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第一胎准生证怎么办
[准生证怎么办]第一胎准生证怎么办——简介二 : 第二胎准生证怎么办
很多独生的爸爸妈妈可以生二胎了,那么二胎的准生证又要怎么办呢?二胎准生证办理程序也是根据不同的人而有所区别,而且每个地方的规定也可能出现一些小小的差异。下面我们来看一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第二胎准生证
首先要准备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还有近期孕检说明和特殊情况证明,携带这些材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区居委会领取《再生育申请表》一式四份。
要将申请表送交单位,让单位加具意见。
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加具意见(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之后街道计生机构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如果同意,社区委员会将申请人《服务证》移送街道计生机构办理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服务证》送还申请人。
如果街道计生机构不同意审批,将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主要办理流程:
1、领取《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首先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然后分别报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审查。
所需材料: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全家户口簿、女方近期妇检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并提供特殊情况证明材料: 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的,应有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
再婚的,应有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原配偶死亡证明书;
原患不孕症的,应有收养证及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
原患不孕症的,应有收养证及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
2、计生部门审批。双方所在单位将申请生育夫妻的婚育状况和申请理由张榜公布十日,无异议后在《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相关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然后由女方所在单位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审查;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由男方所在单位报男方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审查。
3、乡级计生办审批,移交县计生办。乡级计生办受理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后,应当先指定乡四术员对申请人女方进行孕查、出具《孕检证明》,并在十日内召开生育资格审批小组会议、将意见填入《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并将《会议记录》及《预报花名单》、《审批表》及有关的证明材料上报县计生局审批。
4、县计生局受理后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将意见填入《申请审批表》及时下达批复,签发《二胎生育证》。不符合生育条件的,要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三 : 第二胎准生证怎么办?
【61阅读 结婚证】导读:根据相关生育政策,夫妻双方皆为独生子女的可生二胎。随着80后进入生儿育女的高峰,越来越多双独家庭开始计划要一个合法的“二胎”。符合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的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育。下面我们来看看第二胎准生证怎么办?
第二胎准生证怎么办?
☆第二胎准生证怎么办?一般来说,是要这样做的:
(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第二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第二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第二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生第二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如果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第二胎准生证如何办理呢?
(1)需在女方户口所在社区办理。
(2)和头胎准生证不同,第二胎准生证需要先办理,再怀孕。
(3)双独家庭第二胎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结婚证,一胎出生证明,户口本,夫妻双方独生子女证,夫妻双方的父母的户口以及其中一人的身份证,母亲的1寸登记照两张。
以上是第二胎准生证怎么办的介绍,第二胎准生证的办理程序根据不同的人而有所区别,而且每个地方的规定也可能出现一些小小的差异,办理第二胎准生证手续前可先向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咨询。
四 : 上海第二胎准生证怎么办?
上海第二胎准生证怎么办?上海生育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生育二胎。那么上海市民生育第二胎的准生证怎么办理呢?要满足什么条件?需提供什么资料?又该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呢?
上海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受理机构】:女方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办理事项】:上海户籍人员办理二胎准生证
【咨询电话】:021-12356
上海户籍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且生育第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一方经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4、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5、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6、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7、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二、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2、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3、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4、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备注】: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或者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可以视为本条所称的独生子女。
五 : 第一胎准生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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