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总结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总结
今年8月,丘北县被列入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全力组织,于8月22日召开全县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后,在全县各乡镇、村民委(社区)全面铺开。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468646人,其中:城镇居民31628人,农村居民437018人;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数3650人,其中:16-59周岁1600人,60周岁以上2050人。应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数225538人,其中:16-59周岁169138人,60周岁以上56400人。
财政补助资金到位23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29万元,省财政补助775万元。截止12月5日,全县16-59周岁城乡居民参保101461人,其中:新农保100523人,城镇居民938人,共收缴保费1201万元(新农保缴费1172万元,城镇居民缴费29万元);60周岁以上共完成参保登记40805人;共发放36831人养老金1012万元。新农保已入账962万元,城保入账28万元。
二、主要做法
我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后,主要采取"854"工作思路,切实推进参保率。
(一)坚持"八个到位",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保障
1.组织领导到位。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和12个乡(镇)长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个乡(镇)也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工作措施到位。召开了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议,就全县开展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研究制定了《丘北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上报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以政府文件下发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8月22日召开了全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12个乡(镇)于8月28日前已全部召开了动员会议。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丘北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签订了责任书,把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宣传发动到位。积极筹措资金印制了《致全县城镇和农村居民的一封公开信》20万份、《丘北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5000份、《丘北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日历画》10万份,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制作固定政策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知识宣传,组织宣传分队,利用乡(镇)赶集日发放宣传资料,和群众面对面算账、讲政策,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部漏人的要求认真开展宣传,确保城乡居民人手一份宣传材料,使群众对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知晓率达到100%;让全县城乡居民知政策、懂政策,自觉参与试点工作,踊跃参保。通过宣传,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4.业务培训到位。一方面对国家和省、州文件精神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学习,同时,还针对相关业务政策、参保范围对象、缴费标准、办理流程、经办管理规程等专题进行了培训,并对经办人员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解答。另一方面对全县100余名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使经办人员尽快熟悉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办流程和业务操作规范,为实现优质高效服务提供保障。
5.人员落实到位。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及时成立了"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核定了15名事业单位编制。目前,从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抽调了6名工作人员具体开展工作。各乡(镇)在编制少、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抽调了不少于5人的工作人员充实乡(镇)试点办具体开展工作。
6.经费保障到位。县财政将县级补贴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试点工作启动经费100万元,用于县级和乡(镇)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和试点工作所需的表、证、卡、册费用和宣传经费,采购了18台电脑及部分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100个档案柜、1万个档案袋,并分发到各乡(镇),专门用于两项制度试点经办工作。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省政府实施办法和本实施方案规定,作好全县参保对象的经费补贴和代缴补助资金需求测算,确保足额安排政府补助资金到位。
7.职责明确到位。为保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按时启动和正常开展,县委、县人民政府明确了以文件形式明确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督查组工作职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工作职责,并印发了《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用票据管理办法》,加强票据和收款人员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养老钱"的安全,避免出现收款人员违反规定私自截留、挪用、私存和贪污养老保险费现象。
