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书趣
这本书——《巴黎圣母院》是一部外国文学名着。在我没看过这本书时觉得这么厚的书很麻烦了。我对它好陌生,但我翻了几页纸之后,觉得它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怪辟。语言更加吸引我啦!从这时,我对它有了一种好奇的感觉。
我欣喜地从头开始看这本书,出现在我面前的却是那庄严的圣母院。虽然是一幅图片,但给我的是一个新的希望。在我看来,它带给了我许多神秘的色彩。卡西莫多是一个丑陋的人,但他可以挽救无辜的少女。他值得自豪、值得骄傲,我看到了卡西莫身上最美的东西。
在生活中,好多人都未知自己是在幸福的生活里不停地享受新的知识新的科技……。就如书中的卡西莫多吧!他外表虽然很丑很丑,但他不恨自己的丑,反而更加地激励自己,虽然有一只眼是失明了,自己也坚持不懈地努力。生活是多姿多彩的,看一看自己怎样掌握。而我自己对于生活是充满喜爱,今天的生活我会好好地利用着。
旧社会好少人都会做到卡西莫多那样英勇地救人,牺牲自己的生命来填补给别人了。因为以前的旧社会,是一层阴暗的影子,好多人都自己顾自己不理人生或死。冷血而且无情。只有很少的勇敢者来帮人。现在随着社会、国家的改变,没有了黑暗,只有光明,有着用手摸得到、用眼看得见、用口说不尽、而用心来感受到的美满生活,再没有以前那样压迫的生活。这是重重磨难后迸发出来的幸福。
将来,我想科技更加地发达,每个人的家庭里都有一台电脑,交通更加繁忙了,好像仙境那样美丽。新鲜的景物更加多了。人们读书的生活就更加广泛,创造从前从未有的知识,读书的条件多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讲得很好。好的书的确能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启迪智慧。
所以,以后将会把读书变成生活上的宝贝,开启未来。未来!我一直都盼望着会有什么发生,希望一切都如我想的一样美吧!
读完这本书,我反复回想:“读书·生活·未来,我要把书里学到的知识印在脑海中,去填补我那对生活,对未来的肤浅认识。”我体会到了这样一句名言:“生活的理想,就是为了理想的生活。”我想你也会明白的。
二 : 读书趣事
读书趣事作文300字第一篇:读书趣事
小时候因识字量不多,所以闹出很多很多的笑话。(www.61k.com]
一天我给妈妈讲故事,我拿起故事书对着妈妈读了起来:一天,一只白色的大鸟经过一个水坑,就在水坑边喝水,它喝着喝着被一只大火狼发现了。讲到这妈妈再也忍不住了,她大笑了起来,我还以为怎么了哪!原来是我读错字了。妈妈笑着说:“是一只白天鹅在水池旁而不是水坑旁,还有是被大灰狼发现了不是大火狼。”听到这我也笑了起来。笑过之后我对妈妈说:以后读错的时候还要多多指教啊!
记得还有一次是妈妈让我读了《水浒传》,说对我学习有帮助。我一看说:“这个名字怎么这么怪,水许传。”妈妈听了又哈哈大笑起来。不过这次妈妈并没有直接告诉我读音而是让我查字典。久而久之所以我就养成了不会读的字要查字典,不问人的习惯。
这就是我读书时的趣事,还有好多的……如果同学们也有这样的趣事故事就和大家一起来分享分享吧!
