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夕阳,抹杀了我…
夕阳,抹杀了我。给不了我对生活的浪漫感。
夕阳,抹杀了我,没有还给我精彩的瞬间。
夕阳,抹杀了我。
当我放纵的那一刻,当我在挣扎的那一刻,当我在胜利的边缘那一刻,一切都变成了惜叹。
幻想着有一天,会出现另一个我。
幻想有一天我死了会是什么样的一片星晴。(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夕阳,抹杀了我。
走了,天黑了,我还走了,夕阳落下了。生活的第二天迎接了旧的夜,等待着明天的夕阳。
夕阳,抹杀了明天的我。
二 : 七夕,我在想你
七夕,我在想你
——写给一诺
鹊桥相会
一个千古传说的故事
一年一度
谱写着爱情的美丽(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爱,只为你而生
情,何在朝朝夕夕
金风玉露一相逢
感动了多少个世纪
又是七夕,弯月朗照
只有我与你遥遥而立
仰望星空
你在那头念我
我在这头想你
不知今夕是何年
又怎晓相聚有无期
满眼婆娑,无尽相思
在这秋夜
开始堆积、堆积......
于2009年七夕
三 : 又见夕阳落
苟军良
傍晚时,从街上回家,猛一抬头,竟发现一颗硕大的夕阳,在周围金色晚霞的衬托下,赤裸裸、颤微微地悬挂在视野尽头的楼群和树梢之上。
我的心猛地一紧,多久了,都没有看过夕阳西下了,这情景,竟然变得新鲜而陌生了。
正是初秋,日暮的天空呈现出明净而澄澈的深蓝色。天边,是一片火样的云霞,没有斑澜的色彩和千奇百怪的样子,只是一片明亮的黄中带白,如同力道将过的火焰。而夕阳,则是饱满而深沉的桔红。它是那么大,大得突兀,大得孤独,大得令人有些担心。这巨大而笨重的金球丝毫不因我的注视而停止下坠,不过几分钟,它就完全隐入了楼群之后,任你踮起脚尖,极力搜寻,天边,只是一抹晚霞。
我怅怅地站着,任街上人流汹涌,车马穿行。久违了,这“落日熔金,暮云合壁”的辉煌,这“残阳如血”的悲壮,不知有多久,已没有见到这世间绝美的景致,不知有多久,心灵已没有被如此的大美所震撼了。眼中所见,是物欲横流,浮光掠影;耳中所听,是市声喧嚣,人声鼎沸。整日地忙,为工作忙,为家庭忙,为别人忙,为自己忙。顾不得抬起头,看看天上的候鸟几时飞过,数数夜空的星星还有几颗,也从不敢放下追逐的脚步,唯恐一不小心,会被这架高速运行的列车甩出窗外,从此粉身碎骨,永难超生。
我努力地回忆上一次看夕阳的时候,竟又是一惊——六年前,那时,我还过着快乐的单身生活。有一次去渭河滩散步,正是傍晚时分,采砂机停止了轰鸣,静静的河滩只有微微的风声,偶尔会有几只鸟扑愣愣地从芦苇丛飞向天空。偌大的河滩被夕阳的余晖照耀着,这儿一丛、那儿一簇的芦苇连同几个杂乱的沙坑也被镀上了一层金色,闪耀着油画般地光泽。浑浊的渭河水悄无声息地流着,弯弯曲曲,由粗而细,远处,一轮沉沉下坠的红日,如同被轻轻地放置在了宽阔的河床之上,她红得深沉,红得醉人,红得包容一切。河滩上的芦苇,随风摇摆,竟像是在夕阳里跳着一曲永不谢幕的舞蹈。(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风吹着,草动着,水流着,夕阳照着,仿佛这大地亘古如斯,千年未老。“霜风凄紧,天河冷落,残照当楼”,遥远的吟唱依稀在风中回响。没有大漠孤烟,这长河落日的景致同样地摄人心魄,不是旅人游子,依然会无端地生出一种孤独之感。啊,这里可曾走过满面风尘的诗人,可曾停过断肠人的瘦马,可曾响起过边塞的号角,可曾见证过倚楼人的深情凝望?也许,魂魄尚在,声息无存,只有夕阳,只有夕阳还在,见证一切,却又无视一切,在她眼里,地不老天不荒,岁月长又长。
看一回夕阳,便会沉醉一次,真不知是夕阳太美,还是那份欣赏的目光和心情太难得,也许都是吧,日升月落,花荣草枯,本是世间最寻常的风景,却也是最美的胜景,然而总被人们所漠视。城市的高楼挡住了夕阳,也遮住了我们的心灵。我们一面忙碌地追逐着一切人为的东西,一面却不停地诅咒着生活的疲惫和精神的苍白,总觉得我们想要的与我们已有的差得那么远,可是,我们究竟想要什么呢?
