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是直属普洱市人民政府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责普洱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公积金中心内设综合科、财务科、信贷科、归集科四个职能部门;下设宁洱县、墨江县、镇沅县、景谷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孟连县九个管理部。
为面向社会、方便群众办事,公积金中心设有“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承办市直、思茅区住房贷款、提取、缴存等业务。主要服务项目有:
1、住房贷款;
2、单位住房公积金开(销)户登记;
3、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
4、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欢迎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服务提出宝贵意见。
问:办理住房公积金不同区域转移业务(异地)的办理流程?
答:单位提供相关办理要件—管理中心审核—办理转移手续(中心开具汇款单据交由单位经办人办理汇款手续)
问:办理住房公积金不同区域转移业务(异地)的办理时限?
答: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办理场所:各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归集缴存窗口。
二 :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是直属普洱市人民政府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责普洱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公积金中心内设综合科、财务科、信贷科、归集科4个职能部门;下设宁洱县、墨江县、镇沅县、景谷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孟连县9个管理部。
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制执行情况的报告;
2、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管理指导、监督各管理部的工作,协调处理各县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
8、依法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接受审计部门审计监督,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为面向社会、方便群众办事,公积金中心设有“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承办市直、思茅区住房贷款、提取、缴存等业务。主要服务项目有:
1、住房贷款;
2、单位住房公积金开(销)户登记;
3、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
4、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服务大厅电话:28890[www.61k.com)72 2120687(贷款)、2889071 2129753(提取、缴存)
欢迎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服务提出宝贵意见。
监督电话:2889077
地址:茶苑路(圣安帝酒店直行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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