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我喜爱读书
从小到大,我都特别爱看书。常听大人说,好好读书会有一个好前途,可是读书为什么会这么辛苦呀!
我的床头放着几本书,每天睡觉之前非得看上半小时才肯罢休。从小到大不例外,从三四岁开始,过不了多久,父母发现了,他们怕我眼睛看坏了,每天睡觉前到我房间来看二次。有一次,我的看书行为被父母逮了个正着,父母生气地把我的书给收走了,我没有放弃,和他们玩起了警察抓小偷的游戏,我在床上看书,听到他们的脚步声,马上把书放一边,然后假装睡着,这个办法很灵,不过,没过多久,就给……他们看到我假装睡了,就把灯关了,呀!不能看书了!第二天,我去买了个小型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可是那本书太有趣了,我笑得在床上滚来滚去,肚子疼,被母亲大人发现了,严厉地批评了我一顿,把我的心肝宝贝们送给了妹妹。那天晚上,我家开了个大会,题目是:床上能不能看书?最后决定:8:00前睡觉看1小时,9:00前睡觉看半小时,10:00前睡觉看15分钟。这个办法,不仅使我睡觉前能看书了,连父母也被带动起来。
我的头脑是个书的杂货店,无论什么书,只要在我的手里,眼里,都能扫光。
我的妈妈喜欢看杂志,里面有些学生不该看的,也被我一扫而光。爸爸说不该看这些杂志,不仅浪费时间,浪费精力,还伤害身心。我却不认为,里面有许多哲理的故事,童话,笑话,动物世界等,为什么不能看。不过我也知道,里面有些东西是不好的,现在我就看里面健康的一些东西,既不受爸爸的拘束,也不浪费时间精力,我还挺聪明的吧!
我是一只书虫,走到哪里看到哪里。
我去爷爷奶奶家,过去回来都要乘五六个小时的火车,上车前,我会带许许多多报纸杂志,带笑话书,别人在睡觉,就我一个人在那里看书,时而伤心(被感人的故事)时而欢笑,弄得别人老朝我瞪眼,我才不管呢!仍然我行我素!哼!
朋友们,我是爱书如命的,但是书带给我欢笑,道理,感人的故事,我得怎么感谢它呢?我喜爱读书。
二 : 我喜欢的书刊读者
【篇一:我喜欢的书刊《读者》】
今天我要说的不是世界名著,也不是古典文学,而只是一本杂志《读者》。这本散发着墨香,洋溢着真善美人性光辉的期刊之花,静静绽放已有整整二十年了,她没有居高临下的说教,也没有苍白无力的无病呻吟,她有的只是收集各种朴实的语言去感动着每一个人。《读者》是一种文摘性质的杂志。它朴实无华,充满了睿智和浓郁的人情味。人性美和人性丑在这里都可以得到展现。
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和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不得不改称为《读者》。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当你觉得压力很大,感到透不过气来,你可以看看《读者》记得书中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位老船长带领很多年轻船员出海,船刚航行没多久就遇到了风浪,把船冲打得摇摇晃晃眼看就要翻了,这时船长急中生智命人将船下的货舱敲破放了很多水进来,在众人的惊讶中船变稳了,船长笑着说:空的船在风浪中行驶容易被打翻,而载满货物的船反而可以行驶得更稳。有时人生也是如此,当你不可避免地遇到很多困难和挫折时负载前进反而会使脚步迈得更稳更坚定,它告诉我,人的一生就是在与环境不断地较量,不仅要学会适应,更要学会去改变。这个故事一直鼓舞着我。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经验,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释怀一笑的幽默小品。《读者》就是这样,从文学、从艺术、从社会、从生活等等各方面让喜爱她的人得到共鸣。也许我读的书含义并不深刻,感受还是比较肤浅,但是生活就是一门艺术,我相信通过自己不懈地努力,阅读更多更好的书籍,我的人生将会成为我自己最成功的作品!我喜欢《读者》,这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篇二: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拜读。
