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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合同协议-代理合同:电视广告代理协议

发布时间:2018-02-01 所属栏目:范文

一 : 代理合同:电视广告代理协议

发布时间:2017-03-20

甲方:_________广播电视局(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过竞价方式取得甲方广播、电视广告代理权,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一个广播频道和一个电视频道(综合频道)的广告及收费性节目(新闻类栏目、新闻专题除外,以下同)全部交由乙方代理经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部、组织部、纪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的通知、公示、讲话、标语等由甲方安排乙方免费播出,乙方不以此冲抵代理费。

二、甲方正筹备开通综艺频道,如开通后该频道新闻、专题等新闻类节目以外的节目全部由乙方代理经营。该频道播出值班人员必需由甲方安排本单位职工,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该频道新闻类节目播出及值班人员由甲方安排,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合理安排广告及收费性节目的播出时段、时长(每天____至____,____至____间合理安排),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背播出规定安排节目。综合频道的时长全天不少于____分钟(乙方节目源充足为前题,含电视剧)。广播频道每天在____分钟以内(早中晚三次播音每次____分钟以内)。甲方对广告及乙方制作的所有节目进行审查签字后方可播出。

四、《某某新闻》及专题前后的特约影像广告由乙方代理,仅以字幕形式(含一个固定面面)出现的赞助或特约由甲方收取费用。《某某新闻》中开办的小栏目凡有片花的赞助,如由甲方联系则同乙方按____分成,如由乙方联系则甲方同乙方按____分成。

五、甲方对新闻类节目、直播节目进行包装或甲方自身业务需要在广播电视上进行广告的,乙方不收取广告费或冲抵代理费。

六、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节目制作的现有设备(需首先满足新闻采制的使用)。如乙方需要更新或购置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期满后乙方购买的设备归乙方所有。甲方提供乙方单独使用的设备,由乙方负责使用、保管与维护,损坏赔偿。甲乙共用的设备(摄像机、话筒、灯光除外)正常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乙方不以设备、运行条件等问题要求减免或推迟交纳代理费。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一个门面、一间办公室、一个小型制作室)。合同期满后,办公场所(含乙方装修)和甲方提供的设施归甲方所有。门面装修、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按照《广告法》和相关规定、办法合法经营,并承担自身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乙方制作广告需要播音时,甲方应免费提供播音员(首先保证新闻播音)。但离开办公区进行播音、节目主持工作时,乙方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加班、差旅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乙方在合同期内,第一年向甲方缴纳代理费税后现金(设定____)万元,后两年分别在上一年税后现金基础上按____%、____%递增,即第二年为____万元+____万元×____%,第三年为____万元+____万元×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所缴代理费(现金)在每月____日前按全年代理费的____分之一缴入甲方。

十一、自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万元风险抵押金。若乙方连续____个月不能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代理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全额扣除乙方____万元风险抵押金,并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全额退回乙方____万元风险抵押金(不计利息)。

十二、如果甲方无故停播乙方制作的某收费性节目,则每月按该节目前____个月收入的平均值计算乙方损失。由于设备、停电等非人为因素造成乙方节目停播,甲方应在其他时段补播乙方节目,乙方不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乙方制作的节目,存在与相关政策、法规相违背的行为或受到观众的反感,一经发现或举报,甲方有权停播,乙方不要求赔偿损失。如遇非抗力因素,甲方长期(____月以上)停办所有收费性节目而且____个月内无法恢复播出,则该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全额退还乙方风险抵押金(不计税金),停播当月代理费免交,乙方不要求甲方给予其他任何形式的赔偿。

十三、此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此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实行广告代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十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方一份,经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县广播电视局(台)(章) 乙方: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公证方:_________ 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

二 : 产权合同:广告发布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共谋校园事业的发展,实现互利双赢,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期刊名)上发布甲方产品:______的广告。产品以邮购方式销售。并刊发乙方指定的邮购收款地址。

2.广告内容以甲方提供的内容为准,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发布,乙方不能擅自修改文本内容。

3.甲方保证乙方在______地区的独家邮购发布权。甲方负责提供合格产品及全部产品手续、文件,宣传样稿等资料。并提供______全国免费咨询电话,对市场予以支持。

4.乙方每期发布甲方产品广告一次,发布位置为______。乙方如停止发布广告,需提前______天告知甲方。

5.甲方以结算价给乙方提供产品,零售价:______结算价:______,结算价以上的利润全部为乙方所有。

6.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如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到甲方所在地仲裁。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产品全国统一零售价。

9.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销售奖励:按结算价,每年回款______元以上返利______%,回款____元以上返利______%。回款______元以上返利______%,低于______元不予返利。返利以货物的形式支付,年终结算。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 :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 : 广告公司合伙协议

甲方: 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

 乙方: 北京同文广告艺术中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一. 合作内容: 甲方发挥其在中国广告业的排头企业优势乙方发挥其了解国际广告市场、熟悉境外广告客户的优势经由双方合作在国内广告业探索同业横向联合的经营方式并使双方通过合作获得满意的经济收益。具体合作内容包括:

1. 甲方遇有违“一对一”广告经营原则的广告客户或其他甲方认为适合乙方经营的广告客户由甲方向乙方分流经营。

2. 乙方在国际广告市场组织的重要广告客户和乙方承办的大型广告发布活动遇乙方能力不足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合作经营。

3. 乙方在北京以外的其他广告市场的重要广告发布业务和乙方企业能力不足的广告制作业务如影视广告制作等由甲乙双方协商合作经营。

二. 合作期限: 双方议定上述合作之期限暂定为三年自 1996 年 10 月 1 日至1999 年 9 月 30 日合作期满时是否续约合作由双方另行商定。

三. 利益分配 1. 遇有违“一对一”广告经营原则而由甲方向乙方分流经营的广告客户乙方应将所得纯利润的 50返还甲方但本分配办法仅限于乙方与此类广告客户订立广告代理合同的第一个经营年度如乙方代理客户时间超过一年则超过一年的经营利润均归乙方所得。 2. 遇其他甲方认为适合乙方经营而由甲方向乙方分流经营的广告客户利益分配原则同本协议第 3 条第 1 款。 3. 乙方在国际广告市场组织的重要广告客户或乙方承办的大型广告发布活动由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时视具体情况由双方以“一事一议”方式协商利益分配办法。 4. 遇乙方在北京以外的其他广告市场的重要广告发布业务或乙方企业能力不足的广告制作业务 需由乙方转请甲方协助经营时甲方按合作收费原则另行与乙方结算合作费用。

四. 其他事宜: 1. 甲方同意乙方在对外招商、广告承揽、媒介发布、形象宣传及其它乙方认为需要的公开经营活动中使用“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指定合作机构”字样。

2. 甲方同意不迟于 1996 年 10 月 1 日以前向乙方正式颁发载明“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指定合作机构”字样的授权证书。

3. 甲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向乙方分流经营的广告业务由乙方与广告客户订立独立的广告代理合同乙方独立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民事与经济责任。

五.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如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并有权追讨违约方在直接经济损失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六. 本协议书变更及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意见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

乙方: 北京同文广告艺术中心

代表: 代表:

一九九六年 月 日

四 : 代理合同:网络广告代理协议

甲方(委托方):乙方(代理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平等、友好协商,就广告委托代理事宜,达成本协议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甲方网络广告的经营业务。

二、甲方网络广告,是指运用专业的方法,在甲方平台上刊登或发布广告,并通过网络传递到互联网用户的广告运作方式。主要包括横幅式广告、按纽式广告、邮件列表广告、电子邮件式广告、竞赛和推广式广告、插页式广告、互动游戏式广告等形式。

三、甲方承诺,乙方为甲方广告经营的唯一代理方。在本协议书的有效期内,甲方不再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甲方广告的经营。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广告经营的内容是: (一)对甲方广告进行推广和营销; (二)与广告客户进行谈判和签约; (三)提出广告设计与发布的意见和要求; (四)收取广告客户的广告费用。

五、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出的意见进行广告设计,并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在甲方的平台上进行广告刊登和发布。

六、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确定的广告收费标准与广告客户进行谈判,并在甲方确定的广告收费优惠范围内与广告客户进行签约。甲方确定的广告收费标准和广告收费优惠范围,见本协议书附件。

七、甲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广告收费标准的贰点伍折的价格,与乙方进行收费结算。即,乙方从广告客户处收取广告费后,将按照甲方确定的广告收费标准的 25的部分上缴给甲方,其余部分留给乙方,作为乙方的代理费用。

八、在本协议书的有效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再直接经营广告业务。广告客户直接与甲方洽谈广告业务的,甲方应将其移交给乙方办理。如是甲方以前的老客户,经乙方同意后,可以由甲方直接与其进行洽谈,并由甲方直接经营该笔广告业务,但广告收费标准不得低于甲方确定的广告收费优惠范围内的最低标准。

九、广告客户支付的广告费,原则上由乙方负责收取,并解入乙方的账户。乙方在按照甲方确定的标准和方式收取广告费后,应即将应缴纳给甲方的部分缴纳给甲方。

十、本协议书成立后十天内,乙方应缴纳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万元人民币。本协议书有效期终止或因非乙方违约的原因而使本协议书中止、撤销、无法履行后的十天内,甲方应当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甲方退还保证金时,不计保证金的利息。

十一、委托代理期限:伍年,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起算。

十二、违约责任:甲方违约,甲方除应退回给乙方保证金以外,还应支付相当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的数额,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当增加赔偿。

十三、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书有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政府仲裁部门仲裁解决,或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十四、本协议若有未尽之处,甲乙双方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始得进行。变更后的协议与本协议书不一致的,以变更后的协议为准。 十六、本协议书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缴纳给甲方的保证金汇出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与委托代理期限相同。

十六、本协议书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文标题:广告合同协议-代理合同:电视广告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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