肥哥你阳痿,你不知道勒筋裹骨的滋味儿!”
肥哥没了词儿。
高个子的女孩儿在失业中,也就是因为失业,她老实得接近自卑。她读书,不停地读着没有前途的专业,历史,中文,最近在读音乐理论。她感觉到自己的空虚,只是用读大学来充实着日子。老师她不想当,模特她也不愿意干,她说她要探索着找一条自己中意的路来走,探索中她邂逅了我,和我喝了几次咖啡、红茶,愿意做我的女朋友了。我没泡她,她也没泡我,我们是朋友,所以我能在两个女孩儿同时出现的时候当着她的面选择了另一个,而她,温柔地笑着离开。
我亲吻过这个被我称为“朋友”的高个子女孩儿,亲吻的时候不是朋友般的亲吻,而是口舌相融,法兰西式的。我自己知道,和她,我并不是不动欲望。
男人真象畜生。肥哥这样说,我点头,也跟着说了一句同样的话。
肥哥在他的文章里这样写:高原上的生灵更有个性,高原上的生灵更具备一些旺盛;雄性更刚阳,雌性更宽怀,和平原上的阴阳相比,高原,它亢奋。
我不知道肥哥要表达些什么东西,他的文学造诣深化得了得,我茫茫然地看着他,时常就这么茫茫然地看,然后,我们傻乎乎地笑。
我来肥哥家,就是给他做伴儿。肥哥从我的祖父那里和我论上了亲戚,他就找我来了。他找我的时候丘子走了,草娘也困闷在自己的小家里了,赶上那个时候肥哥的股票赔了钱。他找我的时候,纸门街上高楼四起,脚手架上大呼小叫地爬着远来的民工。
那时,我没有过恋爱。高的女朋友和“侏儒”女朋友都没有。

凛风眼(二)

十一月份我摔断了小腿。那日冷风初起,不见星辰。我只是疲劳,走路时失足踏空街梯,滚落在纸门街的天桥下。当时并没怎么疼痛,就是站不起来。我自己躺在地上伸手叫了辆出租车去了医院,大夫给摸了照了打了夹板缠了绷带,告诉我伤筋动骨一百天。
我回家躺在床上时小腿开始疼,骨头的疼和肉皮的疼不一样,好像骨头疼透着寒气,好像外面的冷风能吹进我开裂的骨缝儿里。肥哥没在家,他夜里大部分时间在他的报社。我疼痛中流了泪,不想把腿断的消息打电话告诉我妈,但实在想告诉个什么人叫人家来心疼我,我就拨了个电话,电话的那头儿是正在上课的高个子女孩儿。
女人的妙处往往就在这个时候体现,我说的是对男人,我说的是男人对女人的体会。
我有点儿恐惧,一百天,就是三个月,在家里干躺三个月,我会出毛病的,我会失去很多。我会丢掉现在每天的演奏差事,也会丢掉工资,失去生活来源。再找到现在我从事的职业在昆阳是很难的,很多象样的音乐人都失业,我这个够不上音乐人的“音乐人”能稳定在歌舞厅的乐队里实在已经是幸运了。
我是乐手,弹了多年电吉他。我的吉他特殊一些,据说在昆阳至今也只有我这一把——7根弦,玻璃钢做成的,琴长且薄,造型古怪,颜色红润,音色柔和。这把英格兰的原装货被昆阳的收藏爱好者们叫价到10000块,我还是没动心。我找到工作,靠得是这把另类的吉他。
高个子女孩儿应声而来。屋子里依然安静,她给我沏茶,给我喝止疼药,然后就文静地坐在我床边儿的椅子上,捧着自己的书看着我。她的坐姿的确很象肥哥的单恋情人。我等待着她问起我的那个小个子女朋友,但直到肥哥半夜回来,她也没问。
肥哥关心我,但拘束着有女人,就细致地问过我怎么摔的怎么去医院大夫怎么说,然后满脸深情地退出房门,把门给我们俩带上。我对肥哥喊,因为他在门外,我说,肥哥,明天去舞厅拿回来我的吉他。
余下的几个小时的黑夜,好象注定是女孩子陪我过了。高个子女孩儿没有走的意思,我也没有让她走的意思,我们就安静在那里。她看着书看着我,既不热烈也不涩情,既不远也不近。我心中想着,你他妈的问我一句什么话不行吗?你他妈的就问问我还能不能上班去弹琴不行吗?或者问我是不是想睡觉、想吃饭、想拉屎什么的……
伤处在夜里十分疼,疼得好象老是觉得有冷风在吹。屋子里关的严实,没有风雨。我嘶嘶呵呵地睡不着,眯着眼睛等待疼痛缓解。高个子女孩儿不时地翻弄一张书页,哗哗一响,我听着好象飓风。
我斜眼看了一下女孩子在灯光下的白洁,开始意淫。这个女孩子的皮肤实在干净,肚脐儿长得小巧圆滑,腰身细细地在胯骨上扩展,屁股连带着大腿勾画着曲线。两腿之间丝绒稀疏柔弱,褐褐白白得过渡着分明。胸前的弹性更优越,不用带钢筋骨架的文胸也照样自然坚挺。那粒山葡萄成熟了,红润得能滴出水来。我的脸蒙在她胸前的时候会出现黑暗,会密不透风,会嗅出辛味儿来。她的双腿放松着缠在我腰上的时候,我会被烫伤不安分的部位,她的屁股拱贴在我身上的时候,我会看到青春腰身的颤抖。一定会有声响出现,若不是舒服的撞击声,就一定是规则中的呻吟声。
我没听过这个女孩子的呻吟声,那次亲吻她也只是加重了呼吸,并没呻吟。
疼痛在我的霪乿中慢慢消失了。肥哥的屋子里也没有声音了,平常他震天的呼噜声今天没出现。我靠在床上听电子钟的滴答。
丑末寅初。高个子女孩儿突然问我,你想睡觉啦?

凛风眼(三)

十一月份我摔断了小腿。那日冷风初起,不见星辰。我只是疲劳,走路时失足踏空街梯,滚落在纸门街的天桥下。当时并没怎么疼痛,就是站不起来。我自己躺在地上伸手叫了辆出租车去了医院,大夫给摸了照了打了夹板缠了绷带,告诉我伤筋动骨一百天。
我回家躺在床上时小腿开始疼,骨头的疼和肉皮的疼不一样,好像骨头疼透着寒气,好像外面的冷风能吹进我开裂的骨缝儿里。肥哥没在家,他夜里大部分时间在他的报社。我疼痛中流了泪,不想把腿断的消息打电话告诉我妈,但实在想告诉个什么人叫人家来心疼我,我就拨了个电话,电话的那头儿是正在上课的高个子女孩儿。
女人的妙处往往就在这个时候体现,我说的是对男人,我说的是男人对女人的体会。
我有点儿恐惧,一百天,就是三个月,在家里干躺三个月,我会出毛病的,我会失去很多。我会丢掉现在每天的演奏差事,也会丢掉工资,失去生活来源。再找到现在我从事的职业在昆阳是很难的,很多象样的音乐人都失业,我这个够不上音乐人的“音乐人”能稳定在歌舞厅的乐队里实在已经是幸运了。
我是乐手,弹了多年电吉他。我的吉他特殊一些,据说在昆阳至今也只有我这一把——7根弦,玻璃钢做成的,琴长且薄,造型古怪,颜色红润,音色柔和。这把英格兰的原装货被昆阳的收藏爱好者们叫价到10000块,我还是没动心。我找到工作,靠得是这把另类的吉他。
高个子女孩儿应声而来。屋子里依然安静,她给我沏茶,给我喝止疼药,然后就文静地坐在我床边儿的椅子上,捧着自己的书看着我。她的坐姿的确很象肥哥的单恋情人。我等待着她问起我的那个小个子女朋友,但直到肥哥半夜回来,她也没问。
肥哥关心我,但拘束着有女人,就细致地问过我怎么摔的怎么去医院大夫怎么说,然后满脸深情地退出房门,把门给我们俩带上。我对肥哥喊,因为他在门外,我说,肥哥,明天去舞厅拿回来我的吉他。
余下的几个小时的黑夜,好象注定是女孩子陪我过了。高个子女孩儿没有走的意思,我也没有让她走的意思,我们就安静在那里。她看着书看着我,既不热烈也不涩情,既不远也不近。我心中想着,你他妈的问我一句什么话不行吗?你他妈的就问问我还能不能上班去弹琴不行吗?或者问我是不是想睡觉、想吃饭、想拉屎什么的……
伤处在夜里十分疼,疼得好象老是觉得有冷风在吹。屋子里关的严实,没有风雨。我嘶嘶呵呵地睡不着,眯着眼睛等待疼痛缓解。高个子女孩儿不时地翻弄一张书页,哗哗一响,我听着好象飓风。
我斜眼看了一下女孩子在灯光下的白洁,开始意淫。这个女孩子的皮肤实在干净,肚脐儿长得小巧圆滑,腰身细细地在胯骨上扩展,屁股连带着大腿勾画着曲线。两腿之间丝绒稀疏柔弱,褐褐白白得过渡着分明。胸前的弹性更优越,不用带钢筋骨架的文胸也照样自然坚挺。那粒山葡萄成熟了,红润得能滴出水来。我的脸蒙在她胸前的时候会出现黑暗,会密不透风,会嗅出辛味儿来。她的双腿放松着缠在我腰上的时候,我会被烫伤不安分的部位,她的屁股拱贴在我身上的时候,我会看到青春腰身的颤抖。一定会有声响出现,若不是舒服的撞击声,就一定是规则中的呻吟声。
我没听过这个女孩子的呻吟声,那次亲吻她也只是加重了呼吸,并没呻吟。
疼痛在我的霪乿中慢慢消失了。肥哥的屋子里也没有声音了,平常他震天的呼噜声今天没出现。我靠在床上听电子钟的滴答。
丑末寅初。高个子女孩儿突然问我,你想睡觉啦?

凛风眼(四)

小个子女孩儿喜欢我的嘴,尽管我抽烟吃大蒜她也喜欢亲,她说我受伤了不能作爱,亲嘴儿就算解了馋。她的亲吻使我不安分,每次亲吻只要超过5秒钟,我都会冲动着反应我的身体。我还太青春,抑制不了一些事情。我怪罪这个女孩子使我弄湿了内裤,怪罪她使我性欲连天,不过我不情愿阻止自己畅快。
小个子在屋子里和我调笑,引来肥哥的不满。他不喜欢“侏儒”,尽管小个子女孩儿各器官的发育比例都十分协调,他仍然说这个女孩子是侏儒。我说她那是小巧,肥哥说再小巧就成了婴儿。小个子女孩儿的手脚真是小巧,巴掌只到我一半大,竟然不能完全攥住我挺起的宝贝儿。脚只穿34号的鞋子,几乎和我摆放在电视机上的那个工艺品水晶鞋一样的型号。倒是不耽误男女之事,而且令我很是舒服。肥哥在“侏儒”走后对我说,伤筋动骨的时候是不能作爱的,我说我没和她作爱,肥哥说你没作爱也是在做“前戏”,那“前戏”就动你的元气,动元气你的伤就不爱好。
高个子女孩儿来的时候,肥哥露些笑容出来。他喜欢这个文静的大学生。高个子女孩儿是那种体贴的人,她得知我弹琴伤处疼痛,就用扎头的橡皮筋在一个尺板上给我拉了7条线,皮筋儿的张力调整后,竟也噼噼砰砰地有点高低音儿。我作比成样地弹弄一番,引得大家大笑。这个“琴”不会产生对我骨缝儿的震动。
我对高个子女孩儿说,你扶着我下楼吧,在草坪上走走。高个子女孩儿对我说,我们干脆去公园吧,公园里的环境和气氛都好,比纸门街的小草坪好多了。肥哥说,你们去吧,多玩会儿,玩累了就在公园里吃东西,玩儿到天黑也不怕。
我说,肥哥,外面很冷哎。
“我知道天儿冷,你身边儿有个人儿,靠紧了就热乎了。”
我被高个子女孩儿搀扶下楼,出了楼口看到了不远处的小草坪上草娘拉着她的小狗在那里。草娘用一件军大衣裹了自己,步履蹒跚。这时是中午刚过,平常日子里草娘是不在这个时间出来的。我站住呆呆地看了草娘一会儿,高个子女孩儿问我看的是谁,我说哪个女人曾经是肥哥的最爱。女孩子也看。
我瘸拐着向公车车站走动的时候,草娘停住脚步看着肥哥的楼门。我想,要是草娘这个时候去找肥哥就好了。肥哥好象等待草娘有好多年了,他的需要绝不同于我的需要,我说的是对女人的需要,我说的不光是生理的需要,我说的是那种交流和那种感应。
一阵冷风吹来,我打了寒战。高个子女孩儿拥了我一下,可能顿时觉得稍有不妥,又松开了手臂。但无论无何我感觉到了一下她的力量,虽然那力仅仅用在我的肩上,虽然她的力度很文静。

小个子女孩儿打响我手机时,我正在和高个子女孩儿坐在公园的咖啡厅里。小个子女孩儿说我腿断了也忘不了出去野,我说我没野,她说大冷天也出去野,我说我没野,我在吸收地气,她说你不怕冻坏了筋骨到老了抬不起腰来,我说你诅咒我,她说你不注意就好的慢,好的慢就疼的长,疼的长就不能干那个事儿,干不了那事的男人岂不白活?说完她嘻嘻笑,我说你个傻B,关上电话我也嘿嘿笑。
外面的落叶被风从不严实的门窗缝隙里吹进咖啡厅,原本金黄色的树叶让灯光映成了灰色。我记起肥哥的“高原末梢”中有这样的话,“都市能把自然给氧化成软绵绵的情调,就算这个都市再高,比高原还高,它还是都市。全世界的都市都是这样暧昧,不氧化些自然的东西,那它就不是都市。”当初我笑话肥哥文章写得象个絮叨的老太太,而且是读过诗书学过物理化学的老太太。肥哥说,人老了,是老了,好象说不明白什么了,不说还憋得慌,说了就这样絮叨。
我其实很明白肥哥要说什么,尽管我也不能用几句话来说清楚,但我和肥哥有共鸣的。我现在和高个子女孩儿坐在一起喝咖啡,我刚才和小个子女孩儿打电话,就是这个都市的造就。
高个子女孩儿坐在我的对面,看着我,笑眯眯的样子。她还是文文静静,皮肤上的毛孔都不见人间烟尘。我看她,觉得她应该有爱情。我说丫头你该有爱情,你长得这么好,你该有爱情。高个子女孩儿挑了一下细眉毛,笑着露出白牙齿。我说丫头你今年多大了,对爱情是不是特向往?高个子女孩儿说,还没到特向往的时候呢,不过你满口的北方味叫我向往,我想往北走,北方有平原,平原比高原平坦。我说咱这高原也开始平坦了,其实站在纸门街最高的楼上往西方俯瞰一下整个昆阳,根本就看不出来这是个高原上的城市。昆阳已经不是我从小体会的“可以撒野的地方”了。她说,平原就是平原,平原不可能和高原一样,从根子上就不一样。我说,你看不看肥哥写的“高原末梢”专栏?她说没看,他说肥哥老了,写出来的东西年轻人是不喜欢看的。我说我看。
高个子女孩儿说,你教我弹吉他吧,你不能去上班了,在家里没什么事情做,不如就教教我这手艺,我可以付给你课时费的。我说我真的很眼馋你那些课时费,可是我一弹吉他就骨缝酸疼酸疼的,就象腿麻了被人敲了一拳头似的,没法儿抑制的难受。她说那咱先从指法上学,不上琴,或者用那个橡皮筋儿加尺板儿代替吉他,好歹也是学习,掌握了算,不怕不上线儿。我说北方有句话叫“死驴不上线儿”,你怎么会用这个词儿?她说她接触的都是北方的、平原上的同学,潜移默化了。我说丫头你嫁个北方人算了,就象我这样的北方的、平原的种类。高个子女孩儿说,我要把心嫁给平原,我要把身子交给高原。我突然在耳朵里响了一声,是我那个电吉他的声音,是高音2,我愣了三愣,耳朵里又响了一声,是低音4。
“这是C调。”我说出了声儿。高个子女孩儿马上问我:“讲课开始了吗?”
她的表情叫我差一点开始在咖啡厅里想她唇舌的味道,差一点动了情欲。
我说丫头你现在不是正在学音乐理论吗?说明你喜欢音乐,学吉他就会快的。你的手指要经得住钢弦的磨练,指法是不难掌握的。高个子女孩儿就伸出双手来,在我的眼前翻弄,她的指头尖尖的,嫩得好象能挤出水来。她用右手拇指食指做了一个捏住吉他弹拨片儿的样子,中指无名指和小指头各自翘在那里,我禁不住说丫头你的手真得很美。她嘻嘻笑着,把不动的手型翻转过来抬高在额头,说这样象不象个孔雀头?我打了冷战,因为我在她拇指和食指形成的环状里银荡开了。
我的手机响起来,我接了,没声音,等了一会儿又响起来,我接了,里面是肥哥在叫我:
“小子,快回家来帮我!”
肥哥只说了这一句。我扶着桌子站起来,感觉到小腿上隐约的酥麻。高个子女孩儿说,你的手机铃声真好听,就象高原的鸟叫。我说我们回去,肥哥有急事。

凛风眼(五)

我和高个子女孩儿回到家里时,已经是晚上10点钟了。肥哥坐在床上,紧紧地抱着个女人,床下面,一只金黄色的小狗静静地趴在那里。床头柜上散放着几支一次性针管和几瓶药液。
这不到4个小时的时间中,草娘死在了肥哥的怀里。
肥哥眼睛里血丝密布,却没有眼泪。
高个子女孩儿没见过死人,被吓得躲在远远的沙发上坐着。
草娘的小狗抬眼看了我一下,根本没有心思做出任何表情。
肥哥说,这人就这么死了,就这么快,就几年时间,就这么死了,她死了,她死了。

肥哥搂着草娘冰冷的尸首闭着眼睛,象是睡了。我劝他到我的床上去睡,他拒绝,说好歹和草娘睡一夜吧。
下午草娘敲响肥哥的房门,带着她的小狗来看肥哥。这是草娘第一次登肥哥的新房——上次只是在门口请肥哥修电灯,没进屋。新房已经两年了,丘子也走了快三年了,她才终于迈出了这一步。她虚弱着,喘着,不是因为肥哥的楼层高也不是因为天气冷,是她想对肥哥说,是她觉得自己该和肥哥说些什么,她紧张得要命。肥哥同样紧张着,他想扶住进门的女人,但没伸出手来。草娘就微微仰着脸看着肥哥,那眼神和表情,肥哥说简直就象一对老夫妻多年未见终于相逢,简直就象要撕心裂肺。一个门里,一个门外,他们对视着。肥哥说,草娘从来也没这样和他对视过,他相信草娘和别的男人也不会这样对视,草娘是个羞涩的女人,这样对视,虽然只是十几秒钟,但他好象感觉到了不寻常。
肥哥只知道不寻常,心跳着体会这个不寻常,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草娘的不不寻常是要死在他的怀里。
“我给她倒水喝,发现她嘴唇发青,她说她很冷,冷得说不清楚话。但她又说她想说说话,她好久没说话了。我让她坐下来慢慢说,她就看着我哭出眼泪来。我以为她又想丘子了,她很痛苦地瞪我,说丘子是个梦,她早就明白了,干吗还要提他?为什么用这样珍贵的时间提那些没有意义的事情?我更感觉奇怪,她用了‘珍贵’这个字眼儿。我说你今天怎么了?她说肥子你应该问我这几年怎么了才对。”
“她说做女人太苦了。上辈子她一定是犯了什么罪,老天爷在这辈子折磨她。我说要是早点儿再嫁一个人就不会这么苦,好歹有个家。她说没有人可以嫁,直到今天,才知道天下对她最好的只有我肥子。我禁不住抱了她,可她却在我怀里僵直得没法回敬或者拒绝了。”
“我感觉到了她气若游丝。我说草娘你怎么了?生病了吗?看上去你很不舒服,需要叫医生来的。她摇头,说不用叫医生的,人终有一死,早晚而已。我说草娘你怎么会想到死?你还年轻啊,你还有很多事情没做,怎么就老是想死,这样消极?我说草娘来我扶你去躺一会儿吧,这几年你得了什么病啊,脸色不好看,人也瘦得厉害,你躺下吧,躺着我和你说话。我就拖着她躺在我的床上。她这个时候的手很用力,是用力抓在我的胳膊上,她对我说肥子,肥子,洗干净了,你要是想摸我看我操我,都行了。”
“我给她摸了脉,她的脉搏时隐时现,出现的时候跳动得十分猛烈。我说你看上去不是很好,我得帮你叫医生。她没有力量阻拦我,脸色潮红两眼发直地就那么看着我,就那么看。我拨了电话,医生来的时候听了她的心脏看了她的瞳孔,突然几个人紧张地忙碌起来,我感觉出来情况不好,但帮不上忙,就抱着她的小狗站在墙边儿看医生们给她注射给她挤按胸膛做人工呼吸。等医生们停止了手里的活计,我怀里的小狗凄惨地叫了一声。大夫回头告诉我,她死了。”
怎么就这样死了?我问肥哥。
“是啊是啊,就这么死掉了。来到这里,也没说上几句话就死掉了,就好象我这里是她的坟墓似的。我以为她是有什么想不开的事情,服毒自杀了,但医生说就是衰竭,全身心的衰竭,心脏、肝脏、肾脏都衰竭,无法抑制的衰竭。我说大夫她这个人不幸福,心思重,没有亲人,大夫说也许是活得太难了,人若是自我感觉活着艰难,就能自消自灭了。大夫问她不是你老婆吗?我说是的是的,是我的未婚妻,今天就让她睡这里吧,明天一早儿我再给她搭理后事吧。大夫同意了。”
肥哥今天没有上班,连给报社打电话请假的心思都没有。我问他,他只是摇摇头。他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己活着。他抱着草娘的尸首,大概没觉得草娘已经死了。
高个子女孩儿被吓着了,她脸色惨白,连说话都不敢大声。她没有胆量自己回家,和我商量可不可以在我的床上和我睡一夜,我说好的好的,我们回自己的屋里睡觉,关上门,听不到肥哥屋里的声音,再说,肥哥搂着草娘,也不会出什么声音的。

凛风眼(六)

夜风在今天听起来有点儿恐怖,高个子女孩儿说,风里面有鬼,我说对对,草娘的鬼魂不会马上离开肥哥的。高个子女孩儿就钻进我怀里,她忽略了我腿上打着夹板仍然丝丝缕缕地疼着,把大腿搭在我的身上。我们不说话,唇舌纠缠在一起,手也不老实,各自摸到了对方的禁区。我闻到高个子女孩儿身上的味道。
高个子女孩儿说,我们作爱吧,我不怕肥哥听见。
高个子女孩儿脱了我的衣服也脱了自己的衣服,她这时才留神了我的伤腿,于是没让我主动,她伏在我的身上把想给我的给我。她很卖力,湿了褥子也湿了毛毯。她呻吟的很文静,但喘息却狂热甚至狂燥。我适应着在黑暗里看清她,但真的太黑暗,我没能看清。她尖巧的手指抚在我前胸,白嫩坚实地靠近我,身体一阵一阵地收缩着。
那个小个子女孩儿并不比这个高个子女孩儿抽勒的紧。
屋门隔开的客厅里,草娘的小狗哼了一声,它哼得悠长。我和高个子女孩儿同时停止了动作,我感觉我的家什一下子软在那里,也感觉到高个子女孩儿突然中断了分泌,她愣在我的身上,然后,突然拥住我。她在我身上发抖。

小个子女孩儿在早晨来找我,她看到了屋子里穿着我的睡衣的高个子女孩儿,当然,也看到了肥哥床上躺着的草娘。听说死了人,她没敢进屋。肥哥真的抱了草娘一夜,我起床时看见他仍然保持着昨晚的姿势抱着草娘。我说老兄你放下她吧,都僵硬了,放下吧。肥哥抬眼看我,缓不过来神儿,这时候小个子女孩儿在外面叫门,把肥哥也给叫“醒”了。
“那,那我走了。”小个子女孩儿说。她转身小跑着下楼梯,头也不回。我站在门口看她急切地离开,心想她是被死鬼吓得呢还是被躺在我床上的高个子女孩儿给气的。小个子女孩儿有生来的酸劲,表现在男女关系的嫉妒上是别有风味的。她昨天给我打电话时就已经带着她特有的酸味了,今天一早儿赶来也是出于昨天的酸味儿。
肥哥要求我在家里呆着,他要去办理草娘的后事,我应下了。高个子女孩儿在打电话,她要找她的同学来接她回去,她自己不敢回去,就算是大白天她也不敢走。我说丫头你把头上的橡皮筋儿那下来勒那尺板儿上,我教你弹吉他,教你指法。她说不学了不学了,心里发毛,外间挺着个死人,里间怎么还能学弹吉他?我说你全当她睡了或者全当那屋子里没有人。她说不行不行得走得走。我说丫头你别这样害怕用不着这样害怕,就踮脚跳到她面前用嘴亲她,没想到她突然大叫起来,拉着长声儿叫,边叫着边闭着眼睛,等她叫完了睁开眼睛看见我的脸就在离她不到半尺的地方看着她,她又一次大叫起来,她叫着把我一脚踹开。这下踹得结实,我实实惠惠地砸在地上,尾骨坐出了声音。
客厅里那只草娘的小狗汪汪起来,它汪汪着扑到我们面前,我疼得出了眼泪,伸手把小狗的头给按住,小狗乖乖地不叫了。我看见小狗的眼睛里也有泪花儿。
窗外飘起了雪花儿。这是在昆阳多年见不到的景色。
高个子女孩儿终于等来了她的同学,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被摔的很惨,疼出了冷汗。
肥哥的两室一厅里,一个活着的男人和一个死去的女人。
屋子里有些《新新视点》散落在各个角落,我信手拿着看。肥哥的“高原末梢”专栏可能是天天有,因为我在每张报纸上都能看到。
“……
和高原相对应,平原和海洋合理地存在着。高原没有消亡之前,对比就显现在时时刻刻。传说中的昆阳在千百年前也是一马平川,后来因为一场大雪就归属了高原,那喜玛拉雅的魅力竟然能吸引着平地疯狂隆起,步挺立平洋的后尘。千百年前高原使得平原突变,千百年后,平原又吸引着原本昂扬的高原。
我可怜着那些雪山下的石土,日益温暖温和的气候使他们渐渐消失了个性。这些个性的消失使它们松动,使它们很容易被风化,被撬得脱离掉山野,也许会被用在和平原一样风格的建筑上做个砖瓦。
我能不能看到那一天,海拔被消磨得几乎等同于海,人间大同了,情欲暧昧到一种格式里面,而且,这种格式是被称为世上最杰出的格式。
……”
“……
象汉子阳痿一样,高原也在患着性病。高原的汉子要狂喊着发泄,可远古的高音越来越弱,雪不下了,多年也见不到,虽然雪山上仍然有白色。太阳笑微微地释放温柔,叫你不再敢在交配的时候呼喊,即使交配引发了疼痛,你仍然不敢呼喊。人们都不再呼喊了,世界平静得跟平原一样。
当年,我们这里为什么隆凸成为高原呢?
……”
我点着单拐溜达,站在窗户那里,看外面白米粒儿一样的雪花。昆阳的雪花没有传统的样子了,就象漫天的碎米在飘落一样,没有“花儿”,只有颗粒。
我的尾骨是新伤,小腿是旧伤,新伤比旧伤疼。我的裤裆里也疼,夜里黑暗中高个子女孩儿发疯一样的抽动,磨得我有些红肿。我浑身好象都是伤痛。看着肥哥的文字,我觉得我可能心里也伤了,没有象肥哥伤得那么厉害,也可能伤得不是一个部位,但我觉得我伤了。我下意识地摸着心口,想摸出点疼痛来。
爱情是伤人的还是女人是伤人的,我弄不清楚了。
那个高个子女孩儿,按照今天的表现推断,她就再不会来到我这里了。她是从生理上的恐惧,对死人的恐惧,也许是对死亡的恐惧。我对她的感觉在肥哥的怂恿下已经明显暧昧起来,觉得她身上的可爱处处洋溢着,可她不是爱我,她表现的不是爱情,爱情不会在我已经伤着的身体上毫不体贴地加上伤痛,也不会因为恐惧而放弃已经发生的爱情对视。我昨天在咖啡厅里提到了她嫁人的话题,她的反应也不是爱情的反应。我需要收敛,不然我会象肥哥对草娘一样受伤。那个小个子女孩儿天生的妒忌并不适合我的个性,她虽然极力适应着现代风格的、随意的、小资式的、无所谓式的妒忌,但被城市气候压抑着的妒忌一旦在一个时刻爆发出来,那就能摧枯拉朽。我害怕被爆发的什么流体波及,这个爱情不会稳定稳固在家庭的范围内的,等发展成婚姻的时候,每一个男女关系的细节都是不定时的炸弹。
我看一眼墙上靠着的英格兰吉他,那根断弦被我扔掉,吉他则变得很不工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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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风眼(七)

