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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武汉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7-11-26 所属栏目: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 : 武汉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武汉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如何申请武汉市公租房?武汉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哪些人可以申请武汉市公租房?申请武汉市公租房的朋友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具体申请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武汉市公租房申请信息,希望可以帮助需要的朋友。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

(二)申请人须具有稳定工作,即与用人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固定劳动(聘用)合同,或为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退休人员),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规定的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的住房标准;

(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符合本条第1、2、3项条件且达到28周岁的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可作为单身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

(二)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毕业未满五年;

(三)上年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均收入低于规定的收入标准;

(四)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所在城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

(五)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未租住公房,直系亲属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住房资助能力即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新就业职工所在用工单位建设或筹集有用于本单位职工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应由本单位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

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固定劳动(聘用)合同的有效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后计算不低于一年。

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推举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新就业职工本人为申请人,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需要共同申请的,为共同申请人。

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中的住房困难家庭的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两倍以下,住房标准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以下;新就业职工的家庭人

均收入标准为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两倍以下(单身职工可放宽至三倍以下),具体标准由市房管部门结合房源情况和申请情况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市、区政府引进并纳入“黄鹤英才计划”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市区工作的市级以上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不受收入和毕业年限限制。

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持以下所需资料,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户籍、身份(含居住证)及婚姻情况证明;

(三)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单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家庭成员工作及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提供工作及收入情况的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五)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的协助管理承诺书;

(六)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审核程序:

(一)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情况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现工作单位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收入等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区房管部门。

(二)区房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符合住房条件的申请家庭的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区民政部门。

(三)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家庭的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连同符合收入条件的申请家庭的有关材料一并返回区房管部门。

(四)住房和收入等状况均符合规定条件的,区房管部门在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和有关媒体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发给《武汉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明》,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备案,由该机构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上公布。

街道办事处、区房管部门、区民政部门经审核,认为申请家庭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家庭,并说明理由。

已通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且满足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直接申请换领《武汉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明》。

新就业职工持所需资料,由其用工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户籍证明(含居住证);

(三)申请人收入证明;

(四)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证明以及毕业证明;

(五)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市的住房情况证明;

(六)用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签署的协助管理承诺书;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有共同申请人的,第(二)、(三)、(五)项还需提供共同申请人的相应资料。 新就业职工申请审核程序:

(一)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用工单位报送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职工家庭或个人的人口、收入、住房以及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缴交状况进行核实,认为符合条件的,在工作单位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收入等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区房管部门。

(二)区房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街道办事处转送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家庭或个人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和有关媒体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发给《武汉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明》,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备案,由该机构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上公布。

《武汉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明》上须注明申请人或家庭的主要申请信息,有效期为24个月。申请人应在期满的3个月前重新申请。

持有《武汉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明》的家庭或个人,可以租赁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个人也可以按要求多人申请合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 : 武汉公租房的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武汉公租房的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_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

武汉公租房的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武汉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3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内容就到这里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并重残人员;有六十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武汉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武汉公租房买卖政策:根据武汉市最新出台的《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为帮助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更详尽地了解武汉市公租房政策,武汉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同志对武汉市公租房政策进行了解答。

武汉公租房买卖政策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供应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满足过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公共租赁住房在交付使用前,按照经济、[www.61k.com]适用原则进行装修,具备基本使用功能。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3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武汉公租房买卖政策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三 : 2016年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及详细流程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以下是yjbys小编分享的2016年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及详细流程,欢迎大家参考!

【2016年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及详细流程

2016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为:

1、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3500元),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或收入来源。

。www.61k.com)

2、新就业职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6年,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 3500元);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未承租公房。武汉市公租房申请流程,城镇住房困难家庭首先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经其委托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新就业职工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向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随着武汉公租房政策不断完善和发展,市民还可以通过武汉公租房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

昨日,武汉市今年最大规模公租房摇号,确定了申请人选房顺序。4549户申请人,将按顺序选择1850套房源,摇号结果在口政府网上公示。本次房源位于华生汉口城市广场一期(南区)和邻里中心,房源分别有603套和1247套。所有房源,均面向口公租房申请人。今日起,申请人可到现场实地查勘房源。

昨日,记者提前探访发现,整个小区已经装修完毕,住户添置家具、电器即可入住。

公租房摇号中签率约41%

在经济适用房退出历史舞台,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后,公租房成为武汉最核心的保障房品种。

