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1年10月以来,**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领导下和县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深化宣传教育、突出优质服务,继续扎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农村育龄妇女生殖保健和优生检测项目,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机制,全面兑现计划生育优先、优待、优惠和奖励扶助政策,极大地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使全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现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街道计生基本情况
(一)育龄群众情况。全街道总人口29516人,育龄妇女8515人,已婚育妇6469人,其中无孩育妇391人,一孩育妇3821人,二孩育妇1950人,多孩育妇307人。
(二)人口出生情况。当年出生195人,其中男孩102人,女孩93人,男女性别比109:100。一孩131人,二孩60人(男孩32人,女孩28人),多孩4人。当年政策内出生184人,一孩131人,二孩51人,当年政策符合率94.4%。
(三)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全街道已婚育妇6469人,落实节育措施5726人,综合节育率88.5%。落实长效节育措施5594例,其中结扎1949例(二女扎260例),上环3645人;当年落实长效节育210例,其中上环161例,结扎49例(二女扎15例)。
(四)女性初婚及独生子女领证情况。新婚163对,其中晚婚100对,晚婚率61.3%;当年独生子女领证数97本,累计独生子女领证数1839本。
(五)"双查"工作情况。2010年第三轮查环应查2414人,已查2360人,查环率97.76%,应查孕684人,已查666人,查孕率97.36%;2010年第一轮应查环2467人,已查2427人,查环率98.37%,应查孕706人,已查682人,查孕率96.63%。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明工作职责
1、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坚持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计生工作。街道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将计生工作列入街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之一,对计生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做到亲自安排、亲自动员、亲自督促、亲自抓好落实;二是完善工作责任制。年初制定街道、村两级的严格考核奖惩办法,实行分类管理,建立计生奖励基金,明确考核对象、责任追究形式、奖惩办法,把计生工作实绩与干部的岗位津贴、年终绩效考评及评先评优相挂勾;三是加大督查整改力度,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督查组,每月对计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年终进行考核评比,严格兑现奖惩。
2、严明工作职责。年初,街道召开全街道计生工作会议,认真传达贯彻省、市、县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去年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上与20个村(居)、14个驻街道单位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各村在会后,也相应召开会议做出安排,将计生工作责任分解到村组、落实到每个人,全街道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集中整治,解决难点问题
1、开展集中整治月活动。从今年5月1日以来,我街道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经过党工委、办事处经过认真讨论研究,结合全街道实际,出台了集中整治月工作实施意见,指导整治活动月工作的开展,为明确工作职责,配套出台了活动月目标考核奖惩办法,促使活动月的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截止7月20日,我街道已完成结扎30例,占总任务数的60%,其中二女7例,占任务数64%。
2、突出整治重点。大力开展"两非"案件的侦破工作和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专项治理。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乡村联动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专项治理工作;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集中精力进行全面清理排查;三是加大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非法中上妊娠的查处力度;四是重拳出击,制定出具体的措施,主要是从观念上和经济上两方面,严惩一男超生户,扼杀超生的念头,使我街道的男女性别比回到正常的比值上来。到目前为止我街道完成两非案件2件。
(三)创新工作机制,管好流动人口
1、管理机制化。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新机制,根据市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会议精神,街道上成立了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计生、教育、工商、公安等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任务,落实了各职能单位的职责,促进了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格局的形成。
2、信息共享化。今年年初流动人口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按县里统一按排,三月份我街道将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一次清理清查整治,清查整治中将对全街道外流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录入流动人口信息,利用PADIS平台反馈流动人口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协作管理。流动人口流出前我们及时为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与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强化管理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工作水平。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一男超生现象较严重。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虽然政府已经开始针对独生子女的55周岁以上农民实施每人每月100元的养老金,但对生活困难的群众难以解决实际困难,基层群众"养儿防老"的心态依然存在。二是早期严格执行国家生育政策的部分群众生活状况和周围群众相比并没有很大的变化,并没有享受到比别人更大的优惠,甚至在集体经济分配时,因家庭"人少"而吃亏。三是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质量得到大幅提高,家庭可支配财富的积累,单纯依靠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于已经富裕的农民来说不被当作一回事了。由于以上三方面原因,群众在充分衡量成本和未来可能受益的基础上进行选择,生育冲动的可能性提高。
(二)长效节育措施落实难。计生法律法规虽然规定应该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但对不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惩罚措施未予以明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虽然在政策宣传、思想动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依然有许多育龄群众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不够理解和配合,总是想方设法以各种理由推脱和逃避,计生部门工作措施和"手段"缺失,难以掌握工作主动权。
(三)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存在以下难题:一是他们的流动性强,居无定所,且长年不回家,户籍地对她们的妇检、避孕节育情况难以掌握;二是流入地管理机制不完善。本街道大部分流动人口已婚育妇分布在广东、浙江、北京、上海等地,当地计生部门没有严格落实对流动人口管理的若干规定,已婚育妇的孕检和节育措施无法落实,客观上造成了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现象的存在;三是检查费用偏高。经了解,我们发现各地的妇检收费普遍偏高,加上交通费、照相费、误工费等,妇检一次至少要花上百元,如此繁杂的手续和高额的费用,挫伤了流出已婚育妇孕检积极性。
**街道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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