葬礼在筹备中,肥哥不在家也不上班。他把草娘拉到医院的太平间里,同纸门街的社区人员一起张罗着。我打电话叫医生来我这里,给我红肿的尾骨上涂抹碘酒喷云南白药。外面米粒儿状的雪花儿只下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停了,原本的秋风被小雪过滤后,演变成了冬天的风。这些风,开始刺骨。
呆在家里实在闷,我拄着单拐来到街上,选了一个临街的茶室叫了壶普洱茶,看外面的风景。阴冷的天气使纸门街上的人加快了脚步,寒风如同春风一样裹贴着行人,迎风的被勾勒出各色的胸部,顺风的被勾勒出臀部,都圆润坚实,都绷紧着并且运动着。人们的穿着已经从原先的没有个性成功地过渡到了个性淋漓,让天下明明白白地了解这世界有高有低有男有女。昆阳有了都市的模样,纸门街上很难看得到从前据说常能看到的民族服饰,虽然我知道纸门街和昆阳城有半数以上的藏苗傣彝等族人。茶室里的音乐虽然还是葫芦丝,却已经用电子鼓做配器了。
我萌生了一个念头,用我的电吉他演绎一下昆阳人人知道的《月光下的凤尾竹》。我喊老板请给我几张纸和一支笔。
我在纸上写上前奏,我想这个前奏还是需要葫芦丝来吹,还是抒情缓慢地吹出这个“引子”,然后我的电吉他和鼓声要突然进入,和葫芦丝一定要形成反差。对了,中间的过门儿再次需要抒情缓慢下来,最好用女声哼唱那个最原始的音节。女人,世界、昆阳、纸门街,都少不了女人。
我落笔,感觉中我在写肥哥的“高原末梢”,我在用另一种方法写他的专栏。
天阴着,茶室里有点儿暗,一个年轻的女服务员把灯打开了。女服务员稚嫩的脸很纯情很美很原汁原味,打开的灯光却说不出来的黄蓝红绿银荡纷飞。灯的开关在我附近,女服务员伸手的时候我注意到她的手指,那排指头是典型的乡土风格,短小,齐头,皮肤黝黑。高原上的紫外线相对强烈,这双手是在太阳下劳作过的,千百年的高原上就应该是这样的手在劳作。小个子女孩儿的手也是短小的样式,但指尖娇嫩,皮肤细腻;高个子女孩儿的手已经是都市风格,和上海广州的小姐没有了区别。我不安心,走神儿,两个女孩儿无论高矮都和我霪乿了,我不知道哪个爱我,哪个我爱。
我散乱我的思维,肥哥在不停地抒发着他从爱情体会出来的高原情结,他是爱高原还是爱草娘?我太简单了,还是肥哥让世界弄复杂了?
昨天夜里草娘的小狗一声哀号,我软下了我的性具,外面是挺着个死人的,我多少也免不掉恐惧和晦气,我从此会不会阳痿?我使劲想银荡的事情,想两个女孩儿紧紧的阴腔,但我没有冲动。
我集中精力理弄我的曲子吧,好久没有拨弄我的英格兰吉他了。
我的手机响,肥哥给我打电话说要是我想出门逛逛的话,就在纸门街上找个美术店帮他给草娘做个牌位,他打算把草娘的骨灰供在家里,我说好的好的,我找纸门街上最好的美术店,会给草娘做一个枣木的或者红木的牌位。肥哥在电话中嘱咐我再三,他说要在牌位的落款上注明他的名字,要在牌位上写“爱妻方春草之位”。我顿了顿,答应了肥哥。
十一
我躺在我屋子的床上,肥哥躺在他屋子的床上,我们开着门,用不着面对面也能说话。
草娘的一小陶罐骨灰和罐前的牌位离肥哥只有半米的距离。葬礼简陋而短暂,肥哥作为草娘的唯一“亲人”,招待了纸门街社区的领导和不多的街坊。他把骨灰在纸门街上撒掉一部分,留下一些密封在陶罐里,供在了自己写字的桌子上。肥哥说,他在葬礼上哭得头晕。
前后三天时间,《新新视点》因为肥哥的旷工给他调离了编辑岗位。肥哥并没因为这个降职而恼火,他还在混沌中。他说他的“高原末梢”已经写得枯竭了,怎么写也写不明白人们的心思,怎么也不能揭示更深刻的东西,他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写高原末梢而不直接去写高原的最高点。他说昆阳是个不伦不类的城市。
“你还恋爱着吗?”他问我。
两个女孩子都没有在草娘死后给我电话。
“你要找到自己的最爱才好。”他说。
我找不到和两个人任何一个人产生的恋爱感觉。
“那个高个子的不错。”他说。
她不一定是在爱我。
“我看她是爱你。”他说。
好像不是。
“那个侏儒不可靠。”他说。
那个侏儒是爱我,至少比高个子爱我多一点,她知道嫉妒。
“没看出来她怎么嫉妒嘛。”他说。
人们在学着小资学着开放,她的嫉妒表现得很现代。她不想和老式女人一样不洒脱。
“怎么说?”他问。
说不清,但心里清楚。
“那你准备选那个侏儒了?”他问。
我再想想。
“哪个你也舍不得?”他问。
其实哪个我都舍得,肥哥,我从平原来。
“舍吧,舍吧,去找个爱情,别认为找女人就是找爱情。去找一个敞敞亮亮的专心专意的女人,去找紧抓住你不放的女人,一个心里只装着你只在乎你的女人。”他说。
那,现在的两个都不配。
“草娘死在咱家里,你怕不怕?”他问。
有点儿怕。
“丘子要是在,他绝对不会怕。”他说。
那个丘子也有爱。
“你的腿怎么样了?”他问。
怕是一半会儿好不了,我动了元气。
“我听见了你和高个子干了,你忘记了你有伤。”他说。
我想她是害怕,我安慰她。
“你的爱心很特别,有点儿我追求和怀念的山野风格。”他说。
我是男人。
“兄弟,我也是男人啊,我曾经是一个多么龌龊多么懦弱的男人啊。”他说。
肥哥你的阳痿一直没治吗?
“在治,这个东西需要有女人才能治好,而且需要一个好女人才能治好。”他说。
现在街上的壮阳药可不少呢。
“现在,我不想治了。”他说。
还是治了好,抑制本来就生长着的东西,是罪过。
“现在这城市里好像只剩下男人和女人了,除了男男女女以外,还有没有别的值得我们活着的啊?”他问。
记得小时候喜欢注意女人的奶子,长大后发觉了女人的屁股很美,呵呵。
“是啊,发觉女人的屁股美大概是因为想起那些屁股的某些功能,还有隐藏在屁股周围的神秘了。”他说。
咱男人也是。据说女人打量男人的时候也看牛仔裤前面拉锁的部位,女人也和男人一样。
“世界上幸好只有男女之分,多了更累人。”他说。
乳防屁股是命中注定的东西。遮盖住还是显露出来老是演变着进行,这就是男人女人的历史了。
“该凸起来的遮盖住或者压下去就不真实,你看现在街上的流行服装,奶子屁股都在凸出,显露。”他说。
也修饰。
“对,也修饰。”他说。
我听到了肥哥屋子里哗哗的纸声,他好像在写东西,写了又撕掉,再写再撕掉。我也拿起笔,一口气写完我的曲谱,瞪着我的英格兰吉他。

凛风眼(八)
十二
扔掉单拐的时候已经是十二月中旬了。纸门街上挂开了彩灯和旗子。我瘸着走路,小腿的骨缝被我的不安分给耽误了,仍没有完全愈合。医生说,伤筋动骨的时候作爱有可能落上一辈子的病根儿,跟女人坐月子时的不安分是一个道理。还好我还能弹我的吉他,虽然吉他弦的震动使我的腿还是不舒服,但我能坚持。可寒风和潮湿我却真得受不了,小腿在冬天里只好缠上厚厚的皮草。
我试着和原来的歌舞厅联系过,那里已经早有人顶替了我的位置。我说我不是一定回去,是想用乐队试试我的曲子,那些哥们熟,大家能配合好。歌舞厅的老板说那没什么,只是抱歉没有吉他手的位置给我,来玩玩他不介意。我把曲谱复印了若干份,分给从前的搭档们。键盘老许说咱先用键盘的笛声代替前奏的葫芦丝吧,那个间奏的女生哼唱也先用个什么音色来代替,看看行不行。我说好,先弄一遍再说。
高个子女孩儿和我约会了一次,当然不是在家里,那里她真的再也不想去了。她问我伤好没好,问我还能不能上班,问我是不是找到情人了。我说丫头我本来想爱你的,现在想想好像你并没有和我产生爱的感觉,我就不想费劲儿爱你了。她笑了,说,我们做朋友。我说我们这个年龄的人好像不容易产生惊心动魄的爱情,她说是啊是啊,模模糊糊的感觉好,在不真实中好,爱情是什么啊,那是成家立业的年龄才想的事情。我说你学习得好,掌握社会的脉搏很准,难怪你学习学习再学习呢,她笑,露出我舔过的牙齿来。
小个子女孩儿在草娘死后两星期才来家里找我。她也不谈爱情,就没完没了地亲我要我,直到我心里反感直到我硬不起来。我说我这里死了人之后我有点儿阳痿,她说来来不怕我给你弄。我端详着她熟练的表现的时候,小腿的骨缝疼了起来。小个子女孩儿终于丧气地煽了我软软的家什一巴掌,骂了我不是男人,穿上裤子摔门而去。门一开一合,带进了冬天的寒风,我腿又疼。我喊叫“你回来,我今天忘记了摸摸你的奶子和屁股!”
肥哥继续为《新新视点》敬业着。他写不出来东西,憋得很不开心,越不开心他就越忧郁,人到中年,可能是经不住多角度的压力,他衰老着。我说,肥哥咱不写了吧,太有哲理和太深奥的东西不是咱写的东西,你写了很久,在昆阳也没出什么名声,报社说把你降职就给降职了。你钱也不是很少,再拿出来玩你的股票也成,或者你开个小店也成,怎么死心眼儿?肥哥突然说,草娘就是开店的,当年的方家小店里还有丘子,满不错的营生呢。
肥哥的休息日里我拉着他出来喝酒。晚上纸门街上霓虹灯花花绿绿的。我说肥哥你看,洗头屋和洗头屋都不一样了,灯光白色明亮的就是“品牌”洗发店,灯光粉红暗淡的就是可以动手动脚的地方。肥哥说我靠你好明白,我说不是我明白,是大都市“文化”。肥哥说这还是昆阳吗?纸门街把头的那个牌坊还在吗?我说在啊在啊,只是那牌坊被按上了一圈儿射灯,老远就能看得清,变的光怪陆离了。
我们进了“德克士”快餐店。
服务员:欢迎光临德克士,请问您要点什么?
两个个汉堡包。
服务员:辣的还是不辣的?
辣的。
服务员:您要是再增加两块钱就可以换成双层汉堡,可以吗?
好的,双层汉堡。
服务员:请问您还要点什么?
客人:薯条。
服务员:请问您需要大薯条还是小薯条?
大薯条。
服务员:请问您要几包?
两包就可以了。
服务员:我们现在最新推出了薯条摇摇乐,您想试试吗?
不要,给我番茄酱就可以了。
服务员:两包番茄酱可以吗?
好的。
服务员:对不起了先生,您还要点什么?
啤酒。
服务员:有百威青岛嘉士博,您需要哪一种?
青岛。
服务员:您要的是大杯还是小杯还是瓶装?
小杯。
服务员:需要加冰吗?
不要。
服务员:需要加温吗?
不要。谢谢。
服务员:不客气先生。我们最新推出的墨西哥鸡肉卷您不尝一尝吗?
不了谢谢。
服务员:那么特价的劲爆鸡米花呢?
也不要。
服务员:那好,您是在这里吃还是带走先生?
就这吃。
服务员:一共是三十一块零五毛先生,先生您有五毛钱吗?
有。
服务员:好的先生,收您一百块零五毛,找您六十九块,差您两块钱,给您四张五毛的可以吗?
好的。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服务员:谢谢您先生。欢迎您下次光临德克士!
我一个人和服务员在一问一答,肥哥站在一边儿看着听着。我几乎要为这家“德克士”的服务笑出声儿来,可肥哥没笑,连点儿笑的表情也没展现。肥哥接过啤酒坐在空位子上,他说,兄弟你知不知道,这个地方就是原来藏家妹子开餐馆的位置啊,那些藏家妹子把我骗进来,扒光了我的裤子,让我自各儿跑回家呢。我哈哈大笑。肥哥说,都是女人,都是生意,怎么就不一样了呢?
十三
我想起了一个新近发明的词汇,叫“与时俱进”。我说肥哥,也许咱开始落伍。肥哥说兄弟你比我年轻不少你不会怀恋很多事吧?我说哥哥我也怀恋着很多事儿,也有很多理不清的头绪。就算我们相差很大有代沟,但感应倒真相近。我说肥哥我领你去散心吧,我们去我原先的那个歌舞厅玩玩儿,你听听你兄弟我写的曲子,你是文化人,老怀念高原风情旧时光什么的,你听听我写的对不对,有没有点儿什么意思什么韵味儿。
我来到乐队前和老朋友们一一打着招呼介绍着肥哥。时间还早,大厅里几乎没客人。键盘老许说今天刚来了个女孩子,想练练唱歌,刚好她还会吹葫芦丝,就大伙配配那个曲子吧。女孩子羞涩谦和地上来和我握手,说我写的曲子她喜欢,我说那就好那就好。键盘老许让我又坐在我原先的位置上,说这次你就自各儿演奏,奏出点儿你想奏出的味道来,我说好好,就拖着不舒服的伤腿又坐在了我久违的圆凳上。
肥哥隐在昏暗里,我只能看见他肥胖的体型。
女孩子的葫芦丝轻轻吹响,悠扬着荡出了古朴的旋律。在她吹完前两段旋律的时候,我突发劲力,拨响吉他的低音。鼓声大作,一个奔放另类的摇滚充盈了大厅的每个缝隙。鼓手把节奏掌握得天衣无缝,间断、迸发、再间断、再迸发,那个“竹林里的好姑娘”,就象身穿紧身服的精灵一样脱离了远古的纯美,跳跃在现代空间。我不知道,不知道我怎么来想像,我闭上眼睛在敲拨琴弦,我恣意地让我乐曲里的山寨姑娘裸露,让她抽搐着神经质一样地裸露,她裸露着都市里认可的东西,她不用再含蓄自己的乳防,不用羞涩地夹压着两腿之间,不用收敛自己屁股的圆润丰满,她可以展现,都市,既然你被叫做都市,你就能容下你应该容下的,你就该消亡那些该消亡的东西。你该经得起折磨,该忍受都市模样的发泄!美,真情,我的这几根钢弦,我身后的那几面鼓,我左边的那几十个琴键,我右边的那只弯曲得有些妖媚的萨克斯,这就是真实!我受不了这样激情音乐的诱惑,我站了起来,我忍不住高声喊唱:
……
竹楼里有个好姑娘她光彩夺目像夜明珠,听哎——多少深情的葫芦笙它对你倾诉着那个心中的爱慕。哎——哎哎哎——哎咳哎——咳哎咳呦——
……
吉他的效果器十分好用,我踏在上面释放了我最后一个音节。女孩子对音乐的体会已经到位,在余音未断的时候再次吹响了她的葫芦丝。这时的葫芦丝很象远处飘来的风儿,慢慢地吹散刚刚的喧嚣。
当大家兴奋地站起来喊“过瘾”的时候,我愣在那里。我脑子里好像空白了。我看见肥哥肥胖的身躯在黑暗里,他一动没动。我走过去,肥哥眼睛直直的看着我,好久没说话。
我被老板再次留用,他要我来上班每天演奏这个摇滚。那个女孩儿也被留用,因为她的葫芦丝能在歌舞厅派上用场。回家的路上我买了几个新琴弦。买琴弦时我脑子里出现了高个子女孩儿给我用橡皮筋和尺板做的“琴”,同时也想起了和她唯一的一次作爱——肥哥搂着死去的草娘睡觉的那一夜。
肥哥又是一整夜没睡觉,他写了好长的文章,清早我看见了他文章的标题:《高原末梢的都市》。我说肥哥你找到灵感啦?肥哥说我靠!狂泄不止,高潮一波接一波!
我又要上班,我调好了我珍贵的英格兰吉他时产生了个较别扭的道理,我觉得它靠在我屋子里墙边的时候,连一堆烂木头都不如。肥哥去了报社,我开门去我的歌舞厅,冬天的风吹疼了我的小腿。我们收留的草娘的小狗送我出门被冷风吹得退了两步,没忘记和我摇摇尾巴。
天晴着看星星清楚极了,天阴着却看不清云彩的缝隙。昆阳什么时候能再他妈的下一场大雪?哪怕再来次地动山摇都不算过分!

箭客:箭客在故乡
我必将会成为伟大箭客,多年之前就有人预测。他对我这样说的时候,一片黄叶恰巧从我眼角旁划过,我瞄着一直等它坠落在弓弦上,有微乎其微的裂帛声,我甚至看到了落叶的伤痕。阿布在对面满意着微笑,他的皱纹很深,显得脸很有纵深感,连带着笑容也隐秘着深不可测,阿布就是那个预言我将成为箭客的人。
你将成为箭客。和你一样。我只不过是个猎人,但你和我完全不同,你是个箭客。
阿布曾经是这个屯子箭射得最准最远的猎人,还在阿布年轻时侯我就见识了他那百步之内百发百中的连珠箭,有三个山贼试图靠近他,从三个不同的角度,很隐蔽着接近,但那天的夕阳还是暴露鬼魅的行踪,我看到阿布开始挽起了他的弓,弦被拉成一个夸张的弧度,在阳光的余沥下有尖利的反光刺痛我的眼睛,突兀着,那三个人的身体和地上的影子重合,我只听到一声弓弦的颤音,却有三道不同方向的破风声回荡在这个黄昏里。
我十一岁的时候跟了猎人阿布学箭,原因很简单我需要学一门手艺吃饭和防身,阿布也需要一个徒弟吃饭和防身。我做阿布徒弟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挽弓射箭,阿部用来拉弓右手被人打断了。阿布是个好箭手,但再好的箭手也只能对付远处的对手,当他的两个仇家隐蔽在他回家的路上,等他靠进突然来上一顿意料之外暴风疾雨般王八拳时,他也只能用自己那拉弓的右手尽量保证自己的要害部位少受点攻击。阿布很运气,竟然没有死去,他的强有力的肌肉保护了他的生命,在别人在一摊鲜血中把他抬起来后,他甚至还有心情说一声谢谢,我也是围着看热闹的人中的一个,就是从那时候起下定了决心要做阿布的徒弟。
七年时间,我的箭已经和盛年时的阿布一样的精准有力,一次在山林里我遇到了熊瞎子,它向着我昂起身体,而我不慌不忙的湾弓射箭,只一箭就穿透了它的身体,它砸在地上,巨唢的身体激扬起漫天尘土,淹没了我微小的身体,这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干掉的是个何其庞大的家伙,然后开始后怕。
我一箭杀熊的故事很快就在我们这个不大的屯子里开始流传,大家开始拿我和年轻时代的阿布比较,这让我得意非凡。但阿布却没有什么高兴的,他对我说,这没有什么,他年轻时也能够办到。我回答自己的理想就是成为他那样的箭手。他摇头,然后举取残废的右手,我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接着陷入长久的思考中。
半个月的沉默,然后是一年的离群索居,我把自己封闭在一片没人迹的阔叶林里,谁也不知道我那时在干什么,连阿布也不知道,所以当我一年后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几乎不能认出这个虬髯的汉子是谁。我拉着阿布来到我隐藏着的树林中,然后挽弓对着天穹射出一箭,箭飞得很高,直仆仆的向天上串去,有呼啸的声音,最早就是箭尖唳的独鸣,然后四周所有的一切都应和,象是朝拜也象是争鸣,最后树枝树叶簌簌的箭似坠在地上,深嵌入铁般硬实的黑土地里,在阿布周围布成一个矩型的列阵,使他寸步难行。我的这一箭其实包含了许多数学原理,包括解析几何和线形代数,每个被震荡下的物件所射的方位都经过完美的组合,精细到了完美的地步,我和阿布都不知道那些原理,但我们却同时领悟了其中的精义。这一箭后来被江湖上称为无的放矢,我觉得这个名称不怎么准确,我宁愿接受阿布的那个评价---草木皆兵。阿布棱了很久,或者说是惊悸了许久,然后是放声的狂笑,他笑得如此的开心,连四周的草木为之侧目,最后阿布对我说,你要出去,别窝在这里,你将成为伟大的箭客。

箭客:箭客在京城

往何处去?这个问题困扰着我,在十字路口象羔羊般迷茫。
所有的羔羊都有合群的习惯,不是因为相互亲近只是因为相互不明何往,在迷惘中羊的本能让我选择了跟随,一大群北去的人,头羊是个衣饰华丽的青年人,骑在白鬃的高头大马上,佩着剑把镶着红宝石的宝剑,这一切都让我自惭形秽。远远跟随着,听着他和包围在他周遭的人的谈话,我谈话里知道了一件事,他们都是去京城,去参加四年一次剑客考级。我不知道什么是剑客考级,但我想也许这和自己有点联系,阿布说我的将来是一个箭客,那时候我还不知道箭客和剑客究竟有什么区别。
到京城才知道京城有多大,我在半个时辰里所见到的人比十九年加在一块还多出几倍,这种突如其来的繁杂使得我有点发晕,眩惑过后发现自己处于一个很糟糕的境地,迷路了,那些引我来京城的人早就混杂到人流中去,无法辩识,而四处走动的人们纵横交错,相背而驰,使我无法选择该尾随于谁。我只有握住自己背上的弓箭,在一个和平的城市的大街上,我的举动让自己显得很酷的样子,每个途经我左右的人都会好奇的看我一眼,这让我象被猎的动物般遄遄不安,很快就在视线中被压扁成透明状。我的京城生涯就是这样开始的。
慢慢开始觉察到京城的不好处,这里没有我在山林里到处可以捕杀的猎物,不是什么猎物都没有,我看到有鸟,有狗,有鸡,鸟是在笼子里的,狗是在女人的怀里的,鸡则是在斗鸡场里的,这些都有自己的主人,我的弓箭奈何不了它们。没几天就把自己带来的盘缠用完了,京城的物价昂贵得惊人,在这里不是我这样的一个箭客寓居的地方。我找了家客栈是先住后结帐的,当时我并不知道,我以为这和我在山林借宿一样,并不需要什么金钱交易,我就这样一直躺着,床上的被子很温暖,这样我稍微忘记饥饿。第三天清晨,我还是被客栈的老伴娘从热被窝里赶出门,那时天还是朦胧着亮,除了我的弓箭和穿在身上的衣服,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老板娘还继续对着我的背影叱骂,一些我第一次听到的好玩的骂人话铺满了街道,象水那样顺着我的脚步蔓延,我因羞愧而显得人影虚浮,就如此飘渺走着,行踪诡秘无比,后来别人在追述我这段历史的时候,形容道踏着凌波微步在晨曦间在城市踏出一个个个八卦图形,我不知道凌波微步怎么折腾的,但我知道我当时饥肠辘辘,我必须先要找东西进食,我必须先恢复体力,我必须四处巡视,然后我就看到了自己在京城第一个可以猎杀的动物,一只出奇肥大的老鼠。对的,那天我用自己的箭射杀了一只老鼠,这就是我离开家乡后射出的第一根箭。就在箭将老鼠订在墙上象钟摆那样节奏的摇摆的同时,有人在身后一声喝彩,好箭法。
直到现在,那声巨大的喝彩声还依然不时在我耳际回荡,不仅因为他的声音响亮而显得激情澎湃,那段日子由于饥饿我已经有了习惯性的神经衰弱症状,再细微的声音也会让我如闻夔鼓。这还是我离开家乡后第一次有人认可我的箭法,这一瞬间使我产生了久旱甘雨的感觉。我回头,一个显得比我射杀的大老鼠还鲜活的人就站在背后,他就是我的第一个雇主。对第一个雇主我一直是怀念的,这和初恋的感觉一样,未必美好但永不可割舍的情愫。
他是粮店老板,在遇到我之前的那些日子正为仓里老鼠患成灾而忧郁着。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灭鼠员,是很清闲的差事,白天睡觉,晚上等老鼠出洞的时我也出动,站在谷仓中间屏息着支耳朵听,哪里有老鼠的动静我便祭出最厉害的无的放矢箭法,老鼠太多了且肆无忌惮,所以我战果累累,第一天雇主清晨例行来巡视他的粮仓时简直被眼前的一幕惊傻了,他意味深长的叫了声卖糕得,在语气里遍布着怀疑和惊喜。
我的工作很有效果,没几天整个京城到处是惊弓之鼠,鼠辈的联系系统是成熟而有效的,我的箭法在人的世界里还默默无闻的时候,在鼠界里已经是声名鼎沸。几天后我灭鼠的工作就变得无比清闲,只要我的脚步声一到所有的老鼠都自动闻声而逃,京城里的粮仓有无数个,而京城里我这样的灭鼠员惟独仅此一家,他们没必要冒着被我屠杀的危险来这里觅食。老鼠不来也就宣告着我灭鼠员生涯末日来临,雇主几天后就对我这个闲人开始不满了,其实他的不满也有道理,我空耽着个技术工的名称却整天无所事事,我不能干售粮员,我不懂大斗进小斗出的机关,卖粮的时候出手大得象是个赈灾人士,我甚至连搬运工也干不好,手指穿透力太强那些麻袋根本就不可承受我的手指一抠,我就象是蜒蚰搬过粮食的地方身后总有条绵长的白米线。
我是个多余的人,至少在雇主的心目中是,半个月后老板再也无法忍受我的存在,在得到二钱银子的遣散费后,我再次流浪上街头。

这次流浪的时候显然比上次要幸运得多,才出了粮店的门就看到在路上见过的年轻剑手,他步履匆匆引起了好奇心,说老实话我也的确是没有什么事可以做,于是开始对他进行跟踪。他进了一个门,很夸张巨大的一扇门,门楹上用金漆刷了个飘逸的字---剑。我想到上次在路上听他们谈论的剑客等级考试。我也想进去,但有门卫拦住我,他们让我出示准考证,我从没听说有什么准考证的,和他们讨论了很久,后来就成了一种僵持,我执意要进门,他们执意不放行,大家比较着彼此耐心和口舌,最后放行已经退化为一个次要的目标,而争论和妥协才是相互的正题。结局是这样的我把自己身上的两钱银子都向他们行了贿,而他们任由我悠闲着闯入,也许这就是现在所提倡的双赢的雏形。考场里很喧闹,没有我想象的寂静,许多人都在相互着寒暄着,更象是茶馆,我严肃的表情在这里变得格格不入。无法融入所以只得倾听,我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买一张准考证才需要半钱银子,而行贿的钱竟然是四张准考证的价格,这让我觉得非常的心疼。
一声锣响,有执事的人宣布剑客等级考试开始,先进行最低级别的四级考试,先后有十几个人上去舞了通剑,我有些奇怪那些人为什么这样表演,一个个出剑妞妞捏捏,踏着清盈的舞步,还时不时来个亮相的静止动作,我看了几个人都是这样的程式,似曾相识,猛一惊醒才想起是家乡庙会上演出的二人转。四级考过了后六级考试开始,参加的人都是上次通过四级考的,果然不一样,花活比四级强多了,有一个人在台上原地翻了三十多个空翻,下面一阵彩声,我也忍不住应和,这个招数在实战中可是有大用处的,当对手一剑刺向你的咽喉时由于你不断的空翻迷惑也许对手一剑会误入了你的裤裆,这个概率是百分之五十,也是就说一半是死形一半是腐刑。六级结束,突然就肃静了,我感觉到有什么大事要发生,最早的宣布等级考开始的执事又走出来,清清嗓子宣布最高级别的八级考开始,对大家说,本科八级考破格允许没有六级证书的剑客们跳级参加,台下一片欢呼声。然后他又对大家说本次获得八级剑客证书的剑客将参加对臭名昭著的四大凶徒的围剿工作,台下一声欢呼声,只有我发出。参加八级考的只有我一个人,我觉得很奇怪,所有剑客们眼光铺就的路径上我昂然走上考台,在途中我看到许多蜡肉般颓灰的脸和某些裤裆里的尿味。考官问我表演的是什么剑术,我回答自己不会二人转和翻筋斗,我只会射箭,考官沮丧着摇头叹息一声,问我难度系数多少?有没有什么新创的附加分动作,他说的这些我什么也听不懂只好茫然着看着他,最后他被我看得毛了,只好对我说你自己看着办吧。原先是想找些老鼠来射的,但我忘记了惊弓之鼠的典故,当弓弦被手指拨出颤声时,周围半公里内所有的老鼠都闻声而迁。
四处张望没有半点可以做靶子的东西,下面人开始忍耐不住,有嘘声扩散象一群苍蝇咆哮,接着我看到许多不同性别的苍蝇越墙飞来,那些家伙把里面的声音当作了叫春的信号。我突然灵感大发,挽弓满月对空一箭射出,接着是漫天苍蝇飞舞撞击,一时传为京城奇观。此役共有七百三十五只苍蝇毙命,其中七百三十四只相互撞击而丧,另有脱单的一只为箭击杀。
我看到无数个惊愕的瞠目结舌的面孔在台下晃荡,考官激动万分的走到我面前,一下子就拥抱住我上气不接下气的说,京城蝇害,旷日持久,想不到今日被你根除。先生都是当之无愧的八级剑客,当之无愧,当之无愧,请把外语证书拿出来我们备个案底。
没有证书,这个就为难了。下面一片嘈杂声又起:“宁缺勿滥,宁缺勿滥,宁缺勿滥。。。”声音聚合在一起,结成一团浩然之气回荡在半空中。
我的考级生涯就这样被外语证书埋葬在蝇尸堆里腐朽,在这天的下午我颓废的坐在考试院外的墙根处,才发现自己又陷入身无分文的绝境,生存的需求又统治了我的世界,我向着每个人恳求:“谁要灭鼠员?”

