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那些年 被小米、淘宝、360们“颠覆”的产业
“创新一停就落后”放在哪里都是真理。
携程CEO梁建章认为,创新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微创新”,即不断分析、研究每一个环节出现的小问题,想出方法加以完善;另一种是“颠覆性创新”,“当技术变化特别快的时候,可能要跳出原来的模式做一种新的产品或业务。”
从当年的微软、苹果到当下最热门的特斯拉,这是对产品的颠覆性创新,从阿里巴巴、淘宝、美团到当下竖起“免佣”大旗要颠覆传统OTA模式的快捷酒店管家,这是业务的颠覆性创新。梁建章认为,这种创新才是推动产业升级的源动力。
1、 特斯拉颠覆汽车行业
“特斯拉”成为热词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在谷歌的汽车搜索榜中,特斯拉早在去年就超越一众传统汽车品牌,跃居搜索榜的榜首位置。目前,特斯拉的市值转眼间已超过300亿美元,而“百年老店”通用汽车也不过560亿美元左右。
去年,特斯拉全球共销售新车2.23万辆,比之前机构预测的2万辆高出不少,在北美市场与通用VOLT与日产聆风位列电动车销量前三甲。
特斯拉把传统的使用汽油等混合动力的汽车,变成了可以充电且环保的电动车。因此被称为“汽车产业的颠覆者”。事实上,电动车绝非新生事物,包括通用、丰田在内的汽车巨头早已在纯电动和油电混合等诸多产品上先行先试多年,只是大家没想到过凭借充电的电动车可以做的如此之好,市场前景如此之广。
另外美国著名投行摩根士丹利的分析报告称,特斯拉颠覆了美国汽车产业的同时,也有望成为汽车电池商业化市场的领导者,颠覆这个价值万亿美元的产业。
2、 小米颠覆手机行业
就在8月11日,小米副总裁黎万强通过微博宣布小米全球用户达到6000万,公司市值600亿人民币,而这家公司产生才不过4年。
关于小米的“颠覆论”不绝于耳,关于小米到底颠覆了什么?有人说小米用低廉的价格颠覆了手机行业。从小米1到米4,小米手机价格低廉,但是硬件性能却丝毫不比同配置、高价位的手机差。小米的价格几乎接近成本价,打破了以前手机行业利润过大的潜规则。
不过也许大家讨论得更多的是小米颠覆了传统营销模式,在小米品牌的营销中,小米从不采用大规模投广告的传统方式,而是更注重和用户之间的沟通。雷军深谙互联网的强大的粉丝力量,他的产品研发从互联网的需求的广泛征集开始,其小米产品的系统升级等也遵从网民的呼声。当产品以及服务的用户体验极大的提升之后,雷军成功的生产出互联网经济下的市场需求产品和品牌,再利用互联网进行分发和销售,利用互联网制造饥饿营销,让小米品牌的口碑进一步扩张。
不过也正是小米的这种营销手段的颠覆,也让传统的手机品牌开始自危,并且效仿或学习起来。
3、淘宝颠覆零售业
淘宝颠覆零售业已是不争的事实。截至2009年底,淘宝拥有注册会员1.7亿,注册用户还在不断增长。据统计,淘宝网2009年的交易额为2083亿人民币,2010年则高达4000亿元人民币,是亚洲最大的网络零售商圈。截至2013年,淘宝网拥有近5亿的注册用户数,每天有超过6000万的固定访客,同时每天的在线商品数已经超过了8亿件,平均每分钟售出4.8万件商品。2013年,“双11”天猫及淘宝的总成交额破300亿元,达350.19亿元。
与淘宝会员数和交易额告诉增长相反的是传统零售增长放缓,2013年第三季度零售业便利店和超市销售额增长为13.3%、13%,百货店、专卖店增长分别为7.4%、6.5%。从毛利率情况看,三季度各业态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了0.6至1.7个百分点。
为此传统零售掀起上线潮,实力强大的自己搭建平台,也有线上线下联手合作,如银泰商业集团就和天猫达成战略合作。
4、360颠覆安全软件行业
颠覆式创新的理论者Clayton Christensen提出两个颠覆式的思路。一是低端颠覆,周鸿祎经常提到的从收费到免费。360可谓是这种颠覆模式的最为成功的代表者之一。尽管奇虎360的安全软件总是被人诟病,但是完全不能阻挡它占据着安全软件市场份额头名。
