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为做好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放射源的安全防护与保卫工作,积极接受环保、公安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辐射工作场所入口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辐射警示标志,工作现场设置警戒线,含放射源的装置上设置明显辐射警示标志及放射源编码。
三、辐射工作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涉源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四、放射源在非生产时应关闭电源,电源开关钥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防止非专业操作人员误操作,造成误照射及泄漏。
五、检修或停产期间,指定专人进行闲置放射源或含源装置的安全保卫和巡视。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巡逻,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爆和防泄漏措施。
六、放射源装置需要拆卸、更换放射源的,必须提前向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并报单位领导小组,取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过程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做好登记记录。
七、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三个月内,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若生产单位不能回收的,及时将废旧或闲置放射源送省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贮存。
八、定期对放射源装置检查,对工作场所进行环境监测。巡查巡测至少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构成。
九、严禁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上岗从事辐射工作活动。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十、发生辐射事故后,立即启动单位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
二 : 辐射安全保卫制度
辐射防护安全保卫制度
一、 在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成立放射领导小组,科主任负责
全面防护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研究放射防护工作,保护人群及工作人员防护安全。
(www.61k.com。二、 放射科X线检查场所和环境:必须按部分标准进行防护处
理和屏蔽,并警示。
三、 严格掌握X线检查的适用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X线检查,
对受检查者及携扶者,放射工作人员均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四、 在场所许可证范围内开展工作,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
量须登记上册。
五、 保证X线诊断设备处于正确状态,各种仪表指示准确。
六、 机房布局合理,不准堆放无关杂物。
七、 加强防火、防盗管理。在发生辐射装置丢失、被盗、火灾事
故后,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报公安、环保和卫生部门。在报告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提供事故中丢失、被盗、火灾中的辐射装置种类,以便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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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防护安全保卫制度一、 在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成立放射领导小组,科主任负责
全面防护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研究放射防护工作,保护人群及工作人员防护安全。
二、 放射科X线检查场所和环境:必须按部分标准进行防护处
理和屏蔽,并警示。
三、 严格掌握X线检查的适用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X线检查,
对受检查者及携扶者,放射工作人员均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四、 在场所许可证范围内开展工作,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
量须登记上册。
五、 保证X线诊断设备处于正确状态,各种仪表指示准确。
六、 机房布局合理,不准堆放无关杂物。
七、 加强防火、防盗管理。在发生辐射装置丢失、被盗、火灾事
故后,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报公安、环保和卫生部门。在报告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提供事故中丢失、被盗、火灾中的辐射装置种类,以便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牙片室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一、牙片室辐射防护制度
1.机房设计合理,面积应满足防辐射要求,墙壁、门窗施工安装后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机房外安装醒目的防辐射警示标志及工作灯,提醒周围人员。
3.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各种防辐射屏蔽隔离设备应齐全、充足,并保持完好、清洁,随时可以使用。
4.操作人员在机房内曝光时应穿戴防护衣、帽、手套、面罩,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射线损伤。
5.对患者注意防护,尽量缩小照射野,减少曝光量和曝光次数,对敏感部位应做屏蔽防护。
6.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曝光前注意关好门窗,防止漏射线对他人的损伤。
7.使用移动式X线机摄片时技术人员应作好个人防护,尽可能远离辐射源并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保护。
8.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内,确有必要者应作好周密的防护并尽可能远离辐射源。
9.操作技术人员发现机器有异常辐射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立即向科主任汇报。
10.科室医技人员应带个人剂量片监测辐射剂量;定期体检,及时了解辐射损伤情况。
11.按有关规定轮流安排工作人员休假或疗养。
12.科室设防护监督员,定期检查监督防护措施的落实。