下一次看夕阳落下是什么时候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当我的目光已变得明净,当我的脚步已不再匆匆,当我的心灵具有了穿越芜杂、获得升华的力量时,我的脸上便会挂满幸福的微笑。
张晓风说:“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是啊,夕阳在,看夕阳的人在,我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四 : 看着天上的星我又想起了过去的你
心爱的人啊
已离去
只留下孤零零的我在这里
看着天上的星
我又想起了过去的你
你虽已远离我而去(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可仍在我心里
像青雾
用手挥
也挥之不去
我想忘了你
可又忘不了你
看着天上的星
我又想起了过去的你
五 : 夕阳,你好!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黄昏无限好,只因有夕阳。”
喜欢夕阳,带着心中淡淡的惆怅。
喜欢夕阳,在那收获庄稼后的原野。那时,在可以亲近泥土的真正农村。单位的不远处就是田野。柔和的光亮中,夕阳如画,它在西天悠闲的漫步。它优美、大气、从容,在一碧无垠的天际,在云朵的簇拥中,用慈祥的脸,俯视苍野,洞察人间。随着它脚步的轻移,万物随之变换着不同的色彩,神秘如烟。直至它消失在地平线,它把美丽的彩笔遗留在天边,让它继续装扮美丽的苍穹。多愁的我,站在旷野,在夕阳消失地平线之前,尽情领略这方寸之间的美好。呆呆地眼望夕阳西沉,直至渐渐消失沉没于地平线,无语,只任两行清泪在脸上奔流。清空的脑海中,只是感觉一件美好的东西无缘的失落了。
喜欢夕阳,只能在充满喧嚣的人群。虽然仍居于农村,但远离了泥土,感觉可以让心灵纵横的空间也不复存在。独自站在楼上,独自欣赏夕阳无以伦比的温馨从容的美。总想融入其中,融入灿烂的霞光里,感悟生命里那份从容与淡定。每每只能用怅然的心绪目送它消失在被高树和楼层阻挡的西天。
人生,从青春年少,到风华正茂;从年富力强,到两鬓染霜,回头望去,与夕阳曾经的朝气蓬勃,日照中天、斜阳高照的轨迹是何曾的相似。夕阳的落去,是为了明日的重生和辉煌。而人生呢?有真正的重生和轮回吗?
