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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红筹上市条件-国内、香港、美国上市条件比较

发布时间:2017-09-30 所属栏目:国内企业香港上市

一 : 国内、香港、美国上市条件比较

国内、香港、美国上市条件比较

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为了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或者解决资金缺口的瓶颈,将企业推向资本市场,将其市场化,以此获得所需资金,无疑是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然而,许多中国企业在对上市蠢蠢欲动的同时,对如何上市、在哪里上市充满了疑惑和迷茫。面对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美国、新加坡甚至更多的资本市场,他们无从选择。

下面将对在中国大陆本土以及境外如中国香港、美国、新加坡和日本的资本市场上市的条件、方式、费用以及其他一些重要问题进行对比分析,向企业展现上市的概貌,给企业以上市的大致认识,并帮助他们如何根据自己的条件的特点,选择最适合自己上市的资本市场和上市途径。

一、中国大陆资本市场

1大陆上市条件

对中国企业来说,选择在本土上市,理应是自己的首选。但是,面对《公司法》规定的中国企业的上市(主板)要求,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只能望而却步。《公司法》对企业上市要求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司的总股本达到5000万股,公开流通的部分不少于25%;

(2)公司在最近3年连续盈利;

(3)公司有3年以上的营业记录;

(4)公司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份额不能超过20%。

《公司法》当初对企业上市的要求是为国有大型企业定制的,所以定的门槛比较高。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转型,越来越多的民营和合资中小企业成为经济中活跃力量,他们中许多有很强烈的上市愿望和需求,于是,《公司法》中对上市的要求严重阻碍了这些企业在国内上市的步伐和可能性。

中国证监会2000年通过了《创业板市场规则》(创业板草案),为中小企业在国内上市带来了希望。但由于创业板的推出一再延迟,使人无法预测创业板推出的可能性和推出的时间。2004年6月25日,中小企业板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推出,这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强心剂,于是出现了2500多家企业排队申请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的景象。但是,这些企业仍然面临着很重要的问题,一是中小企业板的门槛不会比主板低很多,二是一样需要审核。这些将在下面再详细谈。

2.在中国大陆本土上市的优势

(1)企业在本土上市,应该可以说是享受天时、地利、人和的各种优势。因为在本土,企业无需面临各种语言、监管以及法律上的差异。

(2)企业在本土上市,可以获得的认知度相对在海外上市会更高。因为企业在国内上市,更容易被投资者了解和熟悉,并得到他们的认同。

3、在中国大陆本土上市的局限

(1)漫长的审核过程。在中国现阶段,公司上市采取的还是审核制。由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上市申请,由中国证监会对企业的上市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上市。由于申请上市的企业众多,而证监会每年审核批准上市的公司数量又局限在一定的数量,因此就造成了企业上市必须经过漫长的等待审核过程。前面提到的即使是在新开设的主板内的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上市的门槛稍微降低了,但还是需要经过审核等待的过程。

根据统计,每年在中国大陆本土上市的企业不到100家,而已通过证监会核准并在排队的企业每年近400家,更多的企业则还处在向证监会申请的阶段。

(2)上市门槛高。《公司法》规定的企业上市的要求,尤其是对股本方面的要求是很多中小企业无法达到的。而新推出的中小企业板块,虽说是为中小企业服务,但其实上市的门槛并没有降低太多,甚至没有降低。

(3)上市费用并不低廉。在很多企业印象中,在中国本土上市所需要的费用应该是最低的。但实际上,在本土上市的费用并不低廉。基于对已经上市的公司的统计,在中国上市的平均前期费用大约为1500万元人民币,这几乎与在中国香港和美国等海外资本市场上市的费用没有太大区别。

4、适合在中国本土上市的企业

基于上面对在中国本土上市的条件、优缺点的分析,适合在中国本土上市的企业是大型企业,并且企业不是急于需要发展资金,能够接受长时间的审核过程。鉴于主板推出了中小企业板块,如果中小企业可以接受排队审核的话,当然在国内上市是最好的选择。

二、香港资本市场

中国香港是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最先考虑的地方,也是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最集中的地方,这得益于中国香港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与金融地位,以及与中国的特殊关系。

1、中国香港上市的条件

主板

创业板

盈利

要求

须具备3年的营业记录,过去3年盈利合计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须达3000万港元),在3年的业绩期,须有相同的管理层;

无盈利要求,但一般须显示有24个月的活跃业务和须有活跃的主营业务,在活跃业务期,须有相同的管理层和持股人;

市值

要求

新申请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1亿港元,其中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5,000万港元。

上市时的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上市时市值须达600万港元。

股东要求(新上市)

在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于上市时公众股东至少有100名。如公司只能符合12个月“活跃业务纪录”的要求,于上市时公众股东至少有300名。

公众持股要求

最低公众持股数量为5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以较高者为准);但若发行人的市值超过40亿港元,则可以降低至10%;