二、牙片室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牙片室医技人员应通晓放射防护、放射设备、药品、器材等的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
(1).病人安全管理
1.应备有充足的抢救药品和必要的急救器械;防护用品应种类齐全、数量充足。
2.严防操作不慎或设备故障造成对患者的伤害。
3.科室应在安全地带设置候诊区,确保候诊病人不受射线辐射。
(2).设备安全管理
1.保持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机器要求,清洁防尘措施落实。
2.每天开机前应仔细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安全工作状态。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中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机器“带病”工作。
4.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责任人负有保管、维护、使用指导、监督的责任。
5.机修人员负责本科室设备的管理,定期保养,定期检查设备的接地可靠性,防止高压电击事故。
6.新安装或经大修的设备需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在使用中的机器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3).感光材料和耗材安全管理
1.感光材料和耗材实行专库存放,专人管理。
2.感光材料应与其他材料分开放置,严格室内照明管制。
3.胶片应按其要求存放,拆封后应有严密的防光、防潮、防粘措施。
(4).科室安全管理
1.主动配合医院保卫科做好科室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保卫工作。
2.科室各机房和库房应安装防盗、防火设施。
3.定期检查科室设备、配电柜的安全接地,保证其可靠。
4.经常检查科室的消防设施,确保能正常使用。
5.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勤于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阻止安全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防辐射安全保卫制度
1、依法对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放射工作场所进行严格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
2、射线装置机房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安全,机房与其控制室分开,并有足够的使用面积。
3、摄像装置机房内射线束投射方向的墙壁按原射线屏蔽要求进行屏蔽防护;其余方向墙面可按漏射线及散射线屏蔽要求进行防护。
4、从事放射工作时,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灯,所在墙壁、门窗所用材料及厚度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5、合理设置射线装置机房的窗户,观察窗应设在非射线束投射方向的墙壁上,并具有所在墙体的屏蔽防护效果。
6、合理使用X射线检查,减少检查者不必要的照射,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
7、对婴、幼、儿童、青少年的检查,不应将X摄像胸部检查列入常规检查项目。从业人员定期体检,X射线胸壁检查间隔一般不少于两年,接尘工人的胸部检查的间隔按有关规定执行。
8、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光检查,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8—10周的,非特殊要求下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
9、放射科技术人员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减少受检查者的受照剂量,对受检查者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
射线装置操作要求
为了加强医院射线装置操作安全与质量管理,防止因误操作而引起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医院设备情况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1、医技人员必须通过放射工作相关培训,掌握摄像装置相关防护知识,掌握射线装置诊疗适应症,合理正确进行射线诊疗。
2、医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射线规程,做好射线装置和防护设施的性能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3、仔细阅读申请单,按患者投射肢体厚度,年龄,体重等具体情况,仔细核对和确定诊疗方案。注意选取合适的照射方式和照射条件(包括管电压、管电、焦距、照射野、照射时间及虑线条件等),并注意保护非照射部位,尽可能使患者受到的照射剂量控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最小值,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4、做好投射前的准备,除去患者影响投射部位的衣服,腹部摄影在必要时清洁灌肠。
5、摆好投射位置,病人肢体放置力求稳定舒适,选择适当的焦一片距,认真定位,对好中心线,必要时放好照片标记、
6、投射胸腹部时,应训练患者呼吸和屏气动作。
7、实施诊疗过程中,医技人员应密切注意控制台和患者,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意外发生。
8、诊疗过程中,除必须被扶持才能进行检查的病人外,候诊者和陪护人员不得在无屏障防护的情况下在X射线机机房内停留。
9、移动射线装置的操作人员尽可能佩戴防护设备做好防护并选择适当的远离射线装置的位置进行曝光。
10、认真填写投射记录和各项投射条件并签名。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设备性能,延长其使用时限和人身安全,单位相关人员应了解设备性能,熟悉操作流程,同时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1、认真组织放射工作岗位的人员学习射线装备的操作、保养和检修知识。
2、设备应安置在空气流通、整洁、干燥的工作室内,忌潮湿、高温和日光暴晒。
3、谨慎操作设备,避免射线管组件在操作过程中受到撞击。
4、在连续工作室应注意射线管件允许热容量使用,或射线管组件表面温度不超过70℃。
5、定期了解供电电源情况,检查电源电阻值是否发生变化,切实履行维护设备要求。
6、高压变阻器组件如需补充新油时,应取得相关部门协助,检查新油性能绝缘强度合格后方能注入。
7、严禁个人私自抑制,安装设备。
8、对射线装置控制应每半年打开前后面板,对内部进行检查除尘,检查重点是各种开关,接触器触头,滑轮变压器滑道及碳轮刷价,观察其是否有电蚀和不清洁现象。一般情况下可用丝布擦拭干净,程度严重者可像制造厂购买同类型易损元件,接头是否有松脱或者和位移现象,并及时给予固定。
9、射线组件高压电缆插座内的填充物应定期补充或更新。
10、操作中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放射科主管人员汇报,本单位无法解决时,应请厂
家技术人员排除故障。
11、除必须被扶持才能进行检查的病人外,候诊者和陪护人员不得在无屏障防护的情
况下在X射线机机房内停留。
