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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进口冷链食品相关违法违规案件29件

发布时间:2022-06-10 所属栏目:国内新闻

记者在重庆市进口冷链食品监视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得悉,今年1-5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监视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相关运营主体34449户次,查处进口冷链食品相关违法违规案件29件,其中移交公安侦办案件5起。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严厉查处市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无合法来源、未落实“三专”“三证一码”等进口冷链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2年1月17日,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壹玉割烹餐饮效劳食府停止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运用了俄罗斯进口去骨内裙肉等冷链食品。当事人在运用上述进口冷链食品过程中未按疫情防控请求停止消毒,不能提供供给商相关资质证明,未按规则树立进货查验记载制度,未落实“三证一码”相关请求。上述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第十二款之规则。渝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分,责令其矫正违法行为,并处分款3000元。

  2022年4月20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凡品(重庆)食品供给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监视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运营的冷链带皮猪腿肉438袋,标识的消费日期与实践日期不分歧,不契合食品平安规范。同时还发现,该公司自2022年2月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4000余件入渝后未停止核酸检测和消毒,未录入“渝溯源”平台,“三证一码”材料不全。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述产品给予查扣,并对该公司停止立案查处。

  2022年4月21日,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重庆牟豪仓储效劳有限公司13号冻库停止监视检查时,查获一批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冷链食品,包括盐渍毛肚245件、冷冻牛大肚582件等。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冷链食品的购货票据、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材料,其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对盐渍毛肚产品货主重庆铭汐佳航食品有限公司停止了立案调查处置,对其他无法查明货主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停止了处置。

  下一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增强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严厉查处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和督导督查,保证民众日常饮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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