第二篇:读书趣事
我小时候很爱看书,只要手边有了书就会忘了吃饭忘了睡觉,也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今天我就给大家讲几件吧。
一个夏天的晚上,广场上举办露天晚会,妈妈想去看热闹,可又担心我在家里害怕,只好把我带在身边。我拿了本《名侦探柯南》津津有味地看着,聪明的柯南就要推出理来了,我习惯性地把手握紧给他助威,却发现妈妈温柔的大手不见了,我四处张望,仍没有妈妈的踪影,我“哇”地大哭起来。我悲伤的情绪与周围喧闹的气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们很快发现了我,其中一位热心的阿姨给妈妈打了电话,这才使我们母子重逢。
还有一次睡觉时,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在列那狐身上发生的一系列故事,无奈逃不过妈妈雪亮的眼睛。到了半夜,我轻手轻脚地拿来手电筒和书,偷偷地在被窝里美美地看了起来。我的身在床上,心却早已飞到了远方的大草原与动物玩耍……后来欢快的笑声吵醒了妈妈,被她当场捉住,拿“家法”伺候。
每当想起这些事时,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捧腹大笑。
第三篇:我的读书趣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眼中的书。而在我眼中,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打开文学之门;书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一个个人生的道理。
小时侯,我并不爱看书,一见到书上那密密麻麻的字,我的脑袋就发晕,可自从经过那件事以后,我对书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天,我和妈妈一起去玩,走到新华书店门口时,妈妈突然接到一个紧急电话,她就让我一个人在书店等她,不要乱跑,说完,就急匆匆地走了。我就坐在那里闲得无聊,顺手拿起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渐渐入了迷。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仙人掌为什么在沙漠里也不会死掉,因为仙人掌的本身就含有水分,如果你在沙漠里口渴了,可以割开仙人掌的“身子”,水就会从仙人掌的“身子”里流出来,你就可以解渴了。看完这本书,我见妈妈还没来找我,又拿起一本《安徒生童话》看了起来。我为《海的女儿》里的小美人鱼而感到伤心,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而感到悲哀;我被《皇帝的新装》中的皇帝逗得捧腹大笑……当我看完这本书,合上书一扭头才发现妈妈已坐在我旁边老半天了。
从那时开始,我已爱上书了,并且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连妈妈喊我吃饭我都没听见。
以前我是一个着名的“电视迷”,可现在的我呢,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啃书虫”了!
第四篇:读书趣事
读书发生的事就像天上的星星,地上的草,随便摘一个,看一看,就能发现读书趣事。
暑假,我回到了故乡,因兴奋过度而玩忘了时间。我只好打起手电筒,拿着借来的书,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边走边看书。
这次借来的书是中国名着——《红楼梦》,这本书我可是爱不释手。曹雪芹真厉害,写这么多不嫌累,真是个大人物,跟她比起来,我只好望尘莫及了。
刚看完一篇后,眼睛有点酸,揉一揉吧!谁?刚才看见有个人在我的地盘里走动。嘘~先别打草惊蛇,俺老孙去去就来。在我还没踏云浏览一遍时,边听“啊~”的一声,我被青苔滑了一下,这不滑不要紧,一滑,拥抱我的却是大地妈妈。这下你知道:我摔了个“狗啃泥”。这一摔,使我明白了那个人是怎么回事。原来是揉眼时,眼睫毛粘在眼睛上,使我误以为是人。唉~虽然书给我带来精神食粮,但是我弄脏了衣服,还摔得全身不舒服,这样一比划,还真不划算,下次走路再也不看书了。
问完了草,看完了星,我笑了起来。那小草又回到了地上,星星又回到了天空。
第五篇:读书趣事
说我这个人嘛,三个字:爱看书。这可能是受到了爸爸、妈妈的影响。每当我翻开书时,就会想起在我身上发生的一件趣事。
那天晚上,我做完了作业,便捧起一本自己心爱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彷佛身临其境。我来到了桂林,游览了七星岩、芦笛岩、象鼻山、漓江……;我来到了北京,亲眼目睹天安门广场的升旗仪式……;我又彷佛来到了瓷都景德镇,在那里,我看到青花瓷、彩色釉瓷……我几乎跟书融为一体了!从书中我懂得了很多知识,怪不得人们说书是无声的老师呢!