12、从业人员不得在机房门未关闭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摄影或者透视行为,以免对公众
造成误照射。
13、建立健全监护制度,制定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从业人员按规定佩戴相关必备
的防护用品和检测仪器,定期检测个人辐射量,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14、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15、加强辐射事故的监督管理,当发生辐射事故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必须立即启动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辐射工作人员资历管理制度
1、医学影像学大中专或者更高学历的学生,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经环保、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培训获得上岗证的,由医务科下达通知,从事相应的放射工作。
2、在未取得上岗证前,医学影像学专业的毕业生,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经院、科两级考核合格,由医务科下达通知,从事相应的放射工作。
3、医学影像学专业的毕业生,没有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在放射科已取得从业资质的带领下从事相应的放射工作,不得单独操作,或出具报告。
放射科射线装置的管理制度
X射线检查设备属于大型贵重精密医疗设备,为保持X线检查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其使用效率和延长寿命,加强X线检查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常规保养也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放射科各类使用和维修工程人员的职责。
1、正确使用
1.1 制定正确使用X线检查设备的严格规章制度。放射科领导和工程人员应监督各类
使用人员,加强管理。
1.2 对入科各类工作人员,在上岗前经专门培训,必须掌握X线检查设备的基本知识
和如何正确使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3 由于X线检查设备的种类繁多,结构和性能差别较大因此,每个使用人员在操作
不同的X线检查设备时,应首先了解该设备的主要结构和性能,做到心中有数后方能上机操作,操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或步骤进行,决不可随心所欲。
1.4 在当天首次使用X线检查设备时,应对X线管进行必要的老化训练,切记突然大
容量曝光,以免X线管损坏。
1.5 在摄影曝光过程中,不得改变任何摄影曝光参数,以防产生严重后果。
1.6 严禁连续大容量和超负荷使用。
1.7 在操作设备或曝光过程中应认真观察操作台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其他各电路或
机件是否有不正常的声音,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操作或曝光,及时通知维修工人或上报。
1.8 不能频繁开启和切断设备电源,因为开关电源会对电子元件产生很大的浪涌电流
使其易于损坏。
2、常规保养
2.1 保持机房通风良好和设备的干湿度要求。特别是湿度不能超过允许范围,否则容
易造成机械部件生锈,引起机械不灵活。电路参数发生改变,元件易于损坏。清洁设备时,不要用湿布,使设备保持干燥。
2.2 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做好机房和设备的清洁卫生,防止灰尘进入机内。设备
应有防尘罩,以保其清洁。
2.3 在使用过程中随时注意是否有不正常现象出现。如有机械活动是否灵活,固定部
分是否有松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X线管管套是否有漏油,管套表面温度是否
正常等,若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通知维修工程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必要处理后方能再使用。
2.4 操作要仔细、轻、稳,严禁野蛮操作使用,要像战士爱护武器一样爱护设备,使
设备延长使用寿命。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1、设备报废原则
(1) 已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不能修复或无使用价值者。
(2) 主要结构陈旧,性能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使用价值哲。
(3) 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发事故危险,且不宜修复改装者。
(4) 严重浪费能源,造成严重公害,因事故或灾祸造成严重损坏又修理费过高,无
修复价格者。
2、报废实施办法
(1) 固定资产报表首先由仪器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
(2) 对提出报废申请的设备,须经维修部门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不能修复者才能准予
报废。
(3) 办理完报废手续后,由设备科先开列清单报财务部部门注明账目。
3、报废设备的处理
(1) 对已报废的医疗设备有保留有价值者,留作教学,科研或拆零件使用。
医院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1、我院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有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放射科具体实施。
2、我院工作从事放射诊断操作时必须穿防护服,带铅眼睛和防护手套,佩戴个人计量仪。
3、个人计量仪定期送达市疾控中心或环境监测部门进行计量检测。
4、放射防护领带小组每季度应对放射防护装置个人防护检测结果进行一次检查总结,确保空气吸收剂量率等指标达到《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础标准》GB18871—2002和《医院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30—2002要求。
5、自觉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我院进行的辐射环境监测。当防护装置发生变化时,主动邀请卫生、环境部门对新装置的效果进行监测。
岗位职责
1、掌握射线类装置的工作原理、性能、使用及投射技术,严格遵守各类实验室规则,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减少污染和职业危害,严防误操作事故。
2、担任门诊、急诊的日常值班与病员的检查工作,负责射线诊断和放射治疗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到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领导。
3、参加会诊和临床病例讨论。
4、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开展科研工作,做好各种检查资料的积累、登记和统计工作。
