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宪法的名义,服务保障“中国之治”——最高人民检察院第33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侧记
院外,青砖绿瓦,武警岗哨挺立,人员车辆持证进入,秩序井然。院内,办公办案有条不紊地进行。
12月3日,位于故宫东侧北河沿大街147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庄严,但并不神秘。
早晨8点半,阳光洒进最高检办公楼西大厅。大厅里暖意融融,法意浓浓。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面向国徽、抚按宪法,带领最高检青年干警庄严宣誓,拉开了最高检第33次检察开放日活动的序幕。此次检察开放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宪法与检察机关有着怎样的密切关系?宪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承担着什么样的角色?检察机关在落实宪法职责,服务保障“中国之治”、呵护人民美好生活中有怎样的作为?参加开放日的高校学生老师、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专家、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等120余人对此次最高检之行充满了期待。
历史镜鉴:国家治理离不开宪法护佑和检察保障
时光回到40多年前的1978年。经历过十年浩劫之后,人心思法、人心思治。党和人民认识到国家治理和人民生活离不开宪法护佑,也离不开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检察机关。就在此前一年也就是1977年的秋冬交替时节,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征求修改宪法意见的通知。征集的修改意见中,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人民解放军8个军区,35个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家机关和军事机关,针对文革期间检察机关被彻底砸烂的现状,发出了一个共同的呼声——“重新设立人民检察院”。
“鉴于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极大重要性,宪法修改草案规定设置人民检察院。”1978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叶剑英在《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中这样简明而深刻地阐述了设置检察机关的重要意义。
随后,30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在人民大会堂表决通过了宪法。以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重新设立人民检察院为标志,人民检察制度掀开了崭新的一页。两个多月后的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印鉴开始启用。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人民检察事业也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到1979年底,各级检察机关普遍组建起来。正是得益于宪法的修改,新时期的人民检察制度正式得到了恢复和重建。
观今宜鉴远,无远不成今。今天,参观了最高检机关案管中心、检委会会议室、网管中心,了解了检察机关落实宪法责任的具体举措后,来访者们在由衷赞叹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宪法彰,则国家安;法治兴,则检察兴。
对法制史和检察职能颇感兴趣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杜吾青说:“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句话并不是空泛的大道理,而是有实实在在的内容。宪法和国家治理、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宪法如不能得到很好的实施,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就没有保障。通过参观和了解,我感受到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努力把宪法思维、宪法精神贯彻到每个办案环节、每项工作中。”
前不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标志着党对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认识升华到一个新高度、新视野、新水平。而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必须要全面实施宪法。承担着确保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重要职责的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应该如何作为?对此,张军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给出了答案:要深刻认识检察机关的特殊职责,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服务和保障“中国之治”。
现实担当:“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服务“中国之治”
为了担起服务“中国之治”的职责,一段时间以来,检察机关对内设机构进行了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形成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布局。
当前,这“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做得如何?在参观之后的检察论坛环节,最高检5位厅局长分享了检察工作情况。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率先走上讲台,以“严格适用逮捕措施 尊重保障嫌疑人宪法权利”为主题作主旨发言。他披露的一组数据备受关注: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受理审查逮捕的127.7万人中的28万人作出不批捕决定,不捕率达到21.9%,比十年前的2009年同期高出10.7%,不捕人数多出16.8万。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作交流分享时介绍,今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共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200余件,得到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整改,堵塞了漏洞。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总结出我国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四个特点:党的领导、鲜明的人民性、专门机关办理、多元主体协同。当提到中国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国际研讨会上被称赞为世界的生态文明建设和司法文明作出贡献时,全场响起热烈掌声。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介绍了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的落实情况。“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家的案件时,能不逮捕的就不逮捕,能不起诉的就不起诉,能判缓刑的就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以形式上的‘不平等’促进实质上的平等。”最高检办公厅(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松苗介绍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
在众人期待的交流互动环节,参观人员踊跃举手提问,担任主持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主持人张越有些为难:“这么多人举手,该请谁提问呢?”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一位研究生抢到了第一个机会后快速发问:“请问徐厅长,最高检这两年接受信访的趋势如何?”
徐向春坦诚地说:“从今年的情况看,无论是来信还是来访,都呈上升态势。”
提问者继续追问:“为什么会上升?”
