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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囚-囚爱

发布时间:2017-08-04 所属栏目:短篇小说

一 : 囚爱

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

挽一帘幽梦,许一世倾城;

写一字决别,言一梦长眠;

我倾尽一生,换你了无期。

二 : 囚爱

细细的雨

不知将被风吹散到哪里

潮湿的心

还在为你痴迷

爱你爱了这么久

不敢去牵你的手(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这份情无法说出口

是不愿让你一起承受

明明知道没有结局

就是找不到放手的勇气

我把爱囚禁心里强作欢笑独自消瘦

囚爱的心囚禁的人

荒凉的世界里谁来问津

囚爱的心囚禁的人

等待着被秋风慢慢消尽

三 : 囚爱

一步,两步,三步······正如所料,当我数到第三十步的时候,我这次的目标任务——那个脑满肠肥、专门搜刮民脂民膏的人文败类王员外在距离胭脂楼十米开外的柳树下毫无悬念地吐出了第一口鲜血。

什么,你问我他是不是死了?

那么,我只能回答你,他会死,至于到底是什么时候,那就只能看他什么时候走完三百步啰。

我是一个杀手,哦,不,或许你理解错了,我不是那种劫富济贫、见义勇为的傻X杀手,而是那种只要给足够的佣金,我就不论对象都能下手的杀手。刚刚那个王员外,那真的只是个意外。

也许你现在会愤然而起,义正言辞的指责我冷血、无情、甚至连最起码的社会公德心的没有,不过如果你经历过从小因为你爹好赌成性而酿成娘被人打死,自己被亲生父亲送入青楼以偿还赌债的家破人亡的凄惨童年,或许你现在会变得和我一样,不,也许会比我更加没有人性。(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对了,忘记告诉你,我还是一个妓女,如你所见,胭脂楼这个名字听上去,就不像是一个什么正经人待的地方。没错,和大多数的小说里一样,我这个女主角毫无例外地被设定成了胭脂楼的头牌,不过,这胭脂楼的头牌曾经真的不是我,只不过我看不惯有人压着我的风头,所以,那个又会唱歌又会跳舞,还会千娇百媚勾引男人的那个漂亮女人,在我来到胭脂楼的第二天早上,死在的我的茗烟剑下。

什么,杀手杀人应该是在晚上,为什么我要在早上杀了她?

拜托,国家有哪条法律条文规定了杀手必须在晚上杀人啊!晚上是用来睡美容觉的好不好!再说了,我等那个女人美美地化完妆再杀她也算是给了她一个完美的结局,这样不是更让人心情愉悦么。

哦,对了,还要提醒你一句,妓女是这个国泰民安,生活富饶的时代必然出现的满足人们需求的产物,所以千万不要看不起妓女,因为,她可能是一个杀手。

我叫柳菁念。

“姑娘,门外有位公子叫我把这个给你。”丫鬟从外面走进,将一个厚厚的信封递了过来。

接过信封,打开,里面依旧是一沓银票和一张折好的小笺。呵,十万两,看来这次是笔大买卖。再打开小笺,是再熟悉不过的沈月白花式小楷,龙飞凤舞地写着:今晚胭脂楼,要事相商。

从银票里抽出一张递给身边的丫鬟,我笑得极尽和善,“去告诉花姨,今天菁念姑娘有贵客,不接客了。”有钱是真的可以让鬼推磨的,你看,那丫鬟拿了钱屁颠屁颠的走得多快!

要说这世界上来钱最容易的行业,这第一是杀手,第二么,当然就是妓女了,不知道幸还是不幸,我两个都占了。

我说过,我是一个杀手,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杀手。而沈月白,就是我的组织,亦是我的纪律。或许你又理解错了,沈月白之所以是我的组织我的纪律,不是因为他是我的爱人,而是因为,他是我的师傅。

这件事情,要追溯到七年前,我被我的亲生父亲卖到青楼的那天晚上说起,说来话长不过我还是长话短说,沈月白救了我教了我武功并把茗烟剑送给了我,等到我学成,我便顺理成章的成为了一名杀手以及沈月白麾下和他最默契的搭档。

你问我爱不爱沈月白?