时间过得真快,这时妈妈大声提醒我:“来吃饭呀!”我似乎没有听清楚妈妈在说什么,因为我已经陶醉在书的海洋里了。我接着看,妈妈见我还不出来吃饭,便来到我的房间,又说:“你吃不吃饭啦?!”说完妈妈就到厨房去了。我定了定神,慢悠悠地关了灯,捧着书走出房间,挨着椅子就坐了下来。见桌上没有饭菜,便又接着看起书来,时间一分一秒地偷偷溜走了,可我还毫无察觉。妈妈见我还不来吃饭,就感觉奇怪:“她刚才不是出来了吗?”说着妈妈便来找我,走到客厅,便笑了起来,我被妈妈的笑声弄得莫名其妙了,便问:“怎么了?”妈妈笑着说:“你不吃饭了?”噢,我恍然大悟,原来我坐错地方了。
坐上饭桌,一想到刚才的趣事,我就觉得自己好“傻”。
我真成了一个小“书呆子”了!
第六篇:读书趣事
我不喜欢看书,但是如果是看我喜欢的书,那我肯定会目不转睛地去看完每一个字,每一张图片。
有一次过生,因为妈妈知道我喜欢看童话,小说,漫画和科学知识这些类型的书,所以她专门带我去了新华书店,让我自己去选书,好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经过妈妈的认可,我选了一套《青少年高科技知识宝库丛书》共计10本。一回到家,我就拿起了第一册--宇宙来看,它一共有362页,书上介绍了宇宙的形成以及很多关于宇宙的科学知识,我很感兴趣,不一会儿就看了30多页。妈妈见我这样喜欢,很开心地对我说:“儿子,多看看吧!这上面的知识对你会有很多好处和帮助的。”我说:“恩,妈妈,我知道了,我也想多看几页。”捧着书,我在自己的书桌上,津津有味地看着,竟然忘记了自己还没有吃饭,连妈妈叫我吃饭的声音也都没有听见,书里的内容完全吸引了我的注意。妈妈见我没有理会她,最后不得不强行抢走了那本书,我这才很不情愿地去吃饭,放下书时,我看了看,才知道自己已看了130页了,很是意外。
在很快地吃完饭后,我又回到书桌前继续看书,这时,妈妈递给我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看,我看了没有几页,就开始感觉疲倦,昏昏欲睡,也许是对这类书没有兴趣的原故吧。妈妈让我坚持多看一点,可是我的眼睛却不听我的使唤,我不一会儿就趴在书桌上睡着了。见我这样,妈妈心疼地不再让我看书,让我上床休息去了。
从此以后,妈妈再也不随便给我买书了,而是让我自己先去选好书,然后她再给我买回家来,让我好好地看。我很喜欢这样,因为我可以去选择自己喜欢的书来看哦!
第七篇:读书趣事
我一直都是极喜爱书的,书让我开拓视野、热爱文学,书让我学会坚强、理解人生,因为有书,所以生活才更光辉。
语文资料
记得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还没开始接触作文,语文老师也从没布置过关于作文的题目,所以对作文并不十分了解,也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写出优秀的文章。
老师对我们并不是十分严格,每单元的小练笔也都是老师先抄在黑板上,然后我们就写在本子上背诵。读书趣事作文300字文章一般都不会很长,顶多三百多字。可那时的我们却认为背那些短文是活遭罪,于是就有同学把抄的文章给扔了,然后说忘了带或者别的理由。
我还记得那节语文课上,我抄的文章被我扔了,老师要求我们先念一遍。我之前买了本语文资料,那上面的文章和老师抄的差不多,所以我就浑水摸鱼地念了起来。谁知,老师却盯住了我,然后让我站了一节课。
对于老师的惩罚我并不记恨,老师也是尽心尽责的,所以没理由怨恨。但我却明白了一个道理:适当的情况下可以依靠书,不适当的情况下,不能利用书。
书比网络好
五年级的时候,我们语文教材上有一片文章叫做《鲸》。老师在上这篇课文之前先布置了一项作业,那就是,每人搜集一下关于鲸的资料,然后在课上交流。
