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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总结

发布时间:2019-09-24 所属栏目:工作经验
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总结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XX县于9月期间全面开展了以“防止滥用成瘾性药物”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力实施专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用药的综合监管。为确保安全用药月活动顺利开展,该县成立活动专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经贸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药监局),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实施工作,指导全县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各乡镇(街道)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该项活动的具体领导;同时,县药监局还将全县15家重点制药企业和药品经营户,分别落实责任人员,做到目标量化、任务细化、奖罚分明,确保“千斤重担大家担,人人身上有指标”。
  
  二、开展专项活动,突破安全用药的重点难点。在做好面上工作的同时,着重开展了五大专项活动。一是开展药品安全咨询活动。于9月3日在县文化广场举行了“全国药品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咨询服务活动现场会,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7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县药监局在有条件的药店和新建立的饮食用药科普宣传站等地为主要场所,开展现场咨询、药学服务等活动,共发放《对中药的认识》、《老年人用药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14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5人次。二是开展药学服务活动。组织执业药师志愿者、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等开展药学服务和宣传活动进南门、中山等社区,进实验小学、实验中学等学校,进中余普丰等村居活动。在中山社区、实验中学等有条件的场所举办知识讲座,并现场接受群众有关假劣药品辨别的咨询,同时,号召家家户户开展清理小药箱活动,对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要按照有关规定做无害化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三是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活动。到各乡镇、卫生院免费发放药品安全宣传册4.5万余份,利用信息平台以及QQ监管平台向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发送安全用药信息2000余条次,进一步树立了群众安全用药意识,有效推动群众科学、合理、规范使用药品,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四是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指导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门前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栏并指导消费者、患者合理用药。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区等场所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同时在电视台、闭路电视等多渠道开展公益宣传,增强了活动影响力。五是开展“终止妊娠药品”经营联合检查活动。抽动检查人员15人次,共查企业15家查处违法经营药品零售企业1家,查扣药品7人份,目前,药品购进渠道由我局进一步查处,其非法终止妊娠的行为由县计生局进一步查处,有力遏制了药品违法销售行为。
  
  三、实施有效举措,确保安全用药的工作成效。一是发动群众参与。积极发动个人素质好、基层威望高、社会影响大的老党员、老干部、农村社区有影响人物、基层“两代表一委员”等加入安全用药月活动直接参与或督促检查工作,形成了群众支持整治、监督整治、推进整治的合力。二是上下齐心攻坚。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主管部门、配合单位协同作战,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共同上阵,真正形成了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攻坚的良好局面。三是做好后勤保障。积极做好影像图片资料的收集,及时报送宣传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信息,较好地总结了做法、推广了经验。
  
  今后,XX局将把向公众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和水平作为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注重宣传工作的广泛性和时效性,继续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监管与发展、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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