市值少于40亿港元的公司的最低公众持股量须占25%,涉及的金额最少为3,000万港元;市值相等于或超过40亿港元的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须达10亿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0%(以两者中之较高者为准)。

禁售规则

上市后6个月控制性股东不能减持股票及后6个月期间控制性股东不得丧失控股股东地位(股权不得低于30%)。

在上市时管理层股东及高持股量股东必须合共持有不少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的35%。管理层股东和持股比例少于1%的管理层股东的股票禁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6个月;

主要业务要求

必须有主营业务

公司治理要求

主板公司须委任至少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联交所亦鼓励(但非强制要求)主板公司成立审核委员会。

须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合资格会计师和监察主任以及设立审核委员会。

保荐人制度

有关聘用保荐人的要求于公司上市后即告终止(H股发行人除外:H股发行人须至少聘用保荐人至上市后满一年)

须于上市后最少两整个财政年度持续聘用保荐人担当顾问。

管理层稳定性要求

申请人的业务须于三年业绩纪录期间大致由同一批人管理

申请人则须在申请上市前24个月(或减免至12个月)大致由同一批人管理及拥有

2、中国香港上市的优势

1、中国香港优越的地理位置。中国香港和中国大陆的深圳接壤,两地只有一线之隔,是3个海外市场中最接近中国的一个,在交通和交流上获得了不少的先机和优势

2、中国香港与中国大陆特殊的关系。中国香港虽然在1997年主权才回归中国,但港人无论在生活习性和社交礼节上都与内地中国居民差别不大。随着普通话在中国香港的普及,港人和内地居民在语言上的障碍也已经消除。因此,从心里情结来说,中国香港是最能为内地企业接受的海外市场。

3、中国香港在亚洲乃至世界的金融地位也是吸引内地企业在其资本市场上市的重要筹码。虽然中国香港经济在1998年经济危机后持续低迷,但其金融业在亚洲乃至世界都一直扮演重要角色。中国香港的证券市场是世界十大市场之一,在亚洲仅次于日本(这里的比较是基于中国深沪2个市场分开统计的)。

4、在中国香港实现上市融资的途径具有多样化。在中国香港上市,除了传统的首次公开发行(IPO)之外(其中包括红筹和H股两种形式,两者主要区别在于注册地的不同,这里不详述),还可以采用反向收购(ReverseMerger),俗称买壳上市的方式获得上市资金。反向收购的方式将在后面的美国上市中详细介绍。

3、中国香港上市的局限

(1)资本规模方面。与美国相比,中国香港的证券市场规模要小很多,它的股市总市值大约只有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的1/30,纳斯达克(NASDAQ)的1/4,股票年成交额业是远远低于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甚至比中国深沪两市加总之后的年成交额都要低。

(2)市盈率方面。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的市盈率很低,大概只有13,而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市盈率一般可以达到30以上,在NASDAQ也有20以上。这意味着在中国香港上市,相对美国来说,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募集的资金要小很多。

(3)股票换手率方面。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的换手率也很低,大约只有55%,比NASDAQ 300%以上的换手率要低得多,同时也比纽约所的70%以上的换手率要低。这表明在中国香港上市后要进行股份退出相对来说要困难一些。

4、适合在中国香港上市的企业

对于一些大型的国有或民营企业,并且不希望排队等待审核在国内上市的,到中国香港的主板上IPO是不错的选择。对于中小民营企业或三资企业来说,虽然可以选择中国香港创业板或者买壳上市,但是这两种方式募集到的资金应该都会有限,相比之下,这些企业到美国上市会更有利一些。

三、美国资本市场

美国拥有现时世界上最大最成熟的资本市场。纽约是世界的金融中心,聚集了世界上绝大部分的游资和风险基金,股票总市值几乎占了全世界的一半,季度成交额更是占了全球的60%以上。

美国的证券市场体现了立体多层次,为不同融资需求服务的鲜明特征。除了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2个证券交易所之外,还有纳斯达克自动报价与交易系统(NASDAQ)这个世界最大的电子交易市场,此外,还有柜台电子公告榜(OTCBB)等柜台交易市场。不同的市场为不同的企业进行筹融资服务,只要企业符合其中某一个市场的上市条件,就可以向美国证监会申请“登记”挂牌上市。

1、 美国上市的条件

纽约

证券交易所

全美

证券交易所

那斯达克

全国板股市

那斯达克

小板股市

净资产

4000万美元

400万美元

600万美元

500万美元

市值(总股本乘以股票价格)

1亿美元

3000万美元

3000万美元

最低净收入

75万美元

税前收入

1亿美元(最近2年每年不少于2500万美元)