箭客:箭客在山庄
习惯回忆,是我自己定义的一个名词,很多时候发现回忆已经无可回避纠缠上自己,就象土坑里被蹂躏着的肮脏水泡,咕噜着重复不休。基坑里永远有那么多的水在往外溢出,从泥土的毛孔间隙,无论水的本来色彩是如何,当它历经了泥巴的洗礼,出来后一律浑浊,并同化着在自己身后延续踊出的同伴。
三个月前我跟着一个人贩子来到乾县,就在我坐在剑客考试大院的墙跟处找雇主的那天,我遇到了人贩子甲。一直以为人贩子只从事贩卖妇女的工作,所以看到人贩子甲写着狡诈的脸的时候虽然犹豫了一下,还是立即起身跟随着他走,太饿了,饿得失去判断力宁愿相信任何人,更何况他手里还有可以填充肚皮的馒头。人贩子甲一直向南,我象是一条忠诚的瘦狗那样跟着,我的嗅觉使自己几次在失去了行踪后又循着馒头的味道顺利发现了他,他的手上有着促使我忠心不二的饵。经过漫长的跋涉后我们徒步穿越了大半个中国,在接触中友谊竟然跨越了市侩的金钱交易在我们之间萌发,我们成为了真正的朋友。我不怀疑人贩子甲友谊的真诚,即使后来他把我作价卖给乾县最大的财主王员外作苦工,我还是坚信彼此友谊是长存的,在分别的时候两个人相互拥抱痛哭一场,场面凄绝悱恻,人贩子甲一面数着我的卖身钱一面将我揽在他的怀里,口水和眼泪一起湿润着我的后背。
基坑永远挖不尽,我来的时候已经有很多的人在那里不断发掘着,那时候地下水还没有溢出,整个坑里灰蒙蒙的一片,挖掘中的人都一身的尘土,仿佛从地底下刚被挖掘出来,一个管事的人给了我一把铲子,向着土坑的方向努了努嘴,我当时没明白是什么意思,他厌烦了把我往下一推,耳际一片的得意的谑笑声,那些出土的文物发出的,从那天开始我加入了挖掘者的队伍。
王员外为什么雇佣如此多的人挖这个基坑,一直是我心里的疑问,就象王小姐一直在后墙张望一样的令人费解。所有在辛勤挖掘中的人都是盲从的,一个类似的挖土动作重复着多了,这样的动作便进行得理所应当。我的第一铲就显得与众不同,基坑里的水源就是拜我那一铲所赐,当时还引起了一阵的欢腾声,那些人都被日复一日的重复劳作给憋得无聊透顶,所以我那一铲的变化竟然让他们都显得亢奋。有些人开始学着水牛那样在泥水里打滚,将自己涂成厚厚的铠甲.我很快就融合在这些人之中,并且由于我给大家带来的乐趣,自己也成为一个非常受欢迎的人。但没多久后水越来越多,成了一种累赘和负担,我们在挥动自己的铲子的时候总被泥水粘连住,挖掘比从前费力得多。
我背负的弓一直能引起许多人的好奇心,那些人一直在议论我为什么要背着一个弹棉花的家伙,他们看我的眼神很古怪,极象看着异端,懒得理会,自己总觉得和他们还是有些不同,我是个箭客,即使是在掘土的时候依然是一个箭客。在人群里唯一称得上朋友是阮三,他是知道我背负的是弓箭,一次在挖土的间隙他隐秘的对我说,别老是背着呢,很累人的,这是他对我说的为数不多的话,我却记得很清楚,我暗地里认为这句话中包含着别样的意味,具体是什么无从得知,但我还是把他当成了自己的朋友。
以前曾经听人说过盗墓的故事,就是用洛阳铲往地底下扎下去,然后盗墓的人看铲子上带出的泥土,老练的盗贼只需要看到铲子上的怄木就可以知道底下是哪个年代的墓葬,然后挖掘个盗坑就深入几千年前的宝藏堆里,我一想到这些后就怀疑我的这个雇主就是个盗贼,这个发现让我油然升起种神圣感,我知道盗墓的人总是习惯杀人灭口的,而我作为一个箭客当然不能置之不管,于是我决定潜伏下来,等待事件的发生。
果然出事了。
作为一个箭客我的预感很对,但出的事完全和想象背道而驰,这又让我感到些须惭愧。
那天清晨的一声干嚎如此凄厉,隔着无数个晨曦的距离依然刺耳惊心。我被声音惊醒,奇怪的是别的和我一起掘土的人都置若罔闻,沉思片刻,四周死般沉寂,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这让我开始怀疑自己的听觉。直到相同的声音再次发出时,才确认确实出事了,背上自己的弓箭起床,穿衣服的时候被人偷偷拽了一把,低头听到另一个掘土人低声说话,别出去,是土匪来抢劫。他说话的时候闭着自己的眼睛,很用力,眉间蔟在一处,显得非常做作。这时才发现,原来每一个熟睡的人都有着如此的眉毛。
关于那天早晨发生的事件,后来有种种的阐述。线索都归纳为三个点,山贼——王小姐——失踪,首先是山贼乘着月色的掩护,潜行入了王员外那戒备森严的山庄,他们显然是有内应的,山庄的大门没有任何撬过的痕迹,山贼很谨慎,一切的行动都在按严格的计划进行,从第二天的现场看一切都没有凌乱的痕迹,这次行动更象是次善意的探亲行为,后来县里的捕快到场之后查索了一翻,问了问王员外财物丢失情况,王员外苦着脸说任何财物都没有缺,那些山贼几乎做到了秋毫无犯,总是铁青着脸的捕头很不开心的咆哮,没事你报什么案子,不知道每年的发案率都记录进全年的县衙业绩考核。一直苦着脸的王员外最后说,我女儿不见了。
王小姐算不得上是什么美人,连微有姿色也谈不上,我不得不怀疑那些山贼的审美品位问题。王小姐喜欢爬墙,那是阮三告诉我的,我关于这个山庄的仅有的认识都是源自于他,阮三不是个简单的挖土人,我几乎可以确认,在闹过山贼后我曾经怀疑过他就是那些山贼的暗线,当然他也在怀疑我,当我开始跟踪他的时候他也同时在跟踪我,那些时候我们两一直在相互追逐又相互躲避着。
挖坑工作在王小姐被绑架事件发生后暂时停止,现在山庄里四处游荡着游手好闲的闲人,每顿的伙食供应也没有以前那么准时丰富,挖坑的人开始军心移动,天天有熟悉的面孔流失,一周后我发现坚持留守只余下我和阮三。我常去山庄的后院去看,那里是阮三所说的王小姐爬墙的地方,我看了,墙很高,我实验了一下,象要翻越这么高的墙还是挺累的,想一个普通的藏在深闺里的女子更难翻越。
阮三在下面看着我,似笑非笑的古怪。我现在确信一件事了,他说话,我疑惑的看着,你不是山贼。我看过最差劲的山贼都比你动作利落几倍。他的话很伤我的自尊,反问,你是谁?我是这里的捕快,为了抓山贼潜伏在这里的,他从什么地方摸出块木头身份证骄矜的向我晃了晃。身份证用金漆镏过,在阳光下幌了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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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客:箭客在山寨
跟随着,在阳光下我是阮三脚步声中拖沓着的影子,盲从往深山进发。路上阮三不断和我在闲扯,我发现他竟然是个如此多嘴的人,这让我立时改变了对他原先的印象。我曾经问阮三,王员外为什么要挖这么大的一个基坑,他回答我,怕山贼惦记着他的家产,想造个坚固的大城堡,把自己锁在里面就安全了,我觉得王员外的思维很奇怪,但有钱人和我这样的箭客原本就是不同的,我不可理解他们,他们也不可能理解我的理想,我和他们就想是在一根线的两个端点参商相隔。
为什么所有的山贼都喜欢藏在深山里,只有自己跋涉过一次后才真正的理解,深山实在是太好的掩护,元素是行进中的艰辛,我发现这次的进山几乎要将自己拖到完全垮掉,离开森林好久了,在城市的生活已经使我渐失去了对森林的承受力,变得如同瓷器样的脆弱。叫苦不叠,我的声音迎合着阮三,阮三的抱怨也影响着我,行进就在两个孤独人之间拓开空间。因为孤独阮三开始对我完全没有戒心,在他无意中泄露出的话中我知道了他带着我,而不是别的捕快进山抓贼的因果。
阮三是个不得志的捕快,一直没有出人头第的机会,不是他不努力也不是他能力差,仅仅因为比较倒霉。他给我说道他以前破了大案的时候,脸上写满着得意,那是个谁都不敢碰的大案子,他奶奶的,楞就是给老子轻松拿下了,他停顿了一下,我很不满意关键时候卖关子的作风,想催促,他面色变得阴沉,显然回忆开始在触碰伤口,我不忍心,他停顿了很久还是继续说下去,你说我倒霉不倒霉,这家伙犯了事偏又不小心,让我逮了个人账具获,搞了个铁案如山。好啊!我回答,好个屁,犯事的是知府小舅子,怎么这案子就让我遇上了,什么公理,我知道那些家伙其实早就知道,他们在给我下着套呢,就侯着往里钻。算是看透了,一个个都希望别人掉下来,可以蹬着肩膀往上窜,你记得出事那天姓梁的那个捕头?你怎么就不记得?就是一直铁青着脸的那家伙,靠,对了就是这家伙,以前我做捕快那会他还是个小木匠,就这几年楞就窜上去了,什么世道?@%&E%#$Y&@$!!!你老不定晃脑袋干嘛,晃得我都头晕,你放心,这次营救成功,亏待不了你的,王员外家的赏金少不了,二八分帐,你这家伙也够贪的,嫌少不满意直说就是摇什么头,搞得和我们知县一样,完事了我保举你做初级捕快,怎么样,怎么说也是国家公务员了,不比你做臭苦力强,还不满意。他瞄着我看了很久,突然恍然不悟的说,你吃了摇头丸了吧,这玩意是你吃的吗,那是有权有财的人没事消遣的,你凑什么热闹。
那天路上我不住在晃脑袋,其实这并不是故意的,当然更不是吃了什么摇头丸的缘故,但就是抑制不住,摇晃,是种状态,更是种抉择中的无可奈何。那天开始我间发性的摇晃,这种姿态一直延续到我离开乾县为止,后来我意识在摇晃是一种内心的斗争,从大脑皮层发出的讯号,隶属于潜意识的行为。
继续说那天的抓贼经历吧,我一生经历过无数次的冒险,往往所有的冒险都出乎自己意外,一些原先构想得很刺激的结果都是平淡无味的,真正的危险往往又是在平淡中爆发,比如这次,我原先构思中应该是异常惨烈的,在冥想中自己已经默认了十步杀一人的侠客身份,但结果却显得荒诞无味。一切都象是事先排练过的剧情,我和阮三没花任何力气就绕过了山贼的哨卡,直扑山贼的老巢,那些煞有介事的四处巡逻的人似是陈列的道具。
山贼的头领自然是在个空旷的大堂里,中间自然是有张铺着虎皮的大椅子的,椅子是夸张的大,如果添加上一个老板台,到是类似文明社会中的老总办公室。我那天看到一切都是这样的俗套,唯一意外的是大椅子上坐着的是个小女子,那就是王员外家的被绑架的肉票千金,她的肉票生涯显然还是比较惬意的,在她一旁是个粗眉豹眼一看就是很脸谱化,根本无须判断,这个人一定是山贼的首领。阮三在我耳边叮咛你去对付那个山贼头子,然后把王小姐解救出来,我反问你干什么呢。我自然是给你望风。他很严肃的说。我意识到其实这件事几乎是我独立来完成的,外面的那些道具根本就不需要忌惮,在闪念间我想到是否必要要挟将我们两日后的赏金提成再分配一次。
事情的结果很简单,我只射了一箭,那个山贼首领就象以前在山林中的任何一个猎物一般被贯穿着订到了墙壁上。接着王小姐就象是疯子一样扑到了山贼的尸体上,先是目瞪口呆了片刻,然后号啕疼哭。当我神圣的站到她面前的时候,她愤怒着咬牙切齿说:“你这个天杀的郐子手。”我怀疑她一定是被山贼用种特别的方式被同化了。
带王小姐出山是那天最大的难题,幸好外面的那些道具还是一贯的遵守着自己的职责,我们几乎象是绑匪一样将哭着喊着闹着的她生拉硬拽的扯出了匪巢。我们出来的时候,脸上纵横着一道道的血痕,其实都是在回家的路上被王小姐的指甲掐出的,但日后这却成了我和阮三勇斗山贼的勋章。
王小姐和山贼首领的故事,我是后来才知道的。其实王小姐和那个山贼早就勾搭上,这是个粗俗版本的张君瑞和双文的故事,区别在于每天翻过粉墙的性别变更为一个女子,为了爱情一个女子的创造力是无穷尽的,这个绑架的故事实质上已经蜕化为私奔性质,只是大家都不愿意说,王员外是为了自己的脸面,王小姐出山后就判若两人,依旧是温顺而腼腆的大家闺秀摸样,我和阮三进山后的英雄事迹的传播离不开王小姐日后的一大片充满传奇色彩的描述。
不久我就在乾县成了家,成了王家的女婿。别人都很羡慕我,一下子嫁入了豪门,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内中的苦楚,王家其实已经接近破产,王家曾经是很有钱,但所有的钱都被王员外花在了挖基坑的费用上,为了保护财产进而失去全部的财产,这就是世界的荒谬之所在。
事后我问过王小姐,也就是我后来的妻子,她为什么在山内山外行为的反差如此之大。她回答我,山内山外是两个世界,一个隐晦的,一个是袒露的,她没继续说下去,所以我至今还是搞不懂隐晦和袒露的界限。
庄子外面的那个大基坑我到是常去,徘徊的时候那张地面裂开的大嘴总是有中吸引我的力量,将我整个囫囵的吞溺下去。

箭客:箭客在捕房
从何种角度回顾,在捕房那段历史都显得惨不忍睹,时常无事于是时常忧愁,因为无端忧愁本来就不善言辞的我,言语亦加稀少,而别人总习惯把无语者视作思想者,在乾县的日子我被大众赋予思想者角色分配。我的忧郁是无意识的行为,逐渐累积并逐渐滑落到不可救药的一个过程,溯源根本在于意识到自己每天的日子是种悲剧形态,悲剧都是掩饰着面具小心翼翼的出现,伪善着尚有笑容,但别人却当作是个喜剧的过场,于是在悲和喜的矛盾交叉中悲剧的味道益发浓郁。
乾县是个美丽地方,除了雨季。山没有故乡的山嶙峋,爬起来很惬意,独处时候就爬到山顶上鸟瞰我现在生活着的这个地方,最后发现这个地方比自己想象中的乾县大许多,俯视是个巨大的马蜂巢穴,每间房子都是蜂巢中的孔,各式人等在其间履行自己的生命,那时候我在乾县的捕房谋生。
阮三算是遵守偌言,出了山寨和他分手,其实我真没预料他说过的那些话会实现,所以那天他对我神秘的说,你现在已经是乾县的捕快了,我吃惊对着他长视许久。我们是同事了。阮三用力拍我的肩膀以示亲睐,他的力量使我摇晃了一下。我曾经说过由于一种奇特的原因,我沾染了习惯性的摇头症状,在我当捕快的那些日子,这种症状进入了一个发作的高峰期。我总是在摇头,对着住在乾县的民众,对着路过乾县的人群,对着把握着乾县的官僚,这个举动使大家都对我没有好感,他们称我为不合作的思想者。整个乾县我只有一个朋友,就是阮三,他也是唯一了解我苦衷的人。他对我说你要控制,我试图控制,越是刻意越是摇摆得厉害。然后他对我说闭上你的眼睛。这是个行之有效的方式,每次闭上眼睛的时候我都能停止摇头,但我不能永远的闭着眼睛。
打发完时间,于是我们这些捕快又自发的找了些事来做,比如帮人去讨债。乾县前几年商业发展得很快,是附近几个县里最表率的,这些事迹已经作为上任知县的业绩留在了他的晋升记录里。但经济发展过快也带出了很多的附带效应,比如三角债问题,乾县的很多人都很有钱,但他们的钱都是些白色契约,在以前这些契曾经很流行在流通领域里,但随着高速发展的停滞,信用危机也就随之出现,这些白色契约也就成了许多人夜不能寐的缘由。在乾县的夜里常有些幽魂在游荡,每个手里都握着大把的契约,有些穿黑衣服的人会有很少的钱来兑换大笔的白色契约,乾县的居民把这些在黑夜里兑换契约的人人称为黑社会。每个捕快手头都有大把的白色契约,我有一次跟着阮三去家商铺去催讨欠款,店主是个看着就很窝囊的人,事情办得很顺利,那个店主看到我肩上背着的弓箭就吓得脸色煞白,你就是那个杀山贼的捕快。我摇了摇头,我的摇头并不是否认,只是种习惯行为,因为想辩解我的面色显得很古怪,后面大家都说这样的表情就是传说中的酷。我不知道如何才算酷,反正我的神情和动作的反差让人琢磨不透而增添了别人的害怕感觉。回家时候,阮三给我一笔辛苦费,推辞,他说我应该得的,我还是想拒绝但事实上是接下了,因为家里需要,我岳父欠了许多掘坑的苦力的工钱,我想到那些天天围在家门口讨债人的声音便软弱无力。
很快就成了最成功的讨债人,这个职业让我突然变得暴发,渐渐自己的价值取向也在变化,初次讨债时的羞怯变得乌有,也是付出了劳动,作为等价交换获得自己应该获得的利益,这个解释让我心安理得。最初的几次都是阮三带着出去,后来名声鹊起便有客户直接找上门来,这样的收获就更大。几次成功的收获使我在同行中名气渐隆,以至于后来出现许多盗版行为,街头巷尾出现背着弓箭的人效仿我那样的讨债,刚开始都很见效果,但时间长了搞得连我自己也被人怀疑是盗版,最后为了证实身份,每次都需要当着债主表演箭法,可以射的目标很多,任何东西都可以,街上的小鸡,屋檐上悬着的咸肉,有一次实在找不到目标时我还射过尿壶,反正我的讨债更象是种行为艺术,到后来看表演的越来越多,身后前呼后涌的热闹得象赶集。
其实我最大的收获不仅仅为金钱,这些日子里我摇头的病症也开始停止,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就是渐渐的好了,或者说是渐渐的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我可以象其他的捕快那样对着无辜的人疵牙冽嘴,可以对犯小过失的人动用私刑,还学会了暗示并从中获得实际的好处,日子过得越来越灿烂,连我的入门阮三也说,你小子现在象个真正的捕快了。直到有一天我的摇头症状突然间又迸发,比以往的每一次都来得剧烈,我预感可能会出事了,真的,在那天的事发生前我是真的预感到了。
阮三对我说,快,有大案子。我很不开心的瞥眼看他,这时候我的口袋里装满着白色契约,这是今天的必须要干的工作。快走,四大恶人来我们这里了,快去妓院埋伏。 bookbao.com 最好的txt下载网

箭客:箭客在妓院
早在京城时候就听说四大凶徒的名望,剑客等级考试那次主考官提及他们名字时,竟然让某些剑客吓得大小便失禁,这让我一直对他们有种幻想,无数次把见到的某些人想象成就是四大凶徒,我甚至祈盼他们能永久活着,膜拜或者亲手杀死,这四个人竟然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了自己的精神寄托。白道人士对四大凶徒围捕一直没有停止,好多年无数次陷阱但徒劳虚设,每次成功脱离都是一次示威,每一次示威都会引发更大的仇恨,仇恨和示威是相互纠缠的锁链,相互约束又相互外张。
阮三说他们到了乾县,我感觉到自己肌体的复苏。为什么要去妓院埋伏,在了解了真相之前,判断一直使我认定他们都是好色之徒。坏人必然好色,如同箭客必然是用弓箭一样的顺理成章,真理如此朴素和唯物,带着浓重的油墨味道颠颇不破。阮三和我去春绿楼,以前曾经到过,不是眠花宿柳而是讨债,那次我追着一个欠债的人来到这里,我还记得春绿楼里土个穿嫩绿百褶裙的小女孩子,一身的绿色清醇着象跟刚出土的葱,我表演了箭法后还她让我在她的手心上签了名,我签名时候一直看着她的眼睛,很眼睛去没有阴翳和我见到过任何人的眼神都不一样,等享受完毕偶像的待遇后才发现那个被自己逼到绝路的债务人竟然趁陶醉的那时候又逃脱了,而使我陶醉的绿裙子女孩子此刻鄙夷的看着我,一双手相互用力搓,试图将写下的签名完全抹除痕迹,她的手很小很柔软,右手尾指上套着个翡翠玉的戒指。
春绿楼生意好得出奇,熙熙攘攘,都是公门和侠义道的朋友,除了本县更多是从别的地方赶到这里的,这个事实充分证明涩情业是旅游业的支柱。阮三和不少人都熟悉,他的交游广阔让我觉得羡慕,阮三没有忘记向任何一个人介绍了我,有些礼节性的回句久仰,有点则桀骜点点头,反正在春绿楼的这个白天让我感到自卑,我是一个在圈子边缘徘徊的影子。下午时候有了次轰动,所有相互寒暄或者和妓女们调情的捕快们都一起起立,阮三起立的时候拉一把我的袖子,当时我没有领会,所以在人群集体起立的时候我成了唯一坐着的,与众不同。那人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的身上,先是惊讶然后是不屑,其他人也是如此,在这个下午我在短暂的几分钟内成了这个地方的主角。有些人是长久的主角,有些人是短暂的主角,比如是我永远只能饰演短暂的主角,而某些人看着就是个男主角,比如叶锋。丝绸的长袍,一尘不染的白色布鞋,还有与生惧来的抑郁神情。叶锋天生就是个贵族味道的主角,更何况他还是江湖上最年轻的八级剑客。叶锋的到来使得春绿楼终于形成了个中心,一层层的辐射开来最后的余波层面上就有我还有阮三。阮三其实可以处到更里面些的,他留在外围就是为了让我不至于太无聊,这让我非常感激。
直到傍晚,四大凶徒还没露面,这次埋伏的性质更成了一次聚会。中心圈子里有些人搂着妓女上楼开房,剩余的人也因为酒的余味言语变得不庄重,有口角就有人劝解,好多故往的过节竟然在这样的聚会里相逢一笑。我看着这个可笑的埋伏圈,唯一能保持清醒的只有似乎我和叶锋,叶锋自顾自的喝着他的酒,很缓慢的速度,我认为他的喝酒只是个幌子,他在观察。而我则数着自己箭囊里的箭。我带了满满一袋的箭来,而现在只余下了三支,其他都被阮三借给别人了,那些人要玩一种时兴的游戏投壶,而我为四大凶徒预备的箭正好被他们用作了娱乐工具。当阮三最后一次过来试图借走我最后的三支箭的时候,我拒绝了,我说这是给四大凶徒留的。阮三笑了,说,什么四大凶徒,四大凶徒什么地方都会去就是不会来这里。我惊鄂,阮三继续说,四大恶徒从来不来妓院,所以我们才来这里设埋,懂了吗?我不置可否的看着阮三,老实说,我真的没懂。不管懂还是没懂我都决定不将最后的三支箭给阮三拿去做人情,我执意要留下自己的三支箭,任阮三好说歹说,最后他真的是生气了,威胁道,你知道借箭的是谁吗,是江南总督衙门的总捕头,我们日后能否升迁都在他的手上,怎么不识抬举。阮三忿忿去了,抛弃下我在大堂里,我觉得孤单我看到叶峰也是孤单的坐着,他的嘴角噙着讥讽的微笑,不知道是因为为谁而笑。渐渐人声稀少,因为空旷回旋着一些楼上传出的腻笑声,围绕在周遭,从毛孔侵进身体,有寒意,是四周缓缓的沉积着,突然发觉到自己真是不属于这个世界,陷入埋伏中的并非四大凶徒而是在大堂里傻忽忽的拿着弓和箭虚张声势的我,在无边的陷阱中我是孤独的野兽,不和谐的想吼叫,想惊扰人们的华胥梦乡。
所有的变故如此突兀,命运是情节的设计者更是位悬念大师,那天夜深时候四大凶徒真的来了春绿楼。玩笑,绝对是个玩笑,所有人事后都如此说,除了我之外到场埋伏的白道人物们都知道四大凶徒是从不进勾栏一步的,他们都是多次参与围捕四大凶徒的老人马,在长期的对抗中已经理解了游而不击的精髓,所以当四大凶徒进入春绿楼的时候,那突然到达的打击让整个集体都不可承受。
四大凶徒看上去一点也不怎么凶恶,三男一女,男的都是玉树临风的美男子,女虽然是韶华已逝,但依稀可以看到许多年里残留下的风韵。我甚至觉得他们比那些吓得面目委琐的所谓正义人士们都可亲的多,不得不佩服阮三即使在这个时候他都是最清醒的,快射他们,阮三对我耳语,其实未等他说话完毕我早就已经射出了自己的三支箭,三箭联发,目标就是那三个玉树临风的凶徒,坚信自己的选择是对的,女的不管如何凶悍都不如男的威胁大,在只余下三枚武器的时候必然先消灭威胁最大的敌人。箭才离弦我就知道那三大凶徒的命运,在场所有人都目睹了三支箭分别穿透三具年轻的尸体,箭负载着着他们订在了春绿楼的粉墙上,他们的身体悬在墙上摇晃,象是对这个世界摆着手指说不,粉红色的墙还有暧昧的鲜血,组成肃杀画面。正义道的人齐声喧哗,刚开始以为是欢呼,但后来仔细一辩发觉竟然是对我的咒骂,回头看到阮三面色煞白,虚汗流满前胸后背,他对我说:‘谁让你这样射的。’我奇怪着看所有的人,只有剩余下的女凶徒还能够有笑容,她对着我在笑而其实的人都沮丧着对我“你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把?”她问我,我点头,“所谓的四大凶徒其实就是我一个人,他们三个只是点缀而已,如果你没有冒昧着杀了他们三个的话我未必会赶尽杀绝,而现在我只会在你们中选择留下三个,其实的只能去死。’“为什么还要留三个。”我不理解,她没理会我回头走到墙边看着三具死去的身体,很悲哀,春绿楼的灯火照耀着颓废的尸体,悲哀的不仅仅是她或者那些已经死去的身体。
至少叶峰没有让我失望,所有人中他是唯一向她逼近的人,而其他的人都在犹豫不绝中观望,雪白的长袍,雪白色的鞋子,在地上行走着没有丝毫纤尘扬起。她对他说:“想好了吗?”叶锋回答:‘四大凶徒还有三个缺额吧,我先占一个。即使是做你的面首也总比做死人要好。”他说话嫣然一笑,妖媚的要命。四周哗然。顿然发现人竟然可以如此的道貌岸然,叶锋的举动牵发多米诺效应,为了争夺另两个面首的席位,侠客们和捕快们开始了迫不及待的相互残杀,刀光血影,每个人都显示出比平时强得多实力,不断有人倒下,鲜血渲染着这个荒谬的妓院的世界。
她对我微笑,你是新人,你还没学会适应这个世界,她指着我身边的战场,这就是杀戮的战场,每个人都是生不由己,为了活命,知道吗,什么都是虚幻的。我点头,你懂了,那决定怎么办。我拿出自己的弓。她说,你已经没有箭了。我回答;是的,但我还有弓。
对,我还有有弓,即使失去所有的箭,我还是要射,把一切能够够到的东西都当作见箭那样射出去,蜡烛,胭脂花粉,椅子,折断的肢体,桌子上的花生糖果菜肴,一切一切,不规则的武器不规则的方式射向她去,在她的身前身后布成一个杂乱物什交织成泼水不进的网络,此时我的射箭更是种宣泄,对这一生中所有我无法恭敬的一切的宣战。她在逼近,四周杂乱的自相残杀激荡着的金铁交鸣营造着背景声响和幕布,一切的背景都是可以忽略,现实里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存在,她的手离我只有半尺,感觉到了她手指间的肃杀之气,有窒息感,第一次的无能为力,她让我无法抗拒死亡,手还在近,接近咽喉,手上有弓,但弓在她的手后面,弓也无能为力,闭上自己的眼睛,知道自己这次真的是结束了。她的手指只是抚摩了我的皮肤,轻轻一点没有发力,睁开眼睛,对着的也是一双眼睛,眼睛里有眼泪和乞求,她说,一天里不应该死两个有意思的人是吧,这话来得毫无理由,但我还是点头,她说,别让别人糟蹋我的身体,然后仆地倒下,象幕布突然被拉下,我看到她的背后有很大的一滩鲜血,有柄剑插在她的背上,象是鱼的背鳍,剑是上好的青钢练的,剑柄上锩刻着六个镏金的字“八级箭客叶锋”。
一切挲然停止,象什么也没有发生过,相互残杀的人相互对峙,有人先叫了声,四大凶徒死了,如是闪电把所有的阴暗的脸照亮,有人开始靠近她的尸体,屈辱后的仇恨在每个人那里迸发,有人对她的身体吐唾沫,有人用最恶毒的下流话咒骂,更有人用肮脏的鞋踩踏她的身体,他们自以为在对她发泄,其实都不是,我伏在她的身体上,所有的一切都由我承受着,但别人都不知道。
(尾声)
没人知道我为什么要选择退隐江湖,就象我不知道这个黄昏时的太阳如何如此艳丽。太阳的余辉照耀在每个人的身体上,我在微笑,在不远处有群年轻人也在同样被阳光笼罩着,他们都穿着上好绸缎的衣裤,都背着宝石雕嵌的弓和箭壶,他们的谈笑借着风声传到我的耳里,让我知道了一个故事,京城的八级箭客开始一下月就要开始。我知道一个箭客的时代即将开始了,我知道一个箭客的时代已经终结了。
抬头,才发现太阳真的落山,有隐晦着的温暖还在,但我感觉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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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一)

