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河南阶梯电价标准|南宁供电局解读阶梯电价 部分市民接受现行标准
NO.1 南宁供电局解读阶梯电价 部分市民接受现行标准
从7月1日开始,广西“一户一表”用户已经试行阶梯电价,用电量档位的划分来控制居民用电,这会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哪些影响?今后电费征收执行将会有哪些变化,老百姓是否满意阶梯电价?7月2日,南宁供电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阶梯电价具体实施办法进行解读。记者对此走访了部分市民。
“www.61k.com。部分市民接受现行分档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发布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征收标准,鉴于我区居民用户用电受到季节性及地域性因素影响,全年划分为用电高峰月份和非用电高峰月份,并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在正式方案中,用电高峰月为1~2月、6~9月,这6个月的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第一档为电量每户每月19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283元;第二档为电量每户每月190~290度,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执行每度0.5783元;第三档为电量每户每月290度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即执行每度0.8283元。非用电高峰月份为3~5月,10~12月,这6个月的三档电量为第一档少于或等于150度,第二档为150~250度,第三档为超过250度部分,电价增幅与用电高峰段相应部分相同。
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基本居民生活需求用电,包括普通照明、电视机、电饭煲,电风扇等日常家用电器。国家统一采用覆盖率方法,测算出各省区80%居民月均用电水平,代表了所在省区大多数家庭月平均用电水平。
针对已经施行的新征收标准,居民用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南宁市民黄燕说:“我家有三口人,平时两个月电费一般不到200元,冬夏开空调,电费会稍微高一些,实施阶梯电价后,我觉得影响不大,能够承受。”记者算了一笔账,即使一个家庭一个月使用300度电,那么有100度电要按照第二档电量标准,加价0.05元征收,有10度电要按照第三档电量标准,加价0.3元征收,一个月仅比原来多支出8元,并没有使居民增加过多负担。
据悉,居民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主要是我区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提价水平按2.08分/度调整。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等。
多户合住可申请调整基数
为了避免阶梯电价影响低保人群的生活,增加他们的负担,广西建立低保人员补贴机制,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每用电户可享10度免费电量。免费电量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从2012年7月1日起,在有效期内的当月电费中直接扣减。
免收电费按用户执行的阶梯电价第一档或合表户电价计算,全区近200万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将从中受益,但“低保户”、“五保户”只能在本地市、县网区内享受免费电量。家住南宁燕子岭社区的低保户陈先生告诉记者:“我家一个月用80来度电,主要是使用电视机、电热壶,现在一个月补助10度电,减轻了我的负担。”
在一些城中村,通常存在这种情况:已经成家的兄弟几家,虽然已经分户,但十几口人乃至几十口人依然居住在同一栋自建房内,且只安装了一个电表。如果按照“一户一表”方式计算,这些家庭每个月的用电量很容易“超标”。对此,南宁供电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一个房产证对应住宅内有多户家庭合住,且其能够提供多个同一地址、不同户主的户口本,则这些“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向当地电网企业申请。自申请次月起调整每档用电基数,调整后的每档用电基数等于分档基数乘以同一地址的户口本数量。调整后的用电基数有效期暂定两年,自申请批准之日起计算。
记者从南宁供电局了解到,该局从即日起开始受理上述两种情况的业务申请,市民可持有关资料到南宁市内任一营业厅内办理。但供电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合住户,无论其持有多少个户口本,均按一户认定。若一个房产证对应住宅内的“一户一表”居民合住户未能提供两个及以上同一地址、不同户主的户口本,则按一户认定。
据悉,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后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发电企业燃料成本上涨,弥补燃煤机组脱硫等环保成本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补贴“低保户”、“五保户”免费电量等。