夕阳的美,如此的沉静,生命中的美好也在夕阳年华。那真正的老者和已渐渐步入老者行列的我辈,已如夕阳,焕发出厚重而沉静的美。不管夕阳是否归去,那份日落前的辉煌和落日后的霞光漫天无不让我们心动。人间万象,许多独留于记忆的一些人和事,总在不经意的瞬间闪现。(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其一、
某天,因为有事匆匆地走出家门。在空旷的街道上,迎面走来两位瘦瘦的老者。两位都是满头的银发,脸上都刻着饱经风霜的印迹。 衣着朴素整洁。当两人走过身旁时,我看到两老者的手紧紧地拉着,像两个可爱的孩童。老奶奶的手放在老爷爷的手中,老爷爷紧紧握着。他们边走边张开安着假牙的嘴不停地说着什么,同时脸上洋溢着慈祥的微笑。而旁边驶过的车辆、匆匆走过的行人,似乎一点儿都没有惊动两位老人。那一刻两人的眼中又似乎只有彼此。那牵在一起的两只手瘦骨嶙峋,青筋绽出,紧紧地握在一起。我放慢脚步,深深的看了看两位紧靠着相互搀扶互支撑慢慢行走的老人。 看着渐渐走远的两位老人,刹那间,一种莫名的激动涌向我的心中。当年听着苏芮的《牵手》,看着一幅幅在眼前闪现的画面,内心也曾有过转瞬既逝的激动。但,对其内涵的理解也是泛泛的。然而,某天早上的情景却深深地定格在我的脑海中,时时刻刻感动着我,使我对《牵手》的内涵有了深刻的理解。
人生的道路虽然是那么的漫长、曲折,在时间的长河里也是一转瞬的时间。如果有两心相伴、两心相依,那一切的艰难困苦又算得了什么?
一位老人说过这样一句:“只有今世的夫妻,没有来世的鸳鸯。”
既然“只有今世的夫妻,没有来世的鸳鸯。”我们何不做好今世的夫妻,把握好现在,不再遥想虚无来世的鸳鸯。
那夕阳正红,正艳。
其二
上班的路上,必须穿过热闹的集镇。两天一次的集贸,常常可以看到一个六十多岁的男人。看到他,多数是在早上六七点钟。从衣着看,他所穿的几乎都是一件老旧的蓝色中山装,洗得发白,上面沾满了泥点。千古不变的蓝裤子和黄军鞋,同样是泥点斑斑。因为每次都是匆匆而过,所以,只看清忙碌的他的满头凌乱的花白头发和沾满泥巴的手。那手一定是粗糙的,苍老的。每次经过,他的手几乎都在忙碌。他在整理,整理他所要出售的的东西。河蚌,一堆新鲜的河蚌。一个个湿漉漉的河蚌,紧闭着嘴,静静地在地上躺着,等待着它们命运的来临。那蚌壳上,一圈圈黑灰相间的蚌壳像一页书,记载着河蚌的生长足迹或它被岁月见证的印记,亦或记载着它的前尘往事。此刻,它只是静静地,静静地呆着。在生命弥留之际,它是否会回忆它的过往呢?有时看到那人在人影犹稀疏的街上,守在早已经整理好的河蚌边,坐在盛放河蚌的仍旧湿漉漉的框子上抽烟。等待热闹集市的开始和买客的到来。他在沉思,像一尊雕像,一动不动。古铜色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他会想些什么?他那充满欢快的童年时光;他仍然不愿忘记的青春记忆里的某个曾让他心动不已的倩影;他儿女降生时初为人父的激动欢狂;他儿孙所增添的烦恼;亦或是他生活重担的沉重负压?这一切的一切,或喜,或悲,不得而知。那孤独守着河蚌的塑像深深浮现在脑际。在这里,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吃河蚌,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喜欢吃,只知道这街上只有他一人卖河蚌。我没吃过,也不喜欢,但每次都希望有人快点把它买走。不要让那花白的头发在清晨和黄昏中等待。我知道帮不了他。晚归时,常常会为让一个卖蔬菜的老者尽快早回而买下并不需要的青菜,甚至那青菜最终在家烂掉。我不知如何处置这带壳的家伙。现在依然可以见到那卖河蚌的花白头发。