白瞳从小在B城长大,长大后在B城做了一名普通的机关职员,他每天骑着车去上班,看着B城日新月异的变着。有一次一个外地人问他某学校在哪?他笑着用手指了指后面,猛然回首发现那学校已不在后面了。他拍了拍脑袋才想起那学校已在前几天搬了。他抱歉的一笑,于是领着外地人往那学校的新址走去,然而到达新址后,他才知道学校又搬了。他气恼的不行,后来折腾了一整天,他们才总算找到那学校。这件事给了白瞳很大的刺激。
因为这事,白瞳开始作起了记录片,他用DV开始纪录这个城市的迅速的变化。他看着那些注满他记忆的建筑一座一座拆毁,深情的将它拍摄了下来。他骑着他的那辆破车早出晚归的拍着。终于因此而丢掉了他的工作。但白瞳乐此不疲,年复一年,转眼间,白瞳就已拍了许多年了。B城也已完全不是白瞳少年时的B城了。
白瞳青梅竹马的老婆青瞳也最终要跟白瞳离婚了。很早以前青瞳就不断的对白瞳嚷着他对这个城市的厌倦,她向往的是国外更繁华的城。后来青瞳傍上了一个老外,就毅然的和白瞳离婚了。临别前,青瞳和白瞳一起坐在胡同里某酒馆喝酒,青瞳再一次表达了她对这个城市的厌恶,尤其是它一年胜似一年的沙尘暴。后来两人一起回忆了胡同里的旧事,哈哈大笑。
为了调理离婚的伤痛,白瞳停下了他的纪录片的拍摄。离开B城,进行了一次漫长的旅游。他在旅游的途中,看到了许多许多的城市,城市和城市都是翻版的,他发现这些城市都大同小异。这些城市里的生活也都是翻版的,甚至这些城市里得人和表情也都是翻版的。
当白瞳回到B城时,白瞳惊讶了。一场特大的沙尘暴正在降临。城市里乱作一团,飞机忙碌着,将人和重要的物在往另一个地方迁,据说那另一个地方是一座古城的遗址,政府打算在哪里重创一座城市。白瞳看着一座一座建筑被沙尘暴吞噬,感慨万千。他所住的地方也在被吞噬了,他奋勇的从里面抢救出了自己的DV机和带子。他决定纪录这场灾难,他拿着机子开始穿梭在沙尘暴中间。
沙尘暴不断的加大。B城已经成为了一座荒城。所有得人都迁走了,再政府的最后一辆班机走之前,白瞳逃脱了政府对他的强制离开。白瞳固执的留了下来,他决定纪录这个城市被毁灭的全过程。
……
一间彤塌的地下室里(沙尘暴已将出路完全堵了),白瞳在里面遭遇了几个同样留下来的人。他们一个是带眼镜的高中生,一个是电影明星,还有三个外地农村来这打工的民工。白瞳和他们静静的相处了许多天,他纪录了他们的最后的生活,纪录了他们关于这城市的谈话。那个高中生之所以没离开是因为他是一个电脑迷,他每天的生活都是玩电脑。那个电影明星没离开是因为她用全部的青春在这座城里挣下了一切,然而这一切又毁了。三个民工没离开是因为他们抛弃了一切来到这城寻找梦想,他们把全部的注都押在了这座城上。
白瞳静静的录下了这一切。在沙尘暴即将淹没他们时,他们打开机子,围成一圈共同看起白瞳的纪录片,从最早的开始,他们看到一座一座建筑在推土机下夷为平地,一座一座新建筑又拔地而起。
……暴进入了地下室,他们转眼就被掩埋了……
……上的纪录片还在继续着……
……也被淹没了……

黄瞳有一天醒来后发生了一件奇事,他努力的说话,结果只有自己听见,别人都听不见。他无计可施,内心越来越狂郁不安。然而却没人知道。
他的父母最终把他当哑巴送到了聋哑学校。然而黄瞳不认为自己是哑巴,他用旷课,敲学校玻璃等等来抗议,证明自己不是哑巴。然而老师不解。老师只是把他当成了聋哑学校最坏的学生。
一天,黄瞳在路上遇见自己暗恋的某女孩。黄瞳对着她说了句话,那女孩转过身瞪了他一眼。黄瞳意识到自己说的话被人听见了。于是他慌忙的坐车往家赶,他要回家给父母证实这个消息。
当他赶到家时,他惊讶了,他家所在的街道正在拆迁,他家不知去向。他拨了一个电话,盲音,再拨再盲音。他于是开始问四周的行人。然而四周的行人都脚步匆匆(抽格镜头)。没人停下来理他。
黄瞳茫然的走着,茫然的寻找。四周的房子,街道也开始行走,流水一样(抽格镜头)。
黄瞳再次拨起电话,电话那头响起了黄瞳母亲的声音。黄瞳大声的呼喊,然而母亲并未听到黄瞳的声音。母亲质疑了几句,骂了一句神经病,把电话挂了。
黄瞳又哑了……

梦(二)

赤瞳和碧瞳是一对情侣。赤瞳染着赤色的头发,穿一身赤色的衣服。碧瞳染着碧色的头发,穿碧色衣服。
两人每天上班,作爱,没有什么别的朋友,唯一的娱乐是偶尔到的吧里蹦蹦的。
有一天,赤瞳和碧瞳在作爱的过程中,突然发现彼此的身体焊在了一起,怎么努力都分不开。两人呼喊,可是房子太严密了,没任何人听见。他们无计可施,只好看着他们的身体越来越紧,并慢慢的开始锈蚀,最后,完全成为两块锈铁。
许多年后(场景置换成了城市某角落),两垃圾工抬起这两块锈铁,扔入垃圾车。两垃圾工推着垃圾车远去……

乌瞳是某高中学生,一天他迟到了。来到教室发现惊人的一幕:他的老师穿着军服打扮成希特勒状在台上演讲,而同学们也穿着军服在下面必恭必敬的听着,他还发现所有的同学的五官都模糊了,变成了相同的一个简简单单的圆。老师看见他进来了,扔给他一件制服,让他穿上,骂到:跑哪去了,大家都在等你呢?
乌瞳穿好制服。老师于是领着学生往门外走,在经过窗口时,乌瞳看了一眼玻璃,发现自己的五官也模糊了,也成一个圆了。
老师带领学生走上了一辆坦克。坦克上挂着**中学的横幅。老师吆喝了几句开着坦克开始往一条路上走去。路上,坦克越来越多,坦克与坦克开始展开血战,枪炮乱飞,血肉淋漓。
乌瞳班的坦克后来坏了,于是开始变作步兵战。乌瞳在战争中害怕不已,举着枪得手不住发抖。乌瞳于是开始拼命的逃。
逃了良久,枪声终于远去。乌瞳看见一座房子似曾相识。乌瞳于是闪了进去,乌瞳刚试探着在沙发上坐下准备休息,屋里走出一个人,正是他爸爸。爸爸将一张成绩单砸到乌瞳脸上,骂到:又落榜,你怎么考的?!爸爸抓起乌瞳开始打。
原来这是乌瞳家。

紫瞳是一个女孩。长的很丑也很穷。紫瞳有过一个男朋友,但最终分手了。紫瞳于是发誓要变的漂亮起来。
一天紫瞳经过一家医院,医院正在高价收购肾。紫瞳于是挂了名,毅然将自己的肾卖了。然后,紫瞳在医院徘徊了一阵,又进去用卖肾得到的钱整了一下脸形。
以后,紫瞳依次卖掉了她的肺,肝,胃,脾,整了她的眼睛,鼻子,嘴巴,乳防。紫瞳终于成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
最后,紫瞳又卖掉了她的心,她用卖心得钱购了一栋别墅。然后骄傲的坐在别墅里。许多英俊的青年向她求爱。

蓝瞳是一个大渔船的船长。每周,他都要开始一次远航,远航回来,总能打来许多许多的鱼。回来的时候,村人们夹道欢迎。
一次,蓝瞳远航回来。下鱼的时候从鱼中间翻出了一只手机。蓝瞳和村人疑惑不解,不知为何物。
以后,蓝瞳远航回来时鱼渐渐的少了,而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开始多了起来。其中有沙发,电视,车,电脑等等许多许多金属制的或塑料制的物品。村人不解。然而蓝瞳意识到了海底存在着一个宝藏,于是蓝瞳组织了一个船队开始了打捞。
打捞的进展却并不可喜。打捞上来的物品依然还是这些好玩却无实用的东西。于是其他的渔船都纷纷的离开了船队。但蓝瞳依然固执的坚持着。
一次,海面上发生了一次很大很突然的海啸。于是蓝瞳的船被淹没了……
若干年后,一片大沙漠上,躺着一座城的遗址。遗址上俯架着一只渔船……

灰瞳是一匹马(导演马瘦毛长饰),有一天灰瞳醒来后,突然发现后面正有洪水气势汹汹的涌来。灰瞳于是撒开四蹄赶紧开始跑。
洪水在后面追赶,灰瞳在前面奔跑。相持不下。
良久,灰瞳突然跑至了一悬崖边。灰瞳回头望了望,灰瞳绝望了。灰瞳跪下四蹄。仰天长嘶了一声,说:上帝,请再给我五分钟思考。
后面的洪水于是戛然止住。灰瞳又仰天张开了他的嘴,说:上帝,请给我一支烟。
一根橄榄枝从空中掉了下来。灰瞳用嘴接住,一边咀嚼一边开始思考。
五分钟后,洪水蜂拥而至,将灰瞳推下悬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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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言说的爱情(一)
在很多次面对枢丽的城门后,我决定住下来了。在此之前我患有严重的忧郁症。这种疾病在人类历史上并不多见,据说欧洲历史上黑死病肆虐时,某些幸存者得过这种病,终其一生也未曾治好。我并不报能够痊愈的希望。面对江山易主,我个人的病患又算的了什么。
不过我也承认,忧郁症的确是我心头大患。个中因由,倒不在于疾病带给我的痛楚与孤独,而在于它的存在不停地证明,江山从我手中陷落的事实并不如我宣称的那样不足挂齿,相反,它时刻提醒我,萨西的陷落与玛朵蓝国的灭亡乃是一辈子的耻辱。因着耻辱,我罹患严重的忧郁症。这种心理负担又加重着我的病情,如此循环反复,致使我陷入迷茫与自责的困境,无力解脱。
忧郁症把我带入绝望的境地,以至于那些从玛朵蓝国都城萨西逃跑的将士没有一个肯跟我再拼下去。他们四散而逃,或隐入乡野,或做了亡国奴,或发了疯,总之他们都离开我。我的身边旋绕着寂寞的空气。这寂寞是对我隐隐的谴责,并使我的忧郁症更频繁地发作。
对我而言,打败仗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解释的。自开国之日起,我便秉守着先祖的遗憾与托付,不断加强边防,严厉惩治腐败,颁布法典无数,士气危震天下。在我当上皇帝的头些年里,除了我的内心,一切都是太平而宁静的。
天下人人喜乐,心力交瘁的只我一人。危机也在同时酝酿着。那些将军和士兵,全都沉浸在某种优越感里,虽然操练时也威猛,但内心却洋溢着泛滥的幸福。他们不屑于思量敌人的模样,却时常对镜习武,自我陶醉。我觉察到这种危险的兆头,便下令毁掉了所有的镜子,以为如此便根绝了虚荣。孰料他们却对着操练场边的河水作欣赏状。河流是填埋不掉的,无奈之余,我下令将所有离湖海江河五十里以内的操练场统统都搬到远远的山下。我以为士兵们守着寂寞的荒山,会渐渐忘掉自己模样的。
然而危机仍然在暗处窃笑。饱暖思淫欲,举国上下,从宰相到平民都深深陷入了对异性的迷恋与把玩。男色与女色并盛。我虽然反对禁欲,但却坚定地认为纵欲却比禁欲更危险。我从那一柜的古书中看到,纵欲会让国库亏空,百姓罹难,乃至亡国。
如我预料,没多长时间,全国人民从自恋与淫欲中抬起头,发现家中已无米生饭,无油炒菜,惟有那些香脂味仍然在大街小巷飘逸着,散发着傲慢而嘲讽的气味。我本以为饥饿与贫穷会逼迫人们改邪归正,孰料习惯的力量竟使所有人从此放弃了吃饭,他们宁愿只沉浸在香盒与铜镜之中。而镜子,依旧如我颁布禁令之前那样秘密地流传着,大家养成了随时照镜的习惯。连我也不经意学会了揽镜梳发的技术。
可是,可是你们都知道,我是一个具有天才潜质,却不会施展天赋的君主。天下兴亡的道理我看得一清二楚,可仍旧会滑入享乐的怀抱。然而那些先祖们缭绕不绝的香火又让我心有余悸。亡国之前的我始终在淫乐与自责的交替中徘徊。我仿佛被包裹进粘稠的糖浆,既不愿沉沦,也无力挣脱,我能够看清应该,却无力摆脱必然。我不可避免地陷入忧郁,对着从枢丽带来的香烛黯然神伤,并引发为日后忧郁症的前兆。
那些日子里,我在宫女们的香汗中瑟瑟发抖,仿佛她们是敌人派来的奸细,已经在我体内种下亡国的种子。在无数个体力透支的夜晚后,我从丝绸与丰乳中向那一柜柜的书跑去。我在那些虫蛀过的古书中寻找着自信与动力。我明白,那些力不从心的茭欢已让我彻底虚无了。既然我不甘沉沦,就该奋力跃出,这绝不仅仅是道德的问题,它关乎我的幸福。
在我决定永远离开那些床铺的晚上,我最爱的妃子撒玛拉杜塔紧紧拉住我。她扶住床头,一身薄纱慵懒地层叠着。她憔悴而迷离地看着我,仿佛忧郁症发作一般。我,怎能忘记她给予我的无尽的快乐呢。我留恋眼前这个丰满的尤物,心流淌着伤感的波涛。
撒玛拉杜塔是枢丽人,枢丽是玛朵蓝国西边一座繁华的城市,并不在我的管辖之内。数年我在枢丽游玩时偶然遇见了她。她那时正在一个充满腥味的肉案上打坐,旁边放立着锋利的大刀。我命令那些因好色而孱弱的士兵将她带回宫中。出乎我的意料,她毫不抵抗地上了车,一言不发,仿佛早已预料到被捕的命运。撒玛拉杜塔周围满是愤怒的枢丽市民。他们举起简陋的武器向我咆哮,嘶喊,面对撒玛拉杜塔的被捕,他们不能无动于衷。然而在我随从新奇武器的威力面前,他们还是屈服了。临走时,我带了很多枢丽的蜡烛回去。它们摇弋的火苗和撒玛拉杜塔的身材一样迷人。
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撒玛拉杜塔给了我她所有能给予的热情与欲望,她理所当然成为我最宠爱的妃子。在浸满汗水的床上,她学会了玛朵蓝语,而我也学会了哈默默语,那很有趣。
撒玛拉杜塔的身体是完美无缺的,我甚至欣赏她的每一个眼神与姿势。只是每次鱼水之欢后,她总会冷冷地吟诵,你我会重新分开,你回不来,我也回不去。我问她什么意思,她毫无表情地回答你会明白。我再追问,她便沉默。尴尬的气息旋绕在浸满了香汗的床上,我因此而迷恋上她阴冷的眼神,和说那句话时绝望的表情。
虽然撒玛拉杜塔并不情愿我离开她的身体和那些床铺,但对我的决定她也无能为力。在离开她身体的日子里,我加强边防,下发禁令,焚毁香盒,发展生产,以为如此不但能绝敌国隐患,也能治愈我的忧郁。然而这些行为却把我抛进全国人民的对立面中,一场一个人与一亿人的战争在暗地里酝酿着。我身为国君,却丝毫无力改造那一亿个鲜活的生命。他们并不知晓,他们的井水中已被自己投了毒,他们这些无辜的羔羊,望着一个徉装自信其实束手无策的国君,望着即将到来的穷途末路,无动于衷。