75万美元

100万美元

股本

400万美元

最少公众流通股数

250万

100万或50万

110万

100万

流通股市值

1亿美元

300万美元

800万美元

500万美元

申请时最低股票价格

N/A

3美元

5美元

4美元

公众持股人数每人100股以上

5000人

400人

400人

300人

经营年限

连续3年赢利

2年经营历史

1年或市值5000万美元

2、 美国上市的方式

在美国,上市的方式主要有2种:IPO和反向并购(Reverse Merger),俗称买壳上市。对中等偏大的企业,比如净资产5000万人民币左右,或者年营业额达2亿人民币左右,并且净利润在1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考虑在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发行IPO,更好的企业则可以到纽约证券交易所发行IPO。

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国的中小企业,在美国上市最适宜的方法是采用买壳上市的方法,因为无论是在时间上或费用上,买壳上市都比IPO要少很多。IPO的前期费用一般为100-150万美元,时间一年左右;买壳上市的前期费用一般为45-75万美元左右,时间一般为4-6个月。

3、 美国上市的优势

第一,美国证券市场的多层次多样化可以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要求。通过上面的表2可以看出,在美国场外交易市场(OTCBB)柜台挂牌交易(这里说的交易Trading与我们说的严格意义上的上市Listing是不同的,这里不详述)对企业没有任何要求和限制,只需要3个券商愿意为这只股票做市即可,企业可以先在OTCBB买壳交易,筹集到第一笔资金,等满足了纳斯达克的上市条件,便可申请升级到纳斯达克上市。

第二,美国证券市场的规模是中国香港、新加坡乃至世界任何一个金融市场所不能比拟的,这在上文分析中国香港市场的时候有所提及。在美国上市,企业融集到的资金无疑要比其他市场要多得多。

第三,美国股市极高的换手率,市盈率;大量的游资和风险资金;股民崇尚冒险的投资意识等鲜明特点对中国企业来说都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

4、 美国上市的劣势

第一,中美在地域、文化和法律上的差异。很多中国企业不考虑在美国上市的原因,是因为中美两国在地域、文化、语言以及法律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企业在上市过程中会遇到不少这些方面的障碍。因此,华尔街对大多数中国企业来说,似乎显得有点遥远和陌生。

第二,企业在美国获得的认知度有限。除非是大型或者是知名的中国企业,一般的中国企业在美国资本市场可以获得的认知度相比在中国香港或者新加坡来说,应该是比较有限的。因此,中国中小企业在美国可能会面临认知度不高,追捧较少的局面。但是,随着“中国概念”在美国证券市场的越来越清晰,这种局面2004年来有所改观。

第三,上市费用相对较高。如果在美国选择IPO上市,费用可能会相对较高(大约1000-2000万人民币,甚至更高,和中国香港相差不大),但如果选择买壳上市,费用则会降低不少。

5、 适合在美国上市的企业

无论是大型的中国企业,还是中小民营企业,美国上市都应该适合他们,因为美国的资本市场多层次化的特点以及上市方式的多样性为不同的企业提供了不同的服务,令各个层次的企业在美国上市都切实可行。

结论:

通过以上对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美国3个资本市场的对比和企业上市条件的比较,大致展现了企业上市的基本轮廓和基本要求。通过这些比较不难看出,3个资本市场各自有着优势和劣势:中国本土的上市费用比较低,但是需要等候审核的时间长;美国虽然相对费用较高,但上市的途径和方式多种多样,适合不同需求的企业,并且融集的资金也相对要多;中国香港优势主要是地域和语言与中国接近,可以先入为主,但资本规模难以和美国相比。

二 : 香港上市条件

范文一:香港上市条件

香港资本市场有主板和创业板市场之分。创业板市场主要面对规模较小,但是具有较高增长潜力的公司,对上市企业的要求较为宽松。主板市 场面对规模大、较为成熟的企业,对上市企业的要求较严格。

“www.61k.com)

香港主板上市主要要求

1、公司须依据其注册或成立地方的法例正式注册或成立,并须遵守该等法例及其公司章程大纲。

2、公司须具备相若的管理层营运下的详尽营业记录。此等营业记录须不少于三年,而头二年的税后利润须合共有至少三千万港元,而最近一年之税后利润至少有二千万港元;

3、由公众持有的证券预期市值最少为五千万元,至少须由一百名人士持有;

4、公司预期在上市时的市值不低于一亿港元;

5、最新财务资料须不超过六个月前编制;

6、公司其中两名执行董事须为香港居民;

- 香港创业板上市主要条件

盈利要求 不设盈利要求

营业记录 公司须有两年的“活跃营业记录”

主营业务 须主要经营一项业务而非两项或多项不相干的业务,不过,涉及主营业务的周边业务是容许的。

有关营业记录规定的弹性处理 联交所只接受基建或天然资源公司或在特殊情况下公司的“活跃营业记录”少于两年

业务目标声明 须载列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到该等目标

附属公司经营的活跃业务 申请人的活跃业务可由申请人本身或其一家或多家附属公司经营。若活跃业务由一家或多家附属公司经营,申请人必须控制有关附属公司的董事会,并持有有关附属公司不少于50%的权益

管理层、拥有权或控制权于营业记录期间有变 除非在联交所接纳的特殊情况下,否则申请人必须于活跃记录期间在基本上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运营

