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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15 所属栏目: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一 : 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篇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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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二:20xx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三:20xx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第一篇第一章事业单位概况]

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概述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是指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对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和措施的总称,它包括对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等进行管理的规定。

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1)公开平等原则;(2)竞争择优原则;(3)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原则;(4)依法管理和精简原则。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特征

1、国家是事业单位真正的用人主体国家制定统一的人事制度。国家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的关系,国家确定事业单位编制,国家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国家运用行政与计划手段调配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事业单位没有独立的用人权,事业单位仅仅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事业单位仅仅代表国家管理其工作人员、执行有关的人事制度与政策。

2、不存在独立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事业单位与国家机关实行一体化的人事制度。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同属于国家干部。执行与国家机关相同的干部人事制度:事业单位的工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用关系、奖惩考核、工资分配、福利保障等方面没有明显的区别。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国家的任用关系属于公职关系

从法律观点看。即属于行政法律范畴的行政任用关系,而非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人事制度。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的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事业单位实行特定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原赠

(1)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2)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3)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4)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5)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人事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6)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

2、岗位类别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3、岗位设置权限

(1)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zhèng fǔ 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3)地(市)、县(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二)公开招聘制度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1、公开招聘的范围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包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其中,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2、公开招聘的原则

(1)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三)聘用制度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是用人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制度。聘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1、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

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于部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2、聘用制度的实施范围

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可以采用招聘或者任命等形式。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也要参照相关法律规章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3、规范解聘辞聘制度

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1)连续旷工超过l0个工作日或者l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2)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5)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l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受聘人员与所在聘用单位的聘用关系解除后。聘用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

(四)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对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改革进程,探索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分步实施到位。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1、事业单位工资的分类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对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1)全额拨款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70%,活的部分为30%。这些单位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可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节余的工资,单位可自主安排使用。

(2)差额拨款单位,按照国家制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执行。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活的部分为40%。差额拨款单位,根据经费自立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有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3)自收自支单位,有条件的可实行企业化管理或企业工资制度,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1)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2)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①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②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

③由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薪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3)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根据国家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原因,适时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4)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及调控收入分配关系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

(五)培训制度

1、培训的内涵培训是指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为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而进行的培养和训练。事业单位的培训,是指对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的以更新、补充、拓展知识,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发展为目的的培养和训练。加大培训工作的力度,更新和充实培训的内容,完善培训制度,是事业单位各类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适应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2、培训的原则

根据我国事业单位的特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应该遵循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和讲求实效的原则。

3、培训的基本内容

(1)培训的对象

事业单位的培训对象就是工作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2)培训的方式

培训的方式按培训与工作的关系、培训的组织形式、培训的目的等可以有不同的划分。

①从培训与工作的关系来划分,可分为在职培训和非在职培训。

②从培训的组织形式来划分,可分为正规学校培训、非正规学校培训等形式。

③从培训的目的来划分,有学历培训、文化补课、岗位职务培训等。

(3)培训的内容

①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基本素质的培训。

②新知识、新思想、新技能的培训。

③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六)考核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是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对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及其他素质进行考察了解,作出客观评价,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的制度。

1、考核原赠与范围

考核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考核范围:考核范围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2、考核的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考核的等次及标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不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各等次基本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各岗位类别、等级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

4、考核的方法

年度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各地区、各单位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应结合各自实际,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采取综合分析、量化测评等符合岗位特点的方法。

二 : 机关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一:机关单位环境卫生制度

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是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需要。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搞好机关环境卫生,创优美环境是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实现门前五包、门内达标,进一步明确创建任务,建立责任制,严格考核,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机关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市民守则。人人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瓜皮果壳和软包装废弃物;不粗言秽语;不破坏绿化;不损坏公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在车内吐痰、吸烟。如有违反一项一次扣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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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关实行门前五包、院内达标制度。每天上班前由工勤员打扫一次,如有不洁一次扣五分。

三、各种车辆按指定区域停放整齐,由工勤员监管,如不按规定停放一次扣五分。

四、各科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办公桌面整洁,室内无积尘、垃圾,地面无烟头、纸屑等。如有一次不洁现象扣五分。