不可言说的爱情(二)
然而这场战争还未真正开始,敌国便已大举入侵。那些长矛与箭飞散在萨西的城楼,香盒与镜子上,静静绞杀了贪欲的美。人民以及战士早习惯了床和香脂,面对飞翔的箭面面相觑。我知亡国无疑,便静静离开了城楼,在后宫的的静谧中患上了忧郁症。
现在看来,那时的痛苦真不算什么,比起枢丽的沙砾,比起那即将落在我脖颈上的锋利的刀,它们微不足道。不过对于当时那个没有亡过国的我来说,却丝毫无力抵抗瓦祖撒人的进攻。他们只用五百人的队伍就征服了我,以及我的臣子百姓。我们不知抵抗为何物。在萨西失陷的那一天,谁都没有说话,香气氤氲之中,一亿人凝望着高大的城楼,仿佛镜子般沉默。他们反射着我投向他们的无力的谴责,并把这些谴责原封不动地弹回给我。
黄昏的光从后院射来,整个后宫沉静而洗练。我望着昔日的宫女,撒玛拉杜塔也在其中,此时我已经离开她的身体很久了。泪水静静在她们涂满香脂的脸上画出纵横的纹路,仿佛抽象画。她们永远不能与我再享鱼水之乐了。她们的主子已经换了,那些强壮的瓦祖撒人又会拿着她们的身躯与汗水画出怎样的历史呢?
瓦祖撒人派士兵传来口信,说一个时辰后便能拿下整个萨西。我相信。瓦祖撒人还说,我亡了玛朵蓝国乃是因为与民同乐,不谙做国君的技巧。
我不等瓦祖撒人前来,便准备悄悄离开皇宫。撒玛拉杜塔觉察到了,她似乎早预料到这一天,便镇静地对我说,当你忍受不了的时候,就去枢丽吧。相信我,你会重新回来的。她帮我换上粗布的衣裳,我抚摩着她的手一言不发。许久,我慢慢离开,顺手带走了那些忧郁的枢丽蜡烛。在离去的一个个瞬间里,我清晰地感觉到宫女与人民投在我后脊梁上灼热的目光。
从此我带着疾病四处逃难,忧郁使得我容颜倍受摧残,足有一年的时间我始终在萨西的周围绕圈子。然而一年的沉默并没有瓦解我对宫女,香盒与铜镜的怀念。
一年后我重新踏进了萨西的城门,然而我不担心被发现。一年的苦难与抑郁彻底毁灭了我的容颜。我掉光了全部的牙齿,头发三尺多长,皱纹仿佛刀疤一般深刻。
萨西变了,我拖着长长的衣服的后摆,在萨西的大街小巷徜徉,细细品味着那绵长的失落与酸楚。香盒与铜镜都不见了,瓦祖撒人需要的是力量与仇恨,他们用暴力重新整合了整个民族。从满街的禁欲主义者脸上,丝毫读不出一年之前的慵懒与暧昧。那宛如刀刻的千篇一律的脸上,写满了仇恨与服从。
在忧郁症混合着怀念,悔恨一齐折磨我的同时,瓦祖撒人的政府正在以全国人民的名义通缉我,到处是我的画像,画像中的我抑郁至极。画像下面写着:
雷**,男,32岁,前朝国君。自攻下萨西以来便流落人间,鼠窜四处,无人知其下落。为杀国贼,平民愤,特出此通缉令,凡抓到此人者,有重赏,必让你爽,爽,爽!凡包藏此人被发现,杀,杀,杀!!
瓦祖撒王宣
可是,他们永远抓不到我了。通缉令上的画像还是一年前的我,与现在相比,简直天壤差别。我茫然地在萨西四处晃悠,看着那些曾经崇拜过我的市民对着画像咬牙切齿。每一个通缉令下方都挤着密密的人群,而我就夹挤在他们中间,一齐看着墙上那个阴郁的画像。只不过人们都在议论,而我始终沉默。
我的忧郁症啊,像热带的鱼一样永不停息,蔓延在萨西的空气里,玛朵蓝国的大地上,而人们不会感觉到。他们仇恨地看着那些画像,并幻想着丰厚的赏赐。而那画像的原人正在他们身边寂寞着,发散着他日益严重的忧郁症。他们早已忘却了那个墙上的丑陋的男人曾经带给过他们的香盒,铜镜,与肉欲的欢乐。
忧郁症带给我寂寞,悔恨,与冷漠。我甚至幻想自己能够被认出,那样我的忧郁症也许会好些,至少我不会再寂寞,我的悔恨会应遭到惩罚而稍稍缓解,冷漠的情绪也会因众人愤怒的目光而融化。但没有人相信我曾经是个国君。他们连看都不会多看我一眼。
我的失落感厚厚地铺满整个萨西,被举国的人们践踏。我不但无法找回一年的一丝荣耀,连人们的一丝仇恨,一眼正视都无缘消受。人们在极权的压迫彻底忘记我了。也许是不敢记住我吧。
我该怎么办?面对成群的羔羊们,一种凄凉的感觉瞬间滑过我的头皮,如鬼魅的手抚弄一般。萨西的人群拥挤着,我站在这些木偶中间,怎么也看不到瓦祖撒人,他们也许都在皇宫中享乐吧。我有几次看到萨西的城门楼上不经意垂下的衣寰,闻到隐隐的香气。那或许是撒玛拉杜塔的衣裳。我的忧郁症因着这些昔日的梦更加严重了。当瓦祖撒人们与宫女的衣裙又一次地飘落在城门楼上时,我瞬间明白了瓦祖撒人托人带给我那句话的真正含义:原来仇恨与爱欲只能配我拥有,对于臣民,惟有服从才是第一重要的。
那些古书欺骗了我。可如今我已回天乏术了。而更紧迫的问题随之而来。我应在何处安身?我既已失去了再度称王的可能,保存性命才最要紧。然而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都没有我的安身之处。萨西四处的沙砾呼啸着飞散,打在脸上生疼。我期望被发现,被投入大牢,那或许还能赐予我固定的居所,哪怕是死亡。可谁都没有认出我。他们不愿听一个苍老而丑陋的人的解释,放弃着一次又一次领赏的机会。他们只相信那些画像。
我失望至极,一步一哭地离开了萨西,甚至离开了那个令人心碎的玛朵蓝国,那个寄存我爱恋,仇恨与毁灭的地方。我在荒野与山水的交替中跋涉着,并不知方向。仿佛宇宙初生般混沌。痛苦与孤独模糊起来,我只是襁褓中的婴孩,在弥漫着未知与神秘的乾坤里缓缓彳亍。
在一个个寒冷的夜里,我点燃那些从后宫逃离时带走的蜡烛,它们产自枢丽。我在缭绕的香气中体验过去的温存,浮生若梦的感觉冲淡着那些宫女,铜镜与香盒。从摇弋的烛火中,我似乎又一次从丰乳与香气中沉沦了。而那些古书的墨香在远处寂寞着,仿佛被我冷落的妃子。可我能够想起,我正是在这些香蜡的缭绕中日益忧郁的。而这些不同的感受混合着对枢丽的莫名好感,使我隐隐觉得,自己的安身之处似不在路上,一定有更纯粹的地域是我临终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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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言说的爱情(三)
我决定依着撒玛拉杜塔的请求去枢丽。决定离开的那个晚上,那些枢丽的烛火不断摇弋,仿佛翩翩歌女。我相信撒玛拉杜塔对我临走时许下的祝愿:你会重新回来的。
因着她的预言,我上路了。枢丽在我国的边界,盛产蜡烛。在此之前,我曾经两度来过这里。一次征战,一次收获了撒玛拉杜塔。枢丽归哈默默人所有。哈默默人是个富饶的民族,枢丽和撒玛拉杜塔的美丽一样迷人。
然而在我到达的那天,却立刻被枢丽的荒凉与萧索扼住了脖子。传说中的城市空空荡荡,周围十几里都没有人烟。我形影相吊走了很久,才隐隐看到破烂的牌坊。不,那不是牌坊,那是城门。可那哪是城门啊。与萨西相比,枢丽的城门委琐如垃圾。我矗立于空旷的大街之中,周围全是坟墓一样静谧的沙丘。
枢丽的繁华哪里去了?那些迷人的姑娘和强壮的男人消失了吗?为什么?与我有关吗?
这里仿佛是专为我而建的,如地狱般空旷。我迟迟不敢住下来。恼人的寂寞缠绕着我,不断吞噬我越来越少的耐心与爱。我无数次走到枢丽的城门前,却无数次离开。转悠了几日又回到原地。我又能去哪里呢。周围是绝望的路,滚烫的沙漠直通向遥远的天际,你不会知道它们能把你带到哪里。我的忧郁症因此更加厉害了。
在很多次面对枢丽的城门后,我决定住下来了。我隐隐觉得枢丽的兴衰隐喻着我的命运。我的兴盛与衰落不与这枢丽一样么。并且除此我无处可逃。我总不会再去萨西吧。
一住就住了一年。我在日日的劳作与沉默中体味到神秘,空旷与静寂,忧郁症也渐渐不治而愈。这一年里,我始终是一个人生活,没有见过一个哈默默人。我不知他们的去向,他们全都在辽阔的大地上任意生死着。
在离开萨西两年后的某一天,我从慵懒的床上起来,沿着那些再熟悉不过的街道散步。一条黝黑的影子慢慢拉长到我的脚下。我抬头一看,只见一位酷似撒玛拉杜塔的女人正在狠狠注视着我,那眼神,那姿势,简直一模一样。我和她互相看着,一动不动。突然那女子冲天打了几个嘹亮的口哨,从各个角落里一下子冒出了无数的哈默默人,他们牢牢把我围住,愤怒地漫骂着。我利用从撒玛拉杜塔那里学来的哈默默语与他们争辩,然而无济于事。他们骂我抢走了他们的女神,使他们从此衰败,无家可归,人口从一百万降到了一千,面临绝种的威胁。
原来撒玛拉杜塔是他们的女神!而这一点,她从来没对我说过。如此,我再怎么争辩呢?我被这突如其来的罪名懵倒了,我无意中毁灭了整个哈默默人。
他们举起我,沿着萧瑟的街道,急切地跑着,向着一个我不知道的方向。他们叫嚣要把我剁成肉泥,以祭奠撒玛拉杜塔。我绝望地紧闭眼睛。撒玛拉杜塔的身影陡然高大起来。一个女神与爱人的混合形象使我困惑,而她的爱情正是我死亡的理由。我似乎明白了撒玛拉杜塔为何对我那般柔情,她试图通过让我沉沦而亡国,既而在我逃跑时央求我去枢丽,真是绝妙的复仇计划。她那句费解的话,现在不是很容易理解了么:你我会重新分开,你回不来,我也回不去。在每次鱼水之欢之后,她竟然都念叨着消灭我的咒语!
哈默默人兴奋地抬着我,向远处走去。我真正绝望了。也许死亡是应该的吧。不过又怎样解释她临走时的那句话呢:你会重新回来的。也许,也许我还有活的可能?不,不,一切都晚了。也许,她的意思是指我的灵魂吧。
我的绝望与哈默默人嘹亮的欢呼声交融着,他们以为只要烧掉了我,哈默默人会恢复兴旺的。我占据着他们的女神,只要我死去,他们将重新拥有至高的辉煌。
我远远看到那些锋利的刀,正在阳光下骄傲地闪耀着。他们把我放到充满腥味的肉案上,得意至极。而我又能怎样呢。沦为公敌的我,或许连一死都无法洗清罪孽。
我将这种惩罚归罪于我的亡国,而与撒玛拉杜塔无关。这样我会死得心安理得一点。然而撒玛拉杜塔不正是亡国的原因之一么。我被千奇百怪的想法缠绕着,爱与恨的边界不再那么清晰。在我试图用各种方法平息心中的幻灭感的同时,哈默默人举行了盛大的祭祀,擦亮了刀锋,斟满了美酒,准备迎接那失落已久的骄傲。
在那锋利的刀刃落在我脖颈之前,一位苍老的哈默默人俯身下来,用虔诚并且傲慢地声音问我,临死有什么要说的。我想了很久,用哈默默语回答:希望在我死后,你们能救回撒玛拉杜塔。此刻她正在饱受瓦祖撒人的蹂躏。
这句话仿佛神奇的咒语,所有的喧嚣顿时停了下来。哈默默人面面相觑。连那强壮的刽子手都惊呆了。
苍老的哈默默人回过身,用悲痛的声音宣布:哈默默的苦难并没有终结。杀了我并不能解救他们悲惨的命运。
沉默的人群发出了第一声哭泣。这声音开始仿佛雨点,后来就汇集成庞大而猛烈的暴风骤雨,震撼着沙丘与空荡的街道。刽子手放下了野蛮的大刀,俯在肮脏的肉案上痛哭。我因自己的获救而庆幸,也因撒玛拉杜塔的受难而悲痛。我的泪水滚落在肉案与大刀上,宛如枢丽的烛火一般凄迷。
我在哈默默人的哭声中度过了三天。悲痛打垮了这个民族,他们失去了最后的希望。强烈的幻灭感笼罩在枢丽的上空,成为哈默默人灭亡的先兆。
我眼看着哈默默人日益困顿下去而束手无策。亡国之恨,撒玛拉杜塔的美丽,哈默默人的衰败,以及我不可知的命运,一齐摧残着我行将终结的生命。
就在我绝望到顶点的那些日子里,撒玛拉杜塔的身影重新出现了。她站在枢丽悲惨的街道上,默默对我说,你会重新回来的。
是梦?我无法确定。在我扑向撒玛拉杜塔的一瞬间,她又消失了。你会重新回来的。我盘旋在这如咒语般的预言中,似乎嗅到了希望的气味。这句话重新发挥了在我决定去枢丽时的魔力,从死的边缘拉回了我。这是哈默默人的女神对我的嘱托,也是我的爱人对我的渴望。必须要重振哈默默人。这样的信念开始生长,并且牢牢驻扎在我的生命里。如果我能够重振哈默默族,并且打败瓦祖撒人,不但会重新得到撒玛拉杜塔,重新得到失去已久的爱情,而且能够重建萨西,光复玛朵蓝国,赶跑那些虚伪的禁欲者们。哈默默人会因此而复兴,焕发与撒玛拉杜塔一样的美丽。
这个念头不断生长,壮大,以至于我对哈默默人的悲痛充耳不闻,这使得他们以为,我正在逃离虎口与幸灾乐祸的情绪中兴奋着。那位苍老的哈默默人注意到了我的兴奋,用浓重的哈默默语对我说,你的兴奋,玷污了撒玛拉杜塔的纯洁。
怎么会呢,怎么会呢。我向老人解释着。瓦祖撒人此刻正在蹂躏你们的女神,我的爱人,我忍受着亡国之恨与丧妻之痛,在悲痛的河水中煎熬,我不会兴奋。我只是以为,如果你们因此而一蹶不振,你们将永远失去撒玛拉杜塔女神,我也将失去我的爱人。你们应该振作,应该抢回撒玛拉杜塔,重振哈默默民族。
苍老的哈默默人惊讶地看着我,张大的嘴巴里,几颗残存的龋齿发散着淡淡的臭味。他不断地流着浑浊的泪水,仿佛看到了女神撒玛拉杜塔。他回头看着那些仍旧在悲痛中挣扎的人们,默默来到肉案边,举起锋利的刀,发出了巨大的哀号。不,不是哀号,那种疯狂里还有狂喜的痕迹。
人们迅速地聚集在老人身边。老人扭动着苍老的身子,指着我对所有哈默默人说:让他做你们的王吧。说罢他举起那把曾经准备杀我的刀,割断了脖颈。
接下来的事情如我所料,在惊愕与更大的悲痛中,人们在百般不情愿中选举我为王,以接替这位老人的死。据他们说,这位老人执政已经六十年。而今天我将全权替代他的位置,成为哈默默人的领袖。
你会重新回来的。是的,撒玛拉杜塔,我已经成为哈默默人的王,我一定会重新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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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言说的爱情(四)
在我执政的二十年里,哈默默人由一千多多人迅速繁殖到一百万,恢复了鼎盛时期的人口。粮食丰饶,土地肥沃。我和所有哈默默人牢牢铭记着撒玛拉杜塔的受难,为了他们的女神,我的爱人,我们疯狂地吃苦。我们的兴盛,我们的奋斗,都因着耻辱与仇恨。
我着重发展军事。亡国最重要的教训,是要牢牢握紧政权军权。服从是治国第一要事。因此我收起了忧郁与微笑,始终在威严与惩罚中治理着哈默默族。哈默默人的军队也因此格外骁勇善战。他们的姿势,表情与爱恨,完全一样,对我言听计从。他们拥有着西域人典型的强壮体魄和暴烈的性格,还有令人惊愕的胃口。一个士兵每顿饭便要吃去半头公猪。枢丽的养殖业因此格外发达,牲口甚至比粮食更为重要。
我重修了枢丽的城门,使它能与萨西媲美,我扩宽了枢丽的街道,建造了坚固而美丽的各种建筑。哈默默人终于从饥饿与自卑中走了出来。音乐家出现了,画家出现了,爱情也重新从生育的泥潭中走出,恢复了它圣洁的原貌。
此刻离开萨西已22年。我日益苍老。但我始终相信能在有生之年重新回到撒玛拉杜塔的身边,重新夺回被瓦祖撒人抢走的政权。瓦祖撒人,我的军队会把你们剁成肉泥的!
在日复一日的操练中,哈默默人拥有了钢铁般的军队。复仇的时机渐渐成熟了。
为这次复仇,我派一队人马化装成玛朵蓝国百姓的模样,到萨西探听虚实。半年后他们返回了。从他们口中得知,瓦祖撒人的铁血政策使人民痛不聊生,所有与快乐有关的活动均被禁止。而那些瓦祖撒人却在淫欲与美酒中整日寻欢作乐。撒玛拉杜塔的名声到处可闻。据说这位美貌绝伦的王后在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摧残后仍然姿色未改,与当年一样迷人。瓦祖撒人被这个人儿迷住了。同时,饥饿与病痛正在吞噬着举国人民,暴动随时都会发生。
我欣喜万分,暴君的霪乿使我获得道义的支持,人民的苦痛又给了我征战的理由。这场战争必定会胜利的。撒玛拉杜塔,迷人的撒玛拉杜塔,等着我吧。
经过一年的筹划,我带领哈默默人正式踏上了进攻瓦祖撒人的道路。在仇恨的鼓动下,军队只用半个月的时间就到达了萨西。如我所料,根本不费力气就拿下了萨西,随即光复了整个玛朵蓝国。人民在苦难中回忆起了我,思念起那些香盒与铜镜,他们与哈默默人一道推翻了瓦祖撒人的政权,抢回了撒玛拉杜塔。瓦祖撒人拖着被淫欲搞坏的身子仓皇出逃,与我当年不同,他们临走时没有换上粗布的衣裳,没有带上枢丽的蜡烛,并且不会再回来了。
我重新见到了撒玛拉杜塔,她仍然如二十年前一般迷人,并且更加妩媚。她穿着艳丽的服装,与我在枢丽见到她时完全一样。她的眼神还是那么摄人,宛如我决定离开床铺时她注视我的模样,也如同我从萨西出逃时她目送我的那样。哈默默人与玛朵蓝人一齐在城楼下欢呼着,哈默默人要见他们的女神,而玛朵蓝人要见他们的国王。
我挽起撒玛拉杜塔的手,准备与她一同走上城楼。我注视着她迷离的双眼,以为攥紧了胜利的皮鞭。然而撒玛拉杜塔却不看我,只淡淡说,我不求与你一起生,但求一起死。
我与撒玛拉杜塔站在城楼上,等待着潮水般的崇拜。然而欢呼声瞬间停止了。沉默在空气中发酵着,我隐隐感到了巨大的仇恨。
人群中爆发出响彻天宇的咆哮声,哈默默人与玛朵蓝人飞溅着唾液,似乎在漫骂着我与撒玛拉杜塔。我完全糊涂了,他们的欢呼怎么突然变成了愤怒?!
他们用不同的语言漫骂着,我完全听不清他们要做什么。我和撒玛拉杜塔一齐挥动着手臂,咆哮声渐渐小了。我用玛朵蓝语与哈默默语询问他们,为何不欢呼,只咆哮?
人群重新开始混乱起来,我陷入了混沌,便转而询问身边的随从。留守城楼的萨西卫士告诉我,举国的老百姓都想锄掉撒玛拉杜塔。正是撒玛拉杜塔让他们亡了国。我争辩道,那不是因为撒玛拉杜塔,那是因为他们自己不节制的欲望啊。卫士回答,他们以为是你与撒玛拉杜塔的纵欲才引发了男色与女色的盛行,萨西城因此而覆灭。而瓦祖撒人在撒玛拉杜塔的诱惑下也亡了国,他们认定撒玛拉杜塔永恒不变的美貌是亡国的象征。只要不杀她,他们会重新亡国的。
我瑟瑟发抖,愤怒与恐惧紧紧抓住了我的心房。这些忘恩负义,没有记忆的国人,他们完全不记得,我曾经为他们所做出的牺牲与让步。他们沉浸在香盒,铜镜与美色中时,我对他们束手无策,而如今他们竟把这一切全都怪罪于撒玛拉杜塔!
我该怎么办?一个我最爱的女人,一个完美的女人,竟然成为我的臣民的公敌。我回忆着与撒玛拉杜塔的温存与爱,仔细琢磨着这份注定要承受苦难的爱情。
也许他们也是对的。我违心地想着。我沉浸在撒玛拉杜塔的身体之中实在太久,以至于离开床铺的时候完全忘记了治国的谋略。亡国与我的纵欲不无关系。而且瓦祖撒人在撒玛拉杜塔的诱惑下重新亡国不又是一次证明么。尽管这第二次亡国完全是为了我的回归,但我又如何向那潮水般的仇恨解释这一切?
我凝望着撒玛拉杜塔,她似乎早已预料到了,格外镇静。我担心失去这个永恒的女人。这个美貌与镇定永远都不会改变的女人。
当我正在仇恨与懊悔中挣扎时,肩膀突然被人重重击打。我转过头,看到一位愤怒的哈默默人冲我漫骂着,扬言要杀了我。我惊愕至极,向他怒吼:
我是你们的恩人!为什么杀我?!
他用更大的音量咆哮:如果没有你,我们根本不会失去撒玛拉杜塔,我们根本不会经历这么多的坎坷与艰辛。你抢走撒玛拉杜塔的罪恶我们一直铭记在心,你无休止的淫欲彻底玷污了撒玛拉杜塔!我们服从你,仅仅是为了抢回我们的女神。如今,我们的愿望实现了,瓦祖撒人被我们打垮,而你,就是我们最后一个敌人!
我彻底陷入了恐惧与孤独。城楼下的人群仍然在怒吼着,他们不同的愤怒融合在一起,发出骇人的巨响。玛朵蓝人拥护我的回归,并想杀了撒玛拉杜塔,而哈默默人在重新得到女神后,决意要杀掉那个曾经抢走他们女神的人。而让我崩溃的是,我与撒玛拉杜塔已经深深地相爱了。
两种爱与恨紧紧交织着。一种爱是另一种恨的原因,而另一种爱则是这一种恨的理由。并且,这两种爱恨在那些床铺上酝酿了这么久,沉淀了这么深,谁也无法平息这暴风雨般的激情了。
这不是悲剧,而是巨大的嘲讽。一种幻灭感与幽默感在我心头沉浮着。不知为什么,我竟然大声笑起来,仿佛可以与撒玛拉杜塔永远呆在一起了。
撒玛拉杜塔仍然那么镇定,一切似乎都不曾发生过。对了,她说过,我不求与你一起生,但求一起死。这个精灵,她永远都知道要发生些什么。难道她想与我一齐赴死吗?
我猛然想起了什么,冲到撒玛拉杜塔的脚下,而她还是那么笑着。她开口了。
在你抢走我的那一瞬间,我便知道离不开你了。我是哈默默人的女神,在经历了这场磨难后,即便失去我他们也会生存下去的,我仅仅是一个象征。而我导演这二十多年的故事,仅仅为了能与你永远一起。请原谅我用了这么长时间,制造了这么多劫难,但终于还是实现了。二十多年的时间换回了永恒。你不觉得幸福么?
我说不出话来。这一切原来她早就看透,而所有的人,仅仅是她的演员。不过这一切,不都是为了她与我的爱情么?我释然了。
她牵起我的手,在漫骂与咆哮中和我静静走入后宫。在那个与她曾经度过了无数个销魂之夜的床铺旁,她与我停住了步子。床边放着早已准备好的美酒。
我和她坐在床头静静看着对方。她盛满了酒,敬我一杯。我明白了她的意图,拿出纸笔,写下了王位继承人的名称,算做对这个世界最后的交代。
我接过她的酒,慢慢喝了下去,她拿起另一杯,微笑着饮下。我们静静地看着对方,笑着,等待着毒酒发挥它的作用。
门外的咆哮声依然,而这一切,已与撒玛拉杜塔和我无关了。二十多年的时间和一次死亡,我们得到了永恒。幸福么?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一次,撒玛拉杜塔绝不会离开我,我也不会失去她了。
我问她,你到底爱不爱我,她笑着不说话,我追问,她仍然不说话。
我再一次问她,她含笑而死。
我突然想起,在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她并没有说过一句我爱你。她到底爱不爱我?我突然紧张起来。可如果她不爱我,又如何解释那二十多年的等待与温柔?
然而,比这个问题更恼人的是,那毒酒为何迟迟不发挥作用?
难道我喝的那一杯不是毒酒?
一切都晚了。从窗户,从门外瞬间挤进了无数的哈默默人。他们拿着锋利的刀,比肉案旁的刀还要锋利,并且,他们看到了死去的女神撒玛拉杜塔。
而我,只能静静等待着这迟到了二十年的屠戮。困惑,并且伤心,但并不惊讶。
我喝的那一杯并不是毒酒,看来撒玛拉杜塔决意要用这种方法使我永恒了。
她为何赐予我这分别的永恒?
或者那二十年的爱情不过是另一种仇恨?
我的忧郁症复发了。

MM,你的裙子很短(一)
爱情是由激情,承诺和亲密关系组成的。――斯特伯格(心理学家),1986
这是一个理论,理论就是某个人的言论,带有主观涩情成份。
我喜欢在夏天看见爱情,通常那个时候,它穿得不多,比较可爱。
我住在一条村子里头,村子住在一个城市里头,城市住在一个国家里头;我居住的原因除了我不是无业游民之外,主要因为这里的出租屋很便宜,而且风景很好,撇开那几亩绿油油烂田,那些个绿头绿脑的治安队员,那条墨绿墨绿的水沟,这里有很多让我住下的理由,这里有很多女孩。村子对面有座学校,学校里面有很多女孩,我在那里逃过课,打过架,亲过嘴,毕过业,很有点感情,和我对那条能正反穿的内裤感觉基本一致。
我喜欢在校园里面散步,尤其在夏天,闷热的季节宿舍的电脑会死机,超频就这不好,所以我的主机没穿衣服,联机的人多了,就会比饭堂的队伍还要慢。校道不长,在气温的怂恿下,会有很多女生开展一项别出生面的比赛,主要是看看谁的大腿日照时间比较少,我比较喜欢健康的肤色。这种良好的习惯,从大一陪到我毕业,经过长期的自我培训,我的眼睛已经进化到了植物级别,象向日葵一样,通过光滑的大小腿皮肤吸收折射的太阳能,少了紫外线,特别滋润。我有一张椅子,写着93界全体同学捐赠,我一个也不认识,但也很谢谢他们,因为椅子地理位置很好,附近有盏路灯,很黑,有些女生怕黑;我有个耳机,常听电台,看看里面的英文发音有没有自由的味道,那个电台叫VOA。
今年我随大流地毕了业,然后随大流地找了份工作,有工作就有工资,有工资就有老板,有老板就有尊卑。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营业员,公司不大,大概有二十多个人吧,我也不清楚具体数字,有些人很少露面,反正我和小城这个每天认真为大家选择合饭的中专生,在公司行政架构的最底层,唯一区别是他比我多两百元收入。每张桌子上不一定都有一台电脑,这是我们公司的优势,不会同一时间所有人都在上黄色网页,对客户造成不必要的精神压力,于是我这个营业人员是没有电脑的;小城有电脑,因为他是副经理的表弟,我很佩服他,而且他除了学历,身高不比我高,就都比我高。公司里另外还有一张很干净的茶几,因为每次高层们打牌前后我都会义不容辞地听从吩咐去打扫,因为清洁的大婶每次都参与牌局。
我每天除了肩负起大婶打牌时的清洁任务,就是跑跑业务,打打稿件,和冲茶倒水,经理曾语重心长地谈到,我的岗位是全包的,不可或缺的,很划算的,因为我只拿一份工资,2000元不整,有些不见了,据说给那些先富起来的人拿去喝茶了。其实我并不知道公司是怎么盈利的,以及我的工资会不会是希望工程的捐款,我们平常的生存着,反正作为一个基层人员,我需要知道的已经够多了,好象老板有个当师长的爸爸,经理经常去理发顺便洗头,部长有两个女朋友,听说有个同事姓王,有个不姓王。在这样一个信息时代,我每天八个小时的工作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故事,丰富着我的业余生活,刺激着我的括约肌肉,厕所里面人们说谎不眨眼。
毕业是个关口,毕得好就就业,毕不好就失业。我幸运地过了,有些人没有。
我是个毕业生,已经毕业了,毕业前我就住在一条村子里头了,和小时候一样,里面有一个人我认识,他也和小时候一样叫老么,是我同学,也是我同乡,从他爸和我爸打陈明他爸的日子开始我们就是好朋友了。我有一个在九楼的房间,房间有三条不同的钥匙,一条在天台的花槽,一条不见了,一条在老么那里。从小村子里,就有种说法,说我和老么很像,怀疑是前世的兄弟,因为我爸和他爸有不同的老婆,所以这种说法很有争议。其实,大学之前情况是这样,我们用几乎相同的步伐走着各自的人生。
我和老么尽管是同学,但学的东西并不同,我学的是英语语言文学,他学的是别的。我和他在大学里渐渐地有了分歧,我每个星期逃十节,八节课的,而他却逃二十多节,有时候某个星期的课不足二十节,他就会去逃别的系的课,搞到我和他的差距很远,很遥不可及。我逃课去打联机,他逃课不知道去了干什么;但主要的区别是我逃课毕了业,他逃课逃到破了纪录也毕不了业,学校真不是个有文化水平的地方。大二那年,他再次打破校纪录,九科考试门门红灯,我的努力只是枉费心机,才三科,我当时很气愤,六门呀,整整六门呀。这在本科生来说是光荣的,简直是对高考制度的蔑视;他父母不是本科生,于是就在校门口伏击他,我在很远的角落用余光看见那个在地上尖叫滚动的老么,很像一条没有毛的虫。我父母怎么说也读过一年小学,第二年老师走了,好象去了香港,那年是1965年,香港很乱。我脸上左右对称的巴掌印,说明这四位老人出次省城的也不容易,怎么也得玩个够才回家,而我和老么不过是不称职的导游而已。老么后来就失踪了,当然他拿了我的钥匙才走的,我一直没找到他,有人说在某个工地看过一个偷懒的民工很像他,也有人说在隔壁村子的桌球室有个看电视的背影很像他,还有人说回武汉的火车上看见对面那列有个扒车的很像他,这些都是后来从无到有衍生出来的传奇,我都没信,因为我知道他就住在这条村子里。
九楼有两个房子,阳光充足,一间我住,一间不是我住。对面住着个女人,比我小两岁,比我有钱;我们开始很少说话,后来也很少说话,大家职业不同,所以话题不多。唯一交流的角落就是我常借她VCD看,她原本不看英文片子的,后来我说外国人都看,她也就看了。我每天吃楼下卖的合饭,她说那污染环境,而且有一天她看见那些个合饭连狗都不吃,我想要不是那狗吃饱了,要不是我太饿了。不过她就凭着这个借口,天天请我吃饭,只收点手续费的,说什么是礼尚往来的道义。她是四川人,我不是,由于她做的菜很香甜,我就公然在饭桌上怀疑她的真实籍贯,她没说什么,笑了,有两只小虎牙很标新立异地突起,很可爱。不过第二天我知道了一个真理,四川人真的很能吃辣,我在喷火后喝了很多水,然后又喝了很多水,头发都不用发胶也能直立行走,她没说什么,笑了,比平时在梯间送客人妩媚多了,很天真。我不高,她的鞋子很高,感觉上她好象我姐姐,当然我没有姐姐,感觉这东西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幻想而已。1999年,夏天,有天,我看见了一双很长很白的腿在笑,主人叫苏红,于是我没有看见阳光。

MM,你的裙子很短(二)
我毕了业,没有回家,父母很生气,对我要在大城市里陶冶性情的决定很意外,并不可理喻地扬言当少生我这一个,虽然说他们拥护计划生育是好事,这种和文革除四旧相类似的热情我也理解,但是我的户口,公安部门是不会轻易取消的。游荡在天河的高楼下,当时的我一路也没看见路标,作为一个善良纯朴的农村孩子,这是无奈的。小时候,我很喜欢听一种回音,记忆中,在家乡的小河边,我向对岸那个小妹傻笑的时候,她总亲身给我示范了很好的效果,更响亮的回报,不带一丝贬意,尽管我那时常经营天体泳场,自己也身体力行地不着一缕。96年,刚进一个叫大学的地方,有幸把记忆读取了一遍,在那条清澈了没几天的小溪边,我叫了声“鱼呀”,就听见了一声清脆的“鱼呀”,有创造性的回音很讨人喜欢。我赶巧看见了回音的来源,是个不穿裤子的女孩,她直勾勾的眼神告诉我,我们看见了一条鱼。我在邀请她进行了二人天体营之后,发现了两声鱼其实不尽相同的,我想的是怎么吃,她认为会游泳的鱼很美丽,和会飞的鸟一样。于是在和她激烈交战之际,我的耳朵里面就充斥着回响,我无法找到声源,也始终不知道是什么引致的,这也许和我常戴耳机不无关系。后来,我以为看见了那叫爱情的东西,那在我耳朵徘徊的震荡,一下子消失了,让我听见了宁静,非常振奋人心,人却迷路了。
老么有我的钥匙,我没有他的钥匙,他知道我住哪里,常有空来来,我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地方住,也没去过;所以我家有时候会很乱,有些异样的味道和用过的胶袋,我于是只好用一些粗口来表达我的欣赏。其实毕业前,我已经有很久没见过他,有整整一年了,只是本能地知道他还活着,但有时候还是难免会暇想一下,会不会是谁把他干了,然后用我的钥匙来旅游呢。如果情况是真的,我应该考虑收费,和不在抽屉里放超过一元的现金和未开封的避孕套。过年时候,父母问我关于老么的情况,我如实地说不清楚,他们叹了气,很是伤心的样子。后来,走之前看见父母在远处和老么的父母和和气气地说着一些与我无关的事情,我不晓得他们听没听见我的再见,反正我是说了。我偶尔的脾气,似乎总有人不满意,第二天我的屋子会自动地干净起来,有种收拾过的样子。人是很奇怪的动物,本来乱得很有规律,好好的,一下子这般杂乱无章的整齐,就什么都找不到,会窒息人的呼吸,好象一条鱼飞在天空里。我没有质问她的勇气,因为每天还是吃着她煮的饭菜,生怕得罪了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南方都市报会登一则题为>。她上次给我看的辣椒,很红很红,是让人记一辈子的红。
每年夏天,都有些鸟会飞到北方去,留下一陀屎和一个空巢,九楼的天台上来过几只,这种动物赵忠详管它们叫燕子。它们会飞,每天都飞,不飞就没饭,它们也吃饭,我的饭;夏天有些燕子会飞走,有些没有。
我每天八点都会准时地在村口等那辆不准时的公车,我坐公车,不飞。公车上有个女孩,我每天上车的时候都能看见她,她的丝袜和她的白衬衣很配,在什么情况下都有着双重说明,告诉我她是个文员。她很文静,见面久了,大家会互相露一下用高露洁的牙齿,后来,我们加上了舌头,说些不着边际的问候,渐渐的,我会看见双重影像,一个她坐在远处,不动的;一个她坐在我上面,会动的。好象中间有个镜子,反射着我的思想,很纯洁,怎么说也是用了高露洁的呀。有一天,她坐过来问我一个古怪的问题,叫我当她公车上的男朋友;我平生最仗义为人,就很沉静地表示愿意一生一世坐这辆公车。她满意地追问为什么,我说因为咱俩不认识。天台有个鸟巢,空的,我在那里发现了一只蛋,像化石,里面本来有过生命,后来飞走了。那个女孩后来,没有坐那公车了,司机说我就算是喜欢,也不应该问人家那么唐突的问题,搞得他无法从倒后镜里看内裤了。我也看那镜子,看见了一个叫我神经病的女孩,丝袜很长,很长,我想戴眼镜,看东西也许就会重影了。
小时候,我好象和老么很熟,曾经一起干过些赔钱的勾当――摸蛋,捉鱼,和放牛之类的,我们的经验就是,别人的鸡蛋不能随便摸,除了有鸡屎还要给钱;别人的鱼塘不能随便游泳,还好没养什么吃肉的鱼;别人田里的牛不能随便挑逗,它会挑战公路上的汽车。那次,我们两家上了一节深刻的牛与汽车的课,学费很贵。有一天,我没事,在一个桌球室里面看见了老么,他的脸很黄,走路裂着腿,很像一个人。我们没说话,朝对方笑了笑,牙都很黑,接着抽了根红塔山,他就不见了。那天,太阳离开地很早,老么留下了条长长的影子,和家的方向不一致,作为一个寄主,我有点难过。
父母来过一次我住的地方,九层楼乡下不常有得爬,毕竟是他们第三次光临这个繁忙的城市;不过他们找的不是我是老么,我不知道他们是谁的父母,老人家年级一把,记错人是不奇怪的。由于没在我身上套取到有用的资讯,那个花白头发的老农把几张一百元的人民币扔到我的脸上,兹溜地走下了楼梯,比上楼时快多了;然后有个农村大娘也摇了摇头,也嗖地就走了。我捡起地上的钱,拍掉了灰尘,放回自己口袋,觉得一点也不脏。对门那个苏红眼睛很红,我想钱真是会诱惑人的,她难不成想抢我,还是她想起一般的景象。我吃饭的时候,问她,“身为一个肉体工作者,钱是不是嫖客的最高承诺?”她一怔,接了我推过去的钱,点头,收了我还有饭的碗筷。那晚上,她哭了,一点声音也没有,我把门关得紧紧,我怕她来弓虽.女干我,我吓得满头汗,渗进了眼睛,很咸。
我有时半夜,会问自己是什么?植物,动物,还是什么?上大学之前,我读过点书,知道点礼仪,戴过红领巾,唱过国歌,老师说我是模范,就象操场上钉着爱护数目的那棵大树一样正直。进了大学,我病了,耳朵重听,眼睛重看,脑袋里面的发条断了,从课室的窗口看出去,有个石头雕像,姿势和我差不多,不过他不用上课。毕了业,我开始上班,周一到周五,我会到一个办公室,清洁和弯腰,累的时候,还会伸着舌头,喘着没人知道的气,获取比流浪狗要少的施舍。
21世纪,有种发明让人很容易就把时间给忘了――QQ。没有人给我做饭之后,我只好呆在办公室上网,行为很小心,没人看见,过种夜行的生活;有时候半夜经过苏红的发廊,可以看见几个欢乐的男人在,给着钱。我搭话的开场白很无聊,因为无聊所以我才上网,我总问:你吃了没有,也许是自己饿着吧,有个人每天都回我:吃过了。于是我和她开始讨论一些别人的生活,有人说这叫网恋,我对这个定义不满意,语言代替了身体进行超友谊行为,并不带来高潮,那个跳动的头像,没有一丝裸露的血肉,只是不断地出字而已,组织成一片空白。一个月后,我和她合共打了7万余字,历时八十余小时,期间我喝了很多水,上了很多次厕所,最后一次,我看见了夜归的经理。那夜,我在网吧给她来了一串感伤的句子,她回了一串的5555,就消失了,那个头像就灰了,我想象中她有一双闪亮的大腿,不过属于飞走的鱼。
九楼的天台有一条长长的晾衣绳,我没用过,原本想着什么时候自杀,上吊比跳楼保险,不用担心砸到别人,砸到狗也不好呀,人家只是过路的呀。一个清凉的晚上,我找不到了我的内裤,明明穿了几天,怎么说不见就不见呢,干得好好的,这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干吗玩失踪呢?太没人性了,连穿了一个星期的衬衣也一快私奔了;我在房间里搜索了很久,发现原来是所有的衣服都罢工了,总不成一起去旅游了吧。九楼的天台,有很多迎风飘扬的衣服,整齐的排列在晾衣绳上,干净得很骄傲;我在绳子的末端,看见了一条钥匙,很熟的样子,但的确不认识。月光下,风在我跨下游泳,一阵凉爽,我又看见那故乡的小河,于是冲动地傻笑着,不过对岸的姑娘今天长大了。
理论是种大有主观涩情的言论,我信,是因为别无选择。
我住在九楼的一个小房间,有三把钥匙,对门是空的,曾经住着一个故事,忘了发生。
我依然喜欢在夏天看见爱情,通常那个时候,它穿得不多,比较诚实。