360是免费安全的首倡者,认为互联网安全像搜索、电子邮箱、即时通讯一样,是互联网的基础服务,应该免费的。为此,360安全卫士、360杀毒等系列安全产品免费提供给中国数亿互联网用户。也因此360的用户极速增长,早在2012年360PC端的月活跃用户达到4.45亿人,360手机安全产品和服务的智能手机用户总数已达约1.2亿。
拥有巨额用户数量的360,一直在与百度争夺互联网流量入口。并且成功的在2011年上市,成为当年中国内地企业在美国最成功的IPO交易之一。
5、 快捷酒店管家颠覆酒店预定OTA
创新一停就落后。曾经被誉为颠覆传统旅游业、成就在线旅游业的携程,就在一度看不到对手的时候,冷不防就冒出来个去哪儿网。而当去哪儿网正沾沾自喜业务蒸蒸日上的时候,没想到突然钻出个快捷酒店管家,打出“免佣金”的大旗,要革整个行业OTA的命。
亲手创立携程网的梁建章就曾经指出,无论携程还是去哪儿都还是基于PC端互联网的产品,而用户向移动互联网迁移是必然趋势,酒店预定也需要一款真正基于地图酒店元移动搜索的App。所以,他投资了快捷酒店管家。准确定位、清晰显示酒店的品牌和价格、全房态开放、使用户能够快速的订到酒店并入住,极好的用户体验和口碑,使其目前拥有超过800万用户和5000万多次下载。最新数据显示,快捷酒店管家在华为应用商店下载次数2430万次,超过去哪儿100多万次。
不仅如此,国内连锁酒店巨子铂涛集团,以及途家、速8等也将于近期搭载快捷酒店管家的创新平台——“会员直通车”。此前,这个以“零佣金”为基础的全房态“会员直通车”不仅为率先尝鲜的锦江之星创造了巨大的会员增量和超过十倍的在线订单增长,更引来了去哪儿网的被动抄袭。快捷酒店管家之所以敢放弃传统OTA的营收模式,看中的是酒店作为入口,其背后蕴藏的O2O生活服务的大市场。按其CEO李锐的话说:“快捷酒店管家已不仅是在线旅游业的360,而是要做成移动酒店预订界的‘天猫’”。
这其实是“颠覆式创新”理论的第二种颠覆模式:新市场颠覆。也就是产生一个新过往并不清晰存在的市场空间,而这个市场空间的性能纬度不同于传统的性能纬度。
二 : 拉勾网许单单:拉勾颠覆了什么?
导语:拉勾不做流量贩子,拉勾不打包卖简历。[www.61k.com)“我们就是要回过头来,老老实实地做好对求职者的服务,去尊重求职者。”
这其实就是招聘行业应该做的事情。但因为这个行业现在都只盯着B端的用人单位来服务,所以拉勾便“一不小心”成为了“颠覆者”。
在过去一年,招聘行业正在发生变化。51job、智联招聘这些用互联网形式做招聘的公司正在成为互联网人眼中的“传统招聘网站”,而与此同时,来自互联网的创业公司则正在从中开辟新的机会。无论是服务猎头的猎聘网、猎上网,还是要取代猎头的拉勾网、内推网等,互联网在用不同的方式尝试着对招聘这个行业的更新。
而在线招聘的垂直化正是其中一种,这里面既有垂直于整个互联网行业的拉勾网、内推网,也有逐渐聚焦于互联网创业公司、甚至细分职位的内聘网、快简历等。他们的逻辑大多相似:垂直于互联网这一细分行业,再用相对精细化的服务提升产品附加值,目的则都是取代位于行业中低端位置的猎头。
拉勾网上线于2013年5月,也是垂直招聘网站中发展较快的一家。出身互联网又针对互联网,截止到6月底,拉勾网上传的简历数量达到了25万左右,而总的投递量也已经接近300万份。创业邦近日采访了拉勾网的董事长许单单,聊了聊他心中的垂直招聘。
三个月的“互联网版LinkedIn”
拉勾网的诞生和3W咖啡有很大关系。开业于2011年的3W咖啡对自己的定位是互联网人士的线下聚集地,正如它的slogan所说“这就是互联网的圈子”。而在圈子里,有聚集自然就会有流动。当流动的人群规模越来越大时,几个人便萌生了做招聘的想法。
同拉勾网一样,同类型的垂直招聘网站也大多都上线于2013年,许单单把这种情况归结于行业的契机:当行业本身的发展规模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基于这个细分行业的相关服务才会逐渐完善。以互联网行业为例,在3W咖啡营运的三年多时间,新兴的互联网公司和从业人数正在迅速增多,因而诞生了做垂直招聘的契机:首先已经有这么多的人在这里。
因为圈子伴随而来的关系,在刚开始,许单单和团队想做的是“互联网行业的LinkedIn”。2013年2月,第一版的拉勾网上线,创始团队原本以为,这只是一个线下关系向线上迁移的过程,但很快,他们发现这么做不成。