五、科室内外卫生,由科室自行负责,科长是责任人。公共场所由工勤员负责,办公室主任是责任人。

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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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是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需要。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搞好机关环境卫生,创优美环境是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实现门前五包、门内达标,进一步明确创建任务,建立责任制,严格考核,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机关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市民守则。人人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瓜皮果壳和软包装废弃物;不粗言秽语;不破坏绿化;不损坏公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在车内吐痰、吸烟。如有违反一项一次扣五分。

二、机关实行门前五包、院内达标制度。每天上班前由工勤员打扫一次,如有不洁一次扣五分。

三、各种车辆按指定区域停放整齐,由工勤员监管,如不按规定停放一次扣五分。

四、各科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办公桌面整洁,室内无积尘、垃圾,地面无烟头、纸屑等。如有一次不洁现象扣五分。

五、科室内外卫生,由科室自行负责,科长是责任人。公共场所由工勤员负责,办公室主任是责任人。

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范文二:机关单位卫生制度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要坚持每天上午上班前15分钟打扫办公室、清洁环境,落实周末、月末卫生日制度,每周末、月末卫生日进行大扫除,每月末进行卫生评比。经常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各科室清扫的杂物严禁往卫生间倾倒,必须自觉清理到垃圾道内。

二、机关全体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果皮、纸屑和其他杂物,不乱泼污水,不乱倒垃圾,不往水池或小便池内倒茶叶渣和扔烟头,不向窗外投掷物品,不往楼下倒水,不在楼内焚烧废纸。

三、办公桌、门窗、玻璃要擦拭干净,室内外墙壁要保持完好,不得乱涂乱画,乱钉乱挂,窗台外不得摆放花盆等杂物。

四、严禁在公共场所抽烟,大力提倡无烟科室活动,争创无烟机关。

五、保持生活区卫生整洁,干部职工要教育家属不乱扔垃圾、果皮等,严禁在办公楼乱写乱画。

六、人人爱护机关花草树木,不许采摘、践踏花草,维护机关优美环境。

七、“爱卫会”办公室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表彰卫生先进科室,通报批评卫生差的科室。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执行卫生责任制,经常保持办公室、办公区域清洁、整齐,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杂物、不乱扔纸屑、果皮,不乱堆放物品,不乱倒污水。办公室经常保持窗明几净。

二、公共走廊、楼梯、厕所等设专门人员打扫,确保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

三、实行日清除、周扫除、月评比制度。每次检查之后及时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

四、凡科室卫生达不到卫生标准的,对其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五、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受到批评的,取消科室及责任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范文三:阿党镇机关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阿党镇机关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促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根据《黄陵县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镇机关、单位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 维 护 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凡在我镇机关、单位工作、学习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镇党政综合办为镇机关的环境卫生责任部门,负责机关、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 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干部职工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 、阻挠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第二章 清扫与保洁

第五条 机关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由清洁工负责。做到环境卫生清洁,明暗排水系统通畅。路面、通道地面、墙面无灰尘污渍。

第六条 干部职工办公室的卫生由各人负责清扫与保洁,室内无蛛 网、门窗、桌面净亮,办公用品和资料的摆放整齐有序。并坚持月末和重要节日大扫除制度 。

第七条 禁止在院内随意堆放垃圾;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 、乱扔瓜皮果核、烟头纸屑及各种废弃物。

第八条 分布在院内的垃圾箱等,由保洁员管理和收运,任何人都不得自行设置垃圾、废弃物堆放点。

第九条 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倒入垃圾桶内, 禁止随意扔倒和堆放。

第十条 镇上对各单位的卫生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比。对好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三章 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车辆停放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

