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新准则营业外收入实务处理
营业外收入也称营业外利得,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必须同时具备两个特征:一是意外发生,企业无力加以控制;二是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
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营业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企业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比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甲公司应付乙公司的货款及增值税款共计3 510元,因该公司变更登记而无法偿还。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3 510
贷:营业外收入——无法偿还账款 3 510
「例」甲公司将其所拥有的一项专利权的所有权转让,取得收入150 000元,应交营业税7 500元,该专利权的账面余额为123 760元,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为4 500元。则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50 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 5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 123 76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7 500
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23 240
「例」甲公司出售一台不需用的铣床,设备原价148 000元,已提折旧20 000元,按协商价130 000元收款,同时用银行存款支付拆卸费用1 200元。假设公司并未对该设备计提减值准备,则公司应分别作如下分录:
出售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8 000
累计折旧 20 000
贷:固定资产 148 000
支付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1 200
贷:银行存款 1 200
收到出售设备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13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30 000
结转出售设备净收益800元(130 000-128 000-1 200),记:
借:固定资产清理 800
贷: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800
「例」甲公司收到A单位因违反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而支付的违约金1 000元,已存入银行。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 000
贷:营业外收入——罚款收入 1 000
二 : 新准则下长期借款账务处理
1、长期借款的概念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为扩大生产经营增加固定资产而向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款项。
长期借款按其偿还方式,可分为定期偿还和分期偿还。定期偿还的长期借款,是指按规定的借款到期日一次还清全部本息。分期偿还的长期借款是指在借款期内,按规定分期偿还本息。
长期借款按计算利息的方法,可分为单息长期借款和复息长期借款。单息借款是指计算利息时,上期的利息并不计入本金之内,仅按本金计算的利息;复息长期借款计算利息方法是,上期利息计入本金,再行计息,俗称利滚利。
长期借款的偿还方式、计息的利率、偿还期等都要在借款协议中明确规定。
2、长期借款的核算
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企业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算的利息和归还本息的情况,应设置“长期借款”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项借款。
(2)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3)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现金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②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金额,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很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③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按应转销的利息调整、应计利息金额,借记或贷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④企业与贷款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比照“应付账款”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
【例】某企业2007年1月从农行借入长期借款1000000元,用于扩建厂房,年末完工交付使用。借款期为三年,年利率9%,每年年末归还借款利息,到期一次还清本金,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①借款存入银行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长期借款——固定资产设备借款 1000000
每年应计利息=本金×利率=1000000×9%=90000(元)
②2007年12月完工交付使用时计算计入工程利息:
借:在建工程 90000
贷:应付利息 90000
③2007年末支付银行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90000
贷:银行存款 90000
④2008年按月预提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7500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7500
年末偿还借款利息会计处理同③。
第三年末计算应付利息的同时归还本息:
借:财务费用 90000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90000
借:长期借款 1090000
贷:银行存款 1090000
三 : 新准则下发出商品实务处理
新准则下发出商品实务处理
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应通过“发出商品”科目核算。(www.61k.com]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1)对于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发生退回的,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例」2007年5月13日,甲企业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120 000元。商品已经出库,但商品所有权凭证未发生转移,且未收到乙企业的汇款通知,甲企业还不能确认收入,则甲企业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发出商品 120 000
贷:库存商品 120 000
5月16日,乙企业以甲企业销售的商品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退回了该批商品,则甲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120 000
贷:发出商品 120 000
如果乙企业并未退回商品,而是通知甲企业商品已验收入库,并向甲企业传来一张金额为175 500元(含增值税)的购货支票,则甲企业做账务处理为:
收到货款,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75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 500
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 000
发出商品 新准则下发出商品实务处理
贷:发出商品 120 000
(2)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www.61k.com]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例」某企业是生产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库存商品。2007年5月18日向其他企业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计划成本为70 000元,实际成本为65 000元。商品已经出库,但商品所有权凭证未发生转移,且未收到购买企业的汇款通知,则应做账务处理为:
借:发出商品 70 000
贷:库存商品 70 000
5月20日,该企业收到购买企业的商品验收入库通知,并收到了银行的进账通知单,金额为93 600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位17%.则应做账务处理为:
收到货款,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93 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600
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65 000
产品成本差异 5 000
贷:发出商品 7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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