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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核算-原材料核算

发布时间:2018-01-05 所属栏目:小企业所得税核算采用

一 : 原材料核算

原材料核算

一、定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

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www.61k.com)

二、原材料的构成——主要材料

——辅助材料

——外购半成品

——修理配件

——包装材料

——燃料

三、原材料的核算方法——实际成本法

——计划成本法

原材料核算 原材料核算

实际成本法核算

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法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均按照实际成本法核算

1、 购入原材料会计处理

(1) 发票账单与材料同时到达;

借:原材料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 发票账单已到,材料未到;

(购入时)借:在途物资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入库时)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3) 材料已到,发票账单未到;

(月末,按材料暂估价入账)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下月初做相反分录冲回)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4) 采用预付货款的方式购材料;

(预付货款)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货物)借:原材料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补付货款)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退回多预付的款项)借: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

2、 发出材料;

借:生产成本(生产产品领用)

制造费用(车间一般耗用)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耗用)

贷:原材料

原材料核算 原材料核算

计划成本法核算

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法核算时,原材料平时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另设“材料成本差异”核算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额的一种方法。(www.61k.com]

(1) 购入材料会计处理;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其他货币资金 / 现金 / 应付票据

(2) 材料入库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数)

贷: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节约数)

(3) 发出材料;

借:生产成本(计划成本)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

(4) 期末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额;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生产成本

【例】某企业月初结转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0元,成本差异为节约1000元;本月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0元,成本差异为超支400元。当月生产车间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50000元。假定该企业按月末计算的材料成本差异率分配和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则当月生产车间领用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为( B )元

A 450 B -450 C 1050 D -1050

解析: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1000+400)/ (100000+100000)】*150000=-450

原材料核算 原材料核算

原材料核算 原材料核算

一、视同销售定义;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www.61k.com)

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 ②销售代销货物;

?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二、职工福利费计提:

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

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二 : 原材料日常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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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制度规定,原材料日常核算可以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而对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多且计划成本资料较为健全、准确的企业,一般都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收发核算。

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的特点是:收发凭证按材料的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的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均按计划成本登记。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份终了,将发出的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与材料成本差异调整为实际成本。

其具体帐务处理可分为以下四方面:

1、货款金额已定,材料月末未验收入库。

此种情况下只需按发票帐单的货款和相应的增值税等作购入处理,不必计算材料成本差异。即:

借:物资采购 (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等

在小规模纳税人下的增值税计入物资采购成本,以下同。

2、货款金额已定,材料月末已验收入库。

此种情况下既要按发票帐单上的货款和相应的增值税等作购入处理,同时又要计算材料成本差异。 " J4 P! X. O; ?8 / R

借:物资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等

同时作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物资采购(计划成本)

月底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节约情况下: 借:物资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如为超支则作相反分录。

或:入库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超支记借方,节约记入贷方)

贷:物资采购(实际成本)

3、货款金额到月末不确定,月末按计划成本估价入帐,下月初用红字冲减。

此种方法,以计划成本作原材料入库处理,但不计算材料成本差异。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应付帐款(计划成本)

下月初用红字冲减,待发票帐单到达后再作购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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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出原材料的会计处理。

材料成本差异帐户的设置:

借方 材料成本差异 贷

期初余额:结存材料超支差异 期初余额:结存材料节约差异

发生额:购入材料超支差异 发生额:(1)购入材料节约差异 (2)发出材料负担成本差异(超支用蓝字,节约用红字)

期末余额:库存材料超支差异 期末余额:库存材料节约差异

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

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在计算出差异率后,用各车间、部门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与成本差异率相乘,求出各种产品和各车间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以实际成本等于计划成本加材料成本差异为依据,将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例:甲公司原材料日常收发及结存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月初结存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600,000元,实际成本为605,000元;本月入库材料成本为1,400,000元,实际成本为1,355,000元。

4

当月发出材料(计划成本)情况如下:

基本生产车间领用 800,000元

在建工程领用 200,000元

车间管理部门领用 5,000元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领用 15,000元

要求:

(1)计算当月材料成本差异。 (2)编制发出材料的会计分录。

(3)编制月末结转发出材料成本差异的会计分录。 解:(1)计算当月材料成本差异

=〔(605,000—6,000,000)+(1,355,000—1,400,000)〕(600,000+1,400,000)

=—2%

(2)发出材料的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800,000

在建工程 200,000

制造费用 5,000

管理费用 15,000

贷;原材料 1020,000

(3)月末结转发出材料成本差异的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16,000

在建工程 4,000

制造费用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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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3,000

贷:材料成本差异 204,000

总之,对原材料计划成本核算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购入的材料只有在实际成本、计划成本已定并已验收入库的条件下计算购入材料的成本差异,材料成本差异的结转可在入库时结转,也可以在月末汇总时结转;

(2)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中超支或借方余额用“正号”表示,节约或贷方余额用“负号”表示;

(3)发出材料承担的成本差异,始终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的贷方,只不过超支差异用蓝字,节约用红字或×××表示,最终计入到成本费用的材料还是实际成本。

三 : 小企业外购原材料短缺如何核算

原材料短缺、毁损的三大原因

小企业在采购过程中造成原材料短缺的原因大致有以下3种情况。

原材料的自然损耗或合理损耗。采购过程中的原材料自然损耗或者合理损耗等情况,多发生于化工企业或者消费品的加工制造、屠宰、饮食等行业,比如牲畜、粮食、甘蔗、鲜果、酒精等。

这些原材料有的易虫蚀、有的易腐变质、有的易挥发,即使采取了防护措施也不可能完全杜绝短缺现象的发生。

原材料的损耗肯定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至少会影响产品制造数量的减少。通常情况下,这些自然损耗或合理损耗在财务上通过提高外购原材料的单位成本加以解决。

供货单位造成的短缺。一般是由供货方供货不足,或者供货单位没有按照合同发货或者发错货而致。通常情况下,这种短缺应由供货方补发货物、调货直至退款加以解决。

运输机构造成短缺。在提货制的方式下,采购企业往往委托运输机构进行运输。

如果运输机构责任心不强,在搬运、装卸过程中可能造成原材料因碰撞或车祸或自然灾害而毁损,或者因运输结构未按照运输规程操作等原因致使毁损或丢失。通常情况下,这种短缺是由运输机构造成的,应由运输机构负责赔偿。

会计处理分两种不同情况

对外购原材料的短缺或损耗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区别不同的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其中涉及到的税收问题亦应一并进行处理。

在实际成本计价法下,小企业对原材料的日常核算主要涉及“在途物资”和“原材料”两个主要账户。其中,关于外购原材料的短缺或损耗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在途材料”科目里这样规定的:向供应单位、运输机构等收回的原材料短缺或其他应冲减原材料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应根据有关的索取凭证,借记“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在途材料”科目。

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但在实际工作中也不尽然。

定额内的合理损耗。这种损耗是由于原材料自身的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质而致使数量减少,应当记入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其处理方法为:按实际收到的原材料数量入账,但支出总额不变,增值税进项税额亦不变,但应提高入库原材料的单位实际成本,会计处理上则不进入“原材料”的总分类核算而只进行明细核算。也即按照实际收到的数量一方面登记原材料明细账,另一方面重新计算原材料的单位实际成本。具体方法是用采购原材料的实际总成本除以原材料实收数量。新的单位成本记入原材料明细账,借以满足先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的需要。

非定额内的损耗。一般情况下,定额内损耗是指自然损耗,而非定额内损耗则是定额损耗之外的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损耗,因此非定额内的材料损耗在会计上应根据不同的原因进行处理。

原因一:供货单位造成的短缺。这要区分两种情况:一是货款尚未支付。在此情况下,应按短缺数量计算拒付金额,填制“拒绝付款理由书”并送交开户银行审查,经银行同意后,方可根据收料单、发票账单、“拒付理由书”、银行结算凭证,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