市民盼最低额度再高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市现已统一执行阶梯电价,广西第一档电量190度居于第七位,仅次于广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山东。尽管如此,仍有不少用户认为第一档190度的电量基数偏低。南宁市民陈女士认为:“第一档起码应该设在200度以上。对于城市居民来讲,生活在上海、北京和生活在南宁,家用电器的使用频率都差不多,而且南宁热的天数较多,需要开空调,冬天又没有暖气,还得开空调,所以190度的电量基数肯定不够用。”
家住长堽村的覃先生家四世同堂共用一个电表,平时用电能省则省。他认为,多用电的人就应该多花钱,但他觉得政府应该对少用电的家庭实行奖励。“实行阶梯电价的本意是为了鼓励居民节约用电,多用了要加价收取,但我节约用电,用不满第一档电,你能将我节约下来的电费贴补给我吗?”覃先生说,有钱人并不在乎每月多花费几十元电费,真正在意的都是掐着电表过日子的普通老百姓。
“有居民担心阶梯电价收费以月计算,但供电公司抄表是按两个月抄的,会不会在计算电费时弄混了。对于这点,市民不必担心。”南宁供电局营销部副主任张庆解释说,抄表周期跨用电高峰和非用电高峰月份的,各档电量基数等于各月份日均电量基数分别乘以当月用电天数后相加之和。用电周期不跨用电高峰和非用电高峰月份的,各档电量基数=当月电量基数+日均电量基数×提前或推迟的抄表天数。对于以两个月为一个抄表周期(即隔月抄表)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各档电量基数按照两个月的电量基数合计执行。
NO.2 南宁供电局解读阶梯电价 部分市民接受现行标准
从7月1日开始,广西“一户一表”用户已经试行阶梯电价,用电量档位的划分来控制居民用电,这会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哪些影响?今后电费征收执行将会有哪些变化,老百姓是否满意阶梯电价?7月2日,南宁供电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阶梯电价具体实施办法进行解读。记者对此走访了部分市民。
部分市民接受现行分档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发布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征收标准,鉴于我区居民用户用电受到季节性及地域性因素影响,全年划分为用电高峰月份和非用电高峰月份,并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在正式方案中,用电高峰月为1~2月、6~9月,这6个月的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第一档为电量每户每月19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283元;第二档为电量每户每月190~290度,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执行每度0.5783元;第三档为电量每户每月290度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即执行每度0.8283元。非用电高峰月份为3~5月,10~12月,这6个月的三档电量为第一档少于或等于150度,第二档为150~250度,第三档为超过250度部分,电价增幅与用电高峰段相应部分相同。
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基本居民生活需求用电,包括普通照明、电视机、电饭煲,电风扇等日常家用电器。国家统一采用覆盖率方法,测算出各省区80%居民月均用电水平,代表了所在省区大多数家庭月平均用电水平。
针对已经施行的新征收标准,居民用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南宁市民黄燕说:“我家有三口人,平时两个月电费一般不到200元,冬夏开空调,电费会稍微高一些,实施阶梯电价后,我觉得影响不大,能够承受。”记者算了一笔账,即使一个家庭一个月使用300度电,那么有100度电要按照第二档电量标准,加价0.05元征收,有10度电要按照第三档电量标准,加价0.3元征收,一个月仅比原来多支出8元,并没有使居民增加过多负担。
据悉,居民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主要是我区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提价水平按2.08分/度调整。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等。
多户合住可申请调整基数
为了避免阶梯电价影响低保人群的生活,增加他们的负担,广西建立低保人员补贴机制,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每用电户可享10度免费电量。免费电量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从2012年7月1日起,在有效期内的当月电费中直接扣减。
免收电费按用户执行的阶梯电价第一档或合表户电价计算,全区近200万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将从中受益,但“低保户”、“五保户”只能在本地市、县网区内享受免费电量。家住南宁燕子岭社区的低保户陈先生告诉记者:“我家一个月用80来度电,主要是使用电视机、电热壶,现在一个月补助10度电,减轻了我的负担。”
