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县民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及时做好低保对象春节生活补贴和粮油物品的发放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在春节前向城镇低保对象每人发放生活补贴450元,向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发放生活补贴350元,全县共发放了低保对象春节生活补贴470.69元,同时还发放粮油物品一批。二是提高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从今年1月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分别由原来的125元和208元提高到了200元和300元,城乡低保对象的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109元和242元以上,达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保障了低保对象的利益。三是进一步加强了低保的动态管理工作。在逐年扩大低保救助范围的同时,狠抓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格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对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做到应退尽退,使低保资金真正落实并发放到特困群众手中,发挥了低保资金的保障作用和社会效果。上半年,全县共有低保对象7452户13078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691户1356人,人均月补差为242.05元,农村低保对象6761户11722人,人均月补差为109.42元。)共发放低保金483.25万元。四是积极做好医疗救助工作,解决低保对象的看病问题。
(二)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完善五保供养制度,落实五保待遇。目前全县五保供养对象2103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292人;分散供养对象1811人,平均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385元。上半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484万元,较好地解决了五保对象的最基本生活。二是冬令和春荒救济工作扎实。制定了冬春灾民生活救济方案,及时下达了冬春救济资金139万元,发放御寒大衣800件、棉被1500张。春节期间发放慰问金和实物折款15万元,有效保障了五保、特困户的生活。三是认真做好防汛、救灾救济工作。目前,我县已进入汛期阶段,积极做好报灾、查灾、核灾工作、重建家园和生活安排工作,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四是完善定救人员的发放工作,精简退职民警的待遇。全县有定救人员250人(其中:城镇40人,每人每月86元,农村210人,每人每月65元,)上半年共发放救济金102150元,精简退职民警每人每月308元,上半年共发放救济金177408元。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拥军优属活动扎实有效。春节期间,组织拥军慰问团,走访慰问驻军部队以及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军烈属、孤老复员军人、特困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在部队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家属,赠送慰问金30多万元。二是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共发放优待金274万元。三是积极做好春节期间优抚对象慰问金和粮油发放工作,发放优抚对象3619人,发放慰问金184.6万元、粮油8.5万多斤。四是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按时按标准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上半年共发放了优抚资金685万多元;为32名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其中解决住房难2人,解决生活困难35人,解决治病难10人。五是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登记工作,共接收退役士兵122人,其中城镇27人、转业士官7人。同时,还举办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班,退役士兵参加报考高职5人。六是做好涉军维稳工作。上半年共接待上访的退役人员32批(次),共85人,对于来访人员深入调查了解,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做好退伍军人的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殡葬改革稳步推进。上半年全县共出动宣传车8辆次,印发殡改宣传资料48份、悬挂横幅17条等,此外我们还协调公安、工商、报社、中小学校等有关部门一起开展殡改宣传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上半年全县共火化遗体1004具,火化率达100%。二是收养登记依法公正。上半年,坚持严格把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办理收养登记21宗,登记合格率100%。三是孤儿生活得到基本保障。落实了福利机构和社会散居孤儿共640人的生活补助工作,做好孤儿申请生活补助的录入工作。四是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633对,离婚登记286对,补领结婚664对,出具有(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22份。五是区划地名工作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界桩委托管护签约制度认真落实。七是老龄优待政策得到较好落实。目前,全县共核定领取高龄津贴对象10343人(其中:80-89周岁共8708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10元;90-99周岁共1601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20元;100周岁以上共34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200元。)现已全部落实资金发放。
(五)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有新进展。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广东省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六个一”工程建设的通知》(粤民基9号)精神,建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站11个,农村社区服务站19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8个。二是建设农村社区办公用房,利用“双强双促”资金做好农村社区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和健全了农村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全县138个村委会从今年1月起全面启用《广东省民政厅村民委员会村务记录“十簿一卷”》对日常村务工作进行记录、收集、整理和归档。四是恢复设立了县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协调领导,并制定xxxx县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五是抓好民主监督,指导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将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合并,全县138村委会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六)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依法规范。按照上级指示要求,上半年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受理登记10宗。同时,开展了社团年检工作,根据《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和省、市民政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民间组织年检工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县民政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资金保障的局限仍是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创新意识等方面不能适应形势要求的问题依然突出,亟需在今后加以解决和改进;三是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和前瞻性应对的能力还不强。
二、下半年民政工作计划
(一)救灾救济工作。一是继续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并完善信息录入管理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三是继续做好“广东扶贫济困日”工作。四是继续做好我县敬老院改扩建工作。
(二)低保工作。一是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保证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确保低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坚持加强低保的动态管理工作,严格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每一个工作环节,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三是继续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积极筹集资金资助低保对象、五保户、定救人员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困难家庭,通过一次性方式给予适当的专项医疗救助。四是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开展低保宣传教育工作,使低保工作的政策法规,申请、审核、审批、低保金的发放等工作程序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五是热情妥善地做好低保信访接待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化解一些基本矛盾。六是加快低保信息资料的录入工作,进一步完善低保信息网络建设。
(三)优抚安置双拥工作。一是确保重点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到户;二是把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落到实处,不断改善优抚对象的生活环境;三是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及时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时发放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金;四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积极向有关单位和外地推荐军地两用人才;五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和优抚对象的来访来信工作,遇到问题及时排查化解。防止群体越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做好20XX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确保全县换届选举工作有序,措施有力。二是巩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的工作成果,继续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形成常规化。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加对村(居)务公开各项建设的经费投入,使软硬件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五)区划地名工作。一是继续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收尾。二是积极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三是做好区划调研、地名规划、完善档案管理工作。
(六)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殡改执法,严肃处理土葬行为,巩固推行火葬的成果,坚定不移地推进殡葬改革,力争火化率达100%。二是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工作,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继续在婚姻登记中倡导人性化服务,抓好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三是完善民间组织管理,继续推行业协会(农村经济协会)的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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