自己的心情自己感受(一)
无数联环缀成的一个精致的长链
近旁的与天边的紧紧相联
眼睛读出它将何往的谶语
玫瑰说出了天地间全部的语言
一只小虫奋力生成了人
越过了自然的所有峰巅
——爱默生《自然沉思录》
1
跟几个同事一起喝酒,也没有理由,愣是从晚上十一点半喝到第二天凌晨四点多。坐在电脑前的时候,已经晕了,而且头有点疼。偏头疼似乎是我天生的毛病,隔三差五总是要来上那么一两次。酒醉的时候,一些一直潜藏在心底的记忆便会比往常更加清晰地浮现出来,有些事情会让你莞而一笑,有些事情则让你茫然甚或痛苦。仿佛一块本以为已经愈合的伤口,在酒精的作用下,突然呈加速度裂开,撕扯着你柔嫩的肌肤,让你痛不欲生。然后关于往事的回忆便会一件件地蜂拥而至,你的眼前仿佛正在上映一部电影,这个电影似乎与你无关,但是每一个镜头却又加深了你的苦痛,于是你陷入了一个恶性的循环。
就是在这种状态下,我打开了我的电脑,终于开始整理我半途而废的爱情。
认识她,总觉得是命运之手在悄悄操纵。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无精打采地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想象着毕业后的生活,老师的讲课我浑然不觉。这时候,右边的一个女同学轻轻地推我一下,说道:“你看那边那女孩儿怎么样?”我问道:“在哪儿?”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到了左手边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她跟我只隔了一个过道。她穿着一件淡蓝色格子上衣,长长的头发梳成一个马尾辫,圆圆的脸蛋白皙娇嫩,长长的睫毛下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透出几许灵动与活泼,她一会儿看看讲台听老师讲课,一会儿低下头沙沙地做着笔记。
我第一眼看到她就喜欢上她了,心中不免懊恼,因为再有一个月,我就要毕业了,而她是我的师妹,还有两年才能走出校门。
这本来应该是一个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的故事,可是命运之神却另有安排。也许那时候再也遇不到她,就不会有后来的分分合合,就没有现在的伤心痛苦。但是我并不后悔,反而感激上苍,因为不管怎么说,它赐予了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第一教学楼是我们上网的地方。有一天,我信步走在林荫路上,要在毕业之前感受一下校园的美丽。经过一教的时候,我看到她走了进去,于是忙跟随而至。我在几个教室打量一圈,看到了她的背影,记住了她的座位号。她所在的教室已经没有空位,我只好到隔壁教室寻了一台电脑坐下。上了学校的BBS,查找IP号码,终于找到了她,于是兴奋地跟她聊起来。大概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决定在走廊里见面。
可是我来到走廊的时候,发现跟我聊了一个多小时的“她”根本不是她,眼前的这个女孩子也很美丽,但是我却提不起兴致,随便说了几句之后就回到了宿舍,毕业在即的愁绪加上对那个还不知道姓名的女孩子的向往使我失魂落魄。
可是奇迹总是在不经意发生。当我回到寝室的时候,她正在跟几个室友聊天,我顿时心跳加速,脸也涨得通红,我极力掩饰心中的狂喜装作没事似的,大大咧咧地问道:“诶,这是在干嘛呀?”
现在想到那时候的情景,心中仍会泛出一丝甜蜜,仿佛这种甜蜜是我可以把握的,可以真真实实地感受到的。我握着这种甜蜜不肯松手,因为我知道,一松手它便会像云烟一样消散,仿若一年半前她离开我。
2
她到我们寝室是为了做一个关于毕业生心态的调查以完成她的学期论文。我非常热情地帮她填写了一份调查表,然后又四处张罗着把附近几个寝室的人都搞掂了。
我注意到她的声音很美,美得无法形容无法描摹,比喻成银铃嫌俗气,比喻成黄莺嫌娇气。总之她的声音就像琼浆玉液瞬间流遍我的全身,我分明感觉到我的耳根开始发热。她的双音节的名字也非常动听,我自然而然地省去了她的姓而直呼其名,感觉顿时亲切了很多。
我问起了她在BBS上的ID,默默地记在心里。我的网名是jianghu,谐音“江湖”,也有人称作“浆糊”。她听到我自报家门之后,兴奋地说:“哦,我知道,我看过你的小说,你是‘剑父’是吧?”我听了之后开心地笑了,反问道:“贱妇?你真的觉得我很贱吗?”她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不好意思地笑了,露出雪白的牙齿,赶紧又害羞地捂了一下嘴,然后紧张地说道:“不是的不是的,我的意思是‘剑父’,宝剑的剑,父亲的父。”——她笑起来的样子很迷人,一双杏仁般的眼睛满含着羞涩与歉意。
我本不想开始这段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情,我本想挥一挥衣袖轻轻地离开,但是她的样子她的声音她的笑容将我的决心彻底摧毁,我下定决心要追她爱她护着她,两年的时间并不遥远,两年的时间我可以等待,等她毕业后,我们一起在南方开辟属于我们的天地……
从那开始,我几乎天天上网,反正毕业之前也没有什么事做。我首先将她加为好友,然后查询了她发过的所有的帖子,又连续给她写了三条信息,之所以说是信息而不是信,是因为每一篇都很短,其中一篇我问她:“可以跟你交个朋友吗?”
我第二次上网的时候,她回了我的信,说当然可以。又说:“上次把你的id说错了,当时特不好意思,不过我说的是‘剑父’但发音……哎,真没面子!调查做完了,文章也写完了,还得感谢你们,真的!”我觉得这个女孩子特别可爱,是那种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去疼惜的可爱。
然后我们就开始经常写信,但是我却一直没有遇到她。在我的BBS的信箱里,至今还保存着她写来的52封邮件,现在重新翻阅,直觉恍若隔世。我知道,失去的就要永远失去了,我伸出手想抓住点什么,但是抓住的只是虚无。于是我在这虚无里堕落下去,那是永无止境永无尽头的深渊,我不想挣扎,任凭命运的摆布,随波逐流放浪形骸……
终于有一天我上网的时候遇到了她,她的名字很淑女地坐在我的“上线好友”名单里。于是我跟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起来。我问她的学习情况,她问我临近毕业是不是很难受。我说假如你想提前感受一下毕业前的生离死别,你就来送我吧。她说:“那多不好意思,你那么多同学。”
我们大概聊了两三个小时,直到夜色已降,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问道:“请你去吃饭吧。”她回答说:“好。”
我们在走廊里会面,然后一起下楼,我帮她推着自行车,慢悠悠地在南京路上走。有风吹来,路旁梧桐树叶在婆娑地响,夕阳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缕缕柔和的金光。

自己的心情自己感受(二)
3
红复旦是政通路上一家比较不错的餐馆,现在不知道还在不在,只是听说政通路已经翻新了,从同学拍的照片上看到路旁建起了几栋别致的建筑,虽然很美,但是那已经不是我的政通路。
我的政通路上,两旁栽种了参次不齐的梧桐树,还有一些冬青,时不时会飘下一两片落叶。我的政通路上,有着一个长发的她,背着一个小书包,慢悠悠地走在我的身边,偶尔会转过头来,冲我笑一笑,或者得意地讲起寝室的故事,又或者,好奇地投来询问的眼神……
那天在红复旦吃了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当时特别拘谨,浑然不像平时的我,还有,一道菜味道比较怪,但是我们夸它做得有创意。
红复旦我们只去了这一次,后来我们常去对面的“故乡”,这个餐馆以经营韩国菜闻名,现在不知道在不在了。我们在“故乡”的餐桌旁,聊着彼此的生活,聊着将来的打算,聊着对种种社会现象的看法——我发现她很善良,很单纯,她的眼睛里满是无邪,她的心灵里满是无邪。
第一次约她出去玩,是去共青森林公园。我们走在林荫里,坐在草地上,她自信地说她的名字是最好听的,她说这话的时候,眉飞色舞得意洋洋,还撅起了小嘴。后来我们去激流勇进,乘小船上了高塔,然后直冲而下,我们的喊声响彻云霄。
中午我提议去吃烧烤,她嫌太贵,于是我们又坐车来到政通路的故乡。——她是一个很朴实的女孩子。
她曾经在一封信里说,经常想到一句话:“人们都说我的未来充满希望,我却担心自己永远打不开翅膀。”她说她长大了,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责任和重担。
4
我开始在信里隐隐约约地表示出我的好感,我在一封信的最后说道:“写完上面的之后,我想告诉你:我挺想你的。”她马上很隐晦地给我敲响警钟:“你的那封信我看了,不知我的理解和我的行为是否正确。有些担心和害怕的说。”
我知道她已经看出了我的企图,但是没有关系,我爱她就是要让她知道。我还是一如既往地跟她交往,而我约她的时候,只要她不忙就会来陪我。后来她说是因为觉得我快毕业了,心情不好,于是就来可怜可怜我。我想那时候,也许她觉得我只是在毕业前极度空虚的时候喜欢上她,那是一种过眼云烟的爱,也许她以为我马上就要毕业了,马上就要来到南方,我就会放下这段感情。但是她没想到的是,我对她的爱情已经日久弥深,没有因为距离的改变而有丝毫的褪色。
毕业前,也是在故乡,我送了她三件礼物。一件是我们的毕业光盘,我说:“希望你能记住96级。”一件是我们班级的毕业T恤衫,我说:“希望你能记住96新闻。”第三件是我在大学期间小说散文的合集,我说:“希望你能记住我。”
终于毕业了,我们班吃了散伙饭,然后大家一起到相辉堂前唱歌。我躲在一个树荫里,躺在草地上,远离同学的歌声,拨通了她的电话,我告诉她我会想你。
回到家之后,我还是每天给她电话,她告诉我不要再打电话了,但是我没法不听到她的声音。我还是经常上BBS,找她聊天,给她写信。2000年7月14日有月全食,我提前出发,准备先去上海跟她一起看月食,然后再去深圳。
5
7月14号的晚上,我们坐在曦园小山丘的石凳上傻傻地等,夜色中,她的眼睛里有晶莹的光,她的秀发被风吹扬,刘海轻轻拂着她的额头。
月亮终于被吞食了,渐渐的,变成一块黑色的圆盘。
她两手交叉着放在石桌上,我忍不住拉住她的手,但是她抽了回去,而且不耐烦地问道:“你干嘛?”
我顿时觉得自己做了错事,不知道说什么,而且想再也没脸跟她联系了。
第二天我就去买了南下的车票,打算早早离开这块土地,带着伤心和落寞。可是晚上的时候,她打来电话,说要送我一点礼物,请我吃麦当劳。
五角场的麦当劳气氛很温馨,她送我一个水杯,不好意思地说:“我想送你点东西,但是想来想去也不知道送什么好,就送你一个水杯,你采访的时候可以带着。”
那天,我第一次向她正式表白,我说我爱你,两年的时间我不怕,我会一直等你毕业。她说不可能,时间可以改变一切,距离可以改变一切。她让我在深圳给她找一个好师嫂,好好照顾我。
那天我第一次流泪,第一次感受到心底的脆弱,也是那天,我知道,我是真的爱上她了,不是因为空虚寂寞,不是因为无聊孤寂,我爱得那么真实,那么深沉,那么难以离开……
但是我终究要走,南方有我的工作,有我的事业,有着美好的前程在等着我,临走前我告诉她:“我不想放弃你……”
6
初到深圳,亚热带的太阳烤得我快要爆炸。我继续跟她保持着联系,单位里有一个破落的网吧,机器都是286,上网特别慢,但是我每天晚上都要在那里泡上几个小时,继续上着BBS,有时候会遇到她,愉快地跟她谈着深圳的新鲜事,但是电脑太慢,而且经常死机。更多的时候遇不到她,但是能收到她的信,我仿佛觉得我的大学还没有结束。
她说:“不知你看到我的这封信是什么时候,还是在2000年吗?”——大概她没想到,我工作之后还会一如既往地上BBS,她也许不知道,我是为了来等她。
她说:“我的信箱中有你的41封信。有时候想,认识你就是一件挺奇怪的事。还记得收到你的第一封(确切地说,应该是前三封,因为你是一起写的)信时的诧异。那时信的发出地还是1204,而这封信就已是千里外的深圳了。不管以后我们是否还会有联系,是否还有机会见面,但我想相识即是缘,会记得你这个朋友的。——我想她是想表###迹:我们只能做普通朋友。
她说:“‘我要从回忆的岸上回到船里,继续在生活的河中漂流’,这句话刚好填上日记本上的最后一行空白。”
那时候,我的心里经常被思念填满。单位门口的马路边上,有一部公用电话,我总是在晚上10点半左右跑到路边给她电话,马路上汽车轰轰隆隆呼啸而过,我不得不扯开嗓子说话。那种情景,估计每个到深圳打工的人都经历过。
我跟她说我爱你,她却总是义正词严地拒绝我,并多次祝福我找到一个真正爱我的人,给她找一个好师嫂。她是一个理智的女孩,她知道距离太遥远,爱情基本不可能。其实我也知道,距离往往是爱情的致命伤,连本来热恋中的情人都会为此分道扬镳,何况是我们呢?但是爱情已经彻底打败了理智,我热切地盼望着奇迹发生,我想创造一种神话,我想向她向世人证明,只要有着坚不可摧的信念,即便天涯海角爱情也能开花结果。我要放手一搏,争取我要的爱情。
等我买了手机,我就每天给她电话,每当听到她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就激动异常,跟她通电话的时候,是我最幸福的时光。可是她屡次告诉我不要再打电话了。我一次次遭到沉重的打击。我本来酒量还可以,可是有一天我只喝了一瓶啤酒就醉了,我一直不相信“借酒浇愁愁更愁”,但是那一次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同学听到我的故事之后,告诉我一个星期不要再打电话。这个同学正是当初上课时,手指轻轻一指,说“那个女孩不错”的女孩子。
我不知道那一个星期是怎么度过的,我时时刻刻都在煎熬之中,每次拿起话筒,又总是忍着硬生生放回去。同学告诉我:“为了你永远的幸福,一定不要急着给她电话。”
难熬的一个星期终于过去了,晚上10点半,我终于拿起了话筒,我问她:“你最近过得好吗?”话筒里传出她的啜泣声,她说:“不好。”
我开始自责,不该这么狠心;我也知道,其实她是爱我的。

自己的心情自己感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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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的潮水澎湃汹涌,2000年的圣诞节马上就要到了,我和同学决定旷工,她要去上海看男朋友,我要去看我的女孩儿。——后来东窗事发,领导发现我们翘班,狠狠批评我们一通,适值年底考核,我们二人只得了一个合格的评价。
我决定给她一个惊喜,所以没有透露我去上海的计划,只是跟她说:“同学要去上海,我让她带份圣诞节的礼物给你。”
12月23号傍晚,我们抵达上海,我还是在10点半给她打了电话,但是没告诉她我在上海。据她后来说,她当时就隐隐觉得我应该在上海。
12月24号,我在寝室兄弟的陪同下,到一处花卉批发市场买了一大束玫瑰花。
晚上,我躲在政通路上柯达冲印店里,一个寝室兄弟在门口给我望风。
与此同时,深圳回来的女同学跟男朋友一起找到了她,把礼物交给她之后说:“我们一起走走吧。”一切都按照原计划进行,他们把她引到政通路上。
给我望风的兄弟突然闯进店里,兴奋地大喊着:“快出去,就是现在,快点啊!”
我抱着一大团玫瑰花,突然闯到她的面前,跟她说:“祝你圣诞节快乐。”她当时先是一阵惊讶,然后眼神中流露出喜悦。
之后我的“帮凶们”一起撤退,我们就近来到政通路上的一家酒吧,点了几样点心,味道都怪怪的,我们难以下咽。
我拿出在深圳的礼物,那是一条纯白色的围巾,我走到她的身后,给她围上,她的脸蛋在烛光下泛着红润的光,我忍不住轻轻吻了她的脸颊,她没有拒绝,只是脸上现出一丝红晕。
在酒吧坐了一会儿之后,我说:“陪我到校园里走走吧。”
她先把玫瑰花送回宿舍,然后走进校园。我试图去牵她的手,她缩了回去,并且愠怒地说:“你以为你给我一条围巾就可以那样做吗?”我顿时很惊恐,说道:“不是的,不是的,我只是太喜欢你了,我忍不住。”她不再说话,低着头走路,我说:“我想拉你的手。”她沉默着,于是我终于牵住了她。那时候,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们在夜色中的校园里走,周围都是熟悉的景色。那天,我第一次吻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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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几天,白天我无所事事,因为她要上课,晚上我们便一起出去泡吧,圣诞节那天,我们几乎把五角场一带的所有酒吧茶舍跑遍了。她太理智了,甚至理智已经将感情驱逐。她说我们是不可能的,我们应该早点结束。我忍不住哭了,她也跟着哭,我搂住她的肩膀,心中哀叹多舛的爱情。我说再有一年半,你就毕业了,到时候你来深圳工作。她说喜欢上海,离她父母近一些,因为父母为她付出了很多,她不能跑太远。于是我就决定辞职回上海。
可是一回到深圳,投入到工作之中,我就难以离开,因为我身上也有太多的重担,我有为我操劳半辈子的母亲,等着到深圳颐养天年,我不能到处漂泊了,我要安顿下来,让她过上幸福的晚年。我想,还有一年半的时间,我一定要争取让她回心转意,毕业后来深圳建设属于我们自己的家园。
圣诞节那几天,有幸福也有哀伤,有欢笑,更多的是泪水。现在想起来,愈加凄迷。我们曾经在麦当劳抱头痛哭,那时的情景历历在目,跟她分手后,我又一次回到了上海,走进五角场的那家麦当劳,看到那个熟悉的位子,恍惚间,仿佛她就坐在面前,吃着薯条,我能看见她,但是她却看不见我。
终于盼来一个周末,我们一起去了动物园,叫它是动物园,实在是抬举,那里只有几只鸟,一个牌子上写着“袋鼠”,我们转来转去没有看到,后来才意识到,所谓的“袋鼠”就是那个难看的雕塑。在动物园,我们又说起了不可测的未来,然后又是哭泣,又是泪水,我们的未来,仿佛就在圣诞节那几天定了基调:痛苦和灰暗。
单位领导打来电话,让我们赶紧回去,并在电话里骂了我们一通。她和同学男朋友一起到机场送我们。我提前交代,让他在回去的路上跟她好好谈谈。
回到深圳之后,同学就转达了她男朋友的话:前途渺茫,建议放弃。
但是我的爱情已经没有回头之路,我爱她,我要爱她一生一世,关心她,呵护她,不要让她再伤心,不要让她再哭泣……我义无返顾地继续追求着她,我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9
2001年3月份的时候,单位有一次出差机会,本来没有我的份,我极力向领导争取,领导终于同意。白天采访,晚上我就去找她。当时她正在实习,每天我都到实习单位楼下等她,然后一起逛南京路,逛外滩,或者去淮海路看电影。
有一次,我们走在外滩上,一个小男孩手持玫瑰花挡住了我们的路,说着:“哥哥,姐姐,买支花吧。”她说不要,但是男孩缠得紧,我只好买了一朵。这时候,同学打来电话,要请我们吃必胜客,她说拿着花不好意思,我就说:“我们一路走过去,遇到最可爱的人,我们就送给他好不好?”她笑了,笑起来非常可爱,非常美丽。
过南京路地下隧道的时候,一个清洁工人映入我们的眼帘,当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但是她还在清扫垃圾。我说:“就送给她吧。”她马上说:“好。”可是走到她的跟前,我们都不好意思开口了,只好悻悻地走开。
我经常想起这一幕,每次都觉得后悔,当初应该坚持把玫瑰花献给那个清洁工人,这不会挽回我半途而废的爱情,但至少让我回忆起时不再感到遗憾,那一天留下的是不完整的浪漫。
还有一次,我们走在五角场,天空下着淅沥的小雨,正是春寒料峭,雨点打在身上,冰冷的。一个小女孩又向我们兜售玫瑰花。我说:“咱们就买两只吧,她很可怜的。”她很肯定地点点头。那时候,我觉得能跟她一起做一件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好事都是幸福。
其实,只要跟她在一起,还有什么事情不是幸福的呢?
但是她依然在拒绝我,从来不肯承认她是我女朋友,尽管在别人看来,我们已经是一对情侣。我离开上海的时候,她又劝我在深圳找个女朋友。我觉得悲哀绝望,决定遂了她的心愿,斩断这段情缘,接下来我出差到绍兴、无锡等地,我一直没有跟她联系。可是到了杭州的时候,我再也无法欺骗自己,对她,我是那样难以割舍,我清楚地意识到我的生命中不能没有她。于是,我再一次拨通了她的电话。

自己的心情自己感受(四)
10
接下来的日子,重复着半年来的生活,我每天都给她打电话,在话筒里听着她遥远的声音,跟她争论着爱与不爱的问题。而我每天也都在进行着激烈的挣扎,我到底回不回上海?
五月底,我编造了一个理由,骗得了领导的信任,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又跑回了上海。她到机场接我,她本来就很瘦,那天我发现她更瘦了,她说实习很累。
一天傍晚,我去她实习单位接了她一起去淮海路看电影。她已经在单位吃了晚饭,可我还饥肠辘辘,于是就在路边的一个小馆子点了一份牛肉拉面。我狼吞虎咽地吃着,她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她摸摸我的头,我抬头看她,她的眼神里满是怜爱。那个眼神,我至今难忘,是柔情蜜意,却也闪烁着母性的光辉。我低下头,突然觉得有点哽咽,眼睛也莫名地发酸,我拼命忍住,泪水才没有夺眶而出。感动总是在不经意间袭击了你,让你心潮澎湃。那一刻,我觉得好幸福,是一种家的幸福,仿佛飘零的人终于找到了失散多年的亲人,那一刻,我知道她就是我终身归依的港湾……我们分手已经一年半多了,但是这一幕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突然泛上心头,勾起我无限的懊悔与怀念。我曾经找到了我终身所爱的人,但是最后我却失去了她。我会恨我自己,恨自己的草率,恨自己的鲁莽……
2000年的5月30号,我们在上课,授课老师是吕新雨。我的一个女同学手指轻轻一指使我认识了她——关于吕新雨老师那堂课究竟是不是5月30号,我们还发生了一场争论。不管怎么样,一年后的5月30号,我来到南京路上的新华书店,给她买了一套她曾经说起过的书,然后站在约定的地点等她。后来,我带着母亲去深圳,途经上海,便一起逛南京路。走到那个路口,我便想起往事,想起娇小的她;经过必胜客,我想起同学请我们在这里吃饭,她手里拿着一支没有送出去的玫瑰。那时候,心头想起的是温兆伦的歌:“我和你经过的每个地方,都变成捆绑我记忆的墙……”
她来了,背着一个小包,包上还系着一个毛茸茸的小饰物。我把书给她,她也给我买了礼物,是一个褐色的鳄鱼钱包。这个钱包,我至今还在用着,本来里面夹着她的一张照片,分手后她要走了。我用着这个钱包,时常会想起她,该放照片的地方空空落落已经一年半多了,上面还留有照片的痕迹。今年除夕的时候,酒醉后,我跟一帮朋友走在深圳的花市上,突然发现钱包丢了。我跟同学说:“这个钱包跟了我将近两年了,两年来,我也常泛起往昔的回忆,然后我就会痛苦。今天除夕,一年的结束,难道老天也要我结束这难熬的痛苦吗?”可是回到家之后,我发现钱包安然无事地躺在我的床上,原来是我一时酒醉竟忘记了没带钱包出去。然后我就想,美好的东西是不可以随便忘记的。
11
周末,我们决定出游苏州。
我们下午到的苏州,一下火车,就被一些酒店、招待所的推销员团团围住,最后选了一家什么武装部开的招待所,图的是安全,可是住下之后才发现这里的条件实在是恶劣透顶,床下不知道垫了什么破麻烂絮,躺在上面很不舒服,她很节俭,愣是将就着住下了。
我们到处寻找苏州的小吃,后来终于找到一个小店,被它的招牌吸引就走了进去。可是味道并不怎么样。吃完晚饭,我们在苏州的大街小巷溜达,然后我们就发现上当了,原来真正的苏州小吃在离那个破店不远的地方,一条很热闹的街道,路旁是各种各样的小吃店,头上就是一家古色古香的建筑,我们在那里买了点螺蛳,算是对自己的一点补偿。然后坐了人力三轮车,悠哉游哉地回到招待所,顺便买了一只西瓜。
我坐在她的屋里,剖开瓜,用汤匙喂她,她很满意地点点头,拍着我的脑袋说:“嗯,不错。”
我就住在她的隔壁,但是仿佛还有许多话没有讲完,于是我们就发短信息,她说蚊子实在太多了,我问她没点蚊香吗?她说蚊香都潮湿了,点不着。我说我的点着了,送给你吧。她坚持不用。
我哪能让蚊子咬她,于是也不顾她的反对,敲响了她的房门。她接过蚊香,又把没点着的给我,皱着眉头质问道:“这么晚了,是不是有什么坏心眼啊?”我忙摆手说道:“没有没有。”
第二天,我们去了苏州园林,后来又去了虎丘,拍了很多照片,在虎丘前让一个行人帮我们合了影。可是那个相机是我借同学的,竟然不会使用,大部分照片都虚了,合影的那张,又遇到了一个摄影门外汉,把人拍得小之又小,虎丘倒是很大。
当时我见了冲洗出来的照片之后,就懊恼异常,而且隐隐觉得兆头不好。谁知道,两个月后,我们就真的分手了。我不知道这是天意,还是我自己的瞎想,总之,失去的一切都已经无可挽回,剩下的,只有怀念。

自己的心情自己感受(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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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虎丘上走,经过一条林间小路,路两旁的草地上、树叶上甚至这路本身都是白茫茫一片,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狐疑地猜测。就在这个时候,空中一只鸟飞过,排泄出白色的粪便,刚巧落在我们的前方,我们顿时恍然大悟。接着一群鸟从我们头顶飞过,她大叫一声,我拉着她的手向前逃窜,白色的鸟粪在我们身后溅开。
逃离危险区之后,我们来到一片竹林。天边的斜阳将竹林染成一片金黄,竹林间的小路镀着一层金色的光,我们手拉着在金光大道上走。她头发上香波的味道在竹林间弥漫,长发在夕阳的映照下笼罩着一层黄晕。我们离开小路走到竹林间,竹子上刻着别人山盟海誓的话,我说:“咱们也刻点字吧。”她说好,于是我们就再往竹林深处走,我不想让别人分享我们的幸福与甜蜜,而且我还有一种担心,我怕竹子会被人砍掉,我还担心竹子会得什么病死掉,仿佛我们的爱情跟这些竹子的兴衰生亡联系在一起。
关于刻什么字,我们费了一番踌躇,我不愿意刻什么山盟海誓天长地久的话,那些话是要在心里说的,刻出来未免太酸。想了半天,她提议:“纪念相识一周年。”我觉得这句话很朴实,她拿出钥匙,我仔仔细细地刻上去,最后署上我们的名字和日期。现在想来,这短短七个字,饱含了多少的沧桑之意啊。
刻完字后,我们相拥着站在竹子前,看着那几个新字,仿佛看着我们的爱情。我说,以后每年的这个时候,我们都要来一次苏州,来一次虎丘,我们每年都要写上一行字,两周年,三周年,直到天荒地老……
我一直想再去一次苏州,再去一次虎丘,看看那棵竹子怎么样了,它还活着吗?将近两年了,它是否遭到了别人的砍伐,它是否得了什么病而枯萎了?竹子上的字还在吗?字迹还清楚吗?是否遭到了别人的涂抹,是否经过了风霜雪雨而辨认不清?我甚至想,她离苏州比较近,2002年的这个时候,她是否独自一人去了虎丘,看着竹子上的刻字黯然神伤?她是否在那几个字下面又刻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是想过的,等我再到虎丘,一定要找到那棵竹子,找到我们的刻字,我要在那几行字下,继续写着两周年三周年的话……
跟她分手后的几个月的时间里,我经常做梦,梦见回到了那片竹林,只是竹林中有风有我,唯独没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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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的一个星期转瞬间就过去了,我不得不离开上海。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竟那么伤感,上午我们逛了上海书城,之后到福州路上一家麦当劳吃饭。天气很热,她给我一块冰块,我突然就泪如雨下,我趋近崩溃,难以抑制心中的别离之情。
我们在机场吻别,泪水再次不争气地流了出来,流到嘴里,咸咸的,我不知道那是我的泪还是她的泪。时间不等人,我必须检票去了,可是我紧紧地抱着她不愿意走。最后我跟她:“你赶快走吧,咱们都不要回头!”她擦了一下眼泪,看了我一眼,转头就走,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这才黯然地进了安检门。
一下飞机,我便给她打电话,说了一会儿,我赶快挂掉了,因为我又哭了。
那是第一次,我把她当成了亲人,而不单单是我要追求的女孩子。离别,就仿佛从我心头剜去一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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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的时候,我曾经跟她开玩笑说:“我在你面前就是一个实习生,要接受你的考核,你觉得我什么时候合格了,就给我转正,让我做你男朋友。”然后我又厚颜无耻地说:“你现在就给我转正吧!”她得意地笑笑:“哪有那么容易的事?”
回到深圳后,跟她通电话的时候,我总是不忘问一句:“尊敬的领导,我转正的事办得怎么样了?”她总是说:“还在研究呢。”
有一天晚上,半夜两点,我被急促的电话铃声吵醒,一看是她,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拿起话筒,听到了她的声音,而且背景声非常嘈杂,于是问道:“这么晚了,你们寝室都没睡啊?”她说:“嗯。”我问:“有什么事啊?”她支支吾吾地不回答,这时候我听到她的室友催促说:“你快说啊!”然后她说:“刚才我跟寝室同学谈了好久,我决定给你转正了……”

