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箫默》
-曾有朋友问我,在这本书里,你想表达什么?-我想答案是这样的: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1种幸福。——原著/顾漫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闹不够,因为那比热闹要缠绵;浪漫也不够啊,因为它是如此的真实。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来自书友1.与书初逢初次与她邂逅,一点也不算早,是在高三之后的那个暑假。那一年,时间的光轮,已经旋转至2011年中旬了。然而实际上,《何以笙箫默》的第一版在2003年9月,就已经开始在晋江原创网上连载了。那么我,已经错过了整整8年。但是这份错过,却并未影响她对(www.61k.com)我的诱惑,以及、我对她的钟爱。相反,倒有种“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沧桑之感。以至于后来的很长时间,我都一直在寻找这一本书,直到那一天的那一刻。时至今日,我还清晰地记得自己当时的惊异和欣喜——那是在2012年4月21号——我的高四。属于我第二次高考体检的日子,我们得以出来放风儿。习惯地在学校旁边的那个友谊书店里转悠,偶一回眸,在那一排排书架的那个小角落里,书棱里《何以笙箫默》几个字就跳入我的眼眸。因为那个字体不是正楷,有点草,所以当时还有一点不确定,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因此下1步就是,当即就把她从万千书本里抽出来。封面真的是《何以笙箫默》!而且还是七周年的纪念版!近万字番外+4张精美明信片+唯美随书海报!我立马叫过来同行的霄霄,转身就拿着书抱着她小步跳了起来,惊呼“我终于见到我的《何以》了!”因为我在宿舍里大赞过这本书,霄也知道我对此书的热情和我的性情,所以对我热情的反应还算是淡定的接受了;反倒是旁边的书友和老板被惹得对我侧目而视。最后的结局就是,我立马把书抱在怀里,低着头匆匆地走向收银台,红着脸付了帐,拉着霄赶紧撤离了那个“是非之地”。高三暑假的那次初见,是通过电子书,不算很长的一篇文——11万字,让我只用了1个通宵达旦就完结了。高四暑假的每个闲暇,我都会把这本书捧在手心里,细细品读。高三的初见之后,这篇文,便深深地埋藏在了我的记忆里。何以琛,便承载了我眼眸里的白马郎君。赵默笙,便主宰了我心目中的明媚如阳。2.故事情节先从整个故事情节说起吧!很是俗套的小说路线,相爱--误解--离别--重逢--释解--幸福--意外--美满。这样老调陈醋、模式古老的故事,在顾漫的笔下,却显得那么温婉暖心。相爱的那些小细节,真实的在大学校园里随处可见,她的文字又是那么地贴切生动、娓娓道来,让人不忍打破那份温馨宁静,禁不住一气呵成。树荫下那样的相遇,法学系里的那堂课,跑道上的800米跑步练习,深夜里宿舍的卧谈会,害臊时他的羞恼脸红,气闷时他的无语折服,自习室里她的调皮无赖,生气时她闷声地写着他的名字,等他时她数格砖的习惯,宿舍楼下青涩懵懂的生日之吻,静园月光下深情忘我的吻,......太多太多温暖的细节,让我每一次重温之时,嘴角就情不自禁地微微上扬。文字从来就是有这样的魔力,能将平时看来没什么特色的故事渲染的闪闪发亮。相爱之后就是因为误解而造成的七年离别。七年,有多长?又有谁,能够在那么深的误解之中,在毫无消息、毫无结果的情况下,一年一年地为一份爱,忠贞不移地坚守下来?可是,以琛做到了。他在没有诺言、近乎无望的情境之下,为她“苦守寒窑”整整七年!人的这一辈子,有几个七年?而且,那还是我们最重要的青春洋溢、朝气蓬勃的七年!我想,很多人都会羡慕默笙的幸运,拥有1个高富帅的前男友的苦苦守候。其实,以琛又何尝不是幸运的呢?因为他的等待并非徒劳枉然,同样执着的默笙,不也在傻傻地为他等待吗?超市里的重逢,是顾漫精心的安排的一场戏。然而,这终究只是小说里的情节,现实生活中,超市的营业员不会总把肥皂堆在路上,也没有保安会把有照片的皮夹子还给在茫茫人群中的你,大学里的舍友也不会那么幸运的就成为模特新星,还刚好请你的前男友当法律顾问,也不会碰巧被你的杂志社采访,......但是这些在生活中偶尔会发生的小片段,在小说里串联起来,自然而然地就为男女主角的重逢,牵线搭桥。当然,虽然穿插进上一辈的恩怨纠葛的意外,但最终的结局,仍然是幸福的。我想,《何以笙箫默》给我最大的感动就是,相信这世上还有真爱,相信还有人会等待,相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幸福。同时,她也让我们看到一份难得的感情,让每一对恋人有了携手走下去的信心,让不相信爱情的人的相信这个世界是有真爱的。【思念,是种潜藏的病;
