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19日电 (记者 张子扬)全国扫黑办19日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发布湖南尚同军案等4起垄断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
湖南省政法委书记李殿勋介绍,湘西州花垣县尚同军、吴先耀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交办,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2020年7月30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尚同军、吴先耀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1名被告人,1人被判处死刑,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8人分别判处二十二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李殿勋说,以尚同军、吴先耀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花垣县近二十年,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秩序。
一是手段残忍,暴力特征明显。因赌场利益等矛盾,受吴先耀指使,王武金当街枪杀石远辉。为灭口,吴先耀又指使手下枪杀王武金并肢解焚烧,犯罪手段极端凶残、犯罪情节特别恶劣。该黑社会组织成员共实施违法犯罪43起,其中故意杀人4起致4人死亡;故意伤害3起致4人重伤;非法拘禁2起致1人死亡。23名被告中,有20人参与故意杀人。
二是“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攫取巨额利益。以尚同军等人投资和经营的企业为载体,利用在当地的强势地位,实施非法采矿、诈骗、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大肆敛财,涉案财产超6亿元人民币,并将非法获利用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运行发展。
三是寻求庇护,腐蚀公职人员。拉拢国家工作人员,编织“关系网”,形成“政商同盟”,恶化当地政治生态,本案共立案审查调查涉腐涉伞公职人员89名,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21人。(完) 【编辑:李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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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全国扫黑办披露湖南尚同军案:23名被告中20人参与故意杀人61阅读| 精彩专题|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苏ICP备13036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