第十二条 各类车辆应按规定区域停放,禁止随意停放车 辆或占用道路。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镇环境卫生责任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入桶(箱)或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范文四:机关单位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办事处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严格仓储卫生的管理,保证产品贮存过程中的卫 生质量。 二、范围:适用于材料仓和成品仓储存的卫生管理。 三、职责:仓库管理员 四、卫生要求: 1.贮存成品的仓库应有防潮措施,远离火源和污染源。 2.仓库的门窗配备有防蝇、 防尘、 防鼠设施以保持仓库无蝇、 无有害昆虫,如发现应及时采取灭鼠措施。 3.库内应保持阴凉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5.严厉禁止在成品仓库内堆放有毒、有异味、易挥发、易腐 蚀类物品。 6.定期对入库食品进行卫生质量检验,防止害虫、鼠进入仓 库。 7.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洁工作,保持仓库内的清洁卫生。 8.做好库房的消防安全工作,时常注意消防水池的水位,及 时补足消防用水,防患于未然。

范文五: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局机关环境卫生的管理,创造一个优美、整洁的办公环境,根据区爱卫会《单位卫生的基本标准》,结合机关办公楼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要求

1、办公楼每天由专人负责清理办公楼走廊、卫生间、楼梯等公共区域卫生,需在上班时间前做好清扫,做到纸屑入篓、地面清洁,无垃圾、污垢、积水、水果皮、烟蒂等。

2、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楼梯、天花板、窗户等进行清扫,确保无蜘蛛网等垃圾。

3、会议室的卫生应做到不定期打扫,确保常态保洁,随时备用。会议室使用完时,应及时清洗会议用杯、果盘等,确保干净整洁。

二、办公室卫生责任区要求

1、各科室要坚持每天上午上班前15分钟打扫办公室,清洁环境。落实周末、月末卫生日制度,每周末、月末卫生日进行大扫除,每月末进行卫生评比。经常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各科室清扫的杂物严禁往卫生间倾倒,必须自觉清理到垃圾筒内。

2、办公室摆放文件柜、办公桌、饮水机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3、办公桌上摆放的书籍、文件等办公用品应整齐、合理。

4、办公室墙面、灯具、门窗等应保持无灰尘、蜘蛛网,墙面、门严禁张贴印刷品。

5、办公室地面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痰渍、口香糖渣等

垃圾。

三、绿化养护要求

1、办公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或其他公共设施晾晒衣物。

2、人人爱护局内花草树木,不许采摘、践踏花草,维护优美环境。

四、食堂卫生要求

1、炊具容器:有专职消毒人员,进行热力消毒并保洁。

2、炊事员卫生:工作服帽整洁,有健康证并定期年检,做到“四勤”,并掌握一般卫生知识。

3、厨房餐厅熟食间:无积尘蛛网,无残渣剩饭,物品用具清洁,有防蝇纱窗,排水孔安装防鼠网。

五、厕所管理

1、每天由专人负责清理卫生间公共区域卫生,保持壁净地洁,整体清洁,通气通风。

2、厕所有专人负责,每日冲洗,每月消毒一次。

六、公共场所控烟

1、会议室、餐厅灯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识,劝导吸引者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

2、严禁在公共场所抽烟,大力提倡无烟科室活动,争创无烟机关。

七、定期开展检查整改

1、卫生检查由局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每月检查一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带领小组成员对各科室和公共区域卫生情况

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1)办公室内门窗、玻璃干净无污迹、无尘土;(2)室内地面干净、整洁,无痰迹、无垃圾、无废弃物;(3)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文件放置有序;(4)墙面洁白,无蜘蛛网,无乱钉、乱挂现象;(5)办公室走廊、楼梯地面干净、整洁,门窗、玻璃干净。

3、对不符合卫生工作要求的由领导小组提出整改意见,通知有关责任科室限期改进。

4、将卫生创建工作与文明科室评比结合起来,把卫生工作作为文明科室评比重要条件之一,一年之内三次收到整改通知的科室取消文明科室评比资格。

八、门前三包制度

1、包门前卫生。负责门前清扫、保洁,随脏随扫,全天保洁。不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果皮等废弃物

2、包门前秩序。严禁门前乱堆乱放、乱停车辆、乱挖乱占、乱搭乱建、乱泼污水等,保持门前秩序井然。

3、包门前容貌。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墙壁、门面、橱窗等整洁卫生,维护门前栏杆、垃圾箱、电杆、行道树等不受损坏,广告、宣传资料集中张贴,严禁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行为。

