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总结最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总结
市人社局为切实解决好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通过"四项举措"认真开展信访工作,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去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后,先后下发了《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出台了《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职责。同时,全局干部职工在信访工作中始终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把维护稳定作为重要工作,认真处理好了每一起信访事项。
二是努力将信访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加强信访的源头治理,认真做好预防处置和矛盾化解工作。在信访具体工作中,通过转变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深入到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部位、联系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三个建设年"暨"四帮四促"活动的开展,深入城乡基层、贫困山村访贫问苦,帮助理清科学发展思路,讲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惠民利民政策,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发挥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作用,使其成为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随时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定期或不定期收集信访信息,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三是着力依法做好矛盾化解疏导工作。为处理好各类信访问题,市人社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工作。同时,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为群众着想,并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升级扩大。创新工作机制,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以"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为重点,建立健全了信访责任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上访协调机制,形成了解决问题的合力。
四是努力维护和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大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为举报人保密,定期公布监督方式和渠道,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强化干部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人社干部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工作的能力,并加强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和纪律教育,减少处理信访举报的随意性。坚持对群众的信访问题以及"政风行风热线"等转办事项进行认真调查,通过进一步拓宽投诉渠道,认真受理群众诉求,健全完善了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机构,明确首问责任,制定工作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效拓展了监督范围。对线索清晰、可查性强的效能投诉案件,及时送交相关科(室)办理,对群众投诉的重点问题,加大办理力度,并严格工作时效和工作责任,对敷衍塞责、办而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增进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的重要保证。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把信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到了全局工作议程之中。
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贾峻峰同志为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高效、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 同时,定期召开会议,对我局的信访工作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并就具体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通过量化分解、明确责任,有效杜绝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重大案事件的发生。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体制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年初,及时研究制订了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局党委委员接访安排表,严格按日程安排轮流接访,对信访反映的重要问题坚持领导亲批和督办,并建立日报制,要求局所有工作人员遇到信访事件随时汇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进一步了理顺信访工作机制,为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铺平了道路
(二)严格举报投诉责任制。信访接待、投诉受理实行责任制,严格值班制度,保证做到信访接待、投诉受理不缺位、不空岗。设立"劳动保障投诉接待室",开通"投诉(咨询)热线电话",切实架起为农民工服务的桥梁。
(三)严格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制。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努力做到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针对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较为严重的现状,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快速反应机制,在案件办理上力争做到"快立案、快调查、快结案",有效避免和减少了群访和越级上访案件的发生。
(四)重、难案件督办制度。为切实解决信访问题,按照局领导要求,科室认真落实重、难案件督办制度,目前,全局基本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具体办理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措施,严抓具体工作的落实
信访工作是一项繁杂系统性的工作。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信访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一)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一是坚持按级管理和分口管理的原则,明确各自的任务,履行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到不相互推脱,不相互等靠。二是实行首访责任制。严格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三是严格落实信访接待制度。局党委对全局工作人员就信访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工作人员要时时做到接待群众热情,服务用语文明、办事程序规范。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畅通信访渠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做好接待、受理工作。我们积极开展"文明接待室"活动,不断加强软件环境建设,增加了多项便民措施。为强化服务意思,我们首先在思想上纠正"好人不信访,信访无好人;好事不信访,信访无好事"的错误认识,持之以恒地开展"开门接访";二是在行为上确定"六心"要求。即接待来访要热心,听取反映要诚心,了解情况要细心,说明解释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处理问题不偏心。三是对待来访者做到"三个一",一句问候、一张凳子、一杯茶,使来访者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三)进一步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新闻媒体、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卡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树立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光荣、违法用工可耻的自律意识和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思。同时,紧密结合案件办理工作实际,对用人单位及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规范其劳动用工行为,引导其用工管理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四)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案事件排查活动。做好矛盾纠
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工作,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局党委要求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要认真做好初访接待工作,对服务对象以前遗留的疑点、焦点问题进行重新梳理,该解决的必须尽快解决,并限时上报处理情况。对当前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一天一排查,对各种可预见的信访苗头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早解决,对本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进行全局协调性解决;对不属于本局职能范围内的问题,要做到耐心解释和引导,防止简单问题复杂化,力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严肃查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努力做好举报投诉接待工作,凡属劳动保障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及时登记,严格按照案件处理程序及时办理。二是进一步加大了对劳动用工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别是对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群体性事件的用人单位做到从严从重从快处理,防止和杜绝群体性上访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接待制度、首问负责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今年以来,我局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是:个别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抱有侥幸心理;对有的信访问题涉及到多个部门联合处理时,牵头单位主动性差。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为维护我市社会大局稳定,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应有的贡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健全,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服务对象逐步波及到城乡的方方面面、家家户户,工作面广,工作量大,宏观上关系到国计民生,微观上直通到千家万户。涉及劳动纠纷、工资待遇、工伤认定、就业安置、社会保险等各方面的信访案件呈现出数量多、历史跨越时间长、问题错综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处理难度大等特点,因此,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责无旁贷。