5、做好本科室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严格遵守规程和安全防范。
6、在工作中应持“热情、主动、认真、和蔼、谨慎”的工作态度。
7、上班时间着装整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
8、放射室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并定期对室内进行消毒。
9、节约资源,爱护公共设施。
10、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辐射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一、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终身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包括:
1、常规检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进入辐照装置、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之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组织实施。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核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射线安全知识,了解射线对人体的危害。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取得适应资格,持证上岗。 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体检。 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学习相关防护标准,加强安全操作意识。 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到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资格考试,学习先进的安全防护知识。 坚持组织学习,并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操作
人员水平,杜绝事故发生。
七、 对操作水平高的职工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对达不到岗位要求的,
坚决不得从事此岗位,确保安全。
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根据国务院第449令,为了及时、准确、高校地组织开展辐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导致第二次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受到辐射伤害及由此造成的放射性环境污染,特制定辐射事故应急措施如下:
1、发生辐射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放射质量监督和辐射防护管理小组组长,做好现场警戒标志,保护好现场。
2、确定发生辐射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3、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及时封锁事故现场,禁止非事故处理人员靠近辐射区域,减少对病人、医技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对受误照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处理,送往当地卫生部门进行剂量测定,确定辐射影响范围,进行相应的救治工作,不得拖延辐射人员诊治时间。
5、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应迅速分析查明发生事故的原因,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尽快排出故障。
6、确定事故已得到控制、受辐射人员得到有效救治,放射性污染进行了有效处置,辐射环境监测结果符合要求,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宣布应急处理救援程序关闭。
7、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将应急救援程序关闭,事故已得到消除,辐射环境监测达标等信息以书面或其他有效文本形式通知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机构、人员、群众,并确认这些单位和人员已知晓。
8、出现故障的设备有专业技术人员维修,经有资历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达不到要求不得投入使用。
台账管理制度
1、建立射线装置台账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2、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界现象发生。
3、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放射防护管理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实行主任负责制。实施科主任对小组成员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2、员工体检制度:辐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 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 职业病诊疗的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 员工保健制度:辐射工作人员的保健休假,根据照射剂量大小与工龄长短,每
年除其他假期外,可享受保健休假2-4周的疗养待遇。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1. 严格遵守《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辐射相关法规的要求,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管。
2. 依法办理环境影响审批、验收、辐射安全许可证等环境保护相关手续。作为诊疗机构,依法取得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3. 辐射工作场所必须符合主管部门的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获得许可并经监测合格后再正式投入使用。
4. 辐射工作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识、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防止人员受到意外照射。
5. 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 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由单位安排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7. 依法对本单位射线装置工作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编写年度评估报告,于每年1月31日前报各级环保部门.