看那夕阳,正在燃烧,它的火光映红了花白的头发;映红了那一尊雕像。
其三
女人普遍比男人的寿命要长,这是不争的事实。今年,九十多岁的姥姥去世了,同样九十多岁的姥爷还在世,老人身体十分硬朗
与脾气急躁、做事干净利落、事事要强的姥姥相比,还是更亲近头脑聪明、秉性善良、脾气温和的老爷。姥爷从小就没有父亲,(太姥爷牺牲在湖南战场,至今尸骨难寻。)所以,从小就养成了独立坚强的性格。十八九岁把小他一岁的姥姥娶进家门,早早担起大家庭的责任。小时候到姥姥家去,常常看到姥姥和姥爷吵架,最终都是姥姥胜利。看姥爷总是不能赢,心中不平,偷偷责问姥爷,姥爷微笑着说,姥姥辛苦,姥爷是有意让着她的。小小的我不明白,直至自己长大了,因为心中有了那个他,最终懂得了什么是心甘情愿。
姥爷做了一辈子的生意。除了字写得好,还有就是那算盘的使用。在没有计算器的年代,姥爷把小小木框内的算盘子使唤到出神入化的程度。总觉得姥爷是他们同龄人中很厉害的。姥爷更厉害的是为我和同龄的小姨背诵《三字经》和《百家姓》。
姥爷没事的时候,我就缠着他给我和小姨背《三字经》和《百家姓》。姥爷坐在椅子上, 俩小人儿坐着小板凳坐在旁边。姥爷眯起眼,沉浸在“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的记忆中。在姥爷有节奏的吟诵中,我们也陶醉了。等姥爷一口气背完,我们会给姥爷鼓掌,才让姥爷去忙活。是姥爷最早让我知道了《三字经》《百家姓》;是姥爷最早让我知道了书可以这样美读;是姥爷最早让我知道了读书真好。
如今,九十多岁的姥爷耳不背,眼不花,腰板依然挺直,只是大部分的牙齿都不能坚守自己的岗位。姥姥离世后,姥爷经常伤心。儿孙们想方设法逗他开心,像哄孩子一样哄他高兴。因为工作和家事,不能经常去看姥爷。看到我的到来,姥爷非常开心高兴,拉着我的手,忍不住的掉泪。我的鼻子也是酸酸的,强忍眼泪,找些高兴的话题:“姥爷,我们学校开展经典诵读了。”“那好,那好!”“现在全校学生都在背诵《三字经》,我负责检查。不知是您背的好还是学生念的好。我想听听。”“我念,我念。”姥爷高兴起来。
姥爷坐在沙发上,我搬个凳子坐在姥爷的对面。“人之初,性本善、、、、、”姥爷眯起眼,又沉浸在往日的记忆中。不得不佩服当年的私塾教育,给姥爷所打下的扎实的基本功。姥爷微微晃动身体,有节奏的吟诵着。此刻,姥爷的心中还会想些什么呢?是否有他儿时读书的情景和画面呢?是否还有姥姥七十多年和他相处的历历情景呢?是否还有他五儿三女儿孙满堂的自豪幸福呢?我仔细端详着姥爷,头发、眉毛、胡须皆白,方正的脸庞写满慈祥和宽厚。
“姥爷,毛驴的尾巴能干什么?”“能赶苍蝇,打蚊子。”“姥爷,毛驴的尾巴像小辫子吗?”“像呀!”“姥爷,那我的小辫子像小毛驴的尾巴吗?”“傻孩子,不能说人的小辫子像毛驴尾巴的。这是不好听的话。”“知道了。”姥爷,真快!当年的小丫头,一转眼都是姥姥辈的人了。
“父子恩,夫妇从,兄则友,弟则恭;长幼序,友与朋,君则敬,臣则忠、、、、、”姥爷仍然沉醉着,嘴角流下一串亮晶晶的东西。那是姥爷的口水。我赶忙递上面纸巾帮姥爷擦嘴巴,姥爷的脸上挂着满足的笑容,依然陶醉在回忆中。此时的姥爷,在他年逾半百的长外孙女面前像个小学生,像个小孩。
姥爷正如夕阳西下的黄昏,厚重、安详,谁能真正领略他对人生的眷恋?随着时光的流逝,他终将伴着夕阳一同归去。
还有像姥爷一样许许多多的老人们,他们来到这个世上,一生奔忙,不管生命的道路还有多长,最后的归宿,能否就是那幸福的天堂?祈求上苍,希望能有一个永不没落的夕阳。
其四
一个满脸皱纹的婴儿,六斤重,头上无毛,虽然是女孩,却像个小老头。我很诧异:这就是我十月怀胎的那个婴儿?错了吧?这么老丑?值得欣慰的是那一双清澈的大眼睛正好奇地观察这新奇的世界。长长的睫毛又浓又密,让人猜想长大的她不会太丑。这是二十六年前,女儿给我的第一印象。