竞争业务 只要于上市时并持续地作出全面披露,董事、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及管理层股东均可进行与申请人有竞争的业务(主要股东则不需要作持续全面披露)

最低市值 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0,000港币

最低公众持股量 ·若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不足港币10亿元,则最低公众持股量须为20%;

·若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为港币10亿元或以上,则最低公众持股量须为15%;

·上述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在任何时候均须符合

管理层股东及高持股量股东的最低持股量 在不市时管理层股东及高持股量股东必须合共持有不少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的35%

股东人数 于上市时公众股东至少有100人

原文地址.html

香港资本市场有主板和创业板市场之分。创业板市场主要面对规模较小,但是具有较高增长潜力的公司,对上市企业的要求较为宽松。主板市 场面对规模大、较为成熟的企业,对上市企业的要求较严格。

香港主板上市主要要求

1、公司须依据其注册或成立地方的法例正式注册或成立,并须遵守该等法例及其公司章程大纲。

2、公司须具备相若的管理层营运下的详尽营业记录。此等营业记录须不少于三年,而头二年的税后利润须合共有至少三千万港元,而最近一年之税后利润至少有二千万港元;

3、由公众持有的证券预期市值最少为五千万元,至少须由一百名人士持有;

4、公司预期在上市时的市值不低于一亿港元;

5、最新财务资料须不超过六个月前编制;

6、公司其中两名执行董事须为香港居民;

- 香港创业板上市主要条件

盈利要求 不设盈利要求

营业记录 公司须有两年的“活跃营业记录”

主营业务 须主要经营一项业务而非两项或多项不相干的业务,不过,涉及主营业务的周边业务是容许的。

有关营业记录规定的弹性处理 联交所只接受基建或天然资源公司或在特殊情况下公司的“活跃营业记录”少于两年

业务目标声明 须载列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到该等目标

附属公司经营的活跃业务 申请人的活跃业务可由申请人本身或其一家或多家附属公司经营。若活跃业务由一家或多家附属公司经营,申请人必须控制有关附属公司的董事会,并持有有关附属公司不少于50%的权益

管理层、拥有权或控制权于营业记录期间有变 除非在联交所接纳的特殊情况下,否则申请人必须于活跃记录期间在基本上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运营

竞争业务 只要于上市时并持续地作出全面披露,董事、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及管理层股东均可进行与申请人有竞争的业务(主要股东则不需要作持续全面披露)

最低市值 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0,000港币

最低公众持股量 ·若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不足港币10亿元,则最低公众持股量须为20%;

·若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为港币10亿元或以上,则最低公众持股量须为15%;

·上述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在任何时候均须符合

管理层股东及高持股量股东的最低持股量 在不市时管理层股东及高持股量股东必须合共持有不少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的35%

股东人数 于上市时公众股东至少有100人

范文二:香港上市流程,香港上市条件,香港上市规则,香港上

香港上市流程,香港上市条件,香港上市规则,香港上市公司年报查询

很多企业希望能够在香港上市,甚至有很多内地企业通过注册香港公司和离岸公司完成曲线上市,这就是香港的魅力。不过香港上市是一个比较严谨复杂的过程,很多人对公司在香港上市的一些基本情况都不太了解,比如香港上市流程、香港上市条件、香港上市规则以及香港上市公司年报查询等相关问题。

香港一直是很多国内外著名企业中意的一个重点市场,对于内地企业家和投资人士来说,香港的优势更是得天独厚。因此,很多内地企业家和投资人士来到香港设立公司,开展业务。同时,很多内地企业希望赴香港上市也是香港魅力的体现。

金六福香港借壳上市

金六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六福投资)是在香港上市的公司,隶属于华泽集团。华泽集团旗下共有金六福销售、金六福投资、香港金六福投资、华悦酒业以及参股华致酒店五大业务板块。

2007年年底,花泽集团在香港证券市场以1.71亿港元的价格收购了新华联集团拥有的香港新华联国际56.56%的股份,并将其更名为香港金六福投资,实现了国内运作成熟的红酒业务的借壳上市。其上市过程大体如下:

1、新华联集团收购实力中国;

2、设立金六福投资(BVI公司)作为上市主体。

新加坡上市条件,新加坡上市公司查询,新加坡上市费用,新加坡上市案例

近些年,中国内地企业注册新加坡数量,公司上市数量以及移民的数据这些都体现出来新加坡对中国内地人士的吸引力。不过,很多人对新加坡还不是非常了解,比如新加坡上市的一些基本问题:新加坡上市条件、新加坡上市费用以及新加坡上市公司查询和新加坡上市案例等。

