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8月1日电(记者周润健)7月3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进行了修正。修正后的《条例》促进开源节流,增加细化了节约用水各项措施,进一步以法之力拧紧节水“水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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