8. 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各项整改意见。
9. 配备辐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指导受检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0. 加强安全责任意识,排除各项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保卫,防止无关人员随意出入。
11. 制定辐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学习和演练。
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2015.03.20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一、 从事X射线工作的人员须经卫生部门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
格后,才能从事射线检测工作。
二、 从事X射线工作的人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专业和防护知
识训练,提高防护的自觉性。
三、 从事X射线工作的人员操作前,必须综合具体情况,佩带
防护用品,作好个人防护。
四、 从事X射线工作的人员操作前,须在人体表面具有代表性
的部位上,佩带个人剂量计,进行个人受照剂量监测。
五、 任何新的X射线机交付使用前或现有装置发生任何改变后,
都需要对工作场所进行综合的引起外照射辐射的监测,以便为制订常规监测方案提供依据。
六、 X射线机控制器与管头的连接电缆不短于20m,且工作时控
制器与管头的距离应尽可能远。
七、 X射线机进行高压接通时,应悬挂警示灯,并明确告诫无关
人员不得在照射室附近逗留。
八、 任何与X射线检测无关的人员未经射线防护负责人同意,
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进入射线辐射区域。
九、 X射线机需设有接地保护装置,接地电阻小于0.5欧姆。 十、 从事X射线的人员不得把个人生活品带入曝光室,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
进食或存放食物,不得在曝光室做与放射工作无关的事。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射线装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
2、主动、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本医院成立射线装置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管理人员。每年由相关部门对使用的射线装置进行一次检测。
4、对直接从事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5、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直接从事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对本院的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
7、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8、设置明显的射线装置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9、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维护、管理,使用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
10、使用射线装置进行诊疗时,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11、当发生丢失等事故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
敖汉旗大甸子卫生院
2010年4月17日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射线装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
2、主动、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本医院成立射线装置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管理人员。每年由相关部门对使用的射线装置进行一次检测。
4、对直接从事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5、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直接从事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对本院的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
7、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8、设置明显的射线装置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9、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维护、管理,使用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
10、使用射线装置进行诊疗时,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11、当发生丢失等事故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
敖汉旗大甸子卫生院
2010年4月17日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受检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促进放射诊治技术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 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须经卫生部门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并取得《放
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医用射线装置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掌握射线诊治的适用范围及其适应症。
二、 从事射线装置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该装置设备操作规程,并在
操作前,在人体表面具有代表性的部位上,佩戴个人监测剂量计,进行个人受照剂量监测。
三、 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专业和防护知识培训,提高防护
的自觉性。
四、
五、 射线装置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首先应检查其运行情况,发现X射线机进行高压接通时,应悬挂警示灯,并明确告诫无关人员不得在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好后,方可使用。
照射室附近逗留。
六、 射线装置设备操作人员,在对受检者进行照射检查前,要选取最佳照射
方式和条件,并作好照射条件的记录,在照射时应密切注意控制台和受检者,以便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七、
八、
九、 射线机房或治疗室在施行照射时,严禁无关人员停留在内。对受检者非任何与放射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射线防护负责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私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不得把个人生活品带入曝光室,不利在工作场所吸照射部位和扶持部位和扶持检查者,应配以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自进入射线辐射区域。机房内严禁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烟,进食或存放食物,不得在曝光室做与放射工作无关的事。
十、 任何新的X射线机将要使用前或现有装置发生任何改变后,都要对工作场
所进行综合的引起外照射辐射声的监测,以便为制订常规监测方案提供依据。 十一、 定期接受放射防护监督机构对使用设备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十二、 定期接受放射防护检测机构对射线设备进行防护性能检测评价。
公安中心卫生院 2011年10月26日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1、各室机房设置位置要合理,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要有足够的面积和高度,周围墙壁、门窗均应达到防护标准。
2、各类X线机透视及照片的最高照射条件应在安全使用范围之内,对转让或修复的旧机器,必须要求达到防护标准才能使用。
3、在每次检修时,更换与防护有关的零部件后,应请有关防护监测机构再次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应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线照射,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儿童、孕妇及妇女月经期间尤应重视,必须接受检查时,应尽量减少下腹部接受不必要的照射剂量。除重危患者外,检查室内应减少陪人或尽量缩短陪伴时间。
5、必须配备受检防护用品,如腰系防护巾、防护三角等。