范文六: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卫生制度

1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

2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

3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

4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

5服务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

6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

具。

7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

2、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制度

1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

2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

杀菌灯、冷藏等设施。

3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

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4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

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

毒。

6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

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7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要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凉菜○

(熟食)间存放。

3、初(粗)加工间卫生制度

1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

2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

密封容器。

3加工后食品的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

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4 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

5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

6防尘主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

4、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

2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

3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

4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

5岛、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

落地存放;

6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

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7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

清洁卫生工作。

8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

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9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

5、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

2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

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3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

清洗消毒。

4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

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清毒。

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

6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

6、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

措施,并运转正常;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

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

期清仓人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

杂品等物品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

6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

7、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1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

期(保质期)等内容,进货时向供方索取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严禁购销产品标志不全或现售现贴商标的食品;

2销售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禁止出售变质、生虫、掺假、掺杂、超过○

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食品;

3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并正当使用。使用○

工具售货及无毒、清洁运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旧报纸运装食品。货款、工具分开存放,所用工具班前应彻底清洗消毒。

4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不留长指甲、长头发、长胡○

须、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时不吸烟。

5吧台内严禁落地存放食品,严禁乱堆、乱放食品及其他杂物。 ○

8、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

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 ○

3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

批次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品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4采购定型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

(保质期)等内容。

5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

6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

者退回。

9、除害卫生制度

1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

2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即时休杀灭。 ○

3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

10、卫生检查制度

1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 ○

2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

3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

4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

5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

6检查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输食○

品的工具、冷藏、冷冻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1、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

训。

2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

3未取得体检、培训合格证明不得上岗。 ○

4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

2、餐饮业卫生管理档案制度

1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

2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 ○

3档案内容:卫生申请基础资料、卫生机构、各项制度、各种记录、○

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培训、索证资料、餐具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

13、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的品种和在允许范围内使用。 ○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有记录并存档。 ○

3食品添加剂要专人负责保管,并负责告诉烹调厨师适用范围和使用○

量。

○4盛放食口添加剂要有专用容器和明显标志。

○5不得在食品添加剂中乱加添加剂。

○6实行食品添加剂使用责任追究制。

14、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

○1设立更衣、洗手消毒专用间。

○2设立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盛放待售食品的台(架)。

○3盛放食品的容器要专用,并有标志。

○4销售熟食要用专用器具,严禁用手抓。

○5不售变质、变味食品。

○6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

○7要设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

○8售饭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15、餐具用具洗消毒卫生制度

○1专人负责。

○2洗消间大小必须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3设有洗、刷、冲三个水池,并有标志。

○4热力消毒设施充足,餐具做到每餐一消毒。

○5有密闭的餐具保洁柜,数量要充足。

6不适宜热力高温消毒的茶餐具,药物消毒要有固定场所(间),要按○

消毒药物有效浓度配比,按时消毒、冲洗、保洁。

16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餐饮用食品采购必须索证。 ○

2需索证食品种类:米、面、油、畜禽肉类、定型包装罐头类食品、○

蔬菜食品、蕈类、食品添加剂、酒类、饮料、乳制品等。

3要索取的证件包括: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的复印件,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相关证明。

4要建立食品索证登记档案,以备查。 ○

5索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

17、废弃食用油管理制度

1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管理单位废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

进行管理。

2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

3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

理。

4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

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处理废弃油脂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

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6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

溧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卫生制度

1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

2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

3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

4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

5服务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

6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

具。

7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

2、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制度

1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

2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

杀菌灯、冷藏等设施。

3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

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4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

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

毒。

6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

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7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要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凉菜○

(熟食)间存放。

3、初(粗)加工间卫生制度

1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

2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

密封容器。

3加工后食品的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

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4 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

5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

6防尘主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

4、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

2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

3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

4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

5岛、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

落地存放;

6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

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7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

清洁卫生工作。

8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

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9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

5、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

2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

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3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