8.工作督查到位。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四个工作督查组,由县人大、政协实职副处级领导担任组长,从纪检监察、人社部门抽调了12人组成督查组成员,加强对12个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影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五项制度",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保驾护航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丘北县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了定期通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联络协调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1.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从9月5日起,实行十天一报制度,即每月6日、16日、26日下午17:00前,各乡(镇)将两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试点办,由县试点办汇总后报政府办督办股以文件形式印发各乡(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查组成员及相关领导,让各乡(镇)、各部门及时掌握情况,有效沟通协调,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2.建立票据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用票据管理办法》和《关于将收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时存入专用账户的紧急通知》,加强票据、收款人员和基金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养老钱"的安全,避免出现收款人员违反规定私自截留、挪用、私存和贪污养老保险费现象。
3.建立联络协调制度。明确专人定期与各乡(镇)联系,收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政策业务解答。同时,加强与残联、财政、民政、公安、经办银行的联系,研究解决资金保障、低保人员参保、重度残疾人参保、户籍资料办理、银行开户等问题,形成了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丘北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局面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单独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奖惩挂钩,做到目标明确,奖惩明确。
5.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和《关于确定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归类整理和装订内容的通知》,将参保居民的档案保管期限按照社会保险管理、社会保险征缴、社会保险待遇三大类定为10年、30年、50年、100年四个类别,切实做到参保居民的档案有据可查、规范管理。
(三)做好"四个结合",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新农保是个新鲜事物,让人民群众接受需要一定的过程。为认真完成参保任务,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了"四个结合"。
1.村内征收与外出征收相结合。针对农村外出人口多、工作难度大的现实,采取"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先近后远"的'办法,对在家的参保人群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外出流动人口组织外出征收,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参保率。
2."白加黑"和"五加二"相结合。针对农忙季节,群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性,县、乡、村干部白天深入田间地头与老百姓边劳作边宣传政策,夜晚逐村逐户宣传政策和征收保费,有效地解决了群众与工作人员时间错位的难题。另一方面,针对周一至周五忙于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实际,县、乡、村干部正常上班时间做好中心工作,周末加班加点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保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3.典型带动和家庭联动形结合。各乡(镇)立足经济实力好的家庭和个人,鼓励他们多交保费,调动周围群众缴费热情,同时立足家庭小单元,实现家庭联动,发动60周岁的"直接受益人"和在家人群对子女和外出打工人员取得联系,动员其参保,并借收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之机兑现养老金和收取保险金,收效明显。腻脚乡的阿落白、鲁底、腻革龙等村行动快,效果好,已经全面超额完成任务。
4.工作落实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一是做好"出入口"补贴。在"出口"补贴方面,由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在"入口"补贴方面,在国家和省州财政补贴以外,对新农保参保人选择200-500元4个缴费档次的,县财政还给予5-20元不等的缴费补贴;对城镇居民参保人选择200-1000元9个缴费档次的,县财政给予5-45元不等的缴费补贴;对在职的村民委(社区)干部按其缴费档次给予50%的缴费补贴,保证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能够顺利参保。二是完善工作经费补贴。县财政将县级补贴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安排了试点工作启动经费100万元,用于县级和乡(镇)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安排试点工作所需的表、证、卡、册费用和宣传经费,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每办理一名新参保对象缴费的,由县级财政给予1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双龙营、腻脚等乡(镇)在县级补助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每办理1人参保,给予0.5元的补助。同时,下乡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每月每人给予200元不等的油价补助,有效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县大多贫困山区经济基础薄弱,家庭适龄参保人数较多,缴费项目多(新农合、新农保、学生学费等),缴费难度大。
(二)部份乡镇业务人员配备不足,业务量大,难以提高工作效率。
(三)部份乡镇领导不够重视,进度缓慢。
(四)户籍管理不够完善:如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册二代换证不全;户籍注销不彻底,存在生者无户、死者不销的现象。
(五)工作量大,时间长远,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六)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了解和理解不够透彻,导致不闻不问或消极对待。
(七)部份乡镇不按要求定期上报票据核销,收缴的保险费不按时入账。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做到四个完善,四个提高,切实把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坐实、做好。
(一)完善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适龄参保对象的宣传,特别是加大对45周岁以下人员的宣传力度,帮助城乡居民算经济账、算明白账,对45周岁以上人员,进行逐步排查,提高参保率。
完善经办,进一步提高经办能力。逐步探索个人缴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制度,进一步理顺业务经办程序。着力提升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规范完善经办几个的工作职能、业务流程和办事规程等。
(二)完善设施,提高信息化水平。配齐必要的硬件设施,改善办公条件;同时加强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管理城乡一体化。
(三)完善管理,提高队伍建设水平。严格做好参保人员账户进账记录、对账查询、实帐管理等工作,确保个人账户信息准确、管理规范、基金安全;加强经办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县、乡经办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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