小小的脸蛋饱满而圆润,六斤半,头上依然没毛。眼睛一般般,看不清双眼皮。只遗传了妈妈的长睫毛又浓又密。不俊,不是想象中的孩子。这是一年前刚出生的小外孙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
而我,则由二十四岁悄然到了四十九岁。
时间都去哪儿了?不仅是我,对于匆匆溜走的岁月;对于脸上悄悄爬上的皱纹;对于头上渐渐增添的白发,相信每个人的心底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和对于时光流逝的无可奈何。
时间都去哪儿了?过去的许多事情分明就在昨天,在眼前,在深深的脑海,在心灵的底片。
“三岁的娃娃穿皮鞋,蹦蹦跳跳上学校......年,年,一九七四年,我的故事讲完了,再见!”一个扎着辫子的小女孩和她的小伙伴,在门外的空地上跳皮筋,边跳边唱。随着皮筋的不断升高,跳的幅度增大,小辫子也随着上下跳动,她也更加的兴奋和快乐。那就是一九七四年的我,不到十岁。
“马兰花开二十一,,......”一个漂亮的小子也混在一拨小女孩当中跳皮筋,边唱边跳,十分开心。那是刚上学的女儿,一个引人注目的漂亮的假小子。
那年的春天,受农场的选派,十八岁的我和另一个不相识的十八岁男孩一同踏上了去黄海之滨另一个农场教师培训的列车。第一次远离父母,去陌生的外地。离开家门,心就像阴沉沉的天气一样,伤心,无助。一路,和那个男孩没说一句话。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一路跟着他。汽车,火车,汽车。在快到达目的地的汽车上,看到道路两旁干枯的荒草和望不到边的田野,我想哭,感觉自己像漂泊在茫茫大海上的一条小船 ,被人遗忘。
作为重点中学的一名成绩不错的学生,如果不是因为当教师的父母的安排,根本没想到要教书。至今回想起来,仍然对选择教师这个行业而耿耿于怀,但是,也还是一个学生很喜欢的老师。
也就是那短短的半年培训学习,为我人生新的一页拉开了序幕,对以后的人生之路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此以后,曾经作文不错的我开始常常拿起笔,记下自己善感的心程。
十六岁的花季。女儿去外地求学。护送到无锡 。一切安排妥当,跟女儿告别返程,没有挥手没有掉泪。我不喜欢那样的告别,女儿也不喜欢。就像女儿小的时候。女儿小时候都是生活在姥姥家,因为我忙碌的工作不能把她带在身边。虽然她百般的不愿意,也只能这样做。我工作生活在一个学校,女儿随姥爷姥姥生活在另一个学校。每次看望完女儿后跟她告别,她都是一边跟小朋友玩一边头也不抬地说,再见,再见。她早就习惯了我不在她身边的生活。但她小时候许多的趣事我都记忆着,有的发到报纸上.
那时女儿在上幼儿园,当看到我脖子上戴着一串珍珠项链时就问:“妈妈,这小珠珠是什么呀?”我说:“是珍珠。”“珍珠哪里来的呀?”“河蚌里长出来的。”“河蚌长在哪里呀?”我指了指院子外的小河说:“长在河里。”“这么好看的小珠珠原来是河蚌里长出来的。”女儿自言自语。
这件事被我丢到了脑后。不久后的某天,我去看女儿时大吃一惊:我看到的是什么呀?简直是个泥猴子!小脸、衣服、两只手、头上都是泥。两只脚简直就是两只骆驼蹄子,全都粘满了泥。女儿的两只泥手在忙活,正在用石头砸河蚌呢。再仔细一看,姥姥家院子里的地上已经躺着很多被砸开的河蚌,有的已经被晒干。闻着腥腥的气味,看着脏兮兮的她,我气不打一处来,照着她的屁股就是几巴掌:“哪里弄的这些东西?脏不脏?”女儿委屈地哭起来,边哭边说:“妈妈骗人,你不是说河蚌里有珍珠的吗?我没找到一个!”