自己的心情自己感受(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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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天,我陶醉在幸福之中,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做她男朋友了,同事问我有没有女朋友的时候,我终于可以不再犹犹豫豫而是斩钉截铁地回答:有。
可是,我不知道老天为什么要跟我过不去。七月份,她的心情突然黯淡起来,经常打电话给我诉说着心中的苦恼,我说有些事情是你庸人自扰,她便很不开心,要跟我分手。于是我就宽解她,直到她开心地笑起来,记得有一天晚上,我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让她笑了出来。
每个人都会经历心情的低谷,我必须马上来到她的身边,给她安慰,给她支持。我决定月底休假,领导也批准了。可是正当我准备出发的时候,领导却突然说八月初有一个出差采访,要派我出去。我已经有过一次旷工的记录,不敢违拗,只好打电话告诉她八月中旬才能回去。
可是她的心情一直就不好,几乎每天都提出要跟我分手,我总是费尽唇舌劝慰她。同学说,女孩子都希望男朋友在身边,有个依靠。即使天天通电话,也赶不上几天见一次面。这个道理我也明白,可是领导会体谅我吗?我只有在心中暗暗祈祷,让我们撑过这段时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最后,我终于觉得累了,她每天都跟我说分手,我的精神几乎崩溃。而我的出差采访一拖再拖,竟然取消了,真是老天弄人!八月中旬的一天,她再次提出分手,我竟然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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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只能说,我当时的决定是多么草率,只要我忍住小女生的絮絮叨叨,不停地宽慰她,总能度过这次难关的。我生自己的气,我恨我自己,我比她大,理应让着她的,但是我终于还是做错了。我想,一切都是因为那时候我还太年轻,那时候我还只是一个大男孩,还没有担当一切的勇气,那时候我还稚嫩,不懂得体贴女孩子的心。事到如今已经无可挽回,我不想重复至尊宝的那段什么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因为那全是徒劳。
而我更恨自己的是,我竟然马上换了手机号码。我本来一直用的是联通,早就想换成移动,之所以一直没换,是因为那时候联通移动还不能互发短信。
换了手机并不能使我摆脱痛苦,那几天,我生不如死,整天失魂落魄。这样熬了三四天之后,我终于决定拨她的电话。这个时候,我发现自己做错了,我不知道怎么跟她解释换手机的事。终于听到熟悉的声音,我骗她说手机掉了,顺便换了一个新的号码。但是她怎么会信?她哭着说道:“想不到,你会这么快就换了号码!”然后她挂断了电话,我再拨回去,她就不肯接了。
我收到她的短信,她说:“这几天,我走在校园里,像丢了魂一样。我给你发短信,你不回,打你电话,关机,我整天提心吊胆,担心你出了什么事,谁知道,你原来是换了号码。”
我发短信无力地解释,可是她再也没有理我。接着我就收到她的邮件,索要她送我的照片。
一切都结束了,结束得那么快,让我来不及思考,她就已经离开了我。
这一切,都是我一手造下的孽,这种种的痛苦,自然要我来承受。
我时常进行种种的假设:假如我没有换手机号码,我们的爱情是不是还可以挽回?假如我没有答应分手,我们是不是就不会走到这一步?假如我在八月初能顺利休假,这一切是不是都不会发生?
一切假设都是徒劳,事情一旦发生就不可挽回。
自己的痛苦只能由自己慢慢咀嚼,自己的心情只能由自己每天感受。
我躺在床上,无神地盯着天花板看,一阵风吹过,风铃摇晃着,叮叮当当地响。风铃,是我生日的时候她寄给我的。风铃下端挂着一只圆滚滚的小羊,因为我是白羊座的,那次随同这只风铃一起寄来的还有一张小牛的卡片,她是金牛座的。送我这些礼物的时候,她还没有给我转正。
每天我都在风铃的叮当声中沉入梦乡,仿佛她就在我的身边喃喃低语……

暗杀小狗康德(一)
我叫莫智。现在我要说的在这条狗绝非一条普通的狗。它折磨了我整整两年的时间,我当然想不通为什么一条狗能折磨我这么久。从生理形态上来看,此狗身长45公分,高17公分,长白绒毛,一双小黑眼嵌在一颗大头上,和一般的呆狗没什么区别。其实我刚刚搬来和周莉同住的时候考虑过要和这条著名的狗打好交道,因为周莉说它是这条街上人缘与狗缘最好的狗了,换句话说就是”搞好邻里关系模范”。这条狗也曾短暂的对我表示过兴趣,因为我不惜血本喂它吃火腿肠和光明牌酸奶。每次喂它的时候我都蹲在地上,看着它一颗大头埋在食物堆里,嘴巴还发出强有力的”吧嗒吧嗒”之音,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
小狗名叫康德,据女友说她最崇拜的人就是康德,因此让此狗志名纪念。我问女友还有没有其他崇拜的人,她说有,是罗那尔多。这很让我焦虑了一阵,如果将来和女友结婚有了小孩怎么办呢?总不姓罗名那尔多吧?我查了一下姓莫的名人,莫里哀,莫泊桑,这些女友都不感兴趣。至于莫什科夫斯基她更是听都没听说过。幸亏到后来事情的发展有了转机,我的孩子也免去了姓罗的尴尬。
小狗康德虽然大字不识一个,但颇具康德之风。每天下午四点的时候它一定要出去散步,如果我拒绝带它出去,它将不屈不挠的站在我脚边狂吠,直到我受不了投降为止。而下午正是我写作灵感最好的时间段,每次我都不得不痛苦不堪的中断写作,陪这条白毛狗出门巡视。两年里我没写出一篇象样的作品,小狗康德要负很大的责任。它是街上的活跃分子,也是一名出色的侦察员。任何一个垃圾堆它都不会放过,必定一头扎进去仔细的反复检查。它在路边电线杆撒尿拉屎的样子让我脸红,看它眯着眼睛一脸陶醉的德行就知道这家伙深谙弗洛伊德的肛唇快感说。
当然仅仅是肛唇快感对它来说是不够的,因为狗毕竟进化有限,前爪不能如人一样随意手淫。因此在街上追逐漂亮的女狗也是康德的日常功课。
它好象永远处在发情期一样。
康德泡妞的手段已自成一派,如果它是人,光靠写《如果让女性和你上床》也能在网上成名。运气再好些,能上《花花公子》的封面也未可知。我对它泡妞的步骤简单概括如下:
1、语言挑逗。它见了女狗,无论老少,只要稍微顺眼些的都不会放过。离得人家老远就开始大声叫唤,直到吸引了女狗的目光为止。它的叫声千回百转、奇形怪状,这也是我受它深度折磨的原因之一。正常的狗叫声无外乎”汪汪”“喔呋喔呋”或”嗷嗷”几种,但康德的叫声却是象刮锅、象刹车甚至猪哼哼声,,什么都象就是不象狗叫。叫起来时惨烈无比斯文扫地,极具”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的效果。每当这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掩面疾走,离开这是非之地。但对于那些女狗来说,康德的叫声却可能意味着性感撩人。因为它们总是不自觉的受到它叫声的吸引,含情脉脉的送来它们的注视。
2、物质利诱:康德善于利用手中掌握的物质资源达到它不可告人的目的。一般来说是它叼着路过卤菜店时通过谄媚老板获得的肉骨头,得意洋洋的在女狗们面前炫耀。它将肉骨头叼在嘴里,丢在地上,跑动几个回合,再回来叼起骨头,睨着眼看着口水直流的女狗们。而这时候那些女狗已经不知不觉的向它这边移动脚步了。
3、形体展示:其实康德的身材实在是不敢让人恭维。长时间的纵欲和养尊处优已使它年纪轻轻就肥胖不堪了。但它自我感觉出奇的好,面对徐徐而来的女狗,它上窜下跳,拼命展示自己粗短身材,给别狗造成它是孔武有力的假象。其实我太了解它了,它和我一样有早泄的毛病。
4、开始干活。到了这一步骤女狗们已经被撩拨的芳心大动,只要它们一靠近它,康德立刻急不可待的扑上去开始狂干不已。它干的时间固然不长,但很有技巧。它会让女狗始终处在能看见肉骨头却吃不到的地步,等这厮一旦身寸.米青完毕,立刻抢在女狗之前叼走肉骨头。久而久之,这条街上的女狗都和我一样认清了康德虚伪而丑恶的本质,开始联合抗拒康德的性诱惑。康德百般引诱不成,最后只好实施弓虽.女干。据我估计附近的女狗因遭康德弓虽.女干而怀孕的就至少有三条。它们生下的小小狗都跟康德一个德行,长着一颗大头,蛮横好色。
我和周莉共同生活了半年之后,康德与我的关系开始迅速恶化。这可能和周莉那时开始因为工作较忙很少回家的原因有关。每次周莉在电话那端用娇滴滴的声音说,亲爱的今天我加班不能回家了。我回答说,没问题宝贝,同时看着脚下恶狠狠盯着我的康德。我知道我们在打着同一个念头,那就是热烈盼望对方在这个家里消失,然后逍遥快活的独自生活在房间里。
康德喜欢咬东西。我的一切私人物品,包括衣物鞋袜甚至作品手稿都被此狗毫不留情的撕咬过。后来它盯上了我书架里的书,并且开始有选择的选取那些我最珍爱的书籍开始下嘴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了。我把它按在碎片飘飘的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边狠打了一通。康德的惨叫声弥漫了半条街,最后居委会的老太太敲门来问,你们家没什么事吧?我陪笑道,没事没事,很好很好。老太太疑虑的看着我,又探头探脑看了半天,说,没事就好,我们这里可是模范示范小区,可不能发生什么事情啊。我诚恳点头道,是啊是啊,没事没事。

暗杀小狗康德(二)
老太太走后,我从衣柜里放出康德,取下它嘴上粘的胶布。出乎我的意料,它没有抗议,只是吧嗒吧嗒嘴,象没事一样走开了。我觉得它似乎在微笑,笑得十分阴险。再往衣柜里一看,一股恶臭扑面而来。我大骂了一句SHIT——康德准确的将大便拉在了我的叠的整整齐齐、放在衣柜底层的衬衫上。准确的说,我的杀机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的。
晚上周莉回家后,一起吃饭的时候我漫不经心的说,小莉啊,以后你晚上还是尽量回家吧,我实在是很想你啊,康德也想你。康德这时正腻乎乎的拱在周莉怀里,乖得象只猫一样。周莉抚了抚康德的毛,后者立刻发出满意的哼哼声。周莉说,不是我不想回来,实在是工作太忙啊,银行里本来就缺人,现在又走了两个会计,我整天这么工作不也是为了我们嘛。你整天倒好,在家里逍遥自在的想写就写、想玩就玩,哪知道我的苦处啊。我说,知道知道,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也是没用,到现在还得靠你养着——什么时候我的小说出版就好了,一旦红起来,你就再也不用当会计了。周莉白了我一眼,说,你做梦的本事倒是一流——看看我们营业部主任,和你一样的年纪,人家怎么就那么能耐。我笑道,你看你,就喜欢这么说。我不是强迫你什么,只是康德和我好象……好象那个合不大来,你回来呢,我们就都好了。周莉惊叫一声道,难道你虐待它?说完急急忙忙翻着康德的毛查看。康德得意洋洋看着我,胜利的举起它的前爪。我说,我把它当祖宗一样供还来不及呢,哪敢虐待它啊。周莉说,有这个想法也不行!康德是我的命根子,你要是对它不好我可跟你没完。说完抱起康德呜呜的哄了一会,康德陶醉在女人的怀抱里,眼睛都眯起来了。
第二天周莉没回家。我坐在桌子前,开始认真思考杀害小狗康德的办法,同时考虑办法的可能性与可行性。这是一次暗杀行动,绝对的暗杀。如果是明杀,且不管南京是否有”保护宠物不受虐待协会”,单是那些热爱康德的街坊邻居就饶不了我,周莉就更不用说了。我将被女友抛弃,被街坊邻居痛恨厌恶,这一切仅仅是因为我杀了那条道貌岸然的狗。康德必须悄无声息的死去,象安徒生童话里的美人鱼,在某个清晨的阳光里化作气泡离去。当然它的死法决不会这么富有诗意,因为它本来就是一条恶俗的狗,死相也必定恶俗不堪。
对于如何暗杀小狗康德,我做了如下笔记:
1、把康德按在家中的棉被下,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将其活活闷死。
2、把康德诱至卫生间,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将其活活掐死。
3、把康德吊在厨房的壁柜里,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将其活活吊死。
4、把康德放进厨房的洗手池里,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将其一刀砍死。
5、把康德麻醉后塞进抽水马桶冲水,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将其活活淹死
几条暗杀计划中,我比较青睐于第一条。因为第二条需要力气,第三条需要时间和耐心,第四条需要胆量,第五条最关键的药品找了好几家药店都没有,而第一条则是最省力省时,又不需要直接面对死亡。我从来都承认自己不是个勇敢的男人,即使一定要解决问题,我还是希望能用不直接面对的方式。
哪怕是要杀一条该死的狗。
因为周莉经常不在家而我又总在家,因此我有从容的时间来实施我的暗杀计划。问题的关键在于康德死后我该如何处理它的尸体及怎样向周莉及街坊邻居解释康德为什么不再出现在他们面前大跳桑巴舞。后一点比较好解决,因为康德的好色远近皆知,假如有一天它忽然偕同某女狗私奔,大家除了惋惜应该不会怀疑。但它的尸体怎么办呢?
我来到新百买了一只大号的褒汤锅,按照我的估计,两次就可以把康德褒完了。挑货的时候我特地向售货员咨询,问此锅能否煲肉,售货员笑眯眯的说,只要你有肉,它当然能褒肉。我令人宽慰的向售货员笑了笑,并告诉她其实我并不想褒肉,尤其是狗肉。回来后我褒了一只鸡试了试,味道还不错。康德大模大样的吃掉了两根鸡腿,由于吃得太饱,它不得不咬着我的裤腿,强迫我在非下午四点钟的时刻陪它出去玩耍以消食。于是这个秋光明媚的中午,大街上出现了一个愁眉苦脸的男人被狗溜着到处跑情景。康德一如既往的得意洋洋,全然不知大祸将至。
回家后,我将房门牢牢的关了起来,暗杀计划正式启动。
晚上我去超市买佐料的时候碰上了邻居老王。他问我,康德怎么没跟你出来?我吱吱唔唔的说,它身体不太好,在家休息。老王说,最近周莉很少回家嘛,康德好象也不开心。
我怎么听怎么觉得他在阴险的窥视什么,出于谨慎我只是向他笑了一笑。

暗杀小狗康德(三)
事后回想起来,当我痛苦而兴奋地沉浸在暗杀小狗康德的念头中时,曾深深苦恼怎么会和这么一条没水准的狗扯上关系。这当然是因为周莉。我和她同居,而她的爱狗恰是康德,所以我每天被康德折磨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我又怎么会和周莉扯上关系的呢,这个商运银行的出纳会计本来和我也是八杆子打不着的人啊。据我的日记记载,1996年10月13日我曾到新街口商运银行办理开户业务,窗口服务的小姐工号023,长相漂亮。办完存款后我没走,和023贫了一会嘴后,被等在后面的顾客赶到了一边。我就坐在银行的休息椅上看银行的业务宣传画。我将银行的买房买车贷款服务和异地存取服务条款看得烂熟于胸后,023终于下班了。从023走出大门的姿态来看,我估计她的身高163公分,体重47公斤。她看我一眼,没理睬就径自走开了。那时我站在风中,一头乱发象约翰列农,破烂的牛仔和T恤如同美国西部的老农民。最要命的是我的眼神,比灌篮高手流川枫还要冷酷。
一小时以后我们坐在了长春藤里喝咖啡。
三小时以后我们在STAR酒吧喝酒。
六小时以后我在她的房间里第一次吻她,15分钟后开始莋爱,再过了2分钟,结束莋爱。
其实我完全可以坚持的时间更长些的,如果没有那条好事之狗一直在旁边狂吠的话。我和康德心里都跟明镜似的清楚,从第一次见面开始我们就没给对方留下好印象。
周莉属于那种漂亮而有头脑的姑娘。这种人在过去属于珍稀动物,当然那是在营养不良的年代。现在七十年代以后出生的人因为营养过剩都进化为人精了,周莉混在其中也不算显眼。她出众的地方在于她不显山不露水的野心勃勃,一心想做中国的女比尔.该死。我想她每天坐在那里数钱的时候一定很苦恼,因为那么多那么可爱的钞票都是别人的,除了要她帮忙数数跟她没什么关系。当她在大街上看到某个漂亮女人戴着钻石项链招摇而过时,我甚至能听到她内心咬牙切齿的声音。不过她的神态还是那么纯洁自若,象刚毕业跨入社会的女大学生,没有一点邪念的痕迹。我最佩服此人的地方也就是这一点。共同生活了两年以后,我们的性生活越来越少,我对她的好奇心却是与日俱增。她让人感到迷惑不解的地方实在很多。比如她最痛恨同事王涓涓,每次提起她的时候她一副咬牙切齿的表情控诉王如何以地摊上淘来的20块钱的东西冒充国际商厦里买的高档货在单位里招摇过市,以及对领导如何不顾廉耻的谄媚巴结。可有一次和周莉逛街时看到王涓涓,她们打招呼时竟然象失散多年的姐妹一样亲热。
闲话休提。周莉如何怨恨别人已无关宏旨。正是暗杀康德的火辣时刻,我的心里完全被充当凶手的快感充斥着。就象火山喷发前的状态——或者通俗的说,就象要身寸.米青前的临界态,我已经无法想象该如何庆祝没有康德的日子了。
11月26日晚七时许,正是邻居们观看新闻联播的时候。这是实施暗杀的黄金时刻,不容错过。我用一根火腿肠将康德诱至卧室,趁其埋头苦吃的时候手疾眼快将其纳入棉被之中。康德象娘们一样扭动了半天,终于翘了辫子。事情比我预料得更顺利,简直让人不知所措。我坐在床边发了半响呆。直到天气预报的音乐从窗外飘来我才觉醒,我终于实现了梦寐以求的愿望。人的愿望真是奇形怪状,有人希望彩票中奖有人希望中国男足出线世界杯有人希望给别人借腹生子,而我的愿望则是弄死这该死的一条狗。谢天谢地,世界终于清净了。
我将康德的尸体弄到了厨房,开始按照预定计划准备褒狗肉。正在分尸的时候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大门一阵悉梭,周莉回来了。
这个女人一进门先是娇滴滴的喊了声老公——一听就是对很多人叫过的那种声音——然后就开始招呼康德。康德没有出现让她很惊讶。她的高跟鞋在房间里来来回回敲了几遍都没有敲出康德,只好跑到厨房来找我。
老公,我们家康德呢?
康德正笔直的躺在案板上,确切的说是康德的一部分正笔直的躺在案板上。而作为当事人之一的我正穿着印有”我爱厨房”字样的围裙站在案板前。那一刻我忽然想起了上高中解剖课时,也曾这样茫然站在解剖台前来着。周莉先是看见了我,正要努力微笑的时候,她看见了康德的上半身。她涂满CD口红的小嘴一瘪立刻开始惊叫起来,和解剖课上的那些小女生一个德行。理论上周莉算是个美女,可是任何美女尖叫的时候都会变得女鬼一样丑陋。为了不让周莉变成女鬼模样,我只好迅速制止她。事后我才发现,由于当时没有趁手的工具,我临时使用了手上的菜刀。
当周莉象康德一样僵硬的躺在了地上的时候,死相远比康德丑恶。一个斜而深的伤口横亘在周莉头上,血汩汩流出,很快流了一地。我很庆幸地上有一个漏水槽,它的存在使这个场面还不至于太糟糕。但无论如何我知道这已经成了一个大麻烦。周莉毕竟不象一条狗一样容易被冻在冰箱里或者,褒成一锅美味鲜汤。这时候更糟糕的事情发生了。有人敲门。
我没有应声,竖起耳朵听了听门外动静。一个老太太在门外扯着脖子喊,那个谁谁谁呀,你们家这个月的水费该交了。
我小小舒了口气应声到,就来就来,等我穿好衣服。
康德被扔进了冰箱。那个该死的狗头死后还是傲然屹立在我的冰箱冷藏室,实在令人气愤。周莉被安置在衣柜里。衣柜的大小实在太合适了,简直就象为她定制的棺材一样。我满意的搓了搓手,换下围裙后开了门。

暗杀小狗康德(四)
老太太好象不会小声说话一样,和我面对面时仍然扯着脖子喊,那个谁谁谁呀,你们家这个月水费三十四块二,准备好零钱啊,我没的找。
我给了她四十块钱,说不用找了。她说那哪行啊,要找要找——眼睛一转却说起了周莉的事。
我说那个谁谁谁啊,你们家周莉又没回家不是?我劝你对她看得牢点。我们呢是年纪大了些,大有大的好处,看得多也经历得多不是?这个婚是要结的,老同居也不符合法律不是?另外也不能眼看着她在外面有人也不管啊?按理我们是不该过问这些事的,清官还难断家务事呢不是?可我觉得你还是个好同志嘛,不抽烟不喝酒,不打麻将不赌钱,也没见你有什么乱搞的事情。对周莉还是很一心一意的嘛。哎,说起这个周莉啊,前几天我媳妇还看见她跟一个男的手挽手逛大街呢。我媳妇叫我不要跟你讲,我也就私下里跟你说说,你心里有数也就得了。你是个好同志嘛,理应知道这些。总之呢我劝你的话是为你好,你要是觉得我老太婆还……
老太太的嘴唇上下翻滚,无数唾沫星子喷薄而出。我快被她的口臭熏晕了,陪了若干笑脸后终于送走了她。我擦了擦头上汗珠。早知道她那么烦就不要听她说话了,直接引进屋里一起做了她。
眼前最重要的事情是如何处理周莉的尸体。显然在这样一个受老头老太严密监视的小区想拖走一具尸体是不可想象的。即使在晚上这样做也有被发现的危险。因为据我观察这个院子里至少住着四个以上的偷窥狂,专门在深夜用前苏联制造的军用红外望远镜观察情况。最安全的做法就是将让莉的尸体在这个房间里消失,就好象她从来不曾存在一样。
一切将按照计划进行,只是比原定计划多了一具尸体而已。
这是一个忙碌的夜晚。我满头大汗的干活的时候,另一个意外出现了——又有人敲门。
我被这敲门声弄得心烦意乱,口中恨恨的骂了一句SHIT。该死的康德,死后还让我惹上这么多麻烦。去开门的时候发现门口站着一个陌生男人。他的态度有点倨傲,不过还算客气,探头探脑的问我周莉在不在。
我说周莉不在,她在单位加班一直没回来。
那男人盯了我一会,忽然轻蔑的说,说谎!我亲眼看见她上楼的,我一直在楼下等她下来,怎么她会不在家呢?
我说,你是谁?
那男人说你管我是谁?周莉是回来接康德出门的,你叫她出来。
我说,哦,原来你是营业主任对不对?你进来,周莉在里面。
营业主任狐疑的走了进来。我给他倒了杯茶说,周莉是你的情妇吧?
营业主任站起来严肃的说,这种事情可不能乱开玩笑的。今晚银行要加班,周莉说她想康德了,我正好顺路陪她过来接小狗。
又是那只恬不知耻的狗。它甚至连银行的营业主任都认识,社交圈子还不小。我的怒火开始燃烧。如果将此情景演变成日本侍魂游戏,那么屏幕的右下角该出现一行红色小火焰并出现”怒”字,接着主角就可以发绝招搞定敌人了。我想都没有想就把茶几上的花瓶直接砸向营业主任。他应声而倒,闷声死去。
这个营业主任死的太容易了。按照侍魂的规则他应该还有若干点生命力,奋力挣扎几招后再死在我的强大武功之下。可是他确实死了,不知为什么还流了点口水出来。屏幕上出现了””的字样,我鲜活的摆了一个造型谢幕。可是尸体怎么办?
这个死人身高约177公分,体重70KG左右,实在是好大一块肉。尸体怎么办?怎么办?我在房间里来回转圈。两个小时以前我还是个快乐的无名作家,而现在则和三具尸体共处一室,前途未卜。
我还是要按原计划进行,只不过多了两具尸体。
天啊,我的锅买小了。
两天以后银行有人打电话问我周莉怎么没去上班。我坚持说这两天一直没有见到她。令人奇怪的是她两天没上班怎么现在才有人想起来问。后来才知道她请了一天假,还有一天是该她轮休。真是天助我也。
为了不让邻居产生怀疑,我不在下午的时候出门。偶尔还在窗前学几声狗叫。学得如此逼真以至于经常引起对面楼上的狗兴致勃发,狂吠一通以不示弱。邻居们问起康德的事情的时候我就说,哎呀它纵欲过度生病了。邻居们啧啧表示同情,又觉得这种事情似乎不便上门探望。康德终于得以在冰箱里安然消失。

暗杀小狗康德(五)
四天以后两个男人敲开了我家大门。开门的时候看他们的神情我就知道他们是冲着什么事情来的。果然他们开口就是”我们是公安局的,想请你协助调查一下周莉失踪的事情。”
我给他们让了座,还倒了两杯茶。一个个子稍矮、脸色惨白的中年男人开始发问了。
周莉从什么时候开始没回家的?
你最后一次见到周莉是什么时候?在哪里?
你最后见到周莉的时候有没有觉得有什么异样?
如果周莉离家出走,你知道她可能去哪些地方吗?
她平时最要好的朋友住在哪里?
她有没有对你透露过什么?
那个小矮个连珠炮似的发问的时候,另外一个年轻小伙子就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东看西看。我一边留心小伙子的行动,一边对小矮个对答如流。那个小伙子毛手毛脚的,看上去象个新手。果然新手很快出了纰漏,他喝茶的时候被狠狠烫了一下,甚至惨叫了出来。
我克制了自己的笑声,连忙走到厨房里打开冰箱拿冰块。打开冰箱的刹那我就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这个错误让我瞬间想象到的后果把我吓呆了。我怎么能当着他们的面打开冰箱呢?就算那个小伙子是新手,那个矮个可是个老狐狸啊。他们钻到这里不就是嗅到了血腥的味道吗?而我,而我竟然当着他们的面打开冰箱!
果然老狐狸留心到了我的反常反应。他笑眯眯的踱到冰箱前对我说,你太客气了,烫一下也没什么大关系嘛。年轻人,多烫点好,长见识!
他站在已经关上冰箱门前不徐不急的和我说了会废话,终于要转身走了。我刚长出一口气,他忽然又转过身来说,你这个冰箱好哇!我女儿正要结婚,也想买个大冰箱。我看你这种冰箱就蛮合适的嘛。又大又好看。说罢顺理成章的拉开冰箱门,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看了一遍。一边看一边称赞,不错不错,我就劝她买这种吧。呵呵,女儿大了,知道挖老爹的小金库了……
他笑眯眯的把冰箱门合上后,我差点临时得上僵直症。老狐狸拍拍我的肩膀说,年轻人,别着急。你问我周莉怎么了,我现在不能告诉你。只是你一旦有她的消息,一定要立刻和我们联系。此事非常重要,记住啊,一定要和我们联系。此事涉及……
话音未落只听见厨房门口一个激动得都有些颤抖的声音吼道,把手举起来!
我和老狐狸同时举起了手。只见那个毛头小伙子举着手枪道,组长快给他戴上手铐!他是凶手!他杀了那两个人!
老狐狸敏捷的掏出手铐给我戴上,将我铐在一根水管上。事实上即使他慢吞吞的也无妨,因为我已经被面前的这两个人一惊一咋弄得昏头涨脑、不知所措了。老狐狸给我戴上手铐以后转身问小伙子,你干吗?
小伙子依然对我举着枪。老狐狸看了他一眼说,放下吧,连保险都没开,举着它吓唬谁呢?小伙子从地上拾起一本笔记本,对老狐狸说,您看看吧……
我费力的转过身才能看到这一幕。尽管我已经被铐在了水管上,但仍对他们的行为感到由衷的羞愧和愤慨。我高声抗议道,太卑鄙了,你们怎么能偷看我的日记呢?
小伙子说,我是在抽屉里无意中翻到的。
老狐狸说,你小子擅自翻人家抽屉?
小伙子说,我找创可贴什么的才翻的。那时候你们在议论给姑娘买冰箱什么的,我就没喊你们。
老狐狸不再言语,专心翻看日记。显然他有目的的专看几个特定日期的日记。看了几页老狐狸的手有点抖。他转身点着小伙子的鼻子说,你小子,刚才连保险都没开,要是我真被这家伙弄个三长两短……打电话,叫人派车,我们把他弄回局里去。