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平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她里面的内容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况的反映[www.61k.com)。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读者里面的文章是很真实的,很朴实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与睿智。人性的美与人性的丑在这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比如说2009年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说的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为了不揭示妈妈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一个囚犯的残酷现实,并帮助妈妈做家务,照顾自己的妹妹弟弟,用自己的行为感动周围的每一个人。还帮助出狱的父亲找到自信,帮助父亲找到工作。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在这个小姑娘的身上,显出了人性的真善美。我喜欢读者,就是因为他使得我认识了世界的社会之窗,使得我感受到了人性的真善美。
【篇三: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我喜爱阅读书刊,无论是纸质书刊,还是电子书刊,都已成为我的知心朋友。这朋友与我知心相交,无论何时何地,不离不弃,不怨不疑。阅读书刊可以获得营养、陶冶情操。书刊中浓缩了各种知识精华,汇聚了众多人的智慧,阅读书刊就好比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站得高,望得远,几乎所有的难题都可以借助书刊的帮助迎刃而解。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包括长篇巨著,也有短小精悍的杂文。今天我要介绍的是影响我成长的两本杂志:《读者》和《演讲与口才》。
好像是从初中时候起吧,我读到了《读者文摘》(《读者》的前身)和《演讲与口才》。一开始是断断续续地读,然后到了高中就比较经常地买,而到了大学之后有很长的一个时期我是每期不落地阅读这两本杂志。一般是自己买来看,有时也上阅览室去看。
喜爱《读者》的理由就是她的每一篇文章都充满着生活的智慧和人性善的光辉,阅读《读者》,就好像是与智慧而高尚的朋友为伴,在苦闷时可以得到开解,在退却时可以获得前进的勇气,无论何时都能够获得支持和力量。阅读《读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同时还为写作提供了很多营养和原料。我喜爱《读者》,她陪伴我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我想我今天能够做到淡泊名利,心境坦然,不为外界所左右,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读者》对我的影响。即便是现在,读到一篇篇优雅或诚实的文字仍然会在我心中泛起一阵阵涟漪,涌起一份份感动。感谢《读者》,我永远的朋友!
喜爱《演讲与口才》的最主要理由就是她能够培养口才、提高口才,同时还能够获得一些知识。杂志中一个个生动的例子教会我在什么场合讲什么样的话和怎样讲话,每一个场景的描述都使得我在遇到类似的场景时能够迅速找到角色定位并做出恰当的表现。比如同学吵架了怎么劝,比如面对不公平待遇时怎么办,等等。总之,《演讲与口才》给了我许多书本之外的社会交往方面的实用知识,就好比一位聪明的社会学老师,从不会拿些枯燥的理论来填鸭。我喜爱《演讲与口才》。
朋友,开卷有益,您喜欢什么样的书刊呢?
【篇四:我喜欢的书刊——《读者》】
闲时我喜欢读各种各样的杂志。比如《读者》《青年文摘》《故事会》《演讲与口才》等。我最喜欢的是《读者》。
《读者》是一种文摘性质的杂志。它朴实无华,充满了睿智和浓郁的人情味。人性美和人性丑在这里都可以得到展现。
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和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不得不改称为《读者》。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这里有揭示人情人性的优美杂文,比如2006第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善良的小姑娘玛菲尔为了不揭穿母亲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个囚犯的残酷打击,帮母亲做家务,照顾好弟妹作文吧。用自己的行为感动了周围的人,帮助出狱后的父亲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找到了重新做人的自信。读罢文章,我为小姑娘的勇敢喝采。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释怀一笑的幽默小品。每一篇都是精品。如果你觉得这一期里有哪一篇令你久久难忘,你还可以投上你的一票,让编者知道什么样的文章能令你感动。当然,如果你不喜欢其中的哪一篇,你也可以把你的不满向编者诉说。