6、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一般不得在机房内候诊。
7、在摄片时,必须要有封顶的防护铅垒,不宜用铅屏风代替。
8、对刚开始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有关防护机构进行体格检查及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领取辐射安全证书,方能参加放射专业工作。凡从事X线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9、医护人员接触X线时,必须戴铅眼镜、铅手套、铅帽及铅围裙等防护用品,并佩带个人辐射线剂量计。
10、医、技、护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保健假和营养津贴。休假期间严格避免再接受X线照射。
11、女性辐射工作人员在妊娠的前4个月,应避免直接接触射线工作。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结合医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辐射安全管理。
第二章 工作岗位要求
第三条 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 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第五条 接触辐射的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监测笔。
第六条 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七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报告单报告。
第三章 辐射防护
第八条 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体检。
第九条 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十条 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 第十一条 严格检查门窗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十二条 定期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委托环保部门监督监测。
第四章 设备管理
第十三条 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第十四条 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第十五条 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应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七条 设备出现故障时,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
第五章 人员培训
第十八条 科室负责人应接受医院举行的相关培训,科室内部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影像操作规程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所有新入职工作人员必须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 坚持组织学习,并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操作人员使用、检查仪器设备的水平,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 意外事故应急处理
第二十条 发生不明原因停电、机房大面积漏水等情况时,应立即关闭电闸,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并向医院医务部和后勤保障处报告,同时做好病人的安抚工作。
第二十一条 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关闭电闸,使用灭火器灭火,拨打火警电话,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并向医院保卫处、医务部及相关部门汇报,并且采取自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 医院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故时(如发现SARS患者),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向医院医务部和相关部门报告,随时等待医院及上级卫生部门的指示。
第二十三条 操作过程中,机器突然损坏,应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必要时向医院办公室、医务部报告,随后及时与工程师联系,进行维修。
第七章 意外射线损伤应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员工或病人遭遇意外射线损伤时,操作者首先应立即关机,切断高压电源。 第二十五条 立即将遭遇意外射线损伤的有关人员送至职业病科,必要时送急诊科作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放射工作人员受遭遇意外射线损伤的,还要将其个人剂量笔交到后勤保障处,送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测量所受放射剂量。
第二十七条 追踪观察遭遇意外射线损伤有关人员的健康状况,做好随访工作。
第二十八条 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1.应急预案
注:环保部门电话:12369或66206467
北京友瑞口腔诊所
2012年8月9日
2.学习培训制度及记录
一、培训制度
(一)本单位配设的专职辐射技术人员必须持有专业部门的学历证
明,具备专业技术管理能力。
(二)本单位负责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必须通过参加上级部门辐射
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从事辐射
安全管理工作。
(三)在辐射源使用位置的岗位工人和设备检测人员,在上岗前要先
进行辐射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并考核后,方可上岗。
(四)使用放射源的职工每年进行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考核一次。
被调换到辐射源使用部位的岗位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培训而后上岗。
(五)外来参观人员或临时施工人员接触辐射源使用部位时,先进行
安全防护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
(六)辐射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要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一次,并考核合
格。
(七)在辐射源使用岗位直接接触的岗位工人每年培训考核一次。
(八)建立培训档案、培训记录、培训考核试卷,并要妥善保管和存
档。
二、培训内容
1、学习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和基本防护知识。
2、学习辐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救援演练。
3.应急演练制度及记录
一、演练目的
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将放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根据上级卫生部门与环保部门要求,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及《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门诊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放射事故应急演练方案。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调度人员,指挥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二)对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指挥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三)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污染事件应急救援情况;
(四)负责恢复本单位正常秩序。
三、现场处置组
(一)接到放射事故发生的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
(二)负责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
(三)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将事故情况报告放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四)配合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立案调查、进行检测和现场处理等各项工作。
四、医疗救护组:
(一)接到指挥中心命令后,迅速赶赴现场;
(二)现场进行伤员救助,并根据现场情况向指挥中心报告人员损伤情况;
(三)联系相关医院,跟随救治;
(四)将人员恢复情况随时上报指挥中心。
五、后勤保障组:
(一)接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命令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