再后来,听她姥姥讲,小河还没干透,女儿就天天拉着她姥爷帮她找河蚌,说是找珍珠为妈妈做一条项链……
女儿昨天的小身影经常在我眼前闪现。
如今,一个真实的身影也在眼前晃动着,那就是一岁零三个月的小外孙。当飞行员的女婿在上海工作,女儿在去上海之前只能住在我家。小外孙刚会走路一个多月。家中一天到晚都是他忙碌的身影,凡是能够着的东西他都够,够着后丢到地上听个响声。能按动的都要按一下,洗衣机、电视机、遥控器、手机,开关都要按按。我们只能把所有不安全的东西都藏起来。我曾经整洁干净的家都乱套了,到处都是“小东西”的小东西。走路歪歪扭扭的小地鼠,整个一个搬运工,藏东西的行家。我的长靴子里边可以找到他妈妈的化妆品,花盆里边可以找到他的玩具,被子里边可以找到他的碗、勺子,甚至一不留神,他溜到卫生间掀开马桶盖把一个苹果丢了进去。唉,真是乱了套了!
小东西对花花绿绿的电视画面感兴趣,对遥控器感兴趣,对手机感兴趣。满屋溜达时只要拿到遥控器,你就别想正常看电视。因为女儿常常和他一起跟女婿通电话、视频,所以他拿到什么东西,都先放到耳朵旁边转边自言自语一番。只要看到大人接打电话,他就要手机。只要他的目的达不到,马上坐在地上准备打滚,耍赖皮。你要理他,他就来劲,当看到我们不理他时,自己也就乖乖爬起来了。看到那调皮、可爱的小模样,从他妈妈怀孕、他出生及至到如今所付出的一切辛苦,也就都忘却了。看到他伸着两只小手,用无辜祈求可怜的小眼神望着你,让你抱抱,你会马上丢下手中的一切,把他爱怜地抱在怀里,情不自禁地吻吻他的小脸。就像当年可爱的女儿。
现在,每天晚上下班回家敲门,小人儿会第一个跑到门边等着,看到我的到来,脸上乐开了花。张着长了几颗小牙的嘴,露出殷勤开心的笑容。顾不上换鞋,“宝贝儿,亲一个。”剪成郭德纲式发型的小光头凑了上来,他只会用头跟你的头顶一下,算是亲亲。
“蛋蛋、毛蛋,姥姥呢?”我藏在床边喊小人儿。一会儿,一个小小的身影迈着细碎的脚步晃晃而来。“嗯?”“嗯?”不会说话,他在寻找。门后、床边、阳台或者挂着的衣服下边,都是我的藏身之地。直至看到我,他就咧开嘴笑起来,我也笑起来。我们一老一小天天必做这简单的游戏,乐此不疲。小东西带来的快乐太多了。
我累了,但不能歇息,还得继续,继续等他再大一点能跟着妈妈离开。
我沿袭着父辈的路前行着,虽然思想与他们有异;女儿沿袭着我的路前行,他们的人生观与我们这一代有更大的差异,但是大家为儿女无私奉献的心是一样的。小人儿的路更长。每个人都在走着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从小到大,从大到老。从古到今,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我继续前行着,用我的眼和心,把历经的一切收入行囊,同时欣赏着沿途的风景。
喜欢夕阳,喜欢这份短暂的美好,感受它的默默相守;感受它的深深凝视;感受它心中流淌的激情澎湃;感受它为我而舞动的心弦 。就让这份美好凝固在永恒的记忆中。虽然往事如烟渐行渐远远,但我会用我的拙笔将它的点点滴滴汇成永恒的文字,让它成为最美好的回忆温暖在心田。
徐州铜山区王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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