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物价局:
2016年上半年,我县按照省、市发改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指导,认真落实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等价格调控政策,加快价格改革步伐,提升价格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落实各项调控措施,确保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召开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协调督促财政、农牧、人社、交通、粮食等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综合调控措施,确保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
二是积极督促落实蔬菜气调库建设项目。通过我局的协调,该项目已经县政府第四次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办理了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保批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项目审批前置性手续。目前,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开工建设。
三是继续加强农副产品直销店管理。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强城区蔬菜直销店日常运营监管,增加补助经费。6月初召开了城区农副产品直销店(超市)负责人会议,对半年考核工作进行了通报,对各直销店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各蔬菜直销店累计向城区居民销售蔬菜180吨,减少群众支出4万多元。按照省、市关于停征价格调节基金的有关政策规定,2月份起停征了价格调节基金。
二、规范价格收费日常管理
一是完成价费管理"三项目录清单".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大力推进价格行政审批改革和三项目录清单管理。按照省发改委《甘肃省定价目录》的定价权限和价格审批"接、管、放"的要求,结合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编制了《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理出9项《县级政府定价目录清单》和3项《县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通过集中对2000-2015年以来县级审批的价格收费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出与现行法规政策不相适应的价格收费审批文件10份,下发通知宣布废止,并在政务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重点行业价费监管。为进一步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了解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情况,我局会同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发文件,对全县有资质的6家物业企业开展调查了解。根据《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0号令),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对城区水资源费由0.15元/立方米调整为0.20元/立方米。
三是切实加强价费公示管理。对城区文化广场的大型涉农收费公示牌和水洛镇政府机关院内的收费公示牌重新进行更换和变更,对关系民生的民政、公安、教育、国土、水务、电力、建设、广电等8个部门36项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并督促各专业市场和居民小区公示相关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有效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大价格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开展好价格专项检查。联合县旅游局下发文件开展景区门票专项检查,督促景区实行票价公示,贯彻落实景区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旅游环境。按照市局安排,开展了农资、电信行业专项检查。继续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对xx一种违规向学生收取201280.00元借读费和择校费行为,责令学校全部退还学生。近期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全面进行了部署安排,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节假日市场专项检查。在"元旦"、"春节" "五一"期间,认真安排部署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对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对城区内的万家和等6家大型超市、蔬菜批发大市场、汽车东站和南站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放各类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诚信经营。
三是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出租车、物业等方面价格举报咨询案件 15起。成功调解了xx县明煌汽修厂多收消费者车辆维修费问题,退还车主2000元费用,并责令该厂对修理费标准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四是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为提高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的价格权益,充分发挥"价格诚信单位"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对评选出的2015年度价格诚信单位xx县鸿晟电器销售有限公司、xx县红娟干果店进行了命名表彰。
四、全面做好价格基础工作,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价格认证服务。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并于7月1日正式启动新的《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注重评估程序和案卷规范化管理,上半年共受理价格鉴定36 件,鉴定标的额62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司法、行政机关办案提供了准确的价格依据。
二是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上半年以来,为了保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质量,对12户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按照记帐质量兑现补助资金,提高了农调户的工作积极性。完成了2016年农民种植意向、农民存售粮、农民生产资料购买、生猪成本等调查报告。
三是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上半年,根据价格监测工作需要和市局工作要求,拓宽监测范围,将商品房、苹果和药品价格纳入监测范围,对原有的价格监测网点作了进一步调整。累计完成国家《畜禽产品价格监测报表制度》报表24期,《重要涉农价格和收费监测报告制度》报表24期,《生猪出场价格和玉米批发价格监测报表》24期。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通过甘价网、县政府网站和自办《xx物价》简报,发布信息7期(次),对生猪、鸡蛋等大宗农副产品和蔬菜价格的波动进行预警,收到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按照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求每个党员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着力打造阳光物价、法治物价、诚信物价、廉洁物价、便民物价、效能物价,达到替民解难、帮民脱困,让各项工作过得硬。组织干部职工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深化价格改革的新路线图,为今后做好价格工作明确了方向。
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价格部门开展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开展《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程序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知识的集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行意识,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上半年,虽然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但同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和距离。下半年,我们按照市上考核办法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稳妥地做好资源性价格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上价格改革政策。按照改革进度要求,年内开征城区污水处理费,并将现行征收标准调整至国家规定的幅度。督促天然气公司尽快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通气前的各种验收评估工作,为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定做好准备工作。适时开展农村群众用水水表改造后"两部制"水价执行情况的调查,适时调整水价政策。
二是管好现有政府定价项目,做好收费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定价目录》规定,管好县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价费事项,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对国家、省上要求放开的,要坚决放开,不擅自设立《目录》外的价格收费审批事项。依法建立健全各项价格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放开的价格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收费单位收费公示的常态机制和收费动态评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防范乱收费行为反弹。
三是努力适应新形势,强化价格监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好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重点完善"网格化"监管措施,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做好重要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敏感时段的市场价格监管,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秩序稳定。针对市场上普遍存在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对水、电、气等能源资源以及放开的物业收费、停车费等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不断建立健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责任制,规范和优化举报办理流程,做到专人接听、有查处记录、有结果答复,查处答复率要达100%.