二是货款已付并记入“在途物资”账户。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要求供货单位补发货物或者要求赔偿,另一方面通过“应付账款”账户进行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步骤如下:按照实际收到的材料数量在验收入库时:借:原材料———××材料贷:在途物资———供货单位(或××材料)确认损失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在途物资———供货单位(或××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数额的确定有两种方法。一是根据原材料短缺数量计算转出的增值税额,即单位原材料的增值税额乘以短缺数量。其中,单位原材料增值税额为增值税进项税总额除以原材料的采购数量。二是根据短缺的原材料价值计算转出的增值税,即材料短缺数量乘以单价再乘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另外,在确认供货方责任赔偿时,当购货方发现材料短缺、毁损,查明原因后出具原材料短缺申请,交主管税务机关签字后将审批的申请交予供货方,其据此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这样,购货方取得红票即可做上述账务处理,即短缺部分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用蓝字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方,也可以用红字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借方。无论哪种账务处理,在登账时一律用红字登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借方。制度规定,无论购货方是否收到红字发票,均从出具申请的当月起,该部分进项税额就不得抵扣。

确认债权时:借:应付账款———供货单位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当然,为了简化会计核算,在实际工作中也可把后两步合二为一,即: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在途物资”、“应交税费”等科目。

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应付账款———供货单位如果供货单位补发货物,应根据对该批原材料是否进行了会计核算的具体情况,在验收原材料后,分别作如下处理:借:原材料———××材料贷:在途物资———供货单位(或××材料)或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或应付账款———供货单位需要注意“应付账款”科目的使用:一般而言,单位所获得的各种赔偿是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的,为什么供货方的赔偿却要通过“应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其原因在于,仅就货物购销合同而言,购入原材料的企业(付款方)与供货方(收款方)存在着实质性的债权债务关系。购货方是债务人,销货方是债权人。而购货方要求供货方负责赔偿产生的债权关系是基于购销双方原材料的买卖而导致的。

因此从购货方的角度来看,它应该是债务人的债权,所以这项债权应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而非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以区别于由其他原因的造成原材料短缺的处理。

原因二:运输机构造成的短缺。运输机构既不是购货方也不是供货方,而是以收取运输费为目的的企业,因此由运输机构的原因导致的原材料短缺理应由其负债赔偿。具体账务处理如下:确认损失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在途物资———运输机构(或××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确认债权时:借:其他应收款———运输机构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当然,为了简化会计核算,在实际工作中也可把这两步合二为一,即: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在途物资”、“应交税费”等科目。

收到赔偿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运输机构另外,如果小企业是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企业采购的原材料用于增值税的非应税项目,发生了原材料的短缺或损耗应直接调整原材料成本或者相关费用和成本科目,而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其原因在于《增值税条例》相关规定。

原因三:非常损失或原因不明的短缺。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应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其中,对于短缺材料的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由“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的贷方,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借方,与损失的材料成本一并处理。经批准核销时,再将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具体步骤如下:借:原材料———××材料其他应收款———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贷:在途物资———供货单位(或××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或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案例:2013年12月1日,任城有限责任公司从甲企业购入A材料100千克,单价1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通过银行结算。12月8日,A材料运达公司,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20千克,原因不明,公司按实收数量办理入库手续。12月12日,经调查查明,短缺的20千克原材料中,10千克由运输机构赔偿,剩余的10千克由保险公司赔偿其中的80%。12月18日,收到相应赔款并存入银行。相应账务处理如下:12月1日,支付款项时:借:在途物资———A材料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贷:银行存款11700012月8日,收到材料时:借:原材料———A材料

80000

贷:在途物资———A材料

80000

同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23400贷:在途物资———甲企业(或A材料)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0012月12日,根据审批意见:借:其他应收款———运输机构11700———保险公司9360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2340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2340012月18日,收到赔偿款时:借:银行存款21060贷:其他应收款———运输机构11700———保险公司9360假设20千克A材料属于供货单位少发造成的。经协商,除20千克A材料由供货单位补发外,供货单位再支付1000元的罚款。12月16日,A材料和款项均已收到,A材料验收入库。

收到A材料并验收入库时:借:原材料———A材料

20000

贷:在途物资———甲企业(或A材料)20000收到的罚款存入银行时:借:银行存款1000贷:营业外收入———罚没收入1000如果小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法进行原材料核算,对于采购过程中发生原材料短缺或者损耗等情况,还应及时调整“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把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其会计处理方法与实际成本计价方式基本相同。
本文标题:原材料核算-原材料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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