想念,是会呼吸的痛。】
4.-“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唉,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还不知道我在干什么!”-“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那我现在先排队,等你大学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爱情,也必须得讲先来后到的噢!】5.-“谣言不是我传出去的,你要相信我。”-“我知道。”-“你怎么知道?”-“因为那是我传的。”-“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女朋友的权利,你不早一点行使,小心有一天她会被别人抢走噢!所以,该出手时就出手!】6.-“如果将来注定你是我的丈夫,那么我何不早一点行使我的权利。”-“而事实证明,这种想法只会造成错误。你还要重蹈覆辙?”【早一点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利,抓牢自己的幸福,何尝有错?!】7.“我输了。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因为是你,所以我不怕输!即使一败涂地、一无所有。】8.“何同学,光自己念好书是不够的,家庭教育也很重要。堂堂法学院大才子的女朋友居然是法盲,我们走出去也很没面子啊。”【幽默风趣的周教授,把默笙贴上了“以琛专有”的标签,而后、昭告天下。】9.“我从来没有招惹你,你为什么要来招惹我?既然招惹了,为什么半途而废?”【如果没有勇气陪ta走完整个旅途,那么就请你不要随便去招惹ta。】10.她再没有力气去追逐一颗遥远的心,再不想拥有一份随时会覆灭的感情,那种整个世界在自己周围轰然崩塌的声音,她再不能承受第二次。所以,以琛,“对不起。”原谅我的懦弱。只是我没料到,原来竟连你都无法给我勇气了。【用尽全力地深爱过,将远在天边彼岸的他追逐到自己的身边,但是他最终又离去。这样的痛苦,即便是默笙,我想任何1个女孩子,也再不能承受第二次。】11.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他们之间,其实在七年前就已经尘埃落定。【因为太在乎你的存在对我的影响,所以承受不起再次失去你的苦痛。七年前的离别,注定了我们俩,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永远不是归人。】12.-“以琛,不如考试之际你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吧,那样我肯定跑得快!”-“要不在我眼前吊着你的照片.....”【如此恬不知羞的情话,料是再沉稳冷静的以琛,也会被羞得面红耳赤了。】13.只要不去想,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和同事嘻嘻哈哈,别人以为你很开心,渐渐地自己都会觉得自己的确很开心。【在1个轻松的环境里,别人觉得你很开心,你自己也会被这种开心所感染。】14.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所以,我选择站在海拔最高点的展台上,让你寻找;而你,选择出现在收视率最高的电视上,让我安心。我们,从来都只为彼此存在。】15.“何以琛,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赵默笙,赵就是那个赵,默是沉默的默,笙是1种乐器,我的名字有典故的哦,出自徐志摩的诗--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初见时的对白,深埋在他记忆深处;她的轻颦浅笑,烙印在他底心末端;七年离别之时,在纸上书写她的笑语,把它细细回味,对她认真想念。】16.能到哪里去呢?不是早就知道了吗,这天下之大,竟没有1个没有以琛的地方。【天下虽大,只要心里有你,你就无处不在。而我,在想念你之际,竟无处藏身。】17.-“喂,我好好的拍风景,你为什么突然冒出来?”-“你不是要拍风景吗?我把它还给你。”【“法学院大才子”,这个名号可不是白叫的。】18.而他却是一抬头,在她的脸上看到了跳跃着的阳光,那样蛮不讲理,连个招呼都不打地穿过重重阴霾照进他心底,他甚至来不及拒绝。她是他灰暗生命里唯一的一缕阳光,但这缕阳光却不唯一地照耀他。【她七年的走失,让他怎能不介意?他唯一的阳光,遗失在了哪里呢?殊不知,没有了他,她便不再明媚。】19.-“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曾经有多少次想过要放弃,那只是因为你不在我身边。