爱这个词,对我们杀手来说,太奢侈。所以,我只能告诉你,沈月白,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信任的人。当然,你要是硬要把这种信任和爱情扯上关系,我想我不会也否认。

第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沈月白将茗烟送给了我,这一把他最宝贝的剑,虽然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宝贝茗烟,但是每次我拿着茗烟执行任务的时候,沈月白看我的眼神都会变得和以往不同,就像,就像在看另一个人。

也许是出于默契,当我正用鸩酒擦拭茗烟的时候,眼前的白光一闪,我就知道,沈月白来了。

“真是好酒啊!”沈月白二话不说就飞到了桌边将桌上的一壶酒灌到了口中。

“你也不怕是鸩酒,就这么灌下去。”把茗烟收回剑鞘,我白了站在桌边喝得正欢的沈月白一眼。杀手界人人敬畏的老大沈月白在我的面前一点样子都没有,如果不是记忆还在,我甚至不相信眼前这个把酒喝得满身都是的酒鬼会是我幼年眼中无比崇拜的师傅大人。

沈月白晃了晃酒壶,不以为然的扯了扯嘴角,“我倒希望是鸩酒,喝死了倒也干脆。”

毫无疑问,沈月白这种根本没有求生意识和上进精神的杀手彻底毁灭了我对杀手这个神秘行业的最终幻想,不过,他那张俊脸还是替我们杀手界争了不少面子,是的,就是那张帅到不行却大部分时间处于面瘫状态的沈月白的脸。

可惜的是,很多人直到被沈月白杀死,都没有看清楚沈月白的脸。不,做我们杀手这一行的,蒙面的都是武功不行的,沈月白这种高手中的高高手,当然是从来不蒙面的。那些死人看不到沈月白的脸就死的原因,其实有三条:第一,和我不同,沈月白和大多数的杀手一样,喜欢在晚上下手,这晚上嘛,黑灯瞎火的,看不清楚很正常。第二,作为一个资深的杀手,总是有一些代表自己的招牌,比如,沈月白最喜欢在漆黑的夜里穿一身白衣去杀人,这在业界已经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事情了。可是作为沈月白最得意的徒弟和最有默契的搭档,我知道,沈月白除了喜欢穿一身白衣杀人以外,他还喜欢在被杀者的正后方下刀,也就是说,被杀者不转过头,就是死了也不知道杀他们的到底是谁。这第三么,就是作为一个顶级的杀手,沈月白的剑法是非常快的,以至于被杀的人根本就来不及转头。

综上所述,沈月白的这张俊脸几乎就是在浪费资源。

“这次是比大买卖?”将茗烟放好,又从柜子里取了一壶酒扔给沈月白,我将话题带到了正轨。

“铸剑山庄的庄主萧破天。”沈月白准确地接过酒壶,看着我来了这么一句。

“萧破天?”我轻笑,果然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人物,要是目标是他,恐怕十万两银子还不值得我卖命。

许是看懂了我的表情,沈月白爽快的说,“信封里那十万两是给你的路费,若是你杀了他,还会拿到三千万两。”

什么!三千万两!我激动地几乎快挂不住脸上的笑容,“是谁这么阔气,竟然花这么多银子杀一个人?”我不禁对东家好奇了起来,这个人,应该非常恨萧破天吧!

“你不是第一天当杀手了,应该知道不该问的就不能问。”沈月白的眼神突然变得凌厉了起来,一如当年他看见我用茗烟砍树那般让人恐惧。

我倒吸一口气,强迫自己不去看他的眼睛,“那我总能知道为什么选我去杀他吧。”三千万两应该是杀手界的最高酬金了,这种大型的任务沈月白之前是绝对不会让我接的,价钱有多高,风险就有多高。

“因为,只能是你!”沈月白冷冷的甩下这句话,便头也不回的从窗户飞了出去。

三天后,正如我计划得那样,我在铸剑山庄上宾房的床上醒了过来。虽然我是一个杀手,可是我并不喜欢用剑杀人,因为从小我就非常讨厌沈月白看我用茗烟杀人的眼神,我敏锐的第六感告诉我,那种热烈的眼神根本就不是属于我的。而且我非常不喜欢血腥味,所以,即使是下毒让人吐血而亡,我都不会让那些人在我面前吐血。

我的下毒术早就已经超越了沈月白成为了杀手界的个中楚翘,这次为了顺利地进入铸剑山庄,我将三日噬魂散下在了自己的身上,然后倒在了铸剑山庄的门前。三日噬魂散是无药可解的毒,只能由内功深厚的人将毒逼出体外,可是如果这样做,逼毒人的内力会在一个月内没有办法恢复,而萧破天就是这样一个内功深厚的人,只要他救了我,那么也就意味着这一个月是我下手杀死他的最好时机。

