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2014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2014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一)北京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www.61k.com]
(二)领取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
(三)办理《光荣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6、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收养子女的,不予办理《光荣证》。
温馨提示:
办理《光荣证》程序
办理《光荣证》,需由夫妻双方申请,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和农民,由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发证。
www.61k.com二 : 评论: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应提高 可对照社会抚养费
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曾经成为整整一代人的家庭记忆。[www.61k.com)但是,从1982年起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的这一奖励政策,32年来很多省份几乎没有什么变化。5-1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在目前物价水平下,几乎可以忽略。
30多年前,5元钱在当时能办不少事情,非常实惠。现在,物价更是早已飞涨,可大多数地方的独生子女费从一出生便没有生长,始终保持在5元钱的标准,俨然成了可有可无的鸡肋,处境非常尴尬。
很多家庭响应国家号召,遵守计生政策,选择只生一个孩子,为国家的人口控制承担了责任以及不确定的风险——对一些家庭而言,这种风险不幸地成为了现实的伤害和牺牲。应该说,每一个独生子女家庭都为人口的健康发展和公众的整体利益做出了贡献。实际上,独生子女费就是政府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的这种贡献的一种补偿,每月5月左右水准的独生子女费,已经远远无法担负起补偿功能。
评判独生子女费,除了绝对单独评判,更应该对照社会抚养费进行评判。社会抚养费,前身叫计生罚款,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单例计生罚款也就百八十元、几百元,而现在,社会抚养费早已“与时俱进”,蹿升到了每超生一孩数万元、十几万元、几十万元甚至更高的标准。作为公民的处罚或者征收责任,社会抚养费越长越高,而作为公民的补偿权益,独生子女费却始终没变。这种对比,更加鲜明地凸显了独生子女费的尴尬,更加表达了提升独生子女费标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独生子女家庭付出了责任,政府就应该给予对应的回馈。我们注意到,少数地方已经或正在准备提升独生子女费标准,令人欣慰,希望这种提升能够成为全国统一动作,希望职能部门能够对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情况来一次系统的回头看,对于长时间按照低标准领取独生子女费的“特殊家庭”,结合各时段的收入水平和物价水平给予一揽子补偿。如此才能有效地慰藉补偿独生子女家庭,才能体现政府的责任担当。
三 : 广东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广东省条例规定: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www.61k.com)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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