放学后,带着纸和笔,丢了书包就直奔图书馆,然后在书架上肆意翻动着科普文及说明文,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找到了,而且找了好多好多。不过却得罪了售货员,售货员肯定是以为我在做什么不正确的事呢。
记了些小知识我就回去了,路上遇到了老同学。老同学说她是在网上搜索的,很方便也很快捷。我看着她滔滔不绝的样子就有些嫉妒,因为我家没有电脑,只能去图书馆查。
可令我想不到的是,这位老同学竟然说她宁可去图书馆,因为电脑刺眼睛,而且内容很杂,不容易翻阅,所以电脑其实没有书实惠。
通过老同学的话,我个人也明白了:网络很便利。可在便利的同时却有着极大的隐患。
投稿想法
虽然步入初中的学生应该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可我还是抽出一部分时间来写作。
不久后,家里也有了电脑,我家也走向信息高速时代了。于是,借着电脑,我将会更加努力的写文章,让所有人都认可我。于是,我申请了几个邮箱来专门投稿,真希望有一天我的作品能被采纳。
第八篇:有趣的读书生活
我的生活中有很多有趣的事,可读书的趣事最多。就请看下面的几个镜头吧:
镜头一:我在书房看书,书名叫《笑猫日记》,里面的故事既感人又好笑,使我看得如醉如痴,妈妈把中午饭都做好了,我还在那里看着《笑猫日记》。妈妈喊我喊的嗓子都快哑了,可我却没有听见一丝声音。妈妈急了,扯开喉咙又大叫了一声,我这才听见,赶紧说:“马上就去。”可饭菜都凉了,我还没有下去。妈妈生气了,闯进了书房,硬把我从书的乐园中给揪了出来。不过,一到饭桌上,我还是边看边吃,不一会又沉浸在书中了。啊!不好,把菜水洒到书上了,看来只能放弃书本先吃饭了。
镜头二:我在放学的途中路过一家书店,本想快点回家,可那些书就像磁石一样,让我不由自主走进了书店。一进书店,我就开始搜索目标,找到了,是《漂来的狗》。我拿起这本书,坐在地上,开始津津有味地吃“营养大餐”,补充自己的大脑知识存量。不知不觉,我一直“充”到了晚上,月亮高挂,家里人四处找我,急得就差要报警了。我一回去,狂风暴雨立即扑面而来,还让我立下保证书,放学后必须立即回家,若是不从,罚刷碗一个月。从此以后我就不敢再看那么长时间了。
镜头三:有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逛街,我正好买了一本书,我一边走一边看书,看着看着脚步就慢了下来,不知不觉走到了车行道上,左面飞来一辆车,眼看就要撞上了,司机立刻紧急刹车才避过了此难,那刺耳的刹车声把我惊醒了,我抬头一看我和车头仅剩两分米远,好险啊!幸亏是有惊无险,妈妈在旁边早就吓傻了。以后打死我也不在马路上看书了。
这才是我读书生活的序幕,以后的读书生活还会更有趣,更漫长。
三 : 陪读“趣事”
楼上又传来硬底鞋踩着地板的声音,心又提了起来,估计孩子也受到了干扰,椅子挪动了下。 为了孩子上学路近,在距离学校步行10分钟路程的地方租了这套70平米老房子,四楼,北边临街。租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周全,忽略了安静。从搬来,为了这份宁静,我们与上上下下邻居、对面六楼住户都认识了。刚搬来几天,有天晚上在9.10点钟飘来流行歌曲的声音,忧郁略带沙哑的女声伴着忧伤的音乐钻进我的耳朵,心想这谁唱的呢,真好听,一首歌重复播放了好几遍,正在寻找声音来源,孩子出来了,他叫我到他房间去听听,我们竖起耳朵从他房间再到我房间,仔细辨别这音乐从哪里传来,我下楼在楼底下排除了隔壁,因为隔壁家里没有灯光,应该没人,三楼家里有亮光透出窗户,二楼我知道门对门住着两位6、70岁的阿姨,经常开着门,有时候上下楼碰到她们互相聊天,我们经过,老人家看见了总是慈祥的笑笑。现在两边屋里都是黑的,老人肯定睡了,就是白天她们也不会听这样的歌曲吧。一楼是门面,现在也不会放歌了。五楼六楼都点着灯,不能确定声音出自哪里,从三楼开始贴着门听,只能确定声音源头才能敲门,要是敲错,大晚上不被别人骂神经病才怪。仔细听了会,若隐若现的音乐声被防盗门阻挡在里面,比四楼听的小多了。可能开着窗户原因。紧张地抬起手,谨慎地敲了三下,还好,门开了一道缝,露出一张大中年男人的脸,奇怪地看着我,我小心翼翼告诉他,音乐声音能不能调小,我们因为陪读在这租房,希望有个安静的环境。这位邻居应该也是过来人,经历过陪读,非常爽快地答应了。解决了噪音,孩子能安心看书了。