我用我的命赌,萧破天一定会因为他的正义感救我,很幸运的,我赌赢了。

可是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确实一个血丝满眼,抱着茗烟无比关切看着我的邋遢到极致的萧破天。

Oh,mygod!为什么传说中那个高大伟岸,英雄气势的武林传说萧破天会是这样一副衰样,我连杀他的兴趣都瞬间烟消云散了。还有,他为什么要抱着我的茗烟,难道他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我顿时一个激灵,一把从他的怀里夺过茗烟护住了自己,一脸警戒地看着他。

“烟儿,你终于醒了,实在是太好了!”萧破天看着我喃喃自语,激动地快要哭出来。

烟儿?杀手敏捷的反应力让我瞬间明白了沈月白那天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因为我长得像萧破天口中的烟儿,所以,杀萧破天的任务,我是最合适接手的人选。

露出一个无辜的眼神,我怯怯地开口,“你是谁?”是的,我是在装失忆,目的就是要萧破天认为我就是他口中的烟儿,不过是已经失忆了的烟儿。

别忘了,我是一个妓女。做我们这一行的,一般会遇到三种人,一种是真心喜欢你的客人,一种是把你当成其他人替代品的客人,还有一种就是对你倒贴都坐怀不乱的客人。沈月白属于第三种,这七年来,我没有看到过他对任何一个女子动心,所以一直都觉得他的取向因为当杀手的原因被活生生的扭转了,而我眼前的萧破天,则是属于第二种客人。作为一个职业妓女,我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贴近他想要我替代的那个人,鉴于我对那个烟儿一无所知,我能做的,就只有先装失忆以消除萧破天的疑虑。

天公作美,成为烟儿的替代品绝对是我接近萧破天最快捷的方式,也是萧破天死在我手里最快的方式。

“来,张嘴。”

躺在萧破天怀里的我听话地张开嘴,一颗晶莹剔透的葡萄立刻送到了我的嘴里。不可否认,梳洗整理后的萧破天确实是和沈月白有的一拼的美男子,更难能可贵的是,他的温柔体贴。住在铸剑山庄的这半个月,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胭脂楼里的那些姐妹们挖空了心思的想要勾引男人,原来被一个爱自己的男人宠爱的感觉是这样的妙不可言。不过可惜的是,萧破天宠爱的对象,是烟儿,而不是成为烟儿的替代品的我。

“烟儿,你看,这是我专门派人从西域给你买来的血绸,穿在你的身上,一定非常好看!”萧破天拿起身旁那件红得似乎要滴出血来的曳地裙,一脸迷恋地看着我。

留香楼的胭脂、巧翠坊的步摇、金钰轩的耳坠子、天下铺的狐裘、甚至到无醉居的陈年佳酿,萧破天给我的,都是烟儿曾经最喜欢的东西,也是我最喜欢的东西,因为,这些东西,在三年前,这些东西那个人都给过我,那个人说过,只有这些东西才能配得上我,才能让我变成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直到现在,我都偏执地相信,这些东西是属于我一个人的。而那个人,就是沈月白。

好像事情发生到这里,我应该明白一些什么了,只是,我不自觉地陷入了萧破天的温柔乡里,其他的,就等以后再说吧。

“破天,喝酒。”我端起一杯酒,装作不经意地将指尖轻触酒面,实则将放在指甲里的毒药混入酒里。

萧破天丝毫没有发觉,豪爽的将酒一口灌了下去,殊不知,再过三天,他就会因为毒药发作而武功尽失。

“烟儿,你真香。”萧破天将头埋在我的颈间,轻声呢喃,极尽魅惑。

伸手将床幔取下,我顺从地接受了萧破天的引诱,就让我当一回完完整整的烟儿吧,萧破天的烟儿。

当萧破天低吼着烟儿的名字将他所有的爱倾注在我体内的时候,我漠然地偏过头,隔着纱幔看着房梁上的白衣人。

沈月白,他终究还是来了,一如从前我执行任务的时候遇到困难,他都会像神一般地降临在我的身边。只是,为什么,他看我的眼神,是那样的悲伤和,陌生。

身边的男人心满意足地搂住我,旖旎软语,“烟儿,我爱你。”

可是,为什么,我却突然地感觉到有一股冷意从我的脊髓一路蔓延到我的心里,好冷,真的,好冷。

沈月白,看到今天的我,你会不会后悔将这个任务交给了我?