我喜欢《读者》,这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篇五:我喜爱的书刊】
我喜爱的书刊是《读者》,我想《读者》正被许多人所喜爱着。下面我来说一下我为什么喜欢读者。
我觉得《读者》的读者定位很清晰,它定位在“知识界和青年学生”。然后以此为中心,为《读者》设计总体形象,达到从稿件选取到栏目创立,从封面包装到版式设计,从卷首语到读者来信等等诸多细节的浑融一体,别具一格,形成鲜明的个性特色。
《读者》在内容上追求大俗大雅,既明确高尚的文化品位,又不脱离大众的视野和欣赏水平。《读者》的栏目丰富而相对稳定,“文苑”介绍秀美清新的散文、小诗,“知识窗”选摘新奇生动的知识,“幽默小品”让人读后忍俊不禁,会心一笑,“人物”、“科海揽胜”等也撷英选粹,悦人耳目。内容的安排极富节奏感,轻重适宜,庄谐杂出,使人们读而不倦。
现在的期刊大多以美女头作封面,色彩浓重而俗艳,与此相比,《读者》淡泊宁静的封面装帧又是一大特色。它采用摄影或绘画作品为中心,长期保持了一种基本样式:以纯粹的白或蓝作为底色,长方形图片用线框起,放在正中偏下的位置,毛笔所书“读者”刊名位于正上方,小巧的期号则标于右下角。1998年,《读者》又在刊名上方增加了自己的刊徽,一个绿色的蜜蜂图案,使封面形象更具标志性。岁月流转,《读者》封面那东方文化的神韵和素雅秀丽的视觉美感却始终如一,以至于人们匆匆走过,也能一眼发现报摊上摆着新一期《读者》。
另外,《读者》杂志在广告的选择上,始终把握住“杂志是办给读者看的”一条主线,更可贵的是,《读者》杂志并不汲汲于经济收入的增长,而经常把广告版位作为一块宏扬正义、倡导公益的阵地,勇敢地承担起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历史使命。
【篇六:我喜欢的书刊】
我深深地喜欢《读者》,因为,这真的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书闲时我喜欢读各种各样的书刊杂志。比如《读者》、《青年文摘》、《故事会》、《演讲与口才》等。但是我最喜欢的书刊是《读者》。
《读者》是一种文摘性质的杂志。它朴实无华,充满了睿智和浓郁的人情味。人性美和人性丑在这里都可以得到展现。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不得不改称为《读者》。其实,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这里有揭示人情人性的优美杂文,比如2006第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善良的小姑娘玛菲尔为了不揭穿母亲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个囚犯的残酷打击,帮母亲做家务,照顾好弟妹。用自己的行为感动了周围的人,帮助出狱后的父亲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找到了重新做人的自信。读罢文章,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对比自己,小姑娘的勇敢、善良、坚强使我相形惭愧,在小姑娘身上,尽显人性至美至善的光芒,使人折服,我为小姑娘喝采,也为小姑娘祝福。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释怀一笑的幽默小品。每一篇都是精品。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读者》也与时俱进,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开通了短信平台,如果你觉得这一期里有哪一篇文章令你久久难忘,你可以通过短信平台投上你的一票,让编者知道什么样的文章能令你感动。当然,如果你不喜欢其中的哪一篇,你也可以把你的不满向编者诉说。
我深深地喜欢《读者》,因为,这真的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书刊。
三 : 爱书者的梦