我局从维护和谐稳定社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专门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研究解决信访问题,及时分解办理信访案件,密切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难点、热点问题,超前排查,化解矛盾,消除了大量的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以健全工作机制为抓手,规范工作程序,创建工作特色,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的学习教育,要求干部职工在工作中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设身处地的从办事人员的角度考虑问题,加强沟通,疏通渠道,化解矛盾。二是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接访,主动与效能中心、市长及区长手机信箱、信访局等联系,利用宣传媒体及时解答群众的政策疑问,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专门设立信访接待室,密切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在处理上级领导批示的上访信件和手机信箱、信访局交办事项时,引用政策清楚,依据明确,反馈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四是认真落实政策、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避免或减少上访。五是建立健全接访和办信工作机制。 建立规范有序、科学高效、方便快捷的接访、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等办信工作程序。对上级机关转来和群众直接反映的问题由接访室逐一登记建档,明确办理时间和责任人,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办理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拖延,一般信访案件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信访案件 20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大信访案件 30个工作日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按交办期限完成。高度重视初访初信工作,实行"首访责任制",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初访坚持谁接访、谁负责,及时、就地处理的原则,确保初信初访一次性结案率达到 90%以上。六是建立健全大规模、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制定和完善处置大规模、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处置大规模、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成立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人事、劳动保障系统处置大规模、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立即启动预案,最先发现的单位和股室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不得拖延、误报。分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亲自处置,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七是建立健全法制化的处置信访问题机制。 加强正确的信访舆论引导,经常性地深入开展人事、劳动保障和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尽量减少因不了解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而引发的信访。积极引导群众按程序依法有序上访,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指导群众通过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法律等手段解决诉求问题。形成解决有理信访,教育违规信访,依法处理信访,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的良好局面。今年,我局共接到各类来信来访共12件,通过下乡调查、约谈当事人,讲政策摆道理,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截至目前,我局未出现因信访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理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目前和今后我局信访工作的重点:
(一)千方百计扩大和稳定就业工作。
今后,我们继续以"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为重点,实施扩大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人本服务。
(二)加大统筹城乡培训力度,提高各类人员就业稳定性。
为适应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需要,我局要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与转移就业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围绕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面向有就业愿望、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大力推行"订单培训、菜单式教学、跟进式就业"的培训模式,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通过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保障能力水平。
2012年,社会保险工作将以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着力点,通过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加大劳动者维权力度
1.从源头上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
通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年审,重点对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支付、规章制度的建立等情况进行审查,规范企业合法用工,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加强同其他行政部门的配合协作,下大力气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严查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落实农民工相关劳动保障权益办法。
3.进一步加大案件处理力度
为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效能,一要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以劳动保障年审为抓手,督促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将企业用工过程中的问题、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整合监察,仲裁资源,有效利用双方优势,实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实现疑难案件监察及仲裁的相互转换,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做好军队退役人员和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
军队退役人员的安置工作涉及到国家的国防事业,也是容易引起信访事件的一项工作,我局历年来都把退役人员的安置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安置的政策法规。近三年来,我区共有6名军转干部,3名随军家属,138名退役军人被安置到机关或者是事业单位。至今未收到过有关军队退役人员安置和待遇方面的信访件,该项工作连续三年保持上访零记录。我局将继续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完善军转干部经常联系制度、慰问制度,对苗头性的不稳定因素,一经掌握情况,积极主动的与有关部门、主管单位协调,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落实稳控措施。
(六)做好职称评聘和绩效工资相关领域工作。作为基层人事部门,我们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但自2002年评聘分开以来,评聘矛盾日益突出,难以缓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分义务教育、基层医疗与公共卫生、其他事业单位三类分别制订绩效工资标准,造成同一地区同类人员执行不同的工资待遇。拿教育系统来说,义务教育阶段和非义务教育阶段执行的工资标准就存在差异,同是老师,在相同职称情况下,所拿工资是不同的,更别说全市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在绩效工资改革过程中,执行时间也不同步,这些都引起许多人不理解,也引发了很多信访问题。建议由上级部门统一制订标准。
(七)加强宣传,努力实现从源头上减少信访诱因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落实好《信访条例》,加强干部的公仆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二是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策培训、上街宣传等形式,深入企业和群众,广泛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重点宣传《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法》等,使各类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守法、懂法、用法的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切实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减少劳资双发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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