清洗消毒。

4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

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清毒。

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

6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

6、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

措施,并运转正常;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

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

期清仓人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

杂品等物品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

6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

7、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1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

期(保质期)等内容,进货时向供方索取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严禁购销产品标志不全或现售现贴商标的食品;

2销售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禁止出售变质、生虫、掺假、掺杂、超过○

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食品;

3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并正当使用。使用○

工具售货及无毒、清洁运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旧报纸运装食品。货款、工具分开存放,所用工具班前应彻底清洗消毒。

4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不留长指甲、长头发、长胡○

须、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时不吸烟。

5吧台内严禁落地存放食品,严禁乱堆、乱放食品及其他杂物。 ○

8、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

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 ○

3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

批次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品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4采购定型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

(保质期)等内容。

5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

6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

者退回。

9、除害卫生制度

1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

2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即时休杀灭。 ○

3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

10、卫生检查制度

1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 ○

2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

3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

4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

5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

6检查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输食○

品的工具、冷藏、冷冻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1、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

训。

2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

3未取得体检、培训合格证明不得上岗。 ○

4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

2、餐饮业卫生管理档案制度

1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

2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 ○

3档案内容:卫生申请基础资料、卫生机构、各项制度、各种记录、○

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培训、索证资料、餐具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

13、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的品种和在允许范围内使用。 ○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有记录并存档。 ○

3食品添加剂要专人负责保管,并负责告诉烹调厨师适用范围和使用○

量。

○4盛放食口添加剂要有专用容器和明显标志。

○5不得在食品添加剂中乱加添加剂。

○6实行食品添加剂使用责任追究制。

14、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

○1设立更衣、洗手消毒专用间。

○2设立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盛放待售食品的台(架)。

○3盛放食品的容器要专用,并有标志。

○4销售熟食要用专用器具,严禁用手抓。

○5不售变质、变味食品。

○6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

○7要设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

○8售饭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15、餐具用具洗消毒卫生制度

○1专人负责。

○2洗消间大小必须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3设有洗、刷、冲三个水池,并有标志。

○4热力消毒设施充足,餐具做到每餐一消毒。

○5有密闭的餐具保洁柜,数量要充足。

6不适宜热力高温消毒的茶餐具,药物消毒要有固定场所(间),要按○

消毒药物有效浓度配比,按时消毒、冲洗、保洁。

16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餐饮用食品采购必须索证。 ○

2需索证食品种类:米、面、油、畜禽肉类、定型包装罐头类食品、○

蔬菜食品、蕈类、食品添加剂、酒类、饮料、乳制品等。

3要索取的证件包括: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的复印件,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相关证明。

4要建立食品索证登记档案,以备查。 ○

5索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

17、废弃食用油管理制度

1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管理单位废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

进行管理。

2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

3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

理。

4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

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处理废弃油脂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

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6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

溧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范文七: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 凡在本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办公室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股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办公室负责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二章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七条 单位公共区域(包括楼梯走廊、会议室、卫生间等)的清扫与保洁及日常除“四害”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联系保洁员负责。

第八条 各股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九条 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走廊或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条 卫生间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三章 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三条 各股室环境卫生由各股人员包干,各股股长负责,办公室监督检查,单位领导组织临时抽查。

第十四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五条 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十六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四章 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七条 分布在单位公共区域内的垃圾桶每天都要处理。

第十八条 各股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桶内。配置给各股室的纸篓由各股室使用管理。

第五章 奖罚措施

第十九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条 单位每年度评比一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获得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范文八: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机关清洁卫生是体现机关形象,提高干警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因此在机关内订立本制度。

第一条 整个机关和办公区内外环境卫生的标准是清洁、整齐、美观,要做到人与物、硬件与软件、楼内与楼外的和谐统一。

第二条 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杂物等,不乱停、乱放车辆,努力营造机关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 机关公共部分卫生实行由保洁员打扫制度,没有特殊情况, 办公室室内卫生每周一下午下班后进行大扫除,彻底打扫机关卫生,每周二上午检查全院卫生(遇节假日顺延)。

