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阅读武汉1月16日电 (梁婷 马芙蓉)2018年湖北妥善审理涉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领域各类案件。该省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4820件。湖北省两会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游劝荣16日作工作报告,披露上述消息。
资料图:长江三峡水库部分水湾漂浮垃圾聚集。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图片来源:CNSPHOTO该省法院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跨行政区划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案件的集中管辖机制,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三合一”或“二合一”审理模式,打造长江流域七省市环境资源审判支点。
据报告披露,该省妥善审理全国首例涉黑团伙以非法采砂方式危害长江环境资源案,对两名主犯判处有期徒刑20年;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宜昌、仙桃等法院责令被告人在毁林区域补植复绿,在长江、汉江水域放流鱼苗数百万尾,促进生态资源修复。
此外,2018年武汉海事法院发挥跨流域管辖优势,审理长江流域七省市海事海商案件5053件,依法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
另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该省以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为重点,强化对偷排废水废气、盗伐滥伐林木等问题的打击整治,起诉相关犯罪1468人;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督促治理被污染的水域6.3万亩、土壤198亩、河道岸线96公里、清除垃圾和固体废物42万吨。
报告披露了湖北检察机关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武汉青山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违法堆放矿渣破坏长江岸线环境公益诉讼案。
据披露,2008年至2015年,武汉某公司将约5万吨矿渣直接堆存在青山区长江武惠堤区域,占地60余亩,严重影响长江干线河道管理秩序,破坏岸线环境。2018年5月,武汉青山区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清除涉案公司矿渣,并对随意倾倒固体废物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维护长江干线河道管理秩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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