一晃就到了暑假,学校不上课,孩子在家学习。突然发现不知哪来的电视声音,很大 ,一上午不是新闻,就是什么访谈类声音,像对面楼房飘过来的,老楼间距小。心里埋怨孩子对环境要求太高了,但嘴上没讲,期望他到时候能考进985呢。给孩子一个好的学习氛围和环境是家长必需做到的呢。没办法,只得过去找,一层一层听,像做贼似的终于听出了是六楼,敲开门陪着笑脸讲了来意,好在大美女素质还行,一句知道了,砰然关上门,我转身尴尬下了楼,走进自己住的小区狭长院子,发现电视声音小多了,稍感欣慰,虽然关门声音重了,电视声音总算小了。
期间想过搬家,考虑太麻烦,再说两处噪音都基本解决了。安静了两年,现在又遇上这正楼上的,已经找了上面两次,可能他们太年轻,总是记不住。下午我特地买了一兜苹果,心想,再有这不和谐声音,我提着礼物找你们,年轻人总会长点记性吧。
呵呵,为了孩子的美好前途,我还是蛮拼的。
四 : 书趣
书趣(初稿)
书趣
若说此生与书结缘倒也不以为过。且不说书籍伴我成长,但以书为友,从书中产生的乐趣却也不少。从上学时无钱买书而以抄书背书为乐,到参加工作后购书嗜书成瘾。这其中,书给我的工作生活增添了不少情趣。
读中学时,书没现在这么多,买书只是一种奢望,看书的来源也只能是向图书馆借。我与我的同桌同样都有看书抄书的爱好,即每当读书时看到喜欢的诗词句,就用事先准备好的笔和本,采用抄书的形式抄录下来进行背诵,且相互间也会借用对方的笔记阅诵之(虽说现在书多了,但记笔记的习惯至今仍保留着没改)。但我的字迹潦草是出了名的,为此也曾闹出过一些笑话。
一天,我同桌看了我抄的唐诗中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觉得很好,就拿去背诵。记得诗中有这么两句:“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因我字迹潦草,使他误将其中的“一杯酒”看成了“一怀酒”而反复诵之。一日,我同桌在背诵此诗时,偶被语文老师听到而 觉得奇怪,就问我同桌何谓 “一怀酒” ?答曰:抄的唐诗,大意可能是开怀畅饮吧。老师说,只知道唐诗中有“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何来“劝君更尽一怀酒 ” 之说?老师又问:谁抄的?我同桌当时脸就红了,责怪说是同桌的我抄的。老师摇摇头,显得有点无奈地说:“叫你们平时多练字,练好字,就是不听。看,闹笑话了吧?字迹潦草会害死人的”。此事在班上一度成为笑谈。而就此“杯”与“怀”之趣后,我是不曾"成长”的,我同桌却发愤图强。如今的他早已成一方报社之社长,倒也充分体现出了他那博大的“胸怀”。
参加工作了,书籍不仅成了我的伙伴,还当了我的良媒。84年底被招进工商局后,因文笔较好而受当时领导的赏识,特将我分配在县城的城关工商所,说是锻炼锻炼后再调到县局办公室任用。在这一年里,我倒没辜负领导的期望,时不时地学写些宣传报道投往县广播站与地方报刊。虽说稿费只有一两块钱,却也其乐融融。最重要的还不在此,重要的是同时与我分配到城关工商所的还有两个女孩子。当然,其中一个早已名花有主,另一个就成了我追求的目标。别看我平时性格内向,胆子很小,读书时遇到女孩子会窘得脸红而心跳加快,更不必谈与女孩子讲话了。参加工作以后,可能是天天在一起的缘故,要不就是前世有缘,在她面前倒是显得大方。听说她也喜欢看书,我便在书上做起了“文章”而尽其所好 。