运营了3个月以后,团队发现用户增长很慢,上面的内容也基本都是空的。许单单后来总结原因,觉得还是和中国的本土文化有关:一方面,在国内,人们和工作有关的交流更多地还是侧重在线下,这就造成了在国内做职业社交,只有线上业务很难做好;而在另一方面,“做生意先做朋友”,用户并不习惯一到线上先谈生意。
2013年5月左右,“LinkedIn版”的拉勾网正式关闭,许单单和团队决定重新回到招聘本身,又上线了现在的拉勾网:由公司HR发布职位,求职者上传并投递简历,最终完成职位的供需匹配。
扁平化的人才流动
在北京3W咖啡外面的墙上,从二楼铺下来一张挺大的海报,上面是徐小平带着自己的经典笑容在为拉勾网代言。
能免费用投资人当自己公司的代言人,并且还挺有效,在许单单看来,这种做法或许只能在互联网行业适用,“因为互联网的人能够认可这些”。
同样的想法也体现在拉勾网的产品设计上:招聘方可以写PP租车而不是爱车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为他们的产品比公司更有知名度;在招聘方的详情页,除了有详细的职位需求和公司介绍,创始人简介、微博地址、接受过的媒体采访也会被一并呈现;具体的职位之外,用户还能按照企业的融资阶段进行筛选,并附有投资机构信息。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展示企业,工资高福利好之外,每家企业还可以用更加立体化的方式来展现自己对求职者的吸引力,而上文中提到的各种背景因素,都可以拿来为企业背书,无论公司规模的大小。“小公司或许比大公司更有吸引力”,在许单单看来,这也是互联网行业的特殊性:因为只有在互联网公司,求职者几年时间伴随一家创业公司成长所得到的,有可能远多于待在一家大公司。而这就造成了人才的流动更加扁平,从而给了小公司更多机会。
增加企业的魅力则是为了吸引更多的C端用户。在商业模式上,拉勾网的逻辑是向企业收费、向个人服务:通过好的用户体验和企业展示来吸引行业内的人才资源,再用收费的形式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
这和拉勾网对招聘双方的理解有关,许单单认为,在招聘的整个流程中,用户的体验相对感性,而企业则更能保持理性,因此相比较来说,C端用户是更易于被好的用户体验打动的一方。再加上人才对互联网行业的重要性,拉勾网则愿意相信,有了用户之后,自然能吸引到企业作为客户。
干掉猎头
听起来拉勾网和传统招聘网站所做的事情差不多,都是作为平台,来对接需求双方。但两者的收费模式却不一样,传统的招聘网站大多按年收费,而拉勾网则是按最后的效果收费,企业每招到一个人,抽其薪资的一定比例(一般为该职位一周左右的工资)付给拉勾网做佣金。
类似于猎头的收费模式,价格却远低于猎头公司。这也决定了拉勾网的定位其实是在招聘网站和猎头公司之间。在拉勾网上,主流的职位需求是面向那些刚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而这通常也是大量中低端猎头的生意。
因此在运营一开始,拉勾网就在屏蔽猎头,而是自己尝试用人性化的设计和互联网的技术来提供能够取代猎头的服务。
比如为了更好地吸引C端,职位和公司的吸引力之外,拉勾网也在让自己的体验足够友好。今年初,拉勾网上线了简历跟踪功能。有点像快递的跟踪服务,用户在投递简历之后,可以收到它的最新动态提醒:是否被HR查看、有无面试消息、还是直接被拒绝。
在基础的职位信息对接之外,拉勾网还更看中C端用户发展的长远性,“比如结合了用户的特点、喜好之后,我们可能会有一个算法出来,告诉他综合起来可能会更加适合什么类型的职位”,让用户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在许单单看来,这样的价值更能体现在长期的发展中。
在刚开始做招聘的时候,许单单说自己经常担心:“对接需求双方听起来很简单,而互联网公司里许多都能对接双方。但在自己做了一年之后许单单逐渐想明白了,在求职招聘需求对接的背后其实是服务,流量和人际关系之外,如何更长期地服务好双方才是招聘更深层次的价值,也正是垂直招聘试图从传统招聘网站中挖到的新机会。
三 : 北京地区有哪些互联网行业的沙龙活动?