在一些城中村,通常存在这种情况:已经成家的兄弟几家,虽然已经分户,但十几口人乃至几十口人依然居住在同一栋自建房内,且只安装了一个电表。如果按照“一户一表”方式计算,这些家庭每个月的用电量很容易“超标”。对此,南宁供电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一个房产证对应住宅内有多户家庭合住,且其能够提供多个同一地址、不同户主的户口本,则这些“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向当地电网企业申请。自申请次月起调整每档用电基数,调整后的每档用电基数等于分档基数乘以同一地址的户口本数量。调整后的用电基数有效期暂定两年,自申请批准之日起计算。
记者从南宁供电局了解到,该局从即日起开始受理上述两种情况的业务申请,市民可持有关资料到南宁市内任一营业厅内办理。但供电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合住户,无论其持有多少个户口本,均按一户认定。若一个房产证对应住宅内的“一户一表”居民合住户未能提供两个及以上同一地址、不同户主的户口本,则按一户认定。
据悉,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后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发电企业燃料成本上涨,弥补燃煤机组脱硫等环保成本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补贴“低保户”、“五保户”免费电量等。
市民盼最低额度再高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市现已统一执行阶梯电价,广西第一档电量190度居于第七位,仅次于广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山东。尽管如此,仍有不少用户认为第一档190度的电量基数偏低。南宁市民陈女士认为:“第一档起码应该设在200度以上。对于城市居民来讲,生活在上海、北京和生活在南宁,家用电器的使用频率都差不多,而且南宁热的天数较多,需要开空调,冬天又没有暖气,还得开空调,所以190度的电量基数肯定不够用。”
家住长堽村的覃先生家四世同堂共用一个电表,平时用电能省则省。他认为,多用电的人就应该多花钱,但他觉得政府应该对少用电的家庭实行奖励。“实行阶梯电价的本意是为了鼓励居民节约用电,多用了要加价收取,但我节约用电,用不满第一档电,你能将我节约下来的电费贴补给我吗?”覃先生说,有钱人并不在乎每月多花费几十元电费,真正在意的都是掐着电表过日子的普通老百姓。
“有居民担心阶梯电价收费以月计算,但供电公司抄表是按两个月抄的,会不会在计算电费时弄混了。对于这点,市民不必担心。”南宁供电局营销部副主任张庆解释说,抄表周期跨用电高峰和非用电高峰月份的,各档电量基数等于各月份日均电量基数分别乘以当月用电天数后相加之和。用电周期不跨用电高峰和非用电高峰月份的,各档电量基数=当月电量基数+日均电量基数×提前或推迟的抄表天数。对于以两个月为一个抄表周期(即隔月抄表)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各档电量基数按照两个月的电量基数合计执行。
二 : 南宁供电局解读阶梯电价 部分市民接受现行标准
从7月1日开始,广西“一户一表”用户已经试行阶梯电价,用电量档位的划分来控制居民用电,这会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哪些影响?今后电费征收执行将会有哪些变化,老百姓是否满意阶梯电价?7月2日,南宁供电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阶梯电价具体实施办法进行解读。记者对此走访了部分市民。
部分市民接受现行分档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发布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征收标准,鉴于我区居民用户用电受到季节性及地域性因素影响,全年划分为用电高峰月份和非用电高峰月份,并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在正式方案中,用电高峰月为1~2月、6~9月,这6个月的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第一档为电量每户每月19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283元;第二档为电量每户每月190~290度,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执行每度0.5783元;第三档为电量每户每月290度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即执行每度0.8283元。非用电高峰月份为3~5月,10~12月,这6个月的三档电量为第一档少于或等于150度,第二档为150~250度,第三档为超过250度部分,电价增幅与用电高峰段相应部分相同。
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基本居民生活需求用电,包括普通照明、电视机、电饭煲,电风扇等日常家用电器。国家统一采用覆盖率方法,测算出各省区80%居民月均用电水平,代表了所在省区大多数家庭月平均用电水平。
针对已经施行的新征收标准,居民用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南宁市民黄燕说:“我家有三口人,平时两个月电费一般不到200元,冬夏开空调,电费会稍微高一些,实施阶梯电价后,我觉得影响不大,能够承受。”记者算了一笔账,即使一个家庭一个月使用300度电,那么有100度电要按照第二档电量标准,加价0.05元征收,有10度电要按照第三档电量标准,加价0.3元征收,一个月仅比原来多支出8元,并没有使居民增加过多负担。
