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景德镇市政府政务公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市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
市委副书记、市长:颜赣辉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兼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秀明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财政税收、金融、统计调查、人事编制、重点工程、社会保障、应急、信访、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金融办、市信访局。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军分区、预备役工兵团、市编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国家统计局景德镇调查队、市工商联、人行景德镇市中心支行、景德镇银监分局、市农发行、各商业银行、各保险公司、市保险行业协会。
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康明
负责:工业、陶瓷、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国企改革、供电、开发区、机场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工业管理办公室、市瓷局、省陶瓷工业公司、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市民航局、景德镇高新区、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
联系:市总工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景德镇供电公司、景德镇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市港航分局、昌河飞机工业公司、昌河汽车股份公司、六〇二所、直升机投资公司、市机场公司。
市委常委、副市长:周少清
负责:环境保护、人防、法制、邮政、通信、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工业、机场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环境保护局、市人防办、市政府法制办。
联系:市无线电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协助联系昌河飞机工业公司、昌河汽车股份公司、六〇二所、直升机投资公司、市机场公司。
副市长:汪剑平
负责: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土地资源、房管房改、住房公积金管理、城资办、保障房建设、历史名城保护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团市委、市广播电视台。
副市长:张春萍
负责:招商引资、商务、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外事侨务、台湾事务、物资、工商、教育、民族宗教、食品药品监督、粮食、烟草、盐业、石油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招商协作局、市商务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物资局、市教育局、市粮食局、市台办、市民宗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市妇联、市工商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景德镇海关、市烟草专卖局、市盐务局、中石化景德镇分公司、中石油景德镇分公司。
副市长:卢正大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蔬菜、供销、气象、水文、计划生育、民政、老区建设、扶贫、移民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农业局、市农办、市农业开发办、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市供销合作社。
联系:市残联、市气象局、市水文局。
副市长:熊皓
负责:文化、文物、旅游、科技、卫生、体育、精神文明建设、档案、地方志、参事、地震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市科协、市社联、市文联、市红十字会、景德镇日报社。
副市长:何军威
负责:公安、司法、国安、消防、武警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社会稳定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联系: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
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刘朝阳
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及办公室名义所发文件的审核工作;协助分管市政府办公室、接待、信访、应急管理、驻外机构方面的工作。
协调各副秘书长的工作。
联系: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
二 : 景德镇市政府政务公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市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
市委副书记、市长:颜赣辉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兼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秀明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财政税收、金融、统计调查、人事编制、重点工程、社会保障、应急、信访、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金融办、市信访局。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军分区、预备役工兵团、市编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国家统计局景德镇调查队、市工商联、人行景德镇市中心支行、景德镇银监分局、市农发行、各商业银行、各保险公司、市保险行业协会。
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康明
负责:工业、陶瓷、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国企改革、供电、开发区、机场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工业管理办公室、市瓷局、省陶瓷工业公司、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市民航局、景德镇高新区、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
联系:市总工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景德镇供电公司、景德镇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市港航分局、昌河飞机工业公司、昌河汽车股份公司、六〇二所、直升机投资公司、市机场公司。
市委常委、副市长:周少清
负责:环境保护、人防、法制、邮政、通信、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工业、机场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环境保护局、市人防办、市政府法制办。
联系:市无线电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协助联系昌河飞机工业公司、昌河汽车股份公司、六〇二所、直升机投资公司、市机场公司。
副市长:汪剑平
负责: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土地资源、房管房改、住房公积金管理、城资办、保障房建设、历史名城保护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团市委、市广播电视台。
副市长:张春萍
负责:招商引资、商务、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外事侨务、台湾事务、物资、工商、教育、民族宗教、食品药品监督、粮食、烟草、盐业、石油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招商协作局、市商务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物资局、市教育局、市粮食局、市台办、市民宗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市妇联、市工商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景德镇海关、市烟草专卖局、市盐务局、中石化景德镇分公司、中石油景德镇分公司。
副市长:卢正大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蔬菜、供销、气象、水文、计划生育、民政、老区建设、扶贫、移民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农业局、市农办、市农业开发办、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市供销合作社。
联系:市残联、市气象局、市水文局。
副市长:熊皓
负责:文化、文物、旅游、科技、卫生、体育、精神文明建设、档案、地方志、参事、地震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市科协、市社联、市文联、市红十字会、景德镇日报社。
副市长:何军威
负责:公安、司法、国安、消防、武警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社会稳定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联系: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
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刘朝阳
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及办公室名义所发文件的审核工作;协助分管市政府办公室、接待、信访、应急管理、驻外机构方面的工作。
协调各副秘书长的工作。
联系: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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