(二)保证水电供应,交通运输;
(三)保证食物用餐。
4.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及个人辐射剂量报告表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设各安全科为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要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各上级部门查阅。
五、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六、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
七、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八、其它依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5.操作规程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每天上岗前做好摄片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
确。
三、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四、对于随时出现的液体应立即清理,防止流入仪器设备内部。
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
六、根据人体大小,摄片部位,合理选择参数。
七、随时观察照片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摄片机是否正常,如果异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
八、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摄片机并将电源关闭。
6.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一、各室机房设置位置要合理,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要有足够的面积和高度,周围墙壁、门窗均应达到防护标准。
二、各类X线机透视及照片的最高照射条件应在安全使用范围之内,对转让或修复的旧机器,必须要求达到防护标准才能使用。
三、在每次检修时,更换与防护有关的零部件后,应请有关防护监测机构再次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应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线照射,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儿童、孕妇及妇女月经期间尤应重视,必须接受检查时,应尽量减少下腹部接受不必要的照射剂量。
除重危患者外,检查室内应减少陪人或尽量缩短陪伴时间。
五、必须配备受检防护用品,如腰系防护巾、防护三角等。
六、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一般不得在机房内候诊。
七、在摄片时,必须要有封顶的防护铅垒,不宜用铅屏风代替。
八、对刚开始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有关防护机构进行体格检查及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领取辐射安全证书,方能参加放射专业工作。凡从事X线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九、医护人员接触X线时,必须戴铅眼镜、铅手套、铅帽及铅围裙等防护用品,并佩带个人辐射线剂量计。
十、医、技、护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保健假和营养津贴。休假期间严格避免再接受X线照射。
十一、女性辐射工作人员在妊娠的前4个月,应避免直接接触射线工作。
7.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一、加强对设备性能的学习和了解;
二、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三、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
四、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现象;
五、随时保持设备的整洁;
六、杜绝在设备上乱写乱画现象;
七、对设备部件的脱漆部位及时进行修补刷新,保持设备外观良好;
八、不断加强对设备的改进;
九、做好对设备的三防工作(防锈、防蚀、防破坏);
十、 设备出现任何破坏,应及时维修、更换,不得拖延,有问题的设
备不得生产运行;
十一、设备运行过程中,严谨非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操作、改动 十二、定期对安全连锁装置进行检查、验证,出现故障及时维修,以确保安全连锁装置的完好灵敏;
十三、检验仪表的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
十四、 仪器的外观检查是正确使用仪器的第一步,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检查仪器的各个部分及配件是否齐全,如计数管及必要的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等。
(二)插头座尤其是高绝缘插头座是否松动,是否合适、是否洁净。
(三)有无磕、碰、摔、坏等硬件。
(四)仪器内部有无异响。
十五、连接安装仪器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 注意查看仪器对电源的要求。注意它对电压周波、接地线的要求。
(二)连接插头是不要用力过猛,插不进去时应先找找原因,如确认没问题可换个角度再插,所有插头都有螺纹,只要轻轻拧紧就行了。
(三)所有探头不得磕、碰或随意拆、卸。
(四)尽量避免用水擦洗要求,特别是插头附件。
辐射环评及验收文件
注:本单位于2000年开诊,当时没有要求准备辐射环评及验收文件。
北京友瑞口腔诊所 2012年8月9日
辐射工作场所声光报警设置及警示标识、防护用具、门机联锁(门灯联锁)、告知提示标识(见门诊标识)
北京友瑞口腔诊所 2012年8月9日
辐射工作单位应当有满足辐射防护和实体保卫要求的放射源暂时贮存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暂时贮存室必须双人双锁,除配有防盗报警装置的门外,不得留有通往外界的其它通道。暂时贮存室内,除放射源(同位数)外,不得存放其它任何物品。
北京友瑞口腔诊所 2012年8月9日
射线装置年度检测报告(见附表)
射线装置购置计划及报废手续(见附表)
北京友瑞口腔诊所 2012年8月9日
辐射工作单位应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档案;编制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每年12月30日前登陆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在线填报,并打印送交西城区环境保护局)。
北京友瑞口腔诊所 2012年8月9日
三 :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1. 严格遵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辐射相关法规的要求,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管。
2. 对本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3. 依法办理环境影响审批、验收、辐射安全许可证等环境保护相关手续。作为诊疗机构,依法取得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4. 辐射工作场所必须符合主管部门的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获得许可并经监测合格后再正式投入使用。
5. 辐射工作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识、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防止人员受到意外照射。
6. 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 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由单位安排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8. 依法对本单位射线装置工作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编写年度评估报告,于每年1月31日前报原发证机关。报告除总结本单位全年辐射工作外,还包含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9. 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各项整改意见。
10. 配备辐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指导受检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1. 加强安全责任意识,排除各项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保卫,防止无关人员随意出入。
12. 制定辐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学习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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