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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失业保险-请问什么是失业保险

发布时间:2018-04-16 所属栏目:领失业保险有什么影响

一 : 请问什么是失业保险

请问什么是失业保险


工作单位给缴纳的社会保险,其中包括失业保险,如果你没有工作了,可以把档案存放在某个人才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可以把档案放在街道。

这时候你单位给你上的失业保险就发挥作用了,你可以到街道领取相应的失业救济金,每人的失业金标准不同,按照你所缴纳的年限来领取失业金。

但前提是不要自己写辞职报告,如果写了辞职,虽然单位给你缴纳失业保险了,你也领不到失业金。

二 : 失业保险是什么?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由国家和社会给予一定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再就业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适用对象的特定性。失业保险只适用于失业的劳动者,而且必须是非自愿性失业。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只限定为就业转失业人员。

第二,享受保险待遇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失业保险待遇只能在法定期限内享有。超过法定期间,即使没有实现就业,也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有关[www.61k.com]规定,我国劳动者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

第三,待遇水平较低。失业保险待遇只能保障失业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一般都将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控制在社会救济水平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之间,待遇水平比较低。

第四,保险功能的特殊性。失业保险主要有两大功能;一是通过预先筹集的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失去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经济援助,以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二是通过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组织生产自救等服务措施,为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提供帮助,并尽早实现其重新就业的愿望。

三 : 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项目中的一个。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的主要特点有:
普遍性。
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强制性。
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互济性。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失业保险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了物质上的帮助。

四 : 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职工在暂时失去工作或转换职业期间,没有经济收入,生活发生困难时,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政府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职工失业后,可持有关证明,向当地劳动就业机构申请领取政府的失业救济金。

五 : 失业保险是什么意思?

失业保险是什么意思?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那么,失业保险是什么意思?

爱投资小编介绍,失业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为失业而暂时失去工资收入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为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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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什么意思?失业保险的特点

(1)普遍性。参保单位不分行业、所有制性质,不分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2)强制性。失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职工有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的义务。

(3)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面向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筹集的失业保险资金,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在了解“失业保险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之后,我们还可以了解更多失业保险相关知识。

1、用人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应办理什么手续?

答:用人单位应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申报手续。用人单位的失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依法向社保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失业保险登记手续。

2、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中的本市城镇户口职工的失业保险费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2%,个人按1%的比例缴纳。用人单位中的本市非城镇户口职工、外来员工的失业保险费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由用单位按2%的比例缴纳,个人不缴纳。

3、用人单位如何缴纳失业保险金?

答: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4、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能不能列入成本?

答: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依法在税前列支。

5、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

答:用人单位应当在7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保机构备案。

个人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在1个月内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向社保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可帮助失业人员办理申请失业保险金手续。

对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社保机构应当在3日内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在《失业证》上载明,并按时足额发放。

6、个人如何了解失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

答:用人单位应当每半年向个人公布一次失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个人办理失业保险,个人有权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后的60日内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向社保机构查询失业保险的缴纳和失业保险金及失业保险待遇给付情况,并有权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核,确有错误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给予纠正。

失业保险是什么意思?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那么,失业保险是什么意思?

爱投资小编介绍,失业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为失业而暂时失去工资收入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为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是什么意思?失业保险的特点

(1)普遍性。参保单位不分行业、所有制性质,不分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2)强制性。失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职工有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的义务。

(3)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面向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筹集的失业保险资金,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在了解“失业保险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之后,我们还可以了解更多失业保险相关知识。

1、用人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应办理什么手续?

答:用人单位应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申报手续。用人单位的失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依法向社保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失业保险登记手续。

2、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中的本市城镇户口职工的失业保险费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2%,个人按1%的比例缴纳。用人单位中的本市非城镇户口职工、外来员工的失业保险费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由用单位按2%的比例缴纳,个人不缴纳。

3、用人单位如何缴纳失业保险金?

答: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4、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能不能列入成本?

答: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依法在税前列支。

5、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

答:用人单位应当在7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保机构备案。

个人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在1个月内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向社保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可帮助失业人员办理申请失业保险金手续。

对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社保机构应当在3日内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在《失业证》上载明,并按时足额发放。

6、个人如何了解失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

答:用人单位应当每半年向个人公布一次失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个人办理失业保险,个人有权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后的60日内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向社保机构查询失业保险的缴纳和失业保险金及失业保险待遇给付情况,并有权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核,确有错误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给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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