暗杀小狗康德(六)
我生平第一次坐上了警车,在拥挤的街道上有警笛呼啸开道。按照我的推算,至少要到十年后我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前提是我是作协主席兼文化部长。老狐狸坐在对面一直在看我的日记。他不再和我说话。一路上没人和我说话。他们之间说话也是压低声音,尽量不让我听见。我知道大事不好了。即使没人跟我说什么,我也知道大事不好了。
在隔离审讯间里我开始经历漫长而严格的审问。由于警察在我家里只找到日记上记载的凶器而没有找到尸体,因此审问的焦点在于我是怎样藏匿尸体的。我的回答只有一个,你们连日记都看了,还有什么可问的?
审问我的是个情绪激动的大胖子。他愤然拍案而起,指着我的鼻子说,莫智我这辈子见过的人多了,你少跟我装蒜!你除了老老实实交代别无出路。说,你怎么处理尸体的?你日记上反复提到的计划是什么?
因为我不说话,他就说了很多。其中不乏催人深省的警句。我默记了他一些比较有特色和具有浓厚行业色彩的语言,以备今后的创作素材使用。只是他喋喋不休的追问令人烦恼。我不明白他怎么这么笨,日记上几乎等于已经说明了,他和他的那些同事怎么都猜不到呢?
他不得要领的问了半天之后忽然问我,你为什么要杀周莉?
我顿感悲愤莫名。这都是因为那条狗啊,因为那条该死的康德。怎么就没人理解我呢?这条狗给我的困扰,给我带来的痛苦和忧伤为什么就没有一个人能知道呢?
我抬起头,悲哀的问他,难道你真的不知道吗?
大胖子说,根据你日记的记载,你早就知道周莉和夏天成之间的暧昧关系,因此一直计划谋杀他们两个,甚至想把周莉的狗也干掉。当你偶然知道周莉和夏天成在银行里挪用大笔公款准备私奔后,就精心策划了这场谋杀。连杀两人和一条狗。说吧,把你干的事情都说出来。从动机开始交代!
我困惑的问他,如果你都知道了还问我干什么?不过有一点要澄清,暗杀小狗康德是主,另外两个是顺便干掉的。
大胖子说,你还抵赖!日记上写得一清二楚,你如何恨周莉和夏天成,简直恨之入骨。你说你恨不得吃了他们……
话说到这里大胖子似乎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就咳了几声,顺便喝了一口茶。这时一个美女警察来到大胖子身边,耳语了几句。大胖子点了点头。他理了理思路,接着问,我们一直找不到尸体。说吧,你把尸体藏匿到哪里去了?
我忧伤的看着他,轻声说,很久没有见过你这么愚蠢的人了。
我被拘留了两天后,他们忽然派了一个心理医师和我说话。那个心理医师是个女的,长得还可以。我趁机向她求情,要了几支烟抽。平时我并不抽烟得。问她要烟只是想体会一下重要人物的感觉。是我杀了那条该死的狗,现在他们有求于我。我点燃香烟,悠然喷出一屡烟雾。局子里的日子还不错,不用自己做饭,也没有贱人聒噪。
女医师叫我把过程再说一遍。看在她是女人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的说了一遍。其实也不怎么精彩,但凭借我深厚的文学功底将它说的惊心动魄、气荡回肠。
我先杀了小狗康德。又杀了周莉。后是营业主任夏天成。我藏匿尸体的办法就是吃了他们。然后把骨头剁随扔掉。如此。
女医师面无表情的听完后对我说,你跟我去一个地方。
这种说法很令人期待。因为她是个女的。
女医师把我带到一个房间里,房间里有一面墙上镶着大玻璃。我意识到这是电影里常能看到特工使用的那种审讯房间,站在这里可以看见玻璃那边房间里的情景,那边房间里的人却看不到这边。
我盯着女医师的乳防。长久缺乏性生活已经让我看到任何圆形物体都能想入非非。不过我还是很克制,并没有做更多的动作。因为旁边配枪的警察已经对我怒目而视了。
当我的视线勉强转移到玻璃上的时候,我看见了玻璃窗里的情景。刹那间的感觉有点奇怪,我先是口干舌燥,然后开始眩晕。我努力睁大眼睛,闭上,再睁开,再闭上,再睁开。他妈的,怎么周莉还坐在玻璃窗的房间里?
这个贱人应该已经死了,已经被我吃掉了。她凭什么活着?竟然还穿着她最喜欢的那件白色外套,虽然有点脏了,但很清楚的是她。
我转身对女医师说,你们该不会是以为我有特异功能,特意来开发我的吧?
女医师冷冷道,你听听周莉在说些什么。
房间里一个小的传声器里传来周莉的声音,她好象正在跟她面前的警察聊天。
”……我和夏天成转帐成功以后就预备逃亡了。因为他老婆死活不肯和他离婚,我的同居男友也一直死缠着我。26号晚上我见到了莫智。他问我要带康德去哪里,我说你不要管。他就笑着说让我早点回家,还给康德塞了一根火腿肠。我们带着小狗和夏一同辗转到了云南,想从那里越境到越南。夏天成本来不让我带康德一同走的,说那样目标太明显。可我实在不忍心让它跟那个白痴过一辈子。果然,我们就是因为这条狗被抓住了……”
我转过头对旁边的人说,她说谎,她说谎。她明明知道我杀了她,还有那条该死的狗。我真的杀了她,我有证据,你们干吗这么看着我?你们不信吗?谁不信我就杀了谁!天啊,我真的杀了那条该死的康德。
一个月以后我又见到了银荡的康德。我和它一同住进了一个地方。那里不用自己做饭,还有很多有杰出才能的人做伴。我每天做的事情就是在一个小小的院子里晒太阳,并把自己的传奇讲给别人听。讲的时候康德总是不厌其烦的用鼻子拱我的鞋子。我指着它对别人说,看见没,我暗杀的就是它。

惘然记(一)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李商隐《无题》)
是个极小的村子。当中立一株大榕树,四周绕一条小溪。因为村子地形圆圆的,兼之有水。自古就称作”口水村”,名字倒也恰切。村民在此居住如许多年,进村出村都需泅过那溪。所幸小溪仅仅没膝深,十来米宽,水色清冽,晶莹可爱。村民爱着那溪,竟从没有想过建桥,更不要说摆渡。日子久了,出村时候就都对人说”我过水去了。”很有点飘渺的味道。
那年的那个早晨,平白还非常年轻的时候。天才蒙蒙亮,他就背着个大竹箩筐要过水去赶集。那时候的天色很奇怪,平白走在村道上,觉得周身有一团白气笼罩着自己,平白向东它也向东,平白往西它也往西,走快它也快,走缓它也缓。平白是个生气勃勃的小伙子,很有些幻想。此时他就觉得是不是上天要告诉我什么咧?人这么想着自己的重要性脚步自然便飘飘然起来,即使平白当时心中所谓的天意,不过是在赶集时多赚那么七八银。
平白走到小溪边上时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发现这个很奇怪的现象时他整个人都呆楞住了,一股寒气从脚底冒到天灵盖上,四足冰冷。平白记得当时小溪的那头也正有一个人要过水而来,那人同样也呆楞在小溪的那边。两人就这么面面相觑地隔水相望,互相清晰地看到对方瞳孔里的恐惧。后来那人嘴里就爆发出一声撕声裂肺地尖叫,转身狂奔去了。
平白一人站在溪水的这头,耳中轰轰作响。他扭头看看四周:身后山色青翠依然,鸟鸣达天。村子沉静如故,阡陌相通,鸡犬交闻。他甚至还可以看到河姑的屋子前面晾着的一件小红裤衩此时微然迎风。他又低下头看看脚下,一拨拨的溪水轻腻地晃动,摇啊摇,尽是美丽的波纹——只是水色深蓝——为什么溪水一夜之间变成了深蓝色,如何变成了深蓝色?平白全然摸不着头绪,他被吓坏了。
平白掉转身子沿着溪水奔跑。深蓝的水花就在他足下悠然溅动,飞珠泻玉似的声息。平白无端端觉得脚掌钻心的痛,虽然他很留心地避开了那深蓝色带着神秘与不祥意味的溪水。对岸有人陆续聚拢过来了,对着这条弥漫着恐怖色彩的小溪指指点点,他们隔水看到灰白着脸的平白就不约而同地笑起来。甚至有人开始冲着平白嚷:”惨了,你们村里这条水被天废了!”还有人说:”肯定是毒龙来了,肯定是毒龙!”他们七嘴八舌地揣测着,就像身临一出闹剧似的,这一刹那只怕唯有平白想到这条溪是口水村进出的唯一途径。这个早晨这条溪水,或许将使口水村灭顶。
当时那个村子在平白身后还安静地躺着,一如往常。平白独自面对着这条水色深蓝望不可测的小溪和溪那边如许鼎沸的人声。他憋着气围绕着小溪绕着村子跑了一圈,终于无望地蹲下身来,把脸埋在手里。对岸的人看着他的样子不禁又爆笑起来,或者吹口哨,或者手舞足蹈,好象在过节似的。平白回头看看自己的村子——山色青翠依然,鸟鸣达天。村子阡陌相通,鸡犬交闻。他甚至还可以看到河姑的屋子前面晾着的一件小红裤衩此时微然迎风。平白突然意识到他命定是保护身后口水村的那个人。他”嚯”一声站起来,对着面前深蓝色的溪水以及意想中口水村注定遥遥无期的隔绝命运,咬咬牙,狠命地吐出一口浓痰去。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平白离开溪边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冲回自家的粮仓去,平白家在村子里广有田地。如今他打开粮仓,把身子扑倒在刚入仓的成堆成堆白花花的大米上,便安心地长叹了口气。他想这些大米够我们整村的人吃三年啊。——他如今心里装着的尽是村子的未来历练,焕然不再是今天清晨那个一心只想多赚七八银的小伙子。
然后他又跑到河姑家里去。河姑是个大姑娘,整日整日都在用稻草编着东西。她从懂事后就稻草不离手,但从没有人看到她编出的东西过。有时候就有人问她:”河姑呀,你都在编着什么呀?让我们瞧瞧。”河姑就抿着嘴说:”随手编的东西,过后就给当了草纸了,哪里还在呀。”然而河姑长得浓眉大眼壮壮实实,成天忙忙碌碌的样子逗得村子的男子都不由想入非非。这天平白跑到她家里,就对她说河姑呀,村子口的那条溪被毒龙给毒坏了。村子里的人再也没有办法过水了。咱们都给困死在这里了。所以我们现在也不用管什么礼节,可以上床去了。河姑听了,把眼睛瞪了个好大,好半晌才叹了口气说好吧,反正那条溪无论毒不毒都和我没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们女人家家永远也走不远去的。既然你今天开了这个口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你,那我们就上床吧。于是他们就顺利宽衣解带做了野夫妻。
平白得遂心愿后就接着跑到口水村中央的大榕树下,大榕树下挂着一口极其破旧的大钟。平白就踩着树根爬上去敲响大钟,就这样全村子的人才从梦中惊醒,慢慢聚集在大榕树下。
平白有生以来第一次站在大榕树上威风凛凛地俯视着全村子的人。村民们刚从被窝里被唤醒,睡眼惺忪,稀里糊涂的。平白看着脚下这些普普通通、表情平淡的脸孔,突然想起今天清晨笼罩在他身上的白气,他觉得自己是负有使命把有天意的,应该把人们召唤起来对抗毒龙。这样的想法使他的嗓门提高了许多,把话说得清楚而极具感召力。村民们在惊慌之中对他唯命是从,开始准备囤粮自救、成立村武工队以及开展祭神大典等等。平白在人群中俨然成了领袖。可见他此时彻底和今天清晨那个一心赚它个把银的小伙子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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惘然记(二)
平白受命于危难之中。他成了村长后采取的管理措施不外有三:
其一,囤粮自救。那时节,村里虽然恰逢大丰收,但有许多人家早已把粮食过水去做买卖了。离开的人自然不会再回来。可是村子里绝粮户多了,免不了人心惶惶。平白很诚恳地把自己家里的粮食拿了出来,因此得到村里人交口称赞。但同样做着这件事情的还有一个人,便是村里明通寺圆渡和尚。
明通寺是口水村唯一说得上体面的建筑物。也不过两进院落。当时只有一个小和尚住着。村子里没有人说得出这个和尚从哪里来,是什么时候来的。他的光头和以往所有光头和尚影象重叠着,在村民心中渐渐合而为一。这个和尚自称法号圆渡。高高的个头,戴着个眼镜,好象很有学问的样子。日子久了村民们却发现他的学问不并仅仅在诵经念佛上,他的心里装着这么多这么多物事,听起来都是水那边的才学,但细想之下,其实在自己村子里也早有渊源。
圆渡和尚在口水村有一种无形的威信。在毒龙毒溪之前,口水村似乎是在他的身影下安然自己的进程的。比如谁家和谁家有了财产纠纷,站在黄昏的村道上吵,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劝,说是圆渡和尚已经知道这件事情了。本来怒气冲天的两家人立刻住了嘴,嘴巴里唠叨几句”远亲不如近邻”之类的话,互相微微一笑,各把各的门关了;或者是孩子跑野了,尽日钻在山窟窿里不出来,大人就当机立断把他带到明通寺山门口,让他听圆渡和尚早课的钟声,孩子听着听着,心会沉静下来,目光就飞远了,不再绕着山窟窿打转;甚至是哪个阿哥哥和阿妹妹好上了,私下发誓的时候也会说”让圆渡师父做个见证”,把定情信物埋在圆渡必经的路上,待圆渡一步踩过去,心就踏实了,很欢乐地拉起手。总之口水村之前总在这种无为而治的状态下,直到出现了毒龙。
要说是毒龙打破了口水村的平静氛围,平白心里总是不服气。当他做上口水村的村长时,他猛然觉得口水村是需要大治的,他私下里把毒龙的出现当做口水村突变的契机。平白揣测对这种的变化村民将热切欢迎,除了圆渡和尚。平白发现圆渡和尚在某种角度上讲已经成了他的敌人,暗自较劲争夺着这个村子。有一次平白召集村民开会,议着事的时候,村民们的脸突然黯淡下去,失去了五官和声音,只有身体机械地动着,惟独圆渡和尚立在人群的最尽头,挥舞着手喊:”不成不成!什么武工队,什么祭神大典,什么毒龙,统统是骗人的!”平白心里一惊,脚下就蹬落了一床被子。原来是个梦,却使平白好发了一身大汗。
就是那天晚上,平白突然决定要去明通寺探探圆渡和尚的虚实。他燃着个油稔儿,一脚高一脚低地往明通寺去,待到进了山门入了寺院,看到圆渡和尚挑灯端坐在蒲团之上,心里竟矮了半截。明通寺里香火缭绕,在夜里是平平静静的熏,人心都醉了,恍然世外庙外的人事只在一瞬间,都过去都过去,时间却不穷不尽地走,用木鱼声泄露出来,都是些最本质的东西。
圆渡和尚就立在这些东西的前面,和和气气地对他说:”平白施主,你的来意我已尽知。施主心里所思,圆渡如何阻止得了施主?只是时光悠悠,因果长存。毒龙只在一念之间,施主又如何阻止得了世事人心?”平白失魂落魄地走了出去,雄心猛志一时间柔弱了好些。过了很久,他才蓦地想到整个村子里只有河姑和圆渡和尚对毒龙的出现处之泰然。
平白不理解为何二人面对毒龙会如此不动声色。村外那条溪水终日用令人毛骨悚然的色泽招摇地流动,口水村一直笼罩在那样绝望的气氛中,平白为了村民营营碌碌。但,惟独他们俩,好象已把世间看得透彻似的,安然地过从前的生活。在这样一个从明通寺回家去的夜晚,平白缓缓地走在村道上,油稔儿的光扑腾着扑腾着短暂,平白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敢情河姑和圆渡有那么不为人知的关系?
这样的念头存在于平白的脑袋中,可是旁的人并不知道。河姑依旧尽日里拿着些稻草走来走去,手里不停地忙活着。等到日头尽了的时候,她就独自一人回了家去,把房间收拾干净了,自己洗了个澡,躺在床上等着男人们来敲门。后来,她会捶着腰和人抱怨:”那些男人都疯了,都疯了。把过水去的精力都用在我身上了。”在毒龙毒溪之后,村里有点乱了章法,别的女人也是这般,同病相怜了好久。然而,夜半敲了三更之后,河姑的床上必定只躺着平白,这是村里都知道的秘密。平白因此觉得在这样的乱世,河姑也称得上自己的女人和红颜知己。他居高临下地宽容了其他男人的点缀,却不允许这里有半点圆渡的影子。
平白从自己的怀疑中衍发出一些行动,有事没事就在河姑的屋子外面绕上几圈,有时候和河姑在稻草床上闹到一半,突然会趴下来在稻草中嗅香火的味道。那时候河姑正怀着孩子,新奇得不得了,成天织着稻草抚着肚子,并不理会他。后来河姑真的开始生孩子了,便一发不可收拾,每年必是一胞五个,平白发现河姑养的孩子都有个酷似自己的鼻头,实在欢喜,就全然忘记自己的怀疑。

惘然记(三)
平白自从那次去了明通寺,就料想到圆渡和尚必不会欢喜他的管治。他赌气不再存和他和睦共处的意思,准备自己大手笔的来一桩。村民们吃着他家的粮食,一天天过去,来年必会有收获,平白觉得不过水去的口水村也这么发展着,繁衍人丁,和平日并没有多大不同。村子里自己的武工队成立起来了,一些有力气没处使的年轻人,成天拿着镐头锄头在溪水边转悠,和溪那边的人叫骂,互相扔着石块。平白觉得武工队的存在是非常必要的,起码让村里人的目光在凝视水那边时充满了仇恨——这样的仇恨,平白在那个过水去的清晨已经清晰的感觉到了,但如今他如此顺利地掌握了它,私下里反倒觉得索然无味。
平白每日每日地在这个小小的口水村里打转。他心里一直一直觉得自己必须替口水村在做上一件事情。一件无比光荣功耀千秋流芳百世的事情。但是什么事情,他每当想到这里,头脑总一片空白混沌,好象他的思维就这么捉襟见肘的一点,把梦想开拓到那多赚七八银的地步,再也无法承受巨大的远景。有一日平白独自坐在大榕树下,正是太阳红艳艳升起来的时候,这个口水村在阳光的笼罩下山色青翠依然,鸟鸣达天。村子阡柏相通,鸡犬交闻。他甚至还可以看到河姑的屋子前面晾着的一件小红裤衩此时微然迎风。他的一个念头突然像烧着的火苗一样蔓延,平白终于知道自己要为口水村留下如何的功绩了——他要为这个村子盖一座祖神庙!
所谓祖神庙是一村的祠堂。平白心念到处,便很是奇怪为什么口水村先前竟没有自己的祖神庙。如今乘着冉冉升起的太阳的光,他用布鞋随意地划着沙地,很容易想到口水村祖神庙的好处来:首先是祭神大典,明通寺只怕是不会接管这档事。倘若起了祖神庙,庙宇光丽、香火鼎盛,村民自然就往这边来了;其次是圆渡和尚的那句话”施主又如何阻止得了天意人心”,这句话搁在平白的心里许多时间,他却是不服气!你圆渡和尚不过拿了个寺庙弄玄虚而已,什么天意人心,只怕等我祖神庙起了来,我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宣讲我的天意人心罢;再次,便是村外头溪里的毒龙,平白想拿祖神庙压压,千万不要在兴什么风做什么浪了,这样活着,彼此相安无事不挺美的么?
平白心中想着,忍不住热血沸腾起来。他是个实干派,当即便敲响大钟召集村民……
接下去的几年,人们各忙各的。平白心中的祖神庙日见规模,有这么多的事情需要忙乎——选择庙址、动工安排、开工典礼、资金筹措、用料来源、人员征用——河姑继续她手中的编织和肚子中的编织,成绩也极其斐然。整个村子都是动的,唯有明通寺,照旧晨钟暮鼓,山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一群群忙碌的人们荷石挑土的走过去了,把圆渡和尚飘飘逸逸的脚步印子踩得零零落落。
平白心里如今受用得很,天下万事遂心,梦里也笑得出声来。惟独这几年年景一直不好,劳力又都抽调来修建祖神庙,自家的粮食业已告罄,平白被建设的激情蒙住了双眼,却全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春分后的第三天,就是祖神开光祭奠。前一天夜里,平白躺在河姑的稻草床上,听着河姑在隔壁房间哄着二十来个孩子睡觉的声音,是柔柔的女人的嗓子”睡吧睡吧,好梦就在囡的眼前”平白就笑了起来,神诞,朝圣,普度——往后那些辉煌而热闹的神节历历在目了,平白轻轻把手一伸就可以触摸得到。
第二天平白醒过来的时候,耳边听到很大很大的雨声,春天的雨狠命地下来了。平白看见眼前有一张巨大的脸,揉揉眼睛站起来,来人竟是圆渡和尚。他就问你来做什么。圆渡说昨日村民闹事,把祖神庙给烧了。平白瞪了他半晌,撒开腿望祖神庙跑去。一路好个雨淋,平白的衫子这么单薄,冷冷的水全灌进去了,他并不觉得。路上似乎有无数人的眼睛在窥探着他,苍白的无神的愤怒的幸灾乐祸的,平白的委屈把心都凉透了,脑袋”嗡嗡”作响,好象又回到那个过水的清晨,一路跑,一路的绝望,一路的枉然……
后来据说是灾荒把村民给饿怒了,一气之下闹的事情。平白不发一言地在家里憋了好几个年头,每日劈着柴火,一下一下,把院外的人声用力遮盖在心门外面。当明通寺的钟声敲响的时候,他也停下手来听,眼眶红红的,里面尽是未眠的血丝。他听钟声在口水村里四下飘荡,旁若无人的一再回响,长长的叹了口气,每次都把头埋入了手里。
这段日子里,圆渡和尚仍旧和以往一样,天天出去。他走过的人家人心就静下来,虽然空着肚子,却不再烦躁,拿着锄头到田里去。村子又动了起来,即使不再有平白的榕树下钟声,却是有章可循的。白天就整户整户地到田里去,夜晚聚集在一起谈天说地,黄昏下来或者无事的日子,就张三李四的邀约起来到明通寺去。圆渡和尚点燃枝好香,泡了几壶极好的乌龙,托托眼镜就可以说上很多事情。然后人们就笑了起来。日子久了,就算走到深蓝的小溪边上,也不怒气冲冲地隔水与人对骂,点点头说点什么,也有互相抛掷东西的,于是就算没有过水也就知道了许多外边的事情。从那时候起,村子里的人们都觉得自己是有所等待的,虽然说不清等待什么,说不清要等待多久,但那若有若无的希望像钟声一样弥撒开来,播在村民心里。
所以,当平白重新走出家门时,他并没有发现村民存在一星半点的敌意。他和人们打招呼,依旧被称做”村长”;他敲响榕树下的钟,大伙依然聚集。平白心里又被自己的梦想一点点的充盈起来,但他并不着急,他觉得自己还需要一些新的力量。

惘然记(四)
新的力量是很容易找到的。河姑的孩子大了起来,虽管他叫”叔叔”,却是他的骨肉至亲。河姑照旧以每年五子的气力用力地生养着。平白所谓的依靠也越来越加壮大。
河姑生了这许多的孩子,身材样貌并没有改变多少。但说话却与众不同起来。她会片刻不停地编织着她的稻草,边和人说着些不知道哪里来的故事。
”精卫,你知道精卫么?是天帝的女儿呀。她被海水淹死了,就变成一种鸟,每日叼着石头去填海。什么?她的嘴巴小?嘻嘻,一天一天地填,海水怕不被填平么?”
”嫦娥——是叫这个名字吧?一个好漂亮的姑娘呢。她偷吃了仙药,自认为成仙就是大好事。可是如今她自己孤零零地呆在月宫里面啦。没有人陪着,没有家人朋友,这种事情多可怕呀!”
”女娲,是远古的大神呀。天破了个洞,她就去炼五彩石头来补天。怎么不能补呀,什么破了的东西,只要你本来是完整的一个,都是可以补的可以补的。”
说给孩子听,也说给村民街坊们听。听者说者脸上都有种红光焕发的神采。平白却受不了这些故事。他有自己的神、自己心目中的庙宇,再也容不下别的东西。
有一日,平白在溪岸边走,远远的看到圆渡和尚,正指着深蓝的溪水和一堆村民们说着”精卫精卫”什么的。平白脑袋一轰,那个独自缓缓地走在村道上,油稔儿的光扑腾着扑腾着短暂的多年前的夜晚的怀疑又回来,直直地窜到他的脑袋里边放肆歌唱。他怒气冲天地想:难怪我那婆娘整日说着那些不着边际的故事,想必是从圆渡那里听来的。这个贼和尚,必定和那娘们有私情。
平白无法忍受这样的想法,发足奔到河姑家里去。这一天河姑正在生她第五十到五十五个孩子,坐在稻草床上,手里编着稻草,身下用着力,嘴里很欢快地唱着歌。平白走过去,气白着脸,很用力地就望她肚子上这么一脚。河姑呆愣愣地看了他一眼,顿了顿,就和着她肚子里的五个孩子一起死了去。
守灵时候,所有的孩子都来了。跪在河姑的尸体前面哽咽着哭。平白坐在河姑尸体旁边,看所有孩子的脸都藏在各自的臂弯里,那些酷似自己的鼻头统统不见了,只剩下圆圆的脑袋们,都这么像圆渡,把他的眼和心都照花了,不由长叹一声,道:”天啊!你们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呀?”
待到河姑出殡的时候,村民们照着规矩由四人抬着她的尸体绕着口水村走上一圈,直走到深蓝的溪水边上,突然河姑的怀里冒出了许多许多青草色的鸽子,扑腾着翅膀往水那边去了,一只一只络绎不绝,把整个的天盖了个严严实实。人们都愣住了,定睛一看,那些鸽子竟都是稻草幻化而成。原来河姑这些年来都再用稻草编织着鸽,如今,它们飞、舞,奋力地向村民们不能去的地方去了,天色顿时暗了下来,溪水没有了颜色。
人们看了半晌,突然河姑刚满周岁的孩子大声地哭了起来,胖乎乎的手指指着天尽头,结结巴巴着说”妈妈……过水……妈妈……过水……”平白过去给了他一个耳光子,天地刹那都静了下来。只剩鸽子还在飞,从河姑的怀里开始,向着广阔无垠的水的那边,去了去了去了……
岁月也无声地去,口水村的日子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人们播种、收割、吃饭、睡觉,圆渡和尚把自己脑袋里的物事陆续教给愿意在明通寺尽日逗留的孩子们,平白端着村长的架子在村里游荡。人,长的长,老的老。小溪还是那样,深蓝深蓝,把村子和外面的世界隔绝开来,无望地隔绝开来。
平白有点年纪了,有时候回头想想这些年,那条溪水把自己的脚步围绕成徘徊不止忙碌奔波的圆。他的梦想却绝对不甘心,成日炙烤着他的心。那祖神庙或许早已没有了现实的涵义,它在平白心中无端端成了一种象征,美丽宏大,关涉着平白。
直到有一年丰收以后,平白看着时机成熟了,就敲响榕树下的大钟,用无庸置疑的口吻宣布村子里要重建祖神庙。他说话的时候双膝战抖、语无伦次、眼中全是强有力的狂热。村民们呆呆地看着他,像听着个老而不僵的神话。到了真的动工,并没有多少人去呼应。但平白却不管那些,人少些就少些好了,有什么打紧?他也在奋力地干,什么都身先士卒。他看到自己心中的庙宇一日日长高,心里是不尽不穷的喜欢。
终于有一日圆渡和尚也到工地去,那天天已经黑了,很爽朗很爽朗的夜色。星星一颗一颗地露出来,正照在快竣工的庙宇上头。平白独自一个人在工地上,悠然地躺在一条要做栏杆的长青石上,风很温柔地从明通寺的方向吹来,平白听见明通寺里那些学生在读”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但他躺在他的庙宇上头了,他什么都顾不得了,心都笑出声来。这时候他看到了圆渡和尚宽大的袈裟袍的影子,就在他头顶上端舞着,他很快的站了起来,挑畔似地望着他。圆渡和尚就立在晚风中,当他要说话时,风里就会传来他身上微微熏人的香火味道,人心都醉了,恍惚中世里庙里的事也就这么一瞬间,都过去都过去,只有时间还在无止境地走,只有最本质的东西才遗留下来。平白心里终究是矮了半截,看圆渡和尚在祖神庙前前后后绕了一圈,回到他面前说道是:”施主心里好大的愿呀!”平白不知所措地笑了笑,圆渡和尚的影子在星光下和平白的影子重叠着,投在石头柱子上是沉甸甸的长。
那个夜晚平白回到自己家里,刚躺下没有多久,突然听到外头鼎沸的叫嚷声。身下的土地蠢蠢动了起来,他一个激灵就向外边冲去,然而一根横梁突然袭到他的头上,他眼一抹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1999年9月26日,口水村地界发生了一场大地震,人畜伤亡无算,房屋倒塌132间。
……
那年的那个清晨,平白已经老去的时候。天才蒙蒙亮,他独自一人坐在溪水边上,看深蓝的溪水从他的脚踝下流过。他缓缓地回过头去,口水村躺在他身后,山色青翠依然,鸟鸣达天。村子沉静如故,阡陌相通,鸡犬交闻。有那么一刹那,他好象看见河姑房子前面晾着的小红裤衩此刻微然迎风,好象又回到了多年前过水的那个清晨,嗅到那股生气勃勃的气息。那么团白气始终跟着他,围绕着他,是上天要告诉他他今生的使命。平白长叹了口气。如许往事一触就灭了,祖神庙已经碎成了短瓦残迹,平白的手在那次地震中断了,村子里再也没有人把目光投注在平白的梦想上。他把脚用力地跨到深蓝的溪水中去。
深蓝的溪水顺着平白的身体向上涌来,轻腻地晃动着美丽的波纹。平白等待着毒龙的惩罚,他想他的生命必须随着他的梦想去,听觉深处是神诞,朝圣,普度唢呐、木鱼、钟鼓一齐鸣唱的声音,他的泪绝望地来。
然而溪岸上有人行走,从宽大的袈裟中露出手来扶着眼镜。那人站在平白的身后微笑了,伸出手要抚住他的肩头。
也许平白可以看见漫天飞舞的草色鸽子,也许平白可以看见溪水下面深蓝的矿石沙砾,也许平白可以看见水这边那边人们的笑颜,倘若他的执着从他蒙蔽的心灵里抽身而去了,他可以看见那条小溪,它仅仅没膝深,十来米宽——很快就可以过去,很快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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