第四条 倾倒垃圾全部放进指定地点,严禁箱外飘落;对厕所、垃圾箱要经常喷洒消毒药水。用厕后要及时冲洗。垃圾箱周围、厕所内做到无蚊蝇、无杂物、无异味。

第五条 各庭、室、队卫生要坚持每天清扫,做到地面无杂物、无积水、无痰迹;墙壁无污垢,无私扯乱挂;桌椅、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第六条 成立机关卫生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XXX、XXX,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办公室主任由XXX担任。

范文九: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一、 政府机关卫生基本要求

1、 每周一、五或逢节假日各部门要彻底清扫卫生区环

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

2、 每天必须打扫办公室及部门所负责的楼道卫生,并

保持环境卫生的清洁

3、 不允许在室内外乱丢纸屑、果皮、烟头等污物,不

允许随地吐痰。

4、 个人着装要整洁,搞好个人卫生。

5、 要爱护室内外花草树木及公共卫生设施。

二、 检查内容

(一) 对环境卫生的检查

1、 清扫得是否彻底,有无遗漏;

2、 是否将垃圾倒进指定地点。

(二) 对办公楼内卫生的检查

1、 墙壁是否清洁,有无明显污迹;

2、 楼梯扶手是否清洁。

(三) 对办公室卫生的检查

1、 地面是否洁净;2、桌面是否洁净;3、日光灯是否

洁净;4、门窗是否洁净;5、办公室内墙壁是否干

净;6、垃圾是否清理干净;7、办公室物品摆放是

否整齐。

三、 检查方式或处罚办法

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召集各部门有关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对各部门室内卫生,楼道卫生和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特别差的,对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清扫,卫生打扫好的在机关通报表扬。

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范文十: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机关优美、整洁、文明的工作休息环境,加强机关卫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 责任区划分

1、宿舍周围水泥地和宿舍楼一楼:负责人:肖可桃;责任人:一组(王用春、王勇刚、刘愿辉、李忠林、余园辉、赵然、姚彬)、二组(曾嫩江、欧阳光辉、王出山、徐劲松、杨帆、刘军平、袁纪平)、三组(黄洋、张以中、何贵、刘达山、陈齐来、陈迟来)。

2、宿舍楼二楼:负责人:陈麒麟;责任人:王出山、赵然、何贵、杨帆。

3、宿舍楼三楼:负责人:喻广平;责任人:刘达山、王用春、刘愿辉、余园辉。

4、宿舍楼四楼:负责人:杜军;责任人:张以中、陈迟来、

5、宿舍楼五楼:负责人:杨登武;责任人:黄洋、王勇刚。

6、宿舍楼六楼:负责人:曾嫩江;责任人:何尧勇、欧阳光辉、陈齐来。

二、相关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

共卫生,要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倒垃圾。

2、各区域卫生责任人每天上班后要首先打扫卫生,做到室内、楼道、窗户无灰尘,无乱贴画;地面干净清洁,无痰迹,物品摆放整齐。宿舍周围水泥地卫生每周一上午上班以前必须打扫干净,并每天坚持见垃圾就及时清扫。

3、各区域卫生责任人每天要对本责任区的垃圾筒进行一天一清理,做到垃圾不堆积,每天下午下班后负责将垃圾送至宿舍楼前水泥坪的大垃圾桶中。

4、实行经常性的卫生检查制度。成立乡机关环境卫生检查工作组,由周阳波同志任组长,杜军、肖可桃同志为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和党政办成员为组员。每周对机关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时检查,每月月底组织一次机关环境卫生评比,分项记录,评比打分,同时,对现有外请包干卫生员的责任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由党委书记牵头,肖可桃同志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结果一并在月初周例会上进行通报。

5、机关干部职工要将私家车整齐停放在院内和停车位,宿舍楼门前一律不得停放任何车辆。

三 : 事业单位劳动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事业单位劳动人员的有效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我们为你整理了事业单位劳动管理制度范本,希望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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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劳动管理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劳动管理制度范本一