我为她借来了她喜爱的唐诗宋词,在诗词的海洋中,与她一起体会唐诗中的落寞与风流和宋词里的情殇与哀思;借来了时下风靡的《射雕英雄传》、《书剑恩仇录》,在金大侠精彩绝伦的故事里,与她一块欣赏侠客们的快意恩仇与侠骨柔情......。开初还属单纯的借书看书,时间长了,在同事朋友的怂恿下,便在书中夹带情书,以书为传送带发起爱情总攻......。一来一往,次数多了,结果还真的硬是让“书中自有颜如玉”演成了现在的真实版!那以后,我对书的情分更是不改初衷,爱书也成了我的一大嗜好。(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当人喜爱某一物件到了“嗜爱”的程度时,他的精神面貌是可想而知的。曾经一段时间,我对书的喜爱几近达到“痴”的程度。每到一个地方,只要看到我中意的书,总要想方设法搞到手,不论采取磨、泡、赖等何种手段。同学朋友也都知道我的这一嗜好,所以,大凡我看中的书,他们后来干脆都好人做到底——“送”。平常我过生日,大家送给我的礼物也都是书。记得一次我过生日,同一天进工商局的另八位同学同事就联合署名送了我几本古文书籍,其中一部《古文观止》就是我的最爱。不曾想,就是这部《古文观止》后来却被单位上另一“书痴”横刀夺爱。
那是那年我因工作需要调到某一乡镇工商所工作。那本《古文观止》也被我带到所里阅读。年底时,县局组织人员到基层所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送走检查组,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却发现我的至爱《古文观止》已不翼而飞。我差点没将整个所翻个个儿,但硬是没找到那本书。后来,一次我到县局开会。会后,我到某一像哥们般的股长办公室去坐。还未走近他的办公桌边,突然那本熟得不能再熟的《古文观止》映入我的眼帘:那是我的书!我冲过去,想要拿回我的书。谁知,我快,那哥们更快,他迅速将书塞进抽屉,并加上锁。我顿时明白过来:那次检查,这哥们也是检查组成员之一,敢情那书是被他拿来了。“那书是我的,那天我翻遍我整个所都没找到,原来被你偷来了”。“怎么能说偷呢,鲁迅先生都说读书人偷书不为‘偷’,叫‘窃’。”他还狡辩着说。“‘偷’与‘窃’有区别吗?你脸皮可真厚!”“怎么没区别?当然有区别!更何况,我拿的是我哥们的书,连'窃'都够不上。” 遇上这种厚脸皮的“烂”哥们,我还真的有点无可奈何,却又心有不甘:“那是大家同事送给我的,有特别的纪念意义。你还是还给我。要不,我另买一本送你?” “我还就只看中这本。不是同事送你的吗?领你个人情,算你转送给我的。我帮你留字纪念。”说着,他还真拿出书和笔在同学同事留字的扉页下方写下“王仰华转送某某某”字样,再署上年月日。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会来这一手,当时 就傻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心爱之书变成他人之物而毫无办法...... 。说实话,当时书没了,心中虽恋恋不舍,但却丝毫没有恨意,只觉有书友如此当自珍惜,为此也就释怀了。
话到此时,我又想起宋真宗赵恒的一段话:“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锺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若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我虽不曾从书中得到千锺粟与黄金屋,但我却因书的情趣而结识了良友,娶得了贤妻。此生有幸,此生足矣!我仍将“六经勤向窗前读”,一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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