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泉州12月24日电 (记者 孙虹)福建泉州24日对外发布《关于促进泉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惠台73条”),推动在泉台湾同胞、台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进一步密切深化泉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据了解,泉州出台的“惠台73条”包括扩大泉台经贸合作、支持台胞在泉实习就业创业、深化泉台文化交流、方便台胞在泉安居乐业等内容。
泉州是中国著名侨乡和台湾汉族同胞的主要祖籍地之一,有44.8%的台湾汉族同胞约900万人祖籍泉州。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独特的“五缘”优势吸引了不少台胞来泉州经商和生活。
在经贸合作方面,泉州鼓励台资企业积极推进各类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台资企业设立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补贴;对获批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台资企业和来泉设立分支机构或合资银行的台资银行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农产品认证的台资农业企业给予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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