而当我想起你的笑靥时,我便选择永远的九百九十九。】20.如果曾经有人让她不再孤单,他其实应该为之高兴,不是吗?可是以琛很悲哀地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份胸襟。很介意。介意她心灵上的走失。【七年的离别和孤单,让他怎能毫无芥蒂?他不是圣人。因为在乎,所以小气;因为爱情,所以介意。】21.“应晖,我不想让自己的骄傲在这漫长的岁月里被琐碎的生活一点点磨去。也许将来你会出人头地,可那要等多少年?那时候我已经青春不再,就算苦尽甘来又有什么意义?我不想低着头生活,你不能维护我的尊严,应晖,我仍然爱你,但是对不起,我太骄傲了。”【有多少张扬的锐气,败给了现实的社会?有多少真挚的爱情,输给了所谓的自尊?虽然爱你,但却还是屈服于现实。】22.你不能永远当只鸵鸟。回去看看吧。如果那里天气晴朗,那你就留在那里。如果那里风雨凄凉,那你就赶快回来。把那里,把那个人,完全地忘记。【我爱上你了,但是我爱的是完整的你。我要你,也是完整地爱我。所以,我情愿送你回去,去寻找遗失的自己。因为我是男人,我了解男人的秉性。】23.“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笙,我已变心。”【我有信心,他不会像你一样傻,不会在原地等你。可是,我错了,我竟然亲手把深爱的你,送回他的身边。】24.“你们一定要很幸福,就算......是为了我。”【你离开以后,我对他悉心照料,以为他只是需要时间。可是,我错了。我无声守候了五年,可他爱的,终究只有你。所以,我退出,衷心地祝福你们——要很幸福。】25.“这么大还撒娇,会被人笑的。”“唔...我试试我买的大衣暖不暖和。”随她去了。以琛无可奈何地任她抱着,苦笑着接受行人或暧昧或羡慕的目光。下着小雪的夜晚,人来人往的闹市街头,第一次,觉得圣诞是个节日。【离开你的七年里,纵使身在视圣诞为最重要节日的美国,也从未感受到节日的气氛。只是因为,你不在我身边。现在我抱着你,每一天都是节日,我嗅到了幸福的味道。】26.“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上一辈的恩怨,就让它过去吧!那些苦痛,就由我一人来承担。我只愿,默笙的脸上,永远都能挂着那无忧无虑的笑靥。】27.好像以玫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能这么耐心地等下去。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1种习惯,他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当习惯等待以后,你就会发现——度年如日。】28.起码现在,他已经很平静了。那时候的我还不明白,有1种平静,叫做死水微澜。【在心底下了等待的决心,表面就会很平静。其实看似淡然,实则波涛汹涌。】29.沧海桑田。变的只是我渐老的心,变的只是以琛越来越坚硬的外壳。而她好像一点没变。只在彼端无忧无虑地笑。【只是,她无忧无虑的笑颜,只有他能给得起。他给她赚钱养家,她为他笑靥如花。】30.“哎,头发是你要我留的,当然要你负责啦。而且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个长发是我们结婚后才长出来的,所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有义务进行维护和保养。”【她的长发,为他而留;她的笑颜,为他绽放。】5.网友书评“当你生命中出现过那个人之际,其他的人,都会成为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以琛这样回应以玫的爱意,淡淡的,不带任何情绪,然而坚定。一生一世,于默笙而言,以琛就是他的生命,虽没有山盟海誓,然而他的怀抱里,无论天崩地裂,安稳如初。每个人,都惊叹于他的痴情,感动于默笙与以琛的幸运。然而,很怀疑的是,我们是不是都可以遇上这样的唯一?这样的心甘情愿,这样的何以琛。大多数的人,选择将就,在漫长的等待里消磨去了最初的心。也许曾经遇上,也许将会遇上,也许你已经遇上,更或许,他只是在你心里,淡淡地微笑,此去经年,芍药花淡淡香气缭绕,值得庆幸的是,我们曾经听说过1个男子,叫做何以琛。多久多久以后,如果有幸遇到那么1个人,你也可以笑着对他说:久违,何以琛。PS:我想问正在看文的你
在你的生命中
有没有那么1个人
能够让你
不求回报
不问结果
地默默守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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