新加坡是全球著名的金融经济中心,更是亚洲市场上的一颗明珠。新加坡对中国内地企业家和投资人士别具吸引力,比如,在新加坡设立公司、企业在新加坡上市以及移民新加坡等。

中国境内企业选择境外间接上市的原因

相比起境内上市以及境外直接上市,境外间接上市是一条更为曲折的道路,中间需要经过层层的环节,但是为什么每年还有大量的企业选择境外间接上市呢?理由有很多,比如可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提升商业形象、比如风险投资的推动,这些因素都是推动我国企业境外间接上市的重要动力。

不过对于企业而言,真正促使他们费尽周折实现间接上市的,是间接上市能为企业打开更为通胀的融资渠道,化解企业迫切的融资需要与银行借贷、境内上市、境外直接上市等传统的融资方式之间的矛盾。

范文三:香港上市条件、费用及流程

香港上市条件、费用及流程

一、中国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条件

主板上市的要求: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最低市值:香港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创业板上市要求: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香港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二、香港上市流程

第一阶段:

委任创业板上市保荐人;

委任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股票过户处;

确定大股东对上市的要求;

落实初步销售计划。

第二阶段:

决定上市时间;

审慎调查、查证工作;

评估业务、组织架构;

公司重组上市架构;

复审过去二/三年的会计记录;

保荐人草拟售股章程;

中国律师草拟中国证监会申请;

预备其他有关文件;

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

第三阶段:

递交香港上市文件与联交所审批;

预备推广资料;

邀请包销商;

确定发行价;

包销团分析员简介;

包销团分析员编写公司研究报告;

包销团分析员研究报告定稿。

第四阶段:

中国证监会批复;

交易所批准上市申请;

副包销安排;

需求分析;

路演;

公开招股。

招股后安排数量、定价及上市后销售:

股票定价;

分配股票给投资者;

销售完成及交收集资金额到位;

公司股票开始在二级市场买卖。

组建上市工作办:

上市的执行策略由上市工作办负责,上市工作办成员由公司有关部门选出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加入专业工作团队中,负责相关的上市工作

三、香港IPO费用

在港交所香港上市成本包括支付给保荐人、法律顾问、会计师等中介的费用,总费用根据首次发行规模的大小会有很大差异,企业应准备将5%~30%的募集资金作为发行成本。其中,标准的承销费用为募集资金的3.5%-4.0%。

四、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市场的区别

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市场存在不少分别,当中包括:

1.香港证券市场较国际化,有较多机构投资者,海外及本地机构投资者成交额约占总成交额的65%(分别为39%及26%),海外投资者的成交额更占总成交额逾40%。由于各地的投资者对证券估值和市场前景可能会作出不同的判断,内地投资者在参与香港证券市场时宜加倍审慎。

2.在产品种类方面,香港证券市场提供不同类别的产品,包括股本证券、股本认股权证、衍生权证、期货、期权、61阅读和教育行业,以及轻资产行业,例如连锁超市。但对与重资产行业,如果不属于外资限制或禁止进入的,在香港上市可能面临严格的审查,所以通常情况下,变换控股股东身份是避开关联并购的另一途径。本文着重对后面一种模式进行分析,具体步骤如下:

1、国内经营实体的实际控制人选择信任的人(子女、妻子等)作为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该等人须获得经香港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国家的居民身份。

2、搭建海外架构。

a. 拟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办理BVI公司及公证手续;

b.BVI公司设立拟上市公司一般情况下都在开曼群岛;

c.开曼群岛公司在香港设立公司;

d.与香港律师沟通,确认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保持业绩连续计算。 海外架构搭建完成后如下图所示:

3、境内重组。

于节省未来重组成本考虑,尽量将拟上市主体纳入一家境内公司然后该公司由境内实际控制人100%控制。

4、将境内经营实体纳入拟上市公司,出于节省成本考虑,此步可采用股权出资的方式。

a. 对境内控制公司股权进行评估作价;

b.以评估价格作为参考,香港公司以现金出资,新设公司以股权及现金出资成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现金占注册资本金30%);

c.双方签订合资合同、公司章程;

d.办理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出资收购之后,如下图所示:

5、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香港公司100%取得境内经营资产。 a. 外商投资企业履行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内部审批程序; b. 新设公司与香港公司签订股权转让相关文件;

c.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批准事宜;

d. 香港公司负责在境外筹措股权转让款项;

e. 外商投资企业与外管局沟通,负责将股权转让款项结汇并支付予新设公司。

经历以上步骤之后即完成境内外架构的搭建,如下图所示:

至此,上市的架构基本搭建完成。

(二)向香港联交所申请上市

1、主板市场:

(1)首先提出上市申请,预约暂定聆讯日期;

(2)聆讯日期至少25个营业日之前需要提交上市申请表格,支付首次上市费,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9.11(1)至(5)条,规定提交的文件包括:招股章程较为完备的初稿连同一份上市文件初稿或草稿的只读光碟(第三个财政年度的账目至少应为初稿格式);所有要求的豁免应遵守《上市规则》规定以及《公司条例》条文的初稿;任何账目调查表的初稿;