第一节、职工招用

第1条、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2条、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3条、公司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在岗继续教育等。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4条、公司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5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7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8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1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2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不同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4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公司如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2.对生产,经营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5条、公司连续生产岗位实行综合工作制,销售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岗位实行标准工作制。

第16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后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17条、其他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18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19条、安排职工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20条、公司以现金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第21条、因职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额度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2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23条、公司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六节、劳动纪律

第24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6)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报告》;

(7)职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公司方与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节、附则

第25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26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27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28条、本制度已由全体职工讨论,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事业单位劳动管理制度范本二

一、劳动纪律

全院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八小时上班制及作息时间,考勤打卡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手机,打扑克牌等娱乐活动,严禁干私活、吃零食,打瞌睡,严禁看与医学无关的报刊、杂志、书籍等,不得在科室大声喧哗,聊天。

如发生按以下规定处罚:迟到、早退在10分钟内罚款10元,迟到、早退在30分钟内罚款20元,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脱岗参照迟到、早退处罚。如发现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手机、打扑克牌,干私活,吃零食、打瞌睡、看与医学无关的报刊、杂专、书籍,在科室大声喧哗,聊天,发现一次罚款5—10元。

二、劳动管理及请假制度

医院职工休假,按医院原规定执行;由科室统一安排,当周休完。无论何种原因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除规定的休息时间外,假期无工资,请假2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经院领导同意,报院办公室备案,三天以上先经科室负责人同意,院领导批准,办公室备案,方可离开,任何人不允许电话、书信或托人口头请假,如遇有特殊情况,需在第一时间内报请科室负责人及院领导批准,在回院的第一时间内补齐请假手续,方可按病、事假处理。旷工除扣除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外,取消当月的奖金,旷工连续达三天以上者经教育无效视同自动离职,医院可单方予以辞退。(病、事、婚、丧假按医院原规定执行)

三、工作制度

全院各级各类员工要认真履行自己的相关岗位职责,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完成好各自的工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医院及科室的统一安排。如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玩忽职守,而造成工作失误,罚款50—100元。如造成医疗纠纷及事故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不服从医院及科室的工作安排,并讨价还价,出现一次罚款10—50元。如对工作认真负责,扎实肯干,积极主动,不分份内份外,并能服从医院领导及科室的安排,除院领导口头表扬外,并作为医院评先条件,医院给予物资奖励。

事业单位劳动管理制度范本三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 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 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10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三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7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9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1条的情形除外)。

第20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1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看过事业单位劳动管理制度范本的人还会看:

1.单位规章制度范本

2.办公室规章制度范本

3.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4.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

5.机关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四 :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下面是其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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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四条 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 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四)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签订的合同应当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六)根据法制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法制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场调查。凡需要订立合同的项目,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形成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市场状况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提出要约邀请或要约事项,报送单位负责人审定并签署意见。

(二)资信调查。对潜在的签约对象,应当对其注册登记情况、股权结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行业声誉、以往信用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书面资信调查报告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查。

(三)谈判。合同标的额巨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由单位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

(四)拟定合同文本。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确定合同内容。

(五)合法性审查。合同在正式签约前,应当交由单位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签订合同。

第九条 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或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合同,由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条 合法性审查采用书面审查方式,送审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送审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合同当事人资信证明;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法律文书。

第十一条 需要办理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审批、合同登记、备案或者需要办理合同公证等法律事务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办理。 第十二条 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合同主体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标的或者项目的详细内容;

(三)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六)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八)生效条件、订立日期。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订立合同时,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订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业单位职权范围作出承诺或义务性规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价折股或者无偿、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的;

(四)利用合同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垄断经营、限制竞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

(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直接或间接以行政机关名义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订立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二)选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时,优先选择临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涉外合同应当优先约定适用我国的法律和仲裁规则;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应当明确,并设立合同变更和终止条款,如: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变化,本地规划调整、本地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等,难以履约的,合同无条件变更或终止;

(四)涉及国有资产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法制机构应当从以下方面对合同进行法制审核:

(一)合同主体的资格、资质及履约能力;

(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合同文本的规范性;

本文标题: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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