[沙龙活动]北京地区有哪些互联网行业的沙龙活动?网友老杨对[沙龙活动]北京地区有哪些互联网行业的沙龙活动?给出的答复:
5G白话。5G白话,每周末(周五)下班后,一帮北京的互联网铁杆粉丝或是想进行互联网创业的朋友们,从四面八方赶到活动现场,共同就某一项互联网话题或某一互联网公司进行直接、白话交流。零零发主持,Keso与王乐特约评论,每周邀请互联网前沿创业团队现身说法,现场会员可与创业团队直接PK、拍砖。轻松的活动氛围,让你受益匪浅,也会让你的周末过得与众不同。
IT龙门阵。是由TechWeb和新浪科技联合主办、著名财经和IT评论人刘兴亮、炳叔等主持的IT业界精英聚会。每周一期,每期龙门阵选题紧扣IT业发展的脉搏,对当前热点、焦点采取开放式讨论模式。IT龙门阵口号就是“亮出你的观点来”!IT业风云变幻,时时刻刻都在演绎着各种各样的故事。过完了眼瘾,就该过嘴巴瘾,上哪里去最过瘾?当然是IT龙门阵。IT龙门阵,亮出你的观点来。
CTO俱乐部。是由CSDN主办、参会者就行业热点问题进行讨论、新浪科技作为独家合作伙伴全程报道的一种聚会活动。俱乐部会定期和不定期在全国范围内举办沙龙和沟通聚会,并会邀请知名管理专家,投资界人士参加,活动的相关内容和报道将在CSDN网站或《程序员》杂志上分享。已成功举办了主题为“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和3G带来的机遇”、“网站架构和开源技术结合”等俱乐部活动。
五道口沙龙。是网易科技频道全新打造的一个系列品牌活动,旨在挖掘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新创意、新模式、新机会,激发中国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新意识、倡导创业精神、引领创业行动。它更是一个偏重"产业"的沙龙,注重产品如何执行和运营,产品背后的团队如何成长。每月举行一期,聚会地点为北京彩虹酒吧,每期活动包括话题综述、嘉宾主题演讲和Open 5分钟等环节。
NTALKS群音荟。是一个开放式的活动与分享平台。NTALKS群音荟,关注互联网上的创新、创业与创意,寻找和放大真知灼见,以话题荟聚有趣、理性、热情的声音、思考和行动。从2010年3月至今,NTALKS群音荟已经连续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成功举办各类聚会活动,话题涉及微博客、移动应用开发、开发团队国际化、团购模式价值以及LBS应用创新等,每次活动均吸引力了100多位来自创业一线的朋友参与。
还有更多这样的线下活动,如搜狐微博训练营,这里网,3W沙龙等等。这个网站上有更多的介绍http://www.61k.com
网友木木对[沙龙活动]北京地区有哪些互联网行业的沙龙活动?给出的答复:
老邮条 126964710 ——需要验证:需北京邮电大学毕业 从事互联网行业
车库咖啡、beta caffe、3W caffe等地都会常常举办这样的互联网行业沙龙活动
可以关注相关微博了解活动安排
网友王然对[沙龙活动]北京地区有哪些互联网行业的沙龙活动?给出的答复:
可以在计划fm里面点击互联网标签,会看到所有的互联网活动,可以选择日历模式,http://jihua.fm/tags/17同时有一个微博app也可以实现这个。http://apps.weibo.com/calendar
个人推荐的活动:极客公园、51白话、五道口沙龙
如果是想参与讨论,建议在计划fm上面发起活动,然后邀请互联网相关的朋友参加,如果你要办,我可以帮你,祝好!
四 : 2016年7月互联网广告新规出台,哪些行业将会受到重大影响(禁止软件、浏览器屏蔽广告了
今日,工商总局制定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一办法早在一年前就已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足见相关部门对其审慎。广告是互联网最基础的商业模式,占据互联网行业收入的半壁江山。这一办法对互联网广告方方面面的规则进行了明确,对广告主、广告平台有更严格的要求,不少互联网常见问题的解决有了参考准绳。这一办法的出台,将对许多互联网行业造成深远影响。
1、电商平台各种推广属于广告
按照规定,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时,“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在此之前,电商平台的广告一直未被监管部门提及,甚至未被大多数网民知道。在淘宝、京东等平台的“掌柜热卖”、“HOT”、 “商品精选”等标注无论在法律层面上还是在公众一般认知层面上,都是属于广告,然而现在并未明确标注为“广告”。
在《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之后,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搜索结果页面中的推广信息,例如“掌柜热卖”广告,将被纳入广告范畴管理。
除此之外,电商平台还有许多形式的广告,比如爱淘宝页面、热卖单品;再比如京东搜索结果页面的商家精选;还有一些平台的站内搜索功能,比如58转转的“精准推广”服务。这些原来书面上不叫“广告”名称各异的推广信息同样会被纳入广告法范畴,电商平台可能需要调整展示样式,并加强对广告的审核。
广告是淘宝等非自营电商平台的核心商业模式,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将对电商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2、社交网络需要标注广告信息
腾讯Q1财报显示,广告业务收入同比增长73%至人民币47.01亿元,这块业务是仅次于游戏的现金牛业务,足见广告在社交平台上的重要性。
腾讯广告除了腾讯网和腾讯视频等媒体业务之外,在QQ、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同样有大量的广告。其中一些属于展示广告,还有一些属于原生广告,即与非广告内容样式相似的广告,例如微博的“热门话题”其中的推广信息。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之后,社交平台的广告必须明确标识,并按照《广告法》对广告进行审核。
3、搜索引擎推广服务属广告
《办法》规定,“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一直备受争议的“搜索推广”是不是广告有了答案。
在此之前,搜索推广服务被认定为信息检索技术服务,并不受《广告法》约束,许多人对此持有不同看法,例如知名意见领袖魏武挥老师。现在,搜索引擎中的推广服务除了会受到该办法约束之外,还属于《广告法》管理范畴。
今年上半年网信办调查结果出来之后,百度、360、搜狗等各大搜索引擎均已在付费搜索内容上标识“商业推广”字样以进行明显区分,并且信息审核质量也有了较大提升。
新的管理办法明确界定搜索推广属于广告之后,“推广”字样必须更改为“广告”,搜索引擎企业还需加大广告审核力度以避免违反《广告法》和《暂行办法》,估计会有更多广告主和广告内容会被百度置之门外了,短期内收入还会有所影响。
4、禁止条款影响多个行业
新办法规定,互联网广告活动中不得有下列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提供或者利用应用程序、硬件等对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采取拦截、过滤、覆盖、快进等限制措施;
(二)利用网络通路、网络设备、应用程序等破坏正常广告数据传输,篡改或者遮挡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擅自加载广告;
(三)利用虚假的统计数据、传播效果或者互联网媒介价值,诱导错误报价,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
还有,“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等。”
这几条规定一下影响了不少行业,解决了之前互联网上常见的一些争端。
浏览器拦截、过滤和覆盖网站广告已被明确禁止,一些主打广告过滤功能的浏览器和插件,恐怕得连夜修改功能或开会讨论转型。
第二点则有望解决电信运营商被用户诟病比较大的问题,即流量劫持广告,去年底今日头条、腾讯等六家公司发布联合声明,呼吁抵制流量劫持问题,巨头们都无奈的问题有望靠这个办法解决。
第三点则对刷微信阅读、网站流量这类“刷”的行为进行了约束。最后一点则影响了邮箱运营平台,不能在用户邮件内容中插入广告,而这是许多邮箱运营平台现在的常见广告模式,所谓内容关联广告。
5、原生广告优势依然存在
移动互联网时代,因为手机屏幕太小,能展示的广告十分有限,因此融入到搜索结果中、信息流内容中、新闻资讯中的“原生广告”就很受欢迎:它们不占手机位置,与非广告内容看上去很像,很容易吸引用户点击,转化率更高。
现在,几乎所有广告平台都有原生广告。新的管理办法要求明确区分广告内容,会不会影响原生广告呢?当然会,标志之后用户点击前就会犹豫了,转化率会有折扣。
不过原生广告在展示样式上还是可以接近整体,网易新闻客户端等平台的原生广告现在就已经有“广告”标志,效果依然很好,原生光会被影响,但优势还是会保留。
6、弹窗效果将大打折扣
新的管理办法规定:
“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这简直是大快人心,许多传统网站,尤其是门户网站会弹出全屏广告,必须停留几秒才自动关闭,有的还有个“关闭”按钮,你点击之后却会进入广告页面,这类广告以后是不能继续了,用户可以随时关闭。
腾讯QQ的mini窗、360安全助手的弹出窗口这类广告形式是否会被影响,还要看相关方解释,毕竟这些可算是内容而不是广告。这条规定会让许多网站会变得干净许多。
总的来说,《互联网广告暂行管理办法》会让许多行业受到较大影响,能做什么广告,广告怎么展示,都必须符合新的规范,这会加大审核成本,并且广告主会少很多。
而且施行的最初阶段,还会有一个磨合过程,互联网平台需要完善审核团队、修改广告功能、下线违规广告、改进广告制度等等,这是很痛苦的。
所以说,这个办法会给互联网行业带来阵痛。不过,长期来看,却是利好,只有规范互联网广告,才能保障用户体验、避免恶性竞争、鼓励创新创意,加固广告这一互联网的基石。
具体《办法》内容如下: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7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7号公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前款所称互联网广告包括:
(一)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
(二)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电子邮件广告;
(三)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
(四)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性展示中的广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的展示依照其规定;
(五)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第四条 鼓励和支持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引导会员依法从事互联网广告活动,推动互联网广告行业诚信建设。
第五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的广告。
第六条 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第七条 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
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第八条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
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第九条 互联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互联网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条 互联网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告主发布互联网广告需具备的主体身份、行政许可、引证内容等证明文件,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广告主可以通过自设网站或者拥有合法使用权的互联网媒介自行发布广告,也可以委托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广告。
互联网广告主委托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广告,修改广告内容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可以被确认的方式通知为其提供服务的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第十一条 为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推送或者展示互联网广告,并能够核对广告内容、决定广告发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者。
第十二条 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互联网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审核查验并登记广告主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主体身份信息,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
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配备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有条件的还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互联网广告的审查。
第十三条 互联网广告可以以程序化购买广告的方式,通过广告需求方平台、媒介方平台以及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等所提供的信息整合、数据分析等服务进行有针对性地发布。
通过程序化购买广告方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广告需求方平台经营者应当清晰标明广告来源。
第十四条 广告需求方平台是指整合广告主需求,为广告主提供发布服务的广告主服务平台。广告需求方平台的经营者是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
媒介方平台是指整合媒介方资源,为媒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提供程序化的广告分配和筛选的媒介服务平台。
广告信息交换平台是提供数据交换、分析匹配、交易结算等服务的数据处理平台。
第十五条 广告需求方平台经营者、媒介方平台经营者、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经营者以及媒介方平台的成员,在订立互联网广告合同时,应当查验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身份证明文件、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
媒介方平台经营者、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经营者以及媒介方平台成员,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违法广告,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予以制止。
第十六条 互联网广告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或者利用应用程序、硬件等对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采取拦截、过滤、覆盖、快进等限制措施;
(二)利用网络通路、网络设备、应用程序等破坏正常广告数据传输,篡改或者遮挡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擅自加载广告;
(三)利用虚假的统计数据、传播效果或者互联网媒介价值,诱导错误报价,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
第十七条 未参与互联网广告经营活动,仅为互联网广告提供信息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第十八条 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有困难的,可以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违法情况移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以进行管辖。
对广告主自行发布的违法广告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主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广告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询问涉嫌违法的有关当事人,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
(三)要求涉嫌违法当事人限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广告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广告作品和互联网广告后台数据,采用截屏、页面另存、拍照等方法确认互联网广告内容;
(五)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或者隐瞒真实情况。
第二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互联网广告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互联网广告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利用互联网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违反第二款的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烟草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互联网广告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并确保一键关闭的,依照广告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违反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的,或者未经允许,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依照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广告需求方平台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通过程序化购买方式发布的广告未标明来源的;
(二)媒介方平台经营者、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经营者以及媒介方平台成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互联网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依照广告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和本办法规定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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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2014年互联网企业都看上了哪些领域的智能硬件?
下面我们来看2014年都有哪些领域受到互联网公司的关注,他们又推出了哪些智能硬件产品?
亲子教育
数据显示,近2亿孩子缺少父母陪伴,增强父母隔空互动的产品无疑具有强大的市场。
在超级电视大获成功之后,乐视又开始在智能硬件领域布局,其中亲子智能硬件产品乐小宝无疑是乐视进军智能硬件领域最大的亮点。乐小宝是一款故事光机,通过手机App和低亮度投影仪配套,可帮助用户给孩子讲故事。依托乐视网亲子频道的丰富内容,为用户提供涵盖教育、冒险、童话和宠物等方面的16万儿童视频,时长240万分钟。根据乐视提供的故事模板,用户可事先录制好讲故事的视频,然后推送给自己的宝宝,就好像是一个故事版的卡拉OK。除了讲故事,手机App还有亲子语音沟通的功能。
据了解,“乐小宝”由两部分组成,硬件为499元,另有96元作为12个月亲子服务费用。在12月23日,乐小宝开放购买首日,2000台乐小宝在乐视商城开卖不久便快速售罄。
儿童安全
在儿童安全问题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的今天,360以其“安全”概念推出的“360儿童卫士智能手表”抓住了市场的脉搏。
360儿童卫士智能手表具有四重定位、一键报警、10s录音、蓝牙随行、运动计步、亲子小红花等功能,父母只要下载手机客户端“360儿童卫士”,就可以随时随地看到孩子在哪儿,听到孩子的声音,解救孩子于危险之中,了解孩子的健康情况、亲子互动奖励孩子小红花。
360儿童卫士智能手表通过核心设置自动定位系统、录音系统及警报系统,能够做到保护儿童安全、防范儿童走失,解决了父母的担忧。
此外,百度和361°联合开发的儿童防走丢智能童鞋——步丢的功能就更加明确,与手机APP连接,随时定位孩子位置。而对于父母来说,给孩子穿上这样一双智能鞋,也将更省心、更放心。
空气净化
2014年,空气质量成为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居民最关注的生活话题,在雾霾挥之不去,PM2.5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如何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成了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于是,空气净化设备在2014年热的一塌糊涂。
墨迹天气这家天气应用公司推出了一款叫做“空气果”的智能硬件,这是一款可以测量天气和空气数据的小型个人气象站,或者说空气监测设备。通过与墨迹天气App相连后,用户可以在手机上一键监测空气果所在室内的健康级别,获得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浓度、PM2.5浓度等值。通过空气果的数据与墨迹天气的室外数据进行对比,得出健康级别。此外空气果还加入了语音控制、手势互动、评论互动、闹钟等功能。
不仅如此,联想、猎豹、小米、果壳网都开始做起了自己的空气净化器。从T3空气卫士的1440、小蛋的1984,再到豹米的998和小米的899,互联网厂商一路把空气净化器的价格杀到2000元以内,直到1000元以内。
运动健身
缺少运动,导致亚健康日益成为人们的最大隐患。2014年,人们似乎开始觉醒,从微信朋友圈天天晒步行和跑步的距离,到互联网厂家纷纷推出记录人们运动的软硬件,这个市场似乎一夜之间火起来了。
以“麦开”为例,它通过软硬件结合,将采集到的人们的运动及生活习惯监测数据(比如体重、体质、饮水)传输到云端并对积累下来的数据做出分析。目前产品有麦开运动追踪器、智能水杯Cuptime、智能体重计Lemon,未来还会有智能体质秤。这样的模式被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模仿,小米手环实际上也是这种模式。
购物
在电子商务越来越热的今天,如何更方便的购物成为商家考虑的重要因素。
2014年百度世界大会上,百度展示了最新的智能可穿戴设备——BaiduEye,与GoogleGlass相反,BaiduEye采用后戴式设计,配备单耳机以及摄像头,在无需眼睛屏幕的情况下,能够为用户提供物品及景物的技术识别。比如佩戴者在街上看到别人身上好看的某款衣服时,只需用手指将目标轻轻一圈,BaiduEye便会根据衣服特征,搜索到相关品牌以及最近的销售促销信息。
本文标题:互联网颠覆了哪些行业-那些年 被小米、淘宝、360们“颠覆”的产业61阅读| 精彩专题|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苏ICP备13036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