物价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16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充分履行价格管理职能,加强市场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努力做好民生价格服务,化解社会价格矛盾,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1、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确保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加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传统节日及"5.18"、"6.18"等重要展会期间的市场巡查力度,组织人员对经营单位商品价格、服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期间共出动检查45人次,发现经营单位存在问题的共8家,其中现场整改6家。
2、认真办理价格投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做好"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网上信访信息系统、"12345"公共服务系统的价格举报投诉工作,切实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有关教育收费、物业收费、停车管理费、医疗服务收费等举报投诉148件,其中"12345" 投诉举报、咨询件96件,"12358"投诉39件,电话举报投诉11件,省长信箱投诉2件。
(二)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消费者负担。
1、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价格改革调研。为充分掌握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价格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今年初,我局联合区卫计部门通过实地调查及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区内13家镇、街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医药价格改革工作调研,全面调查了解了我区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情况,重点听取了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药价格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6月份,我局又针对上级拟定的《县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初稿,会同区卫计、人社部门组织征求修改意见,多次综合汇总他们提出的有关医药价格改革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市物价和卫计部门,为上级机关今年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提供详实依据。
2、认真落实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政策。(范_文_先_生_网)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我局今年起停止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年审及发证工作,同时按规定实施收费情况公示清单制度及收费情况报告制度,重新审核了相关单位收费资格及收费项目,按时公布了55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称及收费项目。
3、建立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省、市出台的各项惠企、惠农政策,继续下大力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涉企收费,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今年初,我局全面汇总上报了各收费单位上一年度收费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变化,加强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收费行为的监管,督促整改个别收费单位存在的收费不规范行为,切实将我区清费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4、建立行政事业收费情况公示清单制度。认真核实收费单位报送的信息资料,于今年1月底前将有资质的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局网站上公布了辖区内162家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报备情况,便于社会全面了解我区收费单位各方面信息,以满足广大群众知情权,增强收费的透明度。
5、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对民办幼儿园成本进行认真审核,据实按规定予以报备,并督促幼儿园收费标准严格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进一步做好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督促检查各中小学校收费情况及公示制度的落实。今年上半年已办理民办幼儿园收费报备12家,正在办理民办中小学收费核定4家、民办幼儿园收费报备6家。
(三)加快职能转变,强化价格服务力度。
1、严密监控市场价格动态。认真开展市场价格监测,着力做好民生价格信息服务工作,选取华威新西营里农贸市场、程埔农贸市场、大润发超市作为我区价格监测点,重点对粮油、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水果等五大类70余种商品价格数据进行监测,在对价格形势进行分析判断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及时令变化选取25种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信息进行比对汇总,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物价局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布,并在部分价格监测点的LED显示屏上滚动发布,努力为居民群众了解价格信息提供服务。
2、认真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上半年,我局价格认证中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秉承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操作规程, 建立本区主要涉案财物采价网络,高效地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抢专项行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各类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真正做到了认定程序合法、认定结果公正、认定过程高效。 半年来,公安机关共委托办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案件241起,涉案金额240.2万元。
3、积极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 进一步建立健全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网络,通过市价格认证中心牵头,筹划依托区司法系统人民调解机构建立价格纠纷调解点,进一步贴近基层,受理并调解群众关于价格方面的争议,努力为人民群众化解价格矛盾、解决价格纠纷。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并成功调解价格纠纷2起。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完善价格监测工作。做好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密切关注价格动态。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建立价格应急预案。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继续抓好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监管,加强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市场价格监控,组织力量对各大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的商品价格进行巡查,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三)继续推进清费减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简政放权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严格规范各类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擅自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加强对公立学校及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做好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杜绝乱收费、乱摊派现象。重点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成本及财务行为审核,严格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收费行为。
(五)继续做好价格认定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准确有效地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为严厉打击犯罪提供客观公正的价格依据,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
(六)继续做好价格投诉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大"12345" 、"12358"价格举报投诉的办理工作力度,认真宣传解释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积极搞好价格服务,力求群众满意。
福州市仓山区物价局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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