一份精彩到让所有作品都黯然失色的书稿、拥有各种珍古奇书的书乡市、一不小心就会踏入陷阱的地下迷宫、等待读者发现的蛰梦书、作恶多端的猎书徒、善良好客的书灵、存在于传说中的神秘影皇、带给作家创作灵感的奥母、各种稀奇古怪的生灵,我就像一个孩童般,面对眼前眼花缭乱的新世界,喜不自禁。[www.61k.com)这个梦书之城是我会想要居住的地方,这里的书也是我乐于阅读的,这里的古灵精怪更是我想要遇见的。
有构建世界能力的作家并不少见,刘慈欣的《三体》让我叹服,以往所见的外来文明总执着于善恶之分,但刘慈欣的科幻小说不囿于一隅,创造出了整个宇宙运作的体系,黑暗森林的理念极为精彩。《冰与火之歌》则塑造了一个虚构的中世纪大地上七王国互相抗衡的故事,情节与场面无不如史诗般壮丽。
莫尔斯同样营造了一个让人惊叹的世界,但他的精彩并不在于情节,甚至读完全书以后,我并不觉得情节有多么跌宕起伏,但却吸引我不停想要看下去,它的魅力究竟在哪?诚然,这是个好故事,来自诗龙堡的少年,传说雕龙戏尔得衮斯特带着诗艺教父留下的手稿来到书乡市寻找作者,却被迫展开了一系列神秘的冒险,最终得到了作家们梦寐以求的奥母。书中许多桥段都让我印象深刻,当书灵告诉还未有作品问世的诗龙,有一个小书灵已经以他的名字命名时,诗龙激动得不能自持。这是书灵在表达对他的感激与信任,他们相信他终有一天会有所成就,这一刻,我不禁也觉得无比荣幸与自豪。
支撑着情节并使之饱满激越的是莫尔斯的语言,他热情洋溢、栩栩如生的描述引领读者来到查莫宁大陆上,随着诗龙的冒险,探求这个只有读书与写作才有意义的世界。对于热爱读书、热爱幻想文学、热爱书籍的人来说,这本书尤其能唤起共鸣。想象一下若你流连忘返于二手书店中寻找不经意的珍宝,若你陶醉于纸散发的墨香味儿,若你爱着毛边书的独特触感,若你为一个好故事深深触动,那你怎么可能不爱上这本《梦书之城》!从每一个词语、每一个句子中仿佛都能感受到激情勃发的鼓点,回想在心中。
莫尔斯有关查莫宁的故事都互有联系,看到这些熟悉的角色就让人想一本接一本地看下去,将这个世界拼接完整。这是我看的第一本查莫宁小说,但一定不会是最后一本!(《梦书之城》书评/店长K)
四 : 我与“读者”
第一次知道有《读者》这本杂志,是我在外求学时,那时叫《读者文摘》。几年中,我利用课余时间从《读者文摘》上摘抄了满满三个本子,获得的直接好处是,在学校出黑板报时我完全不需要再翻查资料,就这三个本子就可以大功告成。那时的《读者文摘》各类知识繁多,让我汲取了非常丰富的知识营养。工作后,我开始订阅 《读者文摘》,孤灯夜读,仿佛与许多智者对话,聆听他们的教诲,让我学会了观察生活,思考社会,通过它,我获得了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看到春天万物复苏,我会在心里生腾起一种勃勃向上的心理感受。面对秋风瑟瑟,枯叶遍地,我更多的是感受到自然界新陈代谢的无限伟力。我曾经写下“用心去看,美无处不在”的句子。
现在的《读者》,我以对朋友的方式对待,不接不离。记得有位读者朋友说要以虔诚的心去看《读者》,我倒不以为然,平平淡淡才是真,过多的热情不可能恒久。我在想《读者》之所以能吸引如此众多的人应该是它平和的风格,平等的风格,润物细无声的风格。我现在不是每期都看,但一直在看,也不会每篇都看,但不少文章看了又看。
现在的《读者》更多的是人文关怀,是对真,善,美的宣扬,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其成功之处我觉得它是一本让人忘不了的杂志。如今我更多的是从报亭购买,在我看的同时,我又把它推荐给我的儿子,一位初中学生,我希望他也能在《读者》的影响下学会对社会思考的本领,获得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现在大家经常在说文化传承,我这或许也叫对《读者》的传承吧。
五 : 我与《读者》
我与《读者》渊源已久。早在20多年前外出打工时,业余时间,手里就常留有《读者》(那时叫《读者文摘》)的墨香。
几年前,在我的诱导下,上小学和中学的女儿们开始订阅书刊,不料久违的《读者》也博得了女儿们的亲睐。然而,热衷剪报的我,每次只能从《读者》中看中不多的几篇好文章。但对开了“天窗”后的《读者》我并没舍得丢弃。一年后,在我无事时,重读了那些被开过“天窗”的《读者》,居然发现仍有许多美文值得我剪裁收藏。就这样,每隔一年,我就重读一次往年的《读者》,每次总能从布满“天窗”的《读者》中发现“宝藏”。现在那些早已陈旧的《读者》已被我“开采”得“千疮百孔”。本是“丰满”的身躯也被“瘦身”得簿如蝉翼。
我时常困惑,为什么第一次阅读时对我没多大吸引力的文章,若干段时日后也能成为我心目中的美文?几经琢磨,哦!一定是我在对《读者》日复一日的阅读中渐渐提高了素养、增加了兴趣、升华了境界。
这便是我对《读者》最深切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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