问得很急,但徐向春答得从容:“信访量上升是因为检察机关实施‘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对于每一封来信、每一次来访都认真办理,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北京师范大学的宋佳静直接向王松苗提问:“通过您的介绍,我们了解到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关爱有加,但这会不会导致对其他所有制企业的不公平呢?”
王松苗笑言,“这是一个暗藏锋芒的问题。”他接着解释说,“我们对民企的保护一直坚持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对于该逮捕、该起诉的,我们毫不含糊,依法办事;但另一方面,我们运用好刑事司法政策,能不捕的就不捕,能不诉的就不诉,能判缓刑的就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同时,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坚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总之,就是要考虑到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更容易遇到难题而依法给予特别司法保护,以形式上的‘不平等’促进实质上的平等。”
“法律共同体究竟应该包含哪些主体?”中国政法大学的大二学生董增攀向台上的几位厅局长发问道。“这是个综合问题,应该让我们综合部门的松苗主任来回答。”几位厅局长谦虚一番之后,把机会留给了王松苗。
“所有的法律职业人都应该是法律共同体,都是在宪法的旗帜下,弘扬宪法精神落实宪法规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王松苗的回答颇应今天“弘扬宪法精神”的景儿。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靳雯钰针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问:“我们了解到,目前还有少数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凑数量,忽视办案效果。如何防止这种现象?”
胡卫列从容作答:“用我们张检的话说,公益诉讼的本质就是以诉的形式履行法律监督的本职。但诉只是载体和途径,不是监督的目的。因此,我们一直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注重精准监督,而不是办案数量。”回答完问题,胡卫列顺便“拉人”:“公益诉讼检察是一项全新的职能,需要各方面的人才,欢迎像你这样的优秀大学生将来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百姓视角:美好生活从宪法开始
许多年前,刘少奇曾说过一句颇有诗意的话:“宪法,是幸福生活的保证。”
今天开放日论坛第二阶段的主题就是:美好生活从宪法开始。在掌声中,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举,首都师范大学社工系教授席小华,金盾影视中心主任、电视剧《人民的正义》总制片人李学政,全国工商联法律部副部长王洪武,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北京市中创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分别作主旨发言。
“理念新、成绩大、工作实”,沈开举用九个字总结了他对近期检察工作的印象:“检察机关以转隶就是转机的理念,通过内设机构改革实现了华丽转身,形成了‘四大检察’的总体布局。”
“最高检不是高高在上,而是将心比心,认真面对老百姓的诉求,解开他们的心结,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前段时间,最高检相关部门就一申诉案在郑州开展了案件公开听证工作,沈开举被邀请担任听证员。“案件选得好,听证组织得好,听证效果好。”提及这次听证,沈开举津津乐道。
“听说即将杀青的《人民的正义》拍的是巡回检察工作。请问您在拍摄这个片子过程中,对巡回检察有哪些了解?”
第二阶段的提问环节刚开始,在第一阶段没有抢到提问机会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大三本科生王冬玉终于被主持人点中。
“实话说,我不是专业人士,对检察工作了解不多。但通过拍这个片子知道我们检察机关对监狱原来是派驻检察。我觉得巡回比派驻好,派驻长期在那里,各方面都混熟了,还咋搞监督?”李学政接地气的回答引得笑声阵阵。
您对值班律师制度怎么看?怎样联合社工专业力量做好未检工作?……时间一秒一秒过去,问的人兴致勃勃,答的人诚意满满。
回答完最后一个问题时,已是中午12点半。这比预计的结束时间整整晚了半个小时。
这场“拖堂”的活动导致大家吃饭的时间都晚了半个小时。“虽然有点饿了,但我感觉有很多精神食粮。”参加整个开放日活动,中国政法大学学生王寄雪很兴奋,“最高检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呀!虽然庄严,但很亲民。”
“美好生活需要宪法保障,也需要检察机关通过落实宪法责任来呵护。在本科期间参加这样的活动让我清晰认识到自己未来努力的方向,更加珍惜在校宝贵的学习时光。”王冬玉在活动结束时感慨道。
(本报北京12月3日电)
邱春艳 闫晶晶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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