从武汉各主城区居民持有的公租房资格证数量看,口区有4664户持证家庭(人),排名全市第一。“口是老城区,需要住房保障的群体比较多。”口区房管局人士介绍。

也正因如此,此次口申请人共计4549户,而房源只有1850套,“中签率”约41%,其中申请汉口城市广场一期(南区)项目的家庭有1972户,申请邻里中心项目的家庭有2577户。

昨日通过严谨的摇号程序,这4549户申请人依次排定选房顺序。在选房登记启动后,将按照摇号排出的顺序,依次选择自己看中的房源。

有一些居民表示,公租房小区去年就建好了,为何最近才正式启动配租?对此,口房管局人士解释,建筑外观成型不代表具备交付条件,以邻里中心为例,去年10月竣工验收,年底陆续完成了装修、备案,现在才具备交付条件。

申请人今起可去现场看房

根据安排,今日起到6月3日,申请人可现场探访房源,在选房登记后,直接填报。

记者昨日实地探访了邻里中心项目。该小区位于口长丰大道158号,周边交通配套比较成熟,有541路、602路、548路等多条公交线路,此外小区附近幼儿园、医疗服务站、超市、银行均已配套到位。

该小区可提供房源1247套,分为一室一组(残疾人用房,将客厅和卧室打通,方便残疾人室内行动)和一室一厅。小区有4栋21层、3栋28层高层住宅组成。每个单元单层有8户,各2部电梯。

在6栋1单元204房,是一套一室一厅房源。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进门就是一个客厅,左手边分别是厨房和厕所,正对大门是阳台,阳台侧面则是一间卧室。房间内地砖、吸顶灯、抽油烟机、面盆、马桶都安装完毕,申请人搬来家具和电器,即可入住。

入住需先缴5000多元

目前,华生汉口城市广场一期(南区)公租房的租金定价为12元/平方米/月,邻里中心租金定价为13元。

按照惯例,租户首次需要缴纳3个月的租金和3个月房租的质保金,符合补贴标准的,再发放租金补贴。邻里中心户型面积在58平方米左右,以此计算,租户首次需要支付的租金及押金共4524元,再加上暂定2.1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一次性缴纳一年,则总支付成本为5985元。而华生汉口城市广场一期(南区) 较大户型为59平方米,入住首次支付成本约5097元。

不过,今年武汉市再次提高补贴标准,以人均月收入1000元、3口之家无房户为例,月租金补贴为432元。若他们承租58平方米邻里中心公租房,则实际支出的月租金为322元,再加上物业费,每月居住成本为443元。

排名靠后不要轻易放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口公租房配租,申请人数与房源比例为2.45:1。因此,排名在1850位之后的申请人,可能会感觉没戏。

不过,据记者了解,从最早的洪山马湖村公租房,到江岸区惠民居等公租房项目,在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后,都有部分排在前面的申请人,因为各种原因放弃选房,甚至出现靠后的申请人,只要到现场选即可入住的情况。

因此,排序靠后的申请人不妨到现场先看看房源,多准备几套备选方案,一旦出现前面有申请人放弃的情况,就可迅速增补。

2015年,分布在武汉3个区的6000多套公租房将配租。房源最多的是青山建设十一路旁的工人村9、12村公租房小区,该项目共有19栋高层住宅,总房源5235套。江岸区的惠康居公租房小区位于后湖,由4栋3132层高层住宅组成,总房源744套。汉阳黄金口岸数百套公租房也将配租。

公租房租金价格相当于市场租金70%左右

近日,武汉市房管局公布最新的公租房分布图,算上已交付入住的,武汉公租房项目总计达23个,房源共有23550套,未来3年内将陆续实现配租入住。目前公租房的租金价格,相当于同片区市场租金的70%左右。

多数住房困难家庭都具备申请公租房条件

据中房网了解,相对于经适房和廉租房要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824元/月的严格要求,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了很多,武汉户籍的三口之家,只要家庭月总收入低于 9000元,家庭住房面积不超过48平方米都可以住上公租房。因此,江岸、汉阳、洪山、青山4个公租房房源比较充足的中心城区,多数城镇住房困难家庭都具备住公租房条件,只要想申请,都可以住上公租房。

租金不涨价不用到处搬家

随着我市城中村改造使私房减少,公租房的性价比越来越高。以前二者间综合性价比差不多,现在公租房开始趋优。私房租金每年以20%上涨,现在租金与公租房差不多,一个单间都要700多元,但公租房有政府租金补贴,一般都可以便宜一两百元,公租房租金较便宜,并且公租房租金较稳定,目前还没有每年涨房租的打算。另外,公租房只要符合租房条件,可以一直住,居住相对稳定。

2016年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及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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