(3)在暂定聆讯日期前至少十五个营业日之前应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9.11(10)条,规定提交的文件包括:盈利预测初稿以及现金流量预测的备忘录的初稿;

(4)在暂定聆讯日期前至少4个营业日之前应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9.11(18)至9.11(23)条规定提交文件;

(5)如果被推荐,则由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如果上市申请被拒绝,可酌情向上市委员会提出上诉;

(6)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后如果拒绝,可向上市(复核)委员会提出上诉;如果批准上市,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9.11(24)至

9.11(28)条规定提交文件;

(7)在上市委员会聆讯申请后,上市文件刊发日期之前,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9.11(29)至9.11(32)条提交相关文件;

(8)刊发招股章程及正式通告,证券开始买卖。同时应依据《主板上市规则》第9.11(33)条,不迟于预计批准招股章程注册当日早晨11时将有关文件送达香港联交所;依据《主板上市规则》第9.11

(34)及9.11(38)条,于招股章程刊发后,但于有关证券买卖开始之前,将有关文件送至香港联交所。

2、创业板市场

(1)首先提出上市申请,预约暂定聆讯日期;

(2)在聆讯日期至少25个交易日之前提交排期申请表格,附有上市时间表;支付首次上市费用,提交《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2.14、12.17、12.22以及12.23条规定的文件;

(3)由上市科批准,如果上市科拒绝上市申请,申请人可以向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提出上诉;

(4)如果上市科批准上市申请,申请人在收到原则上批准上市通知后,但于上市文件刊发日期之前,依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2.24条向联交所提交相关文件;

(5)刊发招股章程,同时在不迟于预计批准招股章程注册当日早晨11时,依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2.25条向联交所提交相关文件;在招股章程刊发后,但于有关证券开始买卖之前,依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2.26及12.27条提交有关文件;

(6)股份开始买卖。

范文八: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1.上市公司及其业务必须被交易所认为适宜上市。

2.必须符合以下三项中其中一项测试(必须具备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其间管理层需大致相同,

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1)上市前3年盈利总和最少达5000万元

2)上市市值至少20亿元,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益最少为5亿元,及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从其拟申请上市的营业活动

所生成的净现金流入合计最少为1亿港元;

3)上市市值至少为40亿元,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益最少为5亿元,及上市时至少有1,000名股东。

3.上市时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2亿元,其中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预计市值不得低于5,000万元。

4.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均须有至少25%为公众人士所持有,初次申请上市的证券于上市时最少有股东300名,

以及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拥有的百分比不得超过50%。

5.必须有足够的营运资金应付现时 (即上市文件日期起计至少12个月) 所需。

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

1.上市前两个财政年度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入合计须达2,000万元。

2.市值至少达1亿元。

3.公众持股量至少达3,000万元及25% (如发行人的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则为15%至25%,即与主板一致)。

4.最少100名公众股东,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持有比率不得超过50%。

5.最近两个财政年度的管理层成员大致维持不变。

6.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7.必须清楚列明涵盖其上市时该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拟达致该等目标的方法。

范文九: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条件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条件

盈利要求:过往三年合计5000万港元盈利(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须达3,000万港元)

营业纪录:须具备三年业务纪录

主线业务:并无具体规定,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业务目标声明: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附属公司经营的活跃业务:实际上联交所将要求发行人必须对其业务拥有控制权

上市后的保荐期:申请人上市后,将不须保留保荐人(H股发行人须于上市后至少一年内保留保荐人)

管理层、拥有权或控制权于业务纪录期间不变:于三年业务纪录期间须由基本相同的管理层管理

竞争业务:于上市时并持续地作出全面披露,董事及控股股东均可进行任何与申请人有竞争的业务;董事及控股股东亦需作出非竞争承诺。

股票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

五千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以较高者为准);

上述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在任何时候均须符合

管理层股东及高持股量股东的最低持股量:并无有关规定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对H股的额外要求:

净资产: 4亿元

利润: 6000万元

融资规模:5000万美元

港股行业结构

所有主板香港挂牌上市的企业均被归类至 11 个行业,这更易于投资者以及

其它市场参与人士对所有的上市公司做出对比,从而发掘具有潜在投资价值的企 业。在香港上市企业中,金融业占据最大市场份额, 约达 30.6%,其次便是地产 建筑业及消费品制造业。

范文十:国内、香港、美国上市条件比较

国内、香港、美国上市条件比较

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为了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或者解决资金缺口的瓶颈,将企业推向资本市场,将其市场化,以此获得所需资金,无疑是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然而,许多中国企业在对上市蠢蠢欲动的同时,对如何上市、在哪里上市充满了疑惑和迷茫。面对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美国、新加坡甚至更多的资本市场,他们无从选择。

下面将对在中国大陆本土以及境外如中国香港、美国、新加坡和日本的资本市场上市的条件、方式、费用以及其他一些重要问题进行对比分析,向企业展现上市的概貌,给企业以上市的大致认识,并帮助他们如何根据自己的条件的特点,选择最适合自己上市的资本市场和上市途径。