据悉,居民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主要是我区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提价水平按2.08分/度调整。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等。
多户合住可申请调整基数
为了避免阶梯电价影响低保人群的生活,增加他们的负担,广西建立低保人员补贴机制,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每用电户可享10度免费电量。免费电量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从2012年7月1日起,在有效期内的当月电费中直接扣减。
免收电费按用户执行的阶梯电价第一档或合表户电价计算,全区近200万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将从中受益,但“低保户”、“五保户”只能在本地市、县网区内享受免费电量。家住南宁燕子岭社区的低保户陈先生告诉记者:“我家一个月用80来度电,主要是使用电视机、电热壶,现在一个月补助10度电,减轻了我的负担。”
在一些城中村,通常存在这种情况:已经成家的兄弟几家,虽然已经分户,但十几口人乃至几十口人依然居住在同一栋自建房内,且只安装了一个电表。如果按照“一户一表”方式计算,这些家庭每个月的用电量很容易“超标”。对此,南宁供电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一个房产证对应住宅内有多户家庭合住,且其能够提供多个同一地址、不同户主的户口本,则这些“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向当地电网企业申请。自申请次月起调整每档用电基数,调整后的每档用电基数等于分档基数乘以同一地址的户口本数量。调整后的用电基数有效期暂定两年,自申请批准之日起计算。
记者从南宁供电局了解到,该局从即日起开始受理上述两种情况的业务申请,市民可持有关资料到南宁市内任一营业厅内办理。但供电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合住户,无论其持有多少个户口本,均按一户认定。若一个房产证对应住宅内的“一户一表”居民合住户未能提供两个及以上同一地址、不同户主的户口本,则按一户认定。
据悉,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后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发电企业燃料成本上涨,弥补燃煤机组脱硫等环保成本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补贴“低保户”、“五保户”免费电量等。
市民盼最低额度再高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市现已统一执行阶梯电价,广西第一档电量190度居于第七位,仅次于广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山东。尽管如此,仍有不少用户认为第一档190度的电量基数偏低。南宁市民陈女士认为:“第一档起码应该设在200度以上。对于城市居民来讲,生活在上海、北京和生活在南宁,家用电器的使用频率都差不多,而且南宁热的天数较多,需要开空调,冬天又没有暖气,还得开空调,所以190度的电量基数肯定不够用。”
家住长堽村的覃先生家四世同堂共用一个电表,平时用电能省则省。他认为,多用电的人就应该多花钱,但他觉得政府应该对少用电的家庭实行奖励。“实行阶梯电价的本意是为了鼓励居民节约用电,多用了要加价收取,但我节约用电,用不满第一档电,你能将我节约下来的电费贴补给我吗?”覃先生说,有钱人并不在乎每月多花费几十元电费,真正在意的都是掐着电表过日子的普通老百姓。
“有居民担心阶梯电价收费以月计算,但供电公司抄表是按两个月抄的,会不会在计算电费时弄混了。对于这点,市民不必担心。”南宁供电局营销部副主任张庆解释说,抄表周期跨用电高峰和非用电高峰月份的,各档电量基数等于各月份日均电量基数分别乘以当月用电天数后相加之和。用电周期不跨用电高峰和非用电高峰月份的,各档电量基数=当月电量基数+日均电量基数×提前或推迟的抄表天数。对于以两个月为一个抄表周期(即隔月抄表)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各档电量基数按照两个月的电量基数合计执行。
三 : 南宁供电局解读阶梯电价 部分市民接受现行标准
从7月1日开始,广西“一户一表”用户已经试行阶梯电价,用电量档位的划分来控制居民用电,这会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哪些影响?今后电费征收执行将会有哪些变化,老百姓是否满意阶梯电价?7月2日,南宁供电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阶梯电价具体实施办法进行解读。记者对此走访了部分市民。
部分市民接受现行分档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发布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征收标准,鉴于我区居民用户用电受到季节性及地域性因素影响,全年划分为用电高峰月份和非用电高峰月份,并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在正式方案中,用电高峰月为1~2月、6~9月,这6个月的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第一档为电量每户每月19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283元;第二档为电量每户每月190~290度,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执行每度0.5783元;第三档为电量每户每月290度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即执行每度0.8283元。非用电高峰月份为3~5月,10~12月,这6个月的三档电量为第一档少于或等于150度,第二档为150~250度,第三档为超过250度部分,电价增幅与用电高峰段相应部分相同。
