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中国人以后应该怎么吃
比比读小说网!二 : 中国人该记住什么
每一年的12月25日,是什么日子?12月26日又是什么日子?作为一个中国人,本来是应该记住前者而不知道后者的,可是,现实却常常让人心痛。现在小学以上至二十五岁以下的人,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前者,并且很少有人知道后者。后者,本来是一个光辉的日子,一个给予过中国人无穷荣耀的日子。看似强大的美国为什么曾经向伟大的中国人民投降,那个和中国人对抗了十几年,一直疯狂反对中国的尼克松为什么能放下架子,主动跨过当时看来十分漫长的太平洋,把友好的手伸向中国的领导人。这可以说完全是因为一个人的存在才有的局面。
这个人是谁?
毛泽东。
有了也只有有了毛泽东,中国人才真正赶走了穷凶极恶的帝国主义。
可是,这个人,毛泽东在青年一代中几乎要让人忘记了,这不能不说是中国人的悲哀。至于这位先驱的生日,更是没有几个人知道了—————大到六七十岁的老人,小到一二年级的学生。从文化大革命的过分崇拜,到现在的让人忘记,中国人完成对于这位伟人的的忘却,完成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只用了二十多年的历史。这二十多年,看起来应该够了。可是,这个二十年在人类历史上是那么的短暂一瞬间。中国人只用了一瞬间就忘记了一位伟人。这是历史的悲哀,还是中国人的悲哀。多么好的一位伟人。是他开天辟地,是他把亲生儿子送到前线,并且牺牲在前线,古今中外的伟人有谁能做到?!
面对着现在的现实,我们要大声地说一句:1976年是对的——几亿人哀悼,上亿人痛哭。(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群众的眼泪是对的。
记住自己的英雄更是对的。
是的,我们是得有个性,是要有自己的天地。可是,一切的一切,我们绝对不能割断历史。否则,我们说不定什么时候又要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了。
难道中国人愿意冒着敌人的炮火吗?不,绝不。
为了不再冒着敌人的炮火,让我们记zhu12月26日这个日子,至于12月25日这个日子,我们也不一刀切,愿意记的记一下,不愿意记的也可以忘记。
中国人,做人得有骨气。
2010年12月28日。
三 : 中国的反腐该怎么“反”
文章前提示:并非反动、非反对反腐!抒发作者个人观点!
习近平主席一上台,就开始掀起全国性的轰轰烈烈的大反腐,到现在十多个月了,陆陆续续逮捕了一些贪污的达官贵族,什么省长、哪个部长、局长,隔三差五的新闻里就能看到。百姓们看到拍手叫好。这些我们是能看到的!
但是,你可以去翻一下中国的古代史哪个朝代没有腐败,又有哪个帝王没有去反腐?中国从商朝就开始反腐了,到现在公元2013年已经几千年了!几千年了!他们反腐工作是做了,可能是做的小、时间不久,也可能因为没有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我查了下中国古代对官员腐败的处罚手段:
夏商前:舜帝,坚持每3年对部落首领商议选任出来的公职人员进行一次政绩考核,经过3次考核,清正廉明的就升迁,否则就降级!
商朝:专门针对官吏行为的约束,制定了一项反腐败措施,即设立了所谓的“三风十愆”罪。“三风”指巫风、淫风、乱风,是存在于官僚阶层的三种不良风气。“十愆”意即十种过失,是三风的具体表现,包括经常在宫中舞蹈、随便在官府等处狂歌、贪得财富美色、迷恋游乐狩猎、视圣人教导、拒绝忠直之言、疏远德高望重的长者、亲近小人等等。若有犯者,受到处罚的手段是很严厉的,包括在他们的脸上刺刻印记并涂墨等。
春秋战国时期:大多专门设有执行反腐败任务的官员,也就是说,从春秋战国时期起,就开始有监察官了。齐国的“五官制度”的五官之中,大谏和大行这两官就是属于监察官的工作性质。其他诸侯国也类似地设立了监察官性质的职位,如赵国的郎中官、内史,秦国的内史等。对于中央以外的地方官员的监督,诸侯国也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自上而下的监察体系,还通过派御史常驻地方,实施对地方官吏的经常性监督。(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秦朝:法律中,对官吏的约束是很严的。制定的反腐败专项法律法规包括《为吏之道》等,明确提出良吏、恶吏的“五善”、“五失”的考核标准,突出规定了对官吏经管物资财产的法律检验,以杜绝贪污。“五善”即“为吏之道,要有五善:忠信敬上;清廉无谤(清正廉洁,没有不好的名声);举事审当(办事谨慎,恰合分寸);喜为善行;恭敬多让”,否则就是犯了“五过”。若挪用公款,则以盗窃论罪。若通一钱者,则黥为城旦,即行贿受贿达到一个铜钱,就要受到脸上刺字并服苦役的刑罚。
汉朝:“长吏赃满三十万而不纠举者,刺史、二千石以纵避为罪。”是说对赃官之贪行,刺史、郡守都负有纠举之责,如果失职,也要受到惩处。
唐朝:唐律规定对监临主司受财“二十五匹绞”,收受钱财而枉法者“加役流”。形象点说,在唐宋明清四朝,正七品官(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县长和处长们)贪污受贿相当于其一个多月甚至低于一个月的俸禄,就要被绞杀。
明朝:大明律》对官吏贪污、受贿等罪所定的条目多而详,而且往往要处以凌迟、挑筋、剥皮实草等酷刑,且属员贪赃,主官连坐,你祖贪赃,子孙连坐。如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等物折银达40两即判处斩罪,贪污60两者剩皮实草。 明朝在动员社会力量治理官员方面很有特色,设立"申明亭",将犯轻罪官吏的犯罪事实公之于众,以示惩戒,还允许民众将害民恶吏"绑缚赴京治罪",各级官府"敢有阻拦者,全家族诛"。这些做法对贪官污吏有一定的震慑作用。
明代光是酷刑就有数十种之多,有族诛、凌迟、极刑、枭令、断手、刖足、阉割、剥指、剁趾、墨面、文身等等。此外,朱元璋自己还发明了不少令人发指的刑法,如“铲头会”、“刷洗”、“抽肠”。
清朝:皇太极颁布了《崇德会典》,开启了清朝纂修会典的先河。自入关到清末,清朝统治者又先后编纂了五部会典、五部律例,并制定了《钦定六部处分则例》、《钦定吏部处分则例》、《钦定兵部处分则例》、《钦定王公处分则例》等单行官吏惩戒法规,对官吏惩戒的范围、类型、程序和方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从而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而系统的官吏惩戒制度。
八法”与明相同,即贪、酷、浮躁、才力不及、罢软无为、不谨、年老、有病。凡属这八种人,都要被清除,以保证官吏队伍的素质。
从史实看,清代官吏惩戒制度也有所落实,作为定期行政惩戒的京察、大计处分坚持实行到清廷覆亡,并由此处分了一批违纪违规职官。清代官吏惩戒虽有一定的历史效用,然而,它不可能根治官吏的腐败,因而最终导致了清朝的覆亡。
可见古代中国的反腐就像是夏天洗澡一样,非得等到身上痒痒了,才去洗澡,使劲的搓,洗过澡后一两天感觉不痒痒了,就没有坚持天天洗澡;再等个五天八天的,觉得身上太痒了,皮肤都快被挠破了,才抱怨的去洗了个澡……
最后,相信你也明白了一个中心,就是反腐工作不能阶段性的去做,要不停、持久的去做。心要狠,大规模的做也是可行的。这样官员的腐败问题才有所减少!
愿祖国的反腐工作能越做越好!官员廉洁!做好百姓的父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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