一、 中国大陆资本市场

1. 大陆上市条件

对中国企业来说,选择在本土上市,理应是自己的首选。但是,面对《公司法》规定的中国企业的上市(主板)要求,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只能望而却步。《公司法》对企业上市要求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司的总股本达到5000万股,公开流通的部分不少于25%;

(2)公司在最近3年连续盈利;

(3)公司有3年以上的营业记录;

(4)公司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份额不能超过20%。

《公司法》当初对企业上市的要求是为国有大型企业定制的,所以定的门槛比较高。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转型,越来越多的民营和合资中小企业成为经济中活跃力量,他们中许多有很强烈的上市愿望和需求,于是,《公司法》中对上市的要求严重阻碍了这些企业在国内上市的步伐和可能性。

中国证监会2000年通过了《创业板市场规则》(创业板草案),为中小企业在国内上市带来了希望。但由于创业板的推出一再延迟,使人无法预测创业板推出的可能性和推出的时间。2004年6月25日,中小企业板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推出,这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强心剂,于是出现了2500多家企业排队申请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的景象。但是,这些企业仍然面临着很重要的问题,一是中小企业板的门槛不会比主板低很多,二是一样需要审核。这些将在下面再详细谈。

2.在中国大陆本土上市的优势

(1)企业在本土上市,应该可以说是享受天时、地利、人和的各种优势。因为在本土,企业无需面临各种语言、监管以及法律上的差异。

(2)企业在本土上市,可以获得的认知度相对在海外上市会更高。因为企业在国内上市,更容易被投资者了解和熟悉,并得到他们的认同。

3、在中国大陆本土上市的局限

(1)漫长的审核过程。在中国现阶段,公司上市采取的还是审核制。由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上市申请,由中国证监会对企业的上市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上市。由于申请上市的企业众多,而证监会每年审核批准上市的公司数量又局限在一定的数量,因此就造成了企业上市必须经过漫长的等待审核过程。前面提到的即使是在新开设的主板内的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上市的门槛稍微降低了,但还是需要经过审核等待的过程。

根据统计,每年在中国大陆本土上市的企业不到100家,而已通过证监会核准并在排队的企业每年近400家,更多的企业则还处在向证监会申请的阶段。

(2)上市门槛高。《公司法》规定的企业上市的要求,尤其是对股本方面的要求是很多中小企业无法达到的。而新推出的中小企业板块,虽说是为中小企业服务,但其实上市的门槛并没有降低太多,甚至没有降低。

(3)上市费用并不低廉。在很多企业印象中,在中国本土上市所需要的费用应该是最低的。但实际上,在本土上市的费用并不低廉。基于对已经上市的公司的统计,在中国上市的平均前期费用大约为1500万元人民币,这几乎与在中国香港和美国等海外资本市场上市的费用没有太大区别。

4、适合在中国本土上市的企业

基于上面对在中国本土上市的条件、优缺点的分析,适合在中国本土上市的企业是大型企业,并且企业不是急于需要发展资金,能够接受长时间的审核过程。鉴于主板推出了中小企业板块,如果中小企业可以接受排队审核的话,当然在国内上市是最好的选择。

二、香港资本市场

中国香港是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最先考虑的地方,也是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最集中的地方,这得益于中国香港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与金融地位,以及与中国的特殊关系。

1、中国香港上市的条件

2、中国香港上市的优势

1、中国香港优越的地理位置。中国香港和中国大陆的深圳接壤,两地只有一线之隔,是3个海外市场中最接近中国的一个,在交通和交流上获得了不少的先机和优势

2、中国香港与中国大陆特殊的关系。中国香港虽然在1997年主权才回归中国,但港人无论在生活习性和社交礼节上都与内地中国居民差别不大。随着普通话在中国香港的普及,港

人和内地居民在语言上的障碍也已经消除。因此,从心里情结来说,中国香港是最能为内地企业接受的海外市场。

3、中国香港在亚洲乃至世界的金融地位也是吸引内地企业在其资本市场上市的重要筹码。虽然中国香港经济在1998年经济危机后持续低迷,但其金融业在亚洲乃至世界都一直扮演重要角色。中国香港的证券市场是世界十大市场之一,在亚洲仅次于日本(这里的比较是基于中国深沪2个市场分开统计的)。

4、在中国香港实现上市融资的途径具有多样化。在中国香港上市,除了传统的首次公开发行(IPO)之外(其中包括红筹和H股两种形式,两者主要区别在于注册地的不同,这里不详述),还可以采用反向收购(Reverse Merger),俗称买壳上市的方式获得上市资金。反向收购的方式将在后面的美国上市中详细介绍。

3、中国香港上市的局限

(1)资本规模方面。与美国相比,中国香港的证券市场规模要小很多,它的股市总市值大约只有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的1/30,纳斯达克(NASDAQ)的1/4,股票年成交额业是远远低于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甚至比中国深沪两市加总之后的年成交额都要低。