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基本居民生活需求用电,包括普通照明、电视机、电饭煲,电风扇等日常家用电器。国家统一采用覆盖率方法,测算出各省区80%居民月均用电水平,代表了所在省区大多数家庭月平均用电水平。
针对已经施行的新征收标准,居民用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南宁市民黄燕说:“我家有三口人,平时两个月电费一般不到200元,冬夏开空调,电费会稍微高一些,实施阶梯电价后,我觉得影响不大,能够承受。”记者算了一笔账,即使一个家庭一个月使用300度电,那么有100度电要按照第二档电量标准,加价0.05元征收,有10度电要按照第三档电量标准,加价0.3元征收,一个月仅比原来多支出8元,并没有使居民增加过多负担。
据悉,居民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主要是我区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提价水平按2.08分/度调整。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等。
多户合住可申请调整基数
为了避免阶梯电价影响低保人群的生活,增加他们的负担,广西建立低保人员补贴机制,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每用电户可享10度免费电量。免费电量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从2012年7月1日起,在有效期内的当月电费中直接扣减。
免收电费按用户执行的阶梯电价第一档或合表户电价计算,全区近200万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将从中受益,但“低保户”、“五保户”只能在本地市、县网区内享受免费电量。家住南宁燕子岭社区的低保户陈先生告诉记者:“我家一个月用80来度电,主要是使用电视机、电热壶,现在一个月补助10度电,减轻了我的负担。”
在一些城中村,通常存在这种情况:已经成家的兄弟几家,虽然已经分户,但十几口人乃至几十口人依然居住在同一栋自建房内,且只安装了一个电表。如果按照“一户一表”方式计算,这些家庭每个月的用电量很容易“超标”。对此,南宁供电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一个房产证对应住宅内有多户家庭合住,且其能够提供多个同一地址、不同户主的户口本,则这些“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向当地电网企业申请。自申请次月起调整每档用电基数,调整后的每档用电基数等于分档基数乘以同一地址的户口本数量。调整后的用电基数有效期暂定两年,自申请批准之日起计算。
记者从南宁供电局了解到,该局从即日起开始受理上述两种情况的业务申请,市民可持有关资料到南宁市内任一营业厅内办理。但供电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合住户,无论其持有多少个户口本,均按一户认定。若一个房产证对应住宅内的“一户一表”居民合住户未能提供两个及以上同一地址、不同户主的户口本,则按一户认定。
据悉,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后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发电企业燃料成本上涨,弥补燃煤机组脱硫等环保成本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补贴“低保户”、“五保户”免费电量等。
市民盼最低额度再高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市现已统一执行阶梯电价,广西第一档电量190度居于第七位,仅次于广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山东。尽管如此,仍有不少用户认为第一档190度的电量基数偏低。南宁市民陈女士认为:“第一档起码应该设在200度以上。对于城市居民来讲,生活在上海、北京和生活在南宁,家用电器的使用频率都差不多,而且南宁热的天数较多,需要开空调,冬天又没有暖气,还得开空调,所以190度的电量基数肯定不够用。”
家住长堽村的覃先生家四世同堂共用一个电表,平时用电能省则省。他认为,多用电的人就应该多花钱,但他觉得政府应该对少用电的家庭实行奖励。“实行阶梯电价的本意是为了鼓励居民节约用电,多用了要加价收取,但我节约用电,用不满第一档电,你能将我节约下来的电费贴补给我吗?”覃先生说,有钱人并不在乎每月多花费几十元电费,真正在意的都是掐着电表过日子的普通老百姓。
“有居民担心阶梯电价收费以月计算,但供电公司抄表是按两个月抄的,会不会在计算电费时弄混了。对于这点,市民不必担心。”南宁供电局营销部副主任张庆解释说,抄表周期跨用电高峰和非用电高峰月份的,各档电量基数等于各月份日均电量基数分别乘以当月用电天数后相加之和。用电周期不跨用电高峰和非用电高峰月份的,各档电量基数=当月电量基数+日均电量基数×提前或推迟的抄表天数。对于以两个月为一个抄表周期(即隔月抄表)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各档电量基数按照两个月的电量基数合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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