三天,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终于还是在我和萧破天纸醉金迷中白驹过隙。

“烟儿,你还记得这里么?”萧破天拉着穿着血色曳地裙的我来到了一片桃花林,这是他和烟儿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手里握着茗烟,看着这满目开得烂漫的桃花,忽然想起,很多年前,沈月白教我剑术的那些日子,他说,哪日我能用茗烟将这飘零的桃花在落地之前切开,我的武功修为就超越他了。

作为一个杀手,即使是睡觉的时候,茗烟也是在我手里的,对一个杀手来说,手里一把剑的安全感绝对比身边一个男人的安全感要强。

回神,我浅笑,看着萧破天摇了摇头。

萧破天也笑了,笑容里有我一贯嗤之以鼻的正气,“那么,烟儿,这次你要记住了,这片桃花林,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地方。”

最后一次?我惊愕。

“我的武功已经尽失了,现在,你杀我就不费吹灰之力,可是,我还是想死在茗烟剑下。”萧破天笑着开口,一如在谈论别人的生死,“我知道你不是烟儿,我也知道你是他派来杀我的,我等这一天也等得够久了。”

“他,是谁?”我握紧手里的茗烟,随时准备动手,因为我看见,在萧破天正后方的那棵桃树上,有一袭白衣。

“月白,你来了。”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萧破天已经感觉到了身后的沈月白。

沈月白没有说话,只是紧盯着我手里的茗烟。

从沈月白的眼神里,我渐渐的明白了一些东西,比如,我手中的茗烟其实是烟儿的东西,再比如,那个出三千万两让我杀了萧破天的东家其实就是沈月白。

“萧破天,你听好了,杀你的人,她叫柳菁念。”我看着萧破天,笑得极致妖娆。话音落,茗烟出鞘,深深地陷入了萧破天的胸口,可是萧破天却对着近在咫尺的我宽容地笑了。

他说,菁念,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叫你的名字。他说,其实我早就发现我爱上你了。他说,我爱的人是柳菁念。他说,菁念,谢谢你。

将茗烟从萧破天的身体里抽出来,我也笑了,萧破天,其实我爱的人,是沈月白。

执着滴着血茗烟,我走到了沈月白的面前,“我已经杀了萧破天,现在可以给我剩下的三千万两了。”

沈月白点点头,从怀里掏出天下钱庄的通令牌,“这块令牌你拿去,到了天下钱庄,你就能拿到三千万两。”

我接过令牌,轻轻地笑了,偏头,看着沈月白,问,“师傅,你还记得你曾经告诉过我么,作为一个杀手,最要不得的,就是感情。”

未等他回答,我手中的茗烟已经刺进了他的身体,恍然间,我似乎听到了自己胸腔里有什么东西也跟着碎了。

看着沈月白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我缓缓地开口,“师傅,不好意思,我的东家出了三千万两,让我杀了你。”

“谁?”沈月白向来做事很谨慎,这些年几乎没有结过仇家,他死也想不到谁会买通他的徒弟。

“师傅啊,你曾经说过的,不该问的就不要问。”顿了顿,我抚上他俊美的脸庞,“不过,看在我们师徒情分一场,我就告诉你东家是谁,好让你在九泉之下也能瞑目。买通我杀你的东家,就是我,你最亲爱的徒弟,柳菁念。”毫不犹豫地抽出茗烟,沈月白无力地倒在了地上。

鲜血从剑伤处源源不断地向外流出,将沈月白素白的衣裳染得血红,一如我身上的曳地裙那般触目惊心。

沈月白,你看,我们现在的衣服多配啊,就像一对新人穿在身上的喜服。蹲下身,抱起仍有一丝余息的沈月白,任由他的鲜血沾染上我的身体,我要他记住我,刻骨铭心地记住!

拜萧破天所赐,一年之后,我有了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儿子,我将他们的其中一个送到了铸剑山庄继承人的手里。至于剩下的那一个,他将会是杀手界又一个顶尖杀手。

你会不会也很期待,十八年后的一场骨肉相残的恶战呢?

本文标题:爱囚-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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