(2)市盈率方面。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的市盈率很低,大概只有13,而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市盈率一般可以达到30以上,在NASDAQ也有20以上。这意味着在中国香港上市,相对美国来说,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募集的资金要小很多。

(3)股票换手率方面。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的换手率也很低,大约只有55%,比NASDAQ 300%以上的换手率要低得多,同时也比纽约所的70%以上的换手率要低。这表明在中国香港上市后要进行股份退出相对来说要困难一些。

4、适合在中国香港上市的企业

对于一些大型的国有或民营企业,并且不希望排队等待审核在国内上市的,到中国香港的主板上IPO是不错的选择。对于中小民营企业或三资企业来说,虽然可以选择中国香港创业板或者买壳上市,但是这两种方式募集到的资金应该都会有限,相比之下,这些企业到美国上市会更有利一些。

三、美国资本市场

美国拥有现时世界上最大最成熟的资本市场。纽约是世界的金融中心,聚集了世界上绝大部分的游资和风险基金,股票总市值几乎占了全世界的一半,季度成交额更是占了全球的60%以上。

美国的证券市场体现了立体多层次,为不同融资需求服务的鲜明特征。除了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2个证券交易所之外,还有纳斯达克自动报价与交易系统(NASDAQ)这个世界最大的电子交易市场,此外,还有柜台电子公告榜(OTCBB)等柜台交易市场。不同的市场为不同的企业进行筹融资服务,只要企业符合其中某一个市场的上市条件,就可以向美国证监会申请“登记”挂牌上市。

1、 美国上市的条件

2、 美国上市的方式

在美国,上市的方式主要有2种:IPO和反向并购(Reverse Merger),俗称买壳上市。对中等偏大的企业,比如净资产5000万人民币左右,或者年营业额达2亿人民币左右,并且净利润在1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考虑在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发行IPO,更好的企业则可以到纽约证券交易所发行IPO。

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国的中小企业,在美国上市最适宜的方法是采用买壳上市的方法,因为无论是在时间上或费用上,买壳上市都比IPO要少很多。IPO的前期费用一般为100-150万美元,时间一年左右;买壳上市的前期费用一般为45-75万美元左右,时间一般为4-6个月。

3、 美国上市的优势

第一,美国证券市场的多层次多样化可以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要求。通过上面的表2可以看出,在美国场外交易市场(OTCBB)柜台挂牌交易(这里说的交易Trading与我们说的严格意义上的上市Listing是不同的,这里不详述)对企业没有任何要求和限制,只需要3个券商愿意为这只股票做市即可,企业可以先在OTCBB买壳交易,筹集到第一笔资金,等满足了纳斯达克的上市条件,便可申请升级到纳斯达克上市。 第二,美国证券市场的规模是中国香港、新加坡乃至世界任何一个金融市场所不能比拟的,这在上文分析中国香港市场的时候有所提及。在美国上市,企业融集到的资金无疑要比其他市场要多得多。

第三,美国股市极高的换手率,市盈率;大量的游资和风险资金;股民崇尚冒险的投资意识等鲜明特点对中国企业来说都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

4、 美国上市的劣势

第一,中美在地域、文化和法律上的差异。很多中国企业不考虑在美国上市的原因,是因为中美两国在地域、文化、语言以及法律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企业在上市过程中会遇到不少这些方面的障碍。因此,华尔街对大多数中国企业来说,似乎显得有点遥远和陌生。

第二,企业在美国获得的认知度有限。除非是大型或者是知名的中国企业,一般的中国企业在美国资本市场可以获得的认知度相比在中国香港或者新加坡来说,应该是比较有限的。因此,中国中小企业在美国可能会面临认知度不高,追捧较少的局面。但是,随着“中国概念”在美国证券市场的越来越清晰,这种局面2004年来有所改观。 第三,上市费用相对较高。如果在美国选择IPO上市,费用可能会相对较高(大约1000-2000万人民币,甚至更高,和中国香港相差不大),但如果选择买壳上市,费用则会降低不少。

5、 适合在美国上市的企业

无论是大型的中国企业,还是中小民营企业,美国上市都应该适合他们,因为美国的资本市场多层次化的特点以及上市方式的多样性为不同的企业提供了不同的服务,令各个层次的企业在美国上市都切实可行。

结论:

通过以上对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美国3个资本市场的对比和企业上市条件的比较,大致展现了企业上市的基本轮廓和基本要求。通过这些比较不难看出,3个资本市场各自有着优势和劣势:中国本土的上市费用比较低,但是需要等候审核的时间长;美国虽然相对费用较高,但上市的途径和方式多种多样,适合不同需求的企业,并且融集的资金也相对要多;中国香港优势主要是地域和语言与中国接近,可以先入为主,但资本规模难以和美国相比。

本文标题:香港红筹上市条件-国内、香港、美国上市条件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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