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全国所属企业名单(转帖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全国所属企业名单二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及下属企业一览
三 : 50中国兵器工业集团 职称申报资格
附件一:
申报资格
申报资格由岗位资格、学历资格、资历资格、外语资格、培训学分、职业素养组成,符合申报资格均可以申报相应系列和等级的职称,申报时由各单位组织审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复核。其中:学历资格、资历资格、外语资格在符合破格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破格。国家规定“先考后评”的职称,需通过相应考试后再申报评审。
一、岗位资格
申报人员应是在岗员工且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参评人员所申报的职称系列要与工作岗位对应,申报人所学专业和以往职称系列只作为参考。具体要求见表1:
表1:
二、学历资格
按照原国家人事部规定,学历是指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
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凭证(申报政工系列职称,党校学历予以认可;)。学历(学位)按“就高取一”确定(具体要求见表2)。
1960年1月1日前出生,具有大专学历、副高级任职满6年,达到破格条件,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1960年1月1日前出生,具有中专学历、中级任职满8年,达到破格条件,可以申报副高级职称。
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最高学历为大专学历的不能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最高学历为中专学历的不能破格申报副高级及以上级别职称。
三、资历资格
资历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在同一职称系列、任满下一级职称的时间。具体要求见表2:
表2:
说明:
1、专龄是指从事所参评系列的工作年限。
2、与学历(学位)对应的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的时间。
3、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岗位脱产学习,学习后继续回单位工作的人员,脱产学习的时间不计算在资历时间内。单位专门委派参加的脱产学习,学习期间的资历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4、需要考试的职称:国家规定需要考试认证的职称为:经济(93年1月1日后)、会计(93年1月1日后)、统计(93年1月1日后)、卫生(医师、药师、护师、技
师)(2002年1月1日后)、出版系列(编辑)(2002年1月1日后)、翻译(一级、二级翻译)(2002年1月1日后)等六个系列的中初级职称,审计系列的全部级别职称。
5、申报政工、会计、统计与经济系列研究员级高级职称,除满足以上申报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相应条件(以下条件不能破格):
(1)政工系列:担任子集团、直管单位党委书记5年及以上(担任原成员单位党委书记时间可合并计算),或现担任子集团、直管单位党委书记2年且任子集团、直管单位正职5年及以上(担任原成员单位党委书记、正职时间可合并计算),或担任子集团、直管单位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务8年及以上(担任原成员单位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时间可合并计算);
(2)会计系列:担任子集团、直管单位总会计师8年及以上(担任原成员单位总会计师时间可连续计算),或专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20年及以上,且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8年及以上;
(3)统计系列:专职从事统计管理工作20年及以上,且取得高级统计师职称8年及以上;
(4)经济系列:与工程系列(管理类)一致。
四、外语资格
申报研究、工程、医疗卫生、出版系列的正、副高级职称与经济、会计、统计、翻译、政工、教育、图书(档案)系列的正高级职称的,在取得现有职称后, 在评审条件的“外语能力”项中得分须达到35分以上(经济困难或地域较偏远单位的申报人员可适当降为20分),方可申报;申报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及各系列中级职称的,在取得现有职称后,“外语能力”得分须达到20分以上,方可申报。
1978年前参加工作申报政工系列(副高级)的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外语资格可不做要求。
1970年1月1日前出生,符合破格条件要求的,“外语能力”可以破格申报;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外语能力”不能破格。
五、持续学习得分
申报人员在取得现有职称后,在评审条件的“持续学习”项中得分须达到30分及以上,且近5年内取得分值不低于20分者,方可申报高级职称;申报中级职称的,“持续学习”项必须达到20分以上且5年内取得分值不低于10分者方可申报。
六、职业素养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兵器工业事业,在重大问题上能够与集团公司保持高度一致,拥护集团公司和本单位的各项改革与发展,安心在本单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工作中有较强的奉献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
3、学风严谨,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尊重科学,能够尊重不同学术意见,主动指导他人提高学术水平;
4、团队精神强,善于与他人合作,主动配合他人工作。
否决性条件具体要求见表3:
表3:
七、转系列申报要求
工作岗位变动人员申报职称,如果新岗位与原岗位的职称系列不一致,可通过同级转评或晋级转评参加新岗位对应的职称的评审。评审条件同正常评审。
1、同级转评
申报转评同级别其他系列职称的,申报的职称系列必须符合申报资格中的岗位
资格要求,且申报的职称不能是属于需参加国家考试获得的。
同级转评相近系列职称(即工作性质与业务要求基本相同,具体要求见表4)的,可不受新岗位工作时间限制。同级转评非相近系列职称的,须从事一年及以上新岗位工作。
表4:
2、晋级转评
申报转评上一级别其他系列职称的,申报的职称系列必须符合申报资格中的岗位资格要求,且申报的职称及下一级职称不能是属于需参加国家考试获得的。
晋级转评相近系列职称的,须从事新岗位工作一年及以上,并达到正常申报的资格要求,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非相近系列职称不能晋级转评,须通过同级转评(或考试)取得资格后方可申报。
八、破格申报要求
破格申报各系列职称评审的,必须按照“量化评审条件”的要求满足破格条件方可申报,每满足一个条件,可在学历、资历、外语资格方面选择一项申请破格,最多只能破格两项。破格申报时,不允许跨级申报,初级职称不允许破格申报,对于资历破格的,原则上职能破格1年,对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2年。破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表5。评审条件同正常评审。
表5:
50中国兵器工业集团 职称申报资格_职称申报
说明:
1、“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即全国“四优”)金奖视同省部级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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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银奖及工程咨询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工程承包项目国家一等奖视同省部级二等奖;
集团公司创新竞赛一、二、三等奖视同集团公司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
2、研究系列与工程系列(科技类)中“集团公司级及以上预研、型号、基础技术、民品、工艺、设计、勘察项目第一技术负责人”是指:
(1)国家各部委(含各大军区)或其授权的项目主管部门直接(正式)下达的项目。例如:工业与信息产业部(含原国防科工委即现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等国家部委或其授权的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第一技术负责人;
(2)省、直辖市、自治区及相应级别的行政单位或其授权的项目主管部门直接(正式)下达的项目第一技术负责人;
(3)对于型号项目,总师单位的总师或副总师视同“第一技术负责人”,非总师单位的副总师或主任师视同“第一技术负责人”。
3、工程(管理类)中 “省部级(含集团公司)以上项目负责人”是指:
(1)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科工局)直接下达的重点装备型号研制项目或集团公司技术开发费支持项目的行政总指挥,副总指挥;
(2)分离破产、专业化重组项目子集团、直管单位级行政负责人;
(3)集团公司核心民品新建设项目(投资额10亿元以上)行政总指挥,副总指挥。
4、对于获集团公司职业技能大赛各职业(工种)前10名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即具备申请晋升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最高为高级工程师)的申报资格,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资格的条件限制;获得公司技能大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或创新大赛
一、二等奖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即具备申请晋升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最高为工程师)的申报资格,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资格的条件限制。
5、成员单位条件保障、技术改造、安全改造、动员演练、三年专项应急生产、技能大赛等管理工作类项目,不属于破格条件中集团公司级项目负责人的范围。
6、省、直辖市、自治区基金项目负责人暂不能用于破格。
7、为单位或集体颁发的各类集体奖项,不能作为个人申报破格条件。
8、政